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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同志」style同性戀

圈裡很多人一旦感到自己對某人很癡情,就得及早抽身,不願背感情包袱。圈裡最不受歡迎的是兩種人,一種是發生感情的,一種是性上不行的;最受歡迎的是又會玩又沒有感情的。很多人之所以不想發生感情是怕擺脫不開,那就太累了。尤其是那些有家有口的,要顧忌家庭、工作、社會地位,玩玩就算了。圈裡還有另外一種人,他們看文藝小說,聽愛情歌曲,許多是學文的、浪漫的、看重感情的,對沒有感情就在一起玩接受不了。

現在我發現,前一種人越來越多,後一種人生活得很苦。後一種人一旦跟前一種人接觸,會痛苦好長時間,有的一輩子都忘不了。現在只有初入道的「雛兒」才會愛上別人;入道時間長的就會刻意避免感情,也有些是時間長了,麻木了。現在要聽說有為感情尋死覓活的,我一方面會同情他,另一方面又會覺得他太傻。現在這樣的人少了。我見過自殘的人。對方提分手時,他當著人家的面用煙頭燙自己的手腕,燙的大火疤一個一個的。可是他越那樣做,對方越暗自得意,覺得自己魅力大,同時也越討厭他。所以只要一方決定分手,就不要糾纏,不如找一個更好的,一方面解脫自己,另一方面也氣氣對方。

最近我看了一部電影Milk,然後翻出旅行時拍的一張照片,一對比才發現,原來照片中的地方就是電影的拍攝地。該電影是紀錄片,那麼也是真實事件的發生地了!我表示很興奮,於是給大家獻上我的這張「傑作」。

這部電影講的是什麼呢?它是對美國同性戀政治家Harvey Milk傳奇一生的寫照。Milk曾被美國《時代》雜誌選入20世紀最具影響100人,他為了爭取同性戀者的合法權益而從政,最終被保守派刺殺身亡。在2009年的奧斯卡頒獎典禮上,Milk獲得了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原創劇本兩項榮譽。我的照片就拍攝於美國舊金山著名的同性戀區——Castro。

去Castro之前,我跟同性戀者基本是零接觸,因為身邊的「同志」們潛伏得實在太深了。在Castro停留了幾日後,我才跟同性戀者有了短暫而膚淺的交道,因為很多商場和專賣店的服務員都是同性戀者:他們熱情可愛,穿著艷麗,舉止張揚,有種「雌雄同體」的美,並且非常聰明有趣,經常舞動著身軀「飛」遍全場,給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

還是在舊金山的時候,有一天晚上,因為吃得太飽,我就跑到街上溜躂。當我回到住處時,朋友看到我能安全歸來,表示很「欣慰」:「在市中心,晚上到處都是流浪漢和吸毒者,治安很不好的,你這樣做太危險了!」我好奇地問道:「因為舊金山是同性戀城市的緣故嗎?」「你還真說錯了,相反,同性戀區比起其他地方,治安情況還是比較好的。」「為什麼呢?」「因為那裡到處都是『充滿愛的男人』!」

如果以上只是笑談,無從考證,那麼在古希臘的戰場上,斯巴達的軍隊確實是因為士兵的這種「同性之愛」贏得了不少戰爭。一小群彼此相愛的士兵並肩作戰,可以擊潰一支龐大軍隊。每個士兵都被「愛神」附體,他們寧願戰死也不願讓自己的「愛人」看到自己丟盔棄甲的狼狽樣,這是每個陷入愛河的人都要的尊嚴——實在丟不起那個人啊!在這種情況下,最弱小和膽怯的男人也瞬時變得「高大威猛」,充滿力量!

除了古希臘,在封建時代的日本,佛教徒之間也有一種特殊的關係:一個年長的僧人帶著一個年輕的僧人一起修行,年長的僧人作為師傅,給予年輕的僧人指導與保護,而年輕的僧人則以愛和獻身作為回報。在我國的漫長歷史中,也早就有關於同性戀的正史和野史方面的「報道」:漢文帝不惜付出富可敵國的財富,也要抱得「美漢」鄧通歸;《紅樓夢》和《金瓶梅》等「暢銷書」都有對同性戀的描寫。近來又有動物學家研究發現,許多靈長類動物,如獼猴、狒狒、黑猩猩等,都有同性性行為。

這麼說同性戀還真是無時不在,無處不在。

但是,在前面講「馬牌需要寶塔」的時候,我有提到不可或缺的「性的需要」,即繁衍的需要,這與同性戀的行為是相違背的。還有,在女性懷孕的時候,會有沒緣由地遭遇自然流產的情況,那可能是因為胚胎本身有缺陷,因而被物競天擇,優勝劣汰了。所以從進化論的角度來說,「任何能降低生殖成功率的傾向都應該在自然選擇中被淘汰」!然而在人類如此漫長的進化過程中,為什麼沒有淘汰「同性戀」?如果說存在即合理,你又對同性戀瞭解多少呢?

