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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兇手訪談錄

曼森「家族」成員,綽號為「特克斯」的查爾斯·沃森

理查德·斯佩克手臂上的文身,他因於1966年謀殺芝加哥的八名婦女而身陷囹圄

芝加哥「縱慾殺手」理查德·斯佩克的受害人

理查德·斯佩克被捕時,在他的床墊下發現的《芝加哥論壇報》,上面的報道是護校女學生謀殺案

窮凶極惡的連環殺手特德·邦迪在等待判決

令特德·邦迪俯首認罪的證據——受害人身上的咬痕

遭特德·邦迪殺害的幾名年輕女孩,反映出他對特定年齡與長相的女性的偏愛

邦迪的受害人的屍體,攝於她被拐去的丹佛滑雪度假場附近

我訪談的殺人犯中,有一個人叫埃德蒙·肯珀,他長得非常魁梧,身高6英尺9英吋,體重將近300磅14,雖然看起來愣頭愣腦,但他的智商非常高。少年的時候他就把自己的外祖父母殺了,因此被關進少年管教所住了四年,出來之後又殺了另外七個人,包括他的親生母親。我曾經到加州的瓦卡維爾監獄和他交談過兩次,第一次是我和康韋兩個人去的,第二次又加上了我在匡蒂科的同事約翰·道格拉斯。通過兩次交談,我們試圖挖掘出他的過去,包括他為什麼殺人,以及在犯案時會產生什麼想法等。他的思想非常複雜,殺人手法殘忍至極,經常把被害人砍頭、分屍。或許是因為他從來沒見過像我們這樣對他感興趣的人,所以我們的交談非常順利。第三次的時候,我覺得沒有什麼危險,就一個人去了。這次我和他會面的房間非常狹小,而且就位於執行死刑的房間隔壁,而這個房間就是死刑犯交代遺囑的地方。我和他交談的時候還沒到他執行死刑的時間,所以他不必立刻到隔壁去。這次面談費時四個多小時,我和他面對面坐在房間裡面,沒有其他人在場,我和獄警事先約定,等我結束的時候會按警鈴叫他。

但是當我結束訪談按響警鈴時,獄警沒有出現,我便繼續和他攀談起來。大部分連環殺手的性格都非常孤僻,但他們同樣不願意無所事事,也希望有個人陪他聊天,而我的訪談工作可以說是投其所好,平常他們都沒有機會向別人傾吐心中的話,因此只要我方法得當,一般他們都會和我相談甚歡。幸好我事先有所準備,所以即便超過預定時間,我仍然可以憑借經驗和他們交談。又談了一會兒,我再次按了警鈴,但獄警還是沒來,如此反覆,到我第三次按警鈴時,已經超過預定時間15分鐘了,但那扇門還是沒人開。

我極力保持鎮靜,但內心的焦急已經不可避免地反映到了眼神中,而肯珀又是個非常敏感的人(大部分殺手都是如此),因而我更加緊張了。

「放鬆點!現在是他們換班的時間,他們大概在安全區內交接槍支吧。」他笑著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如同一堵牆立在我面前,「也許15分鐘或20分鐘後他們就會帶你走的。」

我極力保持的冷靜心情被他這一番話嚇出了一身冷汗,而肯珀似乎能夠感覺到我的緊張和不安。

「如果我現在想越獄的話,你的麻煩就大了,對吧?我可以把你的頭擰下來,放在桌子上歡迎等會兒過來的獄警!」

我愣住了,心裡尋思著如果他真張著那雙大鉗子一樣的臂膀向我撲來,我能怎麼辦呢?他身強力壯,肯定能把我釘在牆上,扭斷我的脖子,我根本不是他的對手。他的話很有道理,如果他願意,隨時可以讓我命喪當場,於是我告訴他,如果他膽敢那麼做的話,一定會罪加一等。

「還能怎樣?不讓我看電視嗎?」他笑著說。

我知道他一直不願意待在單人牢房裡,同時我和他都知道單獨囚禁的罪犯最終下場都很慘,經常會精神錯亂。

這時候他聳了聳肩,對我說他已經是監獄裡的「老手」了,單獨囚禁雖然痛苦,但他可以承受,而且他相信這種痛苦不久就會結束,他很快就能像普通犯人一樣待在多人牢房了。

我的血脈僨張,心跳加速,同時還得費力地思考要說些什麼話來緩和一下氣氛,但我的腦子裡一片空白。他是不是在開玩笑呢?要知道他可是這個世界上最危險、最殘暴的殺人魔頭之一,而且幾乎從未失手過啊!我怎麼這麼笨,竟然一個人來見他呢!

突然,我意識到自己已經得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我開始對這個劫持者產生信賴感了,我開始學著相信他所說的話了。我在調查局的時候自己就是教這個的,現在竟然自己碰上了,這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啊!如果我和肯珀在一起的時間更長一些,恐怕我會和他組成同一陣線,幫助他實現他的目的了!

過了一會兒,我終於使自己的情緒稍微冷靜了一點,對他說道:「埃德蒙,你不會真以為我來見你的時候毫無防備吧?」

「別唬我,雷斯勒先生!監獄裡是不准外人攜帶武器進入的!」

這是事實,訪客到監獄是不准攜帶任何武器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犯人持武器挾持警衛越獄。但我對他說自己是聯邦探員,我可不是一般的警察,我有攜帶武器的特權。

「那你帶著什麼武器?老兄!」

「我才不會告訴你!」

「得了吧!難道你的筆有毒嗎?」

「也許吧!我們能攜帶的武器多了!」

「那就是火星人的武器?」他若有所思,「因果報應?還是你的柔道黑帶?你覺得你是我的對手嗎?」

我更加不安,只覺得腦裡嗡嗡作響,一陣陣恐懼不斷襲來,我真希望他只是在和我開玩笑,但我無法確定。我想他這時候也不敢無視我的威脅,不能完全放心,所以他繼續試探我,繼續和我閒聊。我緊張的心情漸漸平穩了下來,想起我在上人質談判課程上教給學生的那些技術:緊急關頭必須不停地和他講話,只有這樣才能緩和氣氛。於是,我順著他的話和他講起了火星人的武器,終於,獄警來了,我總算脫困了。

