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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夢的本質

有別於所有其他的自然科學,在沒有確切的實驗規定、實驗系列,以及合乎邏輯的事實支撐的情況下,醫學心理學以分析最複雜的問題為特色。醫學心理學自認與一大堆不斷變化、非理性的事物打交道;心靈正是一個看不透,又難以親近,在進行著科學思索的東西。我們可以這麼揣測,所有心理的現象似乎都與某種最廣義的原因序列有關,這雖然很合理,在此要考慮的正好是,前因後果終究只是一個統計學上的事實而已。因此,在某些情況下,對可能的絕對非理性至少打開一個探究之門,並非不恰當。縱使這只是出自啟迪學的原因,且在所有情況中仍提出因果關係的問題,也算合宜。如果在提出這個問題時,至少也能同時顧及古典的概念分野,意即作用因與目的因,那就更好了。凡與心理有關的東西,這個問題:為什麼發生此事?與另一個問題:發生此事有何作用?一樣重要。

醫學心理學的諸多問題中最令人費心的,就是夢了。假使以醫療的觀點來為夢診治,也就是把它當成與診斷和預測有關的生病狀態,想必是一樁既有趣又艱巨的任務。夢真的涉及健康和疾病,基於它潛意識的來源,創自大量的潛在知覺,所以有時能夠製造出值得我們知曉的東西。在我碰到必須區分器質與心因性症狀的麻煩案例時,這經常有很大的助益,有些夢對於預測也十分重要344。這個領域還缺了所有必要的前置工作,譬如仔細收集原因之類,這是一樁有遠見的任務,受過心理學訓練的心理治療師要有系統地記下夢,因為他有機會獲得一個夢的素材,而這些素材與後來危及生命的急性發作,甚或置人於死地,也就是說與一些在記錄夢的時候還無法預見的事件有關。一般來說,研究夢其實是終身的事業,為了仔細加工就需要許多的工作,我因此寧可先對夢的心理學,以及夢之詮釋的基本面相在這簡短的預示下去處理,以致即使沒有經驗的人也能夠得出關於提問與方法論的圖像之一。如果我說基本面相知識比成堆的前因後果重要,因為前因後果無法取代經驗的缺乏,熟稔這些素材的人應該會贊成。

夢是不由自主的心靈活動之一,所具有的意識不多不少,剛好夠清醒狀態時複製。在心靈的現象中,夢也許提供了最「非理性的」事實,似乎帶來部分的邏輯聯繫與檔案成階序的價值,這些都顯示出一些其他的意識內容,因此不僅不太容易看清,也不易理解。在合乎邏輯、道德與美學下被連接的夢是例外,通常夢的結構既特殊又罕見,擁有許多「不良的特徵」,諸如缺乏邏輯、令人質疑的道德、醜陋的造型,以及明顯的荒誕不經或毫無意義。我們因此喜歡貶低夢,說它愚蠢、沒有價值。

每一個夢的解說,都是心理學上關於夢的特定心理內容之陳述,所以並非不無危險,因為做夢者往往與大部分的人一樣,不只對錯誤的,而且對正確的註解展現出令人驚愕的敏感。因為只有在極為特殊的條件下,無須做夢的參與者也可以探討夢,故如果我們無意傷害他人的自尊心,想要很得體的話,是很費功夫的。譬如一位當事人敘述了一系列有點兒傷風敗俗的夢,而心理治療師得回答這個應運而生問題:「為什麼我會做這些噁心的夢呢?」這一類的問題不回答比較好,基於許多理由,這很難回答,尤其是新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輕易就會脫口而出不甚高明的話來,而且剛好在如果我們認為能夠回答這問題的時候。瞭解夢是一件艱辛的工作,我早就養成了一個習慣,每當有人告訴我他做的一個夢,然後問我的意見時候,我一定先對自己說:「我完全不知道這個夢是什麼意思。」說完這話之後,我才能開始研究這個夢。

