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FBI心理分析術:我在FBI的20年緝兇手記 > 第4章 暴力的童年 >

第4章 暴力的童年

連環殺手傑爾姆·布魯鐸斯為了增強自己謀殺的快感所拍攝的照片

布魯鐸斯沉迷於拍攝女性受害人穿著高跟鞋的腳部照片,反映出他怪異的戀物癖

俄勒岡州的塞勒姆,連環殺手傑爾姆·布魯鐸斯在俄勒岡州州立監獄的牢房裡

理查德·勞倫斯·馬凱特在因強姦殺人案被捕時

在馬凱特拖車的車道上發現的一片指甲,這幫助確認了他的最後一名受害人的身份

「我們從哪裡來?我們是誰?我們要到哪裡去?」自從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採訪殺人犯的工作之後,我對每一個兇手都會提出這三個哲學問題,希望藉著這些問題對兇手的思想做更深的瞭解。從最初的好奇到有組織的研究,我們逐漸把這個計劃變成了罪犯心理研究的重點。後來該計劃的一部分得到司法部的認可,由我負責,召集了波士頓大學的安·伯吉斯(Ann Burges)博士和其他學術團體共同參與。訪談過36名凶殘的殺人犯後,我們完成了一篇長達57頁的研究報告,在報告中我們重點分析了他們的成長經過、殺人動機、心理幻想和特別行為,漸漸地,我們能夠找出他們的行為模式,知道了是什麼因素把他們引入了深淵。

靠著犯罪專家的幫助,我們的研究非常深入、完整,而且貢獻很大。我們用很大的力氣瞭解這些殺人犯在作案之前的人生經歷,就像那些專家說的,「一切都在於細節」。

在我們深入研究他們變成殺人犯的過程時,必須注意到一個事實,那就是一個人是不可能在某個時候突然由正常人變成魔鬼的,他們後來的凶殘行為在很早之前就已經埋下了種子,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邪惡的種子在他們心裡漸漸長大,才有了後來的殺戮,而這些「種子」很可能要追溯到他們的童年。

公眾普遍認為殺人犯大多來自一個破碎的家庭或衰敗的家庭,但我們調研的證據顯示這種看法並不準確,很多殺人犯都出生於小康之家,父母收入穩定,一多半的兇手小時候都生活在正常的家庭裡,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也很融洽。一般而言,這些罪犯小時候都非常聰明、優秀,在我們訪問的36個殺人兇手中只有9個人的智商低於90,多數人的智商都很正常,甚至有11個人的智商超過了120。

當然,這些家庭的正常大多是表面上的,內部往往隱藏著不安的因素,比如我們的調查顯示一半以上罪犯的直系家屬有精神病史,約一半的罪犯父母有過犯罪記錄,另外還有大約70%的罪犯和其家庭成員有酗酒和吸毒的記錄,幾乎所有的罪犯在童年時候都表現出精神上的一些問題,隨著他們長大,這些精神問題就發展成了心理醫生所說的各種異常狀況,比如性功能失調、人際關係不佳等。

研究顯示,從出生起到六七歲的這段時間裡,孩子生活中最重要的成年人是他們的母親,而孩子也是在這個階段學習愛的能力的。我們的研究同時顯示這些罪犯在此期間和他們的母親之間關係冷漠,甚至互相排斥,他們之間缺乏愛的關懷。這些罪犯小時候很少被母親愛撫,他們感覺不到精神上的溫暖,因而他們無法像常人一樣學會彼此珍惜,也不會表達他們對愛和彼此關心的需要。簡單點說,他們在小時候就被剝奪了愛的能力,而這種能力遠比金錢重要,因而他們終其一生都要為此付出代價,也讓整個社會承受悲慘的代價:他們不僅奪走了很多無辜的人的生命,還讓更多的人陷入了恐懼之中。

他們在童年時期不僅受到肉體上的創傷,而且通常遭到精神上的壓抑,一般人能夠瞭解肉體的痛苦,比如家庭暴力,但心靈上的創傷往往更致命。我們在生活中或許見過年輕的母親把孩子放在搖籃裡看電視,自己出去工作;稍大一點的孩子會被放到娃娃車裡,母親給他(她)點食物就去上班了。在童年時期,電視機成了他(她)實際上的保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怎麼可能獲得健康、健全的心理呢?一個罪犯在訪談時對我說,他小時候每天晚上都被關到小屋子裡,父母還警告他不要吵鬧,因為父母想過二人世界,這種事情讓他從小就覺得自己是個多餘的人。

