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改變帶來醫治 > 6.10我們的選擇 >

6.10我們的選擇

下一個需要擁有的個人財產是我們的選擇。這一項和別的一樣重要。選擇是建立界線的基礎,『但除非我們瞭解屬於我們的各個方面——我們的感覺、態度、行為、願望和思想,我們的選擇不會是真選擇。』幾乎任何事我們都在做選擇。

以珊蒂的例子來說,她如果想和朋友共度感恩節,又覺得母親要她回家,她就不必覺得沒和朋友在一起很可惜。她覺得是母親使她無法和朋友同樂。事實上,她母親沒有用槍指著逼她回家。珊蒂選擇取悅母親而非自己。她不領悟自己有選擇,而責怪母親。珊蒂選擇放棄自由,但她必須為選擇之後的感覺負責。

保羅很清楚這點:『個人 要隨本心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不論我們付出金錢、時間,力量、才幹、所有物、我們必須只付出我們心中決定的。我們必須想清楚,並為此決定負責。換句話說,我們要付出得有目的。否則我們就是勉強,覺得『應該要』。

這對一個人損害很大,僅次於孤立。如果我們不覺得有選擇,我們會覺得對生命失去控制。我們對控制我們的人會產生怨恨。這與自由和愛恰恰相反。

選擇有兩個方面:好與不好。我們可以選擇做某事或不做某事。我們可以選擇給予某人或不給予。兩者的後果,我們都必須負責。這是愛的基礎,也是有界限的精髓。

許多人出於勉強的給予,這會帶來怨恨。他們會無法說不,和不想在一起午餐的人吃午餐;他們以不喜歡的方式度過了週末,他們不是出於愛而是出於罪惡感的付出時間精力。

這樣的行動為造成殉道者情結,也就是犧牲自己的願望而引起別人的罪惡感。父母犧牲時間金錢,然後讓孩子覺得罪惡,他們說:『要不是為了你的學費,我們可以常常旅行,買更好的房子和車子。』這使孩子為自己的存在感覺抱歉,好像他們接受學費這個『禮物』,就有能力毀掉父母的生活。

我記得一個婦人的母親,她幾乎求她把小孩給她照顧,然後又抱怨了好幾星期帶小孩有多不方便。她不認知是她自己選擇帶小孩,她女兒沒有迫使她如此。

我們也否認自己有選擇權,來決定怎麼使用時間及度過生命。我們也許抱怨好無聊,卻不去學新的技巧或培養嗜好。我們也許抱怨牧師不好,卻不寫一封信給他或換教會。

生命中必然有我們無法控制的事,但我們有選擇如何面對的權利。我們選擇決定我們生命的方向,但我們若不知道這事實,我們不知方向,到了最後,還會以為都是別人的錯。

在葡萄園的比喻中,最開始做工的人為沒有多得工錢而抱怨。耶穌回答他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太二十:13)。換句話說,『你不是選擇為這講定的工價勞力嗎,選擇是你的,擁有它,為它負責。』對環境只抱怨而不做任何事,就是拒絕選擇,所帶給我們的只是無力感和怨恨。

神要我們擁有選擇,並因此瞭解我們的是誰。喬舒亞說得很清楚:『若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二十四:15)

然後他描述這選擇的重要性,以及每種選擇帶來的結果。

不做選擇也是一種選擇。神要我們對每種選擇負責,甚至我們不認為我們做了選擇:『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我們也許認為一些行動或話語無關緊要,但我們做的每件事都有它的意思,我們做或不做都有後果。我們有選擇:『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太十二:33)我們的生命會產生果子,這點我們不能選擇,然而我們卻能選擇果子的好壞。我們要選擇擁有我們的『樹』,我們的心,允許神作工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