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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騙局

本章將會介紹一些十分狡猾的兇手做下的兇案,他們會佈置案發現場,把警察耍得團團轉,但他們無法欺騙心理側寫師,我們要幫助警察抓住兇手。通過對這些罪犯的心理和行為進行研究,我們也能知道他們是如何擺脫警方的(此類兇手都是屬於「有組織罪犯」,而「無組織罪犯」是不會花心思想這些事的)。

讀者可能看過這樣的偵探小說,比如一個生氣的丈夫失手殺了太太,他把現場佈置得像是入室盜竊案一樣,讓警方認為是某個盜賊殺了他太太。下面我要說的這些案例都和這些小說情節類似,但只是前半段一樣,因為實際生活中的兇手從未能愚弄執法機關。

1978年2月的一天晚上,佐治亞州哥倫布市有一群中老年婦女舉行了一場派對,但所有人都無心玩樂,他們都在談論最近發生在該市的多起同齡婦女連環被殺案件。大家談起這些案子時都心驚不已,其中七個人不由自主地打開皮包看了看裡面的防衛武器,而一不小心,她們竟把槍支掉到了地毯上。這些連環殺人案的確非常恐怖,被害人都是上了年紀的婦女,有些被害人在被強姦之後還被兇手用她自己的絲襪勒死,因此大家都稱兇手是「絲襪殺人狂」。法醫提取的一些證據顯示兇手是名黑人男子,警方只有這一條線索,而黑人男子又何其之多。

哥倫布市的警長和警察都很固執,所幸還不是老古董,在媒體和民眾的要求下,他們請求聯邦調查局出手相助。

很快,警長收到了一封用軍方信紙寫的奇怪的手寫信件,信裡面大部分的字母都是大寫的,偶爾夾雜著幾個小寫字母,而且語法錯誤極多,信件的內容大致是這樣的:

親愛的先生:

我們七人小組寫這封信的目的就是為了通知閣下,我們綁架了一個哥倫布市的女市民蓋爾·傑克遜(Gail Jackson)。驗屍官說兇手是黑人,因此我們決定抓住此人,否則你會承受更大的壓力,而我們認為你需要更大的壓力。現在傑克遜女士還活著,但如果在1978年6月1日以前抓不到兇手,你就等著在威能頓街替她收屍吧;如果同年9月1日前還沒捉到兇手,會有更多人受害……你必須在週日前給予回應。別以為我們是在開玩笑……我們是惡魔軍隊。

這封用軍方信紙寫的信件雖然寫得很亂,但給我們的信息很明顯:一夥白人男子綁架了一名黑人婦女,如果我們抓不到兇手,這個人質就會被殺害。後來他們再次來信說他們在芝加哥,並說哥倫布市的警長可以通過媒體和他們溝通,同時要準備1萬美元的贖金。警長起初認為這是個惡作劇,但穩妥起見,他還是把這封信送到報社發表了,希望公眾能夠舉報寄信的人;同時警長也害怕惡魔軍隊和絲襪殺人狂把本市變成殺戮的戰場,便給芝加哥警局打了電話,讓他們協助調查這七個人的身份。

後來,又有一個自稱是惡魔軍隊代表的人給佐治亞州邊寧堡的憲兵部隊打了個電話,質問警方為何還未破案,並說蓋爾命在旦夕。

這時候已是1978年3月底,我正在亞特蘭大和軍方高級代表湯姆·麥克格林(Tom McGreevy)吃飯。湯姆曾擔任聯邦調查局佐治亞州調查局代理局長,他和我說到哥倫布市案件的種種消息,並把我介紹給了哥倫布市警長。警長把惡魔軍隊寫來的信給我看了,問我可不可以幫助他,並說如果需要其他證據,他們還有惡魔軍隊和憲兵部隊的電話錄音。

我查看了這些證據,立刻判定這個所謂的惡魔軍隊純粹是為了誤導警方的調查,簡單點說,我認為惡魔軍隊只有一個黑人男子,他寫信的方式和電話錄音都可以證明這一點。明確了這一點,問題就簡單多了,這個人明顯是想分散警方的注意力,他很可能就是兇手,而且一定認識蓋爾。但為什麼他非要寫這封信呢?我猜是因為他已經殺了蓋爾,這封信是為了欺騙警方,讓他們以為蓋爾還沒死。調查局的心理學顧問默裡·邁倫(Murray Miron)博士也認可我的看法。