不如我們先從同性戀的起因說起——

什麼讓你變得「與眾不同」?

為了搞明白這個問題,各路人馬聚集在一起開了一個「起因大會」。吵吵嚷嚷到最後,總共分成了兩大派:先天派和後天派。

先天派的成員有:遺傳基因、激素水平、大腦結構等。後天派則包括:心理因素、社會因素等。

這是本講心理學的書,所以在這裡我們還是主要來談一談心理因素。

還是「老三樣」——精神分析主義、行為主義、人本主義。我就選出精神分析主義和行為主義,看它們是如何對同性戀做解釋的。

先來說精神分析主義的。

在前面介紹變態連環殺手的時候,我曾簡單地提到過「人格發展的心理性慾階段」,在這裡我就來詳細說一說。

弗大爺把人的本能分為兩大類:生或性的本能,叫作力比多(Libido);死的本能,叫作桑那托斯(Thanatos,是希臘神話中的死神)。那麼所謂的「人格發展的心理性慾階段」是怎麼回事兒呢?就是說,一個人從小到大,他(她)的力比多(性本能)能量不是固定在身體的某一處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跑遍全身好幾個地方。它跑到哪裡,這個階段就以它所在的器官的名字來命名,比如口唇期、肛門期……

但是力比多是個愛整蠱的傢伙,它不會白白跑來跑去,每到一處都是有所圖的——需要在那裡得到性慾的滿足,並製造一些麻煩。這更像是對人的一種考驗,要是不把它伺候好了,哼哼,「請神容易送神難」!它就在此長住不走了!要知道,「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力比多每到一個地方,都有比上一個地方更成熟的性滿足方式,所以如果讓它滯留在某一位置不動,後果是慘痛的:你只能永遠靠低級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性慾。

下面我們就來具體說說是怎麼個慘痛法。

口唇期

在我們從出生到18個月大的時候,力比多主要集中在嘴上。不用觀察太多嬰兒,你就會發現,嬰兒的嘴是有多忙啊,無論拿到什麼新東西,哪怕是大人的一隻臭襪子,他們也總是先將其放進嘴裡……這一階段能夠「惹惱」力比多的做法非常簡單,就是讓嬰兒「斷奶」,讓他們的嘴離開乳頭、奶瓶和可以吮吸的物體。「性慾的滿足」被終止,嬰兒頓時心裡就變得「沒著沒落」,便會嗷嗷大哭起來,因為他們害怕被遺棄和自我謀生。

力比多停滯在這一階段的後果是,人們成年以後仍然依賴「口唇」來滿足快感:比如無節制地吃東西、吸煙、話癆、咬指甲、咬指頭、咬鉛筆……甚至嗑藥。

而在心理上,力比多停滯在口唇期的人會過於依賴別人,因為他們始終感覺自己還是個嬰兒,需要被嬌縱、被養育、被照料,希望別人替自己做決定。

肛門期

18個月到3歲的時候,如果在此之前一切都「順由力比多心意」的話,力比多就會屁顛屁顛地從嘴部「乾坤大挪移」到我們的「菊花」上。這時候,拉臭臭就是我們滿足性慾的方式。同時,父母可以通過訓練兒童排便來訓練他們的自理和自控能力。

如果力比多停滯在這個階段,沒有順利走掉,就說明兒童沒有很好地拉臭臭,沒有訓練出良好的自我控制,那麼他們長大後會出現兩個極端:要麼很懶散,很骯髒,要麼就是有潔癖、強迫和過於死板。

重點來了!

性器期

在我們3到5歲時,力比多又從「菊花」跑到了性器官上。這個時期,有的人會突然發現自己有一個陰莖,而有的人發現自己沒有!我們滿足性慾的方式不再靠嘴、「菊花」,而是可以用真正的性器官了——通過觸摸生殖器來產生快感。而這時的性慾對象也由奶嘴、便便什麼的轉向離自己最親近的人——父母,即小男孩愛上了母親,小女孩愛上了父親。這個時候兒童感受到的不只是父母與子女的血緣感情,還有愛情。當然,這一切都是潛意識裡的!

