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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心理學中有關夢的普遍觀點

夢是一幅心理的圖像,和一般就形式及含義而言的其他意識內容對立,似乎未具有連續性的意識內容,不論如何,夢一般看來不像是與意識心靈生命整合的要件之一,反而較類似外在、似乎偶然的經歷。夢之所以成為例外,因果在於它特殊的形成方式:它不像其他的意識內容一樣,由一個清晰可見、符合邏輯,以及情感上的體驗連續性而形成,反而比較類似某一種獨特的在睡夢中舉行心理活動的殘餘。這種形成的方式使得夢自外於其他的意識內容,尤其是它奇特的內容,與意識思想中的對比非常明顯。

但是,細心的觀察者很容易發現,夢並未完全脫離意識的連續性,因為幾乎在每一個夢中都可以找到若干細節,都是從昨天或前些日子的印象、理念與情緒中引起的。如此一來,還是存在著一個先往後退的連續性,對夢有興趣的人,大概都不會反對夢也具有往前挪移的連續性的說法,如果這個說法可行,因為,有些夢會對人意識上的精神生活產生可觀的影響,包括那些不迷信,以及被視為不正常的人。偶爾的副作用與情緒上的改變多少有關。

以重新喚起回憶的立場來看,夢對於一般意識內容的隨意增補,彷彿一幅易變的圖像,許多夢在醒來後立刻遁形,無法複製,有些即使繪聲繪影也盡失原味,只有極少數的夢可以清楚且確切地重新被描述出來。相對於複製夢的內容,這種奇特的行為,也使得在夢中出現的表象聯結的品質不言而喻。有別於合乎邏輯的表象,我們視之為意識的精神程序的特徵,夢中的表象關係主要是幻想——是一種聯想,所傳達的前後關係,往往與實際生活毫無關係。

一般的修飾語「無意義」對夢的特徵功不可沒,在我們下判斷之前,應該先想到夢及其前後關係是我們所不瞭解的,因此只會先把我們的不解投射到客體上,但這並不會妨礙駐留於夢中的奇特意義。

姑且不論數千年來,人們為了要找出夢在預見未來的意義所做的努力,弗洛伊德的發現,首度嘗試潛入夢的意義;這個實驗可以被賦予「科學」的表徵,據此他定出一套技巧來,有了這些技巧後,不僅是他,其他的研究者也可以宣稱自己正往理解夢的意義的路上邁進;這個意義與夢中清楚的零星預告之意義並不相同。

我無意在此評論弗洛伊德的夢的心理學,反而希望簡要的陳述,今日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已有部分成果的夢的心理學。

我們首先要探討的問題是,我們有什麼能力賦予夢另一重意義,不同於它不甚令人滿意、零星的夢境清晰圖像。就這一點而言,出現了一個頗具份量的論點,事實是弗洛伊德所發現的夢的意義是經驗式的,而非演繹推論所得到的;另一個論點將同一個人在夢中的幻想與清醒時的幻想相較,則對看似隱秘或不甚清楚的夢的意義有利。要看出清醒狀態下的幻想並不是只有表淺、具體的意義並不困難,困難的是明瞭個中深沉、心理學的意義。由於時間有限,我在此不得不略掉這些素材,但我仍要強調,有一個非常古老且流傳廣泛的幻想故事範本,其中尤以《伊索寓言》中的動物最具特色,鮮活地闡述幻想的意義,以獅子和驢的活動為例子,敘述它們的幻想。這些故事的具體表面上的意義,皆是不可思議的幻想,其中所蘊藏的道德意義,卻針對每一個懂得思索、開放的人,這些寓言的表面意義,不但對孩童足堪用矣,同時又妙趣橫生,尤其是它的一大特色。

對於夢中存在著一個潛藏意義這點,運用一定的技巧程序果真能釋出明顯的夢的內容。我們因此進入第二個重點,即分析程序的問題。在此我同樣既不為弗洛伊德的觀點及發現辯護,也不做任何批評,而局限於我認為有把握的範圍之內。如果我們以事實為出發點,以夢作為一件心靈的作品,那麼我們就有最充分的理由假定,這件作品的構成與規定需要聽從的規則與目的比其他的心靈作品多得多,一如「解說原則不應該超過實際上的需要」所言,我們在分析夢的時候,就像在處理任何一件心靈作品一樣,直到我們從其他的經驗學習到更接近事實為止。

我們知道,從前因後果關係的立場去觀察每一件心靈作品,就會得到先前心靈內容的結果;此外,我們也知道,從目的的立場來觀察每件心理作品,就會得到現有心理事件奇特的意義與目的。夢也必須設定這個標準。如果我們要從心理學的角度解釋夢,就應先弄明白它與之前的什麼經歷有關聯,然後在之前的經歷中逐項追蹤夢的圖像。試舉一例:

有一個人做夢,他走在街上,一個小孩在他前面跳著,忽然被一輛車給碾了過去。

做夢者對於先前的回憶有助於我們簡化這幅夢的圖像。他發覺那是一條他熟悉的街,前一天才打那兒走過;他認出那個小孩是他哥哥的孩子,前一天晚上去哥哥家時才看過的;車禍讓他想起另一樁幾天前才發生的意外,他只看到報上的報道。一般來說,模稜兩可的判斷都有類似的簡化,我們會說:「哎,難怪我做了一個這樣的夢。」

以科學的立場而言,這樣的簡化當然不夠,做夢者前一天穿越過許多街道,為什麼他的夢偏偏選中這條街?做夢者在報上看到的意外不只一樁,為什麼就選了這一件?即使揭露先前的經歷仍舊無濟於事,因為角逐成為夢的圖像中看似有理的因子實在太多了,接受其他的素材也依循同樣的原則,喚起記憶,也稱為突然想起來的方法。很明顯,接受表示吸納多樣、部分是異質的素材,而這些素材只消與夢的內容有若干聯想、關聯即可,否則從夢的內容出發的素材不可能被複製出來。

接受素材要到何種程度,屬於技巧上很重要的一個問題,心靈上的每一個細目都有可能揭開整個生活的內容,所以理論上我們可以從每一個夢中接收之前的生活內容,只需要足夠我們理解夢的意義的最起碼的素材即可。素材當然十分有限,根據康德的原則,卻也綽綽有餘,理解不過就是有節制地滿足我們的目的罷了327。譬如說我們要找出法國大革命的前因後果,就不能只探尋法國中世紀的歷史,也要包括羅馬和希臘史,所有「針對我們的目的」並非「絕對必要」的素材,因為即使素材十分有限,我們也能理出大革命形成前因後果的頭緒。因此,我們要盡可能接收夢對我看起來較重要的素材,這樣才能探究出夢可資利用的意義來。

接收素材時,研究人員不能獨斷獨行,也不可以如上述那樣任意限制,吸納過來的素材要經過審閱,仔細研究,每一道程序都要遵守運用歷史或其他實驗科學素材時的原則。這涉及一個基本的比較方法,當然不可能自動自發地進行,端視研究人員的技巧,部分則取決於他的目的。

若要解釋一個心理的事實,就得記得心理需要雙重的觀察方式,即因果與目的兩種。為了避免與目的論混為一談,我刻意要提到目的,希望用目的論來描繪內在心理努力的目標。「努力的目標」之外,也可以說「意圖意涵」。所有的心理現象之中都含有一個這樣的意涵,也包含單純的反應現象,譬如情感衝動的反應。受到侮辱時的憤怒,意圖是復仇,所顯示出來的悲傷,其意圖在於激起他人的同情。

一旦我們運用因果關係觀察夢中所接收的素材,就會呈現基本傾向或基本思想,因為素材減低一些夢境內容的清晰度,而這都很自然。譬如有一位年輕的當事人夢到:

「我站在一座陌生的花園裡,從一棵樹上摘了一個蘋果,我謹慎地四下張望有沒有被他人看到。」

這個夢的素材顯示:一段他少年時在一座陌生的花園偷摘了幾個梨子的回憶,良心的不安在夢中尤其顯著,使他想起前一天的某個情況。他在街上遇到一位他認識但不怎麼重要的年輕小姐,和她說了幾句話。當時有一位認得他的先生從旁經過,他突然感到莫名的尷尬,彷彿問心有愧似的。蘋果讓他想起伊甸園的一景與他從來都沒弄懂的事實,為什麼那個禁果會為亞當和夏娃帶來那樣嚴重的後果。他總是為上帝的不公感到憤怒,因為上帝所創造的人類,是保留了人類所有的好奇與貪慾的。

他還想到了有時候為了某些事情,莫名其妙地被他父親處罰。最令他生氣的處罰是有一次他被逮到偷窺女孩洗澡。接下來他坦承最近與一位女傭有一段尚未發展成肉體關係的戀情,前一天晚上他才與她幽會。

全面掌握這些素材,我們看見這個夢很明顯地與前一天所發生的事情有密切的關係。蘋果那一幕,以及它令人聯想到的相關素材,顯然就是一場性愛;基於其他說得通的理由,極有可能是前一天的經歷延伸至夢中。在夢中這位年輕男子採摘了一個實際生活中他還沒有摘到的伊甸園裡的蘋果。夢中其他產生聯想的素材皆與前一天的經歷有關,也就是當他與那位對他來說無所謂的年輕小姐說話時,心中所升起的怪異的內疚,然後是在伊甸園裡犯下的原罪,最後是他孩提時期的情色罪行,為此他遭受父親的嚴懲。這些聯想往罪惡的路線發展。

首先我們希望運用弗洛伊德因果關係觀察的方式,來看待現有的素材,意思是,我們要像弗洛伊德說的一樣,「解析」這個夢。做夢者前一天有一個未完成的願望,夢中這個願望在蘋果場景的象徵下實現了。為什麼這個願望實現得如此委婉,呈現在象徵手法的圖像之中,而非清楚的性愛念頭?弗洛伊德指出:在這個素材中這個顯而易見的罪惡時刻,說:這位年輕人從孩提時期就受到道德的鉗制,嘗試著壓抑這類的願望,同時在他自然的慾望上箍上難堪及難以忍耐,因此這種受壓抑的尷尬念頭僅能以「象徵性質」實現。正因為這些念頭與道德的意識內容互不相容,弗洛伊德才要張羅一個假定的心理主管部門,稱之為檢查所,為的是不讓這個願望毫不掩飾地逾越到意識裡。

