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重口味心理學3 > 第五篇 上帝的黑名單(下)/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

第五篇 上帝的黑名單(下)/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用「去個體化」來解釋某些團體犯罪的原因就再合適不過了,大到大屠殺、暴力團伙,小到聚眾砸搶、機場騷亂!而想讓「去個體化」成功實現,必須具備一個先決條件:人多!

只有人聚集夠一定數量,其中個人的身份才能更好地被掩蓋。除此之外,同樣的偽裝,同一種面具,與他人穿著一樣的衣服,或者置身於黑夜的包圍中,都能達到如同大量人群般的效果。而當個人身份被淹沒時,人們就會產生電影裡「變身」一般的效果,無論是虐待性、攻擊性還是暴力性,都激增了很多倍。這一現象也正好說明了為什麼在人類古代戰爭中衝鋒陷陣的勇士總是頭戴面具,身披盔甲,全副武裝,而當代的戰士、游擊隊員都穿著統一的服裝,以達到去個性化的效果。這也可以解釋類似黑手黨的成員,為什麼他們能在白天以正人君子的面貌示人,晚上卻成為殺人不眨眼的恐怖分子,同時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人在現實中謹言慎行,到了網絡中卻變得喪心病狂。

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事情只要一經人的介入,就會變得匪夷所思,難以預測。既然人類本身就是一種非常複雜的動物,那麼「人類為什麼犯罪」這個問題便稱得上是複雜加複雜,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一個不解之謎,或者說是史上最難討論出結果的問題之一!有人也許會問:「真的有這麼難?」不信,你就往下看。

雖然在前面的案例裡我也有提到犯罪原因,但都是淺嘗輒止,不夠深入。在這裡,我想一改慣常的思路「為什麼會犯罪」,用「為什麼沒有犯罪」,從幾個方面跟大家一起討論一下這個「千古之謎」。

Part1 從肉體出發

有句話說得好:「犯了錯要先從自身檢討。」所以我們究其犯罪原因,也要從我們所有一切的基礎——肉體開始。

「外貌協會」

說到肉體,首當其衝的就應該是人的長相。這裡我們必須要請出一個人——切薩雷·龍勃羅梭來參與我們的討論,以下我就簡稱他為「龍大師」。龍大師是個很厲害的人物,他是意大利著名的犯罪學家、精神病學家、刑事人類學派的創始人!

見下圖:

也不知道他先前跟中國有過什麼淵源,龍大師幾乎就是認定了中國的一句老話「相由心生」,認為:「你為什麼犯罪,取決於你長成什麼樣子。」為此他還專門跑到監獄裡測量了101個罪犯的面相:「來來來,都坐好,量一下,量一下!」此番研究後他得出了一系列結論,告訴大家有時候「以貌取人」也是非常必要的。

比如說下面圖中的這個人:

這人是一名20歲的強姦犯,有著輪狀頭畸形,兩隻耳朵很長,耳垂很大,前腦門後縮,眼睛又歪又斜視,塌鼻子,頜骨很大,總之樣子很怪異,在精神病院裡都很罕見。

龍大師說了:「記住了哈,一般長成這樣,眼神閃爍著,嘴唇厚,眼帶厚,有時候駝背,大多數顯得弱不禁風的,都是強姦犯!」

再看下一個:

這是一名盜竊犯的畫像。龍大師認為,一般來說,盜竊犯的臉和手都明顯地好動;眼睛小,總是在轉動,而且常常是斜的;眉毛濃密,相互間靠得很近;前額頭幾乎總是很窄,並且向後縮;他們的耳廓,同強姦犯的一樣,常常像「手柄」一樣插在頭上(跟我們常說的「招風耳」差不多)。

還有最後一個:

這個人長得太有代表性了,一看就是藝術作品裡標準的反派形象。實際上他就是一名殺人慣犯。這類人的目光呆滯,冷漠,有時候眼睛裡佈滿血絲;鼻子呈鷹鉤狀,更準確地說,像梟的喙,而且總是很大;下頜骨強健,耳朵長,顴骨寬,頭髮蜷曲茂密且烏黑;鬍子常常很稀少,犬齒很大,嘴唇很薄;經常出現眼球震顫,臉面單側收縮,從而露出犬牙,皮笑肉不笑,像是在恐嚇。

這些只是龍大師「面相研究」的一小部分,但是已經可以就我們探索的問題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

「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因為你沒長成那樣唄!」

到這裡,相信不用舉太多反例,或者辯證法,僅僅靠中國的另一句老話——「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就能說明龍大師的觀點太過絕對與片面。我們都知道很多儀表堂堂、溫文爾雅、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的人也會犯罪,甚至罪行更令人不齒和發指。但是你能因此說龍大師說得一點兒道理都沒有嗎?那為什麼有些影視作品裡的反派還需要典型的反面形象,有些行業裡對外服務窗口的工作人員還需要健康陽光的形象?隨便選一個不就得啦?

當然,要靠龍大師的「犯罪人論」來解釋複雜的犯罪原因還是太薄弱了點兒,只能作為眾多參考因素之一。

在肉體方面,我們說完了長相就該來說說身材了。

一些心理學家認為犯罪跟身材也有關係,並且把人的身材分成了四類:

根據下圖的描述,顯而易見,中胚層型身材的人更容易犯罪,因為他們有心(愛冒險、愛競爭)還有力(肌肉豐滿)。

「愛上這種感覺」

身材跟長相的理論都距離完全解釋人類犯罪的原因太遠,龍大師特別不服氣!他搗鼓來搗鼓去,尋思著:「我要往更深層次的地方研究下去!」於是,他的研究領域從肉體的形態擴展到了肉體的感覺。

我們都知道黑社會幫派的成員有一個特點,就是喜歡「左青龍,右白虎」——文身!在澡堂子裡看到這樣的人,就知道八成是「在道上混的」,不好惹。那麼為什麼那麼多犯罪人喜歡文身呢?龍大師就發現了,與其說是他們喜歡文身的圖案,不如說是他們喜歡文身這樣疼痛的手術。龍大師認為,犯罪人的疼痛感比普通人要遲鈍!為此,他又跑到監獄做調查,抓住看守和獄醫來詢問。結果很多例子還真的能證明他的想法,比如下面這些:

有一名年老的盜竊犯讓人把燒紅的鐵塊放在他的陰囊上,而不發出叫喊,完事還問道:「完了嗎?」好像沒事兒一樣。

一名犯人讓人截斷他的腿,然後把這條腿拿在手裡開玩笑。

一名謀殺犯是個退伍老兵,為了從監獄得到麵包,一再請求監獄長把他留在監獄,說他出去後不知道能從哪兒弄到麵包。請求被拒絕之後,他用勺子把絞斷了自己的腸子,然後平靜地爬上樓梯,像平常一樣躺在床上,幾個小時後死去,沒有發出任何呻吟。

另一名謀殺犯為了不去另一間牢房,有意把自己的腿搞傷,傷口癒合後,他又用頭髮穿進膝蓋,拉出關節,而後死去。

一名逃犯為了掩蓋自己的特徵,用火藥炸掉了自己的三顆牙。

還有一名劫匪,在攻擊一輛馬車時被砍了一刀,前臂被砍斷。他從容地用另一隻手把它撿起來,帶回家藏在床底,包紮起鮮血淋漓的斷臂,直到後來因失血過多死去。

總之,這樣的例子真的很多。這些罪犯簡直麻木到喪心病狂,好像可以擺出一副架勢,指著自己的身體對你說:「看好哪兒了,跟哥說!胳膊是吧?(一刀剁下)不要了,給你了!」

「麻木不仁」確實能算得上是導致犯罪的一個原因:

「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因為你沒有麻木不仁!」

但是我們也知道,有很多罪犯對受害者很無情,可以把屍體損毀得一塌糊塗,但是對自己卻下不去手,僅僅是劃一小刀都不可以。還有的罪犯殺人不眨眼,對寵物卻疼愛有加,比如《沉默的羔羊》裡的變態殺手,他可以活剝人皮,可當看到心愛的寵物狗受到一點兒傷害時,整個人都要崩潰了!

返「祖」歸真

如果你仔細留意龍大師描述的犯罪人的長相,你可以對這些特點做一個簡單的歸納:

毛髮稀少

頭骨容積小

前額後縮

骨縫簡單

顱骨較厚

前額上的早熟性骨結

下頜骨和顴骨突出

眼眶歪斜

……

我們可以發現,這些不就是遠古時期人類的長相嗎?所以龍大師的另一個觀點就是:人類犯罪其實是一種返祖的表現!

回到遠古時代,人類並沒有「犯罪」一說,因為那時我們與野獸共同爭搶領地和食物資源,太「斯文」的話根本活不下來!所以動物什麼樣我們就什麼樣,比如在交配前和交配過程中,我們也要進行兇狠而血腥的爭鬥,無論是為了制服女性的抗拒,還是為了戰勝競爭對手。在國外很多部落中,流行著這樣的習俗:新郎埋伏在籬笆後面,等新娘走近後,一棒子將她打倒在地,然後將昏倒的新娘抱進洞房。真的就像網上的一個玩笑說法:喜歡誰就把誰弄暈,拖回洞裡,就是一生!

