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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阿拉伯 帝國

公元632年6月8日,偉大先知穆罕默德在麥地那與世長辭回歸安拉,這讓許多人六神無主。的確,伊斯蘭教由傳創而確立,一半因為穆斯林相信安拉的啟示,一半也因為穆罕默德的個人魅力。現在,先知已經歸真,安拉也不再派遣使者,沒有了主心骨的芸芸眾生將何去何從?

這是一個嚴峻的問題。

首當其衝的還是誰來接盤。前面說過,自從穆罕默德率眾遷往雅特裡布,烏瑪就逐漸取代了原來的氏族和部落。先知歸真時,這種政教合一的新社會組織究竟應該定位為穆斯林社團、伊斯蘭公社還是麥地那國家,就連後世的歷史學家都莫衷一是,更不用說當局者迷。但是誰都清楚,烏瑪就像海上的帆船和路上的商隊,需要舵手和領路人。

新的制度必須被發明出來,這就是哈里發。

哈里發(Khalīfa,又譯海裡凡)的本義,是繼承者和代理人。烏瑪哈里發的全稱為Khalīfat Rasūl Allah,意思是「安拉使者的繼承人和代理人」。這可以說是相當準確和嚴謹的表述,因為他的任務是加強團結和鞏固政權,繼續先知的神聖使命,但不再有接受天啟的權力和可能。

最早的四任哈里發是選舉產生或被擁立的,史稱「四大正統哈里發」。他們被選中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事實證明選擇並不錯。在短短不到三十年間,四大哈里發不但統一了阿拉伯半島,還征服了敘利亞、伊拉克、巴勒斯坦、埃及、亞美尼亞和利比亞,將拜占庭帝國的大片土地都置於伊斯蘭的旗幟之下,甚至乾脆滅亡了波斯薩珊王朝。[22]

這可真是非同凡響。

光榮歸於真主,哈里發也功不可沒,尤其是征戰最多的第二任哈里發歐麥爾(『Umar)。實際上從統一了半島的首任哈里發阿布·伯克爾(Abū Bakr)開始,烏瑪就不再是社團或公社,而應該稱之為「哈里發國家」。不過,這個國家雖然已經具有對外征服的帝國特徵,卻沒有世襲的皇帝。他們的版圖之大有如秦漢,權力的交接卻類似於堯舜。這當然難以為繼,哈里發國家也遲早要變成阿拉伯帝國。

革命幾乎注定要發生。

麻煩則由來已久。事實上,前三任哈里發並沒有得到所有人的認同,一部分人堅持認為只有與先知血緣關係最近的才有資格擔任這一職務。他就是阿里(『Ali),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先知之女法蒂瑪(Fātima)的丈夫。

擁護阿里的人被稱為什葉(Shi『ah)派,意思是追隨者或阿里黨。對立面則叫遜尼(Sunni)派,意思是遵守遜奈(Sunnah,先知的傳統和榜樣)的人。遜尼派直到現在也仍是多數派,人數多達世界穆斯林的十之八九。兩派當然也有教義的分歧,但最早的分歧起於誰當哈里發。

阿里也終於等到了機會。武則天被立為皇后那年,也就是公元655年,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Uthmān)被來自埃及的叛亂者謀殺,穆斯林的第一次內戰隨之爆發,許多人都參加了進來。內戰中取勝的阿里成為第四任哈里發,並把首都從麥地那遷到了伊拉克南部的庫法(Kufah)。可惜,他的地位並不穩固,也必須面對更強有力的挑戰。

挑戰來自穆阿維葉(Mu『āwiyah)。

穆阿維葉是麥加古來氏部落的伍麥葉(Umayyah,舊譯倭馬亞)貴族,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的堂弟,也是哈里發國家最赫赫有名的戰將之一,阿拉伯人的第一支海軍就是他建立的。他的艦隊曾經讓塞浦路斯不戰而降,讓拜占庭人狼狽逃竄,最終徹底瓦解了東羅馬帝國的海上霸權。[23]

實際上,儘管阿拉伯人很早就發明了三角帆船,掌握了航海技術,卻只是用於商業,不曾用於戰爭。沙漠中的貝都因人甚至被告知,人在船上就像風暴中樹葉上的昆蟲。因此當穆阿維葉提出要遠征塞浦路斯時,奧斯曼提出的條件是只能招募志願者並帶上妻子。這顯然是怕他膽大妄為。

事實卻證明阿拉伯人的帆船遠比羅馬人的優越。前者可以在任何風中行駛,後者在逆風時就只能依靠人工。結果是有了史稱「船桅之戰」的勝利,穆阿維葉也威名遠揚。因此當穆阿維葉提出阿里應該為奧斯曼之死負責,並把奧斯曼的血衣作為旗幟時,阿里其實已經對付不了他。[24]

更重要的是,身為敘利亞總督並經營已久的穆阿維葉不但擁有重兵,而且老謀深算。公元657年,御駕親征的阿里與穆阿維葉在幼發拉底河畔羅馬人的舊地兩軍相遇,發現自己處於劣勢的穆阿維葉立即使用了謀略。他命令士兵把《古蘭經》綁在長矛的頂端,然後高喊:讓安拉來裁決!

