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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與本我

(1923)

楊韶剛 譯

高申春 校

楊韶剛 修訂

按語

本篇是弗洛伊德後期主要著作之一。其中,他首先將心理區分為意識與潛意識,然後又提出有兩種潛意識:一種屬於描述意義上的潛意識,即前意識;另一種屬於動力學意義上的潛意識,即弗洛伊德所特指的潛意識。其次,闡述了自我從本我、超我從自我分化的過程。他認為,本我是最原始的、潛意識的、非理性的心理結構。它充滿著本能和慾望的強烈衝動,受著快樂原則的支配,一味追求滿足。自我是受知覺系統影響,經過修改來自本我的一部分。它代表理智和常識,按照現實原則來行事。它既以大部分的精力來控制和壓抑發自本我的非理性的衝動,又迂迴地給予本我以適當的滿足。超我是人格中高級的、道德的、超自我的心理結構。它以良心、自我理想等至善原則來規範自我。此外,還談到了自我由於最後成了外部世界、本我和超我等三個主人的可憐僕人,因而常常激起焦慮信號,成為弗洛伊德晚年新的焦慮論的基礎。

英文版編者導言

本書是對1927年版本的一個非常認真的修訂版。

雖然本書是在1923年4月的第三個星期出版的,但至少在上一年的7月就在弗洛伊德心中醞釀(瓊斯,1957,第104頁)。1922年9月26日第七屆國際精神分析大會在柏林召開,這是弗洛伊德最後一次參加的大會,他宣讀了一篇簡短的論文,題目是《對潛意識的一點說明》。在這篇短文中,他對本書的內容已有所預見。這篇論文的摘要(論文本身從未發表過)於當年秋天發表於《國際精神分析雜誌》5(4)第486頁2511,儘管還不能確定這就是弗洛伊德本人寫的,但卻值得將它記錄在此:

《對潛意識的一點說明》

「演講者重述了大家都熟悉的『潛意識』這個概念在精神分析中的發展歷史。首先,『潛意識』是一個純描述性的術語,因而包括那些暫時潛藏著的東西。不過,壓抑過程的動力學觀點使我們有必要給潛意識賦予一種系統的意義,這樣,潛意識就必然等同於被壓抑的(the repressed)。那種潛伏的和只是暫時潛意識的東西便獲得了『前意識』(preconscious)這個名稱,而且,從系統的觀點來看,它和意識(conscious)非常接近。毫無疑問,『潛意識』這個術語的雙重意義包含著一些不好的方面,儘管它們無關緊要,卻也難以避免。但是,結果卻是,把壓抑視為同潛意識相一致,把自我(ego)視為同前意識和意識相一致,這是很不切實際的。這位演講者討論了兩個事實,這兩個事實表明在自我中也有一個潛意識,它就像被壓抑的潛意識一樣,其行為表現也是動態的:這兩個事實一個是在分析期間起源於自我的一種抵抗,另一個是潛意識的罪疚感。他宣佈,在一本很快就要出版的書《自我與本我》中,他試圖評估這些新的發現必然會對我們的潛意識觀點所產生的影響。」

《自我和本我》是弗洛伊德主要理論著作中的最後一本。它對心靈及其活動的產物做了描述,乍一看十分新穎甚至是革命性的;確實,所有的精神分析著作從其發表的那一日起,就必然會留下其影響的印記——至少就其術語而言是這樣。但是,儘管它使人產生新的頓悟和新的綜合,我們仍然能夠像弗洛伊德的明顯革新經常做的那樣,把他的新觀念的萌芽追溯到早期,有的甚至非常早期的作品中。

本文對心靈活動所做的一般描述有一些先行著述,它們相繼為1895年的《科學心理學設計》(弗洛伊德,1950a)、《釋夢》(1900a)的第七章和1915年關於心理玄學的論文。在所有這些著述中,與心理功能和心理結構相關的問題不可避免地得到了考慮,儘管對這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有不同的強調。精神分析的根源在癔症研究,這個歷史事實立即導致了關於壓抑的假說(或者更一般地說,是關於防禦的假說),認為壓抑是一種心理功能,而這又反過來導致了一個心理地形學的假設(topographical hypothesis)——把心靈描述為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受壓抑,另一部分實施壓抑。「意識」的本質顯然緊緊地包含在這些假設之中;而且,把被壓抑的心靈等於同「潛意識」的東西以及把實施壓抑的心靈等於同「意識」的東西是很容易的。弗洛伊德早期在《釋夢》(標準版,第5卷,第537~541頁)和他於1896年12月6日寫給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1950a,信52)所描繪的心靈圖式就是這種觀點的表現。而且,這個顯然十分簡單的圖式構成了弗洛伊德所有早期理論觀點的基礎:從功能上講,一種被壓抑的力量力圖強行參與活動,卻受到一種實施壓抑的力量的檢查,從結構上講,「潛意識」與「自我」是相對立的。

但是,複雜的情況很快便表現出來。人們很快便發現,「潛意識」一詞是在兩種意義上使用的:一種是「描述」意義(某種心理狀態只具有一種特殊的性質),另一種是「動力學」意義(某種心理狀態具有一種特殊的功能)。這種區別已經在《釋夢》(標準版,第5卷,第614~615頁)中說明過了,雖然不是用這些術語說明的。在為心靈研究會(Society for Psychical Research)所寫的英文論文中對此做了更清楚的說明(1912g,同上,第12卷,第262頁)。但是,從一開始便包含著另一個更含糊不清的觀點(正如描繪圖所清楚表明的那樣)——即心靈中的「系統」(systems)觀點。其含義是,有一個心理地形學的或結構上的心理分支,它以某種多於功能的事物為基礎,它能夠把許多不同的特點和操作方法歸並到各組成部分中。某些此類觀點無疑已經包含在很早出現的「潛意識」這個詞語中(例如在《癔症研究》的一個腳注中,1895d,標準版,第2卷,第76頁)。「系統」這個概念在《釋夢》中已變得明確了(1900a,同上,第5卷,第536~537頁)。從引進這些術語開始,立刻便提出了心理地形學的圖形,儘管弗洛伊德提出警告反對從字面上來看待該圖形。這些「系統」為數眾多(記憶系統,知覺系統等),其中「潛意識」一詞(同上,第541頁)為簡化起見被寫作「Ucs.系統」。在這些早期文章裡,這個潛意識系統的全部公開含義是被壓抑的,直到在《釋夢》的最後一節(同上,第5卷,第611頁以下)中才顯示出來某些具有更廣泛範疇的東西。此後,這個問題便被擱置一旁,直到前面提到的心靈研究會的那篇論文(1912g)(除了對「潛意識」這個術語的描述性用途和動力學用途做了明確區分之外),在這篇論文的最後一句話中確定了第三種「系統的」用途。人們可能注意到,在這篇文章中(同上,第12卷,第266頁),只有對這個「系統的」潛意識,弗洛伊德才提出使用「Ucs.」這個符號。所有這一切似乎是非常直接明確的,但奇怪的是,在論「潛意識」這篇心理學的論文中這種描述再次變得模糊起來。在那篇論文的第二節(1915e,同上,第14卷,第172頁以下)中,「潛意識」一詞不再具有三種用途,而是只有兩種。「動力學的」用途消失了,很可能把它歸並到「系統的」用途中了2512,但仍被稱為「Ucs.」,儘管現在它包括被壓抑的東西。最後在本文的第一章(以及在《精神分析新論》的第31講)弗洛伊德又回復到三種區分和分類,但在這一章的末尾他把縮寫的「Ucs.」(或許是無心地)用於「潛意識」的所有這三種形式(第18頁2513)。

但是,現在問題便出現了,在應用於一個系統時,「潛意識」這個術語是否完全恰當呢?在對心靈的結構性描述中,從一開始就被明確地從「潛意識」中區分出來的是「自我」。而現在開始表現出,自我本身應該部分地被描述為「潛意識」的。這是在《超越快樂原則》的一句話中指出來的,這句話在第一版(1920g)中是這樣寫的:「或許自我的很大一部分本身是潛意識的2514;很可能只有其中的一部分被『前意識』這個術語所包含。」一年之後,在第二版中這個句子被改為「自我的很大一部分本身當然是潛意識的……只有其中的一小部分被『前意識』這個術語所包含。」2515而且,這一發現及其基礎在本論文的第一章中做了更具堅持性的說明。

這樣一來,事情變得很明顯,既然「潛意識」和「自我」是一樣的,那麼,意識的標準對於心靈的結構性描述便不再有幫助作用。因此,弗洛伊德便放棄了意識在這種性能方面的用途,此後,「有意識的」(being conscious)只被看作是一種與心理狀態可能有聯繫也可能沒有聯繫的性質。這個術語舊有的「描述」意義實際上仍完全保留著。他現在引入的這個新的術語有非常清晰的效用,而且能進一步促進臨床發展。但是,它本身並不表示弗洛伊德關於心理結構和功能的觀點有任何根本的改變。的確,這三個新展現出來的實體,本我(id)、自我和超我(super-ego),過去都有一個漫長的歷史(其中兩個有其他的名稱),而這些將是值得考察的。

