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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卑微的奴僕

清宮主位,包括皇帝及其后妃們,在日常生活中從來都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所以身邊要有許多奴才侍候。因此,就招進了許多太監和宮女,供役後宮。儘管地位卑微,但他們卻是宮廷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

1.太監的前世今生

太監自戰國時就已存在了,以後歷朝歷代,相沿不替,幾乎與中國封建社會相始終,也就是說在我國幾千年的文明史中,要給宮廷太監留上一筆。

太監的來源

清宮的太監約有3000名,比之明朝,不及三分之一。其來源多為民間招募。當然也有極少數為戰爭俘獲或年幼犯罪而施以宮刑。

直隸(今河北省)是產太監最多的地方,大概是近水樓台吧。如,河間、大成、南皮、任丘、青縣、靜海等地,昌平、大興、平谷、宛平也有一些。這些太監,一般都是十分貧窮人家的孩子,不然,誰忍心把孩子閹割做太監呢?由於貧窮而走投無路,在那個時代,將其「淨身」成為太監,送進宮去,是其出路之一,否則,饑荒年月,就會餓死孩子。

將孩子閹成太監,最遲不可超過10歲,一般5、6歲為最佳時期,否則,就會有性命之憂。孩子閹割之前,是要立有文書的,是與孩子家長簽訂,生死不論,表明是自願淨身,否則,持刀人是不會動手的。而且,手術費也很高,要5、6兩白銀,甚至更多,再加上40多天的護理費,要近百兩銀子,哪裡拿得出呢?只好立借據,將來還上。動手術時,孩子承受著難以形容的痛苦,一般要昏死過去,當醒來時,已經一周過去了。

割下之物,一般用香油浸泡,再藏於石灰之中,用紅布包住,貯於「升」中,掛在手術人的房梁之上,是對孩子將來幸福生活的祈盼,名為「步步高陞」,「鴻運高照」。將來入宮後,有了錢,可以贖回此物,待死後,同屍體同殮一棺,才算完整的屍體。

然而,入宮的道路也是極為艱辛的,需要有宮裡人照應,需要托關係、送禮。但這些窮人家的孩子拿什麼送禮呢?只好等待機會。

太監的生存環境

太監雖為不全之人,但畢竟是由男性轉化而來,因而,相對宮女來講,還是比較有力氣的。所以,太監在宮中一般幹些力氣活,粗活或笨活,但也有例外。

晚清太監照片     

在宮中,太監幾乎無處不在,比如乾清宮、乾清門、昭仁殿、南書房、上書房、坤寧宮、東西十二宮、養心殿、御書房等處,這是紫禁城內。此外,在圓明園、頤和園、避暑山莊,東、西陵等處,只要是皇帝後妃們經常活動處所,就有太監。

此外,宗室王公和一、二品文武大臣家裡,也可按制役使太監。康熙四十年,為了規範王室以外使用太監的人數,曾立下規矩,規定:親王25名,世子、郡王20名,貝勒15名,貝子8名,入八分公6名,公主10名,郡主5名,縣主4名,不入八分公3名,公以下至一、二品大臣均1名。此後,至嘉道年間,又多有更易。

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生活在宮中的太監,受的清規戒律很多,有的不堪重負,或自殺,或逃跑。造成宮中太監嚴重不足,而逃跑之太監,有的更名改姓,投靠王府,因為王府中相對要寬容些。這就造成宮中太監不敷使用,而王府太監過多過濫,引起了皇帝的不滿,多次下諭戒止。

太監入宮後,其生活水平有了明顯的改善和提高。入宮時,每人都得到了一筆可觀的費用,作為補貼家用。

太監入宮後,會有不同的發展,那些口齒伶俐、會討主子歡心的太監,發展會很快,得到重用和提升,相反,那些頭腦笨拙的太監,一輩子也不會有出路。

宮中太監分等級,定品秩。自康熙十六年敬事房設立起,太監便分為總管、副總管,到康熙末年,明定敬事房設五品總管1名,五品太監3名,六品太監2名。雍正元年,定敬事房大總管為四品,副總管為六品,隨侍處首領為七品,其餘各處首領為八品。乾隆七年,按宮中現行則例定:「凡宮內等處太監官職,從現今四品為定,再不加至三品、二品以至頭品。」從此規定,太監官職限定在四品以下,這對防止太監濫用職權,干預朝政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然而,到同治、光緒年間,攬權的西太后竟然破壞了祖宗家法,先在同治十三年,賞李蓮英四品頂戴花翎,並加賞貂皮馬褂。光緒五年,被任命為儲秀宮四品花翎總管,賞月薪20兩,接著,賞加為三品花翎,超越了祖制規定。直到光緒二十年正月初一日,李蓮英奉旨被賞加二品頂戴花翎,月薪銀為48兩,真是平步青雲。