被獄警押著走向樓下大牢的時候,肯珀還特意走過來拍拍我肩膀,這時候我已經基本鎮定了。

「我剛才只是和你開開玩笑。」

「我知道!」我一邊回答著,一邊做了個深呼吸。

從此以後,我就發誓絕不能讓自己和局裡的其他研究人員再遇到這種情況,並立下了規矩,以後再和殺人犯、強姦犯和蹂躪孩子的兇手面談時必須兩個人一同前往。

罪犯人格研究計劃(Criminal Personality Research Project,簡稱CPRP)可以說是我的孩子,從它20世紀70年代末降臨人間開始,我就盡心盡力地撫育它,我把空餘的時間盡量安排給訪談,主要訪問男性罪犯。在我不再親自做訪談並把這項工作交給助手之前,我訪談過的暴力罪犯已經有100多人了,我敢說自己是訪談殺人犯最多的研究者(我的努力最終得到本局和合作機構的肯定,並兩度獲頒弗吉尼亞大學的傑斐遜獎,從此也可以看出聯邦調查局與學術機構關係密切,並已經把自身功能延伸到校園)。我把從訪談中搜集到的資料和信息送到自己創建的罪犯人格研究計劃小組去做系統分析,以便更加瞭解這些兇手的背景和動機,後面章節中提到殺手的童年經歷、青春期狀況、內心壓力以及犯案方式就是這些研究的成果。在我把研究結果告訴大家之前,還是先把訪談這門藝術的重點說一下吧。

訪談罪犯很有意義,因為面談可以幫助我們觀察罪犯,使我們直接把握他們的行動、反應與人格變化,這對執法人員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為了獲得有用的信息,訪談人員必須非常認真地看待這件事,取得對方的信任和尊重,並讓他對你傾訴心中的所有想法。

訪談中為了贏得對方的尊重,必須把個人對罪行的厭惡感掩藏起來,比如某殺人犯談起了肢解孩子的屍體,如果你表現出自己的厭惡、噁心或者受不了,他可能就不和你談了,這樣你就無法獲得有用的信息了。最好的方法是你若無其事地對他說:「噢!把他的頭砍下來了,這有什麼啊?很多人都這麼幹過!」這樣對方才會告訴你所有的細節。這種方法並不總是有效,比如對付那些隨性的殺人者就未必有效,他們也許很瘋狂,但並不是傻子,他們懂得社會的基本法則,會覺察出你是在故意迎合他們。

很多訪談人員太過於著急,往往在一開始就提出最關鍵的問題或者讓對方很難回答的問題,這樣容易對雙方造成心理障礙,會妨礙訪談的進行。罪犯們整天待在監獄裡,有的是時間,如果他們覺得不高興就不和你談了,害得你只能白跑一趟。所以說,和他們面談的時候要有耐心,先花點時間和他們營造融洽的氣氛,最重要的是讓他們感覺到向你傾訴作案細節和生活經歷是一件很暢快的事情,一旦他們有這種感覺,你就會大有收穫。我在訪談中經常會耐心而有禮貌地旁敲側擊,先拉近彼此的距離,等時機成熟後再把最重要和最難問的問題提出來,這種訪談經常曠日持久,有時候得反覆數次才能達到目的。

在行為科學調查組裡,有不少同事完不成這樣的任務。有一次,我的一位同事去和一個殺害好幾個孩子的傢伙做訪談,這名同事自己也有孩子,於是不時流露出自己的真實情感,惹得這個罪犯火冒三丈。一開始這個罪犯要求抽根煙,並要求打開窗子,但我的同事喝令他坐下並要求他立刻回答問題,兩個人就在這種僵硬的氣氛下開始交談,後來我同事向他提出了每次訪談的標準問題:「如果你沒被起訴,那你想做什麼?」對方說他想當一個宇航員。

「好啊,最好在你的太空艙裡放幾個孩子是吧!」我的同事對另一位同行的探員說。

這種敵意行為毫無必要,反而讓這次訪談無法達成目標,回來後他很快來找我,因為是我派他去做那次訪談的,他坦率地承認自己搞砸了,並說:「我實在無法和這個禽獸談下去了!」我很欣賞他的坦率和誠實。後來他在另外的方面成了專家,他在聯邦調查局做心理輔導和咨詢工作,但不再是面對罪犯,而是無法承擔壓力或有心理問題的執法人員。

大多數想進入罪犯人格研究計劃小組的人都是拈輕怕重的傢伙,因為他們和暴力型罪犯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因此大多數人都不願意採訪像曼森、伯科威茨這樣臭名昭著的殺手,他們也不願意去見那些犯下殘忍罪行的罪犯。在某種程度上我理解他們的苦衷,因為在進入監獄前要用很多時間去準備,比如閱讀罪犯的各種檔案,面談前還要走一些程序,正式面談的時候又要和罪犯面對面三四個小時,等訪談結束,或許你早就忘了自己最初的目標,但後面還有一堆報告之類的工作等著你完成呢!

面對如此巨大的工作壓力,並不是每位同事都能堅持下來的。一位女同事就因為經常做噩夢而在幾年後退出了,她說自己受不了和那些強姦犯虛與委蛇的工作,便申請調到其他單位工作。還有另外三名同事由於經常處於焦慮中而得了心臟病,還有不少人得了潰瘍。我也曾深受折磨,我和另外三名同事莫名其妙地在半年內瘦了20~40磅,醫院經過詳細的檢查也無法肯定病因,只能確定這種病和工作壓力過大有關。有一名男性探員更加離譜,他不准其他探員再去和他負責的那個殺人兇手接觸,甚至以此遷怒於我,最後甚至把調查局的一些秘密告訴了那個殺人兇手,教給他減輕死刑判決的方法。事後我們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和研究,這名探員之所以如此反常,是因為那個犯人對人性有非凡的洞察力,他能夠憑借這種天賦操縱他人心理,並把我們的探員變成了他的俘虜。這名探員的主管決定幫幫他,因此和他一起去見那個殺人犯,可是這個主管從此以後也無法入睡,經常說他身邊有個魔鬼如影隨形。這個犯人最後被執行了死刑,被他俘虜的探員如喪考妣,悲痛欲絕。我曾在課上引用的尼采的那句話在他身上驗證了,這也說明我們的工作非常危險,一不小心就會萬劫不復。

