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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界限設定的失敗

所有權在建立界限上極為重要。一方面,當人不被允許擁有自己的思想、感覺、態度、行為、慾望、和選擇時,他們無法建立真正的責任感。他們在相連和分離上,會一再產生衝突。他們不知道如何擁有人際關係,同時又可以分離。他們不知道每個人要為自己的界限的東西負責。

另一方面,當有擁有別人的思想、感覺、態度、行為、慾望、和選擇時,他們把界限擴展的太遠了,侵犯到別人的領土。這正是珊蒂和她母親的情形,珊蒂的時間屬於珊蒂,她母親的時間屬於她母親。然而珊蒂從來沒去學習去限制母親。許多年來,她讓母親以為她擁有珊蒂的時間。珊蒂的內心並沒有自由,她覺得被強迫要給母親時間。而母親覺得她本來就擁有珊蒂的時間——她的生命。想控制別人的生命,不讓他們分離,是很嚴重的關係毀壞者。這是造成親子關係有掙扎,友誼、婚姻破裂、工作衝突、與神掙扎的原因。

在墮落之後,我們的界限被摧毀了。我們失去恩典,也失去分辨誰擁有什麼的真理。亞當說那是女人的錯,不是他的。她『導致』他犯罪。夏娃說是蛇的錯,是牠使她做的。他們不承認他們自己的慾望、態度和行為驅使他們作出選擇。他們沒有為自己負責。他們想吃果子然後變的像神。他們想要什麼就有什麼,他們認為神不知道什麼對他們最好。他們選擇越過界限。而神要他們為所選擇的負責。

墮落之後我們都有一種困難,就是不要我們所擁有的,而去要屬於別人的。珊蒂的母親不想負責去養大一個終就會離開的女兒。她不想為自己的失望負責。正如一個兩歲的孩子,必須對付因不能遲睡而產生的失望一樣。珊蒂的母親試圖擁有不屬於她的,像是珊蒂的時間和生命。

父母,孩子,朋友和配偶,常常不能解決這些問題。人際關係中至少有兩個人的意志,要繼續有愛和責任感,必須有寬容。我看過一張車後貼紙這樣寫著:『如果你愛一個人,釋放他的自由。如果他真愛你,他會回來。如果不回來,逮住把他殺了。』我們都在某種程度上感覺如此。我們希望我們所愛的人自己選擇,但這些選擇又會限制我們。當我們被限制,我們不想負責地處理限制,我們寧願抱怨。

如果珊蒂選擇和朋友共度假期,她母親必須選擇處理她的願望受限。健康的作法是,為願望落空難過,但尋找別人方法過節得到滿足。然而她卻責怪珊蒂,自己扮演受害者,聲稱女兒破壞了她的假期。

說愛一個很容易,卻很難讓對方有自由。當別不照我們的意思去行,我們就『逮到他把他殺了』。我們繃臉,憤怒的哭叫,發出令人有罪惡感的訊息,並企圖控制別人。這種行為扼殺自由意志,最後會扼殺愛。沒有自由,愛就不是能存在。而沒有責任就沒有自由。我們必須對我們所擁有的負責,這包括我們的失望,就如別人不照我們的意思行事。我們所愛的人運用他們的自由意志而令我們失望,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要去處理。這是使愛存活的唯一辦法。

即使當別的自由使他們得罪我們,去處理痛苦仍然是我們的責任。如果我們不處理受傷之處,停留在怨恨當中,我們就無力對付罪。這種受害者的心態,使許多人走不出他們的痛苦。

真愛的丈夫得罪她,他酗酒而使家庭受損。這是他的罪,真愛的痛苦是他的錯。但真愛要對自己的痛苦負責,她做得好極了。她說:『我無法控制他的行為,但這事對我和家庭的影響,我可以控制。我擁有的痛苦使我有動力改變對待他的方式。這樣我可以使他的影響限制到最小。』

她面對受傷和憤怒。當她覺得孤立,她負起責任處理。她這樣做之後,就不在生活在他的權勢和控制下。她從支持團體尋得快樂,是與他無關的。由於她為自己的痛苦負責,她找到了自由。附帶的好處是她丈夫的行為有改善。

許多人不為自己的生命負責。(我被車撞不是我的錯,但學習以後怎麼走路卻是我的責任,沒有可以替我做,只可能幫助我。我必須為受傷的腿負責,去練習走路。)他們走不出來,因為他們要別人改變。他們要別人變得更好,而通常別人不會。結果他們就受到別人的捆綁。得自由來自負責任,受捆綁來自放棄責任。許多酗酒者的配偶不像真愛,他們繼續責怪別人,這是無力感的緣由。

我記得一位婦人,她丈夫突然離開她,留給她四個兒女去照顧。丈夫所作的是很糟糕,她有所有的理由覺得背叛、生氣、被棄、沮喪、招架不住。只要她表達,『看看他對我做的是什麼事』,事情就沒有進展。當別人得罪我們,這是很自然的反應。但這應該慢慢轉變,我們要去擁有這個情況,並對因失去而有的痛苦負責。但這並沒有發生。她聽不進建議,對丈夫離去的情況不採取任何行動使自己脫難。她對我的建議生氣,就是她有選擇權來幫助自己。她只想做一件事,就是抱怨他造成這個情況。很長一段時間,她就是抱怨,並不再來治療。很久以後,我聽到她還在抱怨——過得很淒慘。

她和別人所遭遇的情形相似,但結果卻不同。別人也經過抱怨,那是必須的。饒恕的過程之一,就是稱罪為罪。我們須承認被得罪,然後才能去饒恕。然而經過一段適當期間的歸咎,我們必須開始為別人得罪我們所造成的混亂負責。我們的情況是我們的一部分,我們必須有我們的感覺、態度、行為,並為其負責,才能走出這個情況,雖然我們並沒有造成這個情況。

芭比的丈夫離開她和秘書走了。她有三個幼兒卻沒有贍養費,也沒有謀生的技能。他從離婚實質上偷取了一切。她真正是受害被虐待了。她盡力挽回,卻沒有用。

當婚姻突然結束,她完全被毀了。二十年的婚姻,毀於一夕,芭比陷於貧困之中。她二十年沒進學校,大部分時間擔任義工。她的沮喪很嚴重,經濟情況更糟。

但當她認知事實,她開始為自己負責。她走出抱怨的階段,開始忙碌。她白天上班晚上上課。她聯絡教會中其他單親父母分擔重擔。她還做了一些創意性的工作,並不影響和孩子的共處。

過了頗長一段時間,她完成學業,經濟好轉。她建立了新的友誼與支持。她參加離婚研習會,處理痛苦的情緒。她學到自己為什麼會選擇他丈夫這型的人,以及她為何慢慢讓丈夫孤立她,以致她有無力感。

簡言之,雖然離婚被棄不是她的錯,她為自己的情況負責。她擁有自己界限內的事。她為自己的感覺、態度,行為負責並發展它們。她追求一些願望,做負責的選擇,帶給她及兒女更大的快樂。她孤單的時候,她為自己建立支持和友誼,重新建立信任別人的能力。從這一切中,她發現神照著他的應許,信實的扶持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