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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 讓我們設想一下

心靈的差異比相貌的差異還要大。

——法國思想家伏爾泰

試想,假如你毫無良知,不管幹了什麼壞事都沒有一絲負罪感或自責,對陌生人、朋友甚至家人的福祉漠不關心;不管你做了何等自私、怠惰、有害或缺德的事情,心裡都從未有過哪怕一絲羞愧。假設你對何謂「責任」一無所知,認為責任不過是那些容易上當受騙之人才會不假思索就接受的負擔。現在,再設想一下,你有能力向別人隱瞞「自己的心理結構和他人截然不同」這一事實。鑒於所有人都認為良知是人類普遍共有的東西,所以你要隱瞞自己毫無良知的真相可以說是輕而易舉。你無法用負罪感或羞恥心來抑制自己的任何慾望,而別人也絕不會發現你是一隻冷血動物。你體內流淌的冰冷之血如此怪誕,完全超出常人的經驗,所以人們甚至很少會揣測出你的心理狀況。

換句話說,你的內心完全不受束縛,而且你的這種為所欲為不會引起良心的不安,是外人無從知曉的。你可以為所欲為,相比那些受良知約束的人們,你擁有一種荒誕的優勢,而人們往往對此一無所知。

那麼此生你打算如何過活?你會利用這種巨大而隱秘的優勢,以及他人(因良知約束而生)的劣勢做些什麼呢?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擁有怎樣的慾望,因為人心千萬種,即便是無恥之徒,他們的慾望也不盡相同。不論有無良知,有些人喜歡按部就班的安逸生活,有些人則懷抱夢想和野心;有些人才華橫溢、出類拔萃,有些人愚笨遲鈍,而大多數人介乎其間,無論他們有無良知。人也有暴力或溫和的差異,有些人嗜血成性,有些人則絕非如此。

你可能是一個熱衷於追求金錢和權力的人,雖然良知無存,卻聰明絕頂。你擁有積極進取的天性和聰明過人的才智,這可以讓你獲得巨大的財富以及影響力,而且你絕對不會像其他人一樣因為良知的感召而產生動搖,畢竟他們不會為了出人頭地而不擇手段。不管你是經商、從政,還是從事法律、金融、國際事務等諸多有影響力的職業,你都會抱著冷酷的激情來發展自己的事業,不會容忍通常意義下的任何道德與法律約束。只要有利可圖,你就會篡改賬目並撕毀證據,你會在自己的員工與客戶(或者你的選民)背後捅刀子,你會為了金錢結婚,你會有預謀地對信任自己的人撒下彌天大謊,你會想方設法毀掉能力過人或能言善辯的同事,欺壓沒有發言權的弱勢群體。你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完全不受任何約束,而你行事之所以如此自由,是因為你毫無良知。

你會取得超乎想像、毋庸置疑的成功,甚至是全球範圍內的成功。有何不可?以你的聰明才智和不受良知羈絆的陰謀詭計,沒有什麼事情是你做不到的。

但你或許依舊未能成功——假如你並不是那塊料。沒錯,你野心勃勃,為了出人頭地會不擇手段(你幹出的某些事,心懷良知的人可能連想都沒想過),但你並不是智力超群的人。你的智力可能在常人之上,而且大家都認為你很聰明,甚至是非常聰明,但你心裡清楚,你的才智或創造力尚不足以讓你取得夢寐以求的、可以呼風喚雨的權柄,因此你憎惡整個世界,而且嫉恨自己周圍的人。

你要是屬於這類人,就會選擇一個或一系列能夠管控一部分人的職務,這樣才能稍微滿足一下自己對權力的渴望,儘管隨著權力慾逐漸膨脹,你還是會越來越不滿。你會覺得痛苦不堪,因為你要完全抑制住自己內心迴盪著的阻止他人獲得權勢的聲音,而且你沒有足夠的才華來實現自己渴求的那種終極意義上的成功。有時候,你還會陷入鬱鬱寡歡甚至怒不可遏的狀態,因為除了你之外,沒有人能理解那種挫敗感。

