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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為利益分配,他們鬥爭了兩百年

羅馬是個城邦,一起參加戰爭的,不僅有國內的貴族和平民,還有那些同盟者城邦。羅馬人在對外侵略擴張時,是不惜一切辦法想著去獲得勝利,而沒時間和精力想著如何去分配戰爭帶來的利益。但贏得戰爭後,他們很快面臨如何分配利益、如何管理好財富的問題。戰俘數量遠遠多於公民數量,被充作奴隸的戰俘造反了。剛鎮壓了奴隸造反,平民和貴族的利益衝突,羅馬人與同盟者的利益衝突,奴隸和奴隸主的利益衝突都接連發生,從和平手段到戰爭手段,最終到了唯有軍事巨頭不足以控制局面的地步。在這200多年間,羅馬人深受財富帶來的煩惱的困擾,同時,羅馬的政治格局也在不斷的鬥爭中發生著變化。

1. 奴隸是戰爭回報羅馬最直接的財富

公元前3世紀初,羅馬統一意大利後就走上海外擴張道路。經過迦太基戰爭、馬其頓戰爭等,羅馬戰勝一個個強敵,在整個地中海區域確立霸權。隨著歷年對外征服和擴張,羅馬掠奪了大量財富,侵佔了大片土地,俘獲了大批奴隸,為羅馬經濟發展提供了極其有利的條件。羅馬的經濟隨著對外擴張空前發展起來。

羅馬常年對外擴張,戰俘是其奴隸的主要來源。每贏得一次戰爭,羅馬人就將俘虜賣為奴隸,以此獎勵有戰功的人,補充軍費。例如,公元前262年,羅馬佔領西西里的城市阿格立真坦,把俘虜的2.5萬人賣為奴隸;在第一次迦太基戰爭中,羅馬總共把7.5萬名俘虜賣為奴隸;公元前177年,羅馬佔領撒丁尼亞時,將8萬人賣為奴隸;公元前167年,羅馬佔領伊庇魯斯,將該地區70個城市中的15萬人賣為奴隸……

因為有很多戰俘被賣為奴隸,這對每個參軍的羅馬公民來說,戰爭不僅僅是為國出力,也是一次發財機會——只要活下來,贏得了戰爭勝利,將會或多或少分得戰利品,包括土地和奴隸,而這些能保證他們此後過上相對優裕的生活,擁有較高的社會地位。

此外,羅馬的奴隸來源還有奴隸生育的子女,一些受高利貸重利盤剝淪為債奴的人,在地中海經商時被海盜搶掠押送到奴隸市場兜售的人。

由於奴隸主要來自戰場,軍隊又不便長期管理奴隸,大多在戰爭結束後盡快將奴隸賣掉,於是隨著羅馬對外擴張,奴隸貿易迅速發展和興盛起來。當時,許多城市都有奴隸市場。例如,雅典的愛非塞斯、亞得裡亞海北岸的奎雷亞、倫河口的馬薩利亞,以及塞浦路斯、開俄斯島,都是著名的奴隸市場,進行著大宗奴隸交易。提洛島是當時奴隸交易的中心,一天之內奴隸買賣的成交量高達1萬人。

大量奴隸流入羅馬後,羅馬有了大量廉價勞動力,奴隸制經濟高漲——人力是最大的資源,這種成本極低的奴隸,為奴隸主們創造著財富,導致他們不僅能做許多平民無法無力做的事,而且與平民階層的財富差距也越來越大。到公元前2世紀中期,羅馬奴隸制充分發展,奴隸勞動在社會生產中佔據了絕對優勢,奴隸成為羅馬社會的主要生產者。原先那些平民已經逐漸成為社會邊緣人了——社會最主要的人群是奴隸主和奴隸,平民階層的影響力越來越小。

在當時,奴隸主是財富的主要擁有者,而奴隸則是財富的主要生產者,特別是在農牧業、採礦業、手工業以及服務業(家內僕役)方面。

在農業方面,由於土地集中形成大土地所有制,奴隸充斥在大農莊、大果園和大牧場,從事著生產活動。

在採礦業和建築業等手工業部門,也大量使用奴隸勞動。與此同時,奴隸充當家內僕役也日益增多。因為隨著財富的積累以及希臘和東方文明的影響,羅馬奴隸主中逐漸滋長一種追求奢侈享樂的風氣,大量使用家庭奴隸成為爭強誇富的手段。在富有乃至中等的羅馬家庭中,都擁有許多奴僕——他們擔任看門人、廚子、馬伕、侍從、理髮師,甚至擔任教師、樂師、醫生等。不僅如此,羅馬奴隸主為了追求奢侈享樂,還動用大量奴隸修建豪華的住所、娛樂場所、墓地等。