讀者想必在此要提出一個問題:「針對個別的案例去研究一個夢的意義,假定夢都有某種意涵,而且一般可以證實得出來,到底值不值得?」

譬如某一種動物是脊椎動物,很容易就可求證出,所揭示的是脊柱;但是當這個夢的內在、深具意義的結構被「揭示出來時」,我們會如何因應呢?看起來夢除了大家熟知的「典型的」夢,譬如惡夢之外,既沒有清楚的結構公式,也沒有規律性的行為方式。恐怖的夢雖屬平常,但無法自成一套規則。此外,還有典型的夢的主題,門外漢也都知道,譬如飛行、上樓梯或爬山、衣衫不整到處閒逛、掉牙齒、人群、飯店、火車站、火車、飛機、汽車、使人害怕的動物(蛇)等等。這些主題頻繁出現,但要推導出夢的結構中的合法性則仍嫌不足。

有一種人,不斷地做著相同的夢,尤其是青少年時期;偶爾會擴展成一種重複,也可能持續幾十年。這樣的夢有時令人印象深刻,我們不由得覺得,個中「一定有點兒什麼」。這種感覺自有理由,因我們小心翼翼仍舊揮之不去一個理念,那就是某一個特定的心理狀況反覆出現,使得我們做這樣的夢。一個「心理狀況」表示,如果表達得出來的話,與某一個特定的意涵一致,這當然要我們不堅持那些完全未求證的假定,以為這些夢都與吃壞肚子、仰睡等等有關聯。事實上這樣的夢對某人來說,至少可以揣摩出一個前因後果的意義來。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反覆再三出現在長期的夢系列之中的所謂典型的主題,我們也很難拋開「意有所指」的理念。

但是,我們如何能得到一個有說服力的意涵,又怎麼樣才能證實詮釋的方向正確呢?第一個不科學的方法是,把所有夢中預示未來的事件都預言出來,透過日後事件的發生來驗證解析屬實,前提是這些夢的意涵的確在預測未來。

另一個直接證明夢的意涵,可行的辦法也許是銜接過去,從一定的主題重建以前發生過的事件。雖然這在一定限制下是可行的,如果我們找出果真發生過,做夢者卻沒有知覺到,或者那些怎麼樣他都不想放棄的事情的話,意義就十分重大。若這兩個方法都行不通,那麼所涉及的就只是一幅記憶的圖像,一來出現在夢中不會引起爭議,二來鑒於重要的夢的功能,當做夢者對此同樣有所知,並且可以給一個說法時,這幅圖像完全無關緊要。可惜的是,直接證實夢的意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弗洛伊德把夢的研究導入正軌,厥功甚偉345,他尤其察覺到,如果沒有做夢者,就不可能分析夢。夢中組合而成的字句,並非只有一個意思,而是多義的。譬如有人夢到一張桌子,我們無從知曉做夢者的「桌子」是什麼意思,雖然桌子這個字並無多重意義。有一點我們也不知道,這就是他父親拒絕給予做夢者財力援助,並以他是無用之人為由逐出家門時,所坐的那張桌子。桌子空白的表面附著著為他災難性的一無是處的象徵,存在於白天的潛意識之中,以及在夜晚的夢中。這是我們這位做夢者對於「桌子」的瞭解。所以我們需要做夢者的協助,以便把繁多字義限定在本質,以及有說服力的事情上。不在場的人,都會懷疑桌子是做夢者生活中一個難堪的重點;但做夢者對此不會起疑,我也不。很清楚的是,分析夢首先是一場經歷,一開始只要兩個人確認無誤即可。

如果我們一旦有了一個斷定,夢中的桌子就意味著那張要命的桌子,以及與它一切有關的,那麼表示我們雖然沒有分析出這個夢,但至少分析出主要事件中的單一主題,也就是說我們看出桌子這個字立於哪一個主觀上的前後關係中。

藉著有條理地問出做夢者突然興起的理念,我們得到了這個結果。至於弗洛伊德賦予夢的內容的其他程序,我卻必須拒絕,因為都是事先想好的意見,認為夢是「被壓抑的願望」之實現。儘管也有這類的夢,但這不足以證明所有的夢,以及有意識的心靈生活中的所有念頭,都是願望之實現。我們沒有理由假設,作為夢基礎的潛意識程序在形式與內容上都較意識程序更受到限制,或者更為清楚。我們或許更能夠從後者去猜,以為它們意識程序在熟悉的典型上受到限制,大都因為它們塑造出的意識生活規律性或協調性。

