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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上帝的黑名單(上)/罪惡三關/

什麼是「興奮遷移理論」?打個比方,某人在工作中受了委屈,生氣得很,晚上回家之後這股氣還是沒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家裡再遇到一件非常惱火的事,那就是「火上加火」,他很可能會一下子爆發,過度反應。

再打個比方,「路怒症」!啥叫路怒症?就是私下裡溫文爾雅、彬彬有禮的人開車上了馬路後,卻因為一點兒小事就變得暴躁易怒,粗口不斷,甚至要下車與人動手理論。比如:「好哇,敢開大燈晃我的眼,看我不晃死你!」「敢搶我的路,這個王八蛋!」原因大多是因為司機把生活中的不順利,比如和愛人吵架、工作上的困難、經濟問題,帶到了駕駛的過程中,所以一個很小的誤會,便認為對方是有意針對自己,而將對方看成是「來者不善」,甚至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

有一點是很多人不知道的,那就是和「貪生怕死,趨利避害」一樣,人類還有另外一種本能:對負面的、否定的消息的狂熱關注!我們可以把它稱作「否定傾向」。

就好比大海裡的血腥味會招來鯊魚一樣,因為否定傾向的存在,報紙和新聞網站才會經常以一些爆炸性的負面消息作為頭版頭條,比如,「南非刀鋒戰士殺死女友被捕」,或者「藍可兒離奇失蹤,命案撲朔迷離」……人們受到這樣「字眼」的刺激,聞風而動:「快來看看是怎麼回事呀!」有人還抱怨新聞為什麼總是報道跟「死亡、事故、悲劇」相關的內容。

因為報道別的沒辦法吸引你呀!

而且,同樣是新聞,負面的轉發數量和傳播廣度是正面的幾十倍,甚至更多,果然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就拿我們都經歷過的考試來說,出現是非判斷題的時候,人們也更喜歡選擇「錯」。人類擁有如此「幸災樂禍」的本能,當關於重口味、變態、兇殺、性的消息出現時,心情自然是抑制不住地「興奮與恐懼齊飛,好奇共暗爽一色」!

而本篇要探討的內容,想必會將大家這種心情推向一個極致高潮——罪惡!

在西方文化中,對「罪惡」早就有了研究。什麼是「罪惡」?但丁在《聖經》的《箴言》中說過: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還有我們比較熟悉的《聖經》中的七宗罪:驕傲,嫉妒,貪婪,懶惰,淫慾,暴怒和饕餮!但是這些說法只是列舉,並不表明哪項比哪項更嚴重,更邪惡。反觀佛教中的十八層地獄,就更有「進階感」了,從第一層拔舌地獄、第二層剪刀地獄……一口氣到第十七層石磨地獄、第十八層刀鋸地獄,可謂是層層升級,步步驚心!

在這裡,我就倣傚中西方宗教裡的做法,把罪惡分成三個等級,相當於遊戲的三個關卡,一關比一關「高能」,一關比一關令人髮指!下文出現的案例均為真實案件,其中許多細節難以置信,如果放在犯罪小說裡,你也許會覺得它們很假,沒辦法,有時候生活就是這麼不真實,只能說現實往往比小說更激動人心!

下面,「闖關」開始!

Part1 第一關:不是我不小心,只是「激情」難以抗拒——衝動犯罪

嫉妒

我總在書裡提到一個人,就是我們大家再熟悉不過的弗洛伊德。他老人家其實還蠻長壽的,活了83歲,後來因為頜骨癌去世。就在他生命的最後時光,有一個記者採訪他,想知道這位偉人眼中的「生命」是什麼。這位記者以為弗大爺的回答肯定會是這樣:「啊,人生是……(省略兩萬字)啊,命運是……(省略兩萬字)」至少他半個多世紀對人類大腦的研究中提煉出的精華就不止這些。結果弗大爺是這麼說的:「Liebe und Arbeit.」——「愛情和工作。」就是這麼簡單!

難怪人們常說:「你一定要找一份喜歡的工作,並和愛的人結婚。」因為人的一天有24個小時,8小時工作,8小時休息,8小時睡覺。如果有份喜歡的工作,那麼工作的8小時就是快樂的;有個愛的人,休息的8個小時也是快樂的;再能有個香甜的睡眠,那人生基本上就圓滿了!

但現在問題是,如果愛情這一部分出了狀況會怎麼樣?我們會妒火中燒,當嫉妒達到極點,人們各種瘋狂的舉動,包括殺戮就會出現。

來看下面的案例:

兇手姓名:張一(化名)

兇手性別:男

江湖代號:無

犯案時間:2011年2月22日22點左右

犯案地點:受害人李二(化名)的租住處

瘋狂行徑:捅殺

案件代號:無

受害人數:1人

案件經過:

2010年12月初的時候,張一與李二相識,開始談戀愛。隨後感情迅速升溫,「乾柴烈火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兩人於2010年12月21日開始同居了!他們的感情一直很好,直到2011年2月22日21點左右,李二發給張一的一條短信打破了這份平靜。

短信的大致內容是:「你以後別回來了,我們倆在一起不現實,就到此為止吧!」張一收到短信後頓時「這顆心就稀巴爛」,急著問理由,但是李二沒有回復。心急如焚的張一立馬從單位打車回到兩人租住的地方,進門就揪住李二:「說呀!為什麼要跟我分開?」李二保持沉默。

張一急了:「是不是你在外面有別人啦?」

李二繼續保持沉默。

張一:「我能為你去死,你信不?別人能為你去死嗎?」

李二:「你死不死的跟我有什麼關係?」

張一:「我死也會拉著你一起死!」

李二:「你隨便哪,刀就在廚房。」

張一去廚房拿了一把刃長約10厘米的水果刀回到屋裡,這時李二躺在床上,張一站在床邊,用刀指著李二說:「我最後給你一次機會,說清楚為啥分手,是不是有別人啦?說清楚我就走。」李二指著自己的脖子說:「我跟誰在一起你管不著,有能耐你往這兒捅啊,有能耐你捅死我呀。」結果,張一這次真的「有能耐」了,他舉起刀就向躺在床上的李二心臟處紮了一刀。李二想反抗,被他摁住,隨後又在其心臟處補了三刀!隨後李二在抽搐、掙扎中死去,而張一呆坐在屍體旁邊,直到被同租一屋的其他人發現後報警。

這是一起比較常見,具有代表性的情殺案件。張一事先沒有計劃,也沒有預謀,可以說是一時情難自禁下的衝動犯罪。那麼張一為什麼會因妒殺人?嫉妒為什麼會導致如此極端的結果?這些問題的答案恐怕要從很久很久之前說起了。

從「我來自元謀,你來自周口,愛讓我們直立行走」開始,也就是幾百萬年前人類祖先出現至今,我們的大腦結構其實就沒有多大的變化,基本是老樣子。那時候,無論是一大家子人的延續,還是個人的生存,都完全依賴於「男女搭配,幹活不累」——男人負責保衛家園,打獵食物;女人負責生孩子,養孩子。只有這樣合理的分工,才能保證在當時繁衍下去!甚至現在,這也是頭等大事。

因此,有一點就非常重要:男人必須確保他累死累活辛苦養育的孩子真的是他的後代!不用說,女人在這個問題上是信心十足的,至少她知道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可當父親的就沒有那麼大的把握了。

所以,在古代,皇帝專設了個後宮,由太監把守,女孩兒在青春期就被帶到後宮,等到生育年齡才由皇帝,也只能由皇帝來「採摘」;而在普通百姓家,婚前女孩兒的貞潔則是由她的父親兄長來保證,要初夜見紅,即使在婚後也不忘來一個「貞操帶」。男人如此這般不辭辛苦、想方設法地折騰,無非就是要保證自己就是配偶所生的孩子的父親!也許所謂的「處女情結」就是由此而生的吧。

時光荏苒,歲月穿梭,我們人類已經經歷了漫長的演變,但是,我們大腦中要確保基因延續的想法沒變,因此我們一直有一個應急機制存在:嫉妒!

