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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親密困境:你是否缺乏獲得幸福的勇氣 為了孩子,好好離婚

孩子的成長,永遠離不開兩個人的共同參與。

在國外,婚姻咨詢當中有一類特別的服務,叫「離婚咨詢」。

不是離婚法律咨詢,而是離婚心理咨詢。

乍一聽,有點兒不能理解。心理咨詢不是用來解決問題的嗎?大家都走到離婚這一步了,還有什麼問題需要解決?一拍兩散,不就應該兩清了嗎?

現實並非如此簡單。

兩個人分開了,他們還會有問題。離婚代表著一個階段的結束。如果說它能解決一些問題,也只是結束了屬於婚姻階段的問題,但同時,它又是另一個階段的開端。新的階段他們遇到的問題,並不一定比婚姻裡的問題簡單。

尤其有了未成年的孩子以後再離婚,兩個人的婚姻關係停止了,但他們還是孩子的父母,有這一層事實,這兩個人就永遠不可能毫無瓜葛。

孩子的成長,離不開兩個人的共同參與。

跟隨一方生活,仍然會與另外一方保持聯繫。

有些問題,還需要爸爸媽媽合作解決。

有的夫妻,甚至可以「為了孩子」,把離婚藏起來。「出於對孩子的成長考慮,為了給孩子的童年一個完整的家庭,我們沒有公佈這一事實。」

這個說法,顯得有一點兒幼稚。

他們對外的這個「外」,是否包括了孩子本人呢?

是說他們已經離了,各玩各的,卻在孩子面前假扮夫妻?

還是說,孩子清楚真相,卻被要求對外幫著父母偽裝?

也許這只是父母找的借口吧,但把一件怎麼看都對孩子有傷害的事說成是「為了孩子」,這個借口之拙劣,本身也反映出父母的幼稚和莽撞。

我們需要好好聊一聊離婚當中的學問。

第一,離婚不是因為誰是壞人。

我有一個朋友,四歲的時候,媽媽告訴他:「你爸死了。」

他模模糊糊知道死是什麼意思,傷心了很久。

長大一點兒之後,他才發現爸爸沒死。他整個人都蒙了。

媽媽告訴他:「我們只是離婚了。」

原因是——你爸非常壞,是個壞蛋。

媽媽給他改了姓,好像這樣一來就可以跟壞蛋的血緣劃清界限。在家的十幾年裡,爸爸始終是一個禁忌的話題。他一直站在媽媽一邊,痛恨爸爸。

但爸爸又會時不時在生活中出現。週末過來接他出去玩,媽媽好像也沒辦法阻攔。這對他來說非常痛苦,他無法忍受跟這個壞蛋一起度過一整天。

他更沒法面對的是媽媽。爸爸到了樓下,給家裡打電話,媽媽裝聾作啞。他只好悄悄地出門,悄悄地回家,從頭到尾都不敢正視媽媽的眼睛。

有時候媽媽問起:「你們去哪兒玩了?晚飯吃的什麼?」他嚇得心怦怦直跳,不敢說那些愉快的經歷,總覺得每一點快樂都是忘恩負義的虧心事。

有時他會聽見媽媽痛哭,用難聽的話咒罵爸爸。

而最讓他絕望的是,青春期以後,他發現自己越長越像爸爸,身上流著這個「壞蛋」的血,這一事實無法改變。他痛恨爸爸,就必須痛恨自己。

直到他成年之後,才慢慢敢於承認——爸爸沒有那麼壞。

只是因為媽媽對爸爸的恨意無法消解。

一般來說,沒有幾對夫妻真是因為一方十惡不赦才選擇離婚的。更多時候這件事無關正義,或者說,沒有絕對的是非曲直,只有非常濃烈的情緒:委屈、失望、懊惱、羞愧、憤怒……這些情緒之所以變成「他死了」或者「他是壞人」,是因為除此之外,父母自己也不知道該怎樣平和地看待離婚這件事。

但他們不知道這些說法給孩子帶來了多大的壓力。

更何況這些說法也未必是事實。

第二,可以不說,但最好保持誠實。

越是複雜的問題,越需要說真話。

說真話永遠是最簡單的做法。不需要為了掩蓋一個謊言,製造更多的謊言。話雖如此,倒也不是說要把所有事都曝光出來。不願意說,可以保持沉默。不說話是一個人的自由。夫妻一方如果能乾脆地說「這是我們家的事,沒必要向外界交代」,就會比矢口否認要好得多。否認之後,又不得不承認當初是在撒謊,這就給自己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之所以不誠實,可能也是因為沒有真的準備好面對吧。