但你的確很喜歡能夠掌管一些人或幾個小團體的工作,要是這些人或團體都相對無助,或者在某些方面比較脆弱,那就再好不過。你從事的職業可能是老師、心理醫生、離婚事務律師、高中教導員,或者是某專業領域的顧問、股票經紀人、畫廊老闆、公眾服務機構負責人,抑或這份崗位沒有薪水,比如公寓管理委員會主任、醫院義工或者家長。不管你從事哪種職業,只要不被解雇或不必擔責,你就會越發頻繁並且變本加厲地操控或欺負那些被自己捏在手心的人。你之所以這麼做,單純是因為你想這麼做而已,這種行為能讓你感到興奮,此外沒有任何理由。讓別人心驚膽戰是權勢的展現(反正你是這麼認為的),而欺凌他人能夠加速提升你的腎上腺素水平,很過癮,很好玩。

你或許無法成為跨國企業的主管,但你可以讓一些人對你產生畏懼,或者把他們使喚得團團轉,你還可以從他們身上偷東西,或者設法讓他們感到自卑,而這可能是讓你最過癮的一種方式。這就是權勢的展現,尤其是當你所操控的人物在某些方面比你強的時候。最讓人興奮的事情莫過於用權勢打壓那些比你更聰明、更有成就、地位更高、魅力更大、更受歡迎、更仁義的人。這不僅僅是好玩而已,它是你為贏得「存在感」而對他人展開的復仇。如果你缺乏良知的約束,這麼做簡直不費吹灰之力。你可以面不改色地跟你的頂頭上司或大老闆撒謊,假惺惺地抹幾滴眼淚,暗地裡把同事的項目搞砸,用空頭許諾誘人上當,或者放出一些永遠無法追責到你頭上的誤導性消息。

我們現在不妨假定你是一個有暴力傾向或喜歡目睹暴力的人。你可以輕易謀殺同事或雇凶將其殺害,你可以謀殺任何礙事的人,如你的老闆、你的前任配偶、你那有錢情人的配偶統統不在話下。你必須小心行事,因為稍有閃失,就可能被抓起來接受懲罰。但你永遠都不用面對良知的拷問,因為你壓根兒就沒有良知。如果你決定殺人,唯一的困難便是外在條件的限制,你的內心從來不會出現勸阻的聲音。

要是沒人強行阻止你,你就可以為所欲為。如果你生逢其時,繼承了一定的家族財富,並且對煽動仇恨、給他人灌輸被剝奪感很有一手,你就可以謀殺大批毫無戒心的人。如果你有足夠多的金錢,你甚至可以遠程操控這一切,並安穩坐視好戲的上演。事實上,那些嗜血成性、良知泯滅的人最理想的職業就是搞恐怖活動(遠程實施恐怖襲擊),如果你幹得足夠漂亮,或許能夠把一個國家搞得雞犬不寧。如果這都不算權力,那什麼才是權力?

我們不妨設想一種完全相反的情況:你對權力沒有興趣,是那種清心寡慾的人。你唯一的願望就是日子不要太辛苦,所以你不願像其他人一樣工作。如果你缺乏良知,你的生活狀態可能是打打盹兒、搞搞自己的愛好、看看電視或是整天出去鬼混。苟且偷安,外加親朋好友的接濟,你就可以無限期地混日子。大家背地裡可能會說你沒出息,或者說你是個意志消沉的可憐蟲,他們也可能氣憤地罵你是個懶鬼。等到他們對你更加瞭解之後,或許會大發雷霆,罵你是個廢物、寄生蟲。但他們絕對想不到,你其實是缺乏良知,你和他們的心智從根本上是不同的。

愧疚感引發的惶恐與不安從來都不會對你的內心造成壓迫,或者把你從噩夢中驚醒。你如此缺乏良知地活著,卻從未覺得自己不負責任、對他人漠不關心,或者覺得這樣做不算什麼丟人的事,儘管有時你會從表面上假裝自責。如果你善於察言觀色,就會裝出一副死氣沉沉的表情,訴說自己對這樣的生活方式有多麼羞愧、感受有多麼糟糕。你之所以這麼做,無非是覺得比起老是被人責罵、被人逼著去找工作,讓大家相信你是一個意志消沉的人更為方便而已。

你會注意到,有良知的人在訓斥他們眼中那些「意志消沉」或「生活困難」的人的時候,會感到內疚。事實上,他們通常會覺得自己有責任去照顧你這種人,這便進一步為你創造了可乘之機。哪怕你一貧如洗,但只要能勾搭上某人並建立一種性關係,那麼這個人絲毫不會懷疑到你的真實面目,會覺得自己對你有種特殊的責任。既然你僅僅是不想去工作,那麼你不一定非得賴上一個特別有錢的人,你的靠山只要能夠受到良知的約束就行了。

