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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從自我狀態的第二層次結構來分析

上一章我們根據行為(過程)把自我狀態依功能來劃分。本章我們要從自我狀態的內容來看其第二層次結構。

從一出生,我就對這個世界產生自己的經驗,然後把這些經驗都存在記憶裡。

我們真的把生活中的所有經驗都記憶在大腦裡嗎?我們真有這麼大的潛力把所有經驗都記起來嗎?沒有人能確定,也沒有人知道這些記憶是否完整。只知道每個人都保有過去的記憶,有些記憶可以輕易地回想起來,有些比較困難,有些甚至只在做夢或幻想時才會出現。

每個人都有無數關於想法、感受和行為的經驗存在記憶裡,第二層次結構模式就是為了把這些記憶,以我們所熟悉的自我狀態當架構來做有用的分類。

你可以把第二層次結構模式當成一種檔案管理系統,想像一個生意人坐在辦公桌前,每天要處理許多種文書作業——別的公司寄來的信、要發出去的信、帳單、工作人員的紀錄等等,忙了一天,要下班前,他並不是把所有資料隨便塞成一堆,而是分類存放在檔案管理系統裡。

他這麼做的理由很明顯,藉著檔案管理系統,可以井井有條地把所有資料存放好,便於日後需要。假如會計師需要財務資料的話,只要從檔案中註明「帳單」的地方去找,就可以把所有需要的資料拿出來了。

同樣的道理,溝通分析師藉著第二層次結構模式,可以把人對於想法、感受和行為的記憶予以分類,然後藉著結構的分析,就可以瞭解他的人格了。(注一)

第二層次結構模式就如圖4-1,可是,它是怎麼分類的呢?

當我們還小的時候,會從父母接收到許多訊息,每接收一個訊息,就會產生自己的看法,以及一些相關的想像和感受,還會做出要對訊息有什麼反應的決定。另外,父母也會告訴我們這個訊息之所以重要的理由,也可能在訊息的背後,以他們的情緒傳達其他隱微的訊息。

在第二層次結構中,把我們從父母或其他具有父母形象的人所接受到的訊息,都歸類為P3,這些訊息之所以重要的理由則被歸類為A3,所有秘密或隱微的暗示則被歸類為C3。

自己對訊息的看法被歸類為A2。

我們遵從或不遵從這些訊息時,會想像自己會不會因此而有什麼後果,這些想像被歸類為P1,對自己的想像會有所感受,這種感受被歸類為C1,而我們要怎麼做的早期決定則歸類為A1。

以下會詳細探討這個模式裡的各種檔案有什麼意義。

父母自我的第二層次結構

你已經知道,父母自我狀態指的是一個人從父母或具有父母形象的人拷貝來的整套想法、感受和行為,所以在結構模式中,父母自我的內容就是對父母的想法、感受和行為的記憶。

以專業用語來說,父母自我就是真實父母的內射(introject)。所謂內射的意思就像囫圇吞棗一樣,不經過咀嚼和消化,整個吞下去,通常兒童就是以這種方式來學父母的。

小孩和父母的相處,有很多時間是聽到父母的要求,以及他們對世界的看法,所以父母自我的內容很大部分都是這些命令和看法。例如「不可以用手碰火」、「不可以偷東西」、「這個世界很棒(或是很糟、很美麗、很可怕)」,這些話會經由父母講話時的姿勢、音調和所表達的情緒,進入我們的記憶裡。

在第二層次結構模式中,則進一步根據這些訊息的來源,把父母自我再做細分,對大多數人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爸爸和媽媽,有時祖父母可能很重要,老師也常常佔有一席之地。對每個人來說,父母自我的內容所包括的人物都不一樣。

這些內射進來的人原先都有自己的父母自我、成人自我和兒童自我,就形成了圖4-1所畫的父母自我,這就是它的第二層次結構。

請注意整個父母自我的縮寫在傳統上都是用P2表示,但在其內所包含的各種內射進來的P、A、C,不同的TA作者可能會用不同的縮寫方式,本書則縮寫成P3、A3、C3。

父母自我中的父母自我(P3)