正如弗洛伊德在下面所解釋的,das Es2516這個詞首先得之於喬治·格羅代克(Georg Groddeck),他是在巴登—巴登開業的一個醫生,最近他和精神分析關係很密切,弗洛伊德感到非常贊同他那些涉獵廣泛的觀點。格羅代克似乎又是從他自己的導師厄內斯特·施溫寧格(Ernst Schweninger)那裡獲得「das Es」的,施溫寧格是老一代著名的德國醫生。但是,也像弗洛伊德所指出的那樣,這個詞的使用當然要追溯到尼采(Nietzsche)。不管怎麼說,弗洛伊德所採納的這個術語比格羅代克的術語具有不同的、更為明確的意義。它消除了,並且部分地取代了那些早期的術語如「潛意識」、「Ucs.」和「系統潛意識」的定義不明確的用法。2517

關於das Ich的觀點是相當不明確的。當然,這個術語早在弗洛伊德之前的時代就被人們熟悉地使用著;但是他本人在其早期著作中提到的明確意義卻並不明確。似乎可以覺察到有兩種主要用法:一種用法是,這個術語把一個人的自身(亦譯自性、自我,self)作為一個整體(或許包括他的身體)同其他人區別開來,另一種用法是,他把心靈的一個特殊部分的特徵表示為具有某些特別的屬性和功能。正是在這第二種意義上,弗洛伊德早在1895年的《科學心理學設計》(弗洛伊德,1950a,第一部分[14])中就用這個術語對「自我」(ego)做了精心闡述;而在《自我和本我》中用來說明心靈的解剖學(the anatomy of the mind)也是在同一種意義上使用的。但是,在他的某些中介性的著作中,特別是與自戀有關的著作中,「自我」似乎和「自身」更趨一致。然而,要在這個詞的這兩種意義之間畫一條線卻並非總是那麼容易的。2518

但是,相當明確的是,在1895年的《科學心理學設計》一文中,弗洛伊德嘗試對自我的結構和功能做詳細的分析之後,他便將這個主題擱置一旁,幾乎15年沒有再涉及它。他的興趣集中在研究潛意識及其本能,特別是性本能方面,研究它們在正常和變態的心理行為中所起的作用。被壓抑的力量起著同樣重要的作用,這個事實當然從未被他忽略,而且他總是堅持這種觀點;但對它們更仔細地考察卻留給了未來。當前,給它們一個包容性的「自我」(ego)這個名稱也就足夠了。

有兩個變化的跡象,大約都發生在1910年左右。在一篇《視覺的心因性障礙(psychogenic disturbances of vision)》的論文(1910i)中,似乎第一次提到了「自我本能」(ego-instincts)(標準版,第11卷,第214頁),它把壓抑的功能同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的功能結合起來。另一個更為重要的發展是關於自戀的假設,這是1909年第一次提出來的,它為詳細地考察自我及其在眾多有關事物中的作用開闢了道路——例如,在《達·芬奇的童年回憶》(1910c)中,在《施萊伯的病例史》(1911c)中,在《對心理活動的兩個原則的系統論述》(1911n)的論文中,在《論自戀》(1914c)的論文中,以及在《論潛意識》(1915e)這篇心理玄學的論文中。不過,在最後這本著作中出現了進一步的發展:曾被描述為自我的東西現在變成了意識(前意識)「系統」[system Cs.(Pcs.)]。2519這個系統就是「自我」的先聲,我們已經用這個新的、經過更正的術語對此做過描述,我們業已發現,這個術語和「意識」的性質之間的混亂聯繫已經被消除了。

Cs.(Pcs.)系統的功能已在《論潛意識》一文中列舉過,包括下面這些活動如稽查作用(censorship)、現實檢驗(reality-testing)等,所有這些活動現在都被歸並到「自我」之中。不過,有一個特殊的功能,對它進行考察將會導致重大結果——自我批判功能(the self-critical faculty)。這種功能以及相關的「罪疚感」很早便引起了弗洛伊德的興趣,主要是在強迫性神經症(obsessional neurosis)方面。他認為強迫症是把童年時代所享有的性快樂轉變為自我譴責,他對這個理論在稍早些時候給弗利斯的信中做了概括說明之後,在他的第二篇論文《再論防禦性神經精神病》的第二節做了全面的解釋。自我譴責可能是潛意識的,這種含義已在這一階段表現出來,並且在《強迫性行為與宗教活動》[(1907b)標準版,第9卷,第123頁,]這篇論文中做了特別的說明。但是,正是通過使用「自戀」這個概念,才能對這些自我譴責(self-reproaches)的實際機制做出說明。在論自戀這篇論文的第三節,弗洛伊德從一開始便認為,幼兒期的自戀在成人中被取代為對在他自己內部建立的一個理想自我(ideal ego)的忠誠。然後,他提出了一種觀點認為,可能存在著一個「特殊的心理機構」,其任務是觀察現實的自我(actual ego),並通過理想自我或自我理想(ego idea)測量它——他似乎是不加選擇地使用這些術語的(標準版,第14卷,第95頁)。他把許多功能歸因於這個機構,包括正常的良心、夢的稽查作用和某些妄想狂的幻想。在《悲傷與抑鬱症》(1917e[1915])這篇論文中,他進一步認為,該機構應為悲傷的病理狀態負責(同上,第14卷,第247頁),並且更加明確地堅持認為,它是和自我的其他部分相分離的,而這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中就表述得更清楚了。不過,必須注意的是,在這裡「自我理想」本身和與其實施有關的這個「機構」(agency)之間的區別被放棄了,這個「機構」被特別地稱為「自我理想」(標準版,第18卷,第109~110頁)。das uber-Ich2520的第一次出現是作為與「自我理想」相等同的事物(第28頁以下),儘管它作為一種實施機構或抑制機構的作用,是在後來才取得支配地位的。確實,在《自我與本我》以及緊隨其後的兩三篇更簡短的著作發表之後,「自我理想」作為一個技術術語幾乎完全消失了。在《精神分析新論》(1933a)第31講中有兩三個句子重現了這個術語,但在這裡,我們發現它又回到原始的區別了,因為屬於超我的「一種重要功能」開始表現出來,作為「自我據以測量自己的自我理想的工具」——這與在論自戀這篇論文(標準版,第14卷,第93頁)中自我理想第一次被引入時所用的術語幾乎完全一樣。

但是,當我們轉向弗洛伊德對超我產生所做的說明時,我們發現這種區別似乎是人為的。(在第三章)所做的這個說明無疑是本書的一部分,在重要性上僅次於心靈三分法這一主題。在此超我被說成是派生於一種轉換作用,即把兒童最早期的對象貫注(object-cathexes)轉換成認同(或自居)作用(identifications):它取代了俄狄浦斯情結(Oedipus complex)的位置。這個機制[用自居作用和以前對象的心力內投(introjection)來取代對像貫注]最初被弗洛伊德(在研究《達·芬奇的童年回憶》中,1910c)解釋為一種同性戀,一個小男孩通過使自己與其母親相認同而取代了他對母親的愛(標準版,第11卷,第100頁)。然後,在《悲傷與抑鬱症》(同上,第14卷,第249頁)中他把同一種觀點運用於抑鬱狀態。在《群體心理學與自我的分析》(1921c)的第七、第八和第九章裡,又對這些不同種類的認同作用和心力內投做了進一步的、更精心的討論,但是,正是在本文中,弗洛伊德才最終得出結論認為,超我派生於兒童最早期的對象關係(object-relations)。

在確立了他對心靈解剖學的新的解釋之後,弗洛伊德開始考察它的含義,在本書的後面幾頁中他已經這樣做了——探討了心靈的分支結構與兩類本能之間的關係,以及心靈的分支結構本身(特別是在涉及到罪疚感時)之間的相互關係。但是,這些問題中有許多,特別是最後一個問題,將構成隨後迅速寫出的一系列其他作品的主題。例如,參見《受虐狂的節制問題》(1924c)、《俄狄浦斯情結的消解》(1924d)、《神經症與精神病》(1924b)、《神經症與精神病的現實性喪失》(1924e)以及《兩性解剖差異所帶來的心理後果》(1925j),這些均收集在本卷中,還有更重要的《抑制、症狀與焦慮》(1926d),只是出版得稍晚一點。最後,對超我所做的更冗長的討論,以及對恰當地使用「超我」、「良心」(conscience)、「罪疚感」、「懲罰需要」(need for punishment)和「自責」(remorse)這些術語的有趣考察,將在《文明及其缺憾》(1930a)的第七章和第八章中找到。

對本文的早期譯本的選錄包括在裡克曼(Rickman)的《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著作選》(1937,第245~274頁)之中。

第一版序言

本書所討論的內容是對我在《超越快樂原則》(1920g)中所開闢的一系列思想的進一步發展,對此可以把我的態度,像我在那本書中所提到的2521,說成是一種善意的好奇心。在下文的論述中,這些思想和各種分析觀察到的事實聯繫在一起,而且我試圖從這種聯繫中得出新的結論;然而,本書並沒有從生物學中借用新的成果。而且就這一點而言,本書與精神分析的關係比《超越快樂原則》更接近。其中包含的思想更具有綜合性,而不具有思辨(speculation)的性質,而且這些思想的目的似乎是雄心勃勃的。不過,我意識到,這些思想仍然不過是一個最粗略的大綱,我非常願意承認它們在這方面的局限性。