與弗洛伊德的觀點做對照,夢之目的之觀察方式,並不在於否定構成夢的前因後果,而是在於所收集到的其他詮釋夢的素材,我希望我很清楚地表達了這一點。這些事實,即這些素材並未改變,但用來衡量它們的公式卻有所不同。是故要提出以下的問題:這個夢有何用途?想產生什麼作用?當我們把這些問題運用到心理的活動上時,可不能隨意提問。我們在每一個領域都可以追問為什麼,以及有何用途,因為每個有機形體都因具有含目的功能之複雜結構,每一項功能被融入單一事實的系列之中。

很清楚,前一天的性愛經歷透過這個夢提供了一筆素材,主要是在凸顯性愛行為當下的罪惡感。同樣的聯想在前一天的其他經歷中已經出現過,也就是在他與那位他並不感興趣的女士見面的時候,當時他也不由自主地良心不安,同時感到十分詫異,彷彿這位年輕男子在那兒也做了什麼不正經的事。這個經歷也在夢中搬演,相關的素材通過聯想被強化了,因為於前一天的性愛經歷以受到嚴懲的伊甸園的原罪形態被呈現出來。

我要說:是做夢者潛意識的傾向或目的,使得他的性愛經驗成為罪行。夢中對於原罪的聯想十分鮮明,而他一向無從理解為什麼這個原罪要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這個聯想解釋了做夢者為什麼不很單純地想:「我的行為是錯的。」顯然他不知道,他的性愛行為也會遭受道德譴責。的確如此。他刻意要自己相信,他的行為在道德上無可厚非,因為所有的朋友也都這麼做,而他基於某些理由就是不明白,為什麼大家不把它廢止。

這個夢究竟深具意義或毫無意義,取決於一個可觀的問題,即這個自古流傳下來的道德觀意義重大呢,抑或根本沒有意義?我無意捲入一場哲學的討論之中,只想說明,發明這種道德的人想必有絕佳的理由,否則還真難領會,為什麼要克制這個最強烈的慾望。如果我們認為這個夢有價值,就要把它解說成深具意義,因為它明白指出給這位年輕男子的某種必要性,要用道德的眼光來看待他的性愛行為。連最原始的部族也部分對性行為設立嚴苛無比的規範,事實證明,以較高等的心靈功能而論,性道德尤其是不容低估的一個要素,所以理應多加斟酌。關於這個案例,我們可以說這個年輕人有點兒心不在焉,他朋友的例子把他給攪得迷迷糊糊,所以被自己的性愛慾望牽著鼻子走,而沒有考慮到人具有道德責任本質的事實,當人自己創造了道德,無論自願或勉為其難,都得屈服於自己建立的道德之下。

我們可以在這個夢境中辨認出潛意識的平衡功能,其在於我們人格之很少顯露出來的一些念頭、傾向,以及目的,在意識過程大多關閉的睡眠狀態中,以暗示的方式展現其功能。

現在我們可以拋出這個問題:如果做夢者仍舊不明白他的夢,夢有何用處?

我必須說明一點,瞭解夢與聰不聰明並沒有關係,如同經驗所示,影響人的事物不勝枚舉,甚至可以產生極大的作用,但我們的才智卻未必瞭解這些事物,我只消極提醒各位宗教象徵的作用即可。

在列舉過這個例子的說明後,我們很容易就想到,要直接瞭解夢的功能為「道德的」,先前所舉的例子或許看來如此,但若我們想到包含夢的每一項精微素材的公式,就不會只談到「道德的」功能。所以,要注意這一類人所做的夢在道德上無可指謫,一旦開採其素材,就不得不以通行的標準稱這些素材為「不道德」。聖·奧古斯丁高興上帝不必為他做的夢負責。潛意識指的是我們不曾知曉的東西,而夢可以澄清意識的心理情況的一切觀點也就不足為奇了,這些觀點對於觀察不同的立場應該非常重要。看得出來夢具有心理平衡的功能,對於井然有序的行動乃不可或缺。就像意識的思慮過程中無法避免的,我們無法面面俱到,弄清楚每個問題的前因後果,以便找出正確的解決辦法,於是這個程序也自動地在多少處於失去意識的睡眠狀態中進行。根據截至目前為止的經驗,在睡夢中做夢者突然興起的種種理念,至少影射那些白天未獲全然肯定或根本被否定,那些被稱作相對潛意識的念頭。

現在,我們著墨頗多的象徵主義與夢有關的,以因果或目的的立場來看,鑒定起來都很不相同。弗洛伊德觀察前因後果的方式以慾望為出發點,稱之為被壓抑的夢的願望,這種慾望其實相對來說太簡單也太原始,可以隱藏在多樣貌的外殼之後。這麼一來,那位年輕男子也可以在先前所舉的例子中做這樣的夢,他用一把鑰匙去開一扇門,他駕駛一架飛機,他親吻他的母親等等。從這個立場看來,這所有的意涵都相同。透過這種方式,狹隘的弗洛伊德學派成功地找出一個顯明的例子,於是,夢中所有長型的東西都表示男性生殖器官,把圓型或凹進去的東西都說成是女性的象徵。

以目的為觀察方式,這個夢中的圖像都具有特殊的價值,以這位年輕男人為例,如果他不是夢到蘋果,而是用一把鑰匙打開一扇門的話,這改變了的夢的圖像就會衍生出其他有別於蘋果的聯想素材,以另一種方式作為意識情況的補白。從這個觀點看來,夢中象徵語言的重大意義在於它的不同,而非在於其一目瞭然。在符合它的本性下因果的觀察方式趨向於一目瞭然,也就是說趨向固定的象徵含義。目的觀察方式與此相反,在改變了的夢的圖像中所看到的,皆為心理狀況發生變化的語言,不是任何固定的象徵含義。從這個立場出發,夢的圖像其實非常重要,因為它承受著自己的意涵,如此才能依照自己的意思展現在夢中。若我們仍以剛才的例子為題,就會看出,以目的的立場而言,夢中象徵的價值超過一則寓言;它並未隱藏起來,它在教導我們。蘋果的場景令人想到犯下原罪的時刻,同時掩飾了人類始祖的行為。

隨著不同觀察方式的立場,我們很清楚地得出對於夢的意涵不同的理解。現在我們要問,哪一種理解比較好或比較正確?至於一定要理解夢的意涵不可,是身為心理治療師的我們實務上不得不然,而非理論上的,如果我們想要為當事人做治療,就必須基於具體的理由,找著了駕馭方法,它讓我們變成有能力去教育當事人的方法。觀諸上述的例子,不言而喻,接納素材會延伸出一個可以讓當事人大開眼界的問題,只不過他之前心不在焉,對這些事物視若無睹。他沒有和這些事物打照面,等於他與自己擦肩而過,因為他所擁有的道德批判與需求與其他人無異。如果他根本不考慮這些,嘗試著活下去的話,他會活得很片面且不完整,可以說很不協調,這在心理生活產生相同的後果,好像身體在力行單方面、不全面的節食似的。要把完整性,以及自主性教導給一個人,我們還需要別的同化功能,截至目前為止這些功能在意識的發展上,若非極少便是根本從缺。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基於治療的理由,我們要探向一切可以為我們解說夢的素材的潛意識觀點的東西。所以,很明顯,正是目的觀察方式才是實踐個人教育的最大利器。

我們所處時代的自然科學精神嚴守前因後果的思想原則,所以多採用因果觀察方式,若以自然科學來解說夢的心理學,弗洛伊德的因果觀察方式就顯得獨一無二,但我必須針對這個方式的完整性提出若干意見,因為不能僅就前因後果去理解心靈,還要輔以目的觀察方式。整合這兩個今日無論在理論或實務自然方面都面臨的巨大困境,而且在科學上尚未臻至圓滿的觀點,但也促使我們要全盤理解夢的本質。

現在我想簡短地討論一下,一般研究夢的時候,被擱置於一旁的夢的心理學的其他問題。首先要提出夢分類的問題,我不打算高估這個問題的實際乃至理論方面的意義,我曾經每年研究1500至2000個夢,根據這個經驗我可以證實,確實有典型的夢,但頻率並不高,而且在目的觀察方式之下,典型的夢失去了它們在固定的象徵意義上理解前因後果的重要性。依我看,夢中典型的主題更為重要,因為可以拿來與神話的主題做比較。許多神話的主題,這要特別感謝弗羅貝紐斯(Frobenius)[1]卓越的貢獻,在許多人所做的夢中也找得到,而且經常有相同的意涵。可惜受限於演講的形式,我無法把這些素材一一列出來;在我別的文章裡則已交代得很清楚。但我必須強調,把典型的夢的主題與神話的主題做對照,暗示著我們以較古老的系統的所有思維模式來理解夢的思維,一如尼采的做法,意思是不必再舉一堆例子就可說明前述的夢境。正如大家記得的,那個夢中的蘋果場景意味著典型的性愛罪惡,個中所抽離出來的思維如下:「我這麼做,犯了錯。」這個夢並未以邏輯抽像的方式做清楚的表達,反而總是使用譬喻或對照的語言,這屬於原始語言的一個特徵,而它華麗的習慣用語一向讓我們感到詫異。如果我們想到古老文學的紀念碑,譬如《聖經》中比喻的語言,就會發覺今日的抽像表達在當時要向比喻借路才辦得到,哲學家如柏拉圖就不吝於以比喻的方式來表達某些基本的概念。