他們的言行無人注意,也沒有人管他們做什麼,父母沒有盡到自己的義務,讓這些孩子無法知道對和錯,等他們長大後,這些童年的感受依然存在於內心,因而不知道什麼事情會對別人造成傷害或什麼是不該做的。孩子五六歲前,父母的主要任務是讓他們認識到社會的存在並讓他們融入社會,讓他們意識到這個世界上不只有他們,還有更多的人存在。與他人互動是非常重要的,但在這些殺人犯的經歷中,他們的父母和老師(尤其是母親)都沒有盡到訓練和教導他們的義務。

我在第一章寫了「吸血鬼殺手」理查德·蔡斯的故事,他在被捕之前殺了七個人。我已經寫了心理學家對他的訪談,讀者已經看到他母親患有精神分裂症,因而無法教導孩子與人溝通,也不知道關心他、愛他。我們在訪談中發現,另外九名兇手的母親也同樣面臨精神分裂症的困擾,有些母親還有更嚴重的症狀,比如酗酒。先前討論過的特德·邦迪也是個例子,他說自己是被姐姐帶大的,但事實上是母親把他養大的,他的父母雖然不算很忽視他,但有證據顯示他的家人對他施行過家庭暴力,甚至可能有性騷擾。

有時候我們也不能只責怪母親,父親也會從孩子小時候起就起破壞性的作用。有一個罪犯的父親在海軍服役,因此經常外出,偶爾才能回家,但孩子見到父親卻總是非常害怕,因為父親一到家就會打他和母親,並會對孩子進行猥褻。我們的調查研究顯示,四成多的殺人犯在兒童時期被父母打過或者猥褻過,七成多的兇手在小時候目睹過性暴力的行為,甚至自己也是受害人。其中一人對我們說:「我從小就和母親『睡』在一起!」另一個人說:「我14歲就被父母玩弄和虐待!」另外一個則說:「我的繼母曾試圖強姦我!」還有一個人對我們說:「我七八歲的時候,有一天晚上被幾個人帶到城裡凌虐。」

孩子和家人的關係是否融洽是他長大後能否融入社會的關鍵所在,而在這些兇手的家裡,我們只能看到不稱職的父母,因此他們從小就不善於處理人際關係,也沒有特別親近的人,長大以後自然就會孤獨寂寞地生活。

大家都知道並不是所有出身於這種家庭的不幸孩子長大後都變成了冷血殺手,因為在成長過程中還有第二個關鍵階段:青春期。如果這個時候他們被「拯救」,則不會走上犯罪的道路。但我們訪談的兇手中沒有這種幸運兒,他們青春期的時候同樣沒有遇到拯救者,在他們墮落的時候也沒有遇到拉他們一把的人,他們因此錯過了自己最後的機會,最終邁上了這條有去無回的人生道路。孩子的負面特徵到了8~12歲的時候會加速變化,這時候對孩子來說最重要的人是父親,但這些罪犯的父親此時卻都沒有盡到責任,他們不是已經死亡就是進了監獄,或者在離婚後離開了這個家庭;有些父親仍然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但在心靈上,他們和孩子非常疏遠,只是空有一個父親的名頭。我們採訪過一名叫約翰·加西(John Gacy)的兇手,他殺害了33個年輕男子,並在自家附近焚屍滅跡。他年少時,父親一回家就坐到地下室的椅子上酗酒,誰都不准接近,喝酒之後還會毆打孩子和老婆。

約翰·朱伯特(John Joubert)是一個殺害三個男孩的兇手,他青春期的時候父母離異,約翰很想念自己的父親,但母親就是不帶他去見父親,也不肯為他提供路費。這種情況在心理學上被稱為「消極攻擊人格」。現在美國的離婚率很高,有無數可憐的孩子由單親撫養長大,我並不是對單親家庭指手畫腳,但我們採訪的殺人魔中確有幾個出身於這種家庭。有一點我必須指出,大部分殺人犯的人格缺陷都是父母的行為導致的,如果遇到父母離異的情況就會更加嚴重。

蒙特·拉爾夫·裡塞爾(Monte Ralph Rissell)不到19歲就犯下了強姦12名婦女並殺害其中5人的殘暴罪行。他的父母在他7歲時就離婚了,蒙特和哥哥跟著母親從弗吉尼亞州遷往加州,蒙特還是個孩子,在路上一直哭個不停。後來他在監獄裡和我交談的時候說,如果他當時留在父親身邊的話,如今可能是個法律專業的大學畢業生了,根本不會進監獄。他的家庭原本很正常,童年時期也沒有異常,如果不是父母離異,他的這個理想很可能成真。