對於小男孩來說,他們渴望自己的母親,並想和母親發生關係。但是父親的存在本身對他們就是一個障礙,而且還吸引了母親的所有注意力,所以父親算是他們的競爭對手。

這個時期力比多給小男孩帶來的麻煩就是「俄狄浦斯情結」。俄狄浦斯是古希臘神話中的一個人物,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殺了自己的父親,娶了自己的母親。因此「俄狄浦斯情結」也叫作戀母情結,是小男孩想要除掉父親獨佔母親的全部潛意識願望。

小男孩想要毆打父親,將其趕出家門,甚至弄死他,但是他們也知道自己遠不是高大強健的父親的對手。——小兔崽子,還收拾不了你了?!所以他們變得害怕父親,總擔心父親會先發制人,割掉他們的小雞雞,這樣他們就再不能對母親有任何「非分之想」了,這種對失去陰莖的恐懼就是「閹割焦慮」。於是小男孩最大的願望就是變得像佔有媽媽的人那樣,即他們的爸爸。當小男孩開始變得像父親的時候,就是他們男性角色開始形成的時候——be a man!

對於小女孩來說,情況有同有異。相同的地方是她們也把問題的焦點集中在「陰莖」上,但實際上她們沒有陰莖,所以她們一邊渴望父親,一邊嫉妒父親有陰莖。這就是所謂的「陰莖崇拜」。而不同之處就在於,小女孩沒有必要像男孩害怕父親那樣害怕母親,相反,她們會因為自己沒有陰莖而責備母親。這個時期小女孩遭遇的困惑就是「厄勒克特拉情結」,即戀父情結。厄勒克特拉也是古希臘神話中的一個人物,她確信母親謀殺了父親之後,哥哥又把母親給殺死了。

如果生殖器期沒有順利度過會怎樣?這也是我想說的關鍵,同性戀的成因之一——戀母情結衝突。

我們都知道,在一個家庭中,雙親健在與否是很重要的。如果童年缺少一個強有力的父親,當小男孩發生「戀母情結」的時候,他便沒有榜樣和效仿的對象,所以這個時期他會非常無助和混亂。因為現實中和意識裡他不可以真的「愛」上自己的媽媽,所以沒辦法,他只能自己模仿母親,然後以自己為性對象,相當於自戀。他們找與自己相仿的男性來愛,如同在「愛」自己的母親。而且,很多同性戀者的母親對兒子也有「過量」的愛:兒子是她們的全部,能取代老公成為她們愛的唯一。

有的家庭中,即便有父親的存在,也「形同虛設」。這樣的家庭裡,夫妻關係是畸形的:母親往往是女王,是統治者,而父親膽小懦弱,沒有話語權,對妻子唯命是從;母親很吸引人,而父親面目可憎。如果這時母親再把更多專橫用到小男孩身上,那情況就更嚴重了:母親不鼓勵兒子be a man,同時也不允許兒子對異性產生興趣,除非是對她自己。小男孩沒有「靠譜兒」的男性形象可供模仿,這對他的童年是種致命的打擊。

以下是幾個「同志」的口述:

男1:在家裡我母親當家,處於領導的地位,而我父親處於被領導的地位。我很小的時候,父母經常打架,而我總是站在母親這一邊。

男2:年輕時,有件事可能影響了我。那時我十六七歲,已經懂得一點兒性方面的事,父母是四十五六歲。有一天晚上睡覺,我聽見父母為這事吵架。父親求母親,母親很反感地說:「你想讓我死啊。」我當時對父親很失望,也特別恨他,覺得父親欺負母親。當然現在我不會這麼想了,但當時印象挺深的。

男3:我父親是工程師,母親是教師。父母結婚很晚,所以很晚才有了我。我父親快40歲時才結婚,他交過很多女朋友,我奶奶都看不上,不同意。我奶奶這人很嚴厲,把我父親教得很沒主見,不太懂生活。說實話,我有點兒看不起他,母親比父親強多了。

都說初戀是一生中最難忘的,一個人最初認識的人(媽媽、爸爸)最親密,最初學會的語言最難忘記(母語和方言),最初習慣的飯菜也會一生留戀。那麼最初的性經驗呢?也是極其重要的。如果發生在同性之間,就可能終身同性戀,真可謂「一如同門深似海,從此異性是路人」!