當時,奴隸的地位十分低下。在法律上,奴隸被視作主人的物品和財產——他們沒有獨立的人格,只是「會說話的工具」,和牲口以及其他財物同列。奴隸主對奴隸可以隨意打罵,肆意虐待,甚至操有生殺之權。奴隸沒有財產權,也沒有家庭權和婚姻權,男女奴隸同居所生的子女是奴隸主的財產。

奴隸受著殘酷的壓迫和剝削,生活十分悲慘。奴隸主一方面盡量增加奴隸的勞動量,一方面把奴隸的生活水準降低到無可再壞、只能勉強活命的地步,以更多地搾取奴隸的勞動價值。而奴隸一旦生病或年老,奴隸主便把他們變賣或拋棄掉。

奴隸主懲罰奴隸的手段很殘酷。木棍、鞭子、烙鐵、腳鐐手銬、十字架等,都是常用的刑具。家內奴隸的待遇稍好些,但他們必須唯命是從,服侍周全,否則,輕則挨打,重則被處死。

野蠻的奴隸制度給奴隸帶來無窮無盡的苦痛和災難,這激起他們的挺身反抗。奴隸反抗鬥爭的形式多種多樣,如破壞工具和牲畜、消極怠工、逃亡、殺死自家的主人直至舉行起義。公元前2世紀,奴隸暴動和起義便已頻繁發生。其中,西西里奴隸起義規模最大。

當時,羅馬的小土地所有者根本無法與大莊園競爭,紛紛破產,喪失土地,最後淪為遊民無產者階層。而羅馬法律規定擁有耕地的自由農民才有資格當兵,小農階層的日趨消失使軍隊的兵源告竭。至於貴族階層,他們是羅馬大肆擴張的直接受益者,耽於享樂,醉生夢死。

公元前137年,意大利南部的糧倉西西里爆發了聲勢浩大的奴隸起義,糧食價格騰貴,下層平民怨聲載道。平民的不滿與積憤醞釀著他們與貴族的鬥爭將進入一個新的回合。

奴隸們打擊的對象是奴隸制大莊園。起義軍所到之處,摧毀大莊園,殺死大莊園主,但對小莊園、小農經濟和手工業者則加以保護。所以,起義軍也得到農民的同情和支持。對於手工業者,特別是武器匠,起義軍讓他們繼續生產武器,以保證起義的需要。為了減少敵對力量,起義軍寬恕了那些早先人道地對待奴隸的人,而且不侮辱他們。

羅馬統治階級一開始就派兵鎮壓起義,但都被起義軍屢屢挫敗。直到公元前132年托洛明尼亞決戰,起義軍領袖克里昂英勇戰死,攸努斯被俘後,羅馬才勉強將奴隸起義鎮壓。

這次西西里奴隸起義失敗後,奴隸的狀況更加惡化,而反抗的怒火並沒有泯息。30多年後,同樣在西西里島,又爆發了一次大規模的奴隸起義。羅馬軍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其鎮壓。

不過,雖然在羅馬奴隸經濟發展中,奴隸反抗比較激烈,但這種奴隸制卻與當時羅馬的侵略擴張整體上是相適應的。

羅馬發動一系列對外戰爭,而贏得大規模的掠奪戰爭,給羅馬統治者帶來了大量奴隸、財富和土地。羅馬軍每打一次勝仗,每征服一塊地方,就把數以萬計的當地俘虜賣作奴隸。這既有效處理了戰俘,彌補了羅馬軍在戰爭中受到的損失,填補了軍費,而且還給羅馬後方的居民尤其是奴隸主、大莊園主提供了廉價的賺取利潤的工具。對羅馬有錢人來說,他們不一定願意親自參與戰爭,但因為戰爭能給其帶來售價極低的奴隸,他們也獲利了,因而對戰爭往往持積極態度,在繳納賦稅以及軍費方面有一定的積極性。這就是羅馬軍多次慘敗卻能迅速恢復起來的重要原因。

