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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米利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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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0年4月14日聽證會之前,俄亥俄州哥倫布市圍繞法律和政治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比利被迅速地從戒備森嚴的9號病房轉到控制較松的5/7號病房,然後又轉到半開放的6號病房,讓一些人認為他的精神狀況已經有了極大的改善。但哥倫布市媒體和幾位州議員的言論卻引起了公眾的恐慌,擔心法院可能會(依法)將比利轉送到像阿森斯心理健康中心這樣的開放機構,甚至將他釋放。

在1979年11月30日舉行的第一次聽證會上,金沃希法官判決將米利根突然強制轉往利瑪醫院違法。該聽證會有兩個議題:戈爾茲伯裡律師請求將比利轉到民辦精神醫院,因而法庭需要確認他的精神狀況是否需要受到最為嚴格的監控。與此同時,戈爾茲伯裡要求法院判決利瑪醫院安全主管哈伯德、臨床主任林德納「蔑視法庭」,因為他們拒不執行金沃希法官1979年12月10日做出的判決:

本庭判決被告在利瑪市的州立利瑪醫院接受治療,治療的病症為多重人格障礙症,此前的所有病歷和材料均應轉至利瑪醫院。

有關心理健康局可能被要求將米利根轉往開放醫院或阿森斯心理健康中心,甚至將他釋放的消息傳開後,幾位州議員在當地媒體的支持下展開了行動。為了阻止比利轉院,他們引用了《參議院第297號修正案》作為「緊急措施」……以確保潛在威脅者不會在脫離法院監控下(從精神病醫院)被釋放。

1980年3月19日,在距聽證會召開不足1個月時間之前,《哥倫布市快報》公佈了新的法律提案,並將米利根案與其聯繫在一起。

選舉年預計採取措施

精神病患者案激怒選民

羅伯特·魯斯(Robert Ruth)報道

經過數月討論之後,俄亥俄州議會似乎已準備通過議員的有關提案,禁止精神異常罪犯被迅速地從州立醫院釋放。

這個頗具爭議的提案,關係到患有多重人格障礙症的強姦犯威廉·米利根以及一名克裡夫蘭殺人犯,並為法律制定(參議院第297號法案)提供了推動力……

許多俄亥俄州以及美國其他州的居民均認為,以精神異常為由而要求無罪釋放,已成為罪犯逃避監禁的方法之一。

批評者援引米利根一案作為案例……

必須迅速通過《參議院第297號法案》的另一個原因是1980年正值選舉年。在參議院中佔據席位較少的共和黨議員希望通過此法案,並將其作為一個重要的競選議題。

其結果是,只要提及米利根的名字,公眾就會憤怒地抨擊給予他的所謂特殊待遇,以及「因精神異常而獲判無罪」的危險性。

隨著4月14日聽證會的臨近,雙方律師都為傳喚專家出庭為米利根的精神狀態、診斷結果和治療方法作證做好了準備。

林德納醫生在聽證會舉行的前兩天宣佈禁止作家與比利見面或通電話。

就在金沃希法官即將開庭時,瑪麗在作家身旁坐了下來,拿過他的筆記本,用纖細的字體寫下:「警衛人員有一本按姓氏字母編排的患者名單,在『M』開頭的這一頁,左邊貼著一張用打字機打的備註,上面寫著『不准許簡·紐曼(先生、博士或教授)探視威廉·米利根或進入醫院』。」

林德納醫生並未在法庭上露面。

檢方傳喚的第一位證人是醫學博士特雷維諾。這位矮小、敦實的醫生長著灰色的頭髮和鬍鬚,戴著厚厚的眼鏡。他已接替米基成為比利的主治醫生。特雷維諾作證說,他第一次見到比利是在重症病房裡,當時他已看過院方提供的醫療記錄。儘管沒有和患者討論過情緒和心理問題,但根據比利直到15歲時的醫療記錄,以及對其進行的四五次觀察,他可以對比利的心理健康狀況提出看法。

當被問及利瑪醫院是否是針對比利的多重人格障礙症進行治療時,特雷維諾說,由於多重人格障礙是一種罕見的疾病,所以很難找到專家來為其治療。他最後承認,從未有人告訴他法官在12月10日就治療做出的裁決。