這個說法可以用行為主義的條件反射來解釋:「人生總免不了最初的一陣痛」,首次性經驗對人的影響是非常深刻的,當事人有可能就此便將性快感與同性對像緊密聯繫在一起,形成條件反射。尤其是當事人年紀越小,越沒有全面判斷人生的經驗跟能力,更沒有其他情況可以比較,就越容易「認死理兒」,被同性性經驗先入為主,認定性關係只能發生在同性之間。

我上中學的時候曾經追求過女孩,但是那時沒有發生過性行為。後來,因為偶然的機會有過一次同性的性經歷,這是我的「第一次」。事後我雖然一再克制自己,卻又實在難以忘懷。壓抑了四五年之後,我內心的渴望一點兒也沒有降低,就索性開始同性戀的生活方式。現在,我已經完全陷在裡面,不能自拔。

孟母為啥三遷?這個用前面出現過的班杜拉老頭的「參與性學習」與「替代性學習」就可以解釋。尤其是其中的替代性學習,是說人很多東西都是靠觀察榜樣的行為學會的,近朱者就赤,近墨者就黑。這樣說來,長期在一些封閉的環境中待久了,就會不自覺地被周圍人的做法「傳染」。尤其是在那些完全與異性隔離的地方,比如監獄、軍隊、精神病院、男子或女子寄宿學校、遠洋海輪,等等。

「我們戀愛吧」

同性戀的成因就說到這裡,當然,成因遠遠不止這些。那麼同性情侶之間是怎樣相處的呢?來看下面的:

上邪!

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

山無陵,江水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這首詩把男女在熱戀中的情深義重、海枯石爛和至死不渝的情感描繪得出神入化,力透紙背,但是用它來形容同性戀者之間的愛情,也是絲毫沒有違和感的!是的,同性戀的感情生活與異性戀的愛情相比,無論從形式、內容還是熱烈和真摯的程度,都十分相像!唯一的區別只是戀愛對象的性別是同性,這一點對異性戀者來說可能會有些匪夷所思。

來看看一位同性戀者對感情的講述:

那年我愛上一個人,愛得神魂顛倒,死去活來。我們曾經有三個月的時間,每星期都有三四天住在一起。我愛他,他也愛我。他有一個女朋友,但他對她完全是逢場作戲。雖然我們有過海誓山盟,但後來感情還是出現了裂痕。我懷疑他有外遇,在欺騙我。我跟蹤了他,到他家門前守候,發現他夜不歸宿,去和別的男朋友睡覺去了。我對他說:「我對你動了真情,你不能拿我的感情開玩笑。」我當時真想去把他男朋友家給砸了。

可以看得出來,這段感情的糾葛和投入程度,絲毫不遜於異性之愛。

儘管在追求真愛這一點上,同性戀與異性戀極為相似,他們的悲歡離合有時也和異性愛侶一樣纏綿悱惻,但是一字之差,還是注定了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戀愛上的差別。

「認真你就輸了」

雖然我們不否認真愛的存在,也相信存在自始至終只有一位或兩位伴侶、從不亂交的人,但這種情況,在全部男同性戀關係中所佔的比例還是很小的。更多的情況是,不少同性戀者有過幾十個甚至上百個性伴侶,而其中「真愛」的只有幾個而已。

一位同性戀者雖然表達了他對有感情的關係的渴望,但從他的話裡可以看出這種關係的稀有和難得:

在朝三暮四、魚龍混雜、露水一般的「圈子」裡待得越久,經歷越多,體會越深,越是渴望忠貞,渴望彼此擁有!世界很大,美好的事物很多,但作為普通人,我所求的不多。但這份追求,我十分明白,對於任何人,不僅是gay,都是極其困難的,也許正因為難,才更顯珍貴。

一位經歷過感情磨難的同性戀者這樣講述感情在圈中的份量:

圈裡很多人一旦感到自己對某人很癡情,就得及早抽身,不願背感情包袱。圈裡最不受歡迎的是兩種人,一種是發生感情的,一種是性上不行的;最受歡迎的是又會玩又沒有感情的。很多人之所以不想發生感情是怕擺脫不開,那就太累了。尤其是那些有家有口的,要顧忌家庭、工作、社會地位,玩玩就算了。圈裡還有另外一種人,他們看文藝小說,聽愛情歌曲,許多是學文的、浪漫的、看重感情的,對沒有感情就在一起玩接受不了。

