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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感是一種直覺反應

按照傳統的說法,埃麗卡是向自私與短視的慾望屈服了。在她內心的激情和脆弱感的作用下,她背叛了自己在婚禮那天向哈羅德許下的誓約。

這種傳統的理解方式是建立在某種關於人類思維的民間智慧的基礎上的。這種民間智慧認為,道德抉擇的核心內容是影響力的鬥爭。鬥爭的一方是自私和本能的激情,另一方是理性的影響力。理性用邏輯來評估情形,運用相關的道德原則解決道德困惑,找出適當的行動方針。然後,理性會利用意志力試圖控制激情。當我們表現得讓人欽佩時,理性會征服激情,控制意志。用南希·裡根的話來說,理性只是「說不」。當我們表現出自私和短視的行為時,我們要麼沒有運用理性,要麼任憑激情壓倒了它。

在這種觀念裡,作為二級認知的意識是英雄,而作為一級認知的本能則是壞蛋。前者站在理智和道德一邊,後者站在激情、罪惡和自私一邊。

但這種比喻並不符合埃麗卡從她跟假想先生的越軌行為中感受到的真實體驗。埃麗卡在不知不覺中出軌,之後為此承受痛苦,但這並不是因為她屈從於一時的激情,事後才冷靜地意識到她褻瀆了自己的原則。事實上,當她那天晚上在床上不斷自責時,她的內心湧動著強烈的激情,比她被引誘犯下過錯時更加強烈。這並不是因為她後來有意識地對她的窘境進行了理性思考,並且冷靜地再次反思了她的決定。她的感覺根本就不是這樣的。悔意是莫名其妙地找上她的,跟出軌行為一樣神秘莫測。

埃麗卡的真實體驗並不像是一場關於理智與激情之間鬥爭的戲劇。準確地說,當假想先生來到房間裡站在她面前時,埃麗卡對這種情況是一種感覺,而她根據這種感覺採取了行動。然而到那天夜裡,對當時情況的另一種感覺突如其來地淹沒了她。一種情緒替換了之前的那一種。

她幾乎覺得她是兩個不同的人:一個以略顯迫切激動的方式來看待出軌的引誘,而另一個則將這件事視為恥辱。這正像《聖經·創世紀》所描述的那樣:亞當和夏娃被驅逐出伊甸園後,他們睜開眼睛看見了彼此不加遮掩的身體。晚些時候,她看著她自己,沒辦法解釋自己的行為:「我當時到底是怎麼想的?」

此外,和假想先生一同犯下的過錯已經給她留下了某種精神創傷。在隨後的幾年裡,當類似的情形再度發生的時候,她甚至都不用考慮該如何回應。根本沒有誘惑需要她來抵禦,因為只要想想再度出軌的事情,她心中就會產生痛苦和厭惡的感覺——就像一隻貓本能地避開燙傷過它的火爐一樣。埃麗卡並不是因為對自己的瞭解而變得更高尚了,她只是對這種特定的情形做出了全然不同的反應而已。

埃麗卡的體驗表明了理性主義的民間道德理論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首先,就像埃麗卡當晚在痛苦中做出的各種瘋狂舉動那樣,我們大多數的道德判斷並不是冷靜、理性的判斷,它們往往直接來自心靈深處,而且常常是狂熱的反應。我們每天都會對各種行為作出瞬間的道德評估,並不會真正思考自己為什麼會這樣評估。我們看見不公現象就會義憤填膺,我們看見慈善舉動就會感到溫暖。

弗吉尼亞大學學者喬納森·海特提供了許多足以證明這種即時道德直覺發揮作用的例子。想像一個男人從雜貨店買了一隻活雞,通過刺穿它來體驗到性高潮,然後烹飪並且吃掉它;想像讓你吃掉自己死去的寵物狗;想像讓你用本國國旗擦自己的馬桶;想像一對兄妹在結伴旅行途中決定在具備安全措施的條件下發生性關係,他們對此很享受,但是決定絕不再這樣做。

海特通過一系列的研究表明,絕大多數人對於這些場景有著很強的直覺(以及負面)反應,儘管他們從來沒有因其中任何一種場景受到過傷害。通常情況下,海特的研究對像無法解釋清楚,為什麼他們覺得這些東西如此令人反感或是不安,他們只不過是感覺到反感和不安。這是潛意識的召喚。

此外,如果強調二級認知的理性主義的民間道德理論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就應該認為那些整天進行道德理性思考的人會更加高尚。研究人員也對此進行過專門的研究。他們發現,思考道德理論和做出道德舉動之間幾乎沒有任何相關性。邁克爾·加扎尼加在《人類》(Human)一書中寫道:「很難在道德理性和像樂於助人這樣的積極高尚行為之間找到任何相關性。事實上,絕大多數的研究至今都沒有揭示出類似的相關性。」

如果道德理性思考能讓人有更多的道德舉動,那麼不那麼情緒化的人就應該更加有道德才對。然而在某種程度上,事實可以說正好與此相反。喬納·萊勒指出,絕大多數人在目睹別人承受苦難時,或是在閱讀描述謀殺或者強姦案的報道時,會感受到一種發自肺腑的情緒反應。他們手心出汗,血壓猛升。然而,另外一些人卻沒有任何情緒反應。這些人並不是超越理性範疇的道德家,而是精神變態者。精神變態者似乎不會因別人的痛苦而產生任何情緒。你向他們展示死亡和苦難的恐怖場景,他們也無動於衷。為了得到他們想要得到的東西,他們會不遺餘力地製造出最恐怖的災難。一項針對虐妻狂的研究表明,當這些男人變得更有攻擊性的時候,他們的血壓和脈搏竟然會下降。

最後,如果理性思考能產生有道德的行為,那麼能夠得出道德結論的人就應該能夠基於這些普適性的道德法則,在各種各樣的情境下運用他們的知識。然而在現實中,我們很難發現這種知行合一的情況。

一個世紀以來的無數實驗表明,人們的實際行為並不受那些在各種情境下始終如一的個人性格特徵所支配。20世紀20年代,耶魯大學心理學家休·哈茨霍恩和馬克·梅在實驗中設置了一系列的情境,給予一萬名小學生隨意撒謊、欺騙和偷盜的機會。絕大多數學生會在一些情境下撒謊,而在另外一些情境下則不會。他們的撒謊次數與任何可衡量的個人性格特徵或者道德理性評估都不具有相關性。近年來的更多研究也揭示了同樣的模式。那些在家裡平常表現得不誠實的學生未必會在學校裡表現得不誠實。在工作時勇敢的人可能在教堂裡非常怯懦。在陽光燦爛的日子表現得友善的人可能會在天氣轉陰、他們感到悶悶不樂時變得冷酷無情。行為並沒有表現出某些研究人員所希望證明的所謂「跨情境穩定性」。相反,情境似乎對人的行為有著更強大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