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當良知沉睡:辯認你身邊的反社會人格者 > 「良知過剩」 >

「良知過剩」

儘管反社會人格會造成一系列毀滅性的後果,但這也不足以成為我們渴望擁有良知的強大理由。擁有道德感的最大優勢在於它讓我們的內心得到了深切而美好的饋贈,這份禮物僅存於我們的內心,它就是良知。「愛的能力」寓於良知,就像我們的靈魂寓於我們的身軀。良知就是愛的化身,滲透在我們機體的每一處。它就住在大腦的情感反射區,當我們所愛的人需要我們關心、幫助甚至為其犧牲的時候,良知便會要我們採取行動。我們已經知道,如果一個人沒有愛的能力,他就不會有真正的良知,因為良知就是建立在我們對他人情感依附基礎之上的責任感。這個心理等式反過來看也是正確的,如果一個人沒有良知,那麼他永遠都無法真正地去愛別人。如果把責任感從愛當中抽離,剩下的就是一種很淺薄的東西,那就是佔有慾,那根本不是愛。

2001年9月11日這個人類歷史上無比黑暗的一章掀開序幕之後,我的同事伯尼毫不猶豫地告訴我,他會選擇擁有良知,而不會為了唾手可得的私利而喪失良知,但他沒辦法解釋緣由。我相信他是憑著直覺做出的選擇,這個直覺源於良知和愛的能力之間難解難分的關係。如果讓伯尼在權力、名譽、財富和他的孩子之間做出選擇的話,我想伯尼會毫不猶豫地選擇他的孩子。部分原因在於伯尼是個好人。此外也是因為伯尼是個出色的心理學家,他清楚什麼東西才能給他帶來真正的幸福。

人類有佔有慾和控制欲,也有愛的能力。不管伯尼在那一刻能不能講清他選擇良知的理由,在良知抉擇的過程中,伯尼這位心理學家其實選擇的就是愛,我並不為他的選擇而驚訝。控制能夠給一個人帶來短暫的刺激,但並不能讓一個人永遠幸福。但愛可以。

但良知就沒有可能「過剩」嗎?難道沒有心理學家說過,人們可能受到良知的欺壓而患上重度抑鬱症,因此根本談不上幸福嗎?

沒錯,但不盡然。弗洛伊德觀察到,一個過於活躍的「超我」會欺壓它的宿主,導致抑鬱症,甚至讓宿主自殺。但「超我」並非良知,它是從我們早期經驗內化而來的不斷抱怨的訓誡之音。良知也不是心理學家所謂的「不健康的羞恥心」,不健康的羞恥心並非真正的羞恥心,而是做了壞事之後會產生的一種自然反應,是童年時期的負面信息逐漸灌輸而成的非理性信念,讓一個人覺得自己很壞、惹人討厭、一無是處。就算不健康的羞恥心很輕微,也會讓人難以忍受,但它不是正常的良知。正常的良知是一種責任意識,而不是一種覺得自己很沒用的感受。當代心理學家說太多的良知有害時,他們的用詞非常草率。他們指的不是真正的良知,而是「不健康的羞恥心」,或者是一個喋喋不休的「超我」。

我們的第七感,也就是良知,是一種截然不同的現象。它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之上的責任感。因此問題依然是:良知過剩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為了瞭解良知過剩會對我們的心理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我們可以觀察良知特別強大的人的生活和幸福水平。我們每個人心目中都有自己的道德英雄,他們可能是歷史人物,可能是公眾人物,也可能是我們熟識的道德意識強烈的人。美國拉德克裡夫學院下屬亨利莫裡研究中心的安妮·科爾比和布朗大學教育系的威廉·戴蒙對這類道德英雄展開了系統性的研究。他們選出了23位「道德楷模」(11男,12女),這些人在各自的專業領域都做出了重要貢獻,包括公民權利、公民自由、消除貧困和飢餓、宗教自由、環境保護以及和平領域。這23位被試屬於不同人種,具有各自不同的宗教信仰、社會地位和個人追求,但他們有一個共同點:都擁有異常強大的良知,有以同胞的福祉為己任的「過度發達的」責任感。從心理學家的角度來看,他們所展現出的情感和心智與上文討論過的反社會人格者天差地別。

科爾比和戴蒙選出的「道德楷模」包括弗吉尼亞·福斯特·杜爾,原來的美國南方佳麗,如今的民權運動積極分子,黑人民權運動之母羅莎·帕克斯出獄後,她是第一個上去贈予擁抱的人;蘇西·瓦勒德斯,她在墨西哥的華雷斯市為成千上萬的貧困人口提供食品、衣物和醫療救助;傑克·科爾曼,哈弗福德學院的前任校長,休假之餘會去體驗挖水溝的工人、清潔工或流浪者的生活;卡貝爾·布蘭德,一名商人,在弗吉尼亞州羅阿諾克市倡導「全面脫貧」行動;還有查爾斯瑟塔·瓦德爾斯,「終身任務」活動的創始人,畢生致力於為密歇根州底特律市的老人、窮人、未婚媽媽、妓女和受虐兒童提供幫助。

