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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第一,何時最後,如何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那麼在競爭性的情境中,如何確定何時應該排位第一,何時排位最後,有沒有規律可言?

這裡提供一個簡單的辨別方法,它由兩個要素組成。

第一個要素就是比賽的性質。你是不是名單中被挑選的對象之一(例如參加選舉)?你是不是接受一對一的評估(例如參加面試)?這是不是一個非是即否的決定(例如是否要假釋服刑人員)?

當候選人在名單中接受挑選時,名單中的第一選擇往往比其他選擇更好、更令人信服。選票上排位第一的人總是得到了含蓄的舉薦。因此,在這種情況中位列第一更有優勢。

但是,當競爭以先後次序進行時,排位最後的優勢更大。因為近因效應(越靠後的表演印象越清晰、越突出),以及比賽開端的極高標準同時作用,後出場的選手更有優勢獲得高分。

在二元判決的情況下(例如「是或否」的判定),取決於默認的判定是什麼。當判定人感到疲憊的時候,更傾向於採用默認判定,例如之前的假釋申請案例。如果默認判定對自己不利(例如法官的默認判定不利於申請假釋的服刑人員),那麼就要盡可能爭取較早的排位。如果默認判定有利於自身,那麼較晚的排位更有益。

求職面試的情況較複雜一些。典型的求職面試應該屬於序列競爭,後來者佔優。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也存在二元判決的評判方式。有時候會同時出現多個崗位的空缺,面試官需要不斷進行「錄用或拒絕」的判定。在這種情況下,面試官的精力會成為一個關鍵因素。如果面試官的默認判定為「拒絕」,那就要盡早接受面試(或者是在午餐之後接受面試)。如果默認判定為「錄用」,那應該選擇在末位接受面試(或者在午餐之前接受面試)。

另外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候選人的人數。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戴娜·卡尼研究發現,如果只有兩個選擇,那麼第一個出現的選擇往往佔優。例如,當消費者或者客戶面對兩名銷售員時,一般都會選擇和會面的第一人合作;當人們評價兩種相似的產品時,將近2/3的人會給第一種產品較高的評價。所以,當出現「二選一」的情況時,首先出現的選項就是最佳選擇。

那麼當選項的數量增加之後呢?在什麼情況下最後出現會成為最佳選擇?

布魯克大學的安東尼婭·曼托納基斯提供選擇數量不同的紅酒給人們品嚐,以期發現其中的規律。只有兩種紅酒可供選擇時,70%的人會選擇第一種紅酒,這與戴娜的實驗結果一致。出現三種紅酒可供選擇時,第一種紅酒仍然佔優。但是,當可選擇的數量上升到四種時,最後一種紅酒更受青睞。武術比賽中也出現了這一規律,參賽選手人數為5人或以上時,就會出現「後來者居上」的現象。

理解了不同競爭性情境下先後次序的影響,就可以挑選一個適當的排位,贏得優勢,獲得更好的結果。

這裡提供簡明的技巧清單,幫助大家贏得競爭優勢:

·如果名字排列有先後次序,例如選票名單,位列第一佔優。

·如果是多位選手的一系列競爭,排位靠後佔優,末位佔優。

·如果出現「是或否」的二元判定情境,瞭解默認判定。默認判定不利於己時,首位佔優;默認判定有利時,末位佔優(或者判定人疲憊時段的排位佔優)。

這些是能夠帶來競爭優勢的關鍵因素。人們也需要努力創造友好、合理的競爭過程,促進公平與合作。

促進公平的重要方式就是採用隨機安排、輪換安排的機制。例如在政治競選的選票上,降低次序影響的最佳方式就是保證每位候選人出現在首位或其他位置的概率相等。隨機、輪換的機制能夠促進民主,減少幕後操控的影響和不平等現象。但是,當前全美國50個州只有12個州(24%)在選票中採用輪換機制。有些州採用字母順序排列,有些州採用抽籤方式,還有佛羅里達州等地由在任州長決定名字順序。

如果是只有一輪的序列競爭,隨機化是最好的選擇。隨機安排並不能消除次序影響,排位靠前或靠後仍能贏得競爭優勢,但是隨機安排意味著每位候選人獲得優勢排位的可能性相同,受益概率相同。

如果序列競爭包含了多輪比賽,其實能夠進一步促進公平合理的競爭。其方法就是首輪次序隨機安排,第二輪按照首輪排序的逆序進行。很多比賽按照首輪得分安排第二輪的出場次序(得分越高次序越靠後),那麼在首輪中因為靠後排位佔優的選手在第二輪中便再次贏得優勢。

這裡提供簡明的技巧清單,幫助大家創造公平的競爭體制,促進合作。

·在選票名單中,隨機安排次序、輪換次序。

·在只有一輪比賽的序列競爭中,隨機安排出場次序。

·在包含兩輪比賽的序列競爭中,隨機安排第一輪的出場次序,第二輪按照前一輪的順序,逆序進行。

在以上討論排位的情境中,評判都來自外部。但是在談判領域,談判雙方隔桌相對,採取先發制人還是後發制人的策略尤為關鍵。那麼談判應該如何進行?這是下文的討論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