但是有些地方的做法就殘忍了些,比如在古羅馬,誰抗拒強姦(包括男人在內),誰就會被砍成碎塊,甚至連屍首都不能復原。還有,在古羅馬、古希臘、中國古代,雞姦和溺嬰不被看作是犯罪,而是被視為民族習俗——「不看好」的嬰兒當然要丟掉,這也是大自然的優勝劣汰。

到了現代,這些野性的衝動依然存在。一位舉止文雅的詩人,他看見小牛被開膛或者懸掛著的鮮血淋漓的肉,就會渾身淫慾激盪;還有一個人,只要一掐住雞或者鴿子,就會射精;另一個大叔殺死了許多雞,坦白說,他在第一次殺雞的時候,感到一種發自內心的愉悅,他貪婪地摸著還冒著熱氣的雞內臟,一種極度膨脹的淫慾使他處於瘋狂的狀態……

在這裡,這些事實能清楚地向我們證明一件事:那些最殘忍、恐怖、滅絕人性的犯罪背後,可能存在「返祖」的現象,也可以說是某種獸性的本能!我們生活的社會中,有教育、法律和刑罰存在,使這種本能在人身上減退,但是,一旦受到一定的環境影響,它們就會突然被「觸發」,進而大開殺戒!

「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因為你沒有返祖!」

「平分秋色」

一般來講,男性比女性更具侵略性,從進化的角度來看,也確實如此。男性的行為類似雄獅,我們都知道獅子也是一種社會性動物,在獅群中,雄獅子會在外圍巡邏,防備可能入侵並企圖「篡位」的雄獅。它還在樹上、其他動物身上留下自己的尿跡,來劃定勢力範圍。這類撒尿比賽在我們人類當中也上演著,只不過不是真的尿在別人身上,而是用一種象徵手法,比如說我們人類中的商人吹噓自己的新產品,或者一個新上任的CeO可以「幹掉對手」。我們說這話不是說真要殺人(應該說通常都不是),而是渴望在所有鬥爭中取得贏家的所有優勢和特權。自從人類離開大草原到世界其他地方闖蕩以來,男人就一直守衛著種群的外圍,而女人則在內部照顧小孩和做飯,等著男人從外面拖著獵物回來。到現在,我們使用的工具、說的話,還有穿的衣服,甚至社會結構都有了巨大的改變,沒變的是我們的大腦。

所以,很多人認為男人在某種層面上來看,更容易實施暴力犯罪。這確實是由他們特有的體魄、雄性激素,以及在遠古狩獵的地位決定的。而女性則要顯得更「本分、老實」一些。但實際上,男女的犯罪情況基本是一樣的,區別只是方式方法。比如說,女性賣淫就是一種返祖現象,大多數賣淫者是缺乏母性的。雖然女性罪犯不像男性那樣在生理上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但從心理上來看,她們比男性罪犯更加恐怖和殘忍。龍大師就說過:「跟男人比起來,女人和小孩的共同特徵要更多一些,比如兩者都好報復和嫉妒,而且女性更傾向於極端殘忍的報復。」難怪我們說「最毒婦人心」!

大腦告訴你

上面我們說了長相、身材和身體感覺,都還算是停留在「膚淺」的層面,要想往更深入的層次探索犯罪的原因,這裡就必須研究一下「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大腦!

眾所周知,人類的大腦可以稱得上是已知世界中最複雜的東西!它不僅包括有幾千億個神經元和幾千億個連接,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功能分區。在這裡,為了能讓複雜的問題簡單化,我需要拿另一個大家都熟悉的東西來作對照——汽車的運行機制。

當然,在汽車的金屬殼下也有無數的零件,可是一旦發動起來,歸根結底,它所有的部件基本上就是圍繞著三樣東西運轉:油門、剎車、方向盤!

於是,我們的希望、欲求、喜好和衝動等就相當於汽車的油門和方向盤,如果總結成一個心理學的說法就是「驅動」!而我們大腦中用來約束這些驅動的部分,就相當於汽車的剎車。

再具體一點兒:我們大腦中有「幼稚」的神經中樞(初級),也有「成熟」的神經中樞(高級),其中幼稚的神經中樞因為「輩分」的關係,主要分佈在幾個「邊角料」的區域。它們能通過分析周圍的環境,告訴我們什麼是安全的,什麼是危險的,同時還能喚起我們救命的反應。只是這種反應是下意識的,而不是那種經過深思熟慮的,能確保轉危為安的慎重思考。因為這種幼稚的神經中樞都和基本的驅動(比如渴了、餓了)相關,很少或者幾乎沒有得到成熟的神經中樞的修正(什麼可以喝,什麼不可以喝;什麼可以吃,什麼不可以吃),我們可以把它們看作是汽車的油門和方向盤!

而成熟的神經中樞因其地位的關係,就真正分佈在大腦的核心區域,包括:額葉、顳葉、頂葉和枕葉等——人類的額葉要比其他動物發達得多。這些成熟的神經中樞每天都在衡量統計著外界傳達進來的各種數據,以此來做出判斷:哪種選擇是最符合我們利益的,哪種是「不划算」的,甚至是災難性的和對我們有害的。我們可以把它們看作汽車的剎車!

下面我就舉一個具體案例,來看看一個人犯罪時他的大腦內部是什麼情況。

但是,在說這個案例之前我必須先給大家介紹四個「小夥伴」,它們都是長在大腦核心區域,屬於負責「剎車」那部分功能的器官。

杏仁體

是一個對生器官,長在位於中間的顳葉兩邊。

它的功能很多,比如說記憶。不過相對於離它很近的海馬回來說,杏仁體的記憶非常「含混不清」,或者說屬於潛意識,走的是「地下路線」。而海馬回存儲的都是有意識的記憶。

但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杏仁體的另一項功能——對情緒的處理!總的來說,杏仁體會對外部刺激做一個情緒上的衡量——遇到一件事是高興好呢還是難過好呢?比如,通常我們撿到了錢會開心,摔了跟頭會難過。所以,杏仁體受到損壞的話,會影響我們對刺激的正確反應——撿了錢會難過,摔了跟頭會開心。

伏核

也是一個對生器官,分別長在兩個額葉的下端。

它主要是用來控制歡笑、快樂、成癮和恐懼的。我們常說的藥物成癮,就是在伏核這個器官中增加多巴胺的劑量。因為伏核本身已經充滿了多巴胺,更多的劑量加入只會導致它的混亂,這樣它就控制不了快樂的度,人也自然「浪蕩」起來。

伏核還有一個功能,就是當一堆事情擺在我們面前時,它讓我們確定出優先級——哪個重要,哪個不重要;哪個先做,哪個後做。

前扣帶

它跟額葉、顳葉和頂葉相連,跟杏仁體也相連。

前扣帶最重要的一個作用就是作為大腦的防錯系統,它要檢測衝突,幫助控制決策過程。但是它「只管說,不管做」,也就是說,它只是把自己對衝突解決的「建議」發給其他「部門」去執行,至於其他「部門」是怎麼做的,就不關它的事了。所以這裡它給出的「建議」並不一定意味著是最合適的、社會最能接受的行為,而是大腦當時認為的最符合自身利益的行為,哪怕這個行為後來經過思考才發現是非常愚蠢的、糟糕的,甚至是可怕的!從這種意義上來說,前扣帶就是個陪審團,它只負責給出「更具權威」的建議。

最後一位「小夥伴」——

眶額葉皮層

為什麼叫這個名?是因為它大概就位於眼眶的高度上,是額葉前端皮層的一部分。

它的主要作用就是負責最終的決定,並且對一個行為可能引發的後果做最後的評估。換句話說,它是一個行為是否要執行的最後一道警戒線。如果眶額葉皮層說不行,那麼一切都還來得及「懸崖勒馬」,大有「一票否決」的意思。所以眶額葉皮層受損會導致強迫性賭博、濫用酒精和毒品、性慾亢進等等。

這四位小夥伴的關係是由上至下的從屬關係。打個比方,如果你有一份文件需要公司審批,那麼你通常應該是先找部門領導簽字,再找副總經理,然後總經理,最後董事長。而一個行為要發生也要依次經過杏仁體、伏核、前扣帶、眶額葉皮層的「審批」。

打個比方,一個癮君子要吸毒,他表現出了對可卡因的強烈慾望,這時相當於他大腦中的「油門」被踩下了,接著他就要吸毒——「方向盤」指明了具體的行為。而下一步他的「剎車」系統就要對此做出判斷和調整。可是,由於他已經吸毒上癮,所以本該做出制止的「剎車系統」的反應卻是——

杏仁體:對於使用可卡因帶來的惡劣後果的恐懼感視而不見,取而代之的是追捧吸食可卡因後的短暫興奮感。所以它沒有發出警告信號,相反,它告訴它的上一級——伏核一個「贊同」的信息:「好爽啊,好爽啊,快點兒讓這個行為通過審批!」

伏核:我們都知道伏核的主要使命就是判斷優先級。事已至此,它也沒得選了。因為一個正常的人在晚上如果無所事事,可能會選擇幾種方式來消遣:叫一個朋友來陪自己,去看場電影,讀一本探險小說……選擇很多。而對於一個吸毒的人來說,能看到的只有毒品。所以儘管伏核也意識到吸毒「不是一個好主意」,但是這個聲音太微弱,很快就被慾望推翻,於是當它向上一級匯報時,可能會說:「綜合考慮所有情況,我還是要可卡因!」

前扣帶:我們知道前扣帶只負責提供建議,到了這種情況,它也已經基本迷失掉了,其作用就相當於一個「跟著亂」的:「好哇,好哇,就照你倆(杏仁體和伏核)說的做!眶額葉皮層你聽到了沒有?」

眶額葉皮層:作為最後決斷者的眶額葉皮層顯然意識到,到了它這個層面就「此乃生死存亡之秋也」,但是在長期與慾望及其三個「下屬」的鬥爭中,它早已寡不敵眾,疲憊不堪,終於還是一下子沒把持住,「好吧,那就這麼幹吧」,為吸毒這個行為開了綠燈!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一個人犯罪時他的大腦內部是什麼情況」的案例:

這個案子的兇手我們可以稱他為A,受害者是他的妻子,我們可以稱為B。

A是個非常自戀且喜好「偷腥」的男人,他早就看B不順眼了,認為她什麼都中規中矩的,不夠新鮮刺激。另一方面,A雖然是個中層管理人員,薪水還不低,但是他就是我們常說的「活在別人眼裡的人」,喜歡炫耀。有些東西對他來說並不是真正需要的,但是為了能讓別人覺得他有錢、瀟灑,能讓別人覺得他活得幸福、自在,他也打腫臉充胖子,硬要得到,用湖南話來說就是「霸蠻」。為了得到最新款的跑車,他到股市上投機,結果不僅賠了個血本無歸,還欠下一筆巨債。

俗話說,男人一生中有三大樂事:陞官,發財,死老婆!而對A來說,這已經不是可以耐心等待上天來安排的事了,這是迫在眉睫時不我待的了——他需要靠殺死B,騙得B買的巨額保險的保金(受益人是他)來還債。於是A想出了一個「完美犯罪」計劃:殺掉B,再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事情弄成是神秘攻擊的樣子。他私底下研究了很多開槍自殺的新聞,以確保現場的逼真。

然後,就在他們結婚三週年的前幾天,A把B騙到一處偏僻的海灘上,開槍打死了她,接著又對著自己的手和胸部開了幾槍。之後他告訴警方說他們被一個人搶劫了,但是因為天黑,他也沒看清那人的模樣。

根據前面提到的大腦處理事情的運作流程來看,會是下面這個樣子:

油門:我要錢!我要好多錢!來還債,來享受!我還要女人,好多女人,漂亮性感的女人!

方向盤:殺了你媳婦一切就都有了!

剎車:

杏仁體——反映情緒

對於謀殺犯罪以及可能被捕的後果不是感到恐懼,而是為這個行為辯解:

「風險?當然會有!沒聽說過『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嗎?我已經考慮得很仔細了,肯定萬無一失,沒什麼可擔心的!」

伏核——確定優先級

看到銀行逼債、離婚、宣告破產等壞消息在一旁招手:

「嗯,是這樣的,我經過了嚴肅的思考後,認為:『不能沒有錢哪!』有了那筆錢,我既可以償還債務,還可以到夏威夷度假去,哈哈哈!」

前扣帶——提出建議

作為陪審團提供建議,而不是直接叫停這個荒謬的計劃:

「好吧,我猜那些警察都挺傻的,沒準兒可以騙得過他們,不過他們也可能很快會發現是你幹的,所以我不知道……那就意味著很長的刑期或者死刑……我的決定是反對的……也許是反對的……是不是反對的呢?」

(陪審團的聲音太微弱,動搖!)

眶額葉皮層——做出決斷

作為最後的法官,更看重強烈的驅動而不是微弱的良心:

「我已經聆聽了雙方的辯解。我們可比警察聰明多了,而且那筆錢也不是小數目,可以解決很多問題,放手去幹吧!散會!」

通過這個例子,我們看清了人在考慮一個可怕甚至邪惡的行為時,腦子裡經歷了何等複雜和艱難的局面。尤其是「剎車」部分的這四個小夥伴,簡直像講了一場群口相聲。我們可以看到這個人怎樣讓計劃變成實際的行動,而最終慾望的聲音蓋過了良心的呼喊。

所以,對於「你為什麼沒有犯罪」這個問題,現在又多了一種解釋:因為你大腦裡「剎車」的力量要大於「油門」的力量,及時將罪惡的計劃扼殺在想像的搖籃裡。

大腦中除了「汽車系統」理論可以為犯罪原因做解釋外,還有一個說法也是經常用到的——大腦皮層的最佳喚醒水平!

陰天的時候,人們都感覺昏昏欲睡,打不起精神,說明在這個時候,外界的光照刺激達不到能喚醒我們身體正常運轉的水平。就像有的人喜歡吃辣的,有的人喜歡吃清淡的,對不同的人來說,這個「大腦皮層的最佳喚醒水平」是不一樣的。有的人喚醒水平很低,就像我們說的笑點低,稍有一點兒幽默,他們就會哈哈大笑;給一塊糖的甜蜜,他們就會覺得人生太幸福了。但是有的人喚醒水平高,任憑你把他們逗到天上去,他們也不會笑;即使什麼都擁有,也不會滿足。

尤其那些變態兇手,他們「大腦皮層的最佳喚醒水平」過高,甚至高到看到鮮血淋漓、哀鴻遍野、殘屍滿地也無法激活。因此他們必須找點「別的事情」來做才可以。我們說某些人「重口味」,實際上就是在說他們「喚醒水平」高——尋常的刺激已經無法讓他們興奮了。

但是要靠「大腦汽車系統」和「最佳喚醒水平理論」來詮釋犯罪原因,恐怕還是不夠!因為它們沒法解釋環境、心理因素對其的干預,比方說,一個人在心情舒暢、環境「健康」的條件下,面對毒品的誘惑,就能「剎得住車」;而當這個人生活苦悶,周圍有很多朋友也吸毒的時候,他對毒品的抵制也就不再那麼有力。

對於犯罪原因的解釋我們還是「任重而道遠」,繼續前進吧!

Part2 從靈魂出發

結束了對肉體的探索,我們又轉戰到了人類的靈魂——心理!

講到心理,我就不得不按常例搬出心理學中的「三駕馬車」:行為主義、精神分析主義、人本主義!由於犯罪本身就是具體行為,所以在這裡我們以行為主義的看法為主,精神分析主義為輔,而人本主義暫時忽略不計。

行為主義

人人都是「學霸」

我們每個人活到現在,都不是一張白紙,多多少少都經歷過一些事情,見識過世間的善惡美醜。那麼我們是怎麼面對和處理好這一切的呢?說白了,就是通過兩個字——學習!

就像動物剛出生的時候,它們不知道什麼是食物,怎樣獲取食物,也不知道誰是敵人,怎麼躲避敵人,只有靠「長輩」的指點,以及自己不停地「吃一塹,長一智」,才能順利地存活下來,度過「獸」生。這中間稍有差池,就很可能「中道崩殂」,命喪他「獸」之口。

我們人類也是一樣,一個人要戰勝多少仇恨、憤怒、嫉妒、淫慾等等,才能順利走完一生。如果這中間出了岔子——和動物不一樣的是,它們可以肆意傷害和毀滅對方,以求勝利或自保——我們就可能會受牢獄之苦或者被結束生命。

「學習」一方面讓我們能夠避免犯罪,另一方面也能讓我們從事犯罪,下面我們就來研究一下這背後的「始作俑者」——「操作性條件反射」!

提到這個「操作性條件反射」,大家可能覺得有些耳熟,因為我之前說過一個「經典性條件反射」。那麼它倆的區別在哪兒呢?

首先,它倆就不是一個人提出來的!來看看一下它們的作者。

嚴肅的巴甫洛夫經典性條件反射

意氣風發的斯金納操作性條件反射

其次,它們的原理當然也不一樣!

我們先簡單回顧一下什麼是經典性條件反射。

巴甫洛夫用狗做了一個實驗,見下圖:

巴老頭首先給狗看一盤肉(只准看不準吃),這下子給它饞得呀,口水嘩嘩地流淌。然後把肉撤走,單獨給它聽一段鈴聲。這時狗不流口水了,一臉彷徨:「淨給我整些沒用的!」第三步,巴老頭讓響鈴和肉同時出現,狗又開始流口水。最後,把肉撤走,只剩響鈴,狗還是不停地在流口水:「這事兒我有點兒控制不住哇!」

為什麼它「控制不住」呢?因為經典性條件反射已經在它身上建立了!狗看到食物流口水,是本能的作用,而聽見之前跟它八竿子打不著的響鈴也開始流口水,則是條件反射的作用!

而斯老頭斯金納則認為在經典條件反射中存在著一個問題:狗不是自己主動做出某些行為來獲得肉的,相反,不管它做什麼,肉都會出現在它眼前。而斯老頭認為在現實生活中,就沒那麼多「天上掉餡餅」的事,所以他提出了另一種反應形式,能讓人「自己動手,豐衣足食」,主動產生新的行為——操作性條件反射!

具體見下圖:

斯老頭把一隻小老鼠放進了他的實驗裝置裡。這個實驗裝置非常簡單,裡面有一個槓桿和食物投放器,只要小老鼠按下槓桿,食物投放器裡就會掉出一小塊食物。剛開始小老鼠不明就裡,只是在箱子裡爬來爬去,摸上摸下,卻無意間壓下了槓桿,得到了一塊食物。搞清楚狀況後,它簡直欣喜若狂,以後一想吃東西就拚命壓槓桿,由此也就學會了「壓槓桿」(得到食物)這個動作。

兩個條件反射放在一起對比,我們能看出,操作性條件反射比經典性條件反射至少多了一樣東西:強化物!如,小老鼠每次壓下橫桿時得到的食物。

其實早在斯老頭和巴老頭之前,就有哲學家提出了人類行為的原則——趨利避害!這位哲學家說,人類做出一切行為的原因不過就是兩件事:追逐獎勵和逃避責罰!這些獎勵可能是物質的,例如錢財、實物,也可能是心理的,例如成就感、存在感,以及社會地位的提升和認同感,等等。

(這裡我插一句,為什麼是哲學家說的呢?因為在很久很久以前,心理學不是一門獨立的學科,歸屬於哲學,直到1879年才從哲學裡剝離出來,自立門戶。)

而操作性條件反射正是抓住了人們趨利避害的本能,用強化物做「誘餌」,讓人們不知不覺學會一個新行為,且還能一直保持這個行為。其實在生活中,我們無時無刻不被「強化」著。下面就來說一下「強化物」,它也是有很多講究的,包括:正強化,負強化。

正強化:某樣事物,讓你在做完某個行為後得到鼓勵,覺得做這個行為很開心,很有意思,以後還想做,做得越多越好……那麼這個事物就是正強化。例如完成作業就給你一塊糖,糖就是正強化。

負強化:某樣事物,如果撤銷或者減少了它,讓你在做完某個行為後得到鼓勵,覺得做這個行為很開心,很有意思,以後還想做,做得越多越好……那麼這個事物就是負強化。例如完成作業就不打你了,「不打你了」就是負強化。

總而言之,正強化和負強化都是讓你增加做某個動作的頻率,不停地做,玩命地做……

那麼怎樣可以阻止你做某個行為呢?就是懲罰和消退!