我父親從他的父母那兒內射了一整套信念和要求,他會把其中一部分傳給我,存在我的父母自我裡,我母親的部分也是如此。從這個角度來看,父母自我裡的父母自我可說是儲存代代相傳的訊息的地方。比如說,蘇格蘭的父母會告訴孩子:「吃麥片粥可以使你強壯,所以每天早餐都要把它吃完。」你可以想像在很久以前,他們的祖先身披獸皮,每天早上在洞穴裡的鍋子攪拌麥片粥時,也對小孩說同樣的話。

父母自我中的成人自我(A 3)

所謂父母自我中的成人自我,就是所有從父母聽來、拷貝進來的關於現實的敘述。這些敘述就客觀事實來說大多是真的,有些則可能反映父母對這個世界的錯誤瞭解或幻想,還有一部分敘述在以前是正確的,但隨著時代的改變已經不符合現況,比如「你不能在月亮上行走」在過去是正確的,現在則不然。

父母自我中的兒童自我(C3)

媽媽、爸爸、老師都有自己的兒童自我狀態,當我把他們內射進我的父母自我狀態時。也同時會接收到他們的兒童自我狀態。回想小時對他們的記憶,我可能碰觸到他們兒童自我中的感受、想法或行為,我也可能發現小時候自己有和他們一樣的感受或反應。

當我媽媽還小的時候,認為自己可以藉著擺臉色從別人那兒得到想要的東西,之後,在我小時候,當她想從我這裡得到什麼的時候,就常常以同樣的方式來擺臉色,現在我的父母自我也帶著同樣的想法,認為可以藉著擺臉色使別人照我的意思去做。

成人自我的第二層次結構

成人自我的內容,包括了所有我以此時此地的反應來處理事情時的想法、感受和行為。意思就是,「成人自我」這個檔案包括身為成人的我,要去瞭解事實、解決問題時,可用的所有方法。

成人自我不只用來瞭解外在世界的事實,也用來評估自己的父母自我和兒童自我是否符合現實。比如,在我的父母自我中有「過馬路以前要先左右看一看」的要求,身為成人,我評估這個訊息以後,認為它符合現實的需要,這個看法就被存檔到成人自我裡。

當我在成人自我裡,別人和我自己可能常常覺得「我正在思考」,但是請記得,第2章談到成人自我的內容,不只包括思考,也包括了此時此地的情緒反應。你可能會覺得很奇怪,怎麼拿感受來解決問題呢?想像有一隻從馬戲團逃出來的老虎,經過你家,正要從窗戶跳進來,大多數人立即的反應都是害怕,這種情緒有助於你加速逃跑。

再想像你在一輛擁擠的公共汽車裡,旁邊的人一直用手肘推你,你有從門口掉出去的危險,你立即的反應是生氣地以手肘推回去,才能站穩以保障自己的安全。

再或者,此時此地我感到傷心,也是我解決另一類問題的方法,比如,失去了某個對我很重要的人或某件很重要的東西。

在第二層次結構模式中,並沒有把成人自我做進一步的區分,只需簡單畫一個圓圈來代表就好了,縮寫為A2。

兒童自我的第二層次結構

我們把一個人在童年時擁有的經驗都歸類為兒童自我狀態的內容。

對這些成千上萬的記憶,有好幾種分類的方法,有一種方法是根據當時的年齡來分類。溝通分析師中,如很有名的范妮塔(Fanita English)就是用這種分類法。(注二)

TA更常見的分類法是像圖4-1的分類,原因很簡單,因為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有父母、成人和兒童三種自我狀態了。

每一個小孩都有基本的需要和欲求(兒童自我),他會幻想自己該怎麼做才能滿足這些需要(父母自我),他還有一些直覺式解決問題的技巧(成人自我)。

所以在兒童自我這個大圓圈裡再畫三個小圓圈,分別代表兒童自我中的父母自我、成人自我和兒童自我。

兒童自我中這三個小圓圈一般以縮寫P1、A1、C1來代表,整個兒童自我則以縮寫C2來代表。

兒童自我中的父母自我(P1)

每一個小孩從小就知道生活中有許多規矩要遵守,這些規矩是爸爸和媽媽訂的。

和成人不同的是,小孩還沒有能力核對這些規矩是否合理,他只知道自己必須遵守,可是又常常不想遵守,所以他必須有自己的方法,也許是嚇自己,也許是吸引自己,好服從這些規定。例如:

「如果我睡前不禱告的話,魔鬼就會從地獄裡跑出來抓我。」

「如果我不把晚餐吃完的話,媽媽就會離開我,再也不回來了。」

「如果我表現得很好,每個人都會很喜歡我。」

小孩用這些魔術式的想法來解釋父母給他們的訊息,由於這些想法都是小孩對爸爸媽媽的話所做的想像性解釋,所以是小孩的父母自我的內容。長大成人以後,我可能從兒童自我裡取得這些魔術般的訊息,於是形成兒童自我裡的父母自我。

這些對爸爸媽媽的想像,常常比真正的爸爸媽媽更具威脅性,即使父母很愛孩子,盡一切所能照顧孩子,小孩還是可能接受到很具破壞性的訊息。例如:

「滾開,別煩我!」

「永遠不准覺得快樂!」

「你太笨了!」

由於這麼嚴苛的性質,P1在TA草創時期,常被人冠上一些不雅的名稱,如巫婆父母、怪物、豬玀。

可是小孩誇大的幻想不一定是負面的,也可能有正面的幻想,所以也有人稱P1為仙女媽媽、好仙子或聖誕老公公。因此我們喜歡用「魔術父母」這個中性的名稱來形容P1。

伯恩把P1稱為「電極」,因為兒童自我對這種幻想性獎賞和懲罰的反應方式,可說是近乎電極接觸般立刻發生作用。

兒童自我中的成人自我,或稱為「小教授」(A1)

A1包括了所有小孩用來解決問題的方法,這些方法會隨著小孩年齡增長而逐漸改變,對兒童發展的研究報告已能詳細指出不同年齡會有哪些變化,如果你想深入瞭解兒童自我中的成人自我的話,可以讀這些報告。(注三)

就一個小孩子而言,一定很有興趣去解釋周圍所發生的事,可是小孩沒有成人對邏輯的理解,他根據的大多是自己的直覺,這是一種當下的印象。以這樣的方式,小孩學習新事物的速度也比大人快很多,A1的這種能力因此贏得「小教授」的名稱。

長大成人以後,我們還是能運用兒童自我中的成人自我的直覺和創造力。

兒童自我中的兒童自我(C1)

六歲的珍趴在地上,專心閱讀從學校帶回來的書,貓走進來時,珍伸手想撫摸它,可是貓今天心情不好,伸出爪子把珍抓傷跑開了,血從抓痕流出。

接下來珍好像忘了自己是個六歲的孩子,躺在地上打滾,她的尖叫聲把在隔壁房間的媽媽引來了,直到媽媽幫她把傷口包起來,珍就像個小寶寶似的。她雖然已經六歲,但當時她回到一歲的兒童自我狀態裡。

珍長大以後,被抓傷的景象會存在記憶裡,如果她回想起來,就會瞭解當她趴在地上看書時,是在六歲的兒童自我裡的成人自我,被貓抓傷時則進入C1(兒童自我裡更早年的兒童自我)。

極年幼的小孩與世界接觸的經驗主要是來自他身體的感覺,這些感官經驗的記憶會存在兒童自我裡的兒童自我,所以有些人把C1稱為「身體的兒童自我」。

你有沒有玩過成套的俄羅斯娃娃?當你把最外面娃娃的頂端轉開來,會發現裡面還有一個小一點的娃娃,把第三個娃娃的頂端轉開來,又會發現裡面還有一個再小一點的娃娃,一個接著一個……

兒童自我的第二層次結構就像這樣,在六歲小孩的兒童自我裡還有一個更幼小的兒童自我,比方說是三歲,在三歲兒童自我裡又有一個更早期的兒童自我,一直延續下去。我們用圖形表示時,不需要這麼詳細,但如果你是個治療師的話,要謹記這個景象,這在探索案主不同年齡的兒童自我時很重要,案主可能會在治療中顯現出來。