4月3日,邊寧堡的憲兵部隊又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說蓋爾的屍體就在邊寧堡「方圓100米」的範圍內,緊急搜尋後果然發現了屍體。我從麥克格林那裡得到了另外一些資料,知道了蓋爾是個妓女,在憲兵部隊周圍的酒吧很有名氣。法醫驗屍後確認她在五周前已經死亡,這也證明了我之前的看法,在兇手寄出第一封信前她已經被殺害了。

如今的資料已經足夠,我可以做出一份詳細的心理側寫了。一般情況下,完成心理側寫最好通過被害人的背景資料來進行,比如謀害被害人的風險有多大?死者平常在哪裡活動?每天從哪條路經過?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和她關係親密的人有誰?等等。具體到蓋爾這一案子,她是一名黑人妓女,平常的熟客都是憲兵部隊裡的官兵,一般在基地周邊的酒吧和街道上活動。我據此推斷兇手和死者非常熟悉,他誤導警方調查就是害怕警方識破自己的身份。

我對兇手的心理側寫是這樣的:單身的黑人男子,25~30歲,在邊寧堡服役,可能是憲兵或炮兵。我對他是軍人的判斷是依據信裡的內容和他電話裡的談話內容,像「米」這樣的單位只有軍事人員才使用(美國的度量單位一般使用英制而不是公制);他在電話裡還使用了「交通工具」的稱呼,而不像普通人那樣說「汽車」,這也是軍事人員特有的習慣。從信件的寫作來看,他的文化程度不高,因此官階也不會很高。讀者從前文已經知道大部分連環殺手都是20~30歲,我之所以說他屬於這個區間的後半段,是從他的教育背景和官階程度綜合分析得來的。

惡魔軍隊在最後一封信上提到了另一個黑人女性的名字:艾琳(沒有說明姓氏),他告訴警方如果找不到兇手艾琳也會死。我猜測這封信發出的時候她已經凶多吉少了,於是建議憲兵隊監聽所轄單位所有的電話並進行錄音。可惜的是,當兇手再一次打來電話時,接線員因太過緊張而忘了打開錄音機。兇手在電話裡說了艾琳的屍體所在位置,警方果然找到了艾琳·瑟基爾德(Irene Thirkield),並查到她也是名妓女,死於來復槍。

兩個受害人都是黑人妓女,警方因此在基地周圍黑人士兵經常光顧的酒吧裡進行排查,幾個和死者很熟悉的人向警方提供了一個嫌犯,這人名叫威廉·漢斯(William Hance),在這個基地的炮兵部隊服役,是她們的掮客,軍警雙方在兩天後逮捕了他。通過手寫信件的筆跡的對比、聲紋對照和棄屍現場足跡的對比,警方確認了他就是兇手,而他也供認不諱,承認自己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和謀殺了三名女性,另一名是去年9月份殺害的。後來,他又被確定為早先哥倫布市幾起兇殺案的嫌犯,通過對比,我們發現他可能在很早之前居住於印第安納州本傑明·哈里森堡時就已經犯下了命案。

最開始我認為漢斯的受害人中應該也有白人女子,但後來通過醫學檢驗排除了這種可能性。警方在查案過程中還發現了另外的案情,在調查死者的時候發現最初的死者中有一人的手槍遺失了,警方追蹤這支槍的去向,最終在亞拉巴馬州的一個小鎮上找到了持槍人。他說這把槍是侄子卡爾頓·加裡(Carlton Gary)給他的。警方查了加裡的檔案,發現他是哥倫布市人,而且在紐約殺過人,服刑之後先是在南卡羅來納州搶了幾家餐廳,然後回到了他的出生地哥倫布市,而他的母親是一位富豪家裡的女傭。警方對比之後發現這個卡爾頓·加裡就是威廉·漢斯,他改名換姓後才加入了軍隊。數罪並罰,漢斯認罪後被判處死刑,目前正在監獄裡等待死刑的執行。

