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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佔六分,良知佔四分

斯坦利·米爾格拉姆證明了十個人中至少有六個人會苦苦堅持服從現身眼前的權威,他指出,有些人不會服從具有破壞力的權威,但他們心理上也會感到痛苦。不服從命令的人會常常覺得自己跟社會秩序格格不入,或許他們還有一種揮之不去的情感,覺得自己對宣誓效忠的某人或某事不忠。服從具有被動性,只有不服從的人才必須承受。用米爾格拉姆的話來說是「特立獨行帶來的壓力」。如果勇氣是任憑痛苦與恐懼都要按照良知行事,那麼力量就是讓良知保持清醒並且發揮作用的能力,哪怕與權威的要求相悖。

力量是很重要的,因為在捍衛出於良知的各種正義之舉的過程中,形勢對我們很不利。

為了說明觀點,我提出一個剛好由100個成年人組成的假想社會,這個群體嚴格遵從我們已知的統計學分佈。它的意思是,在假想社會裡的100個人當中,有4個人是反社會人格者,即他們沒有良知。在剩下的96個全部都有良知的正派公民裡,有62.5%的人會毫無異議地服從權威,而這個權威極有可能就是那4個比較有攻擊性並且愛控制他人的反社會人格者中的一員。然後還剩下36個既有良知又有能力承擔特立獨行壓力的人,這些人佔了該群體總人數的1/3多一點。雖說不是眾寡懸殊,但這也不是一個很有利的比重。

那些受良知約束的人還將面臨另一個似乎有點奇怪的挑戰,那就是,絕大多數反社會人格者都像隱形人一樣難於辨識。我們現在就轉向一個兩難困境,看看多琳·利特菲爾德這個值得關注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