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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之迷霧

初,人皆以有「我」而執著於此,

後,人皆以有「我所」而執著於世,

如水車汲水,終日循環往復,無力掙脫,

讚歎佛不捨眾生之慈悲。

——月稱(Chandrakirti)[1]

煩惱猶如一團迷霧,讓人看不清現實,也無法理解事物的本性。事實上,人們得不到幸福、擺脫不了苦楚,也源於此。看外物時,人不免強加諸多與其本質無關的「特質」於其上,對現世心懷執念。觀內心時,人不免有「我」之觀念。「我」的觀念,存於「既往之過去」和「未至之將來」間,人若糾纏於自我,便無法看清現實,辨明本性。人看萬物,往往只看表象,極少懷疑自己。一見某人某物,心中立即判斷:此美彼丑;卻絲毫沒有意識到,判斷是思維強加於所聞所見的。我們常錯將變幻看作永恆,錯將世界分成「合意的世界」和「不合意的世界」。萬物有千絲萬縷、變化不息的聯繫,我們卻將彼此的關聯割斷。無論多麼複雜的事件、多麼紛擾的局勢、多麼光怪陸離的人,我們都能從中分離出某些特徵,只關注這些特徵而無視其餘。於是,我們給一切貼上簡單化的標籤,「敵人」「美好」「邪惡」諸如此類,死死抓住這些所謂的「特徵」不放。然而,只要我們細一思量,就會發現現實複雜得遠超想像。

試問世上有哪樣東西,本性美麗,令人愉悅,無論何時何地都讓人稱心如意呢?難道真有放諸四海皆准、人人無疑的美好之物?偈頌有云:「窈窕淑女,情郎所欲;清修之士,避之不及;虎豺視之,美餐而已。」同樣,世間是否真有一物,本性醜陋,人人棄之,唯恐避之不及?美也好,丑也罷,都由人加於萬物之上。美者並無使人智慧增長之本性,丑者也沒有讓人愚笨之實相。悟透了這些,人生就會大不相同。

故此,今天我們視為敵人的,必也有人鍾愛,有朝一日未必不會化敵為友。人們總覺得,特徵和實體不可分割,卻往往忘記,所謂特徵並非萬物本性。我們自身的好惡,像一台隆隆運轉、永不停息的機器,人們深陷其中,難以自拔,離真相越來越遠。如同凝結成冰的水無法流動,觀念將萬物凝固為虛妄的實體,人也失去內心的自由。

「我」之固化

諸多煩惱中,最讓人心煩意亂的,是人們對個人身份「我」的執著。佛教的「我」,有兩種分別:其一是先天的、本能的「我」,比如「我醒著」「我冷」中的「我」;其二是習慣塑造的「我」——被我們附上種種特質,視作自主而恆久的實體。人們往往把後者當作存在的根本。

漫漫人生,肉身無時無刻不經歷變化,內心也無時無刻不起波瀾。然而,人們總以為「我」恆久、獨特、自主,可是很快發覺,「我」脆弱得不堪一擊,需要不斷保護和滿足。這時我們便立刻起了好惡之心——厭惡威脅「我」的一切,喜好能愉悅「我」、安撫「我」、提升自信、放鬆心情的一切。好惡之心人皆有之,且是一切情感矛盾的根源。

荷蘭佛教哲學家漢·德·維特(Han de Wit)曾寫道:「『我』是人們經歷的情感反應,是源於畏懼的退縮。」1畏懼世界,畏懼他人,畏懼苦楚和折磨,畏懼生死,人們躲藏在「我」的屏障之後,期望獲得保護,自以為有了遠離塵世的幻想,便可脫離痛苦。而事實恰恰相反,自我迷戀和自命不凡,只能招來更多苦楚。真正的無畏來自強大的內心力量,相信自己無論面對何種局面總能應對,而絕不是內心恐懼、缺乏安全感的自我退縮。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個體,承認和欣賞自我沒有錯。但是如果不斷強化孤立的「我」,我們就會漸漸遠離真相。人生來與他人、環境相依存,人的經歷構成了一條心境與智識的河流,綿延不斷。故此視「我」作世間全然孤立的實體,絕無道理。就好比波的擴散影響環境,環境也反過來也影響波,我們卻難以斷定波傳導給了哪些具體的實體。為獲得自我認同,我們慣於給自己的經歷貼上「我」的標籤。因為害怕失去自我,執著於自我,「我所」(即我擁有的東西)的概念也隨之產生——我身、我名、我念、我物、我友,凡此種種,不一而足。「我所」既生,人則不免有物慾,抑或厭惡他人之心。