一如我們的身體承載著種系發生的痕跡,人類的心靈也一樣,我們夢中比喻的語言可能是一種古老的遺跡,因此顯得順理成章。

偷摘蘋果在我們所舉的例子中,是夢的典型主題之一,變化萬千一再出現在許多夢中,這幅圖像同時也是大家所熟知的神話主題之一,除了伊甸園的故事外,還不斷地在每一個時代的每一個地方,以無數的神話及童話的形態與我們打照面。這是一幅普遍的人的圖像,反覆出現在每一個時代。夢的心理學通過這種方式向我們揭示通往一般比較心理學的路徑,我們期待因此領會出人類心靈的發展及構造,就像比較解剖學讓我們認識面對它一樣。

這個夢以比喻的語言傳達給我們的,也就是用感性直觀地呈現、思維、判斷、理解、公式、傾向,它們因壓抑或全然不知而是潛意識的,正因它們是潛意識的內容,也因為夢是潛意識過程的衍生物之一,因此夢有扮演潛意識內容的作用。然而實際上並沒有一場潛意識內容的演出,只是意識的情況在剎那間產生的些許聯想,然後被這些聯想招引,以及選擇出來的內容。我認為這個論斷實際上非常重要。如果我們希望正確地分析一個夢,就需要具備對於當下意識情況的基本知識,因為夢可以作為這種知識的潛意識情況,也就是構成潛意識中當下的意識附件的素材。若缺了這個知識,就不可能足以正確地闡釋夢(當然偶發事件例外)。為了詳加說明,我想舉一個例子。

有一次一位先生到我這兒初診,他向我解釋,他喜歡追求知識,也對分析心理文學有興趣,他健康得不得了,看起來一點也不像當事人,純粹因為對心理學感興趣才來的。他很富有也有不少閒暇,可以從事所有可能的活動,希望與我結識,以便由我帶著他一窺分析理論的奧秘。我一定覺得和普通人打交道挺乏味的,因為「瘋子」對我而言才比較有意思。幾天前他寫了一封信問我,什麼時候可以與他見面。展開談話的當兒,不久我們就談起了夢的問題。我接著問他在來我這兒的前一天有沒有做夢?他答有,然後告訴我以下這個夢:

「我在一個空蕩蕩的房間裡,一個護士模樣的人接待了我,想強迫我坐到放了一瓶發酵酸奶的桌子那兒,我應該把它給喝了。我其實想去找榮格心理治療師,但那位護士告訴我,我人在一間醫院裡,而榮格心理治療師沒時間幫我看病。」

從這個夢清楚的內容看得出來,造訪我的願望早就在潛意識中形成了。突然湧上心頭的理念如下,關於空蕩蕩的房間:「冷冰冰的接待室,像置身一棟公共建築物內,一間醫院裡的接待室。」可是我不曾在任何一所醫院當過病人。而對於護士他說道:

「她看起來很討人厭,斜著眼看人,讓我想起用撲克牌算命的女人和看手相的女人,我找過她們為我預卜未來。有一回我生病,一位教會的護士照顧我。」關於發酵酸奶:「發酵酸奶令人作嘔,我根本不喝。我太太老是喝發酵酸奶,而我為此譏笑她,因為她有應該時時為健康而努力的怪癖。我想到有一次我住在療養院,因為我精神違常,所以在那兒必須喝發酵酸奶。」

我用一個不太得體的問題打斷了他的敘述,從那以後他的精神官能症是否就完全不見了呢?他嘗試著顧左右而言他,但最後不得不承認,他一直都有精神方面的病症,事實上他的妻子早就催他來看我的診。但他根本不覺得緊張到需要來找我的程度,他又沒瘋,而我應該只為瘋子看病;讓他感興趣的,只不過是想認識我的心理學理論等等。

從這個素材看得出來,當事人如何順應時勢捏造情況;換言之,要符合他的品味,以哲學家及心理學家姿態出現在我面前,把患有精神官能症的事實藏到幕後。但是那個夢以一種讓他極其不舒服的方式想起一些事來,強迫他面對事實,他必須喝下那苦澀的飲料。用撲克牌算命的女人洩露了他表象中我的工作形態,如他的夢所顯示的一樣,在他到我這兒來之前,必須接受治療。

這個夢修正了這個情況,並透露還有那些相屬,以及待改進的態度,而這正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做分析夢的治療的原因。

我並不希望這個例子給大家造成一個印象,以為所有的夢都像這個一樣如此簡單,或者所有的夢都和這個夢有一樣的類型。根據我的觀察,雖然所有的夢都可以補償意識的內容,但補償的功能並不會像這個夢一樣,清楚地出現在所有的夢中。儘管這個夢有助於心理的自我調節,因此一切被壓抑、未被注意或者不知道的,都將不請自來。然而夢的補償意義仍舊不是一目瞭然,因為我們對於人的心靈之本質及其需求所掌握的知識不足;但也有似乎距離十分遙遠的心理學上的補償作用。這些案例讓人想起,每一個人在某一層意義上,都代表著整體人類及其歷史。人類歷史上堪稱偉大的,但在每一個人的身上可能僅屬渺小。整個人類所需求的,可能也是每個個人所需求的。因此,宗教補償作用若在這些夢中擔綱,扮演一個舉足輕重的角色,也就不足為奇了,在我們所處的時代這種日益增多的情形,正是我們的世界觀主要受到物質主義影響必然會產生的後果。

夢的補償意義既非一種新奇的發明,亦非人為通過詮釋意旨而創造出來的一個現象,這個道理在一個古老、人盡皆知的夢的案例中特別明顯,《但以理書》第四章(73節)可以找得到這個例子:當尼布甲尼撒到達權力的高峰時,他做了下面這個夢:

「7.……我看見地當中有一棵樹,極其高大。8.那樹漸長而且堅固,高得頂天,從地極都能看見。9.葉子華美,果子甚多,可做眾生的食物;田野的走獸臥在蔭下,天空的飛鳥宿在枝上,凡有血氣的都從這樹得食。10.我在床上腦中的異象:見有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11.大聲呼叫說,伐倒這樹,砍下枝子,搖掉葉子,拋散果子使走獸離開樹下,飛鳥躲開樹枝。12.樹卻要留在地內,用鐵圈和銅圈箍在田野的青草中,讓天露滴濕,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13.使他的心改變,拿走其人心,給他一個獸心,使他經過七期。」

這棵樹在這個夢的第二部分現身,人們很容易就看出來,這棵大樹就是正在做夢的國王自己。但以理(Daniel,四大先知之一)解說這個夢亦與此相應,夢的意涵顯然就是嘗試補償國王的妄想,在這則報道後,國王果真精神違常。把這個夢視為一個補償的過程,可說完全符合我對生物學上程序本質的看法,弗洛伊德的見解也與此一致,因就保存睡眠看來,也把這個夢歸為一個補償的角色。正如弗洛伊德所指出的,許多夢經過證實,就像某種刺激,作用在於剝奪做夢者的睡眠,使睡眠變形,以利他達到睡覺的目的意願,也就是他不希望受到打攪的意願。同樣的也有許多夢,弗洛伊德再一次指出,內心的錯亂刺激作用在於喚起較為強烈的衝動反應,一如所產生的個人表象,在這類的方式中變了形,以適應夢的連貫性,而這個連貫性在某種程度上掩蓋住了尷尬的表象,以至於不可能強調更為強烈的內心衝動。

相形之下,我們不容忽視一樁事實,那些最干擾睡眠的夢,甚至有這樣的夢——而且還不算少——其戲劇性內部結構可以說邏輯針對一種高度感應的情況,也如此完整地將此情況製造出來,即此感應喚醒做夢者。弗洛伊德的見解對這一類的夢做解釋,會造成僅憑審查機制不足以壓抑令人感到尷尬的內心感應。我認為以事實而言,這個解說並不合理。那些夢中通過不愉快的方式,很清楚處理與難堪的經歷或白天的生活表象內容,以無比尷尬的清晰度將大多數亂七八糟的念頭呈現出來,其實人人皆知。在此談論夢保存睡眠、遮掩內心衝動的功能,依我看來並不正確,我們應該在這些案例中把事實翻轉過來,以便從其中篩檢出前述見解的一個確認出來;這個方法也適用於被壓抑的性幻想成為夢中清晰可見的內容的案例。

我也因此而有這種看法,弗洛伊德關於夢主要具有實現願望,以及保存睡眠的觀點過於狹隘,雖然具有生物學上補償功能的基本思維是正確的,這種補償功能與睡眠狀態本身僅有極限的關聯,但它的主要意義與意識的生活有關。把夢與其所對應的意識狀態呈現互補,夢若可能保存睡眠,也就是說夢也被迫自動地受到睡眠狀態的影響,當夢的功能提出要求,即補償的內容緊湊到足以取消睡眠時,就會中斷睡眠狀態。如果一個補償的內容對於意識之確認方位意義重大時,它一定特別集中。1906年時我已指出意識與分裂的情結之間的補償關係,並且強調它們的目的性特徵328。弗盧努瓦(Flournoy)所做的也與我的觀點無甚相關329。

以意圖為方向的潛意識衝動在這些觀察中被凸顯了出來,但我必須強調,潛意識的目的方向絕對不會與意識的意圖並排而行;通常潛意識的內容甚至會與意識的內容形成鮮明的對比,尤其特別者,是當意識態度在於只朝特定的方向前進時,就會威脅到個人保持生氣盎然的需求。在意識態度方面,生活愈是單向、愈是與理念條件相距甚遠,可能性也就愈高,生動的夢境呈現出來強烈的對比,但符合目的性之補償內容作為個人心理上自我調節的語言出現,就像身體受傷、感染或碰到不正常的生活方式的符合目的方式反應一樣,心理功能面臨不自然或紛亂的干擾時,也會採取適當的防衛手段。根據我的觀察,夢也屬於這種符合目的性反應,它把潛意識導向一個已有的意識附件中,同時將收集來的素材導入意識的象徵聯想中。在這個潛意識的素材中找得到所有的聯想,只因不被強調而不自覺,但這些聯想活力充沛,才能在睡眠狀態引人注意。當然僅憑夢的內容之實用性並不能立刻就看到它清楚的內容,還需要對其內容加以分析,才能獲取潛伏於夢的內容中之真正的補償係數;這半隱半現、所謂間接的本性卻是身體主要的防衛現象,而它符合目的的本性要透過深刻的體驗,以及徹底的研究,才會為人所知曉。這使我想到發燒的重要性,還有被感染的傷口的化膿過程。

