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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和知覺

無論是否可靠,我們的感官都是人類與外部世界(如果有的話)交流的媒介,它們就像裡德所說的,我們必須繼續進行下去。我們與外界的心理互動以及自己身體的世界都是通過感覺和知覺發生的,兩者緊密相聯,但又彼此分離。感覺是通過視覺、聽覺、觸覺和味覺以及其他一些感覺機制(如感到痛苦或感覺熱等身體感覺)來獲得感受的過程。知覺是理解感官信息並產生意義的行為。當心理學家不對二者進行區分時,常常會使用復合詞「感知」將二者放在一起。

回到鬼魂和機器

為了讓感覺產生知覺,我們必須假設身體和心靈能互相進行溝通,或者認為它們是同一事物。假設你割破了手指,會有不同程度的反應。

·你的手指流血。這是一種機械反應,遵循物質和流體動力學定律。這與你切一根正在抽水的水管的道理是一樣的。

·你感到痛苦。這是身心的共同事件,需要身心協同合作。疼痛開始於對神經的刺激,這是一種感覺。在大腦中,這種感覺被理解為疼痛。

·你可能也會感到憤怒、震驚或其他與受傷有關的情緒。這些情緒是通過聯想在大腦中發生的,而並不是來自傷口對神經的刺激。

希臘醫生阿爾克邁翁(Alcmaeon of Croton,公元前5世紀)可能是解剖人體的第一人。他通過在人或動物身上追蹤從眼睛到大腦的視覺神經,從而發現了感覺和大腦之間的聯繫。他在動物身上研究了視神經的功能,並檢驗其結果。他得出了結論:即使源信息來自於感覺器官,但所有的知覺、思想、記憶和理解過程都是在大腦中進行的。我們認同阿爾克邁翁的觀點,但在他提出這一觀點後漫長的時間裡,許多思想家也提出了不同的過程。

古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是一個物理一元論者,他認為心靈是分佈在整個身體中的極細的物質,因此身體和心靈是一種聚合體。感覺和知覺的行為都有可能存在,因為心靈分佈在身體的各個部分並與其結合,心靈很容易與身體同感。

羅馬哲學家盧克萊修(Lucretius,公元前99年—公元前55年)認為人的靈魂是分開的,它分為思維部分(男性特徵)和感覺部分(女性特徵)。他說,思維部分位於胸部,但感覺部分分佈在整個身體。男性特徵可以脫離身體,但女性特徵卻不行。在強烈的情感下,二者都是不可分割的。

對於斯多葛學派來說,身體和心靈之間的共鳴足以證明身體和心靈是一回事。

靈魂與身體並沒有交流,也沒有一個有靈魂的身體,只有一個身體與另一個身體的交流。現在,當身體生病和受傷時,靈魂會與身體交流,即是一個有靈魂的身體。因此,當靈魂感到羞恥或者害怕時,身體就會變紅和變白。因此,靈魂就是身體。

基督教哲學家內梅修斯(Nemesius,公元390年

關於人類的認識

1689年,英國醫生和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1704年)出版的一本書開啟了現代經驗主義的先河,這本書可能被認為是關於心理學的第一個完整的文本。《人類理解論》(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闡述了心智是如何工作的,這是一項雄心勃勃的事業,該書對喬治·貝克萊主教和大衛·休謨有著巨大的影響。

我們接收到的物質——原子

希臘科學家、哲學家德謨克里特斯(Democritus,公元前460年—公元前370年)首次提出了一個關於知覺的、完整的物理學解釋。他沒有求助於神,而是這樣描述身體對知覺的影響:身體的5種感覺接收到從宇宙中發射的「原子」,並將其傳遞給大腦。在這裡,大腦的移動「火原子」可以複製外部事物。這些複製可能並不準確,因此我們感知到的和實際存在的事物可能會錯配。

洛克是第一個詳細提出我們是如何建構知識的人。他認為心靈只有兩類材料可以使用,因此所有的知識都來自於感覺或反射。感官知覺是指通過我們的感官器官(如眼睛和耳朵)接收到的信息;他對反射的解釋是「這是我們對自己內心運作的感知,我們運用反射來處理自己已經有的想法」。人們用反射來解釋早期的知覺,而這些知覺也來自於感覺,最終都將其歸結為感覺。那麼,世界與心靈之間的交互界面就是知覺。我們通過在不同想法之間建立聯繫來形成知識,而聯想法則是由大腦中留下的感覺和知覺信息組成的想法。因此,我們對產生的知覺進行整理歸類對於理解如何獲得知識來說十分重要(有兩種類型的「感覺」:一種是對感覺器官中神經的刺激;另一種是知覺在大腦中的回聲,這些知覺的回聲會由於反射而在之後的知覺中再次恢復)。