為了確定夢的意涵,基於上述的看法,我發展出一個程序,稱之為記錄前後關係,它藉著做夢者突然興起的理念,在夢的每個突出的細節中,可以確認這些細節在哪些意涵細微處顯現給做夢者,我處理的就是將難讀的本文之解碼。從這個方法得出的通常不是一看就懂的那種文本,而是許多似乎意味深長的暗示。有一次我為一位年輕男士看診,從他的病歷得知,他沉浸在訂婚的喜悅之中,而且是與一位「好」人家的小姐互許終身。他的夢中經常有形體以不具優越性的、不可思議的方式出現,觀其前後關係得知,在做夢者的潛意識中,所有這些形體的醜聞歷史,來自不同來源,但他都與他未婚妻聯想在一起,他覺得莫名其妙,我當然也一樣大惑不解。從這些持續不斷的聯想,我必須推導出,雖然他的意識抵拒,但潛意識的傾向仍然存在,把他的未婚妻放在這樣一個模稜兩可的燈光下。他告訴我,如果這些都是真的,對他而言無異於一場災難,他急性的精神疾病就是訂婚後不久開始發作的。雖然難以置信,我仍然懷疑他的未婚妻是如此重要之焦點,於是我建議他展開調查。調查結果證明懷疑合理,而他並未被這個不愉快的發現所造成的「震驚」給打倒,反而治好了他的精神疾病,也擺脫了未婚妻。記錄這所謂「難以置信」的前後關係,以及夢中看似矛盾的解說,證明了後來被揭穿的事實是正確的。這個案例十分簡單,只有極少數的夢找得出這麼簡單的解答,要強調這一點顯然多餘。

記錄前後關係的確是簡單得近乎機械式的工作,但這只具預備意義。接下來的可讀文本的完成,也就是真正的夢的詮釋,卻經常是一個十分艱難的任務。它需要許多條件,諸如心理的同感能力、組合聯結能力、直覺、世界與人性理解,尤其是一種來自於廣泛知識與「心靈智慧」的特殊「知」的能力。所有這些前提,甚至包括最後一項,都屬於心理治療師診斷的藝術。要瞭解夢,並不需要第六感,但它需要比可以在通俗的解夢書所發現的沒生命的解夢模式,或受到先入之見影響的解夢方式更多的東西。對夢動機的刻板解釋模式是需要拒絕的,透過仔細的文本記錄,所能釐清的特殊意義才具有合理性。即使在這個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我們仍然要承認自己對每一個夢都一無所知,打消先入為主的念頭,準備好接受絕對出乎意料的東西。

夢與一定類別的意識,以及一定的心靈狀態有部分關聯,它位於潛意識現象中模糊幽深的背景多深,我們稱這個缺乏獨特語言的背景為潛意識,本來我們不瞭解它的本質,只能觀察它一定的作用,關於潛意識心理的本性,是我們大膽地從它的特性推斷出來的。夢是潛意識心理頻繁又常態的表達,所以傳來許多研究潛意識的經驗素材。

因為大部分的夢的意涵與意識的傾向並未重合,反而有奇特的歧異,所以我們必須猜測:潛意識,即夢的源頭,具有自主性的功能。我把這個稱為潛意識的自治。夢不僅不聽我們的意志使喚,甚至經常與意識的意圖鮮明對立;這種對立並非時時都顯露出來,有時候夢只是稍微背離意識態度或傾向,提出修正;沒錯,夢偶爾會與意識的內容與傾向重合。要說清楚這種行為,我要向唯一的可能概念補償求助,它是我認為唯一能夠把所有夢的行為模式概括說明的概念。我們要嚴格區分補償與補充的不同,補充是一個有限且壓縮的概念,不足以貼切地解釋夢的功能,因為它所描繪的是一個過於所謂必然的補充關係346。補償則與此相反,如同這個專有名詞所示,是不同的數據或觀點的對立態度或者比較,因此產生一種均衡或者校正。