你要是把自己想像成為這類人,我相信你一定會覺得自己瘋了,因為這些人就是瘋子,而且相當危險。不過,這類瘋子大有人在,這個群體甚至還有一個專屬稱謂,精神衛生領域專業人士把這種缺乏良知或毫無良知的狀況稱為「反社會型人格障礙」(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這是一種無法矯正的性格缺陷,目前的研究認為大約有4%的人屬於這種情況,也就是說平均每25人當中就有1個是反社會人格者。[1]這種良知缺失的狀況通常也被稱為「反社會人格」(sociopathy),或是更耳熟能詳的詞——「精神病態」(psychopathy)。「無罪感」(guiltlessness)其實是精神病學領域確認的第一種人格障礙,過去100年來,使用過的名稱還包括「病態人格低劣」(psychopathic inferiority)、「悖德症」(moral insanity)以及「道德低能」(moral imbecility)。

根據目前精神病學領域的權威機構,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發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如果一個人至少擁有以下7個特徵中的3個,那麼這個人在臨床上就足以被確診為患有「反社會人格障礙」:

1.無法遵守社會規範;

2.慣於欺騙和操控他人;

3.行事易衝動,無法提前做出計劃;

4.易怒,具有攻擊性;

5.毫不顧及自身或他人的安危;

6.一貫不負責任;

7.在傷害、虐待他人或偷竊他人東西之後毫無悔意。

如果一個人同時表現出上述任何3項「症狀」,許多精神病學專家就足以據此推定他患有反社會人格障礙。

在其他研究人員和臨床醫師中,有很多人認為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的定義更像是對「犯罪」(criminality)的描述,而不是對「精神病態」或「反社會人格」的描述。他們指出,反社會人格者這個群體還有其他一些記錄在案的特徵,其中一個比較常見的特徵就是他們能說會道,表面上很有魅力,可以借此誘惑別人,而這裡的誘惑不單單指兩性之間的吸引力。反社會人格者身上的這種光輝和魅力,起初讓他們看上去比周圍的那些正常人更迷人、更有趣。他們比其他人更隨性、更熱情,在某種程度上更「複雜」、更性感、更令人愉快。這種「反社會人格魅力」有時會伴隨一種浮誇的自我價值感,起初可能很有說服力,但仔細觀察之後會顯得奇怪甚至可笑(比如「總有一天這世界會見識到我的不凡」或是「要知道,我會讓你遇到的所有異性都黯然失色」)。

另外,反社會人格者比正常人更加渴求刺激,這是他們經常罔顧個人安全做出危險的舉動,或在社交、財務或法律方面鋌而走險的原因。他們的特色能力是能夠誘使別人和自己一起冒險,並以病態性說謊、哄騙以及依附朋友,成為「寄生蟲」而著稱。不管這類人受過多高的教育或者有多高的社會地位,他們在未成年時期都可能出現過行為問題,有時還可能包括藥物濫用或青少年犯罪,而且他們永遠都不認為自己應該為惹出的麻煩負責。

反社會人格者也以情感淡漠而著稱,他們或許會把自己那空洞易逝的情感說成是情深意濃,實際上卻是麻木不仁。他們一點兒同情心都沒有,也沒有興趣與配偶建立真正的情感紐帶。一旦剝離他們表面的光環與魅力,我們就會發現他們的婚姻是一廂情願的,完全沒有愛情基礎,而且往往維持不了多久。如果說反社會人格者的配偶在他們眼中有價值的話,那是因為配偶被看成一種財產,反社會人格者可能會為失去這一財產而感到憤怒,但從來不會為此難過,也不認為自己應該對配偶的離去負責任。

以上這些特徵,再加上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列出的幾種「症狀」,就是我們絕大多數人完全無法理解的那種缺乏良知(我們必需的第七感)的心理狀態在行為上的表現。

這類瘋狂、令人毛骨悚然的人真實存在於我們身邊,他們大約占總人口的4%。

這4%的人口對社會到底意味著什麼?我們不妨參照對比一下那些常見的病例,看看下面這些統計數據吧:厭食症的患病率估算為3.43%,雖低於反社會人格症的比率,但卻已經要被視為一種流行病了;而知名度很高的精神分裂症的發生率大約只有1%,僅為反社會人格症發生率的1/4。美國結腸癌的發病率是每10萬人當中約有40人,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認為這個數字已經「高得驚人」,但也只不過是反社會人格症發生率的1/100。說得更簡潔一點,我們當中的反社會人格者要比廣泛報道的厭食症患者還多,其人數是精神分裂患者的4倍,是結腸癌這類已知重大疾病患者的100倍。