為啥這麼說?你看,前面說過我們人類的頭等大事就是「生娃」,如果香火都斷了,其他的一切就無從談起,所以才「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但是如果生的娃不是自己的,被欺騙事小,自己的基因斷了延續才是事大!而「嫉妒」的出現,就是為了阻止和預防這種事情的發生!在遇到性關係的欺詐,或者僅僅是欺詐的蛛絲馬跡的時候,嫉妒都會讓我們作出激烈的反應:分手!離婚!

可同時嫉妒也是雙刃劍,用好了確實可以一定程度上排除男人被戴綠帽子和「喜當爹」的隱患,而一旦過度,就免不了使人生朝一個悲劇的方向走去,比如上面張一的案例。

嫉妒也不是說能上升到殺人的程度就可以的,這裡還必須有各種「催化劑」,其中之一就是我們常說的「癡情」!這種情況更多地出現在年輕人身上,他們很容易陷入「你和我早就沒有回頭路」的愛情當中,就是非你不娶非你不嫁這種情況。西班牙有句老話,叫「只有一個洞的老鼠很快就會被貓抓住」,我們也有句老話,叫「為什麼非得在一棵樹上吊死」,那些覺得在生命裡只有一個伴侶可以選擇的人就是這樣,當他(她)失去對方的時候,就等於失去了全世界,生活不再有意義,也就只剩一個選擇,就是死!不管是自殺還是謀殺,或是先謀殺再自殺,都沒有什麼區別:「失去你,毋寧死!」

除了「癡情」,還有一種情況也可以讓嫉妒走向極端:一些人由於年齡的增長,外表的改變,或者社會地位的變化,慢慢喪失了吸引力,這個時候他如果被另一半拋棄,想要找到替代者的機會就會越來越少。因此他們的嫉妒就會加倍滋生,直至瘋狂。

要是一個人年輕,社會地位高,有錢,好看,通常在感情問題上是不大容易嫉妒的:「備胎都夠我挑一陣的了。」但是也有例外,如果一個人地位很高,聲望很卓著,在他遭遇背叛的時候可能會面臨著「面子上太說不過去」的窘境,尤其是公開的羞辱之下,「買兇殺人」就會成為為數不多的解決手段之一了。

現在,我們可以對上面的問題做一個簡單的梳理了:

張一為什麼會因妒殺人?

一方面,作為男人,張一身上仍保留著遠古時期就存在的要延續自己基因的本能,容不得絲毫欺騙和踐踏,僅僅是「疑似」都不可以。那麼李二在分手原因問題上的迴避,就加劇甚至證明了他的懷疑:我們之間有了第三者!

另一方面,張一對李二的「癡情」,把原本正常水平的嫉妒推到了萬劫不復的地步。

嫉妒為什麼會導致如此極端的結果?

前面說過,「嫉妒」本身其實沒有對錯可言,就是一把雙刃劍,適量的嫉妒可化為動力,而過度的嫉妒則成了一件凶器,尤其在其他因素的催化下,就更加兇猛無比了。

張一的案子就說到這兒,我們再來看另外一個案例:

兇手姓名:洪曉慧

兇手性別:女

江湖代號:無

犯案時間:1998年3月7日凌晨

犯案地點:台灣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的演講廳

瘋狂行徑:扼殺、毀屍

案件代號:清大王水溶屍案

受害人數:1人

案件經過:

如果可以給這個案子另起個標題,我想應該是「閨密是毒」,或者「都是閨密惹的禍」。

事情是這個樣子的,洪曉慧(本案的兇手)和許嘉真(本案的受害者)還有曾煥泰(一切皆因他而起)三個人,於1996年夏天同時考進了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洪曉慧和許嘉真讀的是碩士班,而曾煥泰讀的是博士班(正所謂:防火,防盜,防師兄)。

在此之前,洪曉慧和許嘉真就在補習班中相識,入學後更是成為形影不離的好朋友,直到「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兩個人同時愛上了同系的學長曾煥泰。沒過多久,她們二人便情誼不再,反目成仇。曾煥泰則對外界宣稱,他僅僅把兩個姑娘當成普通朋友,或者小妹妹,但是私底下,卻早已經分別與她們發生了多次性關係。

1998年3月7日凌晨,洪曉慧與許嘉真約好了到演講廳談判。洪曉慧說:「怎麼樣,咱倆決鬥吧,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活著的那個才能擁有哥哥的愛!」——當然這是我假想的,洪曉慧具體說了什麼我們不知道,總之大體意思是她希望許嘉真能夠放棄曾煥泰,退出三角戀。許嘉真不服:「有能耐你就整死我!」——這也是我假想的。

總之就是兩人互不相讓,激烈爭執後,洪曉慧動手打了許嘉真一巴掌,又用手掐住她的脖子,狠狠地朝地面撞擊,導致許嘉真頭部大出血,昏迷了過去。洪曉慧見此情況,便從實驗室拿了一瓶叫「哥羅芳」的化學藥劑,朝許嘉真的後腦淋下,然後將她藏在演講廳的冷氣機旁邊,打掃完演講台上的血跡就跑開了。

插入一下,哥羅芳又叫三氯甲烷,是一種無色透明的液體,有特殊的氣味,味甜,遇到光照會與空氣中的氧作用,逐漸分解成劇毒的光氣和氯化氫。它是主要用來生產氟利昂、染料和藥物的原料,在醫學上常用作麻醉劑。

案發16個小時後,也就是3月7日的21點15分,洪曉慧又跑回現場,驚悚地發現許嘉真已經因為吸入大量的光氣窒息死亡。於是她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在實驗室內配製了王水,用來毀屍滅跡。事實上她成功了,許嘉真的屍體被發現時五官已經腫爛得難以辨認。洪曉慧為了逃避罪責,還在命案現場故意遺留了一個之前她與曾煥泰用過的避孕套,丟在屍體左臂下方,企圖將現場偽造成許嘉真遭遇歹徒性侵致死的假象。

再插入一下,王水是一種腐蝕性非常強、冒黃色煙的液體,是濃鹽酸和濃硝酸混合而成的。其混合比例從名字中就能看出:王,三橫一豎,故鹽酸與硝酸的體積比為3:1。它是少數幾種能夠溶解金(Au)的液體之一,這也是它名字的來源。