現在我發現,前一種人越來越多,後一種人生活得很苦。後一種人一旦跟前一種人接觸,會痛苦好長時間,有的一輩子都忘不了。現在只有初入道的「雛兒」才會愛上別人;入道時間長的就會刻意避免感情,也有些是時間長了,麻木了。現在要聽說有為感情尋死覓活的,我一方面會同情他,另一方面又會覺得他太傻。現在這樣的人少了。我見過自殘的人。對方提分手時,他當著人家的面用煙頭燙自己的手腕,燙的大火疤一個一個的。可是他越那樣做,對方越暗自得意,覺得自己魅力大,同時也越討厭他。所以只要一方決定分手,就不要糾纏,不如找一個更好的,一方面解脫自己,另一方面也氣氣對方。

「愛如朝露,去日苦多」

同性戀愛與異性戀愛的第二個不同之處是:固定的戀愛關係總是不能持久,長不過三五年,短不過一兩次會面。

兩個同性戀男人之所以不能長期在一起,是因為我需要的也是你需要的。

同性戀大部分是膽怯的、文弱的,希望對方是彪悍的、陽剛的。就像女孩找另一半會考慮要麼跟自己的父親非常像,要麼就是正相反。男同性戀找另一半也是,要麼是像自己陽剛的父親一樣純正的爺們兒,要麼就是跟自己懦弱的父親完全不一樣的純正的爺們兒,總之是要純正的爺們兒。不信可以看畫男性肖像畫得最漂亮的,準是同性戀男人,因為一個同性戀男人喜歡的是一個真正的異性戀男人,一個真正完美的男人。所以兩個男同性戀者只會在有共同的利益時,才會長期在一起。由於在一起時都希望對方更像男人,所以不能長久。就像電影《蜘蛛女之吻》中那位同性戀者的自白:「我始終在等待一個真正的男人,但這不可能發生,因為真正的男人要的是真正的女人。」

人都有喜新厭舊的本性,異性戀如此,同性戀也是如此。但是異性戀關係所受到的社會鼓勵和婚姻約束,卻是同性戀沒有的。相反,在大部分社會中,同性戀還是飽受非議的。談一場同性之戀要面臨外界各方面的壓力和自己內心的衝突,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同性的感情來得快,去得也快了。不過話又說回來,即使有婚姻的維繫,又有多少異性戀者僅是為了孩子或者物質,而貌合神離地被迫生活在一起呢?「沒有希望也就沒有失望」,許多異性戀者在婚後,由於對對方的神秘感消失,因為喜新厭舊又不能棄舊圖新,外加家庭瑣事的煩擾折磨,逐漸產生了「對愛情的幻滅」;而同性戀卻是轟轟烈烈後隨即分手,因為沒有繼續在一起的理由和束縛。

「純愛」

網上曾貼出過「經濟適用男」和「經濟適用女」的擇偶標準:

經濟適用男:

身高172~190cm;

體重65~85kg;

髮型傳統,相貌過目即忘;

性格溫和,工資無償上繳給老婆或者AA制;

不吸煙,不喝酒,不關機,不賭錢,不泡吧,無紅顏知己;

月薪2000~10000元,有支付住房首付的能力;

一般從事教育、IT、機械製造、技術類行業的男人。

經濟適用女:

身高158~175cm;

體重45~55kg;

披肩長髮,性格溫和,不拜金,本科以上學歷;

月薪在3000~6000元;

會洗衣,會做飯,有責任心,有同情心,談吐得體,知書達理,對待愛情不離不棄。

如果現在告訴你,你所選擇的交往對像不是以結婚為目的,而是為了快樂而在一起的,你還會堅持自己的「擇偶清單」嗎?恐怕很多人會刪掉以往列出的大部分選項,然後加上自己真正想要的。

同性戀就是這樣,一不能組織家庭,二不能生兒育女,所以他們在戀愛上的動機跟異性戀相比要「純粹」得多了:我們只要快樂!