穩定的生活可以讓自己免受殺人狂徒的影響,但這個探員和我一樣生活穩定,他為什麼會這樣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想想自己從1978年開始這份工作以來,不知道承受了多少壓力,我很慶幸自己還沒有失去理智。

當時探監有很多規定和限制,即便是家屬和監護人去探監也只能通過玻璃上的一個洞或電話交談,只有我們這些訪談人員例外,可以在房間裡和犯人面談,這讓我們的工作環境舒適不少。有時候犯人被帶進來的時候還戴著手銬,我遇到這種情況會要求獄警解開對方的手銬,這樣可以獲得對方的信任,讓他對我敞開心扉。

訪談開始的時候,犯人們都會問為什麼聯邦調查局探員要來找他們談話,我必須首先和他們談論他們本人,表示我對他們非常瞭解,然後再告訴他們我並不是為了調查某個案件,而是想研究一下他們的說法。當然,我也不能直呼他們是「強姦殺人犯」,只對他們說我想多瞭解一些他們的童年生活和人生經歷,並向他們保證所有的談話內容都是保密的,不會向其他單位呈報。雖然這是一個小細節,但這是對方最擔心也最重視的地方,因為他們很害怕監獄和檢察署抓到不利於他們的證據。我很幸運,或許是我真摯的保證打動了他們,他們一般都對我的話深信不疑,當然我也遵守了自己的承諾。我會提醒他們只談自己被起訴的罪行就可以了,可別說出自己犯過的其他罪行來,因為身為聯邦探員,一旦對方說出他是某個懸案的兇手,我就必須讓他接受進一步調查。

曼森是個「名人」,除了我們單位的人以外,還有很多人想和曼森談談,他們倒不是想研究這個人,而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比如記者和作家們去採訪曼森,多半是為了讓自己名利雙收,但我認為這對殺手們來說有些不厚道,他們成了別人出名的工具。幾年前電視和廣播界的紅人湯姆·斯奈德(Tom Snyder)對曼森做了一次專訪,訪問中他問曼森在割人耳朵時有何感覺,這類問題只能讓曼森胡說一通,沒有什麼好處,反而會讓他產生牴觸情緒,我敢肯定那次訪問後,曼森一定非常反感斯奈德,曼森一定在心裡咒罵:「這個渾蛋竟敢耍我,我就和你玩玩!」訪談到了這種地步就毫無意義了,因為你再也無法獲得重要的信息。對斯奈德而言,或許提出這個問題有些好處,因為觀眾與聽眾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感興趣,但斯奈德只是滿足了觀眾與聽眾暫時的興趣,實際上毫無意義和價值,也為其他同行做了個壞榜樣。訪談的經驗告訴我,事先的準備工作非常重要,如果準備不足,對方可能認為你在浪費他們的時間,我必須讓他們感受到我是有備而來的,我的訪談絕不是敷衍湊合,對我來說,這也是我能取得對方信任的關鍵。舉個例子來說,我會事先記住他們故事裡的人名和其他事物,這對訪談很有幫助,有一次曼森在接受我訪談時說:「當時博比帶我去見幾個毒販……」

我立刻插嘴道:「是博比·博索萊伊(Bobby Beausoleil)嗎?」

「是的!」他顯得非常驚訝,也有些佩服,他知道我是精心準備過的。這樣做除了讓他不要向我撒謊外,也可以讓他感覺到我對他的重視。我確信曼森接受斯奈德訪談時不是閉口不言就是胡說八道,但如果面對一個尊重他的人結果就會不同,訪談者也能獲得一些其他執法人員從不知道的情況。當然,做好準備工作最重要的是可以讓我們的談話很順利。

除了做好準備外,我還會試圖挖掘出這些兇手和其經歷中一些積極的內容。像曼森這樣的殺手,你很難從他身上發現積極的東西,但我至少能讓他感覺到自己還是有價值的,別人都把他看成一無是處,但他可以從我這裡獲得某種肯定。

曼森也向我訴苦,說案發的時候他並不在現場,他進監獄完全是被冤枉的,後來他甚至想說服我相信他是無罪的。曼森給我打了一個比方,如果你把底片弄反了,那洗出來的照片就會是顛倒的,他說這個社會就是底片,而他就是這個社會的倒影,他的所作所為只是社會黑暗面的一種投射而已。

曼森之所以成為殺人惡魔,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坎坷的童年。他前面32年的人生中,光在少年管教所和監獄裡就待了20年。從十幾歲起,到他進入加州的「惡魔島」監獄服刑,他幾乎從來沒有享受過自由,而且他還將在監獄裡度過餘生(有很多人和曼森一樣,十幾歲開始犯罪,30來歲的時候已經是反社會罪犯中的老手了,他們的罪犯身份會持續到死亡的那一天)。蹲監獄的曼森看來很瘦小,身高5英尺6英吋,體重120磅15,他非常情緒化,但在監獄裡學會了彈吉他,偶爾還會譜曲,他打算出獄之後做個音樂家。20世紀60年代,有一段時間他剛從一次服刑中獲釋,那時候就已經表現出自己叛逆的一面,當時他和很多年輕人一起在西海岸過著反傳統的生活,並經常參加各種運動。

他告訴我:「相比那些留著長頭髮、反禮教、無病呻吟的傢伙,我更瞭解年輕人的心思,比如他們喜歡什麼人、什麼事和什麼東西。」後來他曾到舊金山的海特·阿什伯裡區(迷幻藥文化的重鎮)鬼混。他以嬉皮士的先驅自居,自認為高人一等,由於他非常瞭解年輕人的心思,一時成了當地年輕人膜拜的領袖。他說:「我看到了他們想看的。」

他的表現非常突出,很快就能夠在當地呼風喚雨了,吃香喝辣不說,還能隨心所欲地勾搭女孩子、吸毒,簡直成了「土皇帝」。他告訴我:「我是壞孩子的投射,就好像你照鏡子的時候,並不會注意到鏡子本身,而只是看到它反射的影像一樣。我不是什麼大人物,出身平凡,只能靠自己的頭腦成就一番事業。」後來,他發現了自己的另一個天賦,那就是可以控制一些年輕人。在靠近死亡谷的一片沙漠裡,他召集一群不良少年成立了一個「夏令營」,並利用威逼利誘的手段瓦解了那些少年的心理防線,逼著這夥人跟隨他作奸犯科,把這一群人都領上了不歸路。