按乾隆七年宮中則例規定,不同等級的太監,收入會有很大差別,大致如下:

四品太監,月銀8兩,米8斛(一斛5斗),公費銀1兩3錢;五品太監月銀6兩,米6斛,公費銀1兩2錢;六品太監月銀5兩,米5斛,公費銀1兩1錢;七品太監月銀4兩,米4斛,公費銀1兩;八品太監月銀3兩,米3斛,公費銀7錢3分3厘;無品級太監略有區別,總的來說為月銀3兩,米3斛,無公費銀。這些銀兩和米物,均由內務府造冊,由戶部支給。

清宮太監的收入確實不低,拿一個月銀3兩的普通太監來說,他一年可收入36兩白銀,要比當朝九品文官年俸33兩還多出一些。不僅如此,這些御用太監遇有萬壽、元旦、冬至三大節,或皇帝登基、大婚、親政等喜慶日子,肯定要有不同的賞賜,那收入就更為可觀了。難怪那些窮人要冒著生命危險給孩子淨身,送進宮中做太監呢!

太監雖然有發跡的時候,但這些刑餘之人,永遠沒有政治地位,被人瞧不起。因而,康熙皇帝曾說太監是「最為下賤,蟲蚊一般的人」,乾隆皇帝也說太監乃「鄉野愚民,至微極賤」。他們除了低眉順眼,戰戰兢兢地幹好本職工作之外,一律不准高談闊論,嘩論是非。

這些太監在宮內隨時都要下跪,無論是在假山石上,沙岸旁邊,台階之上,有主子到來,或傳諭旨就必須馬上跪下,絕不允許抬頭而過。所以,低眉順眼是其天職。

太監的生理特徵使性別變得模糊,發出的聲音也發生變化。而他們的隱私部位,由於和常人不同,便要塞上大毛巾,無論冬夏都如此,以防尿液滲出來。倘換的不勤,將騷味傳給主子,會遭到毒打。

太監入宮服役期間,為防止淨身不徹底,要到宮外去「刷茬」。這主要是為宮裡后妃的安全著想,怕太監入宮後再長出什麼來。「刷茬」地點在景山東北角黃化門外,有一個大廟,廟牆後面有幾排房。敬事房便安排在這裡為每一個太監安全檢查,遇有不合格的太監,要堅決刷掉,以免生出是非。

所以,在清宮二百多年的歷史中,每年都有近3000名太監供役在紫禁城內,這些「蟲蟻之人」,畢恭畢敬,絲毫也不敢有非分之想,只有低頭侍奉主人。直到有一天他們老了,再也幹不了活了,便被轟出宮去,挨度餘生。

由於太監身體條件的特殊性,造成了其特殊的心理特徵:陰險、狡詐、多疑、謹小慎微。他們往往想摻和事情,如果遇到沒有原則的主子,那就麻煩了。比如,晚清的慈禧太后,就曾豢養了安德海、李蓮英這樣的不法太監,禍亂朝綱,威脅內廷,許多人飽受其累。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太監都有這樣的機會為非作歹,那些沒有能力接近皇帝的太監,也只有規規矩矩服侍,認認真真做事,才會免於刑罰,更不要說興風作浪了。

太監的本分

較之明朝,清廷約束太監更加嚴苛,基本上未出現太監干政的局面,這主要還歸功於制度嚴格。

先是,早在順治十年,順治帝就曾頒上諭一道,對太監規定「六不許」:

一、非經差遣,不許擅出皇城;

二、職司以外,不許干涉一事;

三、不許招引外人;

四、不許交接外官;

五、不許使弟侄親戚暗相交接;