知覺和統覺

戈特弗裡德·萊布尼茨感興趣的是每種知覺是如何由許多無限小的知覺組成的,他稱其為「微小知覺」。萊布尼茨和艾薩克·牛頓各自獨立地創建了微積分,並因此而聞名。他對知覺的觀點也符合自己提出的微積分的觀點,其中涉及趨向無窮小卻從未接近零的微觀部分。

萊布尼茨舉了一個「微小知覺」的例子:聽海浪聲。他指出,我們聽到的聲音是由許多小的水流運動組成的,如果有些小的運動單獨發生,我們根本就意識不到它們。我們之所以能意識到它們,是由於它們聯合起來,使我們能夠聽到大海的聲音。對他來說,有足夠數量的微小知覺質量被注意到,這被稱為「統覺」,所以統覺是意識的起點。知覺也有一個臨界值或「閾值」,低於閾值的知覺屬於無意識的部分。他可能是第一個明確提出無意識的哲學家。19世紀,人們通過心理物理學實驗對萊布尼茨提出的閾值進行了探索,韋伯和費希納經過測量證明了閾值的存在,並將其稱為「最小可覺差」(詳見第2章「心理物理學」的內容)。

通過感知構建世界

主教喬治·貝克萊決心在感覺—知覺的問題上做更多的工作。他對唯物主義侵蝕了上帝領域的方式感到震驚,他把唯物主義的觀點連同物質一同拋棄,採納了唯心主義的立場(唯一的現實就是思想)。伯克利爭辯說,我們擁有的只是自己的感知,正是它們為我們創造了世界:

如果所有這些組成世界的強大框架的物質沒有了心智,就沒有任何存在的實體,這些物質只是被感知或認識到的。因此,只要它們沒有被我確實感知到、沒有在我的腦海中出現或以任何其他的精神形式存在,那麼,它們要麼就是完全不存在,要麼就是存在於某些永恆的精神實體中。

他的結論是,如果這些東西不被察覺,它們就不存在了。他把整個物質世界存在的責任都歸於心智。這種結論存在很大的問題。比如,你把胡蘿蔔放在冰箱裡,你看到它的時候,它確實在那裡;但當你關上冰箱門的時候,它很顯然就不存在了。對此,伯克利尋求神的幫助。當「創造的精神」沒有關注物質世界時,上帝就開始接管並繼續關注它:「當我閉上眼睛,我看到的東西可能仍然存在,但它必須存在於另一個心智中。」

這一切雖然聽起來相當離奇和牽強,但伯克利對知覺的描述非常重要,因為它表現了如何從多感覺—知覺中組合出複雜的想法。我們可能會爭論樹這樣的東西是否真的不存在,但當伯克利把同樣的原理擴展到我們感知到的抽像內容時,這就是一個很好的結合點。我們將自己對樹的大小、形狀、氣味以及對樹皮的感覺、聽到樹葉的「沙沙」聲等綜合起來,形成了樹的概念。同樣地,我們將人們的外表、運動、說話和行為綜合起來,形成了憤怒或羞愧的概念。大腦有大量的東西可以「製造」這個世界,即使它並沒有保持自己的物質存在。

知覺的實驗研究

19世紀早期,人們的大多數實驗工作都集中在對感知和感覺的研究。先是韋伯和費希納,然後是馮特,以及後來的結構主義和功能主義流派的心理學家,他們使用經驗性的物理方法來研究感知閾值和可能的感知組成因素。在愛德華·鐵欽納的研究中,他通過內省的分析可以發現,主體能感知水果獨特的味道、氣味、顏色、形狀、紋理堅固程度和重量。鐵欽納將這些歸為不同的感覺體驗,而心智則將這些感覺綜合在一起,讓你感覺到有一個蘋果或橘子。穆勒關於神經的研究工作證明,眼睛感覺到水果的顏色,鼻子感覺到水果的氣味(詳見第2章「拼接片段」的內容)。然後,大腦把從眼睛裡接收到的信息轉換成一種視覺形象,比如橙色和圓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