沒有哪個虔誠的穆斯林會向真主的書進攻,申請仲裁的要求按照阿拉伯人的傳統也必須接受。這就直接導致了阿里陣營的分裂。主戰的阿瓦利吉(Khawārij)派失望地離開了阿里另立山頭,最後還用一把匕首結果了他的生命。

穆阿維葉立即與阿里的長子哈桑(Hasan)談判,受到追隨者擁護的哈桑則同意放棄哈里發的職位。靠著豐厚的年金和特別費,他在麥地那度過了不太長的一生,並成為繼阿里之後的第二任伊瑪目,受到什葉派穆斯林的尊敬。

成為哈里發的穆阿維葉做了三件事:定都大馬士革,建立世襲制,將政教合一的體制與拜占庭和波斯薩珊王朝的行政管理體系融為一體。這三件事,尤其是確定由伍麥葉家族世襲哈里發,使穆阿維葉成功地完成了從哈里發時代向王朝時代的過渡,他的政權當然也就叫伍麥葉王朝。

伍麥葉王朝繼續著哈里發國家的擴張事業,接二連三地征服了突尼斯、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和西班牙,中亞細亞各國、阿富汗和印度北部也落入其手。公元732年,也就是唐玄宗的開元二十年,阿拉伯軍團的刀鋒所向距離巴黎甚至已不到160公里。如果不是遇到號稱鐵錘的法蘭克王國統治者查理·馬特,他們還不會停下幾乎無法阻擋的腳步。

至此,伍麥葉王朝已經建立了一個橫跨歐、亞、非三洲的世界性大帝國,把地中海變成了自己的內湖,儘管這「內湖」原本是羅馬人的。但是現在,東羅馬人卻只能在君士坦丁堡望洋興歎,勉為其難地守住那半壁江山。

穆斯林的軍團卻繼續揮師東進征服了塔什干,並在怛羅斯城(今哈薩克斯坦江布爾)大敗唐帝國名將高仙芝。結果是一方不再西進,另一方也不再東征,拜占庭、阿拉伯和大唐三大世界帝國遂成鼎足之勢。[25]

據劉明翰《世界通史·中世紀卷》。

不過,這時已是阿巴斯(『Abbāsids)王朝了。[26]

阿巴斯人是舉著黑旗推翻伍麥葉王朝的,這讓他們得到了「黑衣大食」的稱號。贈送這個稱號的是中國人,因為中國古史稱阿拉伯帝國為大食。使用這種顏色的原因也有三種說法:受波斯文化影響,表示反叛和哀悼,與伍麥葉王朝畫清界限。沒錯,尚白的伍麥葉是「白衣大食」。[27]

至於後來出現的法蒂瑪王朝,則稱「綠衣大食」。

但無論原因何在,結果都一樣:伊斯蘭世界的歷史從此改寫,帝國的中心也從接近拜占庭的敘利亞東移到原來波斯的伊拉克,起初定都庫法,後來遷都巴格達。儘管無論是伍麥葉的首都大馬士革,還是阿巴斯的新都巴格達,都已經遠離了穆罕默德的麥地那,兩個王朝還是有很大區別,以至於國際學術界普遍認為是一場超越了改朝換代的革命。[28]

革命的結果是阿拉伯帝國的盛極而衰,以及伊斯蘭教更大範圍的傳播。這兩件事的同時並存未免讓人費解,其中的成敗得失和經驗教訓卻不能不深究。

那就讓我們走進巴格達。

[22]首任哈里發阿布·伯克爾(Abū Bakr,阿拉伯語,下同)是穆罕默德後妻阿以莎之父,穆罕默德臨終前受托主持禮拜,在位期間(632-634)彙集整理了《古蘭經》,統一了阿拉伯半島。第二任哈里發歐麥爾(『Umar)是古來氏阿迪家族貴族,皈依伊斯蘭教後影響很大,在位期間(634-644)定希吉拉為伊斯蘭教元年,征服了敘利亞、伊拉克、巴勒斯坦、波斯和埃及,後被信仰基督教的奴隸刺殺。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Uthmān)是古來氏伍麥葉家族貴族,穆罕默德的女婿,在位期間(644-656)確定《古蘭經》的標準版本,征服亞美尼亞和北非,後在內亂中被殺。第四任哈里發阿里(『Ali)是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法蒂瑪的丈夫),公元661年被刺身亡,被什葉派穆斯林尊為第一代伊瑪目(與哈里發分庭抗禮的政教合一領袖)。

[23]伍麥葉,過去的歷史著作一般都稱倭馬亞。但倭馬亞系由英語轉譯,伍麥葉則更接近於阿拉伯語。而且對於漢語來說,伍麥葉顯然更容易辨識,因此本書採用伍麥葉的譯法。

[24]公元655年,穆阿維葉率領的艦隊與埃及的阿拉伯艦隊聯合,大敗拜占庭海軍,史稱「船桅之戰」。

[25]請參看《新唐書·高仙芝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六。

[26]怛羅斯戰役是在公元751年,即阿巴斯王朝建立的第二年。

[27](美國)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就稱其為「象徵著反叛和哀悼的黑旗」,被哀悼的則是第四任哈里發阿里。

[28]請參看(美國)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美國)斯塔夫裡阿諾斯《全球通史》,金宜久主編《伊斯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