懲罰:某樣事物,讓你在做完某個動作以後受到打擊,覺得太傷心太沮喪了,以後再也不想做了!那麼這個事物就是懲罰。

消退:根本沒有「某樣事物」存在好嗎?!行為發生以後,既沒有強化也沒有懲罰,這個行為自然就會慢慢消退,自生自滅了。

很多人會把正強化、負強化和懲罰弄混,在這裡也多說無益,大家看圖吧!

到這裡,關於操作性條件反射的內容就說完了。

前面說過,對於犯罪而言,例如,強姦,甭管用的是正強化還是負強化,它形成的基本原理都是操作性條件反射!在沒實施具體的犯罪前,強姦犯又跟被困在箱子裡的小老鼠有什麼區別呢?他們飢渴,焦躁,惶惶不可終日,急需找到一個辦法來扭轉目前的處境,讓自己感覺舒服。無意間,他們找到了自己的「橫桿」,並壓了下去——強迫對方發生性行為,結果就收穫了一小塊屬於他們自己的「食物」——慾望的滿足。這下子嘗到了甜頭還得了?他們就開始在無盡的慾望裡沉淪,不斷重複實施著強姦。

話說到這裡,既然我們已經掌握了犯罪形成的原理,為什麼目前我們對於預防犯罪還是有心無力?

根據斯老頭的觀點:人生來就沒有好壞之分……還是那句話,在人類社會中被判定為犯罪的行為,放到野外去那都不是事兒。我搶了你的東西又怎樣?大自然的生存法則本來就是弱肉強食。就算把你殺掉吃了又怎樣?我餓!只是,文化、社會和環境給人的行為貼了「好」、「壞」或者「不好不壞」的標籤。

而且在一種文化中代表著好的行為,在另一種文化中不一定還是好的。比如,在某一社會群體中,人們認為小孩子手淫不對,提倡採用體罰的方式去阻止這個行為。但在另一個社會群體中,認為小孩子即使有天大的錯,體罰小孩也是不對的,有可能被以重罪起訴。這種情況在電影《刮痧》中就有體現。

所以斯老頭就提出來了:「嗯哼,那什麼,如果想讓犯罪行為銷聲匿跡,我們要創建出一個新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所有道德標準都是統一的!要嚴格明確哪些行為是犯罪,哪些不是!然後我們還要實現一個行為工程,讓這個社會中的所有成員接受遵紀守法的操作性條件反射訓練!最後我們還要……」

現在你們終於知道為什麼人們還是不能預防犯罪了吧?因為斯老頭的建議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一個高不可攀的目標!且不說統一標準之難,就說操作性條件反射本身也有很多漏洞:對行為的強化物並不總是那麼明顯且容易被發覺的,而且強化機制本身也頗為複雜。例如,就拿搶劫來說,犯罪者可能是因為缺錢,還可能是為了提升自己在「江湖」中的地位,建立威信,或者僅僅是為了尋求刺激。你說把這三種可能中的哪一種當成「強化物」好呢?如果選擇了錯誤的強化物去糾正,依然阻止不了犯罪的發生。所以怎樣消除犯罪行為就變成了我們怎樣去辨別區分這些強化物,怎樣去阻止它們的發生,任務之艱巨困難,難於上青天!

現在我還是回到那個問題:

「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因為導致你犯罪的『強化物』一早就被人發現,並被『捏死』在萌芽裡。」

就像下面這個例子:

一個小男孩兒一直喜歡體育用品,但是沒錢買,所以就想到了也許可以嘗試著去偷當地的體育用品商店。但是他是否會持續偷竊,將依賴於他個人受到的「強化作用」。如果他受到了正強化(偷竊成功,且偷到的東西非常適合自己,很喜歡),那麼他就會繼續行竊下去;如果他沒有受到任何強化作用(偷竊失敗,因為有其他人進入商店,或者發現偷來的衣服不合身),那麼他偷竊的行為就會弱化。但是如果他偷東西的時候被當場抓住,且受到了懲罰,毫無疑問,他的偷竊生涯可能就此打住了。

天塌下來有大個兒頂著

以前我一直對一件事不解,有些人在生活中溫文爾雅,彬彬有禮,可是一到了網上匿名發表評論時,那用語之惡毒,攻擊性之強,簡直是「傾盡所有,不留活口」!為什麼會這樣?難道生活壓力太大了?直到我看到了一個詞——「去個體化」,頓時明白了所有!

那什麼是「去個體化」?先來看下面的例子:

在早年間(1970年左右),有一位心理學家做了一個實驗。他買了兩輛二手車,一輛停在國際化大都市最繁華的地帶之一——紐約的曼哈頓大街上(相當於我們的「北上廣」),一輛停在相當於我們三四線城市的一個小鎮上,名字就不說了。這位心理學家就是要看看這兩個地方的人會怎麼對待他的車,結果是:

在短短的26個小時內,在紐約這個大城市,路人對心理學家的車洗劫一空!順手牽走了電瓶、冷卻器、空氣清潔器、無線電天線、擋風玻璃的雨刮器、汽車保險槓上的鍍鉻、汽車的四個輪轂罩、纜繩、一罐汽車蠟、一個汽油罐以及最後唯一值錢的東西——輪胎。有意思的是,這些順手牽羊的人不是問題少年,也並非來自某個犯罪高發區,所有的盜竊者都是衣冠楚楚的中產階級人士。甚至還出現一家老小齊上陣,「組團」來拆汽車的。

相反,在那個小鎮上,這位心理學家的那輛二手車停在大街上整整七天七夜也無人問津,完好無損。甚至在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一位過路者還幫忙調整了敞篷的高低,以免車身受到大雨的侵襲。

這是什麼情況?同樣是二手車,為什麼人們對待它的方式如此不同?

其實早在做這個實驗之前,這位心理學家就提出了一個假設:當人的數量達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增加其中單獨個體的「匿名感」!說白了,就是如果你是其中一員,你會感到自己的身份已被群體淹沒,自己不過是大海中的小水滴:「誰認識我是誰呀?」在這種情況下,你個人的身份就變得模糊不清,不用再擔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可以擺脫道德和法律的約束,變得肆無忌憚。

人們這種「當自己被群體淹沒時所體驗到的,一種不易被人識別出,並且不用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感覺」,就是去個體化!

而紐約人口眾多,只要你沒有侵犯某人或者破壞某一團體的財產,誰會管你究竟做什麼?因此這裡的人更容易「喪失自我」,逃脫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就更容易對這輛「廢棄」的二手車有「非分之想」。有的時候,過路者甚至停下來與順手牽羊者若無其事地閒聊。

反之,在小鎮中,人們彼此都熟悉,都是「鄉里鄉親」的,誰不知道誰啊。而且,一旦你做了什麼「出格」的事,馬上就會淪為周圍人的飯後談資和嗤之以鼻的對象!所以大家都不敢「輕舉妄動」。

最後實驗結果也確實印證了他的這個假設。

用「去個體化」來解釋某些團體犯罪的原因就再合適不過了,大到大屠殺、暴力團伙,小到聚眾砸搶、機場騷亂!而想讓「去個體化」成功實現,必須具備一個先決條件:人多!

只有人聚集夠一定數量,其中個人的身份才能更好地被掩蓋。除此之外,同樣的偽裝,同一種面具,與他人穿著一樣的衣服,或者置身於黑夜的包圍中,都能達到如同大量人群般的效果。而當個人身份被淹沒時,人們就會產生電影裡「變身」一般的效果,無論是虐待性、攻擊性還是暴力性,都激增了很多倍。這一現象也正好說明了為什麼在人類古代戰爭中衝鋒陷陣的勇士總是頭戴面具,身披盔甲,全副武裝,而當代的戰士、游擊隊員都穿著統一的服裝,以達到去個性化的效果。這也可以解釋類似黑手黨的成員,為什麼他們能在白天以正人君子的面貌示人,晚上卻成為殺人不眨眼的恐怖分子,同時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人在現實中謹言慎行,到了網絡中卻變得喪心病狂。

其次,能讓「去個體化」成功實現的另一個條件是:氛圍!