六、不許假弟侄名色置買田產,因而把持官府,擾害民人。

其次,在順治十二年,順治帝又命工部鑄成一塊大鐵牌,立於交泰殿門前,刻嚴禁太監干政上諭:

皇帝敕曰:中宮之設,雖自古不廢,然任使失宜,遂貽禍亂。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劉瑾、魏忠賢等,專擅威權,干預朝政;開廠緝事,枉殺無辜;出鎮典兵,流毒邊境;甚至謀為不軌,陷害忠良,煽引黨類,稱功頌德,以致國事日非,覆敗相尋,足為鑒戒。朕今裁定內官衙門及員數職掌,法制甚明。以後但有犯法干政,竅權納賄,囑托內外衙門,交接滿、漢官員,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賢否者,即行凌遲處死,定不姑貸。特立鐵牌,世世遵守。順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制定了嚴格的治罪條例,更成為清宮管理太監的寶貴經驗。主要在康、雍、乾、嘉、道時期,制定了許多治罪條例:

太監犯賭治罪條例;逃走太監分別治罪條例;逃走太監私投王公門下治罪條例;太監和女子自戕自盡分別治罪條例;宮殿內誤遺金刃等物分別治罪條例;太監私藏軍器治罪條例;太監偷竊官物治罪條例;太監越訴治罪條例;太監輕生將首領等分別治罪條例;逃走太監越省遠揚治罪條例;為民太監越省遠揚治罪條例;吸食鴉片煙治罪章程……

宮殿監處分則例,共分三等十二條,其中,頭等罪五條,二等罪三條,三等罪四條,條目縷析;各處首領太監等處分則例共分三等十五條,頭等罪二條,二等罪八條,三等罪五條,條目明晰;總管內務府治罪條例,其內容無所不包,不僅範圍包容廣,治罪也極嚴格,條目多達50餘條。

這些清規戒律,使得清宮太監幾乎是噤若寒蟬,亦步亦趨,不敢越雷池半步。

儘管如此,由於他們生活在皇帝身邊,仍有人可以找到適當的時候干預朝政,結交外官,從中牟利,清宮廷史中有許多事例。

第一個便是順治朝的太監吳良輔。順治十五年,他與大學士陳之璘等串通勾結,並接受賄賂,事發,許多官員受到懲處。而吳良輔卻受到皇帝包庇,順治十八年,就在順治帝死前5天,順治帝自知不治,恐日後有人追究吳良輔的罪過,便讓吳良輔落髮,到憫忠寺出家為僧。但就在順治帝崩御後第3天,吳良輔被斬首示眾,成為第一個祭刀的太監。

第二個便是太監高雲從案。此案發生於乾隆三十九年,正在躊躇滿志的乾隆大帝,因為身邊奏事處太監高雲從將人事機密外洩而大怒。高雲從在竊知大內機密後,暗中結交大學士於敏中、軍機大臣舒赫德、尚書蔡新、總管內務大臣英廉等,企圖借勢安排自家人。事發,上述大臣受到等級不同的嚴厲處分,太監高雲從則被立正典型。

第三個是安德海案。安德海是慈禧太后身邊的太監,其相貌英俊,口齒伶俐。但他恃寵而驕,在宮中跋扈得很,甚至連同治帝也不放在眼裡,得罪了很多人。同治八年,他捏稱欽差去江南採辦龍衣,在山東泰安地方,被山東巡撫丁寶楨捉拿,奉密旨就地正法,時年他26歲。處死後,相傳,將其裸屍濟南街頭,一方面表示大清處置太監法制嚴明,另一方面也為慈禧太后正名,因為有人說安德海為假太監,與太后關係過從密切。

第四個是寇連材案。寇連材是成年後被閹入宮為監的。他於光緒十九年入宮做太監,二十一年到儲秀宮慈禧身邊當差。光緒二十二年,清廷甲午敗訊傳來,全國嘩然,憂國憂民的寇連材出於愛國的考慮,毅然上疏言政,死諫國事。因其上疏中有規勸太后歸政光緒之類的話,捅了慈禧的心窩子,她便大發雷霆之怒,以「犯法干政」「越分擅奏外事」為罪,將其押赴市曹斬首,時年20歲。