在這些論述中,還涉及到那些在精神分析研究中尚未考慮過的主題,而且,這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某些由非分析學家,或在退出精神分析之前的一些前分析學家提出的理論。在別的地方我總是準備向其他一些工作人員表達我的謝意;但是,在目前這種情況下,我覺得我並沒有什麼可以責備的地方。如果精神分析迄今為止還沒有表現出它對某些事物的讚賞態度,這絕不是因為精神分析忽略了它們的成就,或者想要否認它們的重要性,而是因為精神分析走的是一條迄今尚未有人走過的獨特的道路。而最後,當精神分析的思想達到這些目標時,其表現形式和在別人看來是大不相同的。

第一章 意識和潛意識

在這具有導言性的一章裡,我並沒有什麼新東西可說,而且不可避免地要重複以前經常說過的那些話。

把心理生活劃分成意識的和潛意識的,這是精神分析所依據的基本前提;並且只有這樣劃分,才能使精神分析瞭解在心理生活中那些既重要又普遍的病理過程,並在科學的框架中為其找到一席之地。我用另一種不同的方式再說一遍:精神分析不能接受意識是心理生活的本質的看法,但很樂意把意識看作是心理生活的一種屬性,意識可以和其他屬性共存,也可以不存在。

如果我能夠假定,凡對心理學感興趣的人都會讀過本書,那麼,我仍然準備發現他們有些人甚至在談到這個地方也會突然停滯不前:因為在這裡我們有了精神分析的第一個術語。對大多數已受過哲學教育的人來說,任何還不是意識心理的觀念是這樣令人難以置信,以致在他們看來這似乎是荒謬的,簡直可以用邏輯一駁即倒。我認為,這只是因為他們從未研究過催眠術和夢的有關現象——這種現象和病理現象大不相同——才得出這一結論的。因此他們的意識心理學不能解決夢和催眠的問題。

「有意識的」一詞2522首先是一個純描述性的術語,它建立在最直接、最具有確定性的知覺基礎上。其次,經驗表明,一種心理要素(例如,一個觀念)一般說來不是永遠有意識的。相反,意識狀態的特點是瞬息萬變的;一個現在有意識的觀念在片刻之後就不再是有意識的,雖然在某些很容易出現的條件下還可以再成為有意識的。那麼,這個觀念在中間階段究竟是什麼,我們還一無所知。我們可以說它是潛伏的,據此我們的意思是說,它能隨時成為有意識的。或者假如我們說,它是潛意識的,那我們就是對它進行同樣正確的描述。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潛意識一詞是與「潛伏的和能成為有意識的」相一致的。哲學家們無疑會反對說:「不,『潛意識』一詞在這裡並不適用;只要這個觀念還處於潛伏狀態,它就根本不是一種心理的東西。」在這個論點上和他們發生衝突只會引起一場文字戰,而別無他用。

但是我們已經沿著另一條路,通過考察心理動力學(mental dynamics)在其中起作用的某些經驗,發現了「潛意識」一詞或概念。我們已經發現,就是說,我們被迫假定,存在著一些非常強大的心理過程或觀念——一種數量化或實用的因素(economic factor)第一次在這裡得到討論——它可以在心理活動中產生日常觀念所能產生的一切結果(包括也能像觀念那樣成為有意識的結果),雖然它們本身不能成為有意識的。這裡我們不必詳細重複以前常常這樣解釋過的東西。2523我們只需要說,這正是精神分析理論之要點所在,同時還認為這些觀念之所以不能成為有意識的其原因在於,有一定的力量和這些觀念相抗衡。否則的話,它們就能成為有意識的,因此,這些觀念和其他公認的心理元素顯然並沒有多大的差別。在精神分析技術中已經發現了一種方法,用這種方法可以把那個抗衡的力量消除,可以使還有問題的那些觀念成為有意識的,這個事實使得這一理論無可辯駁。我們把這些觀念在成為有意識的之前所存在的狀態稱為壓抑(repression),並且斷言,產生和保持這種壓抑的力量在分析工作中被理解為抵抗(resistance)。

因此我們是從壓抑理論中獲得潛意識這個概念的。在我們看來,壓抑就是潛意識的原型。但是,我們發現我們有兩種潛意識一種是潛伏的但能成為有意識的,另一種是被壓抑的,其本身乾脆說,是不能成為有意識的。這種對心理動力學的洞察不能不影響到我們的術語和描述。那種潛伏的、只在描述意義上而非動力學意義上的潛意識,我們稱之為前意識(preconscious);而把潛意識一詞留給那種被壓抑的動力學上的潛意識,這樣我們就有三個術語,即意識(Cs.)、前意識(Pcs.)和潛意識(Ucs.),它們不再具有純描述意義。前意識可能比潛意識更接近意識,既然我們已經把潛意識稱為心理的,我們就更會毫不猶豫地把潛伏的前意識也稱為心理的。但是,與此相反的是,為什麼我們不願意和哲學家們保持一致,卻要一致地從有意識的心理活動中區分出前意識和潛意識呢?哲學家們也許會認為,只要把前意識和潛意識描述為「類心理」(psychoid)的兩種類型或兩個階段,和諧就會建立起來。但是在說明中的那些無盡的困難就會接踵而至;這樣定義的兩種類心理在幾乎每一個其他方面都和公認心理的東西相一致,這個重要的事實從它們或它們最重要的部分還不為人所知的時候起,就被迫處於一種偏見的背景中。

只要我們不忘記,雖然在描述性意義上有兩種潛意識,但在動力學意義上則只有一種潛意識2524,我們現在就可以舒適地著手研究我們的這三個術語了,即意識、前意識和潛意識。為說明起見,可以在某些情況下對這種劃分不予理睬,但在另一些情況下,這種劃分就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了。同時我們多少已經習慣了潛意識一詞的這種模稜兩可性,並且能把它們運用得很好。就我所見,要避免這種意義上的模稜兩可性是不可能的;意識和潛意識之間的劃分終究不過是一個要麼必須「肯定」,要麼必須「否定」的知覺問題,而知覺本身的行動並沒有告訴我們一件東西為什麼被知覺到,或沒有被知覺到。誰也沒有權利抱怨,因為實際現象所表達的動力因素就是模稜兩可的。2525

然而,在精神分析的進一步發展中已經證明,甚至這些劃分也是不夠的,就實際目的來說也是不夠的。這已在多方面清楚地表明了;但是,決定性的情況如下。我們已經闡述了這種觀念,即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心理過程的連貫組織,我們稱之為他的自我。這個自我與意識相聯繫,它控制著能動性的通路——也就是把興奮排放到外部世界中去的道路;正是心理上的這個機構調節著它自身的一切形成過程,這個自我一到晚上就去睡覺了,但是,即使在這個時候它仍然對夢起著稽查作用(censorship)。自我還由此起著壓抑作用,用壓抑的方法不僅把某些心理傾向排除在意識之外,而且禁止它們採取其他表現形式或活動。在分析中這些被排斥的傾向和自我形成對立,自我對被壓抑表現出抵抗,分析就面臨著把這些抵抗排除的任務。現在我們發現,當我們在分析期間把某些任務擺在病人面前時,他便陷入困境;當他的聯想應當接近被壓抑的東西時,他卻聯想不下去了。於是我們告訴他,他被一種抵抗支配著;但他卻意識不到這個事實,即使他從不舒服的感受中猜測到,有一種抵抗正在他身上起作用。他既不知道這是什麼,也不知道如何描述它。但是,既然這種抵抗來源於他的自我並屬於自我,這是毫無問題的,因此我們發現自己處在一種意識之外的情境之中。我們在自我本身也發現了某種潛意識的東西。它的行為就像被壓抑的東西一樣,雖然這種東西本身不是有意識的,但卻會產生很大的影響,要使它成為有意識的,就需要做特殊的工作。從分析實踐的觀點來看,這種觀察的結果是,如果我們堅持以前那種習慣的表達方式,並試圖從意識和潛意識的爭論中發現神經症,我們就會陷入無盡的混亂和困境之中。我們將不得不用另一種對立——這種對立源自我們對心理結構條件的理解——來代替這種對立,即有組織的自我,和被壓抑的、從中分裂出去的自我之間的對立。2526

不過,對於我們的潛意識概念來說,我們所發現的結果甚至更為重要。動力學方面的考慮促使我們做出第一次更正;我們對心理結構的知識則導致第二次更正。我們承認,潛意識並不和被壓抑的東西相一致,而一切被壓抑的東西都是潛意識的,這也是真實的。但不是說所有潛意識的都是被壓抑的。自我的一部分——天知道這是多麼重要的一部分——也可以是潛意識的,毫無疑問是潛意識的。2527這種屬於自我的潛意識不像前意識那樣是潛伏的;因為假如這樣的話,它如果不成為有意識的,就無法被激活,而使它成為有意識的過程就不會遇到這麼大的困難。當我們發現自己面臨著必須假定有一個不被壓抑的第三種潛意識的,我們必須承認,成為潛意識的這種性質對我們來說已開始失去意義了。它成了可能具有多種含義的性質了。這樣我們就不能像我們所希望的那樣,使它成為影響深遠的、必然性結論的依據。然而我們必須當心,不要忽視了這種性質,因為作為最後的一著,究竟是成為意識的還是潛意識的,這種性質是看透深蘊心理學(depth psychology)之奧秘的一束唯一的光。

第二章 自我和本我

病理學的研究把我們的興趣全部集中到被壓抑的方面。既然我們知道,自我這個詞在其適當的意義上可能是潛意識的,我們就希望更多地瞭解自我。到目前為止,我們從事研究的唯一的嚮導是意識和潛意識的區分標誌;最後我們卻發現這個區分標誌本身就意義不明確。

現在我們的一切知識都總是和意識密切相連的,即使潛意識的知識也只有使它成為意識的才能獲得。但是且慢,這怎樣可能呢?當我們說「使某事物成為有意識的」時候,這意味著什麼呢?它是如何發生的呢?