除了使用大量廉價奴隸外,擁有大量土地,是他們獲得財富的另一個重要基礎。擔任軍官、總督的羅馬貴族富豪們,在征服過程中又倚仗權勢攫奪巨額錢財和成片土地。他們不但侵吞國家公地,還不擇手段地霸佔鄰近自由農民的土地。這大量的土地、資金和奴隸勞動力,為羅馬奴隸主貴族進行大土地經營提供了條件。至於那些沒親自參與戰爭的有錢人,也可以通過購買增加土地擁有量,尤其是戰爭結束後,他們往往能低價買到很多土地——一些無法親自經營的軍人往往會賣掉作為戰利品分到的土地。於是,公元前3世紀,大莊園在意大利半島和西西里島出現,公元前2世紀末至公元1世紀,大莊園還擴展到北非、高盧和西班牙等行省。

大莊園的規模不盡相等,大者擁有幾千尤格(羅馬時的面積單位,1尤格約合 1/4公頃)土地,小者也擁有一二百尤格土地,使用奴隸少則十幾人,多則上千人。各莊園經營項目也各有側重,有的以種葡萄為主,有的種菜或種橄欖,也有的以畜牧業為主,生產穀物的莊園一般較大,多數集中在西西里、北非一帶。大莊園的生產品除滿足奴隸主自身消費外,大都作為商品出售。而這對本身具有商業細胞的羅馬人來說,又是一種創造財富的途徑。

隨著商業的進一步發展,有人建議,莊園地點應選擇靠近城市或交通便利之處,還要求善於經營的主人「要少買而多賣」。為了保證最大限度地搾取奴隸的剩餘勞動,奴隸主貴族精心研究了莊園的勞動組織和管理問題。他們主張,100尤格的葡萄園裡應有14個奴隸勞動力,240個尤格的橄欖園需有11個奴隸勞動力,牧場上每80至100頭羊或50頭牛安排1名牧奴,每個奴隸都擔負了很大的勞動量。奴隸一年到頭除了年底年初能有兩天休假以外,必須拚命幹活,沒有絲毫閒暇,即使在下雨天或宗教節日裡,也不能閒著。這種超乎尋常的剩餘價值搾取,讓羅馬大莊園主、奴隸主盡可能多地擁有了財富。

當時,崇尚奢靡享受的奴隸主不常住在莊園。他們往往從奴隸中挑選一名聽話肯干、通曉農活的管家即管莊,來直接管理莊園事務。一般來說,管莊既不識字又不會算賬,主人反倒覺得放心,認為這樣也就不至於侵吞他的錢財。管莊忠實地秉承主子的旨意,日夜監視著奴隸們的一舉一動。

大莊園的生產活動為社會提供了大批糧食和其他農產品,促進了當時整個經濟的發展。如果沒有廣大奴隸流血流汗、辛勤勞動,也就不可能產生羅馬社會比較發達的物質文明。但是,奴隸制大莊園經濟本身卻又存在著深刻的矛盾。奴隸是在奴隸主的皮鞭棍棒驅趕下被迫從事生產的,受盡非人的折磨和剝削,完全享受不到自己勞動的成果,他們對生產勞動是不感興趣的。只要一有機會就逃離莊園、毀壞工具、虐待牲口,以表達他們對奴隸主的反抗。  

主人為避免工具被毀,往往把一些笨重粗陋的工具交給奴隸使用,這樣,實際上就阻礙了生產工具的改進和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另一方面,大莊園的發展是以犧牲廣大自由農民的利益為前提的。戰亂、賦稅和土地兼併,迫使缺乏競爭力的小農紛紛破產。

由於奴隸市場上充斥著取之不盡的廉價勞動力,奴隸的勞動排斥了自由農民的勞動,農民破產後很難重新謀得工作,除少數人尚能以臨時雇工身份在莊園找到立足點,大批破產者不得不流入城市,淪為無業遊民,靠國家救濟和富人施捨過活。這些遊民無產者久而脫離勞動,不惜依附於權貴,充任門客和政治上的捧場人,形成一個人數眾多的寄生階層,加劇了社會的動盪。

大莊園是為了盡可能地提高效率,讓奴隸創造財富。而事實上,羅馬大莊園裡的奴隸也給羅馬人尤其是奴隸主階層奢靡的生活提供了物質基礎。公元1世紀至2世紀,羅馬帝國一度出現經濟繁榮局面。高盧、西班牙、北非等行省農業發展較快,相比之下,意大利的農業卻稍顯落後。尤其是埃及、北非廉價穀物的大批流入,嚴重衝擊了意大利的穀物種植業,南部許多大莊園不得不改作牧場、園藝場或供人娛樂的場所,意大利的農業逐漸呈現衰退趨勢。