第五個是光緒帝和珍妃太監被殺案。光緒帝親政後,任用康有為、梁啟超等實行變法,廢除了許多舊的制度,引起了保守派的反對。後來袁世凱出賣了維新派,變法失敗,譚嗣同等6人被殺,光緒、珍妃也分別被囚禁起來。這其實是一場聲勢浩大的政治運動,與太監這些奴才們無多大關係。可是,憤怒的慈禧太后不能直接將光緒帝、珍妃處死,卻以他們身邊的太監為替罪羊。分別將光緒的太監楊瑞珍、楊昌恩、張得明,以及珍妃身邊太監戴恩如以「干預國政,攪亂大內,往來串通是非」為名,交內務府大臣,杖責而死。

可見,這些被處死的太監,有的是參與了朝事,有的則純屬受到株連。而清末聞名顯赫的二品頂戴大太監李蓮英,雖屢有干政之嫌,也曾與外官結交,受賄頗為巨大,卻沒能受到宮規處罰。光緒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慈禧太后死後,還未過百日,在宮中生活了50多年的李蓮英便悄然離開了紫禁城。隆裕太后為感謝他在宮中服役多年,將其以二品休致,帶月薪60兩錢糧退休養老去了,真是太監中聞所未聞之事。

2.宮女的幸與非幸

在清宮檔案中,尚未發現皇帝使用宮女的記載。因此,姑且可以這樣定義,后妃們使用的青年女子稱為宮女。在清宮,各處使用的宮女總有幾百人之多。雍正八年,各處每月宮女260人,乾隆二十六年,各處每月宮女約190人……而到光緒、宣統朝,各處宮女每月只有100餘人,隨著帝王后妃的日益減少,宮女的使用數量也大為減少了。這也說明,在清宮中,皇帝一般是不使用宮女的,在檔案中只記載了皇太后、皇后、皇貴妃等位下宮女使用額數及待遇情況。那麼皇帝宮內使用女僕嗎?應該說使用的是些年長的女僕,一般在40—50歲之間,無子女,無牽掛的孀婦,在皇帝宮內負責鋪床或其他一些不適合太監干的細活。

但是,也不排除一些好色帝王使用年輕宮女的可能性,但這些宮女並非宮規額定,應帶有隨意性。倘內廷主位侍寢時,帶來宮女被皇帝看中,也會被皇帝擇日召幸或留於宮中侍寢,到那時,宮女的身份就要發生變化了。

宮女的來源

清宮選拔宮女,最早於順治十八年,規定:「凡內府佐領下,內管領下女子,年至十三,該佐領內管領造冊送會計司呈堂會奏,交總管太監請旨閱看。」即內務府滿洲上三旗下校尉、廄丁、披甲人、護軍、蘇拉、匠役、閒散人、筆帖氏、領催、庫吏、鐵匠等包衣之女,俱應入內選拔。

宮女選拔時,不僅要求身體健康,身上沒有瘡味,沒有殘疾,而且還有年齡要求,十三四歲為最佳,因為這時的女孩子尚未成熟,後宮主位調教起來比較方便。

奇怪的是,有時選拔宮女的時候,皇帝要親自驗看,「人齊,內監捧牌入宮門告,皇帝親覽焉。」又不是大選秀女,為皇帝選后妃,僅是為后妃選挑那些役使的宮女,皇帝為什麼要親自驗看呢?恐怕好色的皇帝也是別有圖謀。

宮女的生存環境

太監在後宮之中並不承應宮內事務。比如傳官房,侍候穿衣、洗澡等,都由宮女負責。所以,後宮之中,不同等級的嬪御,會有人數不等的宮女承應侍奉事物。

所以宮中規定:皇太后宮中備12名,皇后宮中備10名,皇貴妃位下8名,貴妃位下8名,妃位下6名,嬪位下6名,貴人位下4名,常在位下3名,答應位下2名。

這些宮女一旦被挑選入宮,會根據其不同的出身,按等級選用。如雍正七年上諭:「嗣後凡挑選使令女子,在皇、妃、嬪、貴人宮內者,官員世家之女尚可挑入。如遇貴人以下挑選女子,不可挑入官員世家之女。若系拜唐阿、校尉、護軍及披甲閒散人等之女,均可挑入。」這種高級人家女子侍候高級主子,低級人家女子侍候低級的嬪御,是否使那些出身寒門的宮闈之人有些氣餒三分呢?