就此而言,我們已經知道在這一方面我們必須的出發點是什麼。我們說過,意識是心理結構的外表:就是說,我們已把它作為一種功能,劃歸到在空間上最靠近外部世界的系統了——這不僅僅指功能意義上的空間,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也指解剖學分析意義上的空間。2528我們的研究也必須把知覺的這個表面器官作為一個出發點。

從外部(感知覺)和內部——我們稱之為感覺和情感——獲得的一切知覺從一開始就是意識的。但它是怎樣在思維過程的名義下和我們可以——模糊地,不確切地——概括起來的那些內部過程聯繫起來呢?它們代表心理能量的移置(displacement),而這種能量是在付諸行動的過程中,在結構內部的某個地方獲得的。它們是向著容許意識發展的外表前進呢?還是意識向著它們走來?這顯然是一個人開始嚴肅地採用心理學生活的空間概念或心理地形學的概念時所遇到的困難之一。這兩種可能性都同樣是不可想像的,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有一個第三種可能性。2529

我已經在另一個地方2530說過,潛意識觀念和前意識觀念(思想)之間的真正差別就在於此:即前者是在未被認識到的某種材料中產生出來的,而後者(前意識)則另外和字詞表象(word-presentation)聯繫著。這是為這兩種系統,即前意識和潛意識系統,而不是為它們和意識的關係,找到一個區分標記的第一次嘗試。於是把「一件事情怎樣成為意識的呢?」這個問題說成「一件事情怎樣成為前意識的?」就可能更有利。且答案就會是:「通過和與之相應的字詞表象建立聯繫而成的。」

這些字詞表象就是記憶痕跡(residues of memories):它們一度曾經是知覺,像一切記憶痕跡一樣,它們可以再次成為意識的。在我們進一步論述其性質之前,我們開始認識到一個新的發現,即只有那些曾經是意識知覺的東西才能成為有意識的,從內容(情感除外)產生的任何東西,要想成為有意識的,必須努力把自己轉變成外部知覺:這只有借助於記憶痕跡才能做到。

我們把記憶痕跡想像為包含在直接與知覺意識(Pcpt.-Cs.)相連的系統中,這樣,那些記憶痕跡的精力貫注就可以很快地從內部擴展到後一系統的成分上。2531這裡立刻使我們想起了幻覺,想起了這個事實,即最生動的記憶總是既可以從幻覺中又能從外部知覺中區分出來2532;但是我們馬上還將發現,當一個記憶恢復時,記憶系統中的精力貫注仍將保存,而當精力貫注不僅從記憶痕跡向知覺的成分擴展,而且完全越過了它時,就會產生一種無法與知覺區分開來的幻覺。

言語痕跡(verbal residues)主要是從聽知覺獲得的2533,這樣就可以說,前意識系統有一個特殊的感覺源。字詞表象的視覺成分是第二位的,是通過閱讀獲得的,可以把它先放在一邊,除了聾啞人之外,那些起輔助作用的詞的感覺運動表象也是這樣。一個詞的實質畢竟是被聽見的那個詞的記憶痕跡。

我們決不要為了簡化而被引入歧途,以致忘記了視覺記憶痕跡的重要性——即那些(和語詞不同的)東西的重要性——或者否認通過視覺痕跡的恢復,思維過程就能成為意識的,在許多人看來2534,這似乎是一種適當的方法。在沃倫冬克(J.Varendonck)的觀察中,研究夢和前意識幻想就能向我們提供這種視覺思維的特殊性質的觀念。我們知道,成為意識的東西一般說來只是具體的思維主題,但卻不能對這個使思維具有獨特特點的主題各成分之間的關係做出視覺的反映。因此,圖像思維只是成為意識的一個很不完全的形式。在某種程度上,它比字詞思維更接近於潛意識過程,而且毫無疑問,在個體發生和種系發生上它都比後者古老。

讓我們回到我們的爭論中來:因此,如果這是使本身就是潛意識的東西藉以成為前意識的方法,那麼,對於被壓抑的東西怎樣才能成為(前)意識的這個問題,我們就可以做出如下回答。通過分析工作來提供前意識的中間聯繫就可以做到。因此意識就保持在原位;但另一方面,潛意識則不上升成為意識。

鑒於外部知覺和自我之間的關係是相當清楚的。而內部知覺和自我之間的關係則需要做特別的研究。它再次引起了一種懷疑,即把整個意識歸屬於一個知覺—意識的外表系統是否真有道理。

內部知覺產生過程感覺,而過程感覺是以最多種多樣的形式,當然也是從心理結構的最深層產生的。關於這些感覺和情感我們所知甚少;我們所知道的關於它們的最好例子還是那些屬於快樂—不快樂系列的東西。它們比從外部產生的知覺更主要,更基本,甚至當意識模糊不清時它們也能產生,我曾在別處2535對其更大的經濟學意義及其心理學的基礎表示過我的觀點。這些感覺就像外部知覺一樣是多層次的;它們可能同時來自不同的地方,並可能因此具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性質。

快樂性質的感覺並不具有任何內在推動性的特點,而不快樂的感覺則在最高的程度上具有這種性質。後者促進變化,促進釋放(discharge),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把不快樂解釋為提高能量貫注。把快樂解釋為降低能量貫注的原因。我們不妨把在快樂和不快樂形式下成為意識的東西描述為在心理事件過程中的一種量和質「都尚未確定的成分」;那麼問題就會是,該成分是否能在它實際所在的地方成為意識的,或者是否必須先把它轉換到知覺系統中。

臨床經驗做了對後者有利的決定。它向我們表明這個「未確定的成分」的舉動就像一個被壓抑的衝動(repressed impulse)。如果自我不注意強制,它就會施加內驅力。直到對該強制產生抵抗,釋放行動被阻止,這個「未確定的成分」才能迅速成為不快樂的意識。同樣,由身體需要而產生的緊張可保持為潛意識的,身體的痛苦也可如此——它是介於內外部知覺之間的一種東西,甚至當其根源是在外部世界時,它行動起來也像一種內在知覺。因此,它再次真實地表明,感覺和情感只有到達知覺系統才能成為意識的;如果前進道路受阻,即使在興奮過程中和它們一致的那個「不確定成分」和它們做得一樣,它們也不會作為感覺出現。於是我們就以一種凝縮的,並不完全正確的方式來談論「潛意識情感」,它是和並不完全正確的潛意識觀念相似的。實際上,差異在於,和潛意識觀念的聯繫必須在它們被帶入意識之前就得形成,而對本身可以直接轉換的情感來說則無此必要的。換言之,意識和前意識之間的區分對情感來講是沒有意義的,前意識在這裡可以不予考慮——情感要麼是意識的,要麼是潛意識的。甚至當它們和字詞表象聯繫在一起時,它們之成為意識的也並非由於這種聯繫,而是直接這樣形成的。2536

字詞表象所起的作用現在已完全清楚的。由於它們的作用,內部思維過程變成了知覺,它就像對該原理的證明一樣,即一切知識的外部知覺中都有其根源。當思維過程的過度貫注發生時,思想是在實際意義上被感知的——好像它們來自外界一樣——並因此被認為是真實的。

在把外部知覺與內部知覺和知覺一意識的表面系統之間的關係作了這種澄清之後,我們就可以繼續研究我們的自我概念了。我們發現這顯然要從它的中心,知覺系統著手,並且一開始就要抓住接近記憶痕跡的前意識。但我們已經知道,這個自我也是無意識的。

有一個作家從個人動機出發,徒勞地堅持認為他和純科學的嚴密性不相干,現在我認為,聽從他的建議我們會得到很多好處。我說的是喬治·格羅代克(Georg Groddeck),他一直堅持不懈地認為,在我們所謂自我的生活中表現出來的行為基本上是被動的,正如他所表明的,我們是在不知道的、無法控制的力量下「生活」著。2537我們都有同樣的印象,即使它們沒能使我們不顧其他一切情況,在為格勞代克的發現在科學結構中找到一席之地方面,我們覺得沒有必要猶豫不決。我提議通過回憶從知覺系統出發,和從作為前意識的自我開始,並且步格勞代克的後塵將「本我」(id)的名字賦予心靈的另一部分,從回憶這個實體加以考慮,該實體向其他部分擴展,而其他部分行為起來就好像是有潛意識的「本我」。2538

我們不久將看到,這個概念是否使我們有所收穫,或者為描述或理解的目的起見給我們帶來什麼好處。我們現在將把一個人看作是一個未知的,潛意識的心理本我,在它的外表就是從其中心,從知覺系統發展而來的自我。如果我們努力對此加以形象化的想像,我們可以補充說,自我並不包括整個本我,但只有這樣做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知覺系統形成(自我的)外表,這多少有點像卵細胞上的胚胎層。自我並未同本我截然分開,它的較低部分合併到本我中去了。

但是被壓抑的東西也合併到本我中去了,並且簡直就是它的一部分。被壓抑的東西只是由於壓抑的抵抗作用而和自我截然隔開;它可以通過本我而和自我交往。我們立即認識到通過我們對病理學的研究所勾畫出來的幾乎一切界限,都只和心理結構的表面水平有關——這是我們所知道的唯一水平。雖然必須說明所選定的形式對任何特殊應用來說沒有任何誇張,而只想為說明的目的服務,但我們所描述的事態卻可以用圖表來表現2539:

我們或許可以補充說,自我戴著一頂「聽覺的帽子」,正如我們從腦解剖所知道的,它只在一邊有,也可以說是歪戴著的。

顯而易見,自我就是本我的那一部分,即通過知覺—意識的媒介已被外部世界的直接影響所改變的那一部分;在一定意義上說,它是表面—分化(surface-differentiation)的一種擴展。再者,自我尋求把外界的影響施加給本我及其傾向,並努力用現實原則代替在本我中不受限制地佔據主導地位的快樂原則。在自我中,知覺起的作用就是在本我中本能所起的作用。自我代表我們所謂的理性和常識的東西,它和含有情慾的本我形成對照。所有這一切都和我們所熟悉的通常的區別相一致;但同時只能認為這種區別在一般的或「理想的」情況下才適用。

自我在功能上的重要性在這個事實中表現出來,這就是把對能動性的正常控制轉移給我。這樣在它和本我的關係中,自我就像一個騎在馬背上的人,它得有控制馬的較大力量;所不同的是,騎手是尋求用自己的力量做到這一點的,而自我則使用借力。這種類比還可以進一步加以說明。如果一個騎手不想同他的馬分手,他常常被迫引導它到他想去的地方去2540;同樣如此,自我經常把本我的願望付諸實施,好像是它自己的願望那樣。

看來除了前意識知覺系統的影響之外,還有另一個因素對形成自我並使之從本我中分化出來發揮作用。一個人自己的身體,首先是它的外表,是外部知覺和內部知覺皆可由此產生的一個地方。這一點可以像任何其他客體一樣的被看到,但它把兩種感覺讓給了觸覺,其中一個相當於一種內部知覺。心理生理學已全面討論了身體以此在知覺世界的其他客體中獲得其特定位置的方式。痛苦似乎在這個過程也起作用,我們在病痛期間藉以獲得的關於我們器官的新知識的方式,或許就是我們一般據以獲得自己身體觀念的一種典型方法。

自我首先是一個身體的自我;它不僅是一個表面的實體,而且它本身還是一種表面的投射。2541如果我們想為它找一種解剖學上的類比,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它等同於解剖學家的所謂「大腦皮層上的小人」(cortical hormunculus),它在大腦皮層上是倒置的,正如我們所知道的,它腳朝天,臉朝後,左側是它的言語區。

自我和意識的關係已經多次探究過了,但在這方面還有一些重要的事實有待於描述。由於我們習慣於不論走到哪裡,都攜帶著我們的社會和道德的價值標準,因此,當我們聽說低級情慾的活動場所就在潛意識中時,我們並不感到驚訝;另外,我們期望任何心理功能在我們的價值觀標準上級別越高,就會越容易發現它通往意識的道路。但在這裡精神分析的經驗卻使我們失望。一方面我們有證據表明,即使通常要求進行強烈反思的精細的和複雜的智力操作也同樣可以在前意識中進行,而無需進入意識。這種例子是無可爭辯的;例如,它們可以在睡眠狀態中出現,如我們所表明的,當某人睡醒後立即發現,他知道了一個幾天前還苦苦思索的困難的數學問題或其他問題的解決方法。2542

但是,還有另一個現象,一個更奇怪的現象。在我們的分析中,我們發現在有些人身上自我批評和良心的官能——這是一些心理活動,即排位級別特別高的活動——是潛意識的,並且潛意識地產生著最重要的後果;因此在分析中保持潛意識抵抗的例子絕不是唯一的。但是,這個新的發現卻不顧我們有更好的批判判斷才能,都強迫我們談論一種「潛意識罪疚感」2543,它比其他的發現更使我們糊塗得多,而且產生了新的問題,特別是當我們逐漸發現,在大量的神經症裡,這種潛意識的罪疚感起著決定性的實際作用,並在疾病恢復的道路上設置了最強大的障礙物。2544如果我們重返我們的價值觀標準,我們就不得不承認在自我中不僅最低級的東西,就是最高級的東西也可以是潛意識的。就像是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我們剛剛斷言的有意識自我的證明:即它首先是一個身體的自我。

第三章 自我和超我(自我理想)

如果自我只是受知覺系統的影響而發生改變的本我的一部分,即現實的外部世界在心靈中的代表,那麼我們要處理的事態就很簡單了。但還有一個更複雜的問題。

我們假定在自我之中存在著一個等級,一個自我內部的分化階段,可以稱之為「自我理想」或「超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我已在別處提出了2545,它們仍然適用。2546這個現在必須探究的新問題就是,自我的這一部分和意識的聯繫不如其他部分和意識的關係密切,這需要做出解釋。

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稍微擴大一些我們的範圍。我們通過假設(在那些患憂鬱症的人裡面),失去了的對象又在自我之內恢復原位,就是說,對像貫注被一種認同作用所取代2547,這樣我們就成功地解釋了憂鬱症的痛苦紊亂。然而,在當時,我們並沒有意識到該過程的全部意義,也不知道它有多麼常見和典型程度如何。自此我們開始理解,這種替代作用在確定處在我所採取的形式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在形成它的所謂「性格」方面也作出了很大的貢獻。2548

最初,在人的一生的原始口唇期,對像貫注和認同作用無疑是很難互相區別開來的。2549我們只能假設,對像貫注在以後是從本我中產生的,在本我中性的傾向是作為需要而被感覺到的。在開始的時候還很不強壯的自我後來就意識到了對象貫注,並且要麼默認它們,要麼試圖通過壓抑過程來防備它們。2550

當一個人不得不放棄一個性對像時,在他的自我中常常會發生一種變化,這種變化只能被描述為對像在自我之內的一種復位,就像在抑鬱症裡發生的那樣;這種替換的確切性質迄今尚未為我們所知。通過這種心力內投(introjection),一種退行到口欲期的機制,可以使自我更容易放棄一個對象,或使該過程更容易成為可能。這種認同作用甚至可能是本我能夠放棄其對象的唯一條件。無論如何,這個過程,特別是在發展的早期階段,是一個經常發生的過程,它說明了這個結論,即自我的性格就是被放棄的對象貫注的一種沉澱物,它包含著那些對像選擇的歷史。當然從一開始就必須承認,有各種程度的抵抗能力,正如在某種程度上所表明的,任何特殊人物的性格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或抵抗他的性對像選擇的歷史的影響。在有多次戀愛經歷的女人中,似乎並不難在其性格特質中發現其對像貫注的痕跡。我們也必須考慮同時發生的對象貫注和認同作用的情況——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對像被放棄之前,它還會發生性格上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性格的變化將能從對像關係(object-relation)中倖存下來,並且在某種意義上保存它。

從另一種觀點看,或許可以說,一個性對像選擇的這種向自我的變化也是一種方法,自我能以這種方法獲得對本我的控制,並加深和它的聯繫——確實,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默認本我的經驗為代價的。當自我假定對象的特徵時,可以這麼說,它把自己作為一個戀愛對像強加給本我,並試圖用這種說法補償本我的損失。它說:「瞧,我這麼像那個對象,你也可以愛我。」

這樣發生的從對像—力比多(object-libido)向自戀力比多的轉變,顯然指的是對性目的的放棄,即一種失性慾化(non-desexualized)的過程——所以,它是一種昇華作用(sublimation)。的確,這個問題出現了,應該受到認真的考慮,這是否並非總是通往昇華作用的普遍道路,是否一切昇華作用都不是由於自我的媒介作用而發生的,它一開始先把性對像力比多轉變為自戀力比多,然後,或許繼續給自戀力比多提供另一個目的。2551以後我們將不得不考慮其他本能變化是否也有可能不是由這種轉變造成的。例如,是否這種轉變不會造成已經融合在一起的各種本能又分解。2552

雖然這有點離題,但是,我們暫時不可避免地要把我們的注意力擴展到注意自我的對象認同作用。假如這些認同作用佔了上風,並且變得為數過多過分強大,且互不相容,那麼,取得病理學的成果將為期不遠了。由於不同的認同作用被抵抗所互相隔斷,可能會引起自我的分裂;或許所謂多重人格(multiple personality)這種情況的秘密就是各種認同作用輪流佔有意識。即使事情不致如此,在四分五裂的自我的幾種認同作用之間存在著衝突問題,這些衝突畢竟不能描述成完全病理學的。

但是,不論對這種被放棄的對象貫注的影響進行抵抗的性格能力在數年之後其結果可能是什麼,童年最早期的第一次認同作用的影響將是普遍和持久的。這就把我們領回到自我理想的起源;因為在自我理想的背後隱藏著一個人的第一個而且是最重要的認同作用,以父親自居的作用2553,這是在每個人的史前期就曾發生的。這顯然並不是最初對像貫注的結果;這是一種直接的、即刻的認同作用,比任何對像貫注都早。2554但是,屬於最早的性慾期,並且與父母有關的這種對像選擇,正常說來,似乎會在被討論的那種認同作用中發現其結果,並將因此而強化前一種認同作用。