蒙特的血型是RH型,還是嬰兒的時候就必須全身換血,所幸長大後只是個頭較小,並沒有留下其他疾病。父母離婚之前有七年時間經常在家裡大吵大鬧,他的哥哥因此在9歲的時候就開始吸食大麻和酗酒。蒙特9歲的時候開始表現出自己的反社會傾向,他和幾個男孩一起在人行道邊的牆上塗鴉,被校長抓了現行。父母離婚後,雖然他和哥哥跟著母親過,但他的母親大部分時間都和繼父待在一起,對孩子不管不問,稍有差錯就會打罵。

在訪談中,蒙特多次說他的繼父根本不會養孩子。繼父是個軍人,本來在家的時間就少,繼父和母親生了孩子之後只想著照顧自己的親生孩子,更不管他們兄弟兩個死活。繼父對他們唯一的照顧就是偶爾給點零花錢,但從不和兩個孩子溝通。

9歲的時候,他把自己的不滿全部宣洩在一個表親身上,用繼父買給他的玩具槍衝著這個表弟猛打。繼父發現後把他揍了一頓,並沒收了這把槍。12歲的時候,母親又和繼父離婚了,他又重新回到了弗吉尼亞州。自此之後他就開始偷盜,13歲的時候因無證駕駛被警方拘捕;14歲的時候開始偷盜女性內衣和汽車,並強姦了兩名婦女。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的暴力犯罪與自己童年和青春期的不幸遭遇有直接聯繫。

另一名男性殺手很早就表現出了自己的反社會傾向。他是個早產兒,也是家裡四個孩子中最小的一個,他家住在亞拉巴馬州,父母很窮,常拿孩子們撒氣。長大之後他想起自己是個早產兒,出生後在保溫箱裡待了九天,便因此自稱那時候就涅槃重生了。他在6歲之前一直和母親同睡,此後12年他與母親同房不同床睡。母親後來說這麼做是為了保護自己免受酗酒父親的毆打。

母親很關心這個兒子,把他當作弱不禁風的寵物一般,但也虐待過他,有時候用電線插座打他,並且經常把他丟給外祖母照顧而自己一走了之。孩子的外祖母也是個潑婦,稍有不服從就拳打腳踢。他的兩個哥哥實在受不了這樣的家長,高中畢業後就再也沒回過家。哥哥們走後,他的母親、外祖母和姐姐就把他當作擋箭牌,讓弱小的他對抗那個酗酒的父親以「保護」自己。

他上學時成績不佳,校長在報告中稱他常常「迷失於幻想」,他姐姐也這麼說他。青春期的時候,他忽然胖了30磅,但很快就變得和以前一樣瘦了;他為了一些芝麻小事公然毆打自己的母親,比如他想要兩條狗而母親只給買了一條,或者他想要巧克力冰激凌而未能得到滿足的時候。後來,他又偷竊女性內衣,並偷窺姐姐洗澡。他後來回憶自己的一生時說:「在別人看來,我就是個渾蛋……我只能自己承受……誰敢惹我我就咬誰。」16歲的時候,他偷了一個盲人老婆婆的錢包,並企圖強姦對方14歲的孫女,因而被提起公訴。同時他還涉嫌多起案件被警方調查,包括當地同一社區有一個罵過他的老太太后來中彈身亡的案子,當時的證據都顯示他是嫌疑犯,但父親為兒子做了不在場的偽證,母親為他請了律師抗訴,最後這個案子撤訴了(多年之後,當他因為其他謀殺案被再次起訴時,他承認了自己是殺害這個老太太的兇手)。

此案兩年之後,他高中畢業,後來入伍從軍,擺脫了母親的監管。就在入伍僅僅一個月後,他又被指控殺害了一名年輕婦女,該罪名成立,他被判在軍事監獄服刑20年。他的母親又開始為他東奔西走,並向眾議員請願,企圖推翻原判,在軍事監獄服刑7年後,他獲准假釋出獄,交由其母親監護。服刑期間,監獄曾派了一名心理醫生為他提供幫助,但他拒絕了。

假釋後,他很快和一名已婚婦女結婚了,對方的子女也和他在一起生活。這些孩子後來說,繼父剛開始的時候表現得很正常,但沒過多久就開始和新婚妻子爭吵。有一次妻子說起前夫的種種不是後哭著說不如自殺了事,沒想到這個丈夫竟然說自己會幫她達成心願,說著就用枕頭蒙住了妻子的臉。後來兩個人也經常吵架,丈夫經常酗酒,喝醉後就對妻子大吼,威脅道如果她不趕緊滾開就砍下她的頭。這個妻子曾心有餘悸地對人說,丈夫有一次抓著一隻小兔子往一根木棍上戳,飛濺的鮮血沾了他一身。很快,妻子為他生了個女兒,但這沒能讓他們的關係好轉,反而使他的性情大變,從此越發孤僻,老是躲著老婆孩子。假釋兩年之後,他再次犯下一系列強姦和謀殺案,被害人幾乎都是便利商店職員,他因第三個被害人被抓,審訊時承認了自己的其他罪行。

