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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與美國夢的實現|

這真是奇妙的一天。看見奧巴馬當選美國總統,我也不由自主地興奮起來,尤其在麥凱恩發表那段大方而優雅的敗選感言之後,更是讓人不禁感慨:美國始終是一個了不起的國家。然而,我又知道,這一切可能只是幻影。畢竟,對於奧巴馬那驚人的魅力,我始終都有幾分保留。

從小我就聽過,美國是不一樣的。他們說,這是世界上第一個憑理念建立起來的國家;「人人生而平等……」。只要你認同,無論你來自何方,無論你是什麼膚色,也不管你的出身與階級;你都可以在這片新天地找到屬於你的位置與機會。

今天一談起美國就滿腔怒火的中國青年大概不知道,六十多年前的中國人對美國的感情是很不一樣的。當年的美國派出過大量和他們年紀差不多的小伙子到遙遠的戰場上去為其它國家而犧牲,為什麼這個國家要去打一場本來和它無關的戰爭呢?雖然後來的學者給出了許多更現實也更合理的解釋,但是當我在讀「飛虎隊」的往事時,我知道那些黑白照片裡的年輕臉孔背後的確有一種天真的信仰。不管美國政府的高層當時在打什麼算盤,雖然有美國軍方的支持,那些正當盛年的孩子們卻是自願來到中國。彼時仍未發生「珍珠港事變」,他們就開著飛機穿行在險峻的深谷之中;其中有許多人就此留落異鄉,再也回不去了。為什麼?這些人為什麼要替他們所不認識的中國人而送命呢?

年紀漸長,見識多了,我逐漸瞭解到美國的陰暗。在它理想的背面,是一個不斷擴張的帝國。為了完成這個計劃,它可以違背自己對民主的誓言去推翻一個民選政府,也可以假借這個理念去侵入另一個國家。在外國移民不斷湧入去尋找謀生機會的這兩百年裡,它沒有停止過對外戰爭;例如「美西戰爭」,它不只奪取了廣闊的土地,還搶走了重要的水源,不知斷送掉多少代墨西哥農民的生計。

我還知道,這個號稱「人人生而平等」的國家並不真的完美。例如奧巴馬,人人都說他是「第一個黑人總統」。可是為什麼他會是個黑人呢?明明他是個混血兒,對自己的黑人父親所知不多,從小被白人母親與外祖母撫養長大,為什麼我們不說他其實是個「白人」?難道有一半的血液來自父親,就注定他是黑人嗎?想想看,在美國有不少白人和亞裔所生的後代,他們並不會因此被認做是亞洲人吧?一直以來,不管是在政府保障黑人入學權益的矯正政策(affirmative action)裡頭,還是在白人至上主學者選擇攻擊目標的時候,都有這麼一條似乎不證自明的規則去辨別誰是黑人,那就是惡名昭彰的「一滴法則」(one-drop rule)。它來自黑奴時代的美國南方;它的定義是只要你身上有一滴黑人的血液,你就是黑人了,哪怕那滴血來自你從未見過的曾祖父。這條規則隱含的文化假設是白人的血液無比純潔,不容染污。一盆白水,只要不小心滴了一點黑血進去,它就不再乾淨了。如此國度,配得上「人人生而平等」的莊嚴誓言嗎?

且先撇開膚色不談,奧巴馬只用了驚人的短短四年,就從一個初登全國政治舞台的新人,變成了美國總統。到底他憑什麼呢?起初,我以為他憑借的只是極為出色的表達能力和彷彿天生的風範,以及一套純熟自足的修辭體系與形象操作。但是在後來的競選運動裡頭,我看到他的政綱日益充實;在與對手不斷交鋒的過程之中,他的各項政策提案變得越來越具體可信。然而,能夠讓華盛頓陷入徹夜狂歡,令芝加哥街頭的車輛鳴聲長響的,還是他的競選主題:「變革」。

仔細閱讀奧巴馬的講稿,我們會發現他所講的「變革」,就和美國歷史上每一位偉大領袖所提出的改革一樣,其實都是種返根溯源的「復古」。例如馬丁·路德·金,當他向著幾十萬人宣佈他的夢想時,他不是在說一番以前沒人聽過的白日夢,而是一個建國者們未能完成的理想藍圖。換句說話,他的改革根本就是一種美國夢的再詮釋;唯有訴諸每一個美國人自小聽到大並且引以為傲的那套理念,一場改革運動才能真正發揮出龐大的能量。

美國左翼哲學家克里特齊利(Simon Critchley)在他最近一篇發表於《哈潑》(Harper's Bazaar)雜誌的講稿裡指出,除了變革,奧巴馬還很喜歡「共同體」的觀念,時常提醒美國人不要再糾纏在「藍州」與「紅州」、「保守派」與「自由派」、「異性戀」與「同性戀」以及「白」與「黑」的種種分歧之中;卻要記住「這裡只有一個美利堅合眾國」。可是足以團結這個共同體的信念到底是什麼呢?克里特齊利認為奧巴馬對信念的態度是疏離的;在哲學角度上說,他的答案只是「空洞的能指」,並沒有多少真正能夠撐起一個共同體的骨幹價值。