對「我」和「我所」的執著,在生活中隨處可見。比如,你在湖心的船上安靜地打盹,另一艘船突然撞了上來,一下子驚醒了你。想到那個駕船的笨蛋是成心的,你頓時火冒三丈,跳將起來,恨不得破口大罵一頓,卻發現那艘船上空無一人,你於是自嘲地笑笑,回來繼續打盹。你之所以勃然大怒,是以為有人惡意針對你;而能夠泰然處之,僅僅因為意識到「我」並非別人攻擊的目標。

同樣,如果別人用拳頭打你,雖然身體的疼痛很快消失,你仍然會煩惱好一陣。讓你一直難受的,不是身體的疼痛,而是自我意識受到了傷害。我有一位朋友,趕到尼泊爾參加法會。法會有數千人,把寺院寬闊的庭園擠得滿滿的。人群之中,她盤腿坐在蒲團上,微微調整姿勢,想坐得稍微舒服些,這時背後突然有人打了她一拳。事後她對我說:「為這一拳,我心神不寧了整整一個鐘頭,想不通一個參加佛事的人,為何對同來禮佛的我如此無禮!後來我意識到,雖然煩惱了那麼長時間,可是身體的疼痛很快就消失了,讓我難受的只是受傷的『我』。身體痛了1分鐘,我的意識卻痛了59分鐘!」如果我們能認識到這一切都是「我相」,不把「我」看作必須竭力保護和滿足的自主實體,對待這種事情,就不會有如此強烈的反應。

這裡還有一個執著於「我所」的例子。有一天你正在欣賞商店櫥窗裡陳列的精美瓷瓶,一個笨手笨腳的店員卻失手打碎了它。「多可惜啊!這麼漂亮的花瓶!」你不免歎息一聲,便不以為意地走開了。如果你剛剛買下了這個花瓶,沾沾自喜地把它放上壁爐台,它卻滾落下來,碎成一片狼藉,你準保驚聲尖叫:「啊!我的花瓶居然碎了!」而且為此難受好一陣子。同樣打碎一個花瓶,你的態度卻大有不同,不過是因為在第二種情況下,花瓶被你貼上了「我所」的標籤。

我們總認為世上存在真實而自主的「我」,認為自己的生命比別人更有價值,這種想法就是「我執」。「我執」是個錯誤的觀念。如果你的上司批評了你討厭的同事,你會滿心歡喜;責備了和你毫無干係的同僚,你覺得無所謂;但如果他狠狠剋了你一頓,你便滿腹委屈。實際上,你們三個是同等的人,誰也不比另外兩個重要。「我執」認為「我」是世界的中心。如果我們沒有意識到自我中心是相對的觀念,在「世界的中心」裡活得心安理得,認為自己的一切都比別人重要,那就大錯特錯了。

如何處理我執

佛教和一般心理治療不同,強調減輕「我執」來獲取快樂。變成智者,就是要在心中完全消除自我。當然,這一觀點在西方具有顛覆性,因為西方完全沒有去除我執的觀念。在西方世界裡,自我是構成人格的根本要素。如果一個人把自我丟了,就不能再稱之為人了。人怎麼可能沒有「我」呢?消解自我在精神病學裡算不算一種疾病?會使人陷入精神分裂嗎?只有很弱的自我意識,甚至完全沒有自我意識,難道不是嚴重疾病的臨床表現嗎?我們不是該充分發展個性,不能放棄自我嗎?以上都是西方人對「放棄我執」產生的抵制性反應。人們認為,有精神問題的人要麼缺乏自我意識,要麼自我意識脆弱而不完整,故此,要想生活幸福,必須有強大的自我意識。