2世紀以後,羅馬對外擴張已經達到極限,掠奪戰爭不像過去那樣頻繁,奴隸的來源大大減少,奴隸價格隨之日益昂貴。同時,奴隸的不斷反抗和大批逃亡,也影響了大莊園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增加了管理上的困難,導致勞動力奇缺,田地荒蕪。奴隸制大莊園在經營上再也無利可圖,變得難以繼續維持,走上了窮途末路。一些大莊園主、奴隸主開始釋放奴隸,分給小塊土地耕種,自己則坐收地租。

從羅馬奴隸制經濟的發展變化來看,它的走向繁榮,背後支撐的是羅馬不斷的對外戰爭,不斷贏得戰爭,持續保障廉價奴隸的來源,而並不是通過改善生產關係提高生產力。從某種意義上說,奴隸是戰爭賜給羅馬人的財富,沒有了戰爭,羅馬人就無法保持繁榮,各種社會矛盾就會爆發,社會就會出現問題。因而,羅馬最好的生存方式就是不斷發動擴張戰爭,贏得擴張戰爭。

2. 凡侵犯我利益的人,殺無赦

羅馬發展壯大最典型的特質就是擴張戰爭,贏得對外戰爭的結果就是奴隸源源不斷,最終使得大莊園經濟發展,因而可以說奴隸主或者說大莊園主才是擴張戰爭最大的受益者。但是,按照羅馬的法律,羅馬軍主力卻是那些自由農民和普通市民,奴隸主或者大莊園主雖然有時也參軍服役,但他們多擔任軍官,或者高級別士兵,相對普通士兵要安全得多。

在戰爭中最辛苦的羅馬公民卻從戰爭中收益很少,有時不得不借債度日,最終因還不起高利貸,淪落為社會無產遊民或者他人的奴隸。這樣,羅馬在下一次戰爭中,只要稍微失利,就會面臨著招募不到士兵的窘境。這種狀況到後來愈來愈嚴重,甚至到了非改革不能救羅馬的地步。

羅馬的這種改革是由提比略·格拉古和蓋烏斯·格拉古完成的。

提比略·格拉古和蓋烏斯·格拉古是羅馬共和國晚期曾任西班牙總督的格拉古的兒子。格拉古過早去世,他的兩個兒子由妻子科內莉婭撫養成人。提比略·格拉古和蓋烏斯·格拉古童年時代,希臘已經變為羅馬領土的一部分。他們受到希臘文化和民主思想的熏陶,勤奮研習文學、哲學和雄辯術,並都有演說才能。不僅如此,家族的紐帶把格拉古兄弟與貴胄顯要聯結起來——他們好多親屬都身居要職。

如同一般的羅馬貴族青年那樣,提比略·格拉古年輕時入軍中服役,在公元前147年至公元前146年參加過遠征非洲的戰爭。在摧毀迦太基城的最後一戰中,他身先士卒,登上了迦太基城樓。公元前137年,他任財政官,轉戰西班牙。在從都城出發的征途中,提比略目睹農田里儘是大批奴隸在耕作,幾乎看不到一個幹農活的自由民。他意識到自耕農沒落了,內心十分感慨。

隨後一件事讓他將自耕農的沒落與羅馬的命運聯合起來。在與西班牙部族人的交戰中,羅馬軍團兵力不足,得不到補充,原因是法律規定服役的自耕農不足。提比略對此事非常關注。經過一番調查,他發現:羅馬的兵源捉襟見肘,自耕農失去土地,淪為遊民,自由農民寥寥無幾,自耕農階層勢將消失殆盡,而意大利本土及外省的土地和財富都集中在大奴隸主手中。

提比略和他弟弟蓋烏斯立即警覺,認為為了國家長治久安非進行改革不可,而首先急需解決的是土地問題。於是,他們從原來的「元老派」改投「改革派」,並積極準備進行改革。

在改革派的支持和平民的擁戴下,提比略挺身而出,競選公元前133年的保民官,並順利當選。就任後,他立即簽署克勞狄烏斯等人提出的一份土地法案。法案限制公地佔有額並分配超占土地,規定:每戶家長所佔公地以500尤格為限,如有兒子,則長子、次子可各佔250尤格,但每戶占田總額不得超過1000尤格。所佔公地永久所有,免交租金。超佔地以償付地價為條件收歸國有,劃成30尤格的份地,分給貧窮農民。此項份地要交納少量租金,世襲佔有,但不得出賣或轉讓。肥沃的坎帕尼亞土地不在此法案計劃之內。土地分配由每年選舉一次的三人委員會主持辦理。