戈爾茲伯裡問道:「病歷中沒有法院裁決的副本嗎?」

「我不清楚。」特雷維諾答道。

「你是說,你們從未討論過應採取什麼方法治療比利的特殊病症嗎?」

「我沒有發現多重人格,」特雷維諾辯解道,「米利根並未出現這種病徵。」

回想了一下醫療記錄,特雷維諾承認,儘管比利並非精神病患者,但在1979年12月還是讓他服用了幾次抗精神病藥物,包括可樂靜在內。當被問及原因時,他回答道:「因為患者精神高度焦慮,我們需要讓他鎮靜下來。」特雷維諾還作證說,臨床主任從未特別囑咐過,直到這次聽證會他才知道,考爾醫生曾在信中建議,按照治療多重人格障礙症的基本規定治療患者。

特雷維諾對目前的治療狀況表示不滿,但不僅是因為他不贊同考爾醫生建議的治療方法。事實上,他認為考爾醫生的建議不符合治療規則。他指著那份建議說:「如果我按照他說的去做,那就得搭上我所有的時間。」

考爾醫生認為必須相信存在多重人格障礙症才能成功治療患者,但特雷維諾對這個說法不以為然。「我並不認為必須相信存在多重人格障礙症才能進行治療,」他說,「就如同我不相信精神分裂症,也照樣可以為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療。」

法醫精神病學室主任約翰·弗米利恩(John Vermeulin)醫生在11點05分休庭後出庭作證。這位禿頭、在荷蘭受過訓練的心理學家用粗啞的聲音承認,他確實知道法官於12月10日就治療問題做出的裁決。

「那你是怎麼做的呢?」戈爾茲伯裡問。

「我對病歷記錄的情況頗感困惑,」他說,「我知道對治療方法存在爭議,也瞭解比利在利瑪的表現。我想先加強對多重人格障礙症的瞭解,然後再考慮該如何去做。」

弗米利恩說曾與俄亥俄州州立大學的幾位顧問聯繫過,他們把他介紹給年輕的澳大利亞心理學家朱迪斯·伯克斯(Judyth Box)醫生。伯克斯曾經在俄亥俄州奇利科西監獄治療過多重人格障礙症患者。他請她到利瑪醫院探視比利,並告知她的發現。與此同時,他請教了考爾、哈丁和林德納醫生,並傾聽了其他人的意見。

當被要求概述伯克斯醫生的發現時,他說伯克斯認為利瑪醫院不適合治療多重人格障礙症患者,還列舉了俄亥俄州內以及其他州能夠為比利提供治療的幾家醫院。

下午1點半休庭後,利瑪醫院的安全主管哈伯德(Ronald Hubbard)拿著檔案夾走上了證人席。他身材肥碩,雙下巴不停地顫抖著。當戈爾茲伯裡的助手瘦削的湯普森律師詢問是否帶來了比利的病歷和醫療記錄時,他打開檔案夾迅速地瞄了一眼便合上說:「是的,都在這兒。」

他作證說,直至這次開庭前10分鐘才知道12月10日法庭判決的內容:「那種東西太多了,而且看起來都差不多。如果你們說我收到過,那也沒錯。但我確實不記得了。」

湯普森問及比利在利瑪醫院第一個月的醫療記錄時,哈伯德顯得十分困惑尷尬。他慢慢地翻著帶來的檔案,最後承認雖然米利根在1979年10月5日就已經轉送到了利瑪醫院,但他沒有11月30日以前的記錄。

湯普森顯然感到驚訝,加強語氣追問道:「這些敏感的醫療記錄平常都存在哪裡?」

「在病房裡。鎖在醫療室的金屬盒子裡。」

「哪些人能看到這些記錄?」

「醫生、社工、教育專家和看守,還有護士。」

當被問及現存醫療記錄的日期時,哈伯德露出不安的神情,來回翻了一陣才承認米利根的許多醫療記錄都遺失了。除了10月至11月30日的記錄外,12月至1980年1月的記錄也不見了。他現在只有1980年1月底至2月初的記錄。

法庭內響起一陣竊竊私語。

「米利根先生的醫療記錄是否有可能被存放在別處呢?」湯普森問。

哈伯德漲紅了臉,啪的一聲關上檔案夾答道:「全部記錄都在這裡了。」

在4月14日的聽證會上,戈爾茲伯裡也傳喚了伯克斯醫生出庭作證。在法醫精神病學室主任弗米利恩請她到利瑪醫院評估比利的精神狀態之前,伯克斯從未見過比利。她覺得他們是想讓自己出面駁斥「多重人格障礙症」的診斷結果。有一位官員甚至暗示她,他們需要她幫忙擺脫這個「麻煩」。她十分氣憤,於是打電話給戈爾茲伯裡:「我覺得要是我證明比利不是多重人格障礙症患者,那麼整個州都可以擺脫困境了。」