當他們選擇另一半的時候,「切入點」就不同,會考慮更多對方先天的特質,比如:相貌、身材、年齡、氣質、性格等;而對對方的身份地位、職業、家庭背景、經濟條件等就不是很關心了。

就像下面兩位同性戀者所說的:

「我也說不出愛他什麼地方,他身上的一切我都愛。他身材健美,好看,生殖器不大不小,很性感。」

「兩個男人的結合完全是追尋性的快樂,沒有婚姻經濟利益等干擾,因此是人生的又一種體驗,有點兒像小時候兩小無猜單純地互相喜愛。」

結婚還是不結婚?這是個問題

相較國內,國外的同性戀環境要開放和輕鬆得多,並且沒有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傳宗接代等壓力。國外的同性戀者或者獨身,或者與同性同居,或者與同性結婚,很少進入異性婚姻,所以也就少了一個極富中國特色的現象——同妻。如果說同性戀相對異性戀是弱勢群體,那麼在男同性戀周圍,有一個更弱勢更隱秘的群體,就是同妻。

同志之「欺」

蕭小姐新婚的甜蜜日子還沒有開始,就面臨結束。2007年6月,24歲的蕭小姐結婚不過一個多月,婚前體貼的丈夫一下子變得冷漠起來。隨後,她在丈夫的電腦和手機裡發現了「小三」,令她驚訝的是,對方竟是個男人。蕭小姐之前就接觸過同性戀群體,但萬萬沒有想到同性戀會離她的生活如此之近。而事實上,蕭小姐才是「第三者」。

丈夫和他的家人在婚前均知道他是同性戀者,並都對蕭小姐選擇了隱瞞。3個月後,丈夫在種種證據面前仍然欺騙她,說自己是雙性戀。在這個過程中,蕭小姐非常憤怒,她認為丈夫一開始就應該把事情的真相告訴她,而不是騙她結婚。

儘管悲憤,蕭小姐並有沒打算就這樣放棄自己的第一段婚姻,她希望努力對丈夫好,他就能有所改變。誰知丈夫非但沒有回心轉意,更當著他父母的面,把她痛打了一頓。那段日子蕭小姐無比絕望:「我閉上眼睛,這個世界便在我身邊死去。」

她曾捫心自問:「難道我這幾十年,就這樣在挨打、冷漠和痛苦中度過嗎?」家庭暴力最終還是徹底擊碎了蕭小姐的幻想。「我想離婚,但他不願意辦手續,他覺得分居的方式挺好的,但我覺得這對我不公平。」儘管只能以感情破裂為由,也得不到任何補償,但是急於從痛苦中重返自由的蕭小姐還是毅然結束了這段僅一年的婚姻。

有研究表明,80%的中國男同性戀者會進入婚姻,或已經在「圍牆」之內,人數約為1600萬。那麼去掉這其中的雙性戀者,同妻的數量將會有1000多萬!就像2005年,央視記者柴靜曾做過的一期名為《以生命的名義》的節目,探討「同性戀」「同妻」話題,一位來自大連的同妻說道:「在一輩子最好的時候,我卻嫁給了一個同性戀。」這裡面的無奈與心酸,恐怕只有當事人心裡最清楚。但是像蕭小姐這樣能夠及時「止損」的還是不幸中的萬幸,又有多少女人顧忌自己的名譽,擔心影響孩子,害怕讓家人蒙羞,不得不獨自在「同妻」的陰影下繼續艱難地支撐著……

和蕭小姐的丈夫不同,有的同性戀者結婚後,會將對妻子的反感壓抑下去,並抱著對妻子的負疚感,努力做一個好丈夫。除了不能在性和感情上對妻子全心投入以外,其他方面,他們都盡量盡到做丈夫的義務和責任。

來看一個位同性戀丈夫的講述:

那一年,我27歲,在男大當婚的傳統習俗中,我成家了。結婚的頭幾年,夫妻生活還可以維持下去。為了性愛的需要,我有時對自己的性器官採用自虐的手段,而這些自虐的手段其實很殘酷(這是朋友們在談論時傳授的,這些同性朋友大多有類似的經歷),迫使自己的生殖器保持持久勃起的狀態,去完成夫妻性生活的全部過程。這樣做主要也是為了盡丈夫的責任,實際上我對男女之間的性生活絲毫沒有興趣。

我有時候想,如果能出家去當和尚該有多好啊,和尚就能理所當然地不用結婚,就可以逃避家庭、社會、親人對我婚姻狀況的責難。我所接觸的朋友大多都有跟我相同或者類似的想法,但是他們又都有「良心」,都在盡職盡責地當好子女的父親,當好父母的兒子。

只是,敏感的女人都能察覺得出丈夫是否對自己投入了真心,無論是在床上還是床下。他們這麼做絲毫沒有減輕雙方的痛苦,只是在「深坑」之上鋪了一層薄草,生活得如履薄冰,裝作視而不見罷了。

雙生花

蕭小姐的前夫曾經謊稱自己是雙性戀,那麼雙性戀是怎麼回事兒呢?