我是一名心理醫生,專門為受過心理創傷的倖存者提供治療。過去25年來,我治療過數以百計的成年人,他們每天都過得痛苦不堪,這是由於幼兒時期遭受過虐待,或是過去經歷了其他可怕事件所造成的。我在《精神健全的奧秘》(The Myth of Sanity)一書中對這些病例做過詳細探討,那些受過心理創傷的病人都飽受折磨,包括長期焦慮、抑鬱症、精神分裂,還有一些人感覺活著是不能承受之重,他們當中的許多人是在自殺未遂之後來找我的。有些人的創傷是自然災害或人為災難所造成的,如地震或戰爭,但大多數人都是因為遭到了惡人(通常是反社會人格者,有時是一些陌生人,但更典型的是具有反社會人格的父母雙親、長輩或兄弟姐妹)的控制或心理摧殘。我在協助病人及其家屬應對他們平生所受的傷害和研究這些人的病史時發現,我們身邊的反社會人格者對他人造成的傷害深遠而持久,通常很致命,而且這種現象驚人地普遍。對數百名倖存者的治療經歷讓我越來越確信,全社會的當務之急就是公開並且直接地應對反社會人格問題。

每25個人中大概就有1個是反社會人格者,本質上說,他們是沒有良知的人。這並不是說他們無法分辨善與惡,而是說即使他們辨清善與惡,其行為也不會因此受到約束。是非對錯在理性上的差別並不能在情感上敲響他們的警鐘、點亮他們的警燈,也不會讓他們像常人一樣心存敬畏。每25人當中就有1個完全沒有負罪感或悔意的人,這種人什麼事情都能幹得出來。

反社會人格在人類社會中的高發率對生活在這個星球上的其餘正常人有著深遠影響,即便那些沒有經受臨床創傷的人也不能免於其害。那4%的人會損害我們的人際關係、搾乾我們的銀行賬戶、妨礙我們的個人成就,傷害我們的自尊,毀掉我們的太平生活。然而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很多人對這種心理疾病一無所知,就算有所瞭解,人們也只會想到「暴力型精神病態」,例如殺人犯、連環殺手、大規模殺戮狂人。很明顯,這種人會一直觸犯法律,一旦被抓就會被關進監獄,或許還會被處以極刑。但我們通常意識不到,也分辨不出我們身邊真實存在的大量非暴力型反社會人格者,他們通常不會公然違法,所以法律制度拿這些人也沒什麼辦法。

我們絕大多數人想不到「謀劃一場種族滅絕戰爭」和「毫無負罪感地說謊,比如向老闆講同事的壞話」之間有什麼對應關係。但兩者間的心理對應關係不僅確實存在,而且還會讓人不寒而慄。這種對應關係簡單而又深刻,那就是兩者都缺乏一種自我懲罰的內在機制。感性地講,當我們做了一個讓自己覺得很不道德、不符合倫理規範、不考慮別人感受或者自私的決定時,這個內在機制就會懲罰我們。如果我們把廚房裡僅剩的一塊蛋糕吃掉了,絕大多數人的心裡多少都會產生一些內疚,更不用說故意或預謀傷害他人時的內心感受了。毫無良知的人自成一類,不管他們是殺人成性的暴君還是社交場上專會破壞他人談話的討厭鬼。

有無良知是對人類的一個根本劃分,這種劃分可以說比智力、種族甚至性別的劃分更為重要。靠他人養活的反社會人格者與偶爾搶劫便利店的人或當代巧取豪奪的資本家之間的區別,或者一個普通的惡霸與一個具有反社會人格特徵的殺人犯之間的區別,無非是他們的社會地位、慾望、智力、殺戮欲或僅僅是機遇方面的不同而已。但這些人與我們其餘大多數人的區別在於,他們的心理層面存在一個巨大的空洞,缺失了本該是人性功能中高度進化的那一部分。