「令我感到震驚的是利瑪醫院對比利的限制,他們甚至不讓他用筆,」她說,「我認為在任何地方限制人用筆都是件很荒謬的事。從這個小事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利瑪醫院的員工是在想方設法害死比利!我想告訴你,只要我能幫得上忙,儘管開口。」

伯克斯宣誓後,戈爾茲伯裡請她簡略介紹自己的專業背景,以證明她是多重人格障礙症的專家。伯克斯介紹說,她在澳大利亞獲得醫學博士學位,1979年受雇於俄亥俄州心理健康局後,便被派到利瑪醫院去觀察比利,並評估他的治療狀況。她曾經接觸過多重人格障礙症患者,為一名患者治療過14個月,認識或接觸過的患者多達30多名。她曾與考爾醫生,以及《人格裂變姑娘》一書中提到的心理專家科尼利亞博士交換過意見。他們支持她的看法,恰當的治療能夠改善比利的狀況,但利瑪醫院並未提供這樣的治療。

當被問及是否能根據與比利的談話做出診斷時,她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事實上,這個沉睡的人每天只有兩三個小時是清醒的,其他時間都處於人格轉換狀態。」

她表示治療確實能夠改善比利的狀況,但只有具備相應設備的醫院才能提供這樣的治療。她說自己曾看過考爾醫生有關治療多重人格障礙症患者的基本條件,而且也贊同他的意見。她建議按照考爾醫生的方法來治療比利。

在接下來的休庭時間,比利遞給自己的律師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他現在是史蒂夫,裡根讓分裂的比利睡覺了,他有一個信息要讓史蒂夫帶著出庭。

史蒂夫站在證人席上,挑釁地望著下面坐著的人:「你們為什麼不能讓他安靜一會兒?比利已經昏睡很長時間了。等他出獄後,就可以去看考爾醫生了。」

他要說的就這麼多。

在雙方律師總結陳詞之後,金沃希法官宣佈將在兩周後做出判決——4月28日當天或者之前。

2

林德納仍在想方設法阻止作家和比利聯繫,但由於戈爾茲伯裡向總檢察長提出了抗議,醫院不得不取消了對比利的所有限制。聽證會後數日,助理檢察官貝林基(A.G.Belinky)給作家打電話,告訴他林德納對比利的限制已全部取消,他可以在會客時間隨時去探視比利。同時,醫院安全部亦通知他可以將錄音機帶進醫院。

1980年4月25日,作家帶著《24個比利》的完整手稿到利瑪醫院探視比利。他穿過暗門,在兩道電動門之間的走廊上行走著。等待第二道門開啟的時候,作家打量從其他訪客那裡得知的那幅幾百英尺長的壁畫。這是一幅描繪茂密樹林的巨幅風景畫,寓意豐富。

白雪皚皚的山脈旁是一個大湖和幾個長滿了樹木的小島,島上一派秋意盎然的景象。一座拱形木橋將觀眾的視線引向了小木屋前的一條泥濘小路。木屋的後方是一個搭乘上山纜車的碼頭,在湖的對岸,一個漁夫正在船上垂釣。

作者的署名是「比利」,但作家知道只有湯姆才畫風景畫。湯姆能夠獲准離開病房去做自己喜歡的事,讓作家十分高興。因為,只要這個年輕的逃跑藝術家能獲准走出病房去畫畫,那麼他就有可能讓自己獲得自由。

第二道門打開,作家走了過去。

在3號病房前的走廊上,患者們排著隊請看守為他們和來訪者在壁畫的燈塔前拍照留念。

會客室中掛的一幅畫讓作家想起了比利的妹妹凱西給他描述過的一個地方。那裡有一座帶頂棚的橋,還有一條通往不來梅農場的小路。那座農場就是比利的養父卡爾莫(根據其他人在法庭的證詞)虐待並強姦8歲大的比利的地方。

看守把比利帶進了會客室。從臉部表情、冷漠的態度、緩慢的語調和軟弱無力的手勢,作家立刻就判斷出眼前這個一臉茫然的年輕人不是「老師」。比利的人格並未全部融合。

「我現在是在和誰說話?」作家望著看守走遠便低聲問道。

「我沒有名字。」

「『老師』呢?」

他聳了聳肩:「我不知道。」

「『老師』為什麼不出來見我?」

「裡根不想捲進來,這是個危險的地方。」

作家明白了。瑪琳娜醫生在哈丁醫院曾說過,如果裡根和其他人格融合了,他作為「保護者」的能力就會減弱。因而,在這個像監獄一樣的醫院裡,裡根必須置身事外才能控制光圈。

作家猜想,在這次會面之前,他們一定給比利服用了大量鎮靜劑,以防止他向外界透露信息以及他的治療情況。

然而,醫療小組所不知道的是,每次在阿森斯心理健康中心探視時,最開始出現的人格(不論是否服過藥)隨著談話內容的深入,通常會融合成為「老師」。既然這個「沒有名字」的人格也是「老師」的一部分,那麼他就一定知道關於寫作這本書的事。