補償的心理程序幾乎都極其個人,使得要證明它的補償特徵時萬分棘手,因通常這都與個人事件有關,所以對這個領域的新手而言,對於看出某個夢的內容如何具有補償的意義,會顯得困難重重。譬如我們可能傾向於一種假設,從這個補償理論看來,對生命抱持著樂觀態度的人,應該會做非常開朗且樂天派的夢才對。這種期待只應驗在藉著一定方式的鼓舞而適當地受到激勵的人身上;如果這個人的個性並非如此,那夢具有在合乎目的之方式下的陰暗特徵,想必超過了他的意識態度。新手不妨遵守以毒攻毒的原則。

要為這一類的夢的補償舉出某些特定的規則並不容易,補償的特徵與個人整體本質密切相關,雖然隨著日益增多的經驗,逐漸歸結出它的某些特點,但補償的可行性仍然數不勝數,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在提出補償理論的同時,我並不希望堅稱這是夢唯一的一個理論,或者因此夢中的現象都可解釋得一清二楚。夢是個複雜萬狀的現象,與意識現象的複雜及難以探測的程度不相上下;如同以實現願望或情慾理論的視角來瞭解意識現象,既不恰當,夢的現象也不會輕易就被解釋清楚。雖然依照一般的觀點,與潛意識的相比,意識生命對於個人存在的意義十分不同,我們仍然不應該僅把夢視為意識內容的補償及次要現象。這個普遍的看法仍有待修正,因為隨著經驗的增加,見解也因而深入,心理生活中潛意識的功能有其重要性,而我們對此所知仍舊很貧乏。分析的經驗正以逐漸上升的程度揭露潛意識對意識的心理生活的影響——截至目前為止的經驗都忽略了這些影響之存在及其意義。依我看來,我的看法建立在長年的經驗與不計其數的分析上,潛意識對心理的總成績的重要性,大概與意識之重要性等量齊觀,如果這個看法沒錯,就不能再把潛意識視為補償,以及相對於意識內容的一種功能,反而要把意識的內容視為相對於瞬間組成的潛意識的內容。在這種情況下,從意圖以及目的確認方位的立場看來,不只是意識擁有主動積極的優先權,潛意識也能奏效,如此潛意識才會具有能力,與意識一樣,偶爾也接任目的方位地領導一下。與此相呼應的,是夢具有正面引導或理念的表象的價值,此表象更活力的意義超越了瞬間組成的意識內容。根據我的觀察,現有的可能性與普遍通行的表象一致,因為,所有時代的所有種族的迷信都把夢當成預見未來。如果不考慮迷信的誇張與專斷,那麼同樣廣為流傳的真實性都要打一部分折扣,梅德(Maeder)[2]曾經就符合目的的潛意識功能,再三強調夢的假定目的的重要性,這個功能預先為現有的衝突與問題做準備,探索似的嘗試通過所選擇的象徵把問題呈現出來。330

我想在夢的預見未來與補償功能之間作一個區分。後者首先意指潛意識,視之為相對於意識,把所有要素併入意識的情況,該要素潛存於前一天的經歷之中,基於壓抑的理由,同時也因為太弱而無法抵達意識的一個東西。就心理組織的自我調節看來,補償堪稱合乎目的性。

預見未來的功能則相反,是一種在潛意識中出現對未來、意識的成果之預期,有點類似預習或預先寫好的稿子、一個預行草擬的計劃。它的象徵性內容有時如同解決衝突的草案,梅德曾經提出確切的例證。這類預見未來的夢之真實性不容否認。把這些夢以預言稱之並不正確,因為基本上這些夢和疾病或預測天氣預報,一樣算不上是預言,只不過是把種種可能性事先連接起來,不過這樣的連接也可能與事實相符,但非必然相符,也未必每個細節相符。唯有每個細節都完全相符才能稱為預言,才可以稱之為預見未來。有的時候,意識事先連接的夢為預見未來之功能所凌駕一切,當此之時,如果夢從溶解的潛在要素中產生,即成為所有的知覺、理念,以及感覺的一個連接,因為這些東西在與意識打照面的時候,潛意識不太注意到它們,所以並不太令人感到吃驚。除此之外,夢還對意識不再具有影響力的潛在記憶殘餘有所助益,因此鑒於預見未來的立場,偶爾夢的處境比意識好得多。

雖然我認為預見未來功能是夢的一個主要特色,但我們最好不要高估了這個功能,因為我們很容易受到這種理念的左右,以為夢近似心理的宏偉,因其超乎一切的知識而能夠指點迷津。我們若低估夢的心理的重要性,相對的,那些分析夢的人也會冒同樣的危險,把潛意識對於真實生活的重要性估得太高。但我們根據到目前為止的經驗推出一個道理,即潛意識的重要性正逼近意識。意識態度的確存在,突出於潛意識之上,意思是說,意識態度完全不適應個人的本質,以至於潛意識態度或境況製造一個相異、較佳的印象。但早就不是這樣了,經常見到的情況是,夢只對意識態度有斷簡殘篇的貢獻,一方面是由於意識態度已在幾乎能夠的階段適應現實,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它逐漸對個人的本質有益。在我們忽略意識的情況下,去考慮夢或屬唯一的觀點時,只會混淆且摧毀意識的成績。唯有當我們的意識態度明顯不足又有缺陷的時候,賦予潛意識一個較高的價值才不算沒道理。之所以會有這類的評價,是因為某一個微妙的問題而形成的標準,意識態度當然不會以集體方向的立場被評量;真要評量的話,有必要對所考慮的個性做一個基本研究,而且唯有具備對於個人個性的精確知識時,才能決定處於何種情形之下的意識態度是不足的。如果我強調個人個性的知識,那麼並不表示可以完全不顧及集體觀點的要求。眾所皆知,個人絕非由一己態度而成,他的集體關係也同樣重要,如果意識態度因此逐漸適應的話,夢的重要性就僅局限於它的補償功能上,對一個內在、外在條件皆屬正常的人而言,這種情形算是普通。所以,補償理論以我看來應該無誤,而且賦予這個事實一個適宜的公式,因為就該理論賦予夢一種心理組織自我調節而論之意義補償的功能。

如果這個案例與這種意義下的規範略有不符,也就是意識態度在客觀上及主觀上都不適應的話,那麼就增加了潛意識通常僅具有補償功能的重要性,並且提升至具有領導、預見未來的功能,有能力徹底改變意識態度,並且給之前的意識態度一個較好的方向,就像梅德在前述的論文中很成功地證實一樣。這篇文章中的夢屬於尼布甲尼撒的那種,這一類的夢顯然可以在那些不以本質表現於外的人的身上找得到;同樣顯而易見的是,這一種誤解經常出現,我們也因此經常可以看到從預見未來價值的視角來觀察夢。

現在要來看夢不容我們忽略的那一面。有很多人的意識態度因為要適應環境而沒有缺損,當然他們自己的個性也是原因之一;這樣的人的意識態度與適應能力超過了個人的可能性,意思是說,他們看起來比真正的他們好,品質高貴。這種外在的超額生產率當然永遠不會是個人獨資完成的,甚至絕大部分要靠集體暗示的動力資源。這樣的人攀爬上一個高過自己本質的階級,譬如集體理念的成效、集體利益的誘惑,或社會的支持所造就的事。歸根究底,他們的內心尚且無法勝任外在的高度,這也是為什麼這些案例中的潛意識具有負面——補償,亦即還原的功能。在這種情況下,以自我調節而言,還原或貶值同樣都是補償,也如同這種還原的功能可以有卓越的預見未來的功能。(比較尼布甲尼撒的夢)我們喜歡把「預見未來」這個概念與對一些如構思的、準備的,以及組合的東西直觀地放在一起,但是,為了要公正看待這些還原的夢,我們必須嚴加區分直觀與「預見未來」的概念,因為還原的夢的作用不亞於準備的、構思的或者組合的,它更是分解、溶解、貶值,甚至是破壞,以及揭穿的。這並不表示,同化一個還原的內容,只能對一個人的整體產生破壞性作用。相反,如果這所涉及的只是觀點想法的問題,而不是整體人格的話,它常會帶來療愈的作用。次要的作用無法改變夢的特徵,夢仍然擁有它還原及回顧的特色,因此之故不宜稱之為「預見未來的」。基於精準品質的理由,我們稱這一類的夢為還原的夢,稱與此相呼應的功能為潛意識的還原功能,雖然基本上這始終涉及相同的補償功能。我們應該習慣一樁事實,那就是意識態度與潛意識所顯現出的觀點其實一樣稀少;而它改變了的外貌及功能與意識態度一樣,這也是為什麼要為潛意識的本質建立起一個清楚的概念如此艱難的原因。

潛意識的還原功能是透過弗洛伊德的研究,我們才明白的,他的夢的解析主要局限於個人的壓抑,以及幼年——性慾的底層,後來的研究又與遠古要素,即潛意識中超個人、歷史的、種系發生的功能剩餘聯結起來。今日我們因此可以很有把握地說,夢的還原功能組成了一種素材,它基本上由個人壓抑兒童—性慾的願望(弗洛伊德)、幼年的權力要求(阿德勒),以及超個人、遠古的思維、感覺與本能要素組合而成。再制約這些完全具備回顧特徵的要素,就像不適用於有效的削弱一個過高的地位,將他這個人還原為一無是處、生理上、歷史,以及種系發生的制約性。每一種虛假的偉大與重要性都在夢的還原圖像前流散開來,夢於是憑藉著無情的批評,以及被引進的消滅性的素材來分析意識態度,其中素材對於所有的難堪與弱點均有完整的記載和描述。我們不應該把這類的夢說成具有預見未來功能的那種,因為夢中的一切,直到深處,都是回顧,以及導向前述埋藏已久的過去。這當然不會妨礙夢的內容去補償意識內容,以及當然是以目的為方向,鑒於個人的適應而有的還原傾向,在這個案例中更顯重要。但是夢的內容之特徵仍屬還原,經常可見當事人自動感覺到夢的內容如何與意識情況關聯,以及要憑借感覺的知識來體會夢預見未來的、還原的或者補償的內容。這當然尚未成氣候,我們甚至要強調,一般而言,尤其是分析治療的初期,當事人會懷有無法克制的傾向,說什麼也要從徹底分析他的素材的結果中,去瞭解他的病態。