提比略事先不徵詢元老院意見,而將法案直接提交平民大會。為了爭取法案通過,提比略在平民大會上發表了演說,其動人心弦、感人肺腑的言論,深合民意。民眾齊聲擁護土地法。

客觀地說,《提比略土地法》是一項革除貪暴、糾正弊端的法案,不論其內容還是實施方式,都是異常溫和、委曲求全的。它對於兼併公地犯法自肥的貴族,既不懲辦,也不課罰,反而償付地價,其實施方案完全是在合法範圍內以和平手段進行的。不過,它觸動了奴隸主壟斷土地的利益,遭到貴族地主特別是元老院保守勢力的仇視和反對。他們造謠惑眾,說提比略意圖製造國家混亂,繼而拉攏提比略的同僚保民官奧克塔維烏斯,唆使他運用否決權阻止法案通過。

奧克塔維烏斯佔有大片公地,重私利,經不起權貴利誘,最終不顧民心向背和提比略的再三勸告,行使了否決權,致使公民大會被迫休會。

反對派的破壞和人民的擁護都推動了提比略採取激烈和堅決的措施,即命令地主無償交出違法超占的土地。同時,他頒布法令:在法案表決前,禁止所有行政長官處理公務,封閉國庫所在地的薩杜爾努斯神殿,從而停止國家機構的正常運作。

不過,提比略仍然對反對派存有幻想。他以從自己的財產中撥付地價彌補奧克塔維烏斯的個人損失為條件,請求其不再堅持反對,並且在自己一方人多勢眾足以壓服對方的情況下,仍然在表決前把問題提交元老院裁決,而這一切都遭到否決。

提比略毅然召集公民大會,提出違反人民利益的保民官能否繼續任職的問題,並付諸表決。表決結果是一致要求罷黜奧克塔維烏斯,並通過土地法。同時,大會選出提比略、其岳父阿庇烏斯·克勞狄烏斯和其兄弟蓋烏斯組成三人委員會。

土地分配在意大利中部和南部亞平寧山脈的邊沿地區進行。法案的實施困難重重,因為公地情況年久失查,地主們化公為私多方隱瞞,而且一部分農民無力置備工具、種子等生產資料,即使分得土地也實同沒有。更重要的是,以大祭司長納西卡為首的反對派多方作梗,從中破壞,拒絕批准給予提比略必要的經費,還利用無賴之徒指控提比略廢黜奧克塔維烏斯是對保民官神聖權利的侵犯。

公元前133年夏,帕加馬國王阿塔洛斯三世立遺囑將其王國贈給羅馬。這件事不僅在帕加馬國內引起軒然大波,在羅馬國內也引起激烈的爭論——這種爭論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如何分配「天上掉的餡餅」。提比略提出法案,主張把阿塔洛斯三世的金庫作為貧窮農民的補助資金,同時將帕加馬城的處理權交給公民大會。這當然是對一向主持外事和財政的元老院權威的挑戰。

本來就對土地改革不滿的反對派趁機造謠滋事,說帕加馬給提比略送來了阿塔洛斯三世的紫袍和冕旒,誣稱他有稱王野心。這種破壞有使土地改革半途而廢的危險。

提比略不甘示弱,決定競選連任下一年度的保民官,同時提出縮短兵役期限,授予人民對法官判決提出上訴的權利,以及在只有元老才能充任的法官之外增加同等數目的騎士階層出身的法官等一系列新法案。其主旨在於削弱元老院特權和擴大改革派陣營。

不過,舊法尚難徹底實行,新法的推行更加無望。問題的關鍵在於提比略能否連任保民官。公元前180年頒布的《維裡烏斯法》規定,同一人兩次擔任高級長官,必須有一間隔時期,即不得連續兩年選舉同一人擔任高級長官。雖然在實際上高級長官未滿間隔期即再度當選者不乏其例,保民官是否在高級長官範圍之內也並不明確,但是,反對派仍然在選舉前夕以「連任保民官出乎常規」為借口,大造提比略欲施暴政的輿論,並暗中策劃尋釁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