一般這種兇手之所以殺人,都是因為無法排解心中的孤獨。這種孤獨感一般產生於8~12歲,心理學家認為這種孤獨感是他們日後成為殺人犯的最大原因。形成這種孤獨感的因素很多,但最重要的就是父愛的缺失。如果父親不在身邊,或者父親給人的印象不好,青春期的男孩就會在同伴面前感到難堪,因而開始躲避朋友和父親,基本不去參加棒球隊比賽或童子軍這樣的公眾活動。

他最早開始性行為是通過手淫進行的。我們的調查顯示,四分之三的強姦犯青春期的時候是從手淫開始自己的性行為的,他們之中有一半人承認在12~14歲的時候靠著幻想強姦異性來達到性滿足,他們之中超過八成的人通過春宮圖或淫穢書籍自慰,這也是他們戀物癖和窺視癖形成的原因之一。

埃德蒙·肯珀10歲那年父母離婚。他的母親名叫卡拉妮爾·斯特拉德,在大學裡任管理員,深受師生們的尊敬,在家裡她卻非常暴躁,並且一直看肯珀不順眼。肯珀有一天回家後發現,母親和姐姐把他的東西從二樓搬到了地下室,他就問她們為什麼這麼做。母親解釋道他現在長大了,姐姐也是個大姑娘了,再和姐姐一起住會有很多不便,因而他得去地下室住。肯珀從此就住在那間陰暗潮濕的地下室,滿腹委屈,很快他就開始通過幻想殺人來發洩自己的怒氣。

心理受創的男孩子進入青春期之後,會發現自己的社會適應性和社交技巧越來越差,也無法和異性建立良好的關係。我們說過殺人犯通常內心孤獨,但這並不是說他們在青春期表現得內向、害羞,雖然的確有些殺人犯是這樣的,但也有一些人在中學時期非常善談,有一幫男性朋友,可他們這麼做只是為了掩飾自己內心的孤獨感。十幾歲的年輕人一般會常參加舞會或派對進行狂歡,甚至還有接吻比賽之類的活動,但這些孤獨的未來殺手卻只能靠幻想滿足自己,他們以此取代正常的人際交往,時間越長,心理就越扭曲,最終他們的價值觀也變得越來越反社會了。

傑爾姆·布魯鐸斯(Jerome Brudos)在十二三歲的時候就開始挾持女孩了,他總是挑選和自己同齡或小一點的女孩子下手,手持尖刀把她們挾持到農場的穀倉去,強迫她們脫光衣服並拍攝裸照,他那時候年紀還小,沒有進行強姦。做完這些之後,他就把對方鎖在穀倉裡自己走開了。他去換一套衣服,改變一下髮型,過幾分鐘又回到穀倉來開門。他對女孩說自己是傑爾姆的孿生兄弟埃德,他向對方解釋這是自己的兄弟所為,並裝作關切地問:「他沒把你怎麼樣吧?」女孩說被拍攝了裸照之後他又會拿出相機來,當著女孩的面毀掉底片,最後還對女孩解釋:「傑爾姆精神不太正常,正在接受心理治療,最近情況很不穩定,所以我求你等會兒不要向我的父母或其他人提起這件事,行嗎?」

他就靠著這樣的詭計矇混過關,一直都沒有人知道他的行為。長大一些後,他開始用另一個計策,他在校園的刊物上刊登廣告招聘女鞋模特,等她們到指定的旅社面試時,他就綁架她們,甚至殺了一些女孩。殺死女孩之後,他會把屍體帶回自己的車庫吊起來,並拍攝屍體的照片,他最喜歡的是先給這些死者穿上鞋子,再拍攝穿著鞋子的腳部照片。

他的作案手法明顯和他不正常的性心理有關,像他這樣的兇手一般都有性方面的問題,一般也無法通過正常的男女交往獲得性滿足,因此他就把自己在性方面的無能轉化成了謀殺的變態行為。