曼森說他做的事情都是門徒們希望他做的,而且這些事不過是些「鏡中倒影」,因此他無須負責,更不理解自己為什麼被關進了監獄。這種解釋當然是胡說八道,都是他為了脫罪想出來的理由,但他也對我講了為什麼他能夠收服眾多追隨者,以及他能夠為所欲為,甚至讓其他人去謀殺。他對付自己的門徒很有一套,獲得了大家心悅誠服的擁戴,比如有一次他的門徒把一個被害人抓進了屋子,正準備殺害的時候,他突然說自己也是個罪人,不適合在這種場合出現,說完就跑了,而他的門徒也無人懷疑他的說法。

在一次我和曼森的訪談中,他忽然跳上了桌子,瘋瘋癲癲地向我們表演獄警是如何虐待囚犯的。我見怪不怪,沒有理他,和我同行的康韋卻大吼道:「查爾斯,快下來給我坐好,管好你自己!」顯然,康韋的做法是正確的,總不能讓我們都跟著他手舞足蹈吧。曼森自己瘋了一陣,慢慢坐了下來,可見他的控制力還是不錯的。

訪談快要結束的時候,曼森忽然對我提出要我給他一個紀念品,這樣他回到牢房裡就能向其他人吹噓自己今天戲耍了一個聯邦探員,如果沒有信物,其他人是不會相信一個探員和他交談了如此長時間的,他想利用這個紀念品提升自己在獄中的地位。說著說著,他忽然奪走了我的調查局徽章,並別在自己的襯衫上,然後就表演向獄卒和其他牢友發號施令的動作,我趕緊制止了他。曼森一直對我的老式飛行員護目鏡虎視眈眈,我便把它當作禮物給了他,他立刻收下並裝在自己胸前的口袋裡,過了一會兒又說警衛可能會認為是他偷的。

他猜對了,被帶走後沒多久,他就被警衛押了回來,他一邊走一邊嘟囔著沒有人相信他。我對警衛說這個護目鏡的確是我送給他的,警衛瞪著眼睛看著我,好像我是個渾蛋。曼森得意揚揚地戴上了這個護目鏡,把他那雙目空一切的眼睛遮了起來。很顯然,這是曼森操控別人的另一項高明手法,對我來說,雖然損失了一副護目鏡和一點自尊,但能夠洞察到一個殺人狂徒的內心世界,這個代價很值。

有一次我採訪完曼森之後,順著加州海岸線到聖路易斯-奧比斯波監獄探訪查爾斯·沃森。沃森自稱在獄中見過耶穌,他已經得到拯救並重生,更誇張的是,他成了一名虔誠的傳教士,監獄裡及周圍各地的人都會在週日來聽他傳道。實話實說,他傳道時很有架勢,等人來齊之後,他在屋子裡來回踱步,彷彿自己是君王一般。獄方認為他真的改過自新了,所以並沒有阻止他,並把他當作模範囚徒對外宣傳。我知道他的行為的確是在行善,並能夠幫助一些人,但他的「宗教轉變」是否出自內心,我就不敢確定了。

我在訪談過西爾漢、曼森和肯珀之後再看沃森,覺得他相對正常多了,他告訴我之所以和曼森一同殺人是因為自己那時候沉迷於吸毒,根本神志不清,而且曼森已經完全控制住了他,他承認自己的罪行,並認為自己罪有應得。他還對我說魔鬼撒旦已經遺棄了他,他很快就會回到上帝的懷抱。總的來說,他和其他殺人犯有很大區別。

一個叫雷·胡克斯特拉(Ray Hoekstra)的監獄牧師和沃森合著一本書,名叫《你會為我而死嗎?》(Will You Die for Me?),書中沃森把所有錯誤推到了曼森身上,說是曼森下令叫他們去殺人的。書中寫道,有一次曼森幫他殺了一名毒販,事後卻要他幫曼森多宰幾隻「豬」來回報。後來接受我的訪談時,沃森承認曼森沒有直接下達殺人的命令,但曼森明知他們的作為卻從來沒有阻止過。

沃森從小在得克薩斯州的一個小鎮長大,小時候和普通的美國小孩一樣誠實可靠,我調查的資料中顯示他小時候擅長田徑運動,是當地的孩子王,那本書裡面也肯定了這種說法。20世紀60年代末大專畢業後,他來到了加州,希望品味一下這裡的沙灘、陽光、女孩、毒品及舒適的生活,他偶然遇到了曼森,從此就和曼森形影不離,並死心塌地地為曼森賣命。在監獄裡服刑一段時間後,他認清了曼森的面目:曼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所有的追隨者都被他當作奴隸使用。

「我開始吸毒的時候,曼森還是個無名小卒呢!」沃森在書中寫道,但是後來曼森成了他的「精神導師」。

他說我們每個人都有個自我,就是肯定、相信自己存在,並認為自己和其他人有不同價值的理念,我們成天都為自我忙碌,把自我看成生存的唯一事物,除此之外,一無所有,但真正的自由是忘掉自己,讓陳舊的自己死亡,這樣我們才能獨立於世界和人生之外。當然曼森經常向我們炫耀他自己寫的那首歌《停止》,歌詞裡有「停止存在,來說你愛我」的句子,女孩子們都跟著他唱「停止存在,消滅你的自我,然後死亡」,他說只要做到這些,就可以超脫一切,獲得大愛,並能夠團結一致。

憑借毒品和出眾的口才,以及夜夜笙歌的生活方式,曼森讓周圍的人對他死心塌地,完全失去了自尊和人格。每天吃過晚飯,他就領著這一幫人到屋子後面的講台上談論人生哲學,這群人一邊吸毒一邊聽他「傳道」。儘管當時的普通民眾對這群嬉皮士有諸多不滿,但他們在這個群體裡卻找到了家一樣的感覺,而30來歲的曼森就相當於他們的耶穌基督。曼森和耶穌有相似之處,他也想改變這個世界,整天談什麼啟示錄,並以上帝之名到處宣揚愛。他向追隨者提出了所謂的「曼森戒律」後,還給每個追隨者起了個新名字,象徵著他們獲得了新的人格,曼森和沃森就是這樣相識的。