我本來也許會同意克里特齊利的說法,可是後來我才發現奧巴馬其實早已非常巧妙地把「變革」與「共同體」聯結起來了。

他所謂的同一個美國,其實是相對於共和黨右翼版本的另一種「真正美國人」,這種美國人不執著於性取向的問題,不在意膚色的分別,不強調個別宗教價值的優位;這種美國人是「建國之父」所許諾的夢想追隨者,是《獨立宣言》與憲法等「聖書」所建構出來的公民。

他口中的「改革」不是突破性的創新,而是矯正過去八年來的扭曲,回到經典美國夢的正軌,讓美國人變回他心目中的「真正的美國人」。

在奧巴馬反覆強調的「改革」與克里特齊利解析出來的「共和體」之間,那個連結的關鍵其實就是奧巴馬自己:一個在外島出生的黑白混血兒(所以他是美國夢的具體化身),一個《哈佛法學評論》的前主編(所以他是精英,懂得上層社會的語言),一個芝加哥的激進小區工作者(所以他心念基層,明白他們的需要),一個四年前才進入國會的新人(所以他說的「改革」要比老面孔希拉裡更有感官上的說服力,缺乏經驗等於沒有歷史包袱),一個反對伊拉克戰爭的國會異見分子(所以他能受到國際歡迎,在柏林引來數十萬的粉絲,可以滿足美國人要做「世界領袖」的慾望),一個主張公平稅制和全民健保的溫和左派(所以他能令選民想起對抗大蕭條的羅斯福,期盼另一場「新政」的到來),一個用人唯才的跨黨派領袖(他找前聯儲局主席沃爾策當顧問,所以又能讓右翼稍稍放心)。換句話說,他的形象本身就是以改革邁向共同體的那道橋樑,他的存在就是美國理念的象徵。

儘管我仍然不能忘記美國那可怕的背面,但是我又不能不佩服這個國家自我修復的能力與速度。

不久之前,歐洲人還在取笑它的頑固保守,覺得這個國家還有那麼多人相信「我們的祖先曾與恐龍和平共處」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一件事;可是在11月4日之後,幾乎歐洲各地的主要報章都在問同一個問題:我們什麼時候才會擁有一個奧巴馬?是呀,我們何時才會見到一個阿爾及利亞人當法國總統,一個土耳其人當德國總理呢。至於亞洲,一向以歧視華人政策知名於世的馬來西亞,他們的首相在第二天也要被迫響應這道令人難堪的問題,他尷尷尬尬地解釋,「任何人都能當首相,這要看人民的選擇」。一夜之間,美國竟然又成了那個領先全球的先行者,激勵世界各國無數弱勢群體的「機會之地」。

奧巴馬勝出的第二天,我收到一個美國朋友發來的電郵:「從前我總是為自己身為美國人而慚愧,彷彿去到哪裡都會聽到美國的壞話,美國護照甚至成了最不安全的旅行文件。但是今天我要驕傲地告訴你:我是美國人!」另一個非裔美籍朋友則把我喜歡的黑人歌手Jay-Z的那句名言抄在電郵裡:「羅莎·帕克(RosaParks,上世紀60年代民權運動的導火線,她在公交車上違法坐進專屬白人的位子)坐下來了,所以馬丁·路德·金可以走路;馬丁·路德·金起步了,所以奧巴馬可以奔跑;奧巴馬奔跑了,所以我們可以飛。」然後他在信的結尾說:「We made history!God bless America!(我們創造了歷史!上帝保佑美國!)」。打開電視,我看到美國現任國務卿賴斯說:「美國是一個持續使人驚喜,持續更新自身的國家……身為非裔美國人,我格外驕傲。」聽說那一晚,還有一些支持麥凱恩的共和黨員也被奧巴馬的勝選演講感動得默默流淚,因為正如他所說的,有些投票的老人真的見證了一場奇跡。六十年前,還有不少三K黨徒把黑人吊在樹上處死;四十年前,還有黑人為了在密西西比州爭取投票權利而被捕;二十多年前,民主黨還不敢提名黑人牧師傑西·傑克遜當副總統候選人。

今天,我們卻聽見一個黑人總統質問還有誰會懷疑美國夢的承諾,他用自己去說明美國之所以強大的真正理由。很多有幾十年資歷的記者都說,那一夜是他們見過最令人激動的大選之夜。我想我明白了,使奧巴馬贏得勝利的真正原因,使那麼多美國人歡呼落淚的真正動力,是他們可以再一次地肯定自己。起碼在這一晚,他們終於發現小學教科書上所說的美國故事,是真的。

原題為「奧巴馬把夢想帶回了美國」,發於「香港獨立媒體網」200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