在這方面有三種可能性。如果意識的態度十分片面地成為生活狀態,夢就會採取對立的態度;若意識的態度比較「中庸」,夢就以變體為滿足;若意識的態度「正確」(適應),夢就會符合併強調其傾向,而且不會喪失自己對它奇特的自治。因為我們永遠無法確切知道,如何去評定當事人的意識狀態,因此分析夢而不問做夢者問題,從一開始就行不通。即使我們知曉意識狀態,對潛意識的態度依舊不得其門而入;因潛意識並非僅僅是夢的源頭,同時也是精神性的徵兆,這就面臨潛意識態度是否有特別實際的重要性的問題。我或其他的人是否能正確地感受到我的意識態度,根本無所謂,潛意識可以有所謂「不同的意見」。這個——尤其是精神疾病的案例——可不能等閒視之,當它全面支配潛意識,後果嚴重的不當治療經常引發各種惱人的錯亂,或產生精神疾病徵兆。這類的錯亂皆因「意識」與「潛意識」不一致而起,這種一致在「一般情形下」是存在的。事實卻是它並不存在,而這就是造成無窮無盡的精神損害,從嚴重的不幸事件與疾病,乃至無傷大雅的失言的原因。弗洛伊德指出這一層關係,貢獻良多347。

即使絕大多數的案例中,補償以製造一種正常的心靈平衡為目標,所以要證實自己有若心理系統中的一種自我調節,但我們不應以擁有這個知識為滿足,因為在某些案例的一定條件之下(譬如潛伏性的精神疾病),補償會導向一個攸關性命的出口(壓倒性的破壞傾向!),譬如自殺或諸如此類不正常的態度,這在某些負擔沉重的人的人生計劃中屬於「預先登記」。

治療精神官能症時有一項任務,要再度製造「意識」與「潛意識」之間的和諧,眾所皆知這可以通過不少方法,從「自然的生活方式」開始,理性規勸增強意志,以迄「分析潛意識」。

因為比較簡單的方法經常無效,心理治療師不再知道要如何繼續為當事人治療,於是夢的補償功能提供了受歡迎的協助。這並不表示現代人做的夢直接提供適宜的治療方法,就像在阿斯克勒庇俄斯神殿做的孵夢所告知的一樣348;但這些夢以絕對有益於健康的方式闡明了當事人的情況。夢帶來回憶、看法、經歷,喚醒睡著的人的性格,並揭露這些關係中的潛意識,所以很少有人樂意輔以適當的協助,因此,如果有人長期接受專業支持,去理解、消化他自己的夢,很少有人不會因而拓展且豐富他的視域。補償行為為努力不懈的夢的分析開拓新的視角,闢建新的道路,有助於擺脫那個可怕的停滯狀態。

補償這個概念當然只能一般地刻畫夢的功能,如果處理費時頗久且麻煩的案例時,我們會碰到上百個延伸出去的夢,那麼慢慢的,一個躲在補償背後的現象將浮現於觀察者的眼前。這類似一種人格發展的過程,一開始看起來像均衡片面性,或者平衡受到干擾的寧靜狀態。深入理解又具有經驗之後,這個類似奇特的平衡行為卻像一個計劃,彼此之間互有關聯,而且在深沉的意義上遵循著共同的目標。所以,長時間的夢系列不再是不相干又獨特的事件的空洞串聯,比較像計劃周全的發展或整頓程序。這種長時間夢系列中自發性表述的潛意識程序的象徵,我稱之為「個體化過程」。

在此很適合列舉出一些既有的例子,說明夢心理學的治療,卻基於技術理由無法辦到。所以要提一下我的著作《心理學與煉金術》(Psychologie und Alchemie)一書中,也收錄有夢系列構造的研究,而且特別把個體化過程列入考量。

記下夢系列,不包括分析的過程,是否可以理解為個別化的發展過程,這個問題由於缺乏研究仍然無解。分析過程意味著,尤其包含了系統化的分析夢時,一個「太快成熟的過程」,如同霍爾[1](Stanley Hall)一語中的的評論。那些在個別化過程中被記錄下來的夢的主題,即分析的產物,也出現在「分析以外」的夢的系列,只不過時間間隔較長,也是可能的。

我前面已經說過,分析夢也需要一種特殊的知識。在我完全信賴一個聰明、具備一定的心理學知識、一定的生活經驗及訓練的門外漢,可以正確診斷出夢的補償的同時,卻認為一個不具有神話和民俗學知識、對原始人的心理學一無所知,也不懂比較宗教學中個別化過程的本質的人,是不知道個別化過程之本質的。而這個過程正是心理學補償之基礎,根據我們所學,是絕對不可能以心理學上的補償為依據的。