案發後,警察很快就查出許嘉真與洪曉慧、曾煥泰的三角戀情,隨後因為命案現場留有洪曉慧的指甲,命案發生後洪曉慧仍使用許嘉真的信用卡等證據,全案迅速被偵破。

這就是典型的女性因妒忌而發生的情殺案件。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並不會很認真地區分嫉妒和羨慕,有的時候認為這兩者是互通的,或者只是程度上不同。比如現在流行的說法「羨慕嫉妒恨」,就是三種程度依次遞增的情感,「羨慕——嫉妒——恨」,先是羨慕,羨慕深了就變成嫉妒,嫉妒大了就變成恨。這樣說也沒錯,如果想要解釋得更確切一點兒的話:羨慕一詞是用在兩個人之間的,你有某樣東西(比如法拉利跑車),可是我沒有——這個時候,我對你的車的垂涎就是羨慕。而嫉妒通常是三個人的事:我以為你愛我,可是現在卻發現你在背著我愛別人,我失去了你,所以我恨那個把你從我身邊搶走的人,或者我恨你為了那個人拋棄我——這就是嫉妒。

我們大家或多或少都有過失去自己心愛之物的經歷,都知道這種情緒有多難受,尤其是失去長久的伴侶或者婚姻的時候,那種「永失我愛」的痛楚是心底說不出的一種痛,把它描述成肝腸寸斷、刻骨銘心都不足以形容。如果這成為謀殺的動機,人們不會感到多麼震驚。而且我們都清楚,失去愛情不像失去工作那樣容易彌補,尤其是在將對方「捉姦在床」的情況下,這要比因為被老闆解雇而在辦公室裡大開殺戒,更能讓人容易理解得多了。

暴怒

因一時衝動而殺人的並非都是因為嫉妒,還可能是瞬間燃起的熊熊怒火,或者經年累月積累的怨氣終於在某一刻爆發,成為謀殺的狂怒。

來看下面這個案例:

兇手姓名:龍海軍(26歲)

兇手性別:男

江湖代號:無

犯案時間:2013年2月1日

犯案地點:湖南長沙湘繡城某處

瘋狂行徑:扼殺、分屍

案件代號:無

受害人數:1人

案件經過:

如果給這個案子起個標題,我想應該是「一句髒話引發的血案」。

事情是這個樣子的。2013年2月1日,本案的兇手龍海軍約受害者邱靜(24歲)到湘繡城商量事情。就在商討的過程中,兩人一言不合爭吵起來,邱靜連罵了龍海軍幾句娘。如果換作別人也沒什麼,但對龍海軍來說可不一樣。他幼年喪母,對母親的思念和愛是他心底最柔軟的地方,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這下還得了?這種言語上的刺激,使得龍海軍怒火攻心,一下子失去理智,上前用手扼住邱靜的脖子,把她活活掐死了!

事後,龍海軍將邱靜的屍體搬到中南小學的山上,簡單地用樹葉、泥土掩埋就走了。回到家,他越想越不對勁,擔心警察從屍體上找到自己的指紋。就在埋屍的第三天,也就是2月3日,龍海軍從家裡帶上菜刀、剪刀、旅行袋等回到山上,將邱靜的屍體挖了出來,剁下了她的頭部和右手,拋到瀏陽河中。

龍海軍被捕的時候,他剛剛做了父親,孩子只有11個月大。

龍海軍殺人的時候,好像他生命中所有的「剎車」都壞掉了——外部的約束和內部的自我控制力都消失了!如果把他這種情況稱為「快怒」的話,下面我們再來看另一種「慢怒」的情況:

兇手姓名:李磊(30歲)

兇手性別:男

江湖代號:無

犯案時間:2009年11月23日晚上

犯案地點:北京大興區清澄名苑14號樓3單元2層

瘋狂行徑:捅殺、滅門

案件代號:北京大興滅門案

受害人數:6人

案件經過:

2009年11月23日晚上,北京大興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滅門慘案,一家6口祖孫三代在家中橫遭慘死,其中包括戶主李磊的父母、妻子、妹妹和兩個兒子。年齡最大的54歲,年齡最小的還不滿兩歲。而最讓人難以想像理解的是,兇手竟然正是戶主李磊!

下面我們通過庭審時李磊與公訴人的對話,來瞭解一下案發當時的情況。

公訴人:「作案當天你什麼時候回的家?」

李磊:「晚上10點左右從飯店開車回的家。」

「你回的這個家是誰的房產?」

「我父親的,我和我愛人有一個房間。」

「你回家就睡覺了嗎?還見誰啦?」

「我在沙發上坐了一個小時,父母都睡了,我妹妹還沒睡,在玩電腦。」

「然後呢?」

「我在屋裡和我妻子王美玲吵了幾句,就拿刀紮了她幾刀。」

「刀有多長?什麼時候買的?買刀有什麼目的?」

「2008年就買了,當時看著刀好玩,就買下了,沒什麼目的。那把刀有30厘米長,是單刃的。買下刀後,我就隨身攜帶。」

「你紮了王美玲後,她有喊叫嗎?」

「她倒在地上了,沒有喊叫。」

「然後呢?」

「我又去我妹妹房間把她紮了。」

「扎你妹妹前有過語言交流嗎?紮了後她是什麼狀況?」

「我進去沒說話,就過去直接紮了她,她就倒在地上了。然後我就回到了自己房間。」

「然後呢?」

「我關了燈,但有人過來敲我的房門,因為家裡也就父母了,我猜是父親。於是,我從床上起來,過去開了門,就用刀抹了我父親的脖子。」

「你父親喊叫沒有?」

「也沒有。」

「然後呢?」

「我在客廳待了10分鐘左右,我母親從臥室出來了,我也在她脖子上紮了一刀,我母親也沒有叫喊。」

「然後你又做了什麼?」

「我坐在客廳抽煙,天快亮的時候,我把我兩個孩子又給紮了。」

「你在扎孩子的時候,他們有沒有喊叫哭鬧?」

「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時,李磊抬起雙手抹了把臉,他的眼圈第一次紅了。)

「你為什麼要扎死孩子?」

「想不起來了。」

「你為什麼要殺家人?」

「就是覺得有些壓抑。」

……

李磊的案子和歷年來公開的「滅門慘案」非常一致:兇手滅門的手段都極其殘忍,他們大多選擇用「冷凶器」為殺人工具,並且他們的犯罪心理定位也非常明確,那就是決不留活口!這些「滅門慘案」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兇手們以亡命徒的方式進行低智商的殺戮,幾乎都未經過較為「專業」的周密策劃和佈局,可以說是一種衝動犯罪。

龍海軍和李磊的案子就講到這兒。他倆為何會殺人?有人說是「因為生氣」,這點大家都知道,解釋得太淺顯!那麼他們為什麼會「生氣」?「生氣」到什麼程度會殺人?為什麼要殺掉這些人?要想瞭解更深層次的原因,請繼續往下看。

還記得在《動物星人》那一篇,有講到動物為什麼會發起攻擊嗎?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因為捕食,一個是因為憤怒。那麼什麼能讓它們憤怒呢?是挑釁!這點我們人類與它們相差無幾。從遠古時期開始,我們人類就和動物一樣,有一種保護自己領地的本能,這個領地使我們有足夠的食物、水、活動及繁殖的空間。進化到現在來說,這個「領地」已不僅僅是具體的事物,還包括一些精神層面的東西,比如尊嚴。如果這個領地遭到侵犯,人類本能的反應就是攻擊,至少要對入侵者做出即將發動攻擊的警告。