惡魔軍隊一案過後不久,軍方請求聯邦調查局給他們講授有關人質談判的課程,於是我在多年之後重新踏上了軍隊的土地,來到了駐西德美軍基地。

近20年來我一直在聯邦調查局任職,但一直保留了預備役的身份,其實按照調查局的規定,我的兩種身份之間是有衝突的。調查局經常接到軍方的代訓請求,我的身份決定了這種工作總會派到我身上。

來德國的時候我的同事約翰·道格拉斯與我同行,他也是人質談判方面的專家,曾在密爾沃基市有成功解救人質的經驗。結束這次授課之後,我們正準備收拾回國,英國警察學校的人忽然出現,要我們前往英國幫他們破解一樁懸案。我和該校很有淵源,知道該校位於布藍希爾,離倫敦僅有100英里,那裡設備十分先進,可與匡蒂科相媲美,因為我們兩校之間交流頗多,再加上對方出動了高級長官來請我,我和道格拉斯卻之不恭,便來到了英國。

英國人聽說我們這兩個美國佬只要看看現場照片就能知道誰是兇手,都覺得我們是在吹牛。當晚,東道主在當地一家飯店為我們接風,同座的有一位名叫約翰·多邁爾(John Domaille)的警官,他說現在正負責查辦一起自「開膛手傑克」以來最聳人聽聞的連環殺人案,這個殺手因為在約克郡殺了八名女性,得名「約克郡開膛手」,案件中的受害人多是妓女,他的作案時間長達四年。此外,還有三名女性從他手下死裡逃生,據她們描述,兇手是個白人男子,成年,中等身材。這種描述太過籠統,警方一直沒有發現什麼有嫌疑的人,最終警方的調查範圍擴大到所有1924~1959年出生的白人男子,這簡直是大海撈針。

多邁爾的介紹讓我們想起了特德·邦迪,這個英國兇手也是在被害人將死之際將其強姦,並喜歡猛砍死者的屍體。

多邁爾對我們說在過去這幾年間,探長喬治·奧德菲爾德(George Oldfield)已接到兩封署名為「開膛手傑克」的信件和一盤錄音帶;第三封信寄給了一家大報社,這些證據就成了警方偵查的重點。奧德菲爾德即將退休,這個案子是他的轄區內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大案,因此給他很大的壓力,該區很多居民都批評他辦案不力,但他也是用盡了辦法,包括把兇手寄來的錄音帶加以電子分析,並把這些錄音帶在廣播電視中廣為播放,警局也在各地進行排查,但就是沒有任何結果。

我和道格拉斯說要看看犯案現場的照片,這樣才能做心理側寫,但布藍希爾並沒有這些照片,我們只能借來錄音帶聽了聽,錄音帶裡的男子說話非常慢,顯得非常謹慎,錄音帶時長一分鐘多一點,內容如下:

我是傑克,看來你的運氣不佳啊,喬治,你抓不住我了,但我很尊敬你。自從我作案以來已經兩年了,你的調查還在原地打轉,看來你的下屬一定瞧不起你吧,喬治!想來你也過得不好,是不是?幾個月前在查珀爾敦那一次,你們本來有機會逮到我的,甚至不用動用探員,只要是個穿制服的警察就能抓到我,但最終我還是逃掉了。我以前就警告過你3月份我會再度作案,但可惜沒有遵守約定,現在我也不知道自己會在什麼時候再度犯案,也許是今年的9月或10月吧,有機會的話我可能提前動手,你們還是一籌莫展,是嗎?喬治……到時候,我絕對不會出現一絲紕漏,你們的調查也不會有任何進展,把你們哄得團團轉的感覺真好,喬治……

聽完這卷錄音帶,幾個人迫不及待地圍上來聽我們說些什麼,我對多邁爾說:「你知道錄音帶上的這個傢伙不是兇手,對吧?」

多邁爾看來有些吃驚,而道格拉斯則認同我的看法,認為這只是有人誤導警方的招數,是為了破壞警方的調查。我們兩個為什麼如此肯定?答案很簡單,這個人在錄音帶上說的案情和多邁爾向我們描述的情節不一致;而且我們認為兇手不是錄音帶上這種外向、喜歡出風頭的人,而應該是一個安靜、內向的兇手,他不會主動地與警方聯絡,從他作案手法的乾脆程度和殘忍程度來看,他非常憎恨女人。