曼森在講台上大吹大擂,說什麼舊世界即將滅亡,他能夠帶大家找到通往新世界的入口,那個入口就在沙漠裡,等世界末日之後,他們這些人再出來重造新世界;為了讓這個舊世界早日滅亡,他們就得多殺些人。

曼森喜歡殺人和他從小就常被人欺騙有關,他從小就很孤獨,從沒有辦過生日舞會,他的坎坷人生路從出生就注定了,正是為了報復別人對他的所作所為,他才覺得必須殺掉那些中產階級的「豬」,他最不願意看到的就是這些「豬」過上舒服日子。

沃森在書中寫道:「或許在外人聽來,曼森的話簡直是胡鬧,但我們深信不疑。我們聽得越多,迷幻藥也嗑得越多,便更加覺得他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理。我們全都服從他的領導,覺得殺戮、分屍不過是一場遊戲,直到殺了人,我們仍然這麼認為。」

慢慢地,沃森開始和曼森競爭了。有一天晚上,做完「遊戲」後,沃森把一些女孩召集了起來,對她們和曼森說領袖應該是輪流擔任的,現在輪到他做頭子了,大家以後都要更加積極地執行他發佈的命令,而他則會負擔起殺人的重擔,至於那些女孩——被曼森訓練為解決男人「需要」的工具——則是他的幫手。沃森對曼森說:「我們這樣做是為了你好,曼森!」曼森回答說:「沒錯!去做吧,一定要好好幹!」曼森後來和我說這些都是沃森的一派胡言,他當時說的話是:「做你該做的事就好,不要越界!」

我認為這兩人的說辭並不矛盾,他們是同樣的人,都想在這個團體中獲得領導權。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他們這一夥人小時候就經常偷竊女性衣物、汽車或金錢,長大之後,曼森也把這些女孩看作工具,讓她們和其他男人做愛,當然在自己需要的時候他也不會客氣。

曼森在一次訪談中向我大吐苦水,說他這輩子做過的最蠢的事就是「讓那個渾蛋沃森在家族裡掌握了太多的權力」。沃森在面談中也承認自己想要在那個「家族」往上爬,目的是為了獲得眾多女孩子的芳心,並擴大自己的權力。兩個人為了爭權奪勢,很快又讓六個無辜的人做了他們的刀下亡魂。

曼森家族人員眾多,除了他們兩個之外,我還打算到加州監獄和這個家族的其他成員談談。我本來打算去見一個叫蘇珊·阿特金斯(Susan Atkins)的女孩,她負責協助實施謀殺,但後來未能成行。我又去了西弗吉尼亞州奧爾德森聯邦女子管教所,找到了史奎基·弗羅姆和桑德拉·古德,這兩個女孩都沒有參與過謀殺,但曾在曼森身邊待了很長時間。她們出現在會客室的時候我大吃一驚,還以為搞錯了。弗羅姆穿了件紅色的旅行裝,頭上綁了一條紅色絲質手帕;古德穿了一件綠色旅行裝,頭上綁了一條綠色的絲質手帕。兩個人始終形影不離,交談時稱對方為「紅色」與「綠色」,並稱她們是曼森教會裡的姐妹。

兩個人都很聰明,弗羅姆的家庭很正常,並受過良好的教育,古德甚至擁有碩士學位,但她們甘願拋棄一切追隨曼森。弗羅姆後來被指控謀殺福特總統未遂,當時她已扣動了那把點45口徑的手槍,但被一名特工及時抓住了槍,這名特工被打成重傷。古德的罪名是恐嚇,當時她給很多大公司的老闆寫了信,警告對方不要繼續污染地球,否則「曼森家族」的成員們(她宣稱成員遍佈全球)就會把他們滅門。曾經的「女孩」如今已是30多歲的婦女,但她們仍堅信曼森早晚會出獄,到時候他們就能重新開始「地球重整」運動,她們還會追隨他。她們還告訴我如果曼森沒有出獄,即便我拿著總統特赦令來放她們出去,她們也不會接受。

我對她們倆的訪談沒有得到有用的資料,也沒搞清楚為何她們甘願追隨一個神經質男人誤入歧途。後來,古德於1991年末獲釋,馬上搬到了離曼森的監獄僅25英里的一個小鎮上。

理查德·斯佩克不算是連環殺手,我稱他為「縱慾殺手」。20世紀60年代末期的一個恐怖夜晚,他闖入了芝加哥的一間房子準備偷點東西,卻發現那裡住著一群護校女學生,他便把她們全部綁了起來。這些學生沒有反抗,是因為有些學生叫大家乖乖就範,而他也大聲喊叫著讓她們不要亂動。接下來,他把這些女學生一個接一個帶到其他房間先姦後殺,輕而易舉地殺了八名女學生。

在他剛剛進屋的時候,有一個聰明的女學生趁亂躲到了床底下,她目睹自己的同學被強暴和殺害。斯佩克沒有清點過學生的人數,殺害了8個人之後就走了,那個機警的女學生僥倖逃過一劫。後來她向警方描述了事情的經過,並向警方描述了兇手的細節,包括他胳膊上刺了一個花紋圖案的文身。

她的證詞對破案很有幫助,警方把這條信息告訴了新聞媒體,讓公眾注意這樣的人。警方推斷這個兇手的性格暴烈,胳膊上有傷,因此通知各家醫院的急診室注意,凡有受傷的男子去就診務必立刻通報警方。幾天後,斯佩克果然去醫院治療自己受傷的手臂,馬上被逮捕了。倖存的女生指認了他,再加上現場的指紋與他吻合,他很快被押入大牢,庭審後判了終身監禁。

他雖然不是連環殺手,但也是轟動一時的殺人魔頭,所以我打算去和他談談。他好像不怎麼聰明,也沒說出什麼有用的信息。獄警告訴我,監獄裡所有人都知道這個喜歡吹牛的傢伙的纍纍罪行,以前他住在得州時計劃殺了自己的岳父然後逃到芝加哥,在行兇的前幾個月,他經常挑個美好的晚上喝酒、嗑藥後到城裡的酒吧找人打架,如果把對方打敗了,那就回家睡覺,如果被人打敗了,就要找個無辜的女孩來揍一頓。