然而,全部問題是如此複雜,有必要更細緻地探究它。問題的錯綜複雜歸之於兩種因素:俄狄浦斯情結的三角特徵和每一個人身體上的雌雄同體。

男孩子的情況可以簡單地做出如下敘述。在年齡還很小的時候,小男孩就發展了對他母親的一種對像貫注,它最初和母親的乳房有關,是在所依賴的原型上最早的對象選擇的例子2555;男孩子用以父親自居的方法來對付他的父親。這兩種關係一度曾同時存在,直到對母親的性願望變得更加強烈,而把父親看作是他們的障礙;這就引起俄狄浦斯情結。2556於是他以父親自居的作用就帶上了敵對色彩,並且變成了希望驅逐父親以取代他對母親的位置。此後和父親的關係就有了心理上的矛盾;在認同作用中這種內在的矛盾心理好像從一開始就表現出來了。對父親的矛盾態度和對母親的那種充滿純粹深情的對象關係構成了男孩子身上簡單積極的俄狄浦斯情結的內容。

隨著俄狄浦斯情結的退化,男孩子對母親的對象貫注就必須被放棄。它的位置可被這兩種情況之一所取代:要麼以母親自居,要麼加強以父親自居的作用。我們習慣上認為後一結果更為正常;它允許把對母親的深情關係在一定限度內保留下來。這樣,俄狄浦斯情結的解除2557將加強男孩性格中的男子氣。小女孩身上俄狄浦斯態度的結果,以完全類似的方式,可能就是加強以其母親自居的作用(或者這種作用是第一次這樣建立起來)——這種結果將會使孩子的女性性格固定下來。2558

由於這些認同作用並不把被放棄的對象吸收到自我中去,因此它們並不是(我們以前在第29頁論述過)我們所期望的東西。但是這種二擇一的結果也可能出現;在女孩子身上比在男孩子身上更容易觀察到。分析常常表明,當一個小姑娘只好不再把好的父親看作戀愛對像之後,就把她的男子氣突出出來,並且以其父親自居,即以失去的對象自居來代替以其母親自居。這將明顯地依賴於她的性情中男子氣是否足夠強烈——而不管它可能是由什麼構成的。

由此看來,在兩種性別中,男性女性性傾向的相對強度決定著俄狄浦斯情結的結果將是一種以父親自居還是以母親自居的作用。這是雌雄同體藉以取代後來發生了變化的俄狄浦斯情結的方式之一。另一種方式甚至更為重要。因為人們得到的印象是,簡單的俄狄浦斯情結根本不是它的最普遍的形式,而是代表一種簡化或圖式化。的確,這對實際目的來說常常是非常恰當的。更深入的研究通常能揭示更全面的俄狄浦斯情結,這種情結是雙重的(消極的和積極的),並且歸之於最初在童年表現出來的那種雌雄同體:就是說,一個男子不僅對其父親有一種矛盾態度,對其母親有一種深情的對象選擇,而且他還同時像一個女孩那樣,對他的父親表示出一種深情的女性態度,對母親表示相應的敵意和妒忌。正是這種由雌雄同體所帶來的複雜因素使人難以獲得一種清楚的事實觀念,這些事實與最早的對象選擇和認同作用有聯繫,而且更難以明白易懂地描述它們。甚至可能把在與父母的關係中表現出來的矛盾心理完全歸咎於雌雄同體,如我剛才所說,它不是由於競爭的結果而從認同作用中發展起來的。2559

在我看來,特別是涉及神經症患者時,假定存在著完全的俄狄浦斯情結,一般地說是可取的。精神分析的經驗則表明,在很多情況下它的構成成分總要有一方或另一方的消失,除了那些只有依稀可辨的痕跡之外;這樣就可以形成一個系列,即一端是正常的、積極的俄狄浦斯情結,另一端則是倒置的、消極的俄狄浦斯情結,而其中間的成分將展示兩個成分中佔優勢的那種完全的類型。隨著俄狄浦斯情結的分解,它所包含的四種傾向將以這樣的方式把自己組織起來,以產生一種父親認同作用和母親認同作用。父親認同作用將保留原來屬於積極情結的對母親的對象關係,同時將取代以前屬於倒置情結的父親的對象—關係;母親認同作用除在細節上做必要修正外,將同樣是真實的。任何個體身上兩種認同作用的相對強度總要在他身上反映出兩種性的傾向中的某一種優勢。

因此,受俄狄浦斯情結支配的性慾期的廣泛普遍的結果可以被看作是在自我中形成的一種沉澱物,是由以某種方式相互結合在一起的這兩種認同作用構成的。自我的這種變化保留著它的特殊地位;它以一種自我理想或超我的形式與自我的其他成分形成對照。

但是,超我不僅是被本我的最早的對象選擇所遺留下來的一種沉澱物,它也代表反對那些選擇的一種能量反相作用(reaction formation)。它和自我的關係並不限於這條規則,即「你應該如此如此(就像你的父親那樣)」;它也包括這條禁律,即「你絕不能如此如此(就像你的父親那樣),就是說,你不能幹他所幹的一切;有許多事情是他的特權」。自我理想的這種兩面性是從這個事實中獲得的,即自我理想有對俄狄浦斯情結施加壓抑作用的任務。的確,它的存在正是應該歸功於那一革命事件。顯然,壓抑俄狄浦斯情結絕非易事。孩子的父母特別是父親被看作是實現俄狄浦斯願望的障礙;這樣,這個幼小的自我便獲得了強化,通過在自身之內建立這個同樣的障礙以幫助進行壓抑。做到這一點的力量可以說是從父親那裡借來的,這種出借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行動。超我保持著父親的性格,當俄狄浦斯情結越強烈,並且越迅速地屈從於壓抑時(在權威、宗教教義、學校教育和讀書的影響下),超我對自我的支配,愈到後來就愈加嚴厲——即以良心的形式或許以一種潛意識罪疚感的形式。我在後面將提出一種它以這種方式支配權利的根源的建議,這個根源,就是以一種絕對必要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它的強迫性格的根源。

如果我們再次考慮一下我們已經描述過的超我的根源,我們將認識到,它是兩個非常重要因素的結果,一個是生物因素,另一個是歷史因素,即在一個人身上長期存在的童年期的無能和依賴性,以及他的俄狄浦斯情結的事實和我們已經表明的那種壓抑,都和力比多潛伏期的發展中斷有關,而且也和人的性生活的雙重發動能力有關。2560根據一個精神分析學的假設,人們最近提到的那個對於人類來說似乎很獨特的現象,是冰河時期所必需的文化發展的一個遺產。於是我們發現,超我從自我中分化出來無非是個機遇問題:它代表著個人發展和種族發展中那些最重要的特點;的確,由於它永遠反映著父母的影響,因此,它把其根源歸之於這些因素的永遠存在。2561

精神分析一再受到指責,說它不顧人類本性中較高級的、道德的、超個人的方面。這種指責在歷史學和方法論這兩方面都是不公正的。因為,首先我們從一開始就把進行壓抑的功能歸之於自我中道德和美學的傾向;其次,一般人都拒絕承認精神分析研究不能產生一種全面、完善的理論結構,就像一種哲學體系那樣。但不得不通過對正常和不正常現象的分析解剖,沿著通往理解心理的錯綜複雜的道路一步一步地找到它的出路。只要研究心理上這個被壓抑的部分是我們的任務,我們就沒有必要對存在著更高級的心理生命感到不安和擔心。但是,既然我們已著手進行自我的分析,我們就可以對所有那些道德感受到震驚的人和那些抱怨說人體中一定有某種更高級性質的人做出回答:我們可以說,「千真萬確,在這個自我理想或超我中,我們確有那種更高級性質,它是我們和父母關係的代表,當我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就知道這些更高級性質了。我們既羨慕這些高級性質又害怕它們;後來我們把它們納入到我們自身中來了。」

因此,自我理想是俄狄浦斯情結的繼承者,因而也是本我的最強有力的衝動和最重要的力比多變化的表現。通過建立這個自我理想,自我掌握了它的俄狄浦斯情結,同時使自己處於本我的支配之下。鑒於自我主要是外部世界的代表,是現實的代表,而超我則和它形成對照,是內部世界的代表,是本我的代表。自我和理想之間的衝突,正如現在我們準備發現的那樣,將最終反映現實的東西和心理的東西之間、外部世界和內部世界之間的這種對立。

通過理想的形成,生物的發展和人類種族所經歷的變遷遺留在本我中的一切痕跡就被自我接受過來,並在每個人身上又由自我重新體驗了一遍。由於自我理想所形成的方式,自我理想和每一個人在種系發生上的天賦——他的古代遺產——有最豐富的聯繫。因此,這種我們每個人心理生活中最深層的東西,通過理想的形成,才根據我們的價值觀標準變成了人類心靈中最高級的東西。但是,試圖給自我理想定位,甚至在我們已經給自我確定了位置的意義上2562,或者試圖對自我理想進行任何類比(借助於這種類比,我們曾嘗試勾畫出自我和本我之間的關係),都只能是白費力氣。

顯而易見,自我理想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我們所期望的人類的更高級性質。就它是一種代替做父親的渴望而言,自我理想包含著一切宗教都由此發展而來的萌芽。宣佈自我不符合其理想,這個自我判斷使宗教信仰者產生了一種以證明其渴望的謙卑感。隨著兒童的長大,父親的作用就由教師或其他權威人士繼續承擔下去;他們把指令權和禁律權都交給了自我理想,並且繼續以良心的形式行使道德的稽查作用。在良心的要求和自我的實際表現之間的緊張是作為一種罪疚感被經驗到的。社會情感就建立在以別人自居的基點上,建立在具有同樣的自我理想的基點上。