警官們有些半信半疑,如果此人不是兇手,那麼真兇是誰?他們希望我立刻做心理側寫,但我說沒有拿到犯罪現場的照片就無法做側寫。警察非常著急,便向我口頭介紹了一番本案的詳情,酒桌上我和道格拉斯也不好太過推辭,便利用現有證據推測了一下兇手的特徵:他30歲左右,學歷不高,可能被學校開除過,案發後他曾到過案發現場瞭解警方動向,但他的身份不會引起警方懷疑,他的職業可能是卡車司機,也可能是郵遞員,甚至可能是警察。我們認為他不是一個完全與世隔絕的人,可能和某個女子有關係,雖然犯罪過程中沒有性侵犯,但我依然認為他有嚴重的心理問題,而且這種問題已經形成多年。

多邁爾原本打算請我們前往約克郡檢視犯案現場照片,但我們接到了匡蒂科的通知,必須立刻返回,只好請他把照片寄過來。

但我們回國後沒有再收到英國的消息,照片也始終沒有寄來。後來我們瞭解到奧德菲爾德警長之所以不給我們照片,是因為他並不認同我們的側寫,而堅持認為錄音帶上的人就是兇手。他們繼續耗費精力追查此人,但一無所獲,調查方向不對,如何能找到真兇呢?

後來當地又發生了類似案件,奧德菲爾德也被撤換。英國警方為此案耗費將近1000萬美元,先後審問過2萬名嫌犯,搜查過3萬戶家庭和18萬輛汽車,但幾年來一直無法抓到兇手。後來,警方在一次針對娛樂場所的突擊搜查中拘留了一名男子,竟發現他和一系列案件(13宗謀殺案和7起強姦案)有關。很快警方就查明他就是兇手,本案意外地破獲了。兇手名叫彼得·薩克利夫(Peter Sutcliffe),和我們的側寫一致,他是個35歲的已婚男子,擔任某工程公司卡車司機,經常往返於全國各地。他被捕之後,警方又查出那名用錄音帶愚弄警方的男子原來是一名退休警察,因為和奧德菲爾德警官素有仇怨而故意誤導他。

1980年2月底的一天晚上,俄亥俄州熱那亞鎮發生了一起案子。一個十幾歲的女孩德布拉·休(Debra Sue)20:00離開了朋友家,步行往幾條街外的自己家走去,但她沒有走到家,而是神秘失蹤了。她的父親在當地一家銀行任副總裁,第二天清晨,她的父親還沒見到女兒回來便報了警,警方在她家和朋友家周圍搜索了很久,但沒有發現她的蹤跡。沒多久,德布拉家的電話響了,她的嬸嬸接了電話,她後來對警方報告時說對方大概是個白人男子,20歲左右,無法從口音判斷對方是南方人還是新英格蘭地區的人。這名男子在電話裡說:「我們已經綁架了你女兒,準備好8萬美元,否則她性命不保!」德布拉的嬸嬸要求與德布拉通話,但對方馬上掛斷了。

德布拉的嬸嬸對當地的通信系統非常瞭解,她認為對方就是從當地打來的。又過了一天,德布拉的父親在家裡接到另一個電話,他做證時說對方好像是墨西哥口音,那個人同樣聲稱綁架了他的女兒,並要5萬美元贖金。他也要求與德布拉通話,對方不同意他的要求,並說很快會再打來教他如何付款。這時候警方已經安裝了錄音設備,因此這通電話被錄了音。

綁架案按照慣例是由聯邦調查局參與的,因此調查局很快從克利夫蘭分局調來了探員協助偵破此案。綁架後的第三天,有人在熱那亞以西約2英里的地方發現了德布拉的衣物,那裡緊挨著一條鄉間道路。又過了一天,在附近的另外一條鄉間小路旁發現了另外的衣物。在她的內衣上有一張黃色粉筆繪製的地圖,地圖在兩處發現德布拉衣物的地點都做了標記,根據地圖上其他的標記,警方沿河展開搜索,在一座橋的那頭發現了輪胎痕跡和腳印,看來兇手曾在這座橋上往河裡扔了東西,警方派出警犬搜索,卻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警方認為德布拉可能已經被殺害,為了及早找到屍體,警方繼續派人沿河搜索,並派人監聽德布拉家的電話,但從此之後綁匪再也沒有打過電話。