「裡根可能想知道我是否信守了承諾,不將其他可能會遭到起訴的犯罪行為牽連進來,」作家說,「如果裡根也融合了,那麼『老師』出現的時候請告訴我一聲。」

比利點點頭,開始翻看手稿。

過了一會,作家起身去洗手間。當他返回時,比利微笑著抬頭望著他,用手指著手稿第27頁上作家寫著「老師」的地方。

「老師」確實回來了。

他和作家打了招呼。他們談起「老師」自金沃希法官第一次開庭前短暫露面後就再沒有出現的事。他短暫露面是為了讓米基醫生做檢查。

「老師」一貫講求準確,對手稿提出了許多修改建議:

「你這裡寫著:『亞倫走進臥室時,瑪琳正在抽煙。』但她是不抽煙的。」

「在旁邊做個記號。我會修改的。」

幾分鐘後,「老師」又搖搖頭說 :「這裡寫著:『他在公路休息站搶劫同性戀,開的是他母親的車。』準確地說,雖然購買那輛龐蒂克時用的是我母親的名字,但其實是我的車。你可以把這句改成:『使用的是他母親名下的車……』」

「你寫下來。」作家說。

「老師」還修改了有關在聖誕節發生事情的描述。當時比利的妹妹凱西和哥哥吉姆拿著他的犯罪證據,詢問他「公路休息站搶劫案」的事。比利後來因此案入獄服刑。

他建議作家加上:「『而且你離開家已經很久了』,你知道,吉姆離家遠去,就得由比利來保護母親。他覺得吉姆一個人離開,就把責任都留給了自己。吉姆離家的那天晚上,凱文抓起各種東西向吉姆砸去,覺得吉姆遺棄了小凱西和媽媽。吉姆17歲就展翅高飛了,上大學,報考空軍,把我一個人扔在那兒,變成家裡唯一的男人。我必須擔當起保護媽媽和小妹的責任,我那時才15歲半。可吉姆是哥哥啊!我覺得他遺棄了整個家庭。」

「這些非常重要,」作家說,「當時我只能通過電話向吉姆瞭解情況,現在你正好有機會來修正。不過,這是你『當時』說過的話,還是你回想起當時的情景才這麼說的?」

「不是,我『當時』就是這麼對他說的。我一直怨恨吉姆,因為他遺棄了我們這個家。」

「凱文也這麼想?」

「是的。凱文知道吉姆遺棄了我們。其實並不需要他去承擔這個責任,但是他很擔心凱西和媽媽,他要確保她們不受傷害。」

「老師」繼續看下去,又搖了搖頭說:「你描述道:『你真是個優秀的策劃者。』但他不會這樣說的,他會說:『是啊,你了得啊。』你得表現出這兩個傢伙的粗俗和愚蠢,就是惡棍。他們就是這樣的,智商很低,滿口髒話。不論你怎樣寫,都要切記他們根本不懂正確的文法。」

「在旁邊做個記號。」作家應道。

「老師」寫下:「更多髒話。」

「老師」看到一章的結尾處寫著:裡根因認罪而獲判減刑,到利巴農管教所服刑2至15年,於是說道:「你可以把我當時的心情加上去,『當身後的鐵門匡噹一聲關上時,裡根聽到一陣沉重的轟隆聲。』因為我剛到監獄的時候,那個聲音一連幾夜都在我腦海中迴盪。我一聽到那個聲音,就會全身冒著冷汗驚醒過來。即使在這裡,每當我聽到匡當的關門聲,都會想起走進利巴農管教所時的情景。

「我一直都非常恨卡爾莫,但直至入獄,我才真正懂得了什麼叫『恨』。這種感受出於切膚之痛。阿普裡爾知道如何去仇恨。她希望看到卡爾莫遭受嚴刑拷打,甚至就在她眼前被燒成灰燼。但我們其他人從來沒有這麼想過,雖然氣憤,但沒有想過要這樣懲罰他,直至我遭遇不公審判而入獄。我在利巴農管教所的經歷是別人無法想像的。」