並非所有的夢都一樣重要,連原始人也把夢分成「小」和「大」,我們大概會說「不重要」及「重要」的夢。進一步細看,「小」的夢是每天晚上幻覺的片段,源自主觀和個人的領域,因為不重要而消融在日常生活之中。這種夢很容易就被忘掉,因為它們的有效期沒有超過心靈寧靜每天的起伏。意味深長的夢則相反,經常一輩子保存在記憶中,而且時常成為心靈經歷寶庫的中心。我遇見過的人當中,沒有幾個在第一次邂逅不脫口而出:「有一次我做了一個夢!」偶爾那是人們所記得的第一個夢,3~5歲之間發生的。我研究過許多這樣的夢,在其中找到一個有別於其他夢的特點。這些夢中存有我們在人類文明史上也碰得到的象徵性產物。值得注意者,做夢者不需要知道有這種並行的存在。個別化過程被視為這種夢的特點,其中包含了所謂的神話學主題,即神話,而我稱之為原型。我們要瞭解個中特殊的形式與比喻式的前後關係,這些不僅在所有的時代和地域,也在每個人的夢中、幻想、幻景,以及妄想中,都找得到這種一致的形式。獨特的案例中最常出現的,像它們無所不在的倫理所證實的一樣,人類的心靈只有一部分是唯一的與主觀或個人的,另外的部分則集體且客觀349。

因此,我們一方面談個人的,另一方面談集體的潛意識,他同時呈現出幾近個人的潛意識的一種更深沉的層面。「大」,也就是深具意義的夢,源於這個較深沉的層面,主觀的印象之外,它們的重要性已由清楚的形態透露出來,而且這些形態常常詩情畫意又漂亮。這一類的夢大多發生在人生關鍵的階段,像少年時期、青春期、中年(36~40歲),以及死神將屆之際,要分析這些夢時常伴隨著可觀的高難度,因為夢中所提供的素材太貧乏。類型的構成物不再僅指涉個人的經驗,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的一般理念,其主要含義由對這些理念而言很奇特的意涵所構成,而非任何一個人經歷的前後關係。譬如一位年輕人夢到地窖裡金碗中的一條大蛇,他雖然在動物園裡看過一條巨大的蛇,但此外他沒有什麼與這個夢相關、可以援引的事情,就只有這段童話般的回憶。根據這個無法令人滿意的前後關係,我們可以說這個夢,雖然它正因其極強的感受而顯示其特色,但完全沒有意義;如此一來,卻很難解釋其非常特別的易感性。碰到這種案例,我們必須溯及有蛇或龍、堡壘和洞穴、英雄在其中表現他的能力的神話。這才明白過來,這涉及一種集體的情感,即一種典型、情緒激越的情況,它並不屬於個人的經歷,而是屬於次要的個人的經歷之一。這點基本上與一般人類的問題有關,主觀上這個問題被忽略,因而客觀地滲入意識中350。

一位中年男士覺得自己仍然年輕,老年,以及死亡離他還遠得很,大約在36歲之際他超越了人生的巔峰,但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的重要性。以他所擁有的天賦與才華,假如他現在是一個無法忍受巨大潛意識的人,那麼他對這個時刻的領悟,也許就是類型夢的形式硬塞給他的。有人從旁協助,努力鑽研記載詳實的前後關係,以便瞭解這個夢,都是白費功夫,因為這段前後關係以陌生的神話形式表達出來,做夢者並不熟悉。這個夢應用了集體角色,因為那是人類永遠、持續重複的一個問題,並非在表達個人的心靈錯亂。

所有個人生命的當下個別化,在這裡,人類命運普遍通行的公式突破了個人意識的目標、期待,以及直覺,同時成為個別化的過程。這也是自發性全人實現的過程。自我意識的人只表示一部分有生命的整體,而他的人生尚未展現出整體的實現。他愈是只有自我,與集體人就益加分裂,而他也是集體人,甚至淪為他的對抗物。因為所有的生命體都追求他的完整性,於是,相對於意識生命不可避免的片面性,在我們身上進行著一種持續性的修正,以及一般人類本質的補償,目的在於潛意識終究與意識合為一體,或者更好的是,自我與豐富的人格同化。