我曾在克利夫蘭分局工作過,和那裡的探員很熟,恰好案發時我就在附近講課,他們便把我請了過去。

負責此案的迪克·雷恩及喬治·史坦貝克探員向我介紹了案件的詳情。我查看過地圖、聽過電話錄音後,馬上就判定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遊戲」,兇手的所作所為就是為了誤導警方,讓警方以為可以按照那張地圖找到線索,並讓警方誤以為德布拉的屍體已經被拋入河中。

我多次和這種狡猾的兇手過招,因此立刻建議警方調轉偵查方向。兇手一開始要贖金的時候說德布拉還活著,但我告訴調查局和警方那時候德布拉已經被殺了;從類似案件的模式分析,德布拉曾被兇手強姦或毆打過,可能就是在毆打過程中致死的;我還認為兇手並不是故意要綁架和殺害她的,可能是一時衝動才將其殺害,因此才在驚慌中設下了這種調虎離山的把戲;兇手一定認為警方按部就班地偵查一定會查到他,所以才出此計謀誤導警方。我最後對調查局和警方說:「他的目的就是讓我們無法找到女孩!」

那幾通電話顯然也是經過精心設計的詭計,他故意用假口音來迷惑警方。後來我們把這盤錄音帶送到雪城大學的默裡·邁倫博士那裡分析,同時我也在思考:本地只有2000居民,即便排查也不是很困難,兇手一定是注意到了這一點,因此盡可能地牽引警方注意力。

我經過冷靜而詳細的分析後對兇手做了初步的心理側寫。

他是個白人男子,身體健壯,30歲左右。我之所以說他身體健壯,是因為只有這樣他才能在鎮上無聲無息地綁架德布拉;另外,反社會人格的罪犯通常都喜歡把自己練得很健壯,並喜歡開大馬力的車子,喜歡穿牛仔靴,以「炫耀」自己的力量感;從這種人格特質出發,我認為兇手雖然心理上攻擊性很強,但外表很乾淨,是一個女人眼裡的好男人。還有,我認為他是一時衝動犯下罪行,所以一定有誘因,可能是因為和某位女士發生了衝突,在壓力之下才變得狂躁起來。我認為他的總體條件不錯,應該可以吸引不少漂亮單純的女孩。

從他勒索贖金、繪製地圖和誤導警方的作案手法來看,他對警方的工作很熟悉,可能是警察、私家偵探或者從事安全保衛之類工作的人員,但作案時應該是失業狀態,可能失業達6~9個月,這是他人生第一次失業,而且最近諸事不順,可能還和女友決裂了。我提出一個更大膽的推測,認為他至少離過一次婚,正在和前妻或女友鬧矛盾,失業的這幾個月裡可能有過違法行為。之所以這麼判斷,是因為這種人性格暴烈,遇到失業、失戀、離婚的情況往往會更加暴躁,進而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他的違法行為可能只是亂開車、竊聽警用頻道、非法接汽車天線之類的事情。

讀者從本書的一些案例可能知道,有些兇手喜歡穿上警服來獲得掌控的感覺,可能有些人就是警察,他們作案多有直接導火索,比如和上司不和之類的事情,本書第6章的傑勒德·謝弗就是個例子。

警方根據我的側寫找到兩名嫌犯,一個是31歲的革職警察,因為和18歲的女孩同居而被警局開除;另一個是鐵路局的警察,以前就住在警局旁邊,九個月前被解職。第一個嫌犯曾到警局接受過訊問,表現得過分合作,讓人有些懷疑他可能是偽裝出來的,也可能他已經通過其他渠道瞭解了警方的信息,只對警方說他們已經知道的信息,但不會吐露其他內容。警方非常迷信測謊,因此便提出對這兩個人進行測謊,我認為測謊只對普通人有用,足夠聰明的人可以欺騙測謊儀,但警方還是堅持這麼做了,第一名嫌犯最終通過了測謊試驗。我繼而向警方建議為什麼不查證他的不在場證明,警方似乎覺得毫無必要,他們認為通過測謊就證明他是無罪的,但警方還是進行了核查,證明此人的確無罪,因而他擺脫了嫌疑。

