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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是什麼

從某個角度看,人性真是太奇妙了。喬最終竟然決定缺席一個與大客戶會面的重要機會,這是一個關乎他個人利益與前途的重要會議,他之前還為此花了好些天時間來做準備。起初,他拼盡了全力想要及時趕到會場,甚至不惜冒險把房子裡的全部家當留給了一個素昧平生的暖氣維修工,而且還冒著生命危險開快車。但接下來,在最後的關頭,他竟然掉頭回家去餵一隻老實的、不會說話的、也不會因喬把它丟下不管而責備他的狗。喬治犧牲了自己「高風險,高回報」的欲求,反而去做了一件不為人所知的事情(或許只有維修工知道),這個決定不會給他帶來任何好處。到底是什麼讓這位年輕有為、雄心勃勃的律師做出了這樣的抉擇?

在喬掉頭回家的那一刻,我想大多數讀者都會會心一笑,我們對他回家餵狗這件事頗感欣慰。但為什麼我們會感到欣慰?喬的行為是出於良知嗎?這就是我們在褒揚一個人的行為時所說的「他的良知阻止了他」嗎?

我們身上這個看不到、躲不掉、難於被收買的、我們稱之為「良知」的東西到底是什麼?

這是個很複雜的問題,即便在喬與銳步這個很簡單的故事裡也是如此,因為有很多跟良知無關的單獨或綜合的動機,都可能讓喬(或是我們任何一個人)做出這樣一個表面看起來犧牲小我的選擇。比方說,喬可能只是受不了「從紐約出差回來後發現拉布拉多犬死在了廚房的地板上」這個想法。喬不清楚狗在沒水喝的情況下能活多久,他只是不願意冒這個險,怕看到他所厭惡的景象,但其實這不能算有良知,這更像是厭惡或恐懼。

或許喬是害怕鄰居對他產生不好的看法才跑回去的。他擔心,要是鄰居聽到銳步飢餓的哀嚎,或者更糟糕的是,當鄰居得知銳步是因為自己出差而被關在家,最後孤獨地死去,會做何感想。他要怎麼向朋友或熟人解釋?這種擔心也不能算是有良知,喬只不過是擔心自己日後無法抬頭做人,或者擔心在社會上被人排斥而已。如果這就是喬趕回家餵狗的原因,那他很難算得上是第一個因為「害怕別人的看法」而做出決定的人。如果他確定自己的行徑不會為任何人所知,他還會這麼做嗎?別人的看法能讓我們乖乖遵守規矩,這可能比其他任何辦法都管用。

或許這件事情只是與喬對自己的看法有關係。喬可能不希望在內心深處看到自己是一個虐待動物的卑鄙之人,「善良體面之人」這個自我意象對他來說至關重要,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喬只能放棄這次重要的會議來維護這個自我意象。用這個說法解釋喬的行為完全說得過去。維護自我意像是一個有幾分老生常談的激勵因素。在文學以及有關人類行為的歷史記錄中,為個人尊嚴捨生忘死被視為一種「光榮」。為了這份「榮譽」,即使捨棄性命、發動戰爭也在所不惜。古代人們就非常重視「榮譽」這件事。而在當代心理學領域,「我們如何看待自我」被翻譯成「自尊」這個更為新穎的概念,有關這方面的心理學著作非常多,比其他任何一個課題都要多。

或許喬是自願放棄今天的一些工作績效,以便讓自己在明天照鏡子時能夠心安一些,目的是維持一個在自己眼中依舊「值得尊敬」的形象。這很值得稱讚,也很有人情味,但這不算有良知。