宗教、道德和社會感——人類較高級方面的主要成分。2563最初是同一個東西。根據我在《圖騰與禁忌》中提出的假設,它們的獲得從種系發生上講源自戀父情結:即通過掌握俄狄浦斯情結本身的實際過程而獲得宗教和道德的限制,和為了克服由此而保留在年輕一代成員之間的競爭的需要而獲得社會情感。在發展所有這些道德的獲得物時似乎男性居領先地位;然後通過交叉遺傳傳遞給婦女。甚至在今天,社會情感也是作為一種建立在對其兄弟姐妹的妒忌和競爭的衝動基礎上的上層建築而在個體身上產生的。由於敵意不能得到滿足,便發展了一種與從前競爭對手的認同作用。研究同性戀的適當案例進一步證實了這種懷疑,即在這種情況下,認同作用也代替了繼敵意、攻擊性態度之後的深情的對象選擇。2564

然而,隨著種系發生的提出,新的問題產生了,使人們想從這裡沮喪地退縮回去。但是,這是毫無助益的,因為我們必須做出嘗試——儘管我們擔心它將揭露我們的全部努力的不適當,問題在於:究竟是哪一個,是原始人的自我還是原始人的本我,在他們的早期就從戀父情結中獲得了宗教和道德?假如是他的自我,為什麼我們不略述一下這些被自我所遺傳的東西呢?假如是本我,它是怎樣和本我的性格相一致的呢?或者說,我們把自我、超我和本我之間的分化帶回到這樣早的時期是錯誤的嗎?或者說,難道我們不應該老老實實地承認,我們關於自我過程的整個概念對理解種系發生毫無幫助,也不能應用於它嗎?

讓我們先回答最容易回答的問題。自我和本我的分化必須不僅要歸因於原始人,甚至要歸因於更簡單的有機體,因為這是外界影響的不可避免的表現方式。根據我們的假設,超我實際上起源於導致圖騰崇拜的經驗。到底是自我還是本我經驗到並且獲得了這些東西,這個問題不久就不再有什麼意義了。思考立刻向我們表明,除了自我之外,沒有什麼外部變化能夠被本我所體驗到或經歷過,自我是外部世界通往本我的代表。因此,根據自我來談論直接遺傳是不可能的。正是在這裡,實際個體和種系概念之間的鴻溝才變得明顯起來。另外,人們一定不要把自我和本我之間的差異看得過分嚴重,但也不要忘記,自我基本上是經過特殊分化的本我的一部分。自我的經驗似乎最初並不會遺傳,但是,當這些經驗足夠經常的重複,並在隨後許多代人身上有了足夠的強度之後,可以說,就轉移到本我的經驗中去了,即成為遺傳所保留下來的那種印跡。因此,在能被遺傳的本我中貯藏著由無數過往自我所導致的存在遺跡;並且當自我從本我中形成它的超我時,它或許只是恢復已經逝去的自我的形象,並且保證它們的復活。

超我藉以產生的方式解釋了自我和本我的對象—貫注的早期衝突是怎樣得以繼續進行,並和其繼承者(超我)繼續發生衝突的。假如自我在滿意地掌握俄狄浦斯情結方面沒有獲得成功,那麼,從本我產生的俄狄浦斯情結的精力—貫注將在自我理想的反向作用中找到一種發洩口。在理想和這些潛意識的本能衝動之間可能發生的大量交往解決了這個難題,即理想本身是怎麼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持潛意識的,無法達到自我的。在心靈的最深層曾經激烈進行的鬥爭,並未因迅速的昇華作用和認同作用而結束,現在是在更高的領域內進行著,就像在科爾巴赫的油畫中「漢斯之戰」一樣,是在天上解決爭端的。2565

第四章 兩類本能

我們已經說過,假如我們把心靈分為本我、超我和自我,而這種區分代表我們的認識的某種進步的話,就應該能使我們更徹底地瞭解心理內部的動態關係,並且更加清楚地描述它們。我們也已經得出了一個結論,自我特別容易受知覺影響,廣義地說,知覺對自我就像本能對本我一樣具有同樣的意義。同時,自我和本我一樣也容易受本能的影響,事實上,自我只是本我的一個經過特殊變化的部分。

最近我曾提出一種本能的特點2566,在這裡我將繼續把它作為進一步討論的基礎。根據這個觀點,我們不得不區分出兩類本能,其中之一就是愛慾(Eros)或性本能(sexual instincts),這是迄今為止更引人注目和更易於研究的。它不僅包括不受禁律制約的性本能本身和受目的制約的或由此派生的具有昇華性質的本能衝動,而且包括自我保存本能,必須把這種本能分配給自我,而且在我們的分析工作之初,我們就有充分的理由使之與性的對象本能相對立。而第二類本能則不那麼容易下定義;最後,我們開始把施虐狂(sadism)作為第二類本能的代表。出於受生物學支持的理論上的考慮,我們假定存在著一個死的本能,它的任務是把有機的生命帶回到無生命狀態;另一方面,我們假定愛慾的目的在於把裡面分散著的生物物質微粒越來越廣泛地結合起來,從而使生命複雜化,同時它的目的當然就是保存生命。既然這兩種本能都致力於重建一種由於生命的出現而受到干擾的狀態,那麼,照此行事,這兩種本能從詞的最嚴格的意義上講就都是保守的。生命的出現就會因此而被看作是生命繼續的原因,同時,也被看作是走向死亡的原因;而生命本身則是這兩種傾向之間的衝突與和解。生命的起源問題仍將是一個宇宙論的問題;對生命的目的和目標問題就會做出二元論的回答。

基於這種觀點,一種特殊的生理過程(合成代謝或分解代謝)將和兩類本能之一發生聯繫;這兩種本能在生命實體的每一個微粒中,雖然是在大小不等的實體中,卻都是活躍的。這樣,某一個實體就可以成為愛慾的主要代表。

這種假設並未清楚明白地顯示出這兩類本能藉以互相融合、混合和合鑄在一起的方式,但這種有規律的,非常廣泛發生的現象卻是我們的概念所必需的一個假設。看來,由於把單細胞機體結合成多細胞的生命形式,單個細胞的死的本能就可以成功地得到抵消,破壞性衝動就能借助於一個特殊器官的媒介而轉向外部世界。這個特殊的器官似乎是肌肉組織;而死的本能,作為一個指向外部世界和其他有機體的破壞性本能,似乎就會因此而表明自己的意思——雖然可能只是部分的表明。2567

我們一旦承認了兩類本能相互融合的概念,就把「解離」它們——基本上是完全解離它們——的可能性強加於我們。2568性本能的施虐狂部分是本能融合服務於一個有用目的的典型事例;施虐狂促使它自身獨立的這種性反常行為則是解離,雖然不是絕對完全的解離。從這一點上,我們便獲得了以前在這一方面未曾考慮過的一系列事實的一個新觀點。我們發現,出於發洩的目的,破壞性本能習慣上是為愛慾服務的;我們猜想癲癇病發作就是本能解離的一個產物和跡象。我們開始理解,本能的解離和死的本能的明顯出現,是許多嚴重的神經症——如強迫性神經症最值得注意的表現。為了作出迅速的概括,我們可以假設,力比多退行(regression of libido)的實質,(例如,從生殖器期退化到施虐狂的肛欲期)就在於本能的解離之中,相反就會像從早期階段向發育完全的生殖器階段的進展將以增加性成分為條件一樣。2569在神經症的構成傾向中往往異常強烈的通常的矛盾心理是否不應被看作是一種解離的產物,這個問題也提出來了;然而,矛盾心理是這樣一種基本現象,以至於它更能代表一種尚未完成的本能融合狀態。

顯然,我們現在應該把興趣轉向詢問,在我們假定存在著的結構——自我、超我和本我——和兩類本能之間是否不可能有什麼指導性的聯繫可尋。再者,支配心理過程的快樂原則是否可以顯示出,它和兩類本能及我們在心理上做的這些分化有什麼固定的聯繫。但是,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消除一種懷疑,它和表述問題本身的術語有關。對於快樂原則,那是沒有什麼可懷疑的,自我內部的分化也有很好的臨床上的理由,但是,兩類本能的區分似乎並沒有足夠的證據,人們發現,很可能臨床分析的事實就與它相矛盾。

這樣一個事實看來是存在的。對兩類本能之間的對立來說,我們可以放上愛和恨這兩個極端2570,要發現愛慾的一個代表是沒有困難的;但我們必須慶幸的是,我們能夠在破壞性本能中找到一個難以捉摸的死的本能的代表,恨就可以作為它的一個代表。現在,臨床觀察表明,不僅愛總是以意想不到的規律性伴隨著恨(矛盾心理),不僅在人類關係中恨常常是愛的先河,而且在很多情況下,恨會變成愛,愛也會變成恨。假如這種變化遠不只是一種時間上的相繼關係——就是說,如果其中一方實際上變成了另一方——那就顯然沒有根據像區分性本能和死的本能那樣存在著基本的差別。這種劃分能預測確實存在著相互對立的生理過程。