我還是要強調一點,並不是所有沒參加過接吻比賽的男孩長大後都會變成性變態的兇手,如果他們能夠和異性有良好的性關係,甚至只要同性之間互相照顧和扶持,那麼他們就不會走上這條道路。大約有一半的殺人犯說自己從來沒有在雙方都自願的情況下發生過性行為,他們也為自己找不到異性朋友感到沮喪,也正是這種心理讓他們犯下了那些強姦和謀殺的罪行。理查德·勞倫斯·馬凱特(Richard Lawrence Marquette)偶然在酒吧裡遇到一個小時候就認識的女孩,兩個人相談甚歡,便一起到馬凱特的住處共赴雲雨,但那次他無法勃起,因此被女孩嘲笑了一番,馬凱特惱羞成怒,就把女孩殺了,並把屍體切得粉碎以洩憤,他因此入獄13年。刑滿釋放後,又有兩次,馬凱特在酒吧領著女孩回家上床,但和上次一樣還是無法成功,憤怒的他就把這兩個女孩都殺了,因此再度入獄。

兇手們的青春期一般都是在孤獨和寂寞中度過的,他們經常會有一些愛做白日夢、強制手淫、謊話連篇、尿床和做噩夢的毛病,這些行為反過來讓他們更加孤僻,惡性循環之下,他們越來越反感這個社會。小時候他們都住在家裡,青春期的時候可能已經住校,因此無人管束,便在大街小巷為非作歹,如虐待小動物、欺負小孩子、曠課、和老師頂嘴、縱火、損毀他人或自己的財物等。

這些殺人犯大多很聰明,但在學校的成績都不好,一個殺人犯曾對我說:「我老是惹麻煩,結果升不了三年級,父母親也不想讓我再上學,想早點讓我回農場去幫忙……但最後我還是升上了三年級,而且數學成績還可以,就是拼寫課差了點。」他們在學校的成績也在後來的人生路上延續著,找不到工作、生活潦倒的情況時有發生。即便找到了工作,他們也不是好員工,經常被解雇,工作的時候常常和別人發生爭執或者與主管不和。其實,他們的能力可以勝任一份不錯的工作,但他們總是從事那些最卑賤的工作,並且工作很不認真。

因為從小在家裡得不到愛,長大之後在學校或軍隊裡都無法得到別人的讚賞和鼓勵,由於他們終生都沒有得到愛的關懷,因此他們在自暴自棄的泥沼中越陷越深,最終成了沒人在乎的多餘人。

我和裡塞爾面談的時候發現他和心理醫生打了這麼多年交道後,已經久病成醫,不時會冒出一些心理學術語。在一次訪談中,他提到自己的學校生涯時說:「我厭惡自己的家庭,不願意理睬家人,對他們懷有敵意,同時又因為自己有這樣的想法而產生罪惡感。到學校之後,情況也沒有多少好轉,老師經常說我喜歡胡思亂想,這倒不是瞎說,我經常夢到自己把學校夷為平地的情景。」

在學校和家庭遭受的挫折讓這些人心情低落,同時我們也知道美國的教育體系有很多弊病,比如這些學生有了心理問題之後無法得到及時的專業疏導,即便學校有心理咨詢人員也是敷衍應付,無助於解決問題。而學校裡的老師同學都把他們看作怪胎更讓他們無法接受,這種情緒和心理上的壓抑使他們急於宣洩,因而就有了那些奇怪的行為表現。

童年的不幸並不一定導致一個人走上犯罪道路,也有很多人從童年不幸中奮起,後來成了成功人士,但我想強調的是:如果童年的困擾在學校裡沒有得到改善,反而變本加厲,那麼情況一定會更糟糕。如果這時候社會服務機構和鄰居沒有起到作用,情況很可能會惡化。有人或許注意到了,我採訪的連環殺手全是男性,這倒不能怪我,因為被逮捕起訴的連環殺手中只有一個女人,即佛羅里達州的艾琳·伍爾諾斯(Aileen Wuornos)。由於她是唯一被確認罪名的女性連環殺手,因此我只能在她一人身上研究女性連續殺人的情形。心理學家認為女性基本不會連續殺人,除非是在喝醉或混亂的情形下。心理學家對女性殺人犯的人格少有涉及,因為迄今所知的連環殺手中基本都是20~30歲的白種男性。

尋找、拓展、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應該從孩子抓起,到了十幾歲的時候他們會更加渴望良好的人際關係,但如果此時才開始教導就太晚了。兒童時期的一些異常行為不會必然導致其變成殺人犯,但如果碰到酗酒成癮和暴力的父母,他們長大後很可能經常作奸犯科,所以我一再強調,導致某人走上犯罪道路最關鍵的因素就是童年和生活環境。