對於屬於那96%的常人來說,良知的概念如此深植於心,以至於我們很少會想到它。在大多數情況下,良知都是一種本能反應。除非受到極大的誘惑(謝天謝地,這種誘惑在日常生活中一般很難遇到),否則我們絕對不會在每一個道德問題上都糾結來糾結去。我們不會這樣認真地問自己:我今天該不該給孩子午餐費?該不該偷同事的公文包?該不該拋下愛人一走了之?是良知在背後默默地、自動地、持續地為我們做出了這些決定,以至於我們難以想像活在一個缺乏良知的世界將是怎樣一幅圖景。因此,如果有人做了一個完全沒有良知的決定,我們就會很自然地為他們做出一個與真相完全不相符的解釋:她一定是把給孩子午餐費這件事兒給忘了;那個人的同事一定是拿錯了她的公文包;那個人一定是和自己的配偶過不下去了。或者,假如我們並沒有很仔細地調查過這些人,我們就會想出一些標籤來解釋他們的反社會行為:他「很古怪」「很有藝術氣質」「相當好勝」「很懶惰」「很愚蠢」或「總是這麼無賴」。

除了我們偶爾在電視上看到的那些行為令人髮指、讓人難以為其辯解的精神病態的怪物之外,我們幾乎看不到沒有良知的人。我們熱衷於探究自己到底有多聰明,對別人的智力水平也同樣非常感興趣;即便是幼小的孩子也能夠分辨出誰是男孩誰是女孩;我們還會因種族差別而開戰。但我們對於有無良知這個可以用於劃分人類的一個最重要的特徵,卻總是置若罔聞。

很少有人知道「反社會人格」這個詞的意思,不管他們在其他領域受過多少的教育。他們更不知道這個詞十有八九可以準確地用在一小部分他們認識的人身上。而且就算在我們瞭解這個詞的意思之後,絕大多數人還是難以想像缺乏良知是怎樣一種體驗。事實上,如果不訴諸移情作用,我們很難想像出另外一種體驗。我們能夠想像自己完全失明,能夠想像自己得了抑鬱症,能夠想像自己存在認知功能障礙,能夠想像自己中了彩票後的樣子,或是其他成千上萬種極端體驗。因為我們都曾迷失在黑暗裡,都曾有過些許抑鬱,都曾有過那麼一兩次感受自己的愚蠢。大多數人早就想好了要是獲得了一筆意外之財的話應該怎麼花。在夢境中,我們的想法和意象還會變得錯亂瘋狂。

但要是我們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朋友、家人、孩子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那到底會是怎樣一種情形?我們該拿自己怎麼辦?不管是在現實中還是夢境裡,都沒有什麼東西能夠給我們以提示。我們所能想像到的最接近的體驗或許就是身體上遭受的巨大痛苦,以致我們暫時喪失了思考或行動能力。但即便是處於極大的痛苦之中,罪惡感依然存在。我們完全無法想像罪惡感全無是怎樣的一種體驗。

良知是個全知的監工,它為我們的行為定下規則,當我們違反時,良知就會對我們施以情感上的懲罰。我們從來不必尋求良知,良知就像皮膚、肺或心臟一樣天然存在於我們的身上。從某種方式上講,我們甚至不能把擁有良知算作一種成就而產生自我褒獎的心理,而且我們也無法想像自己沒有良知的感受。

「無罪感」也是一個特別讓人迷惑不解的醫學概念。與癌症、厭食症、精神分裂症、抑鬱症甚至其他「人格障礙」(例如自戀)十分不同,反社會人格似乎還有道德層面的含義。反社會人格者幾乎總是會被視為很邪惡或很殘忍,就連(或者說尤其是)精神衛生方面的專家也這麼認為,而且我們通過文獻裡的生動描述,也會對這些人產生一種反感。不知何故,他們就是破壞道德,令人恐懼。

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心理學教授羅伯特·黑爾(Robert Hare)開發出一個叫作「精神病態檢測表」的工具,該檢測表已經成為目前全世界研究人員以及臨床醫師的標準診斷工具。黑爾是位頭腦冷靜的科學家,他這樣描寫他的研究對像:「任何一個人,包括專家在內,都會被這些人欺騙、操縱、煽動或迷惑。演技高超的精神病態者能夠觸動每一個人的心弦……最佳防禦之道就是看清這些人掠食者的本性。」而赫維·克列萊(Hervey Cleckley)在其1941年出版的《精神健全的面具》(The Mask of Sanity)這本經典教科書中,對精神病態做出如下指控:「對於一個精神病態者來說,美與醜(除了外表意義上的)、善、惡、愛、恐懼以及幽默都沒有實際意義,這些都無法打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