幼兒心理學研究幼兒認識世界的過程;怎樣認清自己與父母、他人的關係;幼兒如何在一歲時弄明白自己與母親是兩個不同的個體,世界也並非自我的延伸,逐漸明白自己的行為會導致其他事件發生。幼兒的這種意識覺醒被稱為心理誕生(psychological birth),即幼兒開始建立自我意識,將自己視為人格獨特的個體。自我意識的理想狀態,指我們堅信「我」穩定、安全而又實實在在地存在。心理誕生之後,父母和學校教育便一直強化自我意識,我們的文學和歷史也充斥著強大的自我意識。從某種角度來看,對自我意識的堅定信仰是西方文明的主要特徵之一,西方文化始終要求人們建立強大、堅忍、自信、適應性強的人格。

這是將我執和自信混為一談。我執僅能建立虛假的自信,基礎空虛不牢——權力、成功、美麗、身體的力量、聰慧和別人對我們的看法成為這種自信的基礎。我們通常把自己和他人眼中的「身份」和形象當作真實的自己。一旦情況有變,心中的自我形象與現實的鴻溝越來越大,我們就會煩躁、冷酷、頹廢;基礎不牢的自信頃刻瓦解,內心僅剩煩惱和痛苦。

相反,佛教中的真正自信是一種無我的自然狀態。實質上,從內在的自我幻象中獲取的安全感極其脆弱,消除這種幻象方可擺脫我執的脆弱本性。真正的自信源於對心靈的認知,認識到自己具備內在轉化和充盈的潛能。這一潛能即佛教所說的佛性,它存在於每個人心中。認識佛性的存在,能使我們散發內在寧靜的力量,不受外部恐懼和內心恐懼的威脅,內心得到超越自私和焦慮的自由。

另一種盛行的觀點是,如果沒有強烈的自我意識,我們很難感受自己的情緒,生活也將變得索然無味。人們將缺乏創造力和冒險精神,即缺乏我們所說的「人格」魅力。想想我們身邊那些自我意識「充分發展」的人,這樣惹人生厭的傢伙恐怕還不少呢!更別提自我意識過度膨脹的人了!然而,如果我們想想真正自信的人,蘇格拉底、甘地、馬丁·路德·金、特蕾莎修女、曼德拉,以及無數的無名英雄,雖然性別、年齡、種族各有不同,但他們的自信並不建立在膨脹的自我意識上,而都源自本心。

經驗告訴我們,那些能不受或少受「我執」控制、很好管理「我執」的人,其思想和行為都帶有一種自發的內在自由。這與自我諂媚引發的妄想和偏執恰恰相反。保羅·艾克曼是全球知名的心理學家,專門研究人類的情緒。他對那些「天生富有人文情懷的人」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進而研究他們。他發現,這些人最顯著的特徵,是他們全都擁有「一種周圍的人能感知並欣賞的慈悲情懷,不同於那些表面魅力無窮、迷惑公眾,但內心邪惡的虛偽之人,他們的個人生活和公眾生活始終如一」。他們的善性由內而外地散發著,最重要的是,艾克曼寫道:「他們心中無我。他們從不在意自己的地位和名譽,別人是否承認他們的地位和重要性,也毫不在意,簡言之,即不役於『我』。」艾克曼補充道:「心理學無法解釋這種『無我』的狀態。人們本能地想和這樣的人待在一起,覺得他們能給自己帶來好處,雖然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但就是覺得他們渾身散發著善性」。2相反,和自我意識膨脹的人在一起,只會感到氣氛凝重,讓人窒息。「我執」的人起伏多變,偶爾還會凶殘地爆發,「無我」的人卻溫和純良。哪種人更有吸引力,還用多說嗎?