12歲之前的時光是人生最關鍵的時期,這個時候產生的問題可能會伴隨終生,但如果碰到了一個好人,比如一個慈愛的繼母、一個好老師或者一個好哥們,就會讓他大有好轉。如果發現了問題,及時去看心理醫生和心理輔導人員也非常有用,因為他們能夠瞭解孩子的問題所在,能夠對症下藥,解決孩子心理上的痛苦。

但這種「拯救」並不是根治孩子心理疾病的萬能方法,如果他們再受到其他不好的影響還有可能繼續墮落,這種良好的環境要持續到他成年才能有效,不然他的病因隨時可能被另外的事物誘發,也就是說,童年時代要格外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從根本上解除作惡的心理。大家都能看到,這些殺人犯被捕之後,雖然經過頂級心理治療,但基本沒有什麼效果,原因就在於他們的病因從童年時代就開始萌芽,等他們長大成人後已經不可能再治癒了,他們的價值觀已經確定,要想治療他們只能從頭開始教育,讓他們知道怎樣做個有愛心的人,如何融入這個社會等。毫無疑問,這樣的教育對成年人來說已經太遲了。

心理研究人員一般認為兒童時代的悲慘記憶是兇手們殘暴行為的根源,但我們的研究顯示這個結論並不完全準確,真正的關鍵是錯誤認知的不斷發展,也就是他們的幻想發展變化的情形。

一個連環殺手對我說:「在我開始殺人前,我就知道這是自己的命運,因為我的幻想太強烈,也太久了,我根本無力抗拒這種幻想的誘惑。等我殺人之後,這些幻想依然沒有消失,反而更加怪異,有時候我自己都被那些想法嚇到了。」

大部分和我們面談過的殺人犯都有這種情況,他們在殺人之前都曾經無數次幻想這種事情,而且從童年或青春期就開始了。長大之後,這種幻想妨礙了他們正常的人際交往,進而使得他們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在他們心裡,自己能夠掌控的事情只有暴力與性的幻想,在這個世界他們就像上帝一樣可以為所欲為。他們在童年表現出的一些攻擊性行為也是因為這種幻想的誘惑,有一名殺人犯曾對我說:「誰也找不出我的問題所在,因為沒人能夠瞭解我頭腦中的幻想。」

在這些男性連環殺人犯的幻想中,性是最重要的因素,他們殺人也大多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即使沒有強姦或凌虐被害人也仍然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性幻想。從身體上來說,這種幻想可能和他們的性能力有關,但這些幻想是驅使他們殺人的直接原因。

一個正常的人偶爾也會做做白日夢,比如一個正常的男人偶爾也會幻想某位美艷動人的明星對他投懷送抱。渴望擁有一個性感女性的想法本身並不罪惡,因為每個人在心理上都有這種渴望。大多數男人都能認清這只是幻想,自己實際上不可能得到那個美女,因而白日夢做完之後還會繼續自己的真實生活,但這些罪犯的幻想就不一樣了,他可能真去找到那個性感的女人,然後在和她發生性關係的時候狠狠捅她幾刀。

正常的男人同樣認為麥當娜(Madonna)、雪兒(Cher)和簡·方達18(Jane Fonda)非常性感迷人,但她們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女人,我們會接受這個事實,社會規範和從小受到的教育讓我們止步於幻想,最多找個替代品滿足一下。但這些殺人兇手從小就沒有學會如何約束自己,他們認為自己的幻想可以實現,沒人阻止得了他。我相信有很多男人都對朱迪·福斯特19(Jodie Foster)這位才藝雙全的女星迷戀不已,但只有約翰·欣克利認為自己有資格跟蹤她到紐黑文市,給她留便條,偷偷錄下自己與她的談話,甚至計劃行刺裡根總統。

我們也都知道孩子喜歡和寵物玩耍,並對小動物很感興趣,但他們一般不會虐待、折磨小動物。但這些有不正常幻想的人就喜歡虐待甚至殘殺動物,他們會劃破小狗的肚子,看它在倒下前能跑多遠;或者把隔壁鄰居的貓腿折斷。有些兇手只虐待別人的寵物,如果有人敢虐待他自己的寵物,他一定會勃然大怒。