和太監一樣,宮女入宮,其生活狀況明顯優於入宮之前。她們在宮內可以得一份很優厚的待遇。每天她們可以享受豬肉1斤,白老米7盒5勺,黑鹽3錢,隨時鮮菜12兩,已算是相當不錯的待遇了。而且,每遇宮中喜事,還會有很多受賞的機會。

但是,這些宮女在宮中還是很鬱悶的,有時會想念家人,卻也無法見面,也只有偷偷流淚。而她們在宮中服役的時間,也是有限制的,年滿25週歲,或至少已服役10年了,才可以出宮去,或回娘家,或嫁人。但在那個時代,已年屆25歲的女人,就是老姑娘了,還會找到稱心如意的男人嗎?

宮女在宮中活動的範圍相當狹小,不似太監那樣,可以承應外差。因而,宮女必須學好規矩,才能侍候好主子。

宮中規定:凡大臣進宮奏事、講書時不許放女人行走;非奉本主使令,不許擅相交語,並嬉笑喧嘩;太監在內廷當差,女子在宮內答應,各有內外,務當斷絕來往;凡外間閒語,無故不得向宮內傳說等。在不同時期,會有不同條例,規範宮女的言行。

有時,沒有差使,宮女會想自由一些,比如想吃一些愛吃的東西。像魚、蝦、韭菜、蒜等,可是,一旦遇有傳差,主人叫去,聞到味道,就會遭到懲罰。所以,這些宮女夏天連西瓜也不敢吃,怕壞肚子誤差事。宮女在閒下來的時候,會被要求學習針織女紅,以培養其心靈手巧和磨煉心志,有時還會要求她們學習滿文,以不忘本。有詩為證:

紅燭燒殘午夜余,六宮人靜碧窗虛。

閒翻譯本黃金案,細細臨摹學國書。

可是,即使如此,這些苦命的宮女也總會有挨打受處分的時候。比如乾隆四十三年,性情暴烈的惇妃,不知何故,竟將伊宮內的一名宮女毆打致死,令人髮指。一個身份高貴的妃子,對日夜侍候自己的宮女不但不獎賞,反而指使太監將其打死,可見,宮女的命運完全操縱在主人手裡。

宮女遭受折磨時,不敢頂撞主子,心眼小的人會產生輕生的念頭。這種事情的發生,使得主子感到大不吉利,於是,為剎住自殺之風,規定:

凡太監、女子在宮內用金刃自傷者斬立決,欲行自縊自盡,經人救治者絞監候;太監、女子在園庭欲行自縊自盡,經人救治者,發往伊犁給兵丁為奴;太監、女子在宮內自縊、自盡身死者,將屍骸拋棄荒野,其親屬發往伊犁給兵丁為奴;太監、女子在園庭自縊自盡,身死者,屍骸免其拋棄,其親屬發往烏魯木齊給兵丁為奴……

這些戒律宮規,真使得那些嬌小女子們欲活不能,欲死無門,不知如何是好了。

宮女的歸宿

宮女們也有頭腦靈活、長相俊美之人,也有想通過接近皇帝來得到帝寵,而改變自己的命運的人。果然,一些宮女成功了。

可是,這種藉機接近皇帝的做法是要冒風險的。有兩種可能,一是被皇后或皇太后處置,二是遭皇帝處置,因為她們畢竟不是後宮嬪御,如果不是皇帝特別看中,那是絕對不允許獻媚取寵的。

所以,大多數宮女還是希望早一天服役完畢,找個機會出宮去。服役十年期滿再出宮,實在是難熬的歲月。因而,有的宮女便想方設法表現出自己的缺點,如笨拙,而被遣出宮。可是,一旦被發現就不得了。咸豐七年,壽康宮佳嬪位下兩名宮女因表現笨拙而被退出宮,咸豐帝認為「殊屬可疑,其中必有別情,不准隱諱,所說若何,可密封具奏」。這說明,有宮女假裝笨拙,欲出宮而去,其目的主要是為了過上自由自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