有些精神病患者不會同情他人,給別人帶去痛苦,他們也不覺得懊悔。他們也是自我至上的人。認知療法的創始人阿倫·貝克(Aaron Beck)指出:「治療這些精神病患者的醫生們,被他們極度的自我中心震驚了。這些病人極度自私,認為自己優於他人。最重要的是,認為自己天生擁有超越其他人的權利。」3

有些人認為,強大的自我意識是獲得成功的必要條件,這完全混淆了「我執」和「發掘內心的佛性」這兩件事。事實上,我們越能擺脫自我中心的意識,就越容易獲得持久的內在力量。原因很簡單:「我執」是所有精神槍炮(嫉妒、恐懼、貪婪、厭惡)攻擊的目標,而這些負面的情緒也將最終擊垮「我執」。

我執的欺騙性

日常生活中,我們時常體驗到我執的脆弱。一個簡單的微笑讓我們瞬間心花怒放,一個小小的皺眉便能打破這種喜悅。「我」一直都在那裡,等待傷害或鼓勵。我們眼中,「我」不是複雜善變的東西。相反,「我」統一、集中、恆常,堅固得像一座堡壘。但是仔細一想,「我」是由什麼東西構成的呢?我們的身體嗎?身體不過是一具皮囊。我們的意識嗎?意識不過是一連串的剎那。或者是我們的歷史?歷史無非是不存在的記憶。我們的名字?我們將許多概念都附加在名字上——財產、名聲、社會地位等,但名字也無非是幾個字罷了。當我們看到約翰這個名字時,就會興奮起來:「那是我!」但是如果我們把名字拆開,便對「約」和「翰」二字完全沒了興致。名字完全是內心虛構出來的東西。

這就是內心深刻的我執,我們必須認真審視。當我們深究自己的身體、語言和心靈,會發現「我」不過是一個詞、一個標籤、一種約定俗成、一個名頭而已。問題是,「我」拿自己當了真。我們必須尋根究底,才能揭開「我」欺騙的偽裝。如果你懷疑家中進了小偷,就必須檢查每個房間、每個角落、每個小偷可能躲藏的地方,所有的地方都沒有小偷,方可放下心來。同樣,我們也必須徹底內省,才能找到虛假的「我」背後隱藏的東西,即定義了「我」存在的東西。

不斷自我剖析後,我們發現「我」不存在於身體的某一部分,也並非分散在全身各處。我們認為「我」由意識產生,但意識不過是難以捉摸的續流。如果說意識是生活的經歷,過去的意識已經不復存在(只有它的影響還在),未來的意識還未可知,眼前的意識短暫易逝。一個分明的「我」怎麼可能存在於「消逝的過往」和「未至之將來」,像一朵懸在半空的花呢?身體裡找不到「我」,心靈裡也找不到「我」;「我」既不是身心的結合,也不在兩者之外。所有嚴肅的研究和直接的內省,都能使人堅信我們擁有「我」。人們可能認為自己高大、年輕、聰明,但是身高、年齡、智力都不是「我」。因此佛教認為:「我」只是一個續流(continuum)的名稱,正如我們給河取名「恆河」或「密西西比河」一樣。被稱作「我」的續流是一種約定俗成,不能自主存在,只能與意識、身體和環境相互依存。

解構自我

為讓讀者理解這一小節,我們需要更細緻地分析「我」。個人身份的概念包括以下三方面:「我」「個體」和「自我」。這三方面本質上沒有不同,但是反映了我們對個人身份的三種感知方式。

「我」是現在的我,是覺得「我餓了」或者「我存在」的「我」。「我」是一切意識、念頭、判斷、意志的核心,是當下的體驗。

神經心理學家戴維·加林(David Galin)清楚地總結道:「個體」這個概念更為廣泛,它是個動態的連續體,能夠穿越時間,包含了身體、心理和社會關係的方方面面。4個體的界限並不確定,它可以指身體(「身體強壯」)、親密的念頭(「很私人的感情」)、性格(「一個好人」)、社會關係(「把私人生活和職業生活分開」)或者泛指「人」(「尊重某人」)。「個體」時間上的連續性使得我們可以與過去連接,與未來對話。它展現出我們獨特的個人品質,顯示出我們與他人的不同。我們應將「個體」簡單視為意識、身體和環境三者的相互依存關係;如果我們將「個體」視為一種自主、獨立的存在就大錯特錯了。