把C2和前面介紹的成人自我與父母自我放在一起,就是圖4-1完整的第二層次結構了。

區分結構和功能的不同

要想有效地運用自我狀態的模式,必須清楚地瞭解結構和功能的差別。把這兩者搞混,是長期以來發展TA理論時,常常造成問題的所在。

其實要瞭解這兩者的不同很容易,只要明白一個你已經知道的簡單事實:功能模式是把所觀察到的行為加以分類,而結構模式是把存起來的記憶和所使用的方法加以分類。

只要記住這一點,就能準確地區分功能和結構的不同了。

本書作者之一(凡恩‧瓊斯)在一九七六年TA期刊上有一篇文章詳細解釋這兩者的差別(注四)。他寫道:

「伯恩在使用結構和功能模式的圖表時,非常注意兩者的差別。我相信他這麼做一定有其道理。現在有許多作者試圖把這兩者畫上等號,這就像是想把「輪胎」和「轉動」畫上等號一樣。這兩個模式是從不同的角度來描述既存的事實,以「結構」來分析自我狀態時,是去看人格中所包含的各個成分;以「功能」的(或說是「描述」的)觀點來看人格時,則是指某一特定時間裡人格所表現出來的樣子。我們可以用冷暖氣機來類比,從結構來看時,是看它由哪些零件所組成的,如有壓縮機、通氣的管路、定溫器等等;如果從具有什麼功能來描述它時,就會談到暖氣的功用、冷房的強度、把空氣從一個地方輸到另一個地方、會耗電等等,這是在描述某一段時間裡整個機器的作用。」

每當你搞不清楚結構和功能有什麼差別時,請你回想輪胎和冷暖氣機這兩個例子。

上一章也提到另一個方式來描述它們的不同:

結構=有什麼=內容

功能=如何運作=過程

正確區分這兩者到底有什麼重要呢?

每當我們談到人和人的互動時,必須用功能模式來探討;如果要看一個人的內在出了什麼問題時,則要用結構模式來探討。

以專業用語來說的話,就是人際(interpersonal)觀點的探討要用功能模式,而內心世界(intrapsychic)的探討就要用結構模式了。

在本書中,第三篇的「溝通」幾乎全部是從功能的角度來討論,而第四篇的「人生劇本」則幾乎全部是從結構的觀點來討論。

當我注視著你、聽你說話,想要判斷你在哪一個自我狀態時,我必須以功能模式裡的分類來看。比如你頭偏向一側,皺著眉,把指尖含在嘴裡時,我根據這些觀察到的行為判斷你在順從型兒童自我的功能裡。

我不能根據行為的觀察來判斷你在「小教授」裡或是在「父母自我裡的父母自我」裡,這些名稱不是用來描述行為的,而是指存在大腦裡的記憶,除非你自己把這些記憶的內容說出來,否則我無法探討你自我狀態的第二層次結構。

如果我想瞭解你的「小教授」或是「父母自我中的父母自我」的內容(亦即:有什麼內容,而不是如何運作),我必須進一步探討,基本上我會問你許多問題,也可能需要先瞭解不同的人格和兒童發展過程的知識。

下一章會介紹伯恩用的四種診斷自我狀態的方法,並討論哪些方法是看結構,哪些方法是看功能。

結構和功能的關係

兩個不同的東西也可能是互相關聯的,對結構和功能來說,正是如此。很明顯的,我在某個時候的行為方式,有時是根據內在的記憶和方法。

假定我現在的行為屬於負面的順從型兒童自我,像全身縮成一團、牙齒緊緊咬著、臉部脹紅、汗珠從額頭滴下來,你要如何判斷我內在是和自我狀態中的哪部分結構有關呢?

你也許會推想我正經歷到某種身體的感覺,那就是屬於身體的兒童自我,沒錯,是有可能。可是我也可能是經歷到三歲時所想像的怪物父母或巫婆父母而感到害怕,這是屬於P1的。也可能我在重現爸爸小時候受到驚嚇時的樣子,果真如此,就屬於我的父母自我裡,爸爸的兒童自我的部分(C3)。也可能我是個演技精湛的演員,或是正和別人玩看動作猜謎的遊戲,這樣的話,我內在就可能是成人自我(A2)和小教授(A1)了。

我再重複一遍,當你注視我,聽我說話時,可以觀察到功能,卻無法看出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