第二個嫌犯是傑克·加爾(Jack Gall),他和我的側寫非常符合,因為和前妻對位於密歇根湖畔的共同財產是否出售這個問題產生分歧,現在兩個人正在鬧矛盾,在被鐵路局解聘後又因盜竊罪而被捕過。他有一輛時髦的蒙地卡羅汽車,裡面無線電對講機等設備一應俱全,其他特徵也和我的推測吻合。警方決定先不動聲色,等他放鬆警惕後再實施抓捕。

幾周之後,綁匪再次打電話到德布拉家,用墨西哥式的口音告訴德布拉父親準備交贖金。熱那亞警局的一位警官就在旁邊聽著,他從聲音判斷對方就是傑克·加爾,因為加爾以前經常對同事們學著用墨西哥口音交流。打電話的第二天,也就是4月10日,綁匪再次打來電話,這一次警方追蹤到了來電地點:幾英里外伍爾柯商店牆上的付費電話。警方在這台電話上也裝了監聽設備,準備在綁匪再次使用這個電話時將其抓獲,這個計謀雖然簡單,但證明非常有效。

又過了一天,警方在電話旁邊安排了一輛車,並派警員監視。果然,沒多久加爾就到這裡打電話,而與此同時德布拉家的電話也響了。綁匪要求在今晚交贖金,並說黃昏時分會再次打電話來確認交錢地點。在加爾打電話的時候,監視車裡的警員拍了照片,電話也被錄了音。加爾打完電話後摘下了手套,看來他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知道如何避免留下指紋。

監視車跟蹤加爾走了一段,加爾發現有些不對,監視車趕緊開走了,此時警方早已在他的住宅附近安排了監視人員。黃昏時分,綁匪再次打電話要求德布拉父親到伍爾柯商店外的電話亭等待他進一步的指示。監視車裡的警員已經看到加爾在電話亭的電話簿裡放了一張字條,德布拉父親到達這裡的時候車上藏了幾個警員,他去電話亭拿了那張字條,然後按照對方要求到河邊交錢贖回女兒。但他到河邊後等了五個多小時也沒見到綁匪和女兒,只好又把錢帶回了家。

加爾安排這一場戲份只是想取得不在場證明,他那晚根本沒有外出。

雖然還沒找到死者的屍體,但警方已經掌握了足夠多的證據,便立刻抓捕了他,然後審判、判刑,一切都很順利。事後熱那亞警察局長加裡·杜魯門(Garry Truman)對我說,如果沒有我的心理側寫,這個案子可能永遠成為懸案。後來,死者的屍體終於被找到,拋屍地點和加爾地圖上的指示完全不同。

兇手掩飾犯罪現場,不僅是為了消除證據,也是為了讓警方以為這是樁普通案件,並非血腥暴力的特殊案件。1991年發生了一起案子,可以作為例證來說明這種做法,那時候我剛剛從聯邦調查局退休。

這次邀請是西海岸某大都市的一位心理學家提出的,他當時正對某戶要求27萬美元賠償的案子進行調查,這戶人家說他們的住宅遭到暴力損壞,損失甚大。

我在以前的工作中見到過無數遭暴力破壞的房屋,這一次想來也不是什麼難事。這個心理學家把犯罪現場的照片和警方報告以及他的意見都寄給了我,但我沒有看他的意見,這是我的專業準則,在我做出自己的評估前是不會參考他人的意見的,因為這樣才能保持獨立和公正。收到20多張照片後,我對它們進行了詳細檢查,照片都是關於這棟房子的,可以看出這以前是一棟溫馨的住宅,但照片上的房子因為遭受暴力入侵而變得狼藉不堪。

房屋裡的珍貴書籍、昂貴飾品被扔得遍地都是,客廳、牆上、廚房、臥室到處散落著壁飾、傢俱、油畫、衣服和花瓶,在傢俱和其他物品上還能看到一些大字塗鴉,寫著「狗屎」「渾蛋」「陰道」「快搞我」之類的髒話。