如果我們判察「大」的夢的意涵的話,就無法跳過這些思慮。這些思慮運用眾多刻畫英雄的生命,也就是那些半神的偉大人物的神話,其中有危險的歷險,以及能力考驗,與成年禮相仿;其中有龍,樂於助人的動物,以及惡魔。我們邂逅年長的智者、半人半獸、藏匿的寶藏、願望樹、噴泉、巖洞、封鎖的花園、漫步的過程,以及煉金的材質等等,一大堆不曾觸及日常瑣事的東西。理由是這與一部分人格之實現有關,它尚未成真,況且才剛要開始去做。

夢中所出現的這類神話彼此濃縮且修正的方式,描繪著尼布甲尼撒的夢(參考下頁圖)351。雖然那幅畫看起來沒什麼異樣,只是呈現那個夢而已,如果我們仔細研究其細節的話,很快就會發覺,如此一來畫圖的藝術家又做了一次那個夢。這棵樹是從國王的肚臍長出來的(非正史的傳說),也是從基督祖先、亞當的肚臍長出來的譜系352。因此他戴著塘鵝的冠冕,以他的血餵養男孩,也就是那些著名的「寓言的基督」。除此之外,塘鵝還畫了比喻的四個形體的排列,那四隻鳥就站在象徵四位傳福音的人的位置。在下方可以找到相同的四個形體,也是四隻滿懷希望仰望著的動物,鹿是基督的象徵353。這四個雙重單位與煉金術的表象有著最密切的關係:上方是飛禽,下方是走獸,前者(習慣上)是鳥的形體,後者是四條腿的動物。這幅夢的圖像並不僅是基督教對於譜系及四位傳福音的人的想像,四個雙重單位也加入了煉金術的思維(「最好的與最壞的無異」—上位與下位一樣)。這個詞組生動地描繪出個人的夢與類型一致行動。後者不僅在自身中發生(如此處),也與奇特的個人要素濃縮、交織,以及融合在一起。354

但是,如果這些夢產生出如此重要的補償功能,為什麼又這麼難以理解呢?我經常被問到這個問題。我們應該這樣回答,夢是一個自然事件,而大自然並無傾向表明什麼,它的果實在一定程度上是免費的,按照人們所期待的供人採食。若不懂這個夢,我們就時常反對補償功能不奏效的說法,但這又不十分肯定,因為很多東西未經理解也一樣發揮作用。當然,若能瞭解,我們可以提高它的效果,其實這個有其必要,因為潛意識有可能被忽視。「大自然不成全的,藝術會使之完美!」一句煉金術名言如是說。

尼布甲尼撒之夢:人性騎士之鏡Codes Palatinus Latinus 413(Vatikan,15Jh.)

夢所涉及的形體無所不包,從閃電般的印象到無盡的長夢,無論如何有非常多「普通」的夢,可以識出一定的結構,而且與戲劇有些相似。如夢以一個地點說明作為開端,例如:「我在一條街上,那是一條大道」(1),或「我在一棟很大的建築物裡,像一間飯店」(2)等等。同時還常說明主題人物,例如:「我和我的朋友X在一座市立公園裡散步,一個交叉點的地方我們突然碰到了Y女士」(3),或「我與父母親一起坐在一列火車的包廂內」(4),或「我穿著制服,許多僕人圍繞著我」(5),等等。時間說明比較少見。這個夢的階段我稱為佈局,它說明情節發生的地方,主題人物,以及常見的出口。

第二個階段是錯綜複雜。譬如:「我靠近一條街上,那是一條大道。遠處出現了一輛汽車,開得飛快,車子開得很不穩,我想司機喝得爛醉」(1),或者「Y女士似乎很激動,想迅速對我耳語,顯然是我的朋友X不該聽到的事情」(3)。情況無論如何都複雜,氣氛緊張,不清楚現在會發生什麼事。

第三個階段是高潮或轉捩點。這兒發生關鍵性的事情或驟變,例如:「我突然在一輛車子裡,好像自己就是那位酒醉的駕駛。我當然沒有醉,而是罕見地沒把握,像失去了控制。我無法剎住快得不得了的車子,撞上一堵牆,發出巨響」(1)或「Y女士忽然面無血色,倒在地上」(3)。