小說《玉觀音》裡有一段話讓我印象深刻,大意是,有人問女緝毒警察:「你面對的毒販都是一群亡命之徒,還全副武裝,你在槍林彈雨中衝鋒陷陣的時候不會害怕嗎?」女緝毒警察說:「是人肯定會害怕,我還是女人,更膽小。但是在我們部隊內部有一種氛圍,就是人人都要衝上前去,去戰鬥,哪怕犧牲也無所畏懼!如果你到了這種環境,也會被感染的,我就是被它激勵著,將生死拋至腦後。」

氛圍的力量到底有多大?看完下面著名的「斯坦福監獄實驗」,你就知道了。

這個斯坦福監獄實驗是誰發明的呢?就是菲利普·津巴多,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我們以下簡稱津巴多大叔。其實對於津巴多大叔我們並不陌生,因為現在市面上很多流行的心理學教材就是他寫的,比如《心理學與生活》、《津巴多普通心理學》。

來看一眼他深邃的眼神:

「斯坦福監獄實驗」就發生在斯坦福大學心理系教學樓的地下室中。在那裡,津巴多大叔和他的同事們營造了一個模擬監獄,無論物理環境,還是心理環境,都與真正的監獄相差無幾:牢房,囚犯制服,監禁代碼,統一制服的獄警,一些防止身份辨認的因素(獄警佩戴的墨鏡等)。所招募的學生志願者也都是經過了臨床心理學家的訪談和心理測試的甄選,以確保他們的身心健康和情緒穩定,而且每人每天有15美元的報酬。

這項實驗需要的兩種角色——獄警和囚犯,都是通過拋硬幣的方式隨機選取的。然後,「囚犯」意外「被捕」,隨即被警車帶入模擬監獄。在這裡,他們被戴上手銬,驗明正身,獲取指紋,載入檔案,分文不剩,發放統一的囚衣。最後,還有三名囚犯一起被安置在一個約5平方米大的牢房裡。

獄警戴著墨鏡,身穿統一制服,以達到去個體化的目的。此外,他們還配有權力的象徵:警棍,牢房的鑰匙,哨子以及手銬。囚犯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向他們請示,獲得許可。而獄警自身也有一套行為規範。

這一切各就各位後,「氛圍」開始慢慢發揮它的魔力了:

「在短短的6天時間裡,無論是獄警還是囚犯,都已經熟練掌握了自己的生存法則。第四天,那三名囚犯就開始歇斯底里地哭鬧,出現了思維混亂、神志不清以及重度抑鬱的症狀。沒有辦法,只好將他們『提前釋放』。其他囚犯也苦苦哀求,寧願分文不剩地退還報酬,只求早日『出獄』。」

「大約三分之一的獄警濫用職權,虐待囚犯,毫無人性地傷害囚犯。其他的獄警恪守規則,但是對待囚犯仍然非常嚴厲,並且對於同事濫用職權的現象熟視無睹,更沒有人願意站出來為囚犯伸張正義。這一現象在真正的監獄中也是非常普遍的!」

「一位曾在監獄中服刑過16個月,現在已刑滿出獄的囚犯,當他走進這座模擬監獄的時候,只覺得一股厚重的壓迫感撲面而來,咄咄逼人,讓他喘不過氣來,覺得一秒鐘也不能多做停留,逃也似的從裡面跑了出來。」

鑒於上述情況,津巴多大叔被迫將原定為期兩周的實驗,在第六天就匆匆結束。

他事後得出一個總結:「許多人,或者說大多數人,當他們身處一個能在心理上產生壓迫感的情境時,無論他們在正常狀態下的道德感、三觀以及信仰如何,這個時候他們可以全部將其『清零』,做出任何意想不到的事!」

「氛圍」在這裡充分發揮了它的驚人作用!

「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因為你沒有被『去個體化』!」

精神分析主義

身份危機

我們知道人從出生起,都是在不斷生長著的。這個生長包括身體的生長,也包括心理的。

我以前說過弗洛伊德的「心理發展理論」,其中包括:口唇期、肛門期、性器期、潛伏期和青春期五個階段。這個理論是說,在人生長的每個時期,都要面臨一種心理衝突,而衝突的種類則由天生的性能量(力比多)聚集在哪個部位決定。比如口唇期就是力比多聚集在口部,這個時候人主要通過吮吸、撕咬等動作來滿足慾望。如果在這個時期沒能很好地解決心理衝突,不讓其得到慾望的滿足,那麼這個人的心理就可能永遠滯留在這個階段,雖然身體長大了,可是心理還是「小孩子」。所以在這個人成年的軀體上,會變相地犯著小孩子犯的錯,比如抽煙、嗑藥、酗酒和沉迷口交——這都是心理停滯在口唇期帶來的問題。

在這裡,我要請出一個人,這個人也提出了跟弗大爺類似的觀點,只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他的觀點更完善,既考慮到生物學的影響,也考慮到文化和社會的影響,相當於「心理發展理論」2.0版本。這個人就是弗洛伊德的女兒安娜·弗洛伊德的徒弟埃裡克森!我們以下簡稱埃老頭。

微笑著的埃老頭:

埃老頭認為人的一生可以分為八個不同的階段,每一階段都有它特定的發展任務。任務完成得成功與否,就是兩個極端,靠近成功的一端就形成積極的品質,靠近不成功的一端就形成消極的品質。而每個人的「人品」都處於兩極之間的某一點上。如果處理不當,造成消極的品質,就有可能出現「身份危機」!而這個「身份危機」就是人們日後犯罪的巨大隱患!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這八個時期的「身份危機」分別都是什麼。

第一階段:信任和不信任(0-1歲)

任務:滿足生理上的需要,發展信任感,克服不信任感,體驗著希望的實現!

嬰兒期是人一生中最脆弱無助,同時也是需求最少的時期,因此,只要滿足其兩點就基本可以保證「天下太平」:信任感和生理需要(吃喝拉撒睡)!嬰兒從生理需要的滿足中,感受到身體的康寧與安全,於是對周圍環境產生了一個基本信任感;反之,嬰兒便對周圍環境感到懷疑,不信任。

這一階段相當於弗大爺的口唇期,但又不同於口唇期,因為在具體的解釋上有了很大的擴展。埃老頭強調,口唇部位是這一階段慾望滿足的重點,這不假,但更重要的是要能通過口唇與外界進行交流、互動。嬰兒之所以喜歡把東西放進口中,是因為他們想把周圍的東西與自己合併!埃老頭把他們這種做法稱為「口腔合併」。嬰兒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產生信任感。

除此之外,嬰兒信任感的建立還可以拋開口唇的約束,比如和母親的互動。母親把她的愛和關懷(撫摸,呢喃)傳遞給嬰兒,而嬰兒感受到溫暖和疼愛後,會進一步生成信任感,然後把自己的喜悅回饋給母親——這也是人們自出生以來進行的第一次「社交」。

如果這個人在人生的最初階段建立了信任感,將來在社會上可以成為易於信任和滿足的人;反之,他將成為疑心重重和貪得無厭的人。

這一階段的身份危機是:多疑!

第二階段:自信和不自信(1-3歲)

任務:讓自己獲得自信,克服羞怯,體驗著意志的實現!

埃老頭認為,這時幼兒除了養成合適的大小便習慣外,他們已經不滿足於停留在狹窄的空間之內,而渴望著探索新的世界。

這一階段相當於弗大爺的肛門期,但在內容上同樣有很大擴展。我們都知道肛門是怎麼工作的——通過括約肌的收縮和擴張,控制大便的留存和排放。而埃大爺在這裡,再次從弗大爺所指的具體的肛門部位超脫出來,把這種「工作原理」引申到了兒童身上的其他各種活動中!比如,本階段兒童表現出的一種類似肛門活動的特點:他們抓住物體又拋開;不時纏著大人,又不時離開……總之是一種「保持與排除、堅持和放棄並存」的若即若離的狀態。

同樣的,這個時期在他們的心理上,一方面產生了一點兒自信(能獨立行走和自己進食),覺得自己可以控制一些事情;另一方面又會對自己突然間的「成熟」感到不自信,會羞怯退縮。所以這時成年人跟他們的關係受到嚴峻的考驗,因為成年人要學會掌握一個「度」:一方面要利用兒童的自信,在某些方面給他們適當的自由;另一方面,又要利用兒童的不自信,在某些方面給予有節度的控制。這樣就可以形成兒童寬容和自尊的性格,否則兒童會感到羞恥,並缺乏自信。

這一階段發展任務的完成情況將決定這個人今後能否適應社會生活,能否遵紀守法。

所以這一階段的身份危機就是:自卑和無度!

第三階段:主動和內疚(3-6歲)

任務:掌握主動和克服內疚感,體驗目的的實現!

這一階段相當於弗大爺的性器期。埃大爺依然從陰莖的活動方式中,巧妙地引申出本階段的活動特點,稱之為「侵入」。而且他認為「侵入」這種活動已不局限在生殖器區,還包括利用身體的攻擊侵犯別人的身體,使用侵犯性的語言侵入別人的耳朵和心靈,用位置上的移動侵入別人的空間,用無限的好奇心侵入未知事物。

本階段兒童已有了更多的自由,能從言語和行為上來探索和擴充他們的環境。這時社會也向他們提出挑戰,要求他們「主動出擊,敢闖敢干」,並且要有目的性。在這個情況下,他們發現其實向外擴張並不是件多難的事。難的是,他們在「開疆擴土」的同時,要與他們曾經信賴的人發生衝突(質疑對方的權威),這會讓他們有一種深深的內疚感。就像曾經在我們成長過程中起到「教父」角色的長輩,在我們長大後發現對方其實也不過如此,我們會有一種矛盾的心情——主動出擊VS內疚。

弗大爺認為這個階段是產生戀母情結——俄狄浦斯情結的時期。但埃老頭不太同意這個看法,他認為男孩兒和女孩兒雖然對自己的異性父母產生了愛慕之情,但卻能從現實關係中逐漸認識到這種情緒的不現實,然後逐漸從異性同伴中,找到可以替代自己異性父母的對象,使戀母情結獲得最終的解決。

埃老頭還認為,個人未來在社會上取得的成就,都與兒童在本階段能不能很好地「主動出擊」有關!

這一階段的身份危機是:罪惡感!