這類的案例需要心理治療師某種程度上的支持,才能達到正確理解夢的目的,而心理治療師如何判斷當事人的意識心理,因此變得重要無比。分析夢並非僅是實際運用學手藝時學到的某些方法,而是取決於對整個分析觀點方式的信任與否,而唯有自己可以任其分析時,才會贏得這種信任。心理治療師會犯的最大錯誤,莫過於把與當事人相仿的心理加諸到當事人身上。這種投射偶爾直搗本質,但大部分時候僅止於一種投射。一切潛意識的也是投射,所以至少分析者要對潛意識最重要的內容有所知覺,如此潛意識投射才不至於混淆了它的判斷。每一位分析他人的夢的人,應該自始至終都意識到,其實沒有一個既簡單又為大家所熟悉,關於心理現象本質、起因或意圖的理論。我們缺乏一個普遍的鑒定標準,我們知道各種各樣的心理現象,但至於它們的本質為何,實在所知甚少。我們只曉得,從某一個特殊的立場去觀察心理,雖然可以獲致極其珍貴的細節,但永遠無法成為一種我們得以演繹的充分理論。性慾,以及願望的理論、權力理論亦同,都是彌足珍貴的見解,但這些理論無法正確表示人之心靈的深度與豐富。如果我們有一個這樣的理論,那麼就會像學一門手藝似的去學那種方法,然後還要學著讀懂已經固定的內容中的那些符號,再把幾個症狀的規則背下來,就可以滿意了。如此一來,關於意識情況的知識和正確的判斷將成多餘,如同腰椎穿刺術的相關常識一樣。當今忙得不可開交的心理治療師感到很遺憾,因為心靈對那些一開始便上場,只出自一個視野角度,漠視所有其他方法的方法,都懂得如何抗拒。我們根據潛意識的內容得知,除了它的潛伏性之外,還與意識有一種補償的關係,因此具有顯著相對的稟性。要瞭解夢,這個有關意識情況的知識必然不可或缺。

用還原、預示或者補償的角度來詮釋夢的可能性尚未結束。有一種夢我們可以稱之為反應的夢,這類夢境包含所有充滿情緒經歷意識複製的夢,如果這類夢不曾透過分析發現它的深層原因的話,它的經歷就會如實地不斷在夢中被複製。在此可以確定的是,這種經歷有其個人象徵的面向,所以這種經歷不斷在夢中被複製。但這類夢非屬此處所言之夢,而是屬於心理創傷之客觀過程。它的形式不只是心理的,而且也有神經系統的物理聯結。戰爭所引起的嚴重驚嚇最能製造這種案例,純然的反應的夢最常出現在這類案例中,夢中心靈創傷呈現了多少決定性因子。

以心理的整體功能而言,透過更為頻繁的經歷逐漸削弱心靈創傷的自治權,以便再度嵌入心理的階級制度,固然非常重要,但這類主要為複製心靈創傷的夢,而具有補償的功能。這個夢雖然把看似分裂、自治的心理片段帶回來,但不久即顯示出,意識同化被夢複製的片段,是不可能讓規定夢之震撼消失無蹤的。夢好整以暇地繼續「複製」,換言之,夢中變得自治的內容自行發揮作用,直到創傷的刺激完全消失為止;在這之前意識的「意識到」並無用處。

一個夢主要是反應的或純粹象徵性的複製一個創傷的情境,在實際的案例上並不容易加以決定,分析可以決定的問題是,以第二個案例來說,經由正確的解說迅速中止創傷情景的複製,當此之時,分析夢對反應式的複製一部分都不干擾。

身體狀況不適時,我們特別容易做這種反應的夢,譬如劇烈的疼痛對夢過程造成極大的干擾的時候。依我看來,身體方面的刺激只有在例外的情形下,才有決定性的意義,這種刺激習慣上完全以潛意識夢的內容之象徵語言來表達,也就是說,它被用來當作表達的工具。夢常有一種很奇特的內在象徵的聯繫,介乎身體確有的病痛,以及確切的心理問題之間,在此,身體上的不適彷彿是心理狀態戲劇性的表達。我是為了完整地解釋清楚才提起這個值得注意的現象,而不是要強調這個麻煩的領域的重點。在我看來,生理與心理的障礙確實互有關聯,而我們通常低估它的含義,另一方面卻又漫無節制地高估了它,認為生理的障礙通通都是心理錯亂的一種表達,譬如基督教科學派就是如此。關於身體與心理共同功能的這個問題,夢拋出饒富興味的側面反映,所以我在此提了這個問題。

另外我要肯定的夢的因子是心電感應現象,今天我們已不再懷疑這個現象的普遍真實性,未經檢驗已有的論據素材就否定這種現象的存在,當然很容易;但這不是科學行為,將不會受到尊重。我曾有過的經驗是,心電感應現象也對夢有影響,就像遠古時代的人所堅稱的一樣。持這種看法的人特別敏感,經常做受心電感應影響的夢。我肯定心電感應現象,並不表示我無條件地接受流行之對其本質理論上的理解。這種現象的確存在,但我覺得它的理論不會如此簡單,我們應該考慮到每一個案例中與心理過程並行331,聯想整合特徵的可能性,這在家庭內尤其可以求證,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顯現出家人之間態度上的同一性,或者大體上十分相似。同樣要考慮的是弗盧努瓦特別強調的潛隱記憶因子332,這奇特的現象可能就是他的動機。因為夢中精微的素材引人注意,所以不明記憶若偶爾以決定性之量現身時,也沒有什麼奇怪的。我曾經有機會經常分析心電感應的夢,其中許多夢的心電感應含義在分析的當下仍屬未知數。從分析得出了一個主觀的素材,與所有分析夢的情況一樣,因此處於當下主觀情境的夢就具有一致的含義;對於所提示的,即夢是一無所獲,表示那是一個心電感應。到目前為止我尚未看過這樣的夢,夢中心電感應內容的聯想素材在分析時很清楚地凸顯出來(「孵夢的內容」),總是以清晰的夢的形式呈現。

一般而言,在心電感應之夢的文獻、書籍中,只會提到與人類有關的重要事件(例如死亡事件),有關的夢的事先預感或遠距知覺的瞭解與解釋。這類夢中,充滿情緒的事件,以空間性或時間性的方式「心電感應式」地被預知。我所觀察到的心電感應的夢,大多數符合這模式;其中一小部分因值得注意的事實而顯得突出,清楚的夢的內容含有心電感應的特徵,與芝麻綠豆的事有關,譬如陌生人的臉、無關緊要的人,或者隨意擺放在不起眼的地方的傢俱、一封不重要的信寄達等等。在這些不痛不癢的發現中,我當然只想說明,我既不是靠一般的咨詢,也不是藉著分析,才遇到一個心電感應現象「有憑有據」的夢的內容。碰到這一類的案例,我們應該多想想先前提到所謂的偶發事件,可惜偶發事件似乎因不可盡信的假設而被忽略了,沒有人會否認偶發事件的發生十分罕見,但若我們可以因重複性而推算出它的或然率,就不符合偶發事件的特色了。當然我從來就不堅持偶發事件的背後有一個「超乎自然」的規律,我要說的是,個中有我們在書本上找不到的一些東西,於是,這個心電感應的內容也有真實的特徵,但不符合或然性的期待。雖然我絕不認為自己有資格說出關於這件事的理論方面的意見,但肯定並強調這個事實,我認為是對的。這個觀點豐富了夢的研究333。

相對於眾所周知弗洛伊德有關夢的本質的觀點,夢是一種「願望的實現」,我與我的朋友兼工作夥伴梅德卻認為,夢是一個潛意識當前處境即興的以象徵表達形式的自我演出,我們的觀點與斯爾博厄(Silberer)[3]的理念若合符節334,也與斯爾博厄所見略同,甚至比從不相干的研究得到一樣的結論時還要令人振奮。

如果我們不去尋求夢的意義,提出一定的說詞,這個觀點就會與弗洛伊德的用語互相矛盾。我們的用語先只表示夢是潛意識內容的一個象徵性的演出,至於這個內容是否皆為願望的實現,暫且不論。其他的研究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梅德的提出最為明確,夢中性的語言不是每一次都具體易懂335,意思是說,這與古老的語言有關,當然其中充滿了所有最相近的類比法,其內容毋須依附與某個真正的性含義一致。因此,當別的內容都被解釋成具有象徵意義的同時,若說夢中的性語言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具體可見,並不合理。我們一旦把夢中語言的性形式理解為陌生事物的象徵,就會立刻引起夢本質直觀之深化。梅德就曾經實際運用到弗洛伊德舉的一個例子上,而且很合宜336。只要我們具體瞭解夢中性的語言,答案將很直接、表面而且具體,或者什麼都不做,即投機似的聽天由命、習於膽小或懶散。但是,對於這個問題既無看法,也沒有觀點。如果我們立刻停止逐字逐句詮釋潛意識的性語言,不再把夢中的角色都當成真正的人,就能消弭這個具體成形的誤解。

