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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身體

我們最基本的界限是我們的身體。聖經說我們的身體是一個器皿。要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四:4)。「守著」是個美好的詞,是擁有我們界限中的一切。當我們守著身體,我們知道它屬於我們。我們感覺,我們用感官體會愉悅,我們接觸它。

侵入別人的身體,越過界限,是最基本的虐待。被越界的人會覺得自己是東西而不是人。舉例而言,違反一個女孩的意願用暴力侵犯她的身體,就是無視於她擁有自己身體的基本感覺。這種情形有幾種。

性侵擾是最明顯越界的例子,因為某人拿了不屬於他的。性本來是給我們與所選擇的伴侶自由分享的,不是違反意願偷來的。被性侵擾的人會否認自己的身體。他們會覺得身體不屬於自己:是屬於侵擾者的。任何被侵犯的人,他們的界限都嚴重受損。

性侵擾也可能在婚姻中發生,就是當配偶被視為東西而非人。一方用另一方的身體滿足自己,而不管對方的感覺。這是侵犯,不是尊重。

許多在青少年期失身的女孩,要費許多努力,才能重獲對身體的主張和權柄。

身體侵犯也是同樣的情形。一個丈夫用推或打耳光對待妻子,是越界。一個父母不當責打孩子,是越界。一個身體被侵犯的人,會否定身體,無法感覺或經驗有意義的身體功能。他們學到,別人對他們的身體可以為所欲為。

比較不嚴重的越界,是當父母把孩子的身體看為自己的延伸,不讓孩子以一個獨立的個體表達意見。不讓孩子做決定,吃什麼穿什麼。當然,父母要給孩子範圍,但孩子需要有一些選擇。

有些人因為太嚴重的教導,不能經驗性的功能。他們對性的感覺很有罪惡感,他們就否定自己的身體。他們沒有被教導喜悅性的感覺,反而被教導要壓抑這種感覺。

有些人學到承認痛苦是不對的。他們被教導要咬緊牙關忍受痛苦。結果就是他們失去與身體感覺的接觸。因此,歡愉與痛苦對他們沒有太大的意義。

當人不擁有自己的身體時,問題就產生了。通常,人要完全能運作,需要努力收回所失去的。舉例而言,尋求性咨詢,重新學習體會性的歡愉:他們必須重新擁有原屬於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