第四階段:勤奮和自貶(6-12歲)

任務:獲得勤奮感,克服自卑感,體驗能力的實現。

這一階段,相當於弗大爺的潛伏期。弗大爺覺得上一階段戀母情結的解決,讓體內那些蠢蠢欲動的性能量暫時平息下來,一時半會兒不會有什麼「危險」了。埃老頭則認為,這個階段是兒童繼續投入精力和慾望,盡自己最大努力改造自我的過程,仍不能掉以輕心。這時兒童已開始意識到進入了社會,他們必須在眾多的同伴之中佔有一席之地,否則就會落後於別人。

他們一方面在積蓄精力,勤奮學習,以求學業上的成功;另一方面,在追求成功的努力中又摻有害怕失敗的情緒,可謂是「勤奮並自卑著」!其中自卑感的產生可以有各種不同的根源,原因之一就是前一階段的任務沒有完成好。

許多人將來對學習、工作的態度和習慣的好壞,都是由本階段勤奮感的發展情況決定的!

這一階段的身份危機是:自我貶低!

第五階段:自我統合和角色混亂(12-18歲)

任務:建立同一感和防止混亂感,體驗著忠誠的實現。

該階段相當於弗大爺的青春期。我們都知道,人的一生中要經歷兩次風暴時期,一次是更年期,一次便是青春期。當時的騷動、焦慮、恐慌和不安,經歷過的人都會深有體會。就好像前一個階段蟄伏的性能量在這時突然「覺醒」,隨即要爆發摧毀一切。在這個階段,雖然人的身體發育從外表上看已經非常接近成人,社會覺得你可以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不再是可以「少年不識愁滋味」的時候了,但是心理的發育速度卻遠沒有跟上身體,很多事覺得自己沒有勇氣承擔和做決定,常常有種「打腫臉充胖子」的感覺。因此這時候會發生角色混亂,不明確自己在性、工作、生活中該扮演什麼角色(比如性別角色混亂:男生像女生,女生像男生)。所以這時的青年常常會做出一件事:拖延——千方百計延緩要承擔義務那一刻的到來。雖然達到身心統一和拖延的過程都是非常痛苦的,可這是人生通往成熟的必經之路,走完這段路便是破繭成蝶那一刻的到來!

這一階段的身份危機就是:角色混亂!

如果說以上五個階段是針對弗大爺的心理發展理論提出來的,那麼下面的三個階段就是埃老頭獨創的,這也使得他的理論更加完善。

第六階段:親密和孤獨(18-25歲)

任務:獲得親密感以避免孤獨感,體驗著愛情的實現!

大家都在為尋找伴侶做著準備,並且自願分擔兩個人生活帶來的改變,比如相互間的信任、生兒育女、工作的調整等。說白了,就是該談戀愛的談戀愛,該結婚的結婚,要在正確的時間裡做正確的事。當然,在尋找伴偶或者兩人的相處中有很多偶然的因素,不一定一帆風順,這裡面就存在著「一旦找不著對像怎麼辦」的擔心,和「恐怕要孤老一生」的孤獨感。埃老頭認為這個階段能不能完成獲得「親密」的任務,對是否能滿意地進入社會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搞不好就會來個仇視社會啥的。

「剩男剩女」的恐慌就發生在這一階段。

所以這一階段的身份危機是:孤獨!

第七階段:精力充沛和頹廢遲滯(25-50歲)

任務:獲得繁殖感而避免停滯感,體驗著關懷的實現!

這一階段,人來到了中年,男女基本都建立了家庭,他們的興趣擴展到下一代身上。這裡的繁殖不僅指個人的生殖力,主要是指關切和指導下一代成長,因此,有人即使沒有自己的孩子,也能通過教育別人的孩子收穫繁殖感。而缺乏繁殖感的人,則會故步自封,沉浸在自己的天地中,產生一種人生停滯不前的頹廢感。

「中年危機」就發生在這一階段,比如「出軌,婚外情」,很明顯,為的就是打散籠罩在心頭的頹廢感和停滯感。

這一階段的身份危機是:頹廢和停滯!

第八階段:完美無缺和悲觀沮喪(老年期)

任務:獲得完善感,避免失望和厭惡感,體驗著智慧的實現!

這時人生進入了最後階段,如果對自己的一生沒有太多的遺憾,又過得比較滿意,就會有一種「圓滿」的感覺,即使下一秒就死去,也安心泰然。這裡要想達到「沒有遺憾」和「比較滿意」的程度,不一定是活得多麼「成功」,比如物質上很富足,而是一種精神的高度,是一種長期鍛煉出來的智慧和人生哲學,讓自己更好地對待生命。反之,如果人達不到這個層面,就不免會對死亡心生恐懼,覺得人生苦短,感到厭倦和失望。

所以這一階段的身份危機是:悲觀厭世!

以上就是埃老頭的「心理發展理論」,跟弗大爺和其他人都不同的是,他的發展過程不是一維性的,即一個階段不發展,另一個階段就不能到來,而是二維性的,每一個階段實際上不存在發展不發展的問題,而是發展的方向問題,即方向有好有壞。

最後我再總結一下這八個階段的「原罪」:多疑、自卑和無度、罪惡感、自我貶低、角色混亂、孤獨、頹廢和停滯、悲觀厭世!

「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因為你人生八個階段中的任務完成得都還說得過去!」

惡魔在左,瘋子在右

我們常聽到一句話,叫「天才在左,瘋子在右」——有的時候,瘋子與天才只有一步之遙。而對犯罪而言,瘋子和惡魔往往難分彼此!

看看下面這些瘋子的罪行,你能看出他們跟真正的惡魔有什麼區別嗎?

瘋子一號:理查德·蔡斯(我們可以叫他小斯)

小斯於1950年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他的父母經常吵得不可開交。小斯早年就顯現了一些特殊之處:他小學時喜歡放火和折磨動物。十幾歲的時候,又開始露出一些「怪異」的跡象:儘管他挺招人喜歡的,可一旦約會女孩子,性情就會急轉直下。他陽痿了好幾次,於是開始酗酒,吸食毒品。他曾看過一次精神病醫生,被診斷為「嚴重精神病」,但醫生卻沒有叫他住院治療。

此後,他的行為更怪異了,而且變得邋遢不堪。他會把自己的儲物櫃用釘子封起來,因為他覺得會有人從裡面「入侵他的空間」。有一次,他竟然跑到急診室抱怨,說有人偷了他的動脈。還有一次,他覺得自己的骨頭正在從他的腦後向外長出來,又或者他的心臟停止了跳動。這時,他被診斷為「妄想型精神分裂」,情況比以前嚴重多了。

小斯認為自己的陽痿是缺血造成的,於是他開始一門心思地殺死動物,喝它們的血,還往自己身上塗。有一次,他給自己注射兔血,結果當然是差點兒死掉,因為那血根本就沒法和人的匹配。不僅如此,他還經常弄些貓貓狗狗來折磨。

進入20歲後,他慢慢升級到殺人,並且掏他們的內臟!先是一名男子,然後是兩名婦女,還有三個孩子。他喝他們的血,當然還是指望著能治好他性無能的毛病。對於其中一名女性,他在殺死她後做了令人髮指的行為:他切下了她的乳頭,往她嘴裡塞糞便!

瘋子二號:喬瑟夫·卡林傑(我們可以叫他老傑)

老傑是一對嚴苛父母的養子,他們除了揍他,就是在他還小的時候嘲笑他的「小雞雞」永遠也硬不起來。這導致了他結婚並生了幾個孩子之後還總是擔心自己的陰莖。到了快40歲時,他聲稱上帝對他發話了,告訴他去殺掉一些年幼的孩子,切掉他們的陰莖。然後他就照辦了!他先後殺掉了自己的一個兒子,一個小男孩兒,還有一名護士,並且還對她實施了性傷害。不僅如此,老傑還說自己有961歲,曾經是只蝴蝶。

瘋子三號:殺害舞蹈家莫妮卡·伯利的兇手C

C通過朋友認識了舞蹈家莫妮卡·伯利,後來他們開始同居。倆人大麻都吸得很重,結果C產生了可怕的幻覺,認為自己是地球的「主人」,使命就是要「領導魔鬼的崇拜者,剷除所有異己」!他把自己稱作「966」,因為他說1966年的時候,有三個神從牆裡面出來見他。他殺死了莫妮卡,肢解了她的屍體,把她的頭放在廚房的鍋裡煮,還把她的一部分肉儲藏起來。不僅如此,這些肉煮熟之後,他還不可思議地把它們派發給周圍一些無家可歸的人。

瘋子四號:精神分裂症患者D

D是一名40多歲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在醫院治療過很多次了,一旦出院便停止服藥,然後復發。在病情發作的情況下,他想像著FBI在追蹤他;他希望所有人都能扔掉他們的錢和信用卡,這樣才能拯救世界,因為沒有了這些東西,就沒有戰爭和犯罪了(想得還挺有道理);他在城市裡遊蕩著,等待出現彩虹或者別的什麼東西來把他變成一頭熊;最後,他開始相信他母親就是魔鬼!因此,他用匕首攻擊了她,刺了她很多刀以後挖出了她的雙眼。他殺死母親是為了服從幻聽到的聲音,那彷彿是來自上帝的命令,讓他「殺死魔鬼」。在這次兇殺前不久,他還在醫院抱怨有個衛星在發射放射性物質到他腦子裡,讓他覺得自己的生命很危險。

瘋子五號:文森特(我們可以叫他特特)

特特開了一家書店,他出售一些普通的書,但對珍奇的書卻捨不得脫手。在一次司法拍賣中,一個叫P的人以高於他的競價買到了一本對他來說非常珍奇的書。幾天之後P和P的家都被焚燒了。沒過幾個月,人們又在書店附近發現8具屍體陳屍街頭,都是些富裕的大學生,身上還帶著錢。