研究人員研究了這些「道德楷模」的自傳和口述史,而且還對他們本人及同事做了細緻的採訪。在《有些人真的在乎:當代道德承諾》(Some Do Care:Contemporary Lives of Moral Commitment)這本書中,科爾比和戴蒙記錄了他們的研究成果。他們在書中強調,那些「良知過剩」的人有三個顯著的共同點,即:

1.明確;

2.積極;

3.自我與道德目標合一。

「明確」指的是道德楷模明確堅信他們秉持的信念是正確的,而且也清楚遵循這些信念行事是他們不可推脫的個人責任。「積極」指的是道德楷模擁有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享受他們的工作,經歷艱難險阻都能保持樂觀態度。「自我與道德目標合一」指的是道德楷模的道德立場與他們的自我認知是統一的,而且他們的道德目標與個人目標是一致的。

「合一」指的是對這類人來說,良知不僅僅是他們靈魂的燈塔,也是他們自己的化身。一位名叫卡貝爾·布蘭德的道德楷模在接受採訪時,就他的自我身份認同感做了如下描述:「我所做的事情以及我每時每刻的感受構成了我這個人……我很難把我自己與我正在做的事情分開。」

科爾比和戴蒙認為第三個特徵,即「自我與道德目標的合一」,是他們最重要的研究發現,可以幫助我們瞭解良知以及良知的作用。當良知足夠強大,它自然就可以用一種獨特而有益的方式來統一人的心理,而不會導致生命走向毀滅。過剩的良知會讓我們對人生更加滿足。科爾比和戴蒙寫道:「我們的道德楷模不畏艱辛、百折不撓,因為他們眼中的個人成功就是對自身道德使命的不懈追求。」西方文化傾向於把良知與個人利益對立起來,但科爾比和戴蒙所研究的道德楷模們卻「用道德概念來定義個人福祉,除了極少數的個例,道德楷模們的人生都十分幸福美滿。」這對我們的文化傾向真是一種有意無意的蔑視。良知根本就不會為他們招致苦難,也沒有讓他們受到欺騙,他們對別人異常強烈的義務感帶給他們的是快樂與幸福。

良知就是我們對彼此的責任感,讓我們能夠在地球上與他人共存,共同生活。良知有助於創造生命的意義,也會攔阻我們參與毫無意義的競爭。強大的良知能夠整合我們的道德意向、個人慾望以及自我認同感,把正確的行為變成自身的一部分。也是因為這個理由,過剩的良知似乎成了人類獲得幸福的一個難得而又關鍵的因素。

所以,我給出的最佳心理學建議是:當你環顧這個世界,試圖弄明白這個世界是怎麼一回事,誰正在「贏」的時候,不要期望自己的良知能夠少一些,而是要希望它多一些。

要為此感到慶幸。

如果擁有良知,或許你永遠都不能為所欲為,永遠都不能為了成功的捷徑和優越的物質生活而不擇手段。因此你可能永遠都無法權傾一國或者富甲天下。或許你也永遠無法讓大家尊敬你或畏懼你。相反,你可能會因為良知而痛苦,因為良知迫使你無法只考慮自己的利益。你可能一輩子都得辛苦工作,你得放棄如孩子般依賴別人的念頭,因為你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茁壯成長。你可能偶爾落入反社會人格者的圈套,但你卻永遠不能徹底報復那些傷害過你的人,因為你會良心不安。還有,你永遠當不了小國的獨裁者。

但你將能夠看著自己的孩子進入夢鄉,內心會湧出敬畏和感激之情。你所愛的人過世以後,仍舊在你的心中永生。你會交到知心的朋友,不像那些喪失了第七感的人那樣生活空虛,只會追逐冒險帶來的刺激,你這一生都能充分感受到他人存在於生命之中,不管你感受到的是憤怒、困惑和強迫,還是溫暖、欣慰和喜悅。而且因為你有良知,你便有機會進行一次最大的冒險,眾所周知,那就是愛的冒險。

良知其實是大自然賜予我們的一個最划算的禮物。漫長的歷史已經證明了良知的價值,而且我們將在下一章看到,即便我們平常在跟朋友或鄰居相處的時候,良知對於我們來說也是彌足珍貴的。讓我們同蒂莉的鄰居們一起跟這個有反社會人格的不幸女子共度一天吧。蒂莉的例子可以讓我們明白一個道理(儘管她自己永遠都不會明白),良知能夠讓我們每一天都過得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