他們沉迷於自己的幻想,時間一長,自己就成了獨行客,為了彌補自己人生中的缺憾,他們就會做下很多不正常的事情,比如具有攻擊性或者憤世嫉俗,而後這些性格又會反作用於他們的幻想。很多強姦犯在小時候都有過迷戀高跟鞋、女士內衣的經歷,後來作案的時候經常先把對方勒昏過去再強姦。埃德蒙·肯珀在12歲左右的時候喜歡和姐姐玩一種遊戲,他會央求姐姐把自己綁在椅子上並等她打開煤氣後裝死,在他心目中已經埋下了這個世界毫無樂趣的想法。有的兇手在青春期甚至拿著姐姐的內衣手淫,並且常常讓姐姐看到,但他們並不知道這樣做意味著什麼。還有一個案子,犯人15歲的時候就把十來歲的小男孩騙到浴室裡,強迫對方進行性行為。最後再舉一個例子,有個兇手在3歲的時候就喜歡在自己生殖器上畫畫,13歲的時候在一次洗澡時用繩子綁住自己的脖子和生殖器,再把身體懸掛起來,等17歲的時候他就開始劫持年輕的女孩,用槍逼著女孩滿足他的邪惡慾望。

正常人也有性方面的幻想,但一般不會幻想暴力、變態的性行為,一般人的性幻想只為娛樂自己,於別人無害,但這些兇手卻不甘於只在頭腦中構思,他們還要千方百計地實施。施暴的過程中,他們根本不把受害人看成和自己同樣的人類,因而毫不顧忌自己的凶殘程度。採訪中,肯珀曾對我說:「我這麼殘忍地對待別人,實在抱歉,我也很後悔,但我就是從心裡想要這種特殊的經驗,我用自己的方式佔有她們的身體,然後毀滅她們的身體。」

即便再開明的父母也不會和孩子討論性幻想,因而這些殺手在青春期的懵懂中沒有得到正確的教導,等他們長大之後,也認為自己的行為並沒有什麼不對。在一個正常的家庭裡,父母會關注孩子的成長,會在他行為過激的時候教育他,更重要的是,他們會用擁抱、親吻等動作來表示關心和愛護,使孩子感受到溫暖。但殺人犯的成長環境中沒有這樣的關心,冷漠的父母從未讓他感受到愛的溫暖,也正因為如此,他們對性的看法也和正常的孩子不同,一般人認為性是愛的一種表達,但兇手們卻認為那只是慾望的發洩,與感情無關,他們在強姦女人的時候甚至不把對方當成一個活生生的女人。

心理學家把這種過程稱為世界觀的形成期,就是指他思想的發展和成熟過程,會影響到一個人對環境和事物的看法。心理異常的人經過這個過程之後會形成反社會傾向,認為整個世界都在和自己作對,因而不會與人交流,把所有的壓力都積壓在心底,直至最終的爆發。

我在訪談中發現殺人犯都非常不願意談自己早年的幻想。埃德蒙·肯珀很小的時候就開始這種幻想,但他認為這和自己15歲開始作案沒有任何關係。當時他在外祖父母的農場裡殺了一些小鳥和小動物,外祖父母因此狠狠罵了他一頓,並把他用來殺動物的槍給沒收了,他非常憤怒,竟然殺了兩位老人。

他的外祖父母顯然沒有意識到沒收他的工具並不能阻止他繼續墮落,更好的做法是傾聽他的想法並讓他認識到這樣做的壞處,可是可憐的老人並沒有這方面的知識,認為他只是為了好玩才殺害小動物。肯珀被責罵之後還在繼續幻想謀殺的場景,但他並沒有意識到二者之間的聯繫。

幻想結束後,他們就會展開真正的殺戮,小時候他們把芭比娃娃的玩具頭扭斷,長大後就把被害人的頭顱砍下來。這是一樁真實的案例,絕非危言聳聽。有一個殺手小時候經常和鄰居家的孩子在田野裡玩耍,他那時候就拿著一把斧頭和夥伴打鬧,誰能想到,若干年之後,正是這把斧頭成了他殺人的凶器。

約翰·朱伯特13歲那年有一次騎車外出,拿著鉛筆插了路上的一個小女孩,第二次騎車外出的時候,他手裡的工具就換成了刀。他的墮落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時候,就在他展開第一樁攻擊行為前沒多久,他的一個小幾歲的好朋友搬走了,他度完暑假回來就找不到對方了,沒多久他就把一支鉛筆插進了小女孩的後背。一旦他的幻想驅使他再殘害其他人時,情況就會變得一發不可收拾。如果當時他被捕、被懲罰或是與心理咨詢人員談談的話,他可能就不會走上日後的暴力犯罪之路,但歷史無法假設,這真是令人歎息。

