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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父母的角色

當孩子長大成人的過程中,父母可以幫助也可以傷害孩子對以下各方面的認同。

能力

一個孩子在成人時所需要的能力,來自他小時候對權柄的認同。如果父母的能力是溫和,慈愛,同時是堅定的,孩子會感覺能力是好的。如果父母的能力是以被動或嚴厲的方式表現,孩子對能力的概念會混雜。

一方面,如果孩子的榜樣是被動的,他不能學會個人能力是怎麼回事,這將是一場災難。耶穌要我們站立得穩,但若一個孩子沒有「站立」的成人為榜樣,他如何學習?

另一方面,如果父母用嚴厲殘酷的方式發展能力,孩子對權柄將發展出一種恨的關係,不能將之內化,並會產生衝突。新約給我們二段經文有清楚的解說:【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他們。(弗六:1-4)】

【你們做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三:20-21)】

這二段經文給我們清楚的圖畫。孩子要聽從父母,父母不要惹兒女的氣,也不要使他們失了志氣。孩子不能與他所恨的人認同。孩子需要為長大發展能力,知識,和影響力,但孩子若恨這些東西的來源,他會有衝突。他在發展權柄上會有困難,以後在順服神上也會有問題。

若夫來尋求輔導時二十八歲。他幾乎被每一個工作的地方開除。

「為什麼會這樣?」我問。

「那些人老把我呼來喚去,把我看得一文不值,我受不了,我決定給他們看看我的本事。」

「但這讓你老丟工作,值得嗎?」

「我是不會向他們低頭的,別人永不可對我那樣。」他斬釘截鐵地說。

「怎樣?」我問。

若夫開始憤怒地顫抖。我們更深入地談到他多年來被權威式父親的管教。他激烈地憎恨所有權柄,他無法學習順服,在自己的生活上也不能有權柄來掌握。在權柄的掙扎上,他仍然是一個憤怒的小孩,對父親生氣。

在很長一段艱苦過程之後,若夫在權柄的問題上有所進展。首先,他必須面對向父親很深的恨意。然後,找一個年長者做他的良師。經由神的幫助,他長大成熟,可以管理自己的生活。

麥可對這樣的父親有相反的反應。他總是被動的屈從父親,並幾乎完全拒絕自己的能力。每當有男性叫他如何做,他就乖乖聽從,他到三十歲還在飄泊,充滿了不安全感和困惑。

他參加了一個治療團體,那兒有一些有能力,又很支持他的男人,大約一年之久,他都避免與他們發生衝突。但漸漸地;他可以開始向他們挑戰,他發現他可以反擊回去,並不會像小時候被打跨。

他將這種情形帶入運動中,並且到了一個地步,覺得競爭是很好玩的。他不像從前一樣怕贏了。他找到一些男人,他們的自我是夠堅強的。這新發現的自信被他帶入工作世界中。他開始嘗試新工作和冒險。經過良師益友的幫助。以及對權威挑戰,他克服了對男性權柄的恐懼。

麥可的被動和若夫的激進一樣是災難。他們都無法將成人的權柄角色扮好。因為他們的父親沒有順服神的教訓。一個是惹兒子的氣,一個是使他喪了志氣。

專精知識

在成長過程中,孩子應該有足夠的機會學習越來越多的專精知識,父母應該在這過程中給予支持。父母同時也要在知識的方面做榜樣,使孩子對工作,勤勉,有正確的價值觀。孩子可因正面的角色模範,而認同「所欲的成就覺甘甜」(箴十三:19)。他們需要看父母。來學習如何竭力追求完全,發展自我形象,以及尊崇一個對像,而並非自己。

孩子被父母建立,獎勵,欣賞,以致他的能力天賦可以發展。一個年輕人來找我輔導,他說他花好多好多小時練棒球,得到的卻是父親一言不發地走過他身旁。當他想嘗試什麼新計劃,他父親就澆冷水。在他成年,步入社會之初,他沒有一個鼓勵他的父母角色來為他加油。他覺得精神壓力太大,十分沮喪。

當孩子發展能力時,機會也是很需要的。孩子需要想要試一試的感覺,以及想學習的動力。父母需要為孩子的努力喝采。並預備下一步所需的資源。舉例而言,一個男孩學棒球,他不需要店裡最好的球棒,但他在預備好時,需要可以買到的適合他的球棒。如果一個人能夠學習他「可能」學習的東西,他的一生會比較容易。他們發展了面對工作的基本信念。這就是長大成人。

糾正

正如我們前述,理想與真實之間的關係必須是慈愛和接納的。好的為人父母法則需要如此,正如神是這樣對待我們。當孩子失敗,父母嚴厲待之時,他們會害怕嘗試,害怕失敗的原因常是因為權威對犯錯嚴厲的懲戒。

神對我們學習事情的態度卻有很大的不同。希伯來書五章十四節說,我們學習是經由練習,即「習練得通達」。或是常常使用,因此在我們學習時,神與我們同工,父母在孩子學習新技能時,也需要以瞭解和耐心對待他們。父母如果能如此,孩子會樂於嘗試新事物。

希伯來書形容的權柄形像,是對長大成人的過程十分有恩典:【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辯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來四:15-來五:2)】

我們的大祭司(耶穌)溫和地糾正我們,因為他體恤我們的軟弱。如果父母跟隨他的帶領,學習將是一件有趣的事。

職分的力量

職分是權柄所給予的一個位置。因為父母有職分,所以父母有權柄要求結果。當孩子試著與權柄認同時,他們是榜樣。

亞當夏娃的故事中,對他們有權柄的職分是在神。神也給他們一個職分是管理,當他們的行為越分,他彰顯他職分的力量。執行他們行為越分的後果。這使我們有點明白神在宇宙中的權柄。人和天使都學到一件事,就是當神說什麼的時候,他是認真的。

孩子長大的環境中,若權柄沒有力量,他們就不會學習如何尊重權柄,也不會認同權柄。根據研究,好的榜樣通常是溫暖,慈愛與跟隨著有相同之處的人。他們並非完美。

但是可以面對生活,並且他們理解什麼是力量。

因此,在孩子長大的過程中,他們需要父母有權柄,父母需要其職分的力量,這樣得來的尊敬使孩子在健康的懼怕中以愛為基礎的敬畏。愛的力量是最好認同的力量,而這力量不一定來自父母的個性,而是來自身為父母的職分。發展對職分的尊敬。使孩子奠定以後尊敬法律,政府,教育權柄的基楚(羅十三:1)。

這也使孩子以後無論扮演什麼角色,都能執行該角色所需要的權柄。無論是家庭主婦,教會領袖,工人,經理,對於什麼叫做職分,及如何以其權柄執行,他們心中有一個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