這是在漫長而複雜的進化中形成的,如果放在野外,同物種的「相互殘殺」從進化的角度來講其實是件好事。這種做法能夠防止生活空間過度擁擠,把有限的資源留給更多的人,並確保選出最優秀和最強壯的人繁衍下去,就像電影《雪國列車》中出現的情境,只不過這種做法在現實社會中是不被道德和人倫允許的。

總結一下,人類產生攻擊行為的路線就是:挑釁——憤怒——攻擊。

這是習性學對「因怒殺人」的解釋。

一直以來我都對一個問題想不通:為啥有那麼多的人對體育節目上癮?尤其是一些對抗性的運動,比如球賽,簡直到了如癡如醉的地步。直到我遇到了弗洛伊德,以弗洛伊德為首的精神分析派認為,在人體內有一種帶有攻擊傾向的憤怒能量,這種能量像其他本能一樣與生俱來,且愈積愈多,必須在這個能量達到危險水平之前就將其排解和釋放掉。這就是著名的「心理液壓模型」,因為這種觀點與容器內積累壓力相似——如果容器(人的心理)內在壓力積累過大,就可能發生爆炸!

所以及時和恰當地「洩洪」就顯得尤為重要,比如,你可以親自踢一場足球來宣洩,或者通過替代的方式——看球。

而那些因怒施暴的人,就是因為沒有足夠的機會宣洩這種能量,使之超出警戒線,直至「井噴」。

這是精神分析派對「因怒殺人」的解釋。

有句話怎麼說的來著,「你笑時全世界都在笑,你哭時只有你一人在哭」。不同的人對這句話有不同的理解,但是能夠確定的一點是:「你難過是你自己的事,與別人何干?」可是我們很多人認識不到這一點,於是常常會「遷怒於對方」——這就是對「因怒殺人」的第三種解釋——興奮遷移理論!

什麼是「興奮遷移理論」?打個比方,某人在工作中受了委屈,生氣得很,晚上回家之後這股氣還是沒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家裡再遇到一件非常惱火的事,那就是「火上加火」,他很可能會一下子爆發,過度反應。

再打個比方,「路怒症」!啥叫路怒症?就是私下裡溫文爾雅、彬彬有禮的人開車上了馬路後,卻因為一點兒小事就變得暴躁易怒,粗口不斷,甚至要下車與人動手理論。比如:「好哇,敢開大燈晃我的眼,看我不晃死你!」「敢搶我的路,這個王八蛋!」原因大多是因為司機把生活中的不順利,比如和愛人吵架、工作上的困難、經濟問題,帶到了駕駛的過程中,所以一個很小的誤會,便認為對方是有意針對自己,而將對方看成是「來者不善」,甚至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

至此,我們可以對龍海軍和李磊殺人背後的原因做一個比較深入的分析了:

他們為什麼會「生氣」?

——龍海軍是在跟受害者吵架的時候動手的。還記得那個細節嗎,受害者邱靜辱罵了他的母親。那麼按照先前的解釋來看,這種做法其實就相當於入侵了龍海軍的「領地」——尊嚴,是一種挑釁行為。李磊也是同樣的情況(與妻子吵架)。

「生氣」到什麼程度會殺人?

——人類不像動物那般「簡單自由」,可以看人不順眼撲上去就咬。人類受到道德、規矩、法律等的約束,所以僅僅是因為邱靜「挑釁」了龍海軍,就招來殺身之禍,這在龍海軍精神正常的情況下是不太現實的。唯一的解釋是,邱靜只是壓垮龍海軍的最後一根稻草!而在龍海軍最後爆發的那一刻來臨之前,不知道他已經飽嘗了多少「人間疾苦」。李磊也是如此,只不過他的積累過程可能要更緩慢深刻一些。

為什麼要殺掉這些人?

——每個人的生活都是不完美的,世上就沒有完美的事,關鍵問題是,龍海軍和李磊心中積攢的負能量沒能像其他人那樣找到合適的方式釋放出去。李磊直接對當事人發起攻擊,而龍海軍則把這份「怨恨」轉嫁到了受害人邱靜的身上。

罪惡的第一關我們就「打」到這裡了,恭喜大家,下面可以升級了!

Part2 第二關:步步為營——蓄謀犯罪

淫慾

我著手寫這本書的時候,正值韓國偶像劇《來自星星的你》熱播。這部劇在當時大火了一把,甚至引發許多潮流,比如在下雪的時候吃炸雞配啤酒。於是最關注時下熱點的談話類節目《鏘鏘三人行》,就在某一期專門討論了這部劇。

其中兩位男主持人的說法我記憶猶新,大概意思是:

「這部偶像劇已經『純情』到了一種不真實的地步,只能說是一種理想化的狀態,因為在劇中的男女主角連接吻的劇情都很少,更沒有性生活,而這種情況只存在於女性的幻想中。而AV裡的日本女人簡直滿足了男人的所有夢想:不用給她錢,也不用說一大堆謊話去騙她,她就是跟你上床,上床,上床,而且你想怎麼搞就怎麼搞!同樣的,韓劇裡的男人能摟著女主角一晚上,還什麼都不做,沒有任何性要求,甚至連備胎都長得那麼帥。這兩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說,韓國男人佔據了中國女人的心,而日本女人佔據了中國男人的硬盤。」

這兩位男主持人的「心聲」能一下子擊碎多少女人的「天真」?可現實就是如此。大多數男人的想法就是:性慾如同食慾,肚子餓了就要吃飯,而「小丁丁」餓了就要……當然食物不是免費的,性也不是免費的,可是這並不能阻止男人一直以來都擁有一顆追求「不用付出、無須情感的性關係」的心!

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男人們在強行追求「免費的性」時所犯下的罪——強姦!

兇手姓名:唐永強(42歲)

兇手性別:男

江湖代號:魔鬼屠夫

犯案時間:2002年12月4日

犯案地點:香港元朗白沙村

瘋狂行徑:連環強姦

案件代號:白沙村姦殺女童藏屍案

受害人數:2人

案件經過:

2002年12月4日,一名11歲的叫陳諾雯的女童到元朗廣場購買閃卡時失蹤,此後再無任何音信。

2002年12月19日,另一名女童,年僅12歲的嚴佩珊放學後乘巴士返回朗屏村住所時離奇失蹤……

直到12月20日,兇手唐永強在家中與妻子吵架,一氣之下將自己的三個孩子反鎖在屋內,點燃煤氣引發爆炸,他跟三個孩子都身受重傷。

現在關鍵的問題就來了,爆炸發生後,消防員在唐永強家一樓的

一個衣櫃內,發現了失蹤的嚴佩珊的屍體,屍體用被子包裹,外面用尼龍繩捆住。其後的驗屍報告顯示,嚴佩珊因窒息而死,估計死了有半天至一天了。並且她的內褲上有大量血漬,下體也有血漬及傷痕。法醫證實死者嚴佩珊遇害前遭到恐怖的性侵犯。

事已至此,警方立即對這間「恐怖屋」展開全面搜查。不久,便在21日中午12點左右,在兇手唐永強屋旁的一口沙井中,發現了失蹤女孩陳諾雯的屍體。警察找到這口沙井時,它正被一塊木板掩蓋著,邊上還被水泥封死,上面還壓著一部廢棄不用的冷氣機。隨後消防隊員用爆破工具將這口井打開。井口剛打開,就有一股強烈的惡臭傳出,一具赤裸的女屍蜷伏在井底,半身浸在污水中,屍體已嚴重腐爛!