經過調查,特特被捕了。在得到保證不會讓他鍾愛的書失散,並且會將它們收藏在圖書館後,他坦白了以下事實:為了拿走那本書,他潛入P家中,掐死了P,然後縱火焚燒了他的家。有一天,一個牧師想從他那兒買本古版書,特特竭力勸說那位牧師別買,但牧師仍然堅持,並照他的要價付了款。「我立即後悔了,跟在他後面求他把書退給我。他拒絕這麼做,我就殺了他。這事也發生在其他人身上,但都是出於善良意圖,我想為科學積累財富,為科學保存那些珍寶。如果我做了壞事,你們怎麼處置我都行,但別讓我失去我的書,因為我而懲罰那些書是不公平的。」

當審判長問他怎麼能對上帝的創造物下得了手時,他回答:「人是會死的,但書卻必須保存,它們是上帝的光榮。」他聽到死刑判決並沒有掉淚,但聽說他一直視為孤本的書並非獨一無二,他哭了。

我們可以從上面的例子看出,精神病犯罪和普通犯罪實乃犬牙交錯,難以明辨。他們有可能是真瘋,有可能是裝瘋,或者兩者兼有!即使是「真瘋」的人,也不敢保證他們在犯罪時是處於瘋癲還是清醒;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全然不知,還是非常清楚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

鑒於這種情況,心理學家總結出了幾點普通犯罪人和精神病犯罪人的區別,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有些偏執的精神病犯罪人總是偏愛使用某個詞,這個詞完全成了他的標誌,他的其他同伴是看不懂的;而在普通犯罪人的同夥之間,暗語是為大家共同理解的。

——普通犯罪人總是喜歡游手好閒,會整天泡在酒吧或妓院裡;精神病犯罪人絕不會這樣,他們一般很樸素,孤獨,勤快,馴服,並且性格溫厚(當然,是沒犯病的時候)。

——普通犯罪人知道他們的行為是受公眾譴責的,精神病犯罪人幾乎根本不能意識到這一點。

——精神病犯罪人從來沒有同夥,不設法製造犯罪時不在場的證據,不採取最起碼的謹慎措施以掩蓋犯罪,他們可以在光天化日和大庭廣眾實施犯罪。

——精神病犯罪人與普通犯罪人一樣,對犯罪麻木不仁,但他們對隨後面臨的刑罰同樣也能麻木不仁,普通犯罪人通常會痛哭流涕或者嚇尿了。

——對於普通犯罪人來說,能促使他們犯罪的原因五花八門,多種多樣,有時候甚至是微不足道的,比如某個殺人犯僅僅是因為對方唱歌太難聽,就把對方殺掉了;而對於精神病犯罪人來說,最常見的情況是缺乏任何犯罪誘因:「我都不知道我為什麼殺人。」

——普通犯罪人從來不殺他們所愛的人,除非是出於某一特殊理由;而精神病犯罪人首先仇恨自己,其次是他最親近的親屬和朋友,再其次是周圍的人、國家和一切人。

——精神病犯罪人不僅不處心積慮地掩蓋自己幹的壞事,還熱衷於談論它們,能夠輕易地寫出自己的經歷。這並不是因為他們厚顏無恥,而是因為他們深信自己沒有罪過,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出於自衛,甚至有時認為自己完成了一個功績。而普通犯罪人總是掩蓋犯罪,但當與其他犯罪人在一起的時候卻願意談論犯罪,而且表現得厚顏無恥。他們不僅不為犯罪作辯解,還誇大自己的犯罪,同時,承認自己的行為對社會來說是有害的。

——對普通犯罪人來說,殺人是手段;對精神病犯罪人來說,殺人是目的。

「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因為你沒瘋!」

Part3 父母「毀了」我們

我記得有人說過,父母養育孩子的過程,其實就是「毀」孩子的過程。因為小孩在剛出生的時候是一張白紙,而父母就把人們認為「正確」的方式,他們的夢想,他們的遺憾,他們的過度關心或者故意忽略等,統統加到孩子身上!不能確定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是有意的還是無心的,總之事情就自然而然地發生了,而且在孩子身上留下的影響難以磨滅,無法逆轉。所以我們可以理解這世上為什麼沒有「完美」的人了,因為沒有像物理學中「理想狀態」下的家庭環境,更沒有「完美」的父母!

舉個例子,一位母親可能很愛自己的孩子,至少她覺得自己是竭盡所能地對孩子好,但這母親在性格上也有缺點——愛佔小便宜,所以她會在有意無意間把這個想法傳遞給孩子,比如指使孩子偷拿別人晾在外面的小玩具,或者鼓勵孩子撿了東西不要交給失主,拿回家來就好。而孩子為了取悅母親,同時為了得到褒獎,他當然會不假思索地這麼做。殊不知,孩子無形中在內心深處被塑造出了錯誤的價值觀。當然,這種錯誤的想法也許不會讓他在成年後犯多大的罪,但是在某些時候貪小便宜吃大虧,摔幾個大跟頭卻是免不了的。

除此之外,是父母對孩子身體的影響。

再舉一個例子,一對父母太寵愛他們的孩子,以至於「好心辦壞事」——他們允許孩子含著糖睡覺,而且平時也可以不刷牙。結果可想而知,當這個孩子長到20歲的時候,就已經是一口爛牙,甚至幾顆負責咀嚼的主要功能性牙齒也已經被拔光了。這個孩子如果還想正常吃東西,除了花費昂貴的價錢種植一口新牙,別無他選!

這裡只是兩個很普通的小例子,只能算是父母養育「事故」中的冰山一角。普通人的家庭尚且如此,更別提犯罪者的父母了,就沒幾個能「拿得出手」的。要是再延伸到殺人狂魔的身上,我只能說,他們的家庭本身就是一個「地獄」,所以才出了他們這樣的「魔鬼」!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魔鬼」的父母都是什麼樣子的。

殘忍

麥克是一名精神變態的連環殺手。他出生於一個中產階級家庭,在幾個兄弟中排行居中。他的父親是名空軍中校,對兒子的嚴厲是出了名的。麥克5歲時,父親就會因為他犯的一些小錯兒,把他的頭摁到水裡懲罰他。而他的母親一直都是個酒鬼,有時也會因為麥克不聽話將他暴打一頓。她同時還濫交,經常從酒吧帶男人回家,尤其是當她丈夫駐紮得很遠的時候。再加上麥克是幾個孩子中最不聽話的,因此他就成了父母撒氣最多的目標。

父母的殘忍對待,外加母親的浪蕩行為,為麥剋日後的犯罪埋下了罪惡的種子。我們都知道每個人在年少的時候都會經歷「叛逆期」,而這時表現在男孩兒身上的特點就是:人情冷漠,標新立異,尋求刺激,外加桀驁不馴,對懲罰無動於衷。父母這個時候如果不採用正確的方法疏導,而是不擇手段地企圖通過加強懲罰來強迫這樣的兒子服從,結果只能更加激發他們的反叛,最終形成惡性循環。而麥克也在一輪一輪的被暴打中,性格變得愈發扭曲。

和我們在上一篇提到的變態性虐殺手「雷」一樣,麥克也想建一個行刑用的房間,只可惜他沒有那雙「巧手」,也沒有吸引人的社交能力。無奈,他轉而向自己的5任妻子撒氣,對待她們非常殘暴。其實這5個人沒有一個是心甘情願跟他在一起的,只因為他拿色情照片訛詐她們,逼她們就範,所以她們一直害怕揭發他。後來他覺得這樣也無法滿足自己,乾脆走上連環殺手的道路,一口氣殺死了二十多個人。其手段之殘忍,有些被他折磨的受害者,不求別的,只求速死!以至於一些犯罪紀實作家描述起他的罪行來都說:「如此邪惡,無法形容的壞,駭人聽聞的血腥,簡直是無窮無盡的恐怖!」

麥克對女性的憎恨,已達到妖魔化的地步,這種程度無疑來自於他對母親的厭惡,因此他把所有女人都看成是妓女和蕩婦,只配被強姦和弄死!他認為女人都是「邪惡」和「強大」的,必須施以打擊,於是他便有種消除這股勢力的衝動。而他一次次地殺死無辜的女性,其實可以被理解為「連環弒母」——一次又一次地象徵性地殺害他的母親。「殺不掉真的母親,就殺掉她的替代品!」在他18年的連環殺手生涯中,這個仇恨的黑洞吞噬、毀滅了所有靠近的女性。而對自己所做的一切,麥克甚至還形成了「理論」:

「內心施虐的衝動就是要對別人實現完全的控制!讓她們成為我意志的純粹玩物,而我是她們的絕對統治者,是她們的神!最根本的目標就是讓她們痛苦,沒有什麼權力比讓她們痛苦更偉大!」

忽略

英國有個心理學家哈利·哈洛,用猴子做了一個著名的「母愛剝奪實驗」,被稱為改變了全人類。

見下圖:

實驗的基本內容是:給一些小猴子找代理媽媽,一部分猴子的媽媽是鐵絲做的,稱為鐵絲媽媽,一部分是絨布做的,稱為絨布媽媽,餵養方式完全一樣。

以下是實驗的一組驚人數據:

1.給猴子們相同的食物,猴子們吃得差不多,但是鐵絲媽媽養的猴子消化不好。

2.如果受到驚嚇,小猴子跑向絨布媽媽,不管誰喂的它們。

3.小猴子會擁抱、親密絨布媽媽,如果沒有絨布媽媽,小猴子就嚇得蹲在地上,團成一團,戰慄,吃手指,搖擺……

4.如果小猴子和代理媽媽分別30天,當被送回到代理媽媽身邊時,絨布媽媽養育的孩子會飛快地撲向絨布媽媽,擁抱,親熱,高興……鐵絲媽媽代理的孩子,只會找個角落蹲下來,冷漠。

5.猴子孤兒一般都會出現吃手指、搖動的現象。

當代理媽媽們養的小猴子長大後:

鐵絲媽媽養育的小猴子:

1.冷漠,呆滯,類似於自閉兒童行為。

2.所有的公猴子都失去了尋偶和交配的能力,未能有下一代。

3.有18只母猴子自願「結婚」了,有18只母猴子「被強迫結婚了」。

4.這36只「結婚」的猴子,僅有20只生了小猴子。

5.這20只生了小孩子的母猴子,有一隻極其笨拙地喂自己的孩子,有7只對自己的孩子視而不見,毫不理睬,有8只毆打、虐待自己的孩子,還有4只竟然殺死了自己的孩子!

