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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做了該做的事情」

建立可靠的體製成本高昂,維繫這樣的體制代價也很高。它需要人們的支持。尤其當這種體制帶來了負面結果時,更需要人們客觀的評判。對於奧爾頓·洛根來說,美國刑法體制確實帶來了令人震驚的負面後果。

1982年,位於芝加哥的一家麥當勞餐廳遭到搶劫,一名年輕男子開槍射殺了一名保安。犯罪現場一片混亂,警察最後逮捕了奧爾頓·洛根。據目擊者稱洛根就是兇手。雖然奧爾頓聲稱自己是無辜的,卻被判處無期徒刑。

傑米·昆茨和戴爾·考文垂兩名律師清楚地知道奧爾頓是無辜的。他們十分確信這一點。兩人簽署了宣誓口供的書面證詞,起誓奧爾頓清白,甚至還將文件做了公證。然後,他們做了一件特別詭異的事情。兩位律師將證詞鎖在盒子裡,又將盒子藏了起來。

為什麼呢?

刑事法庭在審理奧爾頓的案子期間,一名叫安德魯·威爾遜的男子因謀殺兩名芝加哥警官被警方逮捕。這名男子向他的辯護律師傑米·昆茨和戴爾·考文垂坦白了之前搶劫麥當勞餐廳並射殺保安的罪行。但是,這個認罪受到了強大的法律體制保護。在美國法律體制中存在律師–客戶特權。法律規定,客戶與律師會面討論的信息,律師不能向他人公開。律師–客戶特權是為了保護被告的權利,確保他們能夠得到最好的法律建議;而要讓律師進行有力的辯護,被告應該向律師坦白所有信息。

傑米和戴爾知道奧爾頓是清白的。但如果他們洩露了安德魯的認罪情節,就違背了律師–客戶特權。倘若如此,他們就無法為安德魯進行最有利的辯護,而且還會被取消律師從業資格。當然,他們也嘗試勸說威爾遜自己全盤認罪,但是威爾遜堅持在他過世之前這條信息必須保密。

26年之後,安德魯離世(他因為謀殺警官被判無期徒刑在牢獄中度過了餘生)。傑米拿出當年宣誓口供的書面證詞,奧爾頓終於洗清罪名,在54歲的那一天出獄。當奧爾頓走出庫克郡立監獄時,他不禁潸然淚下。

26年來,傑米和戴爾鎖藏秘密信息,奧爾頓也因此在獄中冤屈度過了半生。然而,回首往事,奧爾頓的姨母芭芭拉·康農說道:「我們並不憤怒。他們做了該做的事情。」這個法律體制讓其外甥含冤入獄,為何她卻能表示理解?很簡單,因為她信任這個體制,她知道是原則問題迫使傑米和戴爾守住了認罪的秘密。

體制的有效運轉離不開人們的敬畏。奧爾頓姨母的言辭也展示了人們對美國法律制度的尊敬,即便這個體制有時帶來了負面結果。

本章已經討論了溫情與實力在建立信任中的作用。但是,是否存在過度展現實力的問題呢?有些時候,展露脆弱的一面是否能夠帶來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