據悉,「魔鬼屠夫」唐永強為人極其懶散,游手好閒。在案發前一段時間,他在元朗街頭推車販賣熟食,但很可能另有居心。他暗中觀察受害人嚴佩珊和陳諾雯,並通過買賣接近她們,得知她倆的愛好(陳諾雯喜歡收集明星閃卡,嚴佩珊愛打遊戲機),之後便投其所好,謊稱自己家中有遊戲機和閃卡,先後引誘她們到自己家裡下手。

和上一關「衝動犯罪」不一樣,「蓄意犯罪」中的兇手在動手之前很久就已經處心積慮地制訂出了一系列計劃和部署,有時還要利用殺手、情人或者其他幫兇才能實現自己的目標。就拿前面李磊的案子打比方,如果他在殺掉全家之前,就為家人購買了巨額保險,且受益人只有他自己的話,那麼我們可以認為他的做法是蓄意謀殺,而不是衝動。連環強姦案也是如此,和單一強姦案不同,罪犯在作案之前就早已踩好點,摸清受害人的生活規律,以便能成功得手。

很多人都對強姦這種事不理解。要知道,生活中有很多渠道可以滿足這些男人的「性飢渴」,為什麼還要冒那麼大的風險去強姦呢?摳門到這種程度了嗎?

強姦可以根據強姦犯的不同動機,劃分成多種類型,下面我們著重來說說主要的4種:

A.證明能力型

B.權力自信型

C.憤怒報復型

D.性虐待狂型

證明能力型

顧名思義,這種強姦犯就是借強姦來證明他們的能力,強姦不僅能讓他們恢復自信,重拾自我,還能「找到存在感」。更奇葩的是,他們還總一廂情願地認為受害者本人也是願意他們這麼做的。因此,這種類型的強姦犯有以下特點:

接近方法:突然襲擊。

攻擊方法:言語威脅或使用凶器。

口頭行為:

1.安慰被害人說不願意傷害她們。如:「不用擔心,很快就好。」「我不會強姦你的,我不是那種人。」

2.讚賞被害人。如:「你好美,我打賭你一定有很多男人追。」「你的乳房真不錯。」「你有一張漂亮的臉蛋。」

3.要求感情回報。如:「你喜歡我嗎?」「告訴我你不會離開我,告訴我你愛我!」

4.關心受害人的舒適情況。如:「你難受不?需要把這個拿走嗎?」「我壓到你頭髮了嗎?」

5.問被害人關於性的問題。如:「你是處女嗎?你跟你男朋友做這個嗎?」

6.要求被害人評價他的性技巧。如:「我厲害不?」「你喜歡這個嗎?」「你達到高潮了嗎?」

身體行為:

1.強姦之前還得來點兒「前戲」(如接吻、吮吸乳房等)。

2.允許被害人與他們商量如何性交。

3.不對被害人進行肉體上的傷害。

4.盡可能不去威脅被害人。

大家可以看出,「證明能力型」的強姦犯的作案手法還是比較「溫柔」的。他們還會在攻擊後試圖與受害人再次取得聯繫,看看被害人對他們進一步的性要求有什麼反應,這種做法帶來的樂趣遠遠大於真正談一場戀愛。更奇葩的是,他們還想像著被害人甚至會愛上他們,並享受「被強姦」的過程。

每一次實施強姦都是對自己自信的一次救贖,這也說明他們在生活中缺乏「自信」這種元素,所以當自信心需要再次被滿足時,下一場強姦就會發生!

權力自信型

權力自信型和證明能力型差不多,根本原因都是強姦犯缺乏自信,試圖通過「強姦」來恢復信心。區別就在於,權力自信型要更「強勢霸道」一些,來看下面的特點:

接近方法:欺騙或者突然襲擊。

攻擊方法:暴力脅迫,使用凶器。

口頭行為:

1.在攻擊過程中不準被害人說話。

2.對被害人「下達命令」。如,「吸,趴下,握著,不要動,閉嘴」。

3.貶低侮辱被害人。如:「你是個妓女、蕩婦,我佔有了你,你現在不再那麼乾淨了。」

4.赤裸裸的性語言。

5.言語威脅。如:「照我說的做就沒事,否則殺了你。」

身體行為:

1.幾乎沒有「前戲」。

2.被害人僅僅是一副道具,一個滿足他們性幻想的物體。

3.熱衷於掐、捏、咬等行為。

4.對被害人進行性懲罰或者侮辱。

「權力自信型」的強姦犯通過強姦來顯示他們擁有毋庸置疑的能力和男子氣概。通過證明自己的力量遠遠超過被害人,來炫耀他們的優勢、力量、控制能力、權威和身份,這一切為的就是增加他們膨脹的自信和自我價值!

憤怒報復型

「憤怒報復型」的強姦犯實施強姦就是為了發洩心中的怒火,滿足他們長期積累下來的攻擊慾望,因此他們的手段通常是「快,准,狠」,不留餘地。

接近方法:「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鈴兒響叮噹之勢」的突然襲擊。

攻擊方法:殘暴的身體傷害,極端的暴力,使用凶器,爆發性的攻擊。

口頭行為:

1.不進行交談,不管被害人說什麼。

2.會因為某些事而譴責被害人。如:「你如果不反抗,我也不會把你打成這樣。」「你活該呀,還挺自以為是呀,就給你點兒厲害嘗嘗!」

3.怒罵受害人。

身體行為:

1.割裂或撕破受害人的衣服。

2.為實施強姦而「精心打扮」。如,「全身軍裝,塗抹面部,穿夜行衣等等」。

3.過分的殘酷暴力,給被害人帶來大量的傷害。如,「扭斷被害人的胳膊,割破被害人的皮膚等」。

性虐待狂型

性虐待狂型的強姦犯就是將自己的喜悅和滿足,建立在被害人的疼痛和受苦的基礎上,通過蹂躪和折磨被害人來滿足自己的性慾。

接近方法:欺騙。

攻擊方法:突然攻擊,身體暴力,使用凶器。

口頭行為:

1.所說的話都是想獲得被害人的信任,降低她們的戒心。如:「你能幫我一下嗎?我迷路了。」「我們是不是認識?你像我一個朋友。」

2.說一些引誘被害人離開安全區域的話。如:「我有東西想給你看。」「我開車捎你一段吧。」「我幫你把東西搬進屋裡去吧。」

3.不停地貶低和侮辱被害人,來證明她們是沒有價值的。如,稱被害人為「婊子、蕩婦、娼妓」。

身體行為:

1.在強姦過程中會使用性奴役器具來進行「SM」。

2.偏愛在強迫口交後進行粗魯的肛交。

3.熱衷於將精液噴射到被害人特殊的身體部位上。

4.對被害人的那些特別的、對強姦犯有性意義的身體部位進行傷害。

5.對被害人進行性折磨,包括不斷地啃咬,插入異物等。

「性虐待狂型」應該算是所有強姦類型裡最複雜的一種了。因為它的「套路」是隨著強姦犯腦中的性幻想的變化而變化,可以說是「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而且形式多樣,花樣翻新,對強姦犯來說「美夢成真」,而對被害人來說則是噩夢來襲!