在絕對的異性戀者和絕對的同性戀者之間也是有過渡的,來看下面的「性取向漸變圖譜」,我們把性取向的演化過程分為7個等級:

0級:絕對的異性性行為。

1級:偶爾有一兩次同性性行為,而且絕對沒有同異性發生性行為時的感受和心理反應。

2級:同性性行為稍多些,不能明確地感受到其中的刺激。

3級:在肉體和心理上對同性和異性兩種行為的反應基本相等,一般兩者都能接受,沒有明顯的偏愛。

4級:在肉體和心理上,同性性行為多於異性性行為,但是仍有相當多的異性性行為存在,還能夠模糊地感受到其中的刺激。

5級:只有偶然有異性性行為和感受。

6級:絕對的同性性行為。

很明顯,這個「性取向漸變圖譜」中的第三級,就是性取向的雙生花——雙性戀!

雙性戀沒有異性戀和同性戀那麼具有「排他性」,它能夠做到男女皆可,真正的「博愛」。

強扭的瓜不甜

老外對中國男同性戀最終會和女人結婚這件事非常不理解,在他們看來,自己的情人去和女人結婚,那是對感情的不忠,對他們來說也算是一種傷害。但是老外哪能感受得到在我們的悠久文化中,經過漫長的演變和沉澱所形成的強大力量。不僅是結婚的壓力,也不僅是為了傳宗接代,這更像是種無形的規範,告訴你該做什麼事的時候就應該做什麼!怎麼做!否則就……「恐龍總是想把不是恐龍的動物一網打盡」,所以男同性戀者本身也背負了巨大的壓力。

下面這位即將結婚的同性戀者的痛苦與焦慮就很具有代表性:

再過一些時候我就要結婚了,我不知該如何面對那個未來的她。我雖然同意跟她結婚,可我內心知道,我不喜歡她。可我卻不得不結婚,我的年齡已容不得我再獨身下去。父母和親友也不會允許我這麼大了還不結婚。我該怎麼辦?我不喜歡她,可我卻要與她過一輩子,朝夕相處,同床共枕。我受不了,我不敢想像以後的日子會是什麼樣子。我只是覺得心裡煩亂,可表面上還得裝出結婚前的喜悅,自欺欺人。我不能想像洞房花燭夜將是怎樣一番景象。

這到底是為什麼?人是不是一定要結婚?人是不是一定要與異性結婚?作為一名同性戀者,我是斷然不敢公開我的性取向的。為什麼想獨身、想一輩子不結婚會這麼難?我承受不了世俗的壓力。我該怎麼辦?我為什麼就跟別人不一樣?為什麼同性戀這個魔咒會降臨到我頭上?我不知道我這輩子怎麼過,不知道我的幸福在哪裡,也不知道結婚後會不會離婚。做一個同性戀真難!有時候真想一死了之,可我對理想、事業還有一點兒希望,終歸沒有走那條路。真的,我心裡堵得慌,滿腹愁苦,卻不能對任何人說。看著每個親友都忙著給我張羅婚事,我心裡真不是滋味,他們哪裡知道我的心思!我到底該如何去面對這一切呢?我該如何去尋找自己的幸福呢?處在異性戀者中的同性戀者,他們的痛苦有誰能體會得到呢?

那麼為什麼同性戀者和異性結婚會這麼痛苦呢?這個問題其實很白癡,試想一下,一個異性戀者找了個同性戀……

有些同性戀說痛苦,是因為結婚以後精力分散,對妻子和未婚的同性伴侶來說都是不公平的,有的說結婚後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同性戀活動的自由,還有的說,結婚在同性戀圈子裡其實是件很「跌份兒」的事。但是這些都不是最根本也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跟異性的戀愛和婚姻完全不能引起他們的「性趣」!

來看一位同性戀者和女性發生性關係的感受就知道了:

接吻不舒服,沒有刺激感,還得刺激她。自己失去的多,得到的少。她摸我的生殖器會讓我反感,並且一摸就什麼興趣都沒有了。要是同性,越觸摸生殖器越有興趣,越吻感覺越好,同女人剛好相反。我也不願接觸女人的身體,一接觸就反感。我第一次看見女人的裸體沒興趣,女人看見我的裸體也沒興趣。可是男人看到我的裸體時都興趣極大,有的人專門讓我脫衣看幾分鐘,之後才幹別的。但女朋友看到我的裸體時全無渴望的眼神,十分冷淡,因此覺得很失望。也不喜歡撫摸女性,摸著膩歪,皮膚沒有彈性,觸感不好,曲線也不好。雖然也能勃起射精,但沒有發洩感,射精前的感受跟與同性發生關係時不一樣,完事兒就完了,沒有意思。

「同志」style

回到文章前面的問題:為什麼同性戀違反了生物進化的規律,卻還是倖存了下來,沒有被自然淘汰?