一如我們傾向於揣測世界就是我們所看到的這個樣子,同樣天真地以為人們就是我們表象的那樣。可惜後者尚未有一門可以用來證明知覺與實在之間誤會的物理。雖然人發生錯覺的可能性成倍數地大於感官感覺,但我們仍然毫不膽怯又天真地把我們自己的心理投射到他人的身上。每一個人都藉著這種方式去建立或多或少表象出來的關係,而這些關係主要以投射為基礎。精神官能症患者經常出現這種情形,可以說幻想投射是他們人際關係唯一的可行方式。主要經由我的投射去知覺的那個人,是一個存在於潛意識之中的理念人物,或者是理念人物與象徵的化身。所有我們潛意識中的內容,會持續地投射在我們所處的週遭,一旦我們的對象的某些特色被視為投射,被視為想像,我們就能夠區分出它所具有的真正的特色。然而,只要我們沒意識到這個對象性格的投射特徵,除了天真地堅信它真的為這個對象所有以外,別無他法。我們所有的人際關係中充滿了這類的投射;無法親自釐清這一點的人,我們不妨請他留意一下充斥於交戰國的報章上的投射。我們偶爾會在反對者的身上看到自己不願承認的缺點,人與人之間的紛爭中不乏精彩的例子。不諳非比尋常自我知覺標準的人,不會俯瞰他的投射,大多時候屈居下風,因為自然的心靈狀態必須先假設有這個投射存在。潛意識內容被投射出來,乃自然且已經發生之事,這為原始人類創造了與客觀對像之間獨特的關係,列維-布魯爾很貼切地稱之為「神秘的同一性」或「神秘的參與337」。每一個正常、未循一定標準思索的現代人,通過潛意識投射的整體系統,被四周的環境牽絆住,完全不曾意識到這種關係中的強迫特色(等同「不可思議的」或「神秘—迫使者」),「只要一切順利的話」。一旦有妄想式的精神錯亂插進來,投射特徵的潛意識關係這才以等量的強迫義務之姿出現,通常有潛意識的素材作為裝飾,但請注意,在正常的情況下,這個投射已經製造了這個內容。只要生活的興趣、性慾的投射,被用來當作一座通往世界愉悅又有利的橋樑,只要這些投射也還有正面減輕生命負荷的作用,但若性慾想走上另一條路,因此開始走從前投射橋樑作用的回頭路的話,這個投射的影響可想而知會遭到最大的阻撓,因為這種投射作用有效地阻絕了從舊目標(客體)中徹底解放出來的機會,於是發生一個獨特的現象,盡量去貶低,壓抑舊目標的身價,以利解放性慾。但是,因為從前的同一性建立在主觀內容的投射上,故徹底抽身因此隨之而來的,若是客觀對像中的理念人物將把他所有的含義通通還給主體。這種歸還是藉著投射內容意識的知識,也就是說通過肯定以前客觀對象的「象徵價值」來進行。

這類投射頻率之高,一如它們的特色永遠不為人所正視的這個事實,在這種情況下,一開始就把幼稚的理解假定為理所當然,夢見X先生,這幅被稱作「X先生」的夢的圖像,就與真正的X先生一模一樣,我們毋須大吃一驚。這個前提完全滿足一般、不加批判的意識,它在客體自身與人們對之表象之間,剛好讓我們看不到區別。批判地說——沒有誰可以辯駁這幅夢的圖像與客觀對象的關係很表面,也十分有限。事實上,這是心理因素的一個情結,這個情結——受到特定的外在激勵——自己形成,因此主要在主體上為主觀因素的形成,這些因素對主體來說深具特色,所以與真正的客體鮮少關係。我們在自己身上總是以我們瞭解自己,或試著瞭解自己的方式,去認識他人;我們在自己身上不瞭解的那一部分,也無從在他人身上見識到。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通常他人的圖像大多為主觀的,眾所周知,密切來往絕非客觀認識的保證。

如果我們像弗洛伊德學派那樣,也開始接受夢中某些清楚的內容,把它解釋為「非原意的」或「象徵的」,雖然夢見「教堂尖塔」,想的卻是「陰莖」,下一步我們就要說夢中經常說到的語言就是「性慾」了,但又不是每次都意指著性慾。同樣,夢中說到父親,但事實上指的是——做夢者自己。幻想是我們心靈的組成部分,如果我們的夢複製了某一個表象,那它就應該是我們的表象,在它形成的過程中交織而出我們本質的整體;這些都是主觀的因素,在夢中不會由於外在的原因,反而是基於心靈最私密的激動,才會以某種方式群集起來,據此表達出這個或那個意思。做夢十分主觀,夢是一座劇場,一個做夢者分飾舞台、演員、提詞兒的、導演、作者、觀眾,以及評論者的地方。這個簡單的道理是理解夢的意涵的基礎,在此我的意思接近主觀層次的詮釋。這個說明和它的專有名詞一樣,將在夢中的角色都理解成做夢者人格具有擬人化的特色338。

反對這種理解的人顯然不少,其中一派以前述一般日常精神狀態的幼稚前提為依據,其他的爭論以原則性問題為基礎,探討「客觀階級」或「主觀階級」何者較為重要。我無法表象能夠對主觀意識階級的理論可制性提出有效的異議,而第二個問題更麻煩。一個客體的圖像一方面是由主觀所組成,另一方面則因為同樣麻煩的規定需求。如果我將這個圖像在我這兒複製,那麼我便因而產生出主觀又客觀的規定來,現在,為了決定哪一方面佔優勢,首先應該證明是否為了主觀或客觀意義才複製了那個圖像。假如我夢見一個人,對這個人我懷有極其濃厚的興趣,於是客觀意識階級的解說比較接近;若我相反的夢到一個現實中對我來說很遙遠、無所謂的人時,主觀階級的解說才屬貼切。但有可能——這情形甚至十分常見——這個不甚重要的人立刻使做夢者想起某人,而他與這個某人通過情感的牽繫。以前人們說,夢中這個不痛不癢的人物是故意被推出來的,目的在掩飾其他角色的難堪。針對這個案例我會建議順其自然,說:每一個夢中激昂情緒的回憶顯然都被我們不在意的X先生給替代了,在此我的意思比較接近主觀層次的詮釋。但是,若這段回憶如此順利就被推到一旁,也不算太重要了。回憶被替代,表示個人激動的情緒喪失人的感覺,我應該可以克服,因此再也不會返回那個私密的內心衝動處境,因為我把夢中成功地喪失人的感覺貶值為純粹的壓抑。我相信更正確的處理方法,把替代評價為先前人格感情之「衝動」。如此一來,內心衝動的價值,即相應的心靈能量總額,現在變得不涉及私人。換句話說,與客體之間的私密聯繫解開了,從現在開始我能夠把從前的實際衝突提升至主觀愛慾階級,並且試著弄明白,這個主觀的衝突究竟到了何等程度。我想舉一個例子討論,以便說明:

我曾經與一位A先生有過個人衝突,當此之時我愈來愈相信,主要的錯在於他,而不在於我。就在這時我做了一個夢:「為了一件事情我去找一位律師咨詢;他要求這次的談話費不得少於五千瑞士法郎,我的驚愕無以復加,所以極力抵抗。」

這位律師是我大學時期一個無足輕重的人物,但那段時光很重要,因為我經歷了許多意見的交換與辯論。這位作風魯莽的律師讓我想起A先生個性中的情緒,以及持續不斷的衝突。現在我可以持續到客觀階級,說:A先生就躲在這位律師的後面,對我要求過高,他不公平。那幾天中,一個窮苦的大學生試著向我借五千瑞士法郎;A先生就是這位可憐的學生,學業才開始就亟須幫助且能力不足。這樣的人根本沒有權力要求什麼,或者表示什麼意見;可能是願望的實現:我溫和地貶低我的反對者,把他推到邊上,好讓我清靜清靜。事實上我從夢中醒了過來,情緒因那位律師的無理要求而激動不安,可沒有因為「願望實現」而平靜下來。

A先生不快事件的確藏在這位律師的背後,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夢把我大學時期那位不甚重要的律師給召喚了出來。律師讓我想到:打官司、訴訟、剛愎自用——連帶回憶起大學時光,那時我經常有理沒理地頑固堅持,又喜歡捍衛自己的主張,至少要贏得表面的勝利。這一點——我如此感到——近與A先生折衝中連帶影響混為一談,於是我知道那是我自己,有一個不合時宜的反對者在我體內,執意爭到底,就像從前一樣,苛求自己,也就是說我向自己逼取過多的慾望能量。我因而知曉,與A先生的紛爭不會停火,因為我體內那個自以為是的傢伙仍然想爭個「公正的」結論。

正當從客觀意識階級無法說明的同時,這份理解將我帶向一個看來合理的結論,因為我絲毫提不出任何這個夢是願望實現的證據。如果有一個夢告訴我,我犯了一個怎麼樣的錯誤,那麼它也會為我創造一個改善我的態度的可能性,而這總有好處。要得出這類結論,我們當然只能採用主觀階級。

這種情況下運用主觀階級來解釋,十分明白易懂,當攸關性命的關係為衝突製造內容與原因時,這種解說也有可能變得一無是處。遇到這種情況,當然要把夢中的角色與真實的客體聯繫在一起。這個公式可以在意識的素材那兒查清楚,產生移情的案例除外。移情很容易混淆鑒定,所以心理治療師有的時候要擔任不可少的解決問題的人,或者扮演真實生活中同樣不可或缺的一個道具,甚至要籌措出一個當事人的鑒定來。在這種情況下,心理治療師的自我知覺必須決定,當事人的現實問題中有多少他自己的成分。一旦說明的客觀階級開始變得單調或毫無斬獲,我們知道,到了心理治療師把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看成投射內容的一個象徵的時候,這些內容屬當事人所有。若不這麼做,分析者只能藉著還原幼稚願望來貶低移情,因此毀損之,或者把移情當真,為當事人犧牲(甚至違背當事人的潛意識抗拒),這對誰都不利,而且通常心理治療師極難脫身。與此相反,假使心理治療師的角色提升至主觀階級成功了,那麼所有的移情(投射)內容便可以以其原有的價值送交給當事人。移情中歸還投射的例子在我的著作《自我與潛意識間的關係》(Die Beziehungen zwischen dem Ich und dem Unbewuβten)可以找得到〔GW 3〕339。