淫慾部分就說到這裡。

貪婪

我們前面說了,人生只要能把握好兩件事就能把握幸福:愛情和工作!那麼工作這部分沒把握好會出現什麼問題呢?貪婪!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除了我們前面講過的「嫉妒」、「憤怒」和「淫慾」,在這裡作為七宗罪原罪之一的「貪婪」,也是人們犯罪的主要動機之一。而人們在「謀財」方面的犯罪也多數是經過處心積慮的謀劃,絕非一時衝動就能得手。——賺錢真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來看下面的案例:

兇手姓名:李三、劉四(化名)

兇手性別:男

江湖代號:無

犯案時間:2012年11月19日晚

犯案地點:湖南株洲劉四的寢室

瘋狂行徑:搶劫,殺人,分屍,煮屍

案件代號:湖南殺人烹屍案

受害人數:1人

案件經過:

受害者劉女士是個生意人,有錢,愛打牌,包裡「沒少過一萬元錢」,還愛戴貴重首飾。老話說得好,「財不露白」,這不,她就被一起打牌的李三和劉四給盯上了。李三和劉四就是兩個無業遊民,沒有正經的收入來源,天天就想著怎樣不勞而獲,發一筆橫財,而劉女士對他倆來說正是那塊「肥肉」。他倆左思右想,策劃了半個月之久,終於在2012年11月19日晚,借口購買二手房需要聽聽劉女士的建議,約她在荷塘區紅旗廣場見面。經不住李三的再三勸誘,劉女士同意了,哪知竟是踏上一條不歸路。

當劉女士進入劉四宿舍的主臥室後,李三和劉四二人突然在她身後發動,將她推倒在床上,用繩子捆綁手腳,透明膠帶封住口鼻,並將她的黑色挎包搶走,隨後用濕塑料袋套住劉女士的頭部,導致其窒息死亡。連同黃金飾品和現金在內,李三和劉四共得手近兩萬元。

這還不算完,為了毀屍滅跡,李三和劉四無所不用其極:他們將劉女士分屍,屍塊放入高壓鍋內燉了整整三天三夜!裡面還放了八角和桂皮……然後分兩次前往三地進行拋屍或燒燬,其中最遠的拋屍地在湘潭。

事發後,據受害人劉女士的家屬稱:「殘忍哪!肉都煮化了!」在公安局,家屬們只見到了劉女士的遺骨,「用塑料袋裝著」。

至此,「蓄謀犯罪」的所有內容就說到這裡。

Part3 第三關:「不瘋魔,不成活」——連環殺手和變態殺人

終於,我們闖過了前兩關,來到終極關卡!我已經迫不及待了!

為什麼我要給這一關取名叫「呵呵呵」呢?如果說前面兩關中的罪惡雖然凶殘,還算在人們的理解和承受範圍內,那麼這一關中的罪惡便是很多人從未耳聞更想像不到的,僅僅是寫在紙上,都會讓紙也變得「邪惡」,所以無法形容!

這會是一種什麼情況呢?下面就來見識一下吧!

精神分裂

連環變態殺手的動機有好多種,更多情況下,是幾種動機混合在一起共同作用的。如果硬要給這些動機做梳理和分類,我們就挑出幾種主要的來說好了。

下面來看第一種:精神分裂。

精神分裂而導致殺人的兇手通常會顯得「很無辜」,因為他們看上去並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意味著什麼,在正常人眼中又是什麼樣子。例如:

一個年輕人,因為父親對他太嚴苛,同時自己也有強烈的幻聽,在這種狀態下,他抓起一把大刀就把父親的頭切了下來,從窗戶扔了出去。他這麼做,只是想讓父親饒了他,而且害怕如果不把頭扔出去的話,頭就會跟身子自動恢復原狀,到時候「爸爸又該打我了」。

一個有間歇性精神病的女人,她把女兒放進微波爐裡燒熟了,怕的是男朋友發現那不是他的親生女兒後就會離開她。

還有的精神病患者可以平心靜氣地肢解屍體,就像做料理之前對食材進行清理,又或者是拆開鬧鐘看內部的構造,十分「超然」。有一個把自己母親肚子剖開的精神分裂兇手說:「我就是想看看她肚子裡藏了什麼。」

來看這個案例:

兇手姓名:丹尼斯·安德魯·尼爾森(以下簡稱尼爾森)

兇手性別:男

江湖代號:無

犯案時間:1978年12月30日~1983年1月23日

犯案地點:英國

瘋狂行徑:連環殺人,奸屍,分屍

案件代號:無

受害人數:15人以上

案件經過:

尼爾森是典型的精神分裂者,這種人的標誌就是超然的冷漠!但冷漠不是說渴望孤獨,相反,尼爾森一直在忍受著孤獨,渴望與人親近。同時他還是同性戀,因為種種原因沒法與他人建立持久的關係,所以只能寄希望於和他殺死的男性保持幻想出來的友誼。

1978年,尼爾森32歲的時候,他勒死了一位客人,這是他第一次殺人。然後他把屍體藏在公寓的地板下面,有時候會打開地板,跟屍體性交,直到這具屍體臭到不能再臭,爛到不成形的時候才丟掉。之後他開始了漫長的殺戮,殺了十幾個人之多,直到1983年,他肢解了最後一個受害者,把屍體碎片從廁所沖掉的時候堵住了下水管而事發。

與大多數連環殺手相比,尼爾森最顯著的特徵就是他的身體似乎沒有被恨意控制。甚至與其他連環殺手虐待動物不一樣,他喜歡寵物,養了一隻狗和一隻貓(我們都知道連環殺手有特殊的童年特徵,這個在後面會說到)。他也從來沒有遭受過任何虐待,只是童年非常孤獨,成年後還有過正經的工作。比如1961年的時候,尼爾森曾經應徵入伍成為一名廚師,在那裡他學會了包括如何屠宰牲畜在內的一切廚藝。當然,這也使得他在其後殺人分屍的時候能達到「庖丁解牛」的境界。

但是尼爾森就是對屍體有一種特殊的情感,這在他小的時候就顯現了。有一次,他尋找一個失蹤的人,他和他的朋友在銀行旁邊河裡發現了那個人的屍體——那個人是被淹死的。屍體讓尼爾森想到了他的外祖父,他沒有感到恐懼或者噁心,而是一種興奮,死亡和永恆之間的關係讓他無法解釋,他感到十分迷茫。這個看似微不足道的插曲其實是一個開端,尼爾森正一步步從一個普通人變成殺人惡魔。

正因為這種對屍體的深深眷戀與癡迷,他往往會將屍體保留數月之久,最後碎屍。在此之前他與屍體一同睡,一同洗澡,一同聽音樂、看電視,除此之外還與屍體聊天,晚上睡覺之前道「晚安」,早上上班之前說「再見」。比起很多連環殺手殘忍的碎屍行為,尼爾森的舉動更讓人有一種不可名狀的毛骨悚然的感覺。

下面就是尼爾森和第一具屍體「相處」時的一些細節:

「一周後,出於好奇,尼爾森再次打開地板,把屍體搬出來,想看看屍體是什麼樣子。他發現屍體髒了,便把屍體背到浴室清洗乾淨,而且他還用洗屍體的水洗澡。當他把屍體運到臥室,他已經勃起了,於是跪在屍體旁邊手淫。為了便於把屍體搬進搬出,尼爾森把屍體的腳綁在一起,然後把屍體又放回地板下面。他一直保留這個屍體7個半月,直到他把屍體的碎塊在後院用一把大火燒掉。他在火中燃燒橡膠,用來遮蓋燃燒屍體的氣味,之後他把骨灰和未燃燒盡的東西掩埋在後院裡。」

尼爾森被捕後,他的所作所為自然讓大家懷疑他精神方面的狀況,因此先後有三位精神病學家與他接觸,並做出自己的判斷。下面來看看這三位精神病學家的說法:

精神病學家一:

「我覺得尼爾森也是精神病的受害者,他無時無刻不被童年的經歷和生活中的各種問題以及關係痛苦折磨著。他的精神很多時候無法控制他的行動,同時他還經常酗酒,肉體是在失去知覺的情況下做出了一些事。所以他不會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殺人,也無法意識到他做的事情是危害道德和侵犯法律的。應該減輕他的部分法律責任!」

精神病學家二:

「我認為尼爾森的邊緣人格冒充了其正常的人格,這是一種病態的人格!也就是說,他經常會因為自己的世界與外界發生衝突,偶然發生精神分裂,不過他大多時間裡能控制住自己(這也是他為什麼不傷害周圍熟人的原因),其餘時間他經常自我陶醉,並且孤立自我在自己的世界裡。所以我認為,尼爾森的犯罪並非是蓄意或有預謀的犯罪。」

精神病學家三:

「我認為上面兩個專家的說法並不準確,尼爾森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為。這個案例很特別,他應該是精神變態,而非精神混亂(衝突),所以我覺得他有罪!」

而陪審團被這三個人的分歧和令人費解的醫學行話、術語搞得要瘋了!最後,法庭乾脆告訴陪審團不要理會那些醫學行話,應該更注重尼爾森的罪惡源頭是否故意。經過商議,法庭和陪審團在考慮社會影響和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宣佈:尼爾森有罪!

性虐

除了精神分裂,還有一種情況是帶著性的目的去殺人的,在「連環殺手」中,大部分都是這種類型。性目的是這種類型的核心,因為它的「作案程序」基本就是先姦後殺(最常見)或者先殺後奸(戀屍癖),再或者邊殺邊奸(性虐狂)。下面我就要具體舉一個在這方面做到登峰造極的「大咖」的例子。

兇手姓名:戴維·帕克·雷(以下簡稱雷)

兇手性別:男

江湖代號:地獄工程師

犯案時間:1979年左右

犯案地點:墨西哥

瘋狂行徑:性虐待,連環殺人,分屍

案件代號:無

受害人數:十幾個~幾十個

案件經過:

曾經有一位司法精神病醫生說過一個觀點,「壞人幹的是好人只有在夢裡才幹的事」:很多人,遭受侮辱、拒絕、挫折和傷害時,常常會有片刻的謀殺幻想,這想像還包括折磨那些冤枉和傷害他們的人——就是我們說的「在心裡殺了你一萬遍」。但是,想歸想,實際上絕大多數人從來沒有真的傷害過誰,折磨過誰,只是在心裡出出氣而已。

雷的作案手段幾乎上升到了「藝術」的高度,因為他不滿足於普通的性虐方式,而是自己動手設計圖紙,製作和發明施虐器械,並且他在這方面的「造詣」,就跟他的罪行一樣令人難以望其項背。他建造了屬於自己的專用行刑房,這個房子可以移動,並且坐落於人跡罕至之處。雷給他的這個寶貝起了一個變態的名字——「玩具盒子」。事實也確實如此,這個「玩具盒子」的外面加上了隔音材料,並加固了牆和門,讓你「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裡面裝備了滑輪、鐵鏈、婦產科設備、釘滿釘子的假陰莖、繃帶和電擊槍、照相機和監視器、電牛鞭、注射筒、各種化學藥劑,可謂應有盡有,是雷可以盡情「享樂」的天堂,而對受害人來說卻是「只求速死」的地獄。

這種描述讓我想起了一個電影——《人皮客棧》,而雷的「玩具盒子」中的場面實際上與此相差無幾。

和電影中的行徑不一樣的是,雷最大的興趣不在於敲碎骨頭、燒烤和切割皮肉,而是對性器官的虐待!這個從他年少的時候就開始了,大概在13歲的時候,那些扭曲的幻想就開始滲入他的腦子,而後不久他就將此付諸行動:15歲左右,他就把一個女人綁在樹上折磨致死。到30歲,他只有靠邊幻想虐殺女人邊手淫才能達到性高潮。而到了40歲,他則開始綁架折磨女性,把她們變成痛苦而屈辱的性玩具,並且這一過程持續了數十年之久!

成為連環殺手的人都有一個特點,就是他們沉醉於上帝般的生殺大權,受害者臨死的慘狀讓他們感覺到這一權力的實現!而雷在享受這一「權力」的同時,還把自己的「小死」(性高潮)建立在了別人「真死」的基礎之上。

但是,關於雷的受害者慘狀的資料極少,可能已經被封存了,為了讓大家更多瞭解當時的情況,我搬出了著名的「開膛手傑克」。因為他的案子與雷有幾分相似之處,都含有色情殺人的因素,所以來看看「開膛手傑克」的受害者的遭遇,就可以「腦補」出幾分雷的行徑了。

下面是「開膛手傑克」案發現場的描述:

「整個床和周圍都是血跡。按照法醫的敘述,屍體狀態表明兇手進入了最瘋狂的殺人毀屍狀態。臉被完全劃開,頭顱幾乎就被切下來了。乳房被切下來了,下腹部洞開,內臟被扔得滿屋都是。屍體的大部分區域,包括陰部、右大腿和右臀的肌肉都被切下來了,露出了裡面的骨頭。現場沒有發現心臟。兇手不僅要讓受害人失去性能力,而且幾乎是使了全力讓她不成人樣,讓她完全被肢解,估計損毀屍體至少花了兇手兩個鐘頭。」

雷的淫慾和吸毒成癮一樣,是一種必須重複的行為:由鎮靜變得慢慢躁狂,繼而飢渴不堪,最後滿足這一渴望,恢復鎮靜。就這樣無窮無盡地循環下去,直至生命的終結。值得一提的是,跟他「並肩作戰」的還有他的妻子和其他幫兇。因為有了這些「得力」的助手,雷在銷毀屍體方面非常成功,從來沒有屍體被找到過,所以人們不清楚到底有多少受害者被殺。就連他的未婚妻和幫兇,在被捕後也沒法給出一個準確的統計。

最後,雷的案子我們就以他自己在作案過程中錄製的《內心獨白》做結:

「我和我的女人在這裡養性奴已經好些年了。我們對於強姦、地牢遊戲等都有著深刻的癡迷……我們崇拜的是牢牢的捆綁和深深的刺入……要是你能讓我們性慾大發的話,你可以在這兒待上幾個月。沒準兒我也可能讓你無限期地留下來,這很好玩,我喜歡玩點兒花樣……」