其實這一路下來,「同志們」真是歷盡艱辛,險象環生,驚心動魄……

當同性戀踏上漫漫長路,開始旅程的時候,第一個跳出來阻截的是宗教!何止是阻截,那應該稱得上是摧枯拉朽的殘酷迫害。

對於同性戀,沒說的,就是「異教徒」!「異端」!

基督教更是拿出了《聖經》款款地念道:「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基督教認為同性戀製造了道德敗壞的氣氛,應當與謀殺同罪,處死;認為同性戀對現存的價值觀有威脅,還會損害婚姻和家庭的繁衍功能,罪大惡極,處死;基督教在成為羅馬國教之後,立即下令,凡是同性戀者,一律判處死刑!

還記得電影《異教徒》中凱奇的下場嗎?當時的同性戀者的結局就跟他一樣。

後來隨著社會的演變,宗教對人們的約束力逐漸減弱了,這時,第二個阻截同性戀的東西跳出來了——法律。

在當時看來,同性戀是重罪,懲罰也相當嚴厲。在阿茲特克帝國,對於同性戀行為中扮演女性角色的一方,要先割下他的生殖器,再把他綁在一根圓木上,用灰將其埋起來,然後在上面放一大堆木柴,點上火,把他活活燒死。扮演男性角色的一方也被綁在圓木上,用灰將他埋起來,直到他窒息而死。在秘魯,發現了同性戀行為後,當事人會被處以絞刑,在赴刑場前還要遊街示眾,最後將他所有的衣服一起燒掉,象徵著「徹底毀滅這個人」。英國曾發生過活埋同性戀者的事件。法國直到18世紀中晚期還對同性戀者實行火刑。要說還是在羅馬判得比較輕,同性戀判10年,發生肛交判7年,發生口交判3年……

社會在不斷進步,法律對同性戀的制裁也慢慢變得無力起來,於是第三個跳出來阻攔的東西也出現了——醫學。

「知道不,同性戀是種精神病。」醫學是這麼說的,所以在那個時候同性戀者常常被冠以「變態」的頭銜。有的機構和個人甚至宣揚,應當把同性戀者全都抓起來關進精神病院!說這話的機構和個人其實低估了同性戀者的數量,根本就沒有足夠的精神病院容納這麼多的「病人」,而且也沒有足夠多的醫生來給他們做「治療」。後來一個人出現了!他的看法對人們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那是我們非常熟悉的身影——弗洛伊德。弗大爺直言不諱:「醫院是治不了同性戀的,因為它根本不是病。」

在他的影響下,關於同性戀不是疾病的觀點終於被多數精神病醫生接受。隨後,標誌性的事件發生了,美國精神病協會在1973年將同性戀者從精神病患者的隊伍裡分離了出去。而在此之前,同性戀一直作為一種心理疾病,被列在《美國精神病診療手冊》上。

宗教、法律和醫學一路「追殺」,最後,也是我們現階段的阻截者出現了——道德。

它打著「同性戀是違反人類天性的罪惡」這一「老生常談」的標語。有趣的是,同性戀的調查數據來自於社會的各個階層、各種職業和各個年齡段,而在那些大聲疾呼「同性戀可恥」的群體裡,同性戀者並不比其他群體少。

也有人指出:「把同性戀從這一代人中消滅乾淨,你就能夠保證它不會在下一代人中出現嗎?」同性戀不會因為社會對它嚴厲就減少,也不會因為社會對它寬容就增多。「你滅或者不滅,我就在這裡,不增不減。」同性戀的存在就是一個人類生物多樣性的表現。

說到這裡不知大家有沒有意識到,在我國,自古以來好像都對同性戀抱有一個寬鬆和「視而不見」的態度,為什麼呢?原因從上文中可見:中國80%的男同性戀者最終都會走入婚姻,繁育後代!這也是同性戀在我國能夠免遭迫害的原因之一,因為它「不礙事兒」。

一路走來,也算守得雲開見月明,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變得更加寬容,甚至在有些國家同性戀婚姻已經合法化。人們慢慢認為,同性戀作為一種性取向不僅是正常的,也是自然的,不過是一種與眾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同志」sty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