你可能從影視劇裡看到過十幾歲的男孩有時候會做出這種叛逆的事情,但這件事可不是那麼簡單的暴力反叛,更不是十幾歲孩子做的。一般而言,這種行為都是集體暴力行為,有一個領頭的人和一堆小弟,一起發洩他們對社會的憤怒;還有一種可能是這是某個孤僻、反叛的青春期孩子所為,他這麼做是為了反抗社會或權威。一般而言,他們並不是故意選擇某家對其造成毀損,而是隨機選擇的,這些牆上和傢俱上的髒話能夠反映出他們的人生態度和興趣。青少年做這種事,一般會寫上樂隊、神秘主義、撒旦之類的名詞,有時候會在這些地方發現性行為的跡象,甚至有可能在衣櫥或床上大小便,當然他們也不會放過順手牽羊的機會,一般會把主人的財物拿走。

但這些照片不一樣,這裡的破壞並不是隨機的,而是有選擇的。比如牆上有些油畫沒有遭到全部損壞,奇怪的是那些值錢的畫作都沒有被破壞,即便被破壞也和其他普通東西的方式不一樣,其中一張畫有小女孩的油畫甚至毫髮無損。有一些漆器掉在地上,但都沒有摔爛,如果是青春期的毛小子作案,肯定不會留下這些東西。

廚房和浴室雖然看起來混亂不堪,但設備、鏡子和廚房用具都沒有遭到真正的破壞,除了門把手,門的其他部位也安然無恙。地上扔著一根條狀物,看起來像是放在那裡而不是扔在那裡的,沒有絲毫的損壞或變形。此外,衣服雖然有破損,但沒有發生撕裂、割斷之類無法修補的破壞。我因此疑惑:難道破壞者故意避免損壞值錢的東西嗎?

其他令人懷疑的地方還有畫作都被放在容易整理的地方,傢俱也被放在很容易恢復原位的地方,除了那些髒話,並沒有此類案件中經常出現的性行為跡象或大小便。

這些髒話也有可疑之處,這些話裡只有少數是時下年輕人喜歡用的詞語,比如「陰道」,如今的年輕人更喜歡用「下體」這個詞;另外,現場也沒有留下他們喜歡的口號或樂隊名字,比如「殺無赦」「終結者」之類的詞語;還有,現在反社會的年輕人一般很少使用「快搞我」之類的詞語。

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後,我對嫌犯做了一份心理側寫。

我排除了作案者是青春期男孩或團體的可能性,因為對方顯然非常謹慎、溫和,因此我斷言作案的是某個孤獨的白人女子,年齡在40~50歲,非常看不慣時下的年輕人;她非常自戀,人際關係不好,可能離過很多次婚。從理論上講,這個女人應該是屋主的家庭成員,因為顯然作案者對現場的一些物品有感情,並避免破壞最值錢的物品。

從她佈置的「騙局」來看,我猜她有意把嫌疑引向青少年,但牆上的髒話暴露了她的性別和年齡。我剛才就說過「快搞我」這種話不大可能是青少年寫的,而女孩也不大可能寫這種話,最有可能的就是那些遭遇中年危機的婦女,這些文字反映了她對男性的幻想和反社會的性格,並且表現得很幼稚。

如果嫌犯有孩子,也不大可能是十幾歲的男孩,因為那樣她就會對現在的「流行語」有所瞭解,因此她可能有個女兒,但女兒不和她住在一起。我做出這種推斷,是因為那幅女孩的油畫沒有遭到破壞,因此我認為她有一個喜歡的女性親人,並沒有和她住在一起。

從她作案的手法看,作案前幾天她一定遭受過某種重大挫折,而且就是在近期,最多不超過一周。這個挫折可能和金錢有關,也可能是因為男人或者工作方面的問題。

綜上所述,這個女子作案的動機有三個:一是因為她最近遭遇挫折,心情非常沮喪;二是為了報復某位家庭成員;三是為了引起別人的注意。此外,還有可能和保險金有關。

我把自己的分析結果寄給了那位心理醫生,對方收到信件後對我說屋主和我的描述一模一樣。屋主是一名白人婦女,剛過40歲,最近和男友關係破裂,經濟狀況也很糟糕,她和前夫生有一個女兒,但女兒和前夫住在一起,她的性格特徵也和我的推測完全一致。最終證明正是這個屋主實施了破壞,然後企圖詐騙保險金。這名心理學家對我的神機妙算佩服至極,我卻不以為意,這些年來在調查局破過無數連環殺人案,相比之下,這個案子簡直是小菜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