這對我而言是理所當然的,不是開業的分析師,對於解釋「主觀階級」與「客觀階級」就不會特別有興趣。愈是深入探討夢的問題,觀察實際治療的技術觀點也就愈多,在這件事情上我們需要執意強求。棘手的個案一向考驗著心理治療師,因為他得時時考慮如何使自己的方法臻至完善,以致對嚴重的案例也可以有所幫助。我們要感謝那些每天都出現的麻煩病症,其中一部分對我們日常的精神狀態造成震撼,迫使我們非做此種理解不可。在理念人物的主體性中雖然是普通道理,但這個結論聽起來有幾分哲學意味,且還有些人聽了會覺得不太順耳。為什麼會如此,顯然與上述的研究事實有關,即幼稚的前提將理念人物與客體視為一體。這類前提的每一種錯亂都會妨礙人類階級,由於同樣的理由,主觀階級的理念顯得很不討好,因為它干擾了意識內容幼稚與客體同一性的前提。我們的精神狀態因而被凸顯出來——一如戰爭中的事件(第一次世界大戰)清楚地顯示——我們懷著這種不知羞的幼稚來批評敵人,在我們攻訐他們的話語中洩露了自己的缺點;是的,我們就是拿自己不承認的過錯來譴責他們。我們對他人一覽無遺,批評、判斷,也想改善並教化他人。我毋須為這些話提出詭辯術的證據:最妙的證據就在每天的報上。但是,有大事發生,可想而知也會發生小規模的單一事件。我們的精神狀態仍然尚未開化,使得到在某些功能,以及領域上,擺脫與客體原始神話的同一性。原始人對客體有最低限度的自我思維,有著與客體最大的關係,甚至在他身上產生一種魔幻似的壓力。整個原始的魔力與宗教都以神奇的客體關係為基礎,除了潛意識內容的投射之外沒有區別。在這種初期的同一性狀態下,自我思維逐漸發展,其伴隨著區分主體與客體;這種區分招致了以前很天真地被視為客體的特徵,但事實上是主觀內容的某一個觀點。上古時代的人雖然不再以為自己是紅鸚鵡或鱷魚的兄弟,但仍然糾纏在魔網之中。就這點而言,要等到十八世紀的啟蒙才向前踏了好大一步。然而正如每個人都知道的,我們與呼應真正知識的自我思維仍然距離遙遠,如果我們為了什麼事,乃至於無知覺狀態而生氣的話,就不要以為我們之所以生氣,全部都與外在令人感到憤慨的事或人有關。我們信任這些東西具有使我們生氣,甚至必要時讓我們輾轉反側或消化不良的力量。所以,我們肆無忌憚、漫無節制地批評反對者的阻撓,因而詛咒起被投射到令人感到不快的客體上的自身與潛意識部分。

這類投射有如志願軍團,其中一部分很有益,換言之,它們輕鬆地擔任慾望能量的橋樑作用;一部分則不利,但又看不出它們的實際阻撓作用,因為不利的投射大多安居於親密關係的範疇之外。這使得精神官能症成了一個例外:精神當事人有意識或潛意識地與鄰近環境有很緊密的關係,因而不由自主地對親近的對象流露出最不利的投射,而引起衝突。如果精神疾病的當事人尋求治療時,他被迫要求他人以更高的尺度看待他的原始投射,比一般人更高。正常人雖做同樣的投射,卻能夠分辨:對有利的投射對象,客體在附近,對不利的投射對象,則否。我們知道原始人也是如此:陌生即敵意與惡意。中世紀晚期我們仍然把「陌生人」視為「苦難」的同義,這樣分配自有其目的,這也是為什麼正常人感受不到意識到投射的必要性,雖這種狀態是具幻覺危險的,根本不可能實現。戰爭心理學顯然提高了這種情勢:自己國家的所作所為都是好的,而別的國家做的全都是壞事。一切卑劣言行的中心,始終處在敵後數公里之遙,個人也有相同的原始心理,因此每一種長久以來使潛意識投射成意識的嘗試,讓這個人覺得十分迷惑。我們都希望與他人保持良好關係,但當然是在符合我們期望的條件之下,換言之,他人要自願為我們運載我們的投射。如果我們意識到了這種投射,與他人的關係便很容易出現困難,因為缺乏這座可以排出愛與恨的幻覺橋樑作用,所有輕鬆、滿意推銷給人的所謂的道德,都意在「提升」,以及「改善」他人。隨著困難而來的,是慾望能量淤積,於是不利的投射被意識到,面臨接近主體這個任務的是,去接受所有那些卑劣或殘酷的行為,我們絕不懷疑他人有這個能耐,一輩子都被激怒,承擔著這個風險。在治療過程中迷失方向,一來是確信如果所有的人都如此過活的話,生命益發得忍受,二來是一個激烈反抗的情緒,反抗著在自己身上運用的這種原則——而且態度嚴肅。如果是另外一個人這樣做,——再也沒有比這個更好的了;然而若我們必須自己執行,會覺得難以忍受。

精神疾病患者迫於病情,必須有這種進展,正常人卻不必,因此以群眾心理現象的模式,體驗到他在社會,以及政治方面的精神錯亂,譬如戰爭和革命。一位我們可以把所有的劣跡都算到他身上的敵人,他實際的存在,顯然意味著減輕我們道德良心的負擔。我們至少可以隨便說,誰就是魔鬼,意思是我們很清楚,失敗的原因在外圍,而非由於自己的態度。我們瞭解了主觀階級令人感到不快的結論,因而提出解說,異議旋即躋身上前,它以為我們沒有他人之所以惹火我們的那些缺點。偉大的道學家、熱忱的教育家,以及世界改革家,都是這樣產生的,糟到無以復加的程度。好與壞之間,僅就二者的直接對立關係而言,可議之處已不少,但這離我們的主題太遠。

對於主觀階級的理解當然不宜誇張,只與批判性的權衡其歸屬有關,客體引起我注意的,應該是它真正的特性。這種印象愈是主觀與激昂,我們愈能視之為一種投射的特性,但我們要分辨重要的差別:即介於真正存在於客體之特性,以及這個特性之價值或重要性或能量異同;若缺了這個特性,對客體的投射將變得不真切。一種特性投射到客體上並非不可能,雖然客體對它的存在渾然不察(譬如投射在無生命的客體上的神奇特質),與個性特徵或暫時的態度之一般投射不同。在這種情況下,投射客體通常會提供一個機會,甚至向它挑戰;若客體沒意識到這個特性,就會造成挑戰的局面,因此會影響到別的客體的潛意識。因所有的投射都會招致反投射,客體對於主體投射過來的特性沒有知覺之處,就像分析者以「反移情」來回應「移情」,如果移情投射出一個存在的內容來,心理治療師並不知曉,但仍然在他身上。340當反移情努力創造更佳的相互關係,而這個關係對於一定的潛意識內容的真實性乃不可或缺的時候,它與當事人的移情一樣具目的性,而且具有相同的意義或限制。反移情像移情一樣多少有些強迫的成分,一種不自由,因為意味著一種「神秘」的一致性,即潛意識的,與客體的同一性一樣的。反抗這種潛意識的內在聯繫於焉產生兩種對立,意識到此,如果主體調整成自動付出它的愛慾能量,既不會被誘引出來,也不會受到逼迫;未意識到此,而主體最愛它,就會任心靈能量被取走。因此,當移情與反移情的內容沒有被意識到的時候,就會創出不正常、難以維持的關係,以摧毀自己為目標。

即使在客體上可以找到投射特徵的痕跡,投射的實際作用仍然純屬主觀,並且成為主體的負擔,因為該投射賦予主體在客體上的特徵痕跡,一種過高的價值。

如果這個投射符合確實存在於客體上的特徵,投射的內容依舊在主體上,並在那兒建立一部分客觀的理念人物。客觀的理念人物就是和客體感知的不同之心理學的數值;它是在所有的感知之餘,但仍然以所有感知為背景而存在的一個圖像341,其自主的活力(相對的自治權)就是潛意識的,當此活力完全與客體的真實活力重合時。理念人物的自主性因此不被意識所認可,而潛意識地投射在客體上,換言之促成了客體的獨立。這樣一來,客體面臨一個有份量、涉及主體的真實特徵,也就是一種被高估的價值。這種價值以投射,即理念人物與客體的先驗的同一性為依據,依此外在的客體同時也成為內在的。通過這種方式,外在的客體採取潛意識的路線,對主體直接發揮心靈作用,此因由於它與理念人物的同一性,直接深入主體心靈活動的領域。客體通過主體而獲得「神奇的」力量,原始人的例子最為貼切,譬如他們對待自己的小孩或其他「朝氣蓬勃的」客體,就像對待自己的心靈一樣。因為擔心對孩子與客體心靈之侮辱,他們不敢做任何違背心靈的事,於是不太管教小孩,直到青春期嚴厲的教育突然介入為止。

前面我已說過,理念人物的自主性是潛意識的,因為他等同於客體的自主性。因此,客體的死亡必須喚起罕見的心理作用,這種作用因客體仍未完全消失,而以一種不具體的形式繼續存在著。這種情形很常見。這個潛意識的理念人物,再也沒有客體與之相呼應,變成了幽靈,影響著主體,但我們剛開始只以為這是影響一種心理現象而已。主體的潛意識投射將潛意識內容轉化到客體理念人物中,且將此物與客體視為一體,經過這些投射客體真正的損失,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及在最古老,以及現代有文化素養的民族中扮演著一個深具意義的角色。這個現象是客體理念人物在潛意識中的相對自主存在最有力的證明,顯然是因為從未被有意識地觀察到與客體區隔,所以才存在於潛意識之中。

人類的每一項進步與理解,都與自我知覺的進步緊密聯結;人把自己與客體區分開來,以與自然不同的身份來對待自然。即使重新定位心理學的觀點也要走一樣的路:客體與主觀的理念人物的同一性,很清楚地賦予客體一種他自己達不到但自始至終都傾心不已的重要性。因為這種同一性是全然的原始事實。這對主體而言,意味著一種原始的狀態,但唯有當它不會導向嚴重不適時,才能夠存在。客體被高估的價值變成一個重點,非常適合用來影響主體的發展,一個被過度強調的「神奇的」客體,用客體的標準來測定主觀意識的方位,刪掉從脫離客體取代理念人物時必要的個別區別的每一項嘗試。當此之時,如果外在因素「神奇地」侵入主觀心理的運轉的話,就不可能保留個別區別的趨勢。做對於賦予客體無窮價值的理念人物之取代,為主體帶回求發展迫切需要的分裂的精力。