獄警告訴我,斯佩克曾經抓住了一隻麻雀,對它百般呵護,並在它腳上綁了根繩子,另一端就繫在自己的肩膀上。另一名獄警對他說監獄裡不准飼養寵物,要他把麻雀放了,但斯佩克根本不理睬。獄警警告過幾次後,就對他說如果再不把麻雀放掉的話,就把他關進禁閉室。斯佩克聽後二話不說,馬上跑到風扇旁把那只可憐的麻雀扔了進去,它立刻被絞成了肉醬。獄警大吃一驚,問他:「你為什麼這麼做?你不是很喜歡它嗎?」斯佩克回答道:「我是很喜歡它,但我得不到的東西誰也別想得到。」

斯佩克不願意接受我們的採訪,即便和我們見面之後也顯得很不情願。一個獄警為了讓他開口,就說他作案的時候自己也在芝加哥,斯佩克聽後忽然笑了起來,然後就變得不那麼牴觸了。儘管我告誡過自己,為了訪談要盡量發現兇手積極的一面,但面對這種情景,我也無法原諒他的所作所為。

在監獄裡,獄警喜歡對他冷嘲熱諷,這讓他變得更加孤僻,我去採訪之後也沒什麼改善。採訪中,他承認殺了那八名女學生是怕她們出面指認自己,他很後悔這麼做了。我繼續問他為什麼要跑到醫院去自尋死路,當時媒體已經說了兇手胳膊上有傷。後來有些心理醫生認為斯佩克是想自殺才割傷了自己的胳膊,但斯佩克不承認,他說那些傷口是在酒吧和人打架被酒瓶割的。

採訪理查德·斯佩克之後,我又去見了特德·邦迪(Ted Bundy),他的案子也曾轟動一時,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但很多人都相信那樁兇殺案不是他幹的,而是別人硬把罪名加到他頭上的。邦迪長相英俊,而且很狡猾,很多女孩都為他著迷不已,在媒體的宣傳下,他似乎成了一個性格溫和、注意衛生並且值得尊重的好男人,因而大家都不相信這個大眾情人犯下了那樁謀殺案。

雖然有人把他說成是殺人犯裡的魯道夫·瓦倫蒂諾16(Rudolph Valentino),但邦迪是個不折不扣的殘忍、冷酷而且變態的殺手,比如他殺害的最後一名遇害者是一名年僅21歲的女孩,強姦之後,他又把她的頭部塞入泥裡使其窒息而死。他不僅長相英俊,而且能說會道,有不少女孩和少婦甚至主動對他獻身,他利用這一點把她們騙到車上或者帶到無人之處,先是把她們毆打得失去意識和抵抗能力,然後將其姦殺。勒死對方之後,他會將其分屍,再把屍體帶到幾百英里外拋屍。他做過奸屍的獸行,更加駭人聽聞的是作案數天之後他會回到拋屍現場,對著屍體發洩性慾,或者做出其他瘋狂的舉動,如砍頭等。

他是個禽獸不如的惡棍,但媒體似乎並不關注這一點。邦迪被捕的時候,已經在十幾個州殺害了35~60名年輕女性,各地的警察都想對他進行訊問,聯邦調查局也在匡蒂科召開了一次研討會討論此案。

邦迪最早殺人的時候是在西雅圖,在當地連殺了11個人之後,他發覺警方已經盯上他了,便趕緊逃竄到了東南部。後來他又逃到科羅拉多州,被當地警方捉住後又很快逃脫,就這樣他和警察開始了貓捉老鼠的遊戲,第二次從警察手裡逃跑後他繼續往東南方潛逃,並在前往佛羅里達州的路上繼續作案。

他從科羅拉多州逃跑後,我就加入了此案的偵破工作,我和側寫組的組長霍華德·提頓對他進行心理側寫,並把我們的研究向公眾發佈,為警方提供兇手可能的藏匿地點,如沙灘、滑雪場、迪斯科舞廳或大學校園等。我們認為,邦迪挑選的作案對像一般是那些年輕、有吸引力、活潑的女孩,而且常常都留著披肩長髮。

邦迪一案讓這個殺人犯臭名遠揚,而且我知道他聰明異常,所以在他被判刑後,我打算對他進行一次訪談來充實我們的研究。當時有太多機構和媒體想採訪他,所以我第一次去佛羅里達州的史塔克監獄時不得不等了幾天,後來因為我要去外地上課,就把採訪工作交給我的同事接手了。數年之後,行為科學調查組忽然接到一封他的來信,他提出要看我們的採訪記錄和我們檔案中其他36名殺人犯的作案現場照片,信件最後他提出一個要求,說想當我們調查組的顧問,這又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就再次到佛羅里達州監獄去見他。

面談時他顯得很傲慢,即使我向他問好的時候他也是雙手抱在胸前,非常冷漠。我正要開始自我介紹,他忽然插嘴說:「噢!雷斯勒先生,我知道你是誰,我已經研究你很多年了。」他收集了很多我們調查組的報告,並質問我為什麼沒有早點來看他。我向他說了前一次拜訪的過程,邦迪聽後也感喟不已,說他仰慕我已久,早就想和我談談。

邦迪對我說他和很多大學教授、新聞記者和警官交談過,但這些人都是飯桶,只有我能算專家,我知道他是為了取悅我,並非真心尊重我。他在信中要求我們給他看研究報告,其實他是想利用這些報告來幫助他上訴,以求免除自己的死刑,當時我的一位上司打算同意他的請求,但我堅決不同意。面談中,我對邦迪說我們不需要他來幫我們偵破其他刑案,我們只對他自己做的案子有興趣。邦迪似乎對我的話不屑一顧,他說即使沒有我們的報告他也會贏得上訴的。

過了一會兒,他終於同意和我討論自己的案子了,他說起自己在科羅拉多州做的一件案子,當時被害的女子正在和她的男友在酒吧喝酒,他逮到機會就把她殺了。我問他既然她男友也在場,如何還能得逞,他輕鬆地說道:「很簡單,我只要冒充是保安或警察,要她前往某處協助調查就行了,騙到我的房間之後,殺她就很容易了。」