一個想離婚的來訪者就問我:「該怎麼向孩子解釋這件事?」

我問她困難在哪裡,她就開始哭。

她說:「孩子那麼小,有些話聽不懂。可是我們一旦離了,她肯定會問我,爸爸怎麼了?是不是不要我了?我不知道這個問題該怎麼解釋。」

我說:「你怎麼對自己解釋的,就可以怎麼跟她解釋。」

她說:「不行啊!她聽不懂。」她的孩子才六七歲。

「你怕她聽不懂什麼?」

她哭著說:「她不懂什麼叫出軌,什麼叫渣男!」

她因為先生出軌才考慮離婚的。我說:「那你就用她聽得懂的話說。」

她說:「我要告訴她:對!你爸就是不要我們了,他不愛你了!」

這是一個謊言。她不是在對孩子解釋這件事,而是在發洩她的情緒。我順著她的話:「孩子也許會問:為什麼不愛我了?是因為我做錯了什麼嗎?」

來訪者說:「不是!是爸爸做錯了事!」

我說:「那孩子會問,爸爸為什麼做錯了事?」

來訪者哭著說:「因為他是一個壞人!」

到頭來又變成這一句。一個謊話,就會引出一串謊話。

來訪者哭啊哭啊,最後哭累了。

她說:「好吧,我也許可以說,是因為媽媽沒辦法跟爸爸一起生活了。如果她問我為什麼,我就說,因為爸爸做了一些事,讓媽媽很不開心。」

我說:「你這樣說,孩子會容易理解。」

你看,這才是誠實的答案,並不複雜,也不難堪。她之所以說不出來,不是因為擔心孩子聽不懂,也許是她自己也沒準備好面對這個答案。

第三,分開,意味著雙方都有更好的可能。

我們通常會把離婚說成一件糟糕的事,這無可避免。但我想補充的是,它也不只是一件糟糕的事。糟糕的同時,也蘊藏了一些美好的希望。

畢竟,雙方都可以有更好的可能。

有一些人會把離婚看作恥辱,或者把自己看成受害者。有時候,帶著孩子的一方,還會利用孩子來滿足自己的受害者情結,動不動就倒苦水。

如果讓他們把離婚看成是一個嶄新的開始,可能沒法完全做到。但多少採用一點兒這樣的視角,積極正面地考慮這件事,大家都可以輕鬆一些。

以下一些說法是很值得推薦的:

「爸爸媽媽打算分開,這樣我們都會更快樂。」

「我們就要開始新的生活了。」

「爸爸會找到一個更適合自己的人相處,媽媽也會。」

第四,在對孩子的養育上繼續保持合作。

夫妻雙方若不公開離婚消息,可能會說:

「出於對孩子的成長考慮……」

沒錯,父母離婚對於未成年孩子的成長會是一個很大的挑戰。但處理這個挑戰的方式,並不是讓兩個人在孩子面前(或世人面前)假扮夫妻。

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離婚,然後繼續合作。

離婚的夫妻,也可以讓孩子享受到來自爸爸和媽媽的完整的愛。

經濟方面的合作是一部分。撫養費通常有約定,但如果有額外的經濟需要,比如出國留學,雙方怎麼分配?是互相推諉呢,還是可以友好協商?

陪孩子的時間怎樣劃分?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會在哪些時候探視孩子?撫養方又如何配合?會像我朋友的母親那樣嗎,不得不允許對方探視,臉上卻是大寫的不情願?還是說願意把孩子送到前任家住幾天,順便也給自己放一個假?

平時在孩子面前說起前任,願不願意說他(她)的好話呢?「你媽媽跟我是相處不來,但她對你非常好,而且做飯特別好吃。」讓孩子感受到,爸爸和媽媽都是很棒的人,都值得自己驕傲,只是這兩個人之間難以相處。

這又涉及了忠誠的問題。當父母在明爭暗鬥的時候(「哼,這是你爸給你買的玩具?他以前從來沒這麼大方過。」),孩子就必須為了「站在誰那一邊」而來回糾結,生怕給誰造成了傷害。那有沒有辦法,讓他覺得來自爸爸的愛和來自媽媽的愛並不衝突,不需要為了照顧一邊,而不得不拒絕另一邊呢?

還會有很多時候,兩個人要為了孩子的事情碰頭:孩子的生日、畢業典禮、結婚……是否可以幸運地請到父母一同祝福?孩子遇到問題的時候,也說不定會同時需要父母的幫助。他們只是不再相愛,但可以像搭檔一樣配合。

這些事都不太容易解決,有時還會涉及跟下一段婚姻的關係。但有心的人,總會想辦法試一試。

我猜,看完上面這些,很多人都會覺得,這是過於理想化的狀況。

「在我前任身上,根本不可能實現……」

「就算我前任願意,我也不願意!」

「這要多深明大義的兩個人,才能以這麼友好的方式結束關係啊。」

這是因為,離婚這件事中確實存在太多太深的痛苦。儘管大家都知道,這只是兩個人的理智選擇,兩個不願意再以夫妻身份相處的人,結束了一段彼此不適合的關係而已。但只有很少的人才會真正接受這個「而已」。

更多的人還是那種咬牙切齒、你死我活的態度。

「這個人代表了我過去所受的全部傷痛。」

一種決絕的、慘烈的,對過去的全盤否認和一刀切除。

也不是不行,但這種態度很難對自己做個交代,也就常常表現為對孩子無法交代。

兩個不再相愛的人,從怨恨中解脫,好生離開,各自去向更好的生活——只有把「離婚」消化到這一步,才能坦然地把它擺到孩子面前。

這是一段很困難,也很重要的功課。

可惜的是,在國內,「好離」的概念並沒有普及。大部分的婚姻咨詢師遇到離婚的夫妻,只是想說服他們捐棄前嫌,好好相處。假如你們打定主意要離婚,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很遺憾,到此為止了。給人的錯覺就是:離婚的人不需要再處理他們的關係問題了,離婚本身就是解決問題的終極方式。

殊不知,問題沒有解決,離婚也不會離得痛快。

好離,其實是跟「好聚」一樣難得的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