暴力的幻想並不一定會轉化為實際行動,有時候可能是一件事情誘發了行動,我們訪談了前文提到的那些想用炸彈炸我們的男孩,他們都是在心理極度緊張的情況下才想要這麼做的。回到朱伯特的話題,他開始實施暴力就是因為好朋友的突然離去,後來他加入空軍又接連遇到了幾件不順心的事,先是室友受不了他而主動申請調離,後又在開車的時候出了車禍,修車費用高得驚人,使他備受刺激,因此他開始把自己的謀殺幻想轉化為實際行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

蒙特·裡塞爾從少年監獄出來後重新回到高中上學,此前他已經犯下了強姦罪,所以上學時也在接受心理輔導人員的治療,出獄後一段時間內他一直表現得比較正常。就在這個時候,他入獄前的女友給他寫了絕交信,當時這個女孩已經進大學讀書去了,裡塞爾立刻跑到她就讀的那所大學,觀察她和新男友的交往情況,但並無進一步的行動。回到華盛頓的家裡之後,裡塞爾心情失落,整天在自己的車裡喝酒、吸毒,常常通宵不睡。有一天凌晨2:00左右,裡塞爾發現停車場裡站著一個妓女,於是把車開到了對方身邊,但這個妓女無法滿足他對前女友的幻想,於是他攜槍強姦了這個妓女,然後殺了她。後來,他又殺了另外四名女子。

很多兇手殺人都有導火索,比如理查德·馬凱特第一次殺人是因為他在酒吧遇到的女孩嘲笑他性無能;特德·邦迪則是因為財務周轉不靈開始了殺人之旅,使得他做個法律高才生的希望就此破滅。有人說如果邦迪沒有經濟壓力,大學畢業後又能找到一個滿足他需求的異性,也許就不會作案了。這話也許沒錯,或許他會成為一位精力充沛的雄辯律師,可以通過嫖妓解決性慾,也可以通過其他可被社會接受的方法發洩心中的情緒,但他永遠無法突破心理的障礙。我無法回答這種假設性的問題,但從邏輯關係上講,無論他是否進入法律系讀書,能否找到一個「完美」的女子,我認為他走上不歸路的可能性都很大,因為從小時候起,他就要通過傷害及破壞才能滿足性慾,這種根深蒂固的想法會伴隨他一生。

而戴維·伯科威茨的心理問題主要是因為生母不肯接納他,他滿懷希望地找到了親生母親,卻被對方當頭一棒,這讓他無法承受。埃德蒙·肯珀殺掉外祖父母後入獄服刑,他的母親想盡辦法終於把他從監獄裡弄了出來,出獄後母親一再堅持與他同住,可是回家後卻依然看不起這個兒子,並經常說他讓她無法去和男人約會。和母親大吵一架後,肯珀離家出走,在車上他狠狠地說:「我必須殺掉今晚看到的第一個美女!」很快他就在大學校園裡找到了一個漫步的女孩,他以送對方回家的理由邀請對方上車,那名女孩欣然接受,完全不知道這輛車正駛向鬼門關。

壓力是謀殺的催化劑,但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可能碰到麻煩,比如丟了工作、感情破裂或者經濟窘迫等,正常人會克服這些問題,但那些殺人犯無法處理這些問題,除他們之外還有很多人不知如何處理壓力,這也是精神醫療機構人滿為患的原因所在。

心理異常的人在面對挫折時會把一切過錯推到其他人身上,而採用幻想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且他們的困擾還會越積越多,比如說失去女友後又因為無心工作被解雇,失業時沒有收入和感情慰藉,又會遭遇更多的問題,因而壓力越來越大,最終他們肯定會被壓力摧毀。

他們的行為基本上都是自我毀滅並反社會的行為,有些人在被捕後還會狡辯這樣做並沒有什麼錯,但他們的幻想永不能得到滿足,他們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做下兇案,如果一直沒有被抓到,他們就會認為自己是無敵的超人。

他們也明白一旦犯案就無法回頭,因而在犯案過程中兇手會驚慌、恐懼,甚至會產生後悔的感覺,有些兇手作案時非常希望自己被抓到並接受處罰,如果多日之後依然沒有警察找他,他就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需要再進行一次殺戮。

威廉·海倫斯告訴我每當他想要外出作案時,就會把自己反鎖在浴室內,但即使這樣也無法阻止他行兇,很快他就會從窗戶爬出去殺人。我們的研究證明,兇手在犯下第一樁謀殺案後,會把謀殺過程加入幻想中,因而渴望更加完美的謀殺,並把前次作案作為以後行兇的參考。

兇殺案發生後,整個城市都會緊張起來,這也使兇手作案的難度增加不少,同時這也會讓他在第二次作案時比上次更凶殘和暴力。當然,一旦開始第二次殺人,他就成了連環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