在和他談話的過程中,我發現他很有心計,他看起來好像知無不言,其實是在和我兜圈子。我和他耗了三四個小時後,眼看無法取得成果就走了。後來我知道他在被執行死刑前,曾經把很多人哄得團團轉。

幾個月後,也就是他執行死刑的前幾天,他放出消息說自己要公佈所有的案情,全國各地的警察都趕到了監獄,以至於每個警察只能和他談一兩個小時。第一個和他見面的是西雅圖警官羅伯特·凱佩爾(Robert Keppel),這位警官從他最初的11起案子時就開始追捕他,兩個人談了幾個小時,但邦迪一直在第一個案子上消耗時間。最後邦迪說按照這樣的速度他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談完,於是他很狡猾地向警官建議,不如讓各地警官一起提出請求,把他的死刑延後七八個月,這樣他就能把所有的案子都詳細告訴警官了。這顯然是他的詭計,他在監獄裡待了10年,早不說晚不說,偏要在執行死刑前幾天說,顯然是為了求生。

後來,這些警察到匡蒂科參加了我們的研討會,我從一名警察那裡又發現了一件讓我吃驚的事情,邦迪竟然曾花言巧語地哄騙一位聯邦調查局探員從我這裡拿了一些兇案照片交給他做「研究」,直到他坐上電椅,這些照片還在他的房間裡,他最後一次和詹姆斯·多布森(James Dobson)醫生交談時還引用了這些照片。

1979年,我和我的同事曾採訪了「薩姆之子」戴維·伯科威茨三次。伯科威茨曾一年之內在紐約市犯下六樁命案,另外還有五六個人被他打成重傷,大部分案子都是在停車場發生的,每次作案後他都在現場給警方留下一些筆記,並把自己的罪行告訴報社的專欄作家。當時他的案子影響很大,紐約市很多人被嚇得夜裡不敢出門。我們去採訪他的時候,他正在阿提加監獄服刑,被單獨囚禁在一個囚室裡。

他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害羞、拘謹而有禮貌,他的身材較矮,而且較胖,和我握過手後就安靜地坐了下來。我發現他非常聰明,能夠猜出我將要說什麼,並能夠掌控我們談話的方向,但他並不是話癆,只在必要的時候回答問題。他不准訪談人員用錄音設備,因此我只能一邊聽他說話一邊用筆記錄談話內容。

他在紐約這個大都市作案,很容易就引起了媒體的關注,他說到自己和新聞媒體的「淵源」很深,他身上時刻帶著一本記錄自己作案情況的剪貼簿,並常把這些內容寄給新聞媒體發表。許多殺人犯都有這種記錄罪案的習慣,但只有他一人在被捕後也獲准把這本剪貼簿帶進了監獄。他對我說,這本剪貼簿是他想像力的源泉。

我想和他談談那些性犯罪的部分,但他開始並不想談,並說自己的性生活很正常,犯下的都是普通的槍殺案件。然後我又問他的童年生活怎麼樣,他告訴我自己從小就寄人籬下,經常和收養他的家庭發生衝突,後來他一直想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他14歲的時候養母去世,這讓他更加抑鬱,高中畢業後他想參軍去越南作戰,並經常幻想自己是個獲得無數勳章的戰爭英雄,但參軍後他被派往韓國,服役期間並無什麼特別的行為,只是在一次嫖妓後染上了性病,非常沮喪。他在和其他訪談者的交談中曾說,他的性行為中,只有這一次是用錢買來的。

退役之後,他終於如願以償地見到了親生母親和親姐姐。但這次見面並不愉快,他希望生母能夠接納他進入家庭,但生母拒絕了他,這讓他再一次品嚐到失望的痛苦滋味。

開始殺人之前,他曾在紐約犯下至少1488樁縱火案,這個數字看起來非常驚人,但對伯科威茨來說,他只是為了保持自己每天縱火一次的習慣,其中幾百次縱火並不「成功」,沒有引發火災。有一段時間他想當個消防員,但沒有通過資格考試,願望破滅後他到紐約皇后區的一家貨運公司擔任安全主管,任職期間參加過數次消防救生演習。

訪談開始時,他把曾經在法庭上對心理醫生說的話重複了一遍,告訴我他的鄰居薩姆·卡爾養的那隻狗被一個3000歲的魔鬼附身了,魔鬼就通過這隻狗給他下達命令,讓他去殺人。

我對他說這樣無聊的理論就不要向我兜售了,他先是愣了一下,但還是繼續講他的這個故事,我有點生氣了,就說如果他繼續這樣說的話,訪談就沒有必要進行下去了,說完我合上自己的筆記本就要離開會客室。

他把我叫住了,並向我抗議說那位法庭上的心理醫生都接受了他的說辭,並認可這就是他殺人的動機,為什麼一個心理醫生都認可的說法我卻不能接受呢?

「這個故事對我毫無用處,戴維!」我對他說,「我要聽的是實情,如果我們不能以誠相待,那我就沒必要在這裡了。」

伯科威茨歎了一口氣,又坐了下去,開始說真正的案情。其實什麼「薩姆之子」或「魔犬教唆殺人」都是他耍的把戲,目的就是為了裝瘋賣傻來脫罪。他是個很狡猾的罪犯,並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罪行。接下來,他又告訴我自己利用這套把戲把監獄裡的心理醫生和咨詢人員耍得團團轉。最後,他向我坦率地承認了自己之所以專門槍殺女人,是因為他憎恨自己的生母,也因為他無法和女性建立良好的關係。

他第一次殺人沒有成功,當時他用刀「殺」了一名婦女後發現報紙上沒有任何報道,最後才發現對方還活著。於是他決定改善自己的殺人技術,他仔細思考應該如何殺人,最終認定用刀殺人是個錯誤,因為那樣會在自己的衣服上留下血跡。為此,他搜腸刮肚想找到一種最佳殺人方法,最後跑到得州買了一把點44口徑的手槍和一些子彈。他之所以從紐約跑到得州去買子彈,是因為他害怕警方會根據子彈的線索找到他。殺了幾個人之後,他還回到得州「補充彈藥」。

他的殺人目標主要是獨自待在車裡的女性,有時候則專門殺害在車裡和男人親熱的女性,他耐心地等待男人離開再伺機殺害女人,有時候也會連男人一起殺。殺害女性的時候,他能從中感受到性亢奮,並在殺人後通過手淫來達到性滿足。