而絨布媽媽養大的猴子基本上都正常地生活了……

這個實驗的結論是:母愛,緣於溫柔的撫摸、搖動、玩耍,如果你能提供這三個變量,你就能滿足一個靈長類動物的全部需求。顯然,被鐵絲媽媽養大的小猴子們已經是被「剝奪」了母愛。

有道是「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根草」,在生命的頭幾年中被母親忽視比被父親忽視造成的損害要大得多,而男孩在十幾歲的時候缺失父親的話也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

成長期間缺乏母愛,而且也沒有替代性的母愛補償,最終會剝奪孩子身上我們稱之為「人」的品質。這樣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日後就可能成為哈利·哈洛的猴子試驗品——被金屬絲「養大」的猴子。跟著金屬絲「猴媽媽」長大的猴子在社交和性慾上都有重大缺陷,而被剝奪母愛的孩子長大後也會出現同樣的殘缺——他們會從小便拒人於千里之外,對人對事都表現得心胸狹隘,暴躁易怒,充滿敵意和嫉妒。

幾乎三分之一的連環殺手都曾遭受過父母的忽略。這裡我們就舉一個萊昂納德·雷克的例子,以下我們簡稱他為雷克。

雷克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一拍兩散,整個家庭分崩離析,於是他再也沒有跟自己的母親待在一起過,而是跟祖父母生活。就算是僅有的幾次跟媽媽接觸,感覺也不是那麼美好,甚至有些怪異。因為母親鼓勵他去偷拍女孩子的裸照,包括雷克的妹妹和幾個表姊妹。她這麼做,似乎是想讓兒子對人體產生欣賞,可是實際效果卻不是如此,而是激發了雷克無法忘懷的色情念頭,後來發展成了跟妹妹亂倫的習慣。

也像連環殺手「雷」一樣,他後來跟一個同夥在一個偏遠的地方建立了一個行刑點,前後被他們綁架折磨致死的有二十多人,其中大多數為女性。他們把受害者的屍體放在臨近的一個焚燒爐裡燒成灰。對有些受害者,他們甚至拍攝了「臨終記錄」——記錄受害者被謀殺過程的片子。此外,雷克還有記筆記的習慣,他在筆記中毫不掩飾地提到自己對於那些漂亮女人和有錢男人的嫉妒:那些人總能享受最好的生活。對他們,雷克說:「我活著就是要糾正這些錯誤!」

雷克對於女性受害人的捆綁和奴役,正是他對母親忽視和拋棄的對抗:他腦海中的女人都是不能移動,不能逃走的。他對女人的折磨,是要彰顯他對她們有著上帝般的生殺大權,女人是他股掌中的玩物,而不是像他的母親那樣,對他召之即來揮之即去。

羞辱

如果你看過電影《魔女嘉莉》,就會知道「羞辱」造成的後果有多嚴重。在現實生活中也一樣,大概有三分之二的連環殺手遭受過父母一方或雙方的羞辱。對於年幼或青春期的男孩兒來說,有些「鎮壓」方式明顯是過頭了,令他們難以消化,尤其是一些涉及性能力、男子氣概之類的嘲諷,殺傷力更大!羞辱要是足夠嚴重或者長期反覆的話,可能會降低男孩的自尊,讓他們更加受傷或者憤怒,最終會向羞辱他們的父母發出抗議。但是抗議通常只會換來新一輪更嚴厲的「鎮壓」,如此惡性循環,週而復始。

比如連環殺手E,他是由母親和繼父養大的,從來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親是誰。跟很多連環殺手一樣,他也有尿床的毛病,持續時間超過了一般人,因此遭到了繼父的嘲弄,把他叫作「尿褲精」。最後他因為殺死多名女性,並把她們的屍體扔在路邊被捕。審判時發現,他的親生父親殺了兩名警察,也是把他們的屍體扔在路邊。當然這裡不是說有種基因就是「要把屍體扔在路邊」,而是說E可能繼承了某些基因(比如說跟凶悍相關的基因),而這種基因一旦遭到羞辱,就會導致奮力地爆發。

又比如殺害了十幾位女性的連環殺手F。他5歲的時候喜歡穿母親的鞋子,不過他母親是個修女一般的嚴厲女人,她會一把把鞋子奪過來,羞辱他說他是「中了邪」。可是母親的做法不僅沒有阻止F,反而使得這種癖好成了他童年的一種刺激。十幾歲時,他開始收藏女人的鞋子,還有內衣,並且只要摸著這些東西他就覺得舒服,有性慾上的滿足感。17歲時,他終於越過了底線,變得暴力,並持刀逼迫一名同齡女子脫光衣服。到快30歲的時候,他已經發展成了色情連環殺手,對受害者的屍體實施性侵犯——不僅跟屍體性交,還常常切掉一隻乳房,拿它來做鎮紙。

F對他的母親有一種仇恨,進而引起對所有女性的復仇慾望。他是個變態,冷酷無情,還死不悔改。但是這一切其實也不能完全歸罪到他母親頭上,很多小男孩兒都嘗試過穿母親的鞋子,而且也被罵得「披頭散髮,灰頭土臉」,但他們也沒有做出F這樣惡劣的事。F可能來到這個世界時就帶有了一些不利的基因,而母親的羞辱「激活」了它。

勾引

不是所有的連環殺手都被母親誘姦或者被父親雞姦,但總有極少數人是不幸的。這些人在童年便被父母侵犯過,這種性生活的過早介入會導致這樣的後果:由於過度的刺激,受害兒童往往會變得好色且性慾亢進。所以一個可能本來就有基因危險的男孩,再被暴露在這樣「情慾高漲」的環境中,最終就有可能走上色情犯罪的不歸路。

這裡我們舉一個連環殺手G的例子:

G是一個40多歲的罪犯,他在兩年間勒死了四名男子,都是在發生性關係的場合下殺的。雖然他也結過婚離過婚,但總體上是個同性戀。他的殺人模式就是在同性戀酒吧先勾搭上一個伴兒,說要帶他回家,然後等那人喝得爛醉,就帶到一個隱蔽的地方,先是發生性關係,隨即將這人勒死,腦海裡把他想像成自己母親的樣子。

G小的時候家裡有五個兄弟,但他卻不幸成了母親的「最愛」。她的母親是名保安,塊頭兒很大,在家裡是個令人生畏的角色。同時她是個要求極嚴苛的人,對自己的孩子也使用手中的警棍。G小的時候不知被他的母親痛毆了多少回,且回回都被打得頭破血流。這樣的懲罰也會出現在其他兄弟身上,可是因為母親特別「喜歡」G,所以還會對他做一件對別的兄弟都不做的事:勾引——在他14歲時迫使他與她性交。從那時起,事情就在兩個極端之間擺動:第一天挨揍,第二天性交,第三天挨揍,第四天又性交……直到他19歲時離開家。於是他對母親產生了痛恨,他說其中30%是因為她揍他,70%是因為她勾引他。他常常在酩酊大醉時一遍又一遍地想像著殺死母親,可清醒時又做不到,於是只能借助於殺死別人來平息心中的怒火。

「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因為你的父母表現得還算正常!」

到這裡,關於犯罪原因的探討就全部結束了。總結一下:你為什麼沒有犯罪?

因為:

——沒長成犯罪人的樣子,不是犯罪人的身材。

——沒有犯罪人那麼麻木。

——沒有返祖。

——大腦裡「剎車」的力量要大於「油門」的力量,「喚醒水平」也正常。

——導致犯罪的「強化物」被及時打壓住了。

——沒有被「去個體化」。

——心理發展的每個階段都還說得過去。

——沒瘋。

——父母表現得還算正常。

看來至少你得同時具備上面這些條,才能不犯罪,可是有人私底下會弱弱地說:「其實,裡面有幾條我是有問題的……」

但是你仍然沒有犯罪,為什麼?

電影《白日焰火》裡有一句話:「一個人需要隱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過一生。」你經歷過什麼,內心隱藏了什麼,只有自己最清楚。我們每個人的人生都不是完美的,至少不是表現給別人的那麼完美。可大部分人即使經歷了陰暗、痛苦甚至不可告人的事情,還是沒有做出觸犯法律的事。

至此,大家終於能體會到犯罪原因的複雜了吧?你不僅要考慮「肉體」的因素,還要考慮「靈魂」的因素、家庭的因素、環境的因素。但是,即使所有因素都集全了,也不一定必然會犯罪,因為這些因素本身也有不完善的地方;而所有因素都避免了,也不一定能阻止犯罪!

這裡面像是存在一種神秘的組合,不確定是哪幾種因素湊到一起,又到了什麼程度,犯罪就會發生。而且,對每個人來說都不一樣!就好像一條命運的拋物線,不知道沿途會遇上什麼,會不會因此改變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