前面我們說了精神分裂和以性為目的的動機,接下來就來說一說另一種更加駭人聽聞的——

食人

1972年10月13日,烏拉圭的一支橄欖球隊及其親友所乘的飛機由烏拉圭起飛後,在智利與阿根廷之間的安第斯山脈雪山墜毀,29人死亡,16人倖存。面對雪山夜晚零下40℃的嚴寒,缺水缺糧。為了求生,倖存的人不得不靠吃罹難同伴的屍體維生,直到72天後獲救。這起墜機食人事件成了人類生存史上最悲壯慘烈的一幕。

一名倖存者事後接受採訪說:「當時在山上,我只想到吃什麼,在哪裡安身,一切回歸最基本……生命很簡單,只是我們令它變得複雜。」

下圖是倖存者獲救時拍下的照片:

上面這種人吃人的情況可以被大多數人理解,因為飢餓,因為生存,這時人類的社會規則要在大自然的生存規則之下!但是為什麼有些人在不受生存威脅的情況下也會無緣無故地吃掉同類?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我們必須承認一點,總有一些行為我們是無法理解其動機的。

來看下面這個例子:

兇手姓名:卡爾·登克(以下簡稱登克)

兇手性別:男

江湖代號:被遺忘的食人族

犯案時間:1924年左右

犯案地點:德國

瘋狂行徑:殺人,碎屍,食人

案件代號:無

受害人數:31個人以上

案件經過:

為什麼說登克是「被遺忘的食人族」呢?因為無論是電影工業還是精神病學、刑偵學界,都沒有關注他的案子。然而實際上,他的案子遠比一些著名的連環變態殺手(比如艾德·蓋恩)的案子早得多,行徑更加惡劣。那麼艾德·蓋恩是誰?這裡要提示一下,電影《驚魂記》、《得克薩斯電鋸殺人狂》和《沉默的羔羊》就是根據他的故事發展而來的。由此可以看出,登克是多麼的「鼻祖級」,多麼的「大隱隱於市」。

如果這本書是一台攝像機,那麼下面我就帶大家回顧一下當時搜查登克的家時出現的畫面:

在搜查房間時,最先發現的是骨頭和形狀各異的肉。肉被保存在盛著鹽水的木頭容器裡,一共有15塊,還帶著皮。其中兩塊肯定是前胸,體毛濃密。它們被從肚臍上方正中水平地切割下來,側面一直延伸到了上臂。還有一塊是胃部,剩下幾塊來自側面和背部。最大的一塊大概有A4紙那麼大。人們注意到,肛門處被小心地清潔過,並在兩面都做了精心的處理。

肉是紅褐色的,看起來不像在被切碎前曾大量失血。另一方面,背部的肉上有藍色的斑點,就是所謂的屍斑。它的存在證明被害人是在死亡後幾個小時被碎屍的。

從被切碎的部分看,沒有活體反應的徵兆,也就是說,沒有現象表明被害人是被活著切碎的。在肉塊中沒有脖子處的皮膚或肌肉,沒有手腳、頭和生殖器,僅從現有的這些碎片無法確定死亡原因是什麼,或是使用了何種屠宰工具。

三隻中等大小的鍋裡盛著某種醬汁狀的液體,看上去像奶油,裡面還有煮熟的連皮帶毛的人肉。這塊肉的中間是淡粉色的,似乎是從臀部切下來的。其中一隻鍋只有一半滿,登克肯定在被捕前已經吃掉了那一半……還有第四隻鍋,裡面裝著許多人皮和動脈血管。沒有跡象表明登克曾將被害人的肉出售,但他肯定曾有選擇地將肉分給流浪漢吃。

登克的桌上有一隻碗,裡面盛著琥珀色的油,看起來很像人類脂肪。後來生物實驗室檢測證明裡面含有人的蛋白質。在找到肉的小屋裡有一隻桶,裡面裝著大量的骨頭,肌腱和其他軟組織已經被剔除得乾乾淨淨。在被儲存起來前,它們肯定先經過煮沸。對從小屋裡運走的第一批骨頭檢測顯示,其中有六塊骨頭分別屬於三個人。在小屋後登克挖的池塘裡,調查人員還找到人的一隻小腿。

登克格外鍾情於收集受害人的牙齒,這些牙齒也為案件提供了更多信息。現場總共發現了351顆牙。它們被裝在多個上面寫著「鹽」和「胡椒粉」的鐵罐裡。僅從牙齒的調查,就能得出,至少有25個人被害。其中有一個人不足16歲,多數遠超過40歲,兩個人在20-30歲,一個人在30-40歲。

最後,調查人員還發現了三副用人皮製作的褲子背帶。它們6厘米寬,76厘米長,皮子表面不光滑,且多處開裂。這告訴我們它們沒有被鞣制過,而是僅僅被與皮下軟組織剝離開來,然後使其乾燥。某一處可以明顯看出皮子被縫在一起,它們取自被害人身體外露的區域,這從上面的毛髮就能看得出。在顯微鏡下的研究表明,有些毛髮裡有虱子。顯然登克用過所有的背帶,到他死的時候身上還穿著一副。除了背帶,登克還用人皮做成皮繩,當做鞋帶或是用來捆衣服。很多皮帶上也帶著人的毛髮,但人們無法識別它們是用身體哪部分的皮膚做成的。

下面附上登克的殺人工具:

在登克屋裡找到的人肉、牙齒,以及人皮製成的背帶和皮繩:

登克被捕後,警方「採訪」了一下周圍的群眾,很多人反映說登克平時有很多肉吃,即使是在通貨膨脹最嚴重,大家都勒緊褲腰帶過日子的時候也是如此。他還曾端著一盆冒著熱氣的肉穿過庭院,從養牲畜的圈裡拿到自己的房間。但是大家並未多心,以為那是狗肉,因為曾在房子前面看到狗的毛皮。殺狗是非法的,但是大家一點兒都不關心,他們也不問問自己,登克是怎麼弄到那麼多狗的。此外,也沒人注意到他拎著滿桶血水走進院子,也沒人注意到深更半夜從他房間裡傳出的敲敲打打的聲音,他們只是在猜想,登克在製作他要出售的鑰匙。

登克被捕後不久就抱著概不認錯、堅決不改的態度上吊自殺了。

即使有人發現登克的罪行,有些事情也為時已晚,因為已經遇害的人不能起死回生。我前面提到過,連環殺手是有童年特徵的,也許通過它我們可以提前預知什麼樣的小孩長大後會有較大的暴力危險。

在連環殺手的領域裡,有三樣童年發生的事情是未來人類暴力行為的重要標誌:放火,過了年紀還會尿床,虐待、殺死小動物!

放火是小孩具有毀滅衝動的標誌,而過了年紀還尿床則是缺乏自控力的標誌,無須多言。這裡我著重要說的是虐待和殺死小動物,因為這些動物在孩子們看來是最像人類的了。所以連環殺手們在小時候折磨動物的可能性,要比那些詐騙犯和盜竊犯折磨動物的可能性要大多了。而未來可能會成為女性連環殺手的男孩,往往會把殺死貓咪當做謀殺女性的排練,原因很明顯,除了耳朵,貓咪看起來就像小型的美女:心形的臉,高高的顴骨,大眼睛,小鼻子,端莊的嘴巴,文靜的表情等。如果再把折磨動物和其他危險的性衝動結合起來,這個行兇者反覆實施色情謀殺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而登克就是在很大年齡的時候還常常尿床。

至此,恭喜大家,罪惡三關已經全部闖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