我逐漸開始問最關鍵的問題,他也向我吐露了一些鮮為人知的細節,比如他的受害人大多是夜間工作者,而他選擇作案時間並不是像傳聞說的那樣按照月亮圓缺來進行的。另外,他說自己並不是一般人說的那種殺人狂,因為他殺人要看環境,只有環境和自己的狀態都很好的時候才會動手。如果某天沒有找到合適的受害人,或者環境不適合,他就不會動手,而是開車到上幾次殺人的地點看看,回想那幾次成功的經驗與成果。回到作案現場時如果能看到殘留的血漬或警方遺留的記號,他也會感到莫大的滿足,這時候就會在車上撫摸著死者的遺物手淫。

他的這些話對執法人員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信息,也幫助檢察署和警局對罪犯有了更加深入的認識。比如殺人犯在作案後會情不自禁地回到案發現場這個信息就對我們很有幫助,後來幫助我們逮捕了不少罪犯。心理學家的研究也證實了這種現象,尤其是性犯罪的罪犯更常發生這種情況。在我們的研究之前,執法人員從來沒有想到過這一點,比如福爾摩斯探案的時候就從來沒有發現過這種事情,薩姆·斯佩德也從來沒有想到過。

對我來說,這種訪談也證實了我過去的一些猜測,比如,我很早就認為瘋狂殺手的那些奇怪行為其實是正常行為的延伸。舉例來說吧,如果一個家庭有個正值妙齡的女兒,她的父母就會經常看到十幾歲的男孩騎車或開車從她家門前經過,或者經常找機會見這個女孩,為了追求這個女孩也會做出一些衝動的事情來。一般人都認為這種行為是正常的,但這種行為從本質上講和性犯罪的罪犯在作案後重返現場有某種相似性。

伯科威茨常常有股衝動,要參加被害人的葬禮,很多殺人犯也有類似的情緒反應,但他並沒有真這麼做,因為他害怕警方會監視葬禮(警方也的確會這麼做),伯科威茨從電視劇和偵探小說裡學到了這些信息。但伯科威茨做過另外的嘗試,被害人舉行葬禮的那天,他會請假到警局附近的餐廳待著,希望從來此吃飯的警察嘴裡聽到一些信息,但試了幾次都一無所獲。他的確不敢到葬禮現場,但會盡可能地靠近葬禮舉行地點或者死者的墳墓。

他非常享受出名的感覺,這也是他在作案後給警方留言的原因,他甚至會直接和報社聯繫。案發後整個紐約市都轟動了,報紙也因此暢銷了不少,這讓他非常驕傲。說起來,兇手聯繫媒體的祖師爺是「開膛手傑克」17(Jack the Ripper):傑克在殺害了第一個人後在車座上留了一張簡單的字條,寫著「我還會繼續作案」,署名「惡魔」。伯科威茨的「薩姆之子」稱號是報社給他取的,他感到很滿意,以後也如此自稱,他甚至為這個稱號設計了一個符號,以張揚自己的想像力和創造力。

在我看來,吉米·佈雷斯林(Jimmy Breslin)這樣的專欄作家對兇手再度作案簡直是煽風點火,他也該為這樣的連環殺人案負一定責任。「薩姆之子」這個稱號就是佈雷斯林給伯科威茨起的,伯科威茨甚至還為此興奮地給他寫了一封信。當時紐約本來就人心惶惶,報紙的大肆報道,生動描繪細節的同時也讓這種緊張氣氛愈演愈烈,他們還在報紙上推測下一樁案子會在哪裡發生,這讓當地的居民更加驚恐。

伯科威茨本來只是想吸引一下公眾的眼球,但在媒體的炒作下,他覺得不妨更進一步,為了自己的「名聲」,伯科威茨在媒體的推動下犯下了一樁又一樁罪行。他和媒體的確吸引了公眾和社會的注意力,但那些無辜的冤魂也越來越多了。

訪談中,伯科威茨承認自己除了對性感興趣外,從小就有暴力傾向,他在六七歲的時候就曾把氨水倒入他養母的魚缸,魚被毒死後,他還拿著大頭針扎魚的屍體。還有一次,他用強酸弄死了自己最喜歡的一隻小鳥,他說自己在小鳥的死亡過程中感受到一種驚悚的快感。他還折磨過不少小動物,老鼠和小蟲子都遭過他的毒手,他在這些行為中獲得了控制生命、征服生命的快感。

伯科威茨經常幻想自己有超能力,可以操縱空難的發生,但他當然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因此縱火就成了這種幻想的替代品。很多縱火犯都喜歡看著自己點燃的火苗成為火災的那種快感,其實他們就是想做一些正常情況下無法見到的事情,比如看著消防員滅火、看著民眾聚集在自己點燃的火災現場、看著東西被燒壞、看著從火場裡抬出的屍體等,這種行為就是他想掌控一切的表現,而下一步他就會開始掌控人的生命了。在這種心理下,他看到家家戶戶都被媒體上謀殺案的報道嚇得膽戰心驚,看著紐約籠罩在恐懼的氛圍中,心裡就會感到莫大的滿足。

他在法庭上說的自己被魔鬼控制的鬼話,只是為了自己的生命。伯科威茨對我說,他被逮捕的時候正在幻想自己和一群人去舞廳狂歡時遇到了槍戰,在幻想中他被人殺掉了,他說這個幻想真是「應景」啊,還沒想完警察就進來把他抓住了。

他的這個幻想也暗示了他對正常人和正常人際關係的忌妒,他曾經很坦白地對我說,如果在發生這些怪異的兇殺前他能遇到一個認可他、使他滿足的女性,並能正常交往和結婚,那麼很可能就不會發生後面這些殺人案了。

這些話是他在訪談的最後告訴我的,我覺得他說得很好,但我認為他不會遇到這種女孩,即便遇到也不會停止自己殺人的行為,因為一個女孩是無法解決他的心理問題的,再說有什麼女孩會接受這樣怪異的人呢?看著自己身邊年紀相仿的男孩都有了甜蜜的愛情,而自己仍是孑然一身,這就像是一個惡性循環,他的問題只能越來越嚴重,最終他只能走上殺戮的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