某人對同一個人先愛後恨(或者相反),因為那個人使他產生了這樣做的原因,現在這種情況顯然和我們的問題無關。在另一種情況下,還不明顯的愛的感情最初是用敵意和攻擊性傾向來表現自己的,這也和我們的問題無關;因為情況可能是,在對像—貫注中的破壞性成分在這裡勝過了性愛,只是以後性愛才加入進去。但我們知道神經症心理學中的幾個例子,其中有更好的基礎來假設的確發生了某種變化。在迫害妄想狂(persecutory paranoia)中,病人採取一種特別的方式來防備自己對某人產生過分強烈的同性戀;結果,他曾最愛的那個人變成了一個迫害者,病人對他採取的常常是危險的攻擊。這裡,我們有權插入一個以前的階段,這個階段把愛變成了恨。分析研究只是到了最近才使我們認識到,在同性戀的根源和失去性慾化的社會情感的根源的案例中,存在著引起攻擊慾望的非常強烈的敵對情感,只有在克服了這些情感之後,以前恨過的對象才變成了愛的對象,並引起某種自居作用。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即是否在這些事例中我們打算假定恨可以直接轉變成愛。顯然,這裡的變化是純內部的,對像行為上的變化對它們不起作用。

然而,通過對與妄想狂的變化有關的這一過程的分析研究,我們開始瞭解到,可能還有另一種機制。一種矛盾的態度從一開始就表現出來,並且這種轉變是依靠貫注的一種反應移置來起作用的,能量以此從性衝動中退縮回去並補充到敵對的衝動中。

當克服了一種導致同性戀敵意競爭的時候,就發生了一件不盡相同,但卻類似的事情。敵對態度沒有任何滿意的前景,因此——就是說,出於經濟上的原因——它被一種愛的態度所取代,對此有更多的令人滿意的前景,也就是發洩的可能性。所以我們發現,無論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不滿意把恨直接轉變成愛的假設,這是和兩類本能之間質的區別毫不相容的。但是,人們將注意到,通過引入另外一個把愛變成恨的機制,我們就默默地做了另一個應該得到明確闡述的假設。我們已經推斷,好像在心理上——不管是在自我中,還是在本我中——存在著一種可替換的能量,它本身雖然是中立的,卻能要麼和性的衝動,要麼和破壞性衝動通力合作,這兩種本能有質的不同,並能增加它的全部精力貫注。如果不假設存在這種可替換的能量,我們就無法取得進展。唯一的問題是它來自何方,屬於什麼,表示什麼意思。

本能衝動的性質問題及其在經歷了各種變化後繼續存在的問題仍然是非常模糊的,直到現在尚未得到解決。在有性成分的本能中,這是特別易於為觀察所理解的,可以把屬於同一範疇的這些過程的工作看作是我們正在討論的東西。例如,我們發現,在成分本能之間存在著某種程度的交往,還發現從某一特定的性慾來源中獲得的一個本能可以把它的強度進行轉移,用來強化發自另一根源的另一個成分本能,我們還發現,一種本能的滿足可以取代另一種本能的滿足,以及更多具有同樣性質的事實——所有這一切必將鼓動我們勇於提出某些假設。

再者,在目前的討論中,我只是提出了一種假定;我也提不出什麼證據。下面這個觀點似乎是有道理的,即這個在自我及本我中都同樣活躍的中立的可移置的能量,都毫無疑問地是從自戀的力比多的貯存庫發出的——這是個失去性能力的愛慾(總起來說,性本能看來比破壞性本能更有可塑性,更容易轉移和移置)。由此,我們就能很容易地繼續假設,這個可移置的力比多是受快樂原則僱傭,為避免能量積壓和促進能量釋放服務的。在這種關係中很容易觀察到某種冷淡,只要發生了能量釋放,對釋放藉以發生的道路就會很冷淡。我們知道這個特點,它是本我中精力貫注過程的特點。在性慾貫注中發現,那裡表現了一種對對象的特別冷淡,它在從分析所產生的移情(transferences)中表現得特別明顯,不管它們的對象可能是誰,它都必然要表現出來。最近,蘭克(1913)發表了一些很好的關於方法的實例,用這種方法能說明報復性的神經症活動指向的是錯誤的人。這種潛意識方面的行為使人們想起了三個鄉村裁縫的喜劇故事,其中有一個裁縫必須被處以絞刑,因為村裡唯一的一個鐵匠犯了死罪。2571處罰必須實施,即使處罰的並不是犯罪者本人。正是在夢的工作研究中,我們第一次在移置作用中遇到了這種由初始過程所引起的放縱情況,在這種情況下,被下降到僅僅是次要地位的也正是這些對象,正如我們現在所討論的這種情況一樣,它是釋放能量的道路。過分講究對象的選擇和能量釋放的道路似乎成了自我的特點。

如果這個可移置的能量是失去性能力的力比多,就可以把它也描述為被昇華了的能量;因為就它幫助建立了那種結合,或結合的傾向而言,這是自我的特殊性質仍然保持著愛慾的主要目的——統一和結合的目的。假如在更廣泛的意義上把思維過程包含在這些移置作用中,那麼,思維活動也要從被昇華了的性動機力量中得到補充。

這裡我們確定了已經討論過的那種可能性,即昇華作用可以通過自我的調解而有規律地發生。讓我們回憶另一種情況,自我對付本我的第一次對像—貫注(當然也包括對付以後的貫注),是通過把從中接收的力比多納入到自身之中,並把它結合到通過認同作用而產生的自我矯正中實現的。把性慾力比多轉變為自我力比多當然包括放棄性目的,即失性慾化。這在任何情況下,都表明了在自我和愛慾的關係中所具有的一個重要功能。通過由此而從對像貫注中獲得力比多、把自身作為唯一的戀愛對象,以及使本我的力比多去性慾化或使本我的力比多昇華,自我就努力和愛慾的目的相反,它使自身服務於相反的本能衝動。它只好默認另外一些本我的對象—貫注,可以說,它只好加入到它們之中。後面我們還將返回到自我的這種活動的另一個可能的結果上來。

這似乎表示自戀理論的一種重要的擴充。最初,所有的力比多都是在本我中積累起來的,而自我還在形成過程中,或者說它還很不健全。這個力比多的一部分被本我釋放出來,成為性慾的對象—貫注,於是,現在日益強大的自我就試圖獲得這個對象力比多,並把自身作為戀愛對像強加給自我。自我的自戀因此就被看作是次要的,是由於力比多從戀愛對像身上撤回而獲得的。2572

在追溯本能衝動時我們一再發現,本能衝動是作為愛慾的派生物來表現自己的。要不是出於對《超越快樂原則》中所提出來的考慮,和最終為了依附於愛慾的施虐狂成分的緣故,我們就難以堅持我們基本的二元觀點2573,但是,既然我們無法擺脫那種觀點,我們便被迫作出結論,死的本能在本質上是緘默的,生命的叫喊大部分是從愛慾發出的。2574

生命的叫喊也是從反對愛慾的鬥爭中發出的,毋庸置疑,快樂原則在同力比多——即把這種障礙引入生命過程的一種力量——的鬥爭中是作為一種指南來為本我服務的。如果生命真受費希納(Fechner)的恆定性原則(principle of constancy)支配,它就會不斷地向死亡滑下去;愛慾的要求、性本能的要求以本能需要的形式阻止了下降的水平,並把新的緊張引入進來。受快樂原則——即受不快樂知覺——所支配的本我以各種方式來防止這些緊張。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盡可能快地遵照非失性慾化(non-desexualized)力比多的要求去做,就是說,努力滿足直接的性傾向。但是,它進一步並且以一種更全面的形式這樣做了。這種形式與一個把一切成分的要求都納入其中的特殊的滿足形式有關——就是說,通過釋放性物質(sexual substances),這些物質可以說,是性緊張的飽和的管理者。2575在性活動中,性物質的排放在某種程度上是和軀體及種質的分離一致的。這就說明了在死亡和追求完全的性滿足之間的相似性,說明了死亡和某些低等動物的交配活動相一致這個事實。這些生物在再生產活動中死亡,因為當愛慾以通過滿足過程而被排除之後,死的本能就可放手實現它的目的了。最後,如我們所知,自我通過使某些力比多本身及其目的的昇華,在它對緊張加以控制的活動中幫助了本我。

第五章 自我的依賴關係

我們的論題的複雜性一定可以作為下述事實的一個借口,即本書各章的標題沒有一個和它們的內容完全一致,並且在轉向該題目的新的方面時,我們要經常回到已經研究過的那些問題上來。

如同經常所說的那樣,自我在很大程度上是從認同作用中形成的,認同作用取代了已被本我放棄的貫注;這些認同作用中的第一種總是作為自我中的一個特殊職能而進行活動,且以超我的形式和自我相分離,而後來,當它強壯起來時,自我就可能更堅決地抵抗這種認同作用的影響。超我把它在自我中的特殊地位或與自我的關係歸於必須從兩個方面考慮的一種因素:一方面它是第一種認同作用,是當自我還很脆弱時就發生的認同作用;另一方面它是俄狄浦斯情結的繼承者,因而把一些最重要的對象引入到自我中去了。超我和後來自我所產生的變化之間的關係,大體上就是童年期最初的性慾期和後來在青春期之後的性生活之間的關係。雖然它很容易受後來的一切影響,但它一生仍然保留著從戀父情結派生給它的特點——即和自我分離並統治自我的能力。它是對自我以前的虛弱和依賴性的一種紀念,成熟的自我仍然受它的支配。就像兒童曾被迫服從其父母那樣,自我也服從由它的超我發出的絕對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