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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我們的願望

我們的願望也是在我們的界限和籬笆內重要的一項。每個人有不同的願望,期待,夢想,目標,計劃,和渴慕。就像其它方面,我們必須清楚願望是在我們的院子裡。

我們的願望可以讓我們明白,什麼叫做照神形象的創造。她給我們許多願望,我們也選了許多自己的願望。兩者都可能是好的。但有些願望是不好的。我們必須擁有願望,並分別出好壞,也必須在好與更好中選擇。

當我們不認知我們的願望,就是自絕於我們自己,限制我們將來的滿足,將來對神和人的服事,限制我們有動力和成聖。神用我們的願望來成全她的心意,也滿足她賜於的屬性。想想看,若是宇宙的最大賜於者,不能滿足她孩子的願望,只因為孩子不知道自己的願望,這會多令神難過。神會失去給予的快樂。

只有當我們承認我們有這個或那個願望,神才開始作工,或實現願望,或延遲答應,或鼓勵我們放棄,或任何對我們有幫助的事。但我們必須擁有這個願望,否則神不會作什麼。

雅各布布提到一些不為自己願望負責的結果,:[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忌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各布布四:2、3)

雅各布布提到兩種得不到的願望:不求和妄求的願望。第一種就如羨慕別的才幹,卻不求神幫助他們進學校取得這樣的能力,並發展這些才幹。他們沒有是因為不求。第二種就如人們進了學校,不是為了使才幹得以發展去為人服務,而是為了炫耀。我們必須擁有願望,並交給神來作工。

一方面,神喜歡給我們好東西,如果它確實適合我們。『所欲的成就,心覺甘甜。』(箴十三:19)不論我們是家庭主婦、傳道人、工人、體育明星、或其他職位,我們可以為我們和我們的工作驕傲(加六:4)。另一方面,神不喜悅我們自我膨脹。神會滿足我們的願望,如果這樣能建造我們並完成他的工作。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與神最真實的關係,這樣我們才能決定什麼是好的願望,什麼是壞的。

因此我們需要擁有願望並交給神。這樣的關係在多處經文出現,我喜歡的一處在腓立比書二章十二、十三節:『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功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神作工在我們的願望中,我們需要把願望帶到神面前。

同樣的,在我們與別的關係上,我們也要擁有自己的願望。大多數人都有過和人相處的沮喪經歷,因為他們不說出他們真正的想法。我們知道他們有願望,但很難讓他們擁有願望。如果我們問他,要到哪裡吃飯或者看什麼電影,他會說,『隨便,你要什麼就什麼。』如果你問他要哪一塊派,他會說,『你先選。』我們很容易看出如果我們選了『錯的』餐館或電影或派,他會不滿,但他卻不去擁有自己的願望,並為此負責。這使得我們不舒服。我們怕他會怨恨,因為老是照我們的意思。任何關係要能成功,雙方要解決各自不同喜好,以及給予或付出的問題。由此我們建立愛與親密,並以真我互相認識。如果一個人從不『擁有』他的願望,則我們對他的親密和認識會受限。一個不給自己定義的人還留在『非人』的類別中。

擁有願望使我們對人和事的立場更清楚。當我們與清楚自己願望的人在一起,我們會覺得與一個實在的人相交。他們的人是有定義的,他們的個性是有稜角的。這些稜角不一定是尖銳的,或傷人的,但必須凸顯出來。如果人對自己沒有定義,我們對是否會和他相交就會很模糊了。

再者,擁有願望會說明我們達成生命中的目標。『勞力人的胃口,使他勞力,因為他的口腹催逼他。』(箴十六:26)瞭解自己有願望,能激發我們向目標努力。歷代以來,人為了夢想和願望所作的努力,使我們有更好的生活。傳道書的作者這樣說:『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十一:9)。我們有責任留心我們的願望,在執行計劃時,要將神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