從主觀階級來瞭解夢中的理念人物,對於現代人來說也是一樣的,就像我們拿掉原始人的祖先角色及偶像,目的是要試圖教育他們,「醫學力量」屬於智力,不在客體內,而是與隱藏在人類的心靈之中一樣。原始人反抗這種異教似的見解,現代人也覺其可厭,甚至認為理念人物及客體間,被因年紀老大神聖化的認同而被解除有點兒危險。我們的心理對於這個成果簡直難以理解:我們再也沒有一個可以控訴的人,沒有一個我們可以推諉責任、教導、改善,以及處罰的人!也許所有的事情我們得從自己做起,我們要求他人的,只能要求自己,這種情勢讓我們明白,何以從主觀階級去理解夢中的理念人物是很重要的一步,因為這一步使得兩個方向片面又誇張。

除了這個道德上的困難度之外,理智上也會產生若干阻礙。有人對我提出異議:解釋主觀層次的問題是一種哲學問題,而貫徹這個原則會碰到世界觀的界限,並因此不能成為一門科學。心理學觸及哲學,並不令我感到驚訝,因為以哲學為基礎的思維是一種心理的活動,成為心理學的題目。心理學總是讓我想到整個心靈,而這裡有的哲學與神學,以及其他等等。因為相對於一切哲學及宗教,人類心靈的事實或許是實情與錯謬的最後判決。

首先對心理學而言,並不在於我們的問題是否涉及其間。首先與實踐的必然性有關。如果世界觀是一個心理學上的問題,我們就得對之處理哲學是否屬於心理學;同樣,我們認為宗教首先是心理學上的問題亦同。現代醫學心理學與這些領域相隔甚遠,這是頗為令人遺憾之不足,它明顯地表現在這事實上,當精神官能症隨處可找到較之更好的治癒方法。雖然我自己身為心理治療師,根據「心理治療師不該彼此批評」的原則,有充分的理由放棄批評其他心理治療師,但我必須承認,心理治療師未必就是最優秀的心理學家。我常有這樣的經驗,心理治療師嘗試用一種例行公事的態度來執行他們的藝術,而這是他們求學本色所授意給他們的。研讀醫學一方面要靠堆積如山的記憶素材,毋須具備真正的基本知識,只消強記下來即可,另一方面則要依賴實務技巧的經驗,它必須根據——「不要想太久,要動手處理」這個原則而取得。於是,在所有科系中醫生最少有機會發展其思維功能,而心理治療師對於我的理念聽若罔聞,或者要費九牛二虎之力才聽得懂,也不會讓人太吃驚了。他們習慣根據處方看診,運用呆板、不是自己思考出來的方法。這種趨勢對於訓練醫學心理學的不適宜可想而知,因為它緊抓著權威理論和方法的欄杆不放,阻礙了自主思維的發展。我的經驗是,基本,以及對實際治療非常重要的區別,譬如區別解說的主觀和客觀階級、自我與自己、記號與象徵、前因後果與目的等,都因過度要求思考能力而被證實出來。這些困難解釋了何以我們仍然墨守那些陳舊,以及早就應該修訂的觀點,證明了某些「心理學分析的」組織之極端的片面性和教義派自成一套,這不僅是我的主觀看法,這種立場一如大家所熟知的,是一種症狀,意味著過度被補償的懷疑。但同樣,誰會把心理學的公式運用在自己身上呢?

把夢理解為幼稚的願望實現,或作為目的取向之為了幼稚權力的意圖而安排,都太過狹隘,並不符合夢的本質。夢,如同每一個心理的聯繫,是整個心理的結果;這是為什麼我們可以在夢中找到人類生命自遠古以來的一切意涵。人的生命自身受到種種基本欲求的限制者少,而建立於本能、需求的必要性,以及生理與心理的制約性的多元性上,一樣缺乏的是從基本特點去解釋夢,即使這種解說可能十分吸引人。我們確定這種解說是錯誤的,因為沒有哪一個本能理論能夠瞭解人的心靈,這個強而有力又深奧的東西,繼而不瞭解它的語言,也就是夢。為了只稍正確瞭解夢一些,我們需要一樣工具,必須悉心統整人文科學的知識領域,僅依賴幾種普遍的見解,或證明了某些壓抑,還不足以解決夢的問題。

有人責備我提出的「哲學的」(乃至「神學的」)方向,認為我希望用「哲學」來解釋,而我的心理學觀點是「形而上的」342。只是為了要呈現心靈的聯繫,我使用一定的哲學、宗教科學,以及歷史的素材,如果我在此使用一種上帝的概念,或同樣屬形而上學的活力概念,我之所以必須這樣做,因為這些是從一開始就在人類心靈內的圖像。我必須再三強調,無論道德規範、上帝的概念或者任何一種宗教,都不是外來的、從天而降、突襲人類的,這些想法都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因此人類也從自身的智慧中創造這一切。因此若說只要有了啟蒙教育,只需啟蒙教育就能驅走這些幽靈,是一種懶散無益的想法。道德公式,以及上帝的理念,屬於人類心靈根深蒂固的部分,所以,每一種真正的心理學不會被庸俗自大的宣傳教育所蒙蔽,要深入探討事實,不會因解說或諷刺而消除。我們在物理學上可以放棄的上帝,在心理學上卻舉足輕重,盡可能像探測「情緒」、「衝動」、「母親」等一樣去探測上帝的圖像。當然這取決於客體與理念人物永遠融為一體,使得我們無法推想「上帝」與「上帝的理念人物」的分別,也因而認為當我們談到「上帝的圖像」時,說的是以「神學」來解說的上帝。作為科學的心理學,沒有權力要求把上帝的理念人物具體化;然而,與事實相呼應,心理學可以估計有一幅上帝的圖像存在著,同時也估計本能,但並不分配權能給它,強調說明究竟什麼是「衝動」。我們稱之為衝動的心理學事實,每一個人都很清楚,不清楚的是自身到底是什麼東西。同樣清楚的,是譬如上帝的圖像符合一定的心理學事實情結,所以展現一定的重要意義,再任其據此採取行動。但是,所有的心理學都會遭遇一個問題,那就是上帝本身是什麼。必須重複這類不言而喻的事,我覺得非常遺憾。

我在過去講的與夢的心理學有關的一般觀點,很順利的都提到了343。有些細節我有意擱置一旁,未深入探討,保留給解決疑論的研究。解釋一般的觀點為我們引出其他的問題,但談到夢就有必要附帶一提。關於分析夢的目的當然還有很多可以談的,但是分析夢根本就是分析治療中的工具之一,所以只與整體治療有關。為了要完整地描述治療的行為,需要不同的準備工作,從不同的方向來看這個問題。分析治療的問題非常複雜,雖然有些作者極力簡化,希望讓人相信,很輕鬆就可以挖掘出這種疾病有名的「根」來。有鑒於此,我要特別警告這種草率的態度。我比較樂意見到嚴肅的人研究重大的問題,推動分析,徹底又仔細地剖析。若學院心理學回歸事實,聆聽人類的心靈,而非只在實驗室裡做做實驗,這將是真實的時刻。教授們不該再禁止學生從事分析心理學,不准他們運用分析的理解力,或者譴責我們的心理學以不科學的方式「顧慮著日常生活的經歷」。我知道,一般心理學若可以擺脫掉夢、外行的偏見,此為夢只來自身體的刺激,可以因研究嚴肅的夢的問題而獲益匪淺。只要不是直接與分析有關,高估身體方面的問題,也是精神疾病學中心理病理學遲遲不進步的一個很主要的原因。「精神官能症就是腦病變」的教條是上一個世紀70年代唯物主義的殘餘,莫名其妙地變成了理由充足的偏見,阻礙了進步。即使這個偏見屬實,即所有的精神錯亂皆為腦病變,但這長期以來也不構成反對從心理角度去研究這種病症的理由。這個偏見一開始就被用來誹謗這個觀點的所有嘗試,使之銷聲匿跡;精神疾病就是腦部疾病的說法,其證據尚未產生,也不可能找出證據,否則就可以說,某個人這麼想、那麼做,是因為某一種蛋白質在某一個細胞中衰變,或者在其中製造。這個見解讓人想到唯物主義的基督教的一個理念:「人吃什麼,就會成為什麼。」這種取向試圖把精神生活理解為腦細胞中的同化與異化過程,而後者僅被視為實驗室的綜合法與分裂而已,因為只要我們缺少自行思索生命的過程,就絕對不可能設想到生命如何創造這些程序。但是,如果我們有意嚴格要求唯物主義觀點的有效期的話,應該就能夠推想細胞的生長經過。我們因而應該早就戰勝了唯物主義,永遠不認為生命是物質的一種功能,而是十分迷人的過程,力量與物質都隸屬於它。視生命為一種物質的功能,是向自然發生[4]的假設挑戰。要得出這個論證我們還要等上好長一段時間。我們同樣沒有充足的理由說,生命真是單調、專斷、無法證實的唯物主義,我們可以把心理理解為腦的程序,完全不去想如此這般表象的試驗有多麼荒唐,只要有人對這種試驗嚴肅以待,就不斷有謬誤被揭露出來。心理的過程就應該從心理去觀察,而不是當作器質方面的細胞程序。如果有人從活力論來解說細胞程序,「形而上的幻影」令我們生氣,生理的假設就益發被當作「科學的」,雖然這沒什麼不好。這個假設不適合唯物主義的偏見,因此,以為只要把生理的當成心理的,於是就可以用科學方法治好的理念,大錯特錯也。但願與這個陳舊、已然不周全的唯物主義一刀兩斷的時候快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