至於「自我」,我們認為它是人類存在的核心所在。我們將「自我」想像成從生至死伴隨我們一生的、隱形的、恆久的物質。「自我」不只是「我的」四肢、「我的」器官、「我的」皮膚、「我的」名字和「我的」意識的總和,而是這些「我所」的獨一無二的所有者。我們說「我的胳膊」,卻不說「自我的延伸」。如若我們被砍掉一條胳膊,「自我」雖然失去了一條胳膊,但依舊完好無損。失去四肢的人明白他的身體不再完整,但他仍然覺得自己擁有完整的「自我」。如果身體被隨意切割,到哪一刀自我才會開始消失?只要我們擁有思考的力量,就擁有一個內在的自我。勒內·笛卡兒(Rene Descartes)的名言——「我思故我在」便反映了西方普遍接受的自我概念。但是,擁有思考的能力,並不能證明「自我」的存在,因為「我」只是當下思緒續流的內容,每時每刻都在變化。我們想見或者構想的東西,並不足以證明它們真實存在。就像我們清楚真切地看到了海市蜃樓或者某一幻象,但它們實際上並不存在。

「『自我』只是一個概念」和大多數西方思想家的直覺相悖。笛卡兒斷然講道:「思維就是我,因為我不過是個會思考的生物。當我想到自己的思維,我無法從中分辨出任何部分,只能堅信自己是一個獨立完整的個體。」神經學家查爾斯·斯科特·謝靈頓(Charles Scott Sherrington)補充道:「自我是一個整體……它視自己為一個整體,別人也將它當作一個個體。自我只有唯一的名號,一說『自我』,人人皆知其所指。」5毋庸置疑,我們本能地將自我視為一個整體,當我們努力想要明確自我到底指什麼時,才發現它如此難以掌控。

尋找迷失的自我

自我究竟在哪裡?它不可能僅藏在身體裡,因為當我說「我很自豪」時,是我的意識覺得自豪,並非我的身體。那麼自我藏在意識中?當然不是。當我說「有人推我」時,是我的意識被推倒了嗎?很明顯,自我不可能處在身體和意識之外。假如自我是獨立自主的實體,就不可能成為身體和意識的核心。那麼,自我是身體和意識的總和嗎?包括身體和意識的各個部分、各個結構和續流?自我是否與身體和意識整體上相關?或許你已注意到,經過上面的推演,「自我」的概念已經逐漸從「所有者」和「本質」變得更為抽像了。解決這個兩難困境的唯一出路,就是將自我定義為「一個精神或口頭上的名稱」,它是動態的,隨著人們對外部世界的覺知、感官、心理意象、情緒、概念的轉變而發生變化。自我只是個概念而已。

當我們將「我」(現在的體驗)和「個體」(我們存在的續流)結合在一起時,「自我」就出現了。正如戴維·加林所言,實際上,人類本能地傾向於將複雜現象定義為簡單的「實體」,然後自然而然地認為,這些實體都是持續存在的。人們想當然地認為,我們所處的環境不會分分秒秒就發生變化,大多數的物體都或多或少地恆常不變,這樣一來,生活就簡單多了。假如我把身體視為一群運動著的原子,百萬分之一秒內就會發生巨大的變化,我們習以為常的「身體」概念就會崩塌。萬事萬物每時每刻都不停變化,我們對「身體」和其他一切「實體」的觀念只是近似值。即便我們明白這個事實,也很快就會把這些認識拋到腦後,忘得一乾二淨。

我們就是這樣將自我和世界具體化的。經驗不斷告訴我們,自我確實存在,但它實際上只是一個概念。故而,佛教認為自我就像海市蜃樓,沒有自主性和恆常性。從遠處看,海市蜃樓中的湖泊真真切切,我們卻不能從裡面舀出水來。萬物並不完全存在,也並非完全不存在,如同幻象,看得見卻摸不著。佛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