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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 |為什麼當官的人品位特別好|

所有政府都有不知不覺把自己當成保姆,將人民看做孩子的傾向。它們害怕只要一不留神,人民就會犯錯甚至犯罪。為了防患於未然,它們會忍不住想從「根處」下手,消滅人民走上歪路的機會。

那麼,什麼是那個可以深深影響老百姓的「根處」呢?通常被指出來的就是媒體了。根據一種流傳已久但在學術上仍然無法確證的常識,媒體是能夠教化受眾的。如果一個人老是看描寫黑社會的電影,他很有可能會變成黑社會;假如一個人老是看《超級女聲》之類的選秀節目,他的品位會變得很壞。為了防止有人加入黑社會,為了防止整個社會的品位低俗浮淺,政府有必要出手介入。所以廣電總局最近下令,各地電視台「選秀節目」的播出時段不准超過兩個半月。原因就是這些節目太媚俗了,人民看多了沒好處。

先不管傳媒的作用到底有多大的學理爭論,也別碰「超女」之類的節目是否低俗的審美問題,我們應該注意的反而是這種「保姆政府」的假設。我始終不明白的,是為什麼一個普通人只要進了廣電總局之類的部門,就會變得比較聰明,比較有品位,比較有能力去辨識美醜善惡?是不是這些部門都有一些嚴格的甄選機制,少點智力少點藝術上的天分都進不去呢?還是它們都有精深的培訓課程,使得一個和你我一樣的普通人經過訓練之後能夠搖身一變,成了看電視的專家?答案我們是知道的,在媒體管理部門工作的也只不過是普通人。

可見,「保姆政府」不只在政治哲學的高度上備受爭議;就算我們真想要一個把人民裹在襁褓裡的政府,也很難去找到有足夠資格當保姆的官員。那麼政府是否就徹底放手,讓媒體放任自流呢?當然也不,即使是全球媒體自由度最高的丹麥等北歐諸國也不可能毫無底線,問題只是底線何在。這條底線該怎麼劃,決定於國家的形態,有的注重提政治,有的注重提道德。以中國的情況來說,我們在這裡先不討論政治問題,而專注道德品位的問題。

最近《鏘鏘三人行》成了媒體焦點,原因是嘉賓王朔在我有份參與的那幾集節目裡說了許多粗言穢語,逾越了一般電視可接受的尺度。

有意思的是,經過事後一番查考,我才發現所謂的「尺度」原來是不存在的,國家根本沒有足夠的法律去定出這樣的尺度,更沒有明確的法律去管理電視傳媒的用語範圍!因此,目前絕大部分的尺度幾乎都是來自傳媒自己的約束,或者政府部門的意志。

這種情況當然極不理想,也有悖於依法治國的大勢,所以許多學者都曾提出要為傳媒管理立下可行法規。我完全贊成立法,問題是立法的原則是什麼?具體操作的辦法又是什麼?

先談立法管理傳媒品位與道德的原則問題,且以語言問題為例。同樣是粗話與不文明的內容,你可以因為它會造成壞影響而規管它,也可以因為它會傷害受眾而限制它。也就是說,你可以不准某個字出現在電視上,但出於截然不同的原因。關於影響這種說法,就像我在前面所說的,還存在著許多爭議,因此有些發達國家越來越不願意根據它去管理媒體。相反,你若對電視上某人的粗言穢語感到噁心,或者覺得某種言論是在歧視你的性別、冒犯你的族群,這種感覺則是實在可感的,它造成的心理傷害和尊嚴受損也是可以具體說明的。因此,若要立法管理傳媒的言論,我們應該把重點放在語言是否會傷害人,而不是它們的影響好不好,更不是它們的品位高不高。

至於操作上的程序,不少國家都採用字庫的方法羅列不宜出現在電視傳媒上的詞語,讓傳媒依靠自律,觸犯者自當以法論處。然而,語言造成的傷害就和品位問題一樣,可以是件非常主觀的事,沒有人有能力去為它做個最終的客觀評斷。故此又該有某種評審委員會的機制,在專業人士與學者之外,還要集合各種階層與界別的代表,使之成為全社會的樣本,代表主流共識,去為我們定出一份字庫,告訴媒體有哪些字眼是當前社會主流所不能接受的。可是語言流變不拘,很多曾經污穢不堪的字詞經過歲月的變遷早成了大眾日用的語言,例如「吊兒郎當」和「王八」。所以這份字庫又要定時重檢,這個評審團又得定期重審,與時俱進剔出過時的東西再加入新生的說法。

以上所言雖然局限在語言尺度方面,但其原則也適用於整個傳媒的法律管理之上。它不外乎不要以可疑的原理去限制傳媒,比如說「造成壞影響」和「品位低俗」,而該以尊重主流國民的感受和尊嚴為大前提。在具體操作上,它不該信任少數官方精英的能力和品位,而要用一種機制去盡量體現整個社會的主流意見。如果大家能夠把最近有關媒體的新聞轉化為開拓未來的理性討論,壞事說不定就能變成好事了。

原題為「不要以可疑的原理去限制傳媒」,刊於《南方都市報》2007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