第四,以及最後一個階段是漸退,解決辦法或者經由研究夢後得出的結局(有些夢缺了第四階段,也許會形成一個很特別的問題,此處不擬討論),譬如:「我看到車子前端都碎了,這是他人的車,我不認得。我自己沒有受傷,驚惶地想著自己的責任」(1)。或者「我們以為Y女士死了,但很明顯的她只是昏倒而已。朋友X喊著:『我得找心理治療師來』」。(3)。最後的階段有一個結局似的實情,同時也是那個「被尋求的」結果。夢境(1)在無法掌控的一團亂之後顯然有一個新的思慮出現,這個思慮理應出現,因為這個夢是補償的。夢境(3)裡思想的結果是,宣佈有一位有權能的第三人予以協助。

夢境(1)的做夢者是一位男士,因遭遇棘手的家庭狀況幾乎失去理智,而且不打算豁出去。夢境(3)的做夢者很懷疑向心理治療師尋求協助是否正確。雖然有這些說明,但這個夢仍不得其解,反而只勾勒出它的出路。這四個階段的入門運用在許多夢境裡,都沒有特別大的困難,可以確定夢大多有一個「戲劇性」的結構。

夢行為的主要內容,一如我前面所說的,是對意識立足方面之一定的片面性、錯謬、偏差或類似缺陷的和諧一致的補償。我一位歇斯底里的女當事人是貴族,老是自以為卓越,在她的夢中夢到大量污穢的美人魚和喝醉的妓女。極端的案例中的補償會變得具威脅性,由於害怕而導致失眠。

夢會無比難堪地否認一個人,或者在道德上以看起來很愉快的方式支持一個人;前者喜歡發生在對自己很滿意的人身上,猶如前述之女當事人,後者則發生在看輕自己的人身上。驕傲自大的人偶爾在夢中並不僅受到屈辱而已,而是提升至一個難以置信、到了可笑地步的階級,然後他也同樣不可思議地貶低那些嚴重受辱的人。(「嘮叨地說起不愉快的事」,就像英國人說的一樣。)

許多對於夢及其重要性所知不多的人,有著夢的補償作用,這很狡猾,似乎是故意出現的,此外也容易造成偏見的印象,即以為夢果真有一個道德的目的,它警告、責備、安慰我們,預先說些什麼等等。因為我們以為潛意識是比較聰明的,就任其引誘,把一定要做的決定、下的決心推給夢,如果夢總是什麼都不說,失望自不在話下。經驗告訴我,某些關於夢的心理學高估了潛意識,而這會影響到意識的決斷力。如果意識差強人意地完成它的任務,而潛意識的運轉尚且令人滿意,至於仍然欠缺的,大概要在夢中補充了,或許夢可以繼續協助那些大費周章仍然失敗的地方。假使潛意識真的略勝意識一籌,就完全領會不到意識到底有何用處,說得確切一點,就是意識現象在種系發生史中成為必然的原因何在。如果它只是大自然的遊戲,事實變成某一個人知道,世界,以及他自己的存在是一部分意義都沒有。這個看法不知怎的很難消化,基於心理學的理由最好不要強調這個見解,即使這是正確的,而我們很幸運地永遠無法求證(求反證也不太可能)。這個問題屬於形而上學,那個沒有真相公式的範圍,所以,我們說什麼都不要低估形而上學立足點對於人類心靈愉悅的重要性的事實。

在研究夢的心理學時,我們遭遇到其延伸哲學的,甚至宗教的問題,夢的現象對於理解這兩個領域的學門有重大貢獻。但我們不容自吹自擂,以為今天就已經掌握了關於這個非常難瞭解的現象,以及令人滿意的理論或解釋。潛意識心理的本質對我們而言依然很陌生,在這個領域裡要做的事情還很多,要耗費許多耐性,且不容有偏見、退縮。研究的目的不在於自以為掌握了唯一正確的理論,而在於藉著懷疑逐漸接近所有真相的理論。

【譯注】

[1]霍爾(Stanley Hall,1846—1924),美國心理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