這件事的真相很有趣,我們做的許多看似很有良知的事情,背後的驅動力都是一些其他因素,如恐懼、社會壓力、自尊,甚至僅僅是習慣而已。就喬這個例子而言,讀者應該會比較強地傾向於跟良知無關的解釋,因為喬的某些行徑早就讓人產生了懷疑。他經常把那隻小狗獨自丟在家裡好幾個小時,有時甚至長達兩天之久。就在這個早晨,雖然他放棄開會回家餵狗,但他還是打算搭乘10點15分的航班飛去紐約,一直要到第二天晚上他才能回到家。銳步還是得自個兒待著,除了那個用籬笆圍起來的小院,它無處可去。把狗留在這樣的環境裡可真是不太好,這起碼反映出喬對寵物的社交需求缺乏一定的共情。

但說實話,對寵物好其實也不見得就是有良知。任何一個聰明的反社會人格者為了達到操控他人的目的,都能在短期內表現得像聖賢一般友善。真正有良知的人通常都沒那麼友善,不管是出於愚昧,還是像喬一樣缺乏共情,或只是一般心理學所講的「否認」(denial)作用。

不管是善意的行為、謹慎的行動,還是對別人會如何看待自己的感想,或者為了個人尊嚴而做出的令人敬佩的舉動,都如良知一樣,至少在大多數時候都會對世界產生積極效應,或許都能促成回家餵狗的結果,但這些都不能被定義成良知。這是因為良知根本不是某種行為,不是我們所做的事情,也不是我們的想法或深思熟慮的東西。良知是我們感受到的東西。換言之,良知既非行為也非認知,它主要存在於「感情」領域,更為人熟知的說法叫「情感」。

為了弄清其中的區別,我們不妨再來看看喬的例子。他並不總是對狗很好,但他有良知嗎?必須有什麼樣的證據才能讓心理學家認定喬放棄開會,跑回家救銳步的行為是出於良知而不是其他原因?比如顧忌別人會怎麼看他,為了維護自我意象或者是明顯出於金錢上的考量(他三年前花了1200美元才買到了這只保證沒有髖關節發育不良或心臟病的純種拉布拉多幼犬)。

作為心理學家,這個故事裡有一個特徵對我最有說服力,即喬對銳步有感情,他在情感上依戀他的寵物狗。銳步會跟著喬滿屋子跑,而喬喜歡銳步這樣跟著自己。喬會凝視銳步的雙眼。喬原來是一個把寵物當作獎品犒賞自己的人,銳步把他改造成了一個視寵物為心肝寶貝的主人。正是因為有這一層情感依戀,我才認為喬取消早上的計劃,回家照顧狗的行為很有可能是出於良知。如果我們給喬吃一種能夠讓他講實話的藥,並問他在決定掉轉車頭的那一刻內心到底是怎麼想的,他或許會說:「我一想到銳步在這段時間會一直又餓又渴,心裡就受不了。」如果喬這樣說,我便有理由相信他的行為是受到良知驅使的。

我會基於「良知心理學」本身來評價喬。用心理學的語言來講,良知是一種基於情感依附的義務感。這種情感依附的對象可能是另一個生物(包括但不僅限於人),也可能是一群人,有時甚至可能是全人類。如果脫離了對某人或某物的情感聯繫,良知就不復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說,良知與我們稱之為「愛」的那種情感密切相關。這種關聯賦予真正的良知一種韌性,讓良知對有良知的人產生驚人的支配力,或許還賦予良知一種能夠讓人困惑和沮喪的性質。

良知可以激勵我們做出看似不符合理性判斷,甚至有損自我的決定,從微不足道的瑣事到各種英雄事跡,從錯過8點鐘的會議到為了自己的國家經受嚴刑拷打,依然堅韌不屈。良知之所以能夠驅使我們做出這些行為,只是因為它的動力來源正是我們最為強烈的情感。當我們目睹或聽聞有人出於良知而做出的行為,哪怕是餵狗這樣普通的行為,都會讓我們心中欣慰,因為任何出於良知的抉擇都會讓我們聯想到背後的親密關係。一個關於良知的故事就是關於生物之間情感聯繫的故事,我們下意識就能辨別出它的真諦,並會對此報以微笑。我們理解喬在良心掙扎時有多痛苦,我們會對喬和銳步報以微笑,因為有愛的畫面總會讓我們感到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