第五天見面時,比利一走進會客室,作家便立刻感到出了問題。「上帝啊,你怎麼了?」

「他們給我停藥了。」

「他們這麼做是為了阻止你與我合作嗎?」

比利聳聳肩:「我不知道……」聲音有氣無力,語速緩慢。「我覺得很虛弱,頭暈。昨天晚上的室溫是華氏54度,但我卻熱得渾身冒汗。我不得不換上新床單,因為我全身都濕透了。我現在已經不像昨天晚上顫抖得那麼厲害了。我告訴林德納『不要再給我吃藥了……』,但是他說必須分3個階段逐漸減少我的藥量,這樣我才不會出現脫癮症狀……」

「你現在是誰?」

「嗯……有些不對勁……有些事我記不得了。從昨天晚上開始的,情況越來越糟。」

「你還可以看下去嗎?」

他點點頭。

「你不是『老師』,對嗎?」

「我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不記得了。我可能是「老師」,但我的記憶力沒那麼好了。」

「沒關係,也許你讀的時候『老師』就會回來。」

他繼續看下去,聲音隨之變得越來越堅強,表情也越來越憤怒。讀到裡根闖進一家醫療用品倉庫給小南希偷兒童輪椅時,他點了點頭:「這樣寫不會給裡根惹麻煩,因為他們無法證明裡根與這件盜竊案有關,除非你把裡根感到害怕寫進去。」

「裡根也會害怕?」

「那當然,他也會害怕的。去那種地方偷東西是最愚蠢的事,因為你無法預料等待你的是什麼,那兒可能有狗或防盜鈴之類的東西。而且你也不知道出來以後會遇見什麼,那是令人最為擔心的。」

快接近手稿結尾處時,作家發現比利臉上的表情變了。「老師」點了點頭,身體傾向後方,熱淚盈眶地說:「你辦到了,正如同我期待的那樣。你替我完成了。」

「真高興你在我離開之前回來了。」作家說。

「我也是。我想向你說再見。這個……請交給戈爾茲伯裡。他們想用支付最低工資的方式讓我用畫來裝飾這個地方,但這點錢不足以買下我的全部作品。」

握手道別時,作家感覺手裡被塞進了一張紙。遠離醫院後,他才敢打開來看。

賬單明細

委託俄亥俄州政府轉交俄亥俄州州立利瑪醫院

(1)安全門之間的壁畫(入口處) $25,000

(2)3號病房會客室中的壁畫(貓頭鷹) $1,525

(3)3號病房外的壁畫(燈塔) $3,500

(4)3號病房外的壁畫(風景畫) $15,250

(5)3號病房門口的壁畫(帶頂棚的橋) $3,500

(6)牙醫辦公室內的壁畫(街景) $3,000

(7)陶瓷工藝室內的壁畫(舊倉庫和拖拉機) $5,000

(8)金色牆框 免費

總計(稅前) $56,775

3

返回阿森斯市途經哥倫布市時,作家拿了一份4月29日的《哥倫布市市民報》,只見頭條新聞寫道:

米利根將繼續留在利瑪醫院

亞倫郡地方法官金沃希於週一判決,26歲的多重人格強姦犯威廉·米利根將繼續留在收治精神病罪犯的州立利瑪醫院。米利根在阿森斯市的律師戈爾茲伯裡聲稱,他的當事人並未獲得應有的精神治療……

戈爾茲伯裡對利瑪醫院安全主管哈伯德以及米利根的主治醫生林德納蔑視法庭的指控,亦於週一被金沃希法官駁回……

法官在俄亥俄州是由民眾選出的,所以既沒有人對金沃希法官的判決提出質疑,也沒有人對州議會迅速通過參議院第297號修正案,以及羅德州長於開庭後兩天同意支付比利工資的事感到驚訝。

弗洛爾法官和幾位州檢察官(包括1979年起訴米利根的亞維奇)後來向作家承認,該法案之所以能在參議院迅速通過並由州長立即簽署,是因為比利一案引發了巨大爭議。通過修正案,就可以讓比利繼續留在安全措施嚴格的醫院接受治療,而心理健康局也無法在不知會法院的情況下將他轉送到管制較松的醫院,特別是阿森斯心理健康中心。此外,這也會引起媒體的高度關注,並使檢察官以及社區反對團體有機會抵制比利轉院。

該項法案通常被稱為「哥倫布快報法」或「米利根法」。

《快報》還輕描淡寫地提醒州議員和法官,今年是選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