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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編 現今社會是不是無處申理?

土豆絲與億萬富豪

大概億萬富豪們舉辦相親面試也不是第一次了,大家從最初的圍觀、評論,到現在的懶得評論,顯示了一個社會對於新鮮事物的良好適應能力。最近這樣的新聞已經很少聽到,但某次單身企業家相親面試倒是又在報紙上佔了一點兒版面,主要是面試的題目中除了通常項目之外,加上了一個「切土豆絲」的環節。

作為一個經營著餐館與快餐店的吃貨,我負責任地告訴大家,切土豆絲確實是很考驗手藝的活動,能夠真正切好的都是屬於能操持家務的人,要不就是廚師出身。這個環節倒不是很令人意外,完全應該設置。

說起來,現在的女孩子能做得一手好菜者已經比上一代減少很多了,找個會過日子的媳婦想必也不能算過分的要求。咱們想一下這是個什麼場合?這是億萬富翁們面試未來老婆的地方,這幫人都用到「面試」這種詞了,找個老婆跟找個下屬似的,您找個秘書是不是還要測試一下打字速度、英文水平,找老婆而要求土豆絲切得順暢,其實質大約在此。

但這事兒完全不用找老婆做嘛,固然家常菜是好東西,可您一個月能在家裡吃幾天?我們這種升斗小民能夠理解這背後的意義,估計也只不過是有錢人想挑選一個能過日子的、讓自己安心的女人為自己鎮住家宅了。

問題是這事兒您要是大張旗鼓地面試,能找到過日子的老婆概率不會很高。我個人覺得吧,大概一般人對於相親還不算很牴觸,但是對於站成一排展示才藝,鞠躬彎腰切土豆絲這種事兒要是覺得無所謂,而且順利完成全套規定動作、等著評委打分、進入初選名單還能甘之若飴的主兒,能成為賢妻良母的可能性當然也是有的,只是很難說比例有多高罷了。

所以說如果這種事兒不是炒作的話,就只能說咱們這裡的某些企業家大概是能夠熟練地做生意,而已經不會熟練地做人了。把老婆當員工、把員工當工具,這可不是一個現代企業家該有的思維。有時候從這樣一些事情上,也能看出為什麼號稱「東方猶太人」的中國人能夠做很多生意,但能夠做大的卻很罕見了。

當兩隊強者相遇時

中國短道速滑隊的隊員在麗江集體被打,第一時間不是向新聞媒體爆料,而是通過微博直接發送了有關內容。簡而言之,就是國家短道速滑隊的十數名成員因為訓練的緣故到昆明,然後藉著調整的時機去麗江玩兒,晚上吃完飯之後與當地的巡防隊員遭遇,最後衝突了起來,速滑隊員以及其中的世界冠軍雖然從事體育運動,但在寡不敵眾、對方手中有武器的情況下,被打得送進了醫院。到了醫院還有花絮,據說是沒有被及時治療。

按下花絮不說,這個事情到現在還是沒有一個結論。一邊說自己吃完飯就是在街上行走,然後碰到三十多個穿著統一制服的人清場,對方的態度不好,隨後兩方發生衝突而被打傷;網上另有消息稱,這些運動員涉嫌酒後滋事,然後與巡防隊員發生衝突被打傷。除了運動員被打傷之外,事情的起因雙方各有說法。

麗江是個單純靠著旅遊發展的地方,要說是養著一群巡防隊員天天在街上吆五喝六、棒打遊客,估計這個行為會把自己的飯碗砸掉。實際上作為一個去過多次麗江、甚至一度在麗江還有個客棧的人,不是很相信一個旅遊業已經如此發達的地方,當地的主管者會找這樣一幫人來給自己添堵。我所走過的絕大部分開發已經很好的旅遊地,基本沒有碰到過這種現象。要說咱們的運動員素質,有時候也是挺難恭維的,說不定真是喝酒之後與其他人起了衝突,或者過於喧鬧而被制止的時候,雙方言語不對才打了起來。

但在這片神奇的土地上,通常在情理之中的事兒也不一定都能用情理來理解。作為一個信奉「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的人,我通過多年在這裡生活的經驗大致可以復原這個場景:職業運動員恢復訓練、封閉訓練很辛苦,調整的時候來麗江這種旅遊勝地放鬆一下,自然還是要喝幾杯的。喝完走在街上,又是一群人,不但都是職業運動員,其中還有世界冠軍,有可能有放肆之處,結果碰到了當地那些穿著制服、拿著警棍,但未必真的有權執法的巡防隊員,然後就打起來了。

我想這大概就是事情的真相,而這個結果往往在我們這裡無法避免,這是因為兩邊都是某種意義上的強者。運動員們就不用說了,為國爭光什麼的光環籠罩,從小進入職業訓練又沒怎麼學過文化。巡防隊員那邊也不用說,一個是人多勢眾,很有種主人翁的責任感,還有就是他們有那種雖然沒有正式授權,但可以使用暴力的底氣,因為在警力不足的時候,往往需要他們來承擔一部分警察的工作。按說這種暴力的權力是必須牢牢掌控的,可往往我們都會看到這種權力的下移。

都說閻王好見小鬼難搪,正規警察行使自己的權力的時候基本還有點兒顧忌,主要是受過點兒正規教育,也多少有點兒正當的身份意識。沒有受過這種教育的人拿到權力,就像暴發戶一樣,能夠使用的時候必然是用之不已。當年我投訴在酒店遭遇查房,跟著警察的保安比警察興奮多了,弄得我差點把記者證摔他臉上。

兩個都自認為強者的隊伍碰上會如何?由於沒人告訴他們修養與權力使用的規則,那就只好開練了。這不是什麼大事兒,不過是我們社會在某種極端情況下的縮影而已。作為老百姓,離這些人遠一些就好了。

留有後門的公開招聘

2012年,似有一條善政被發佈,該善政是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將於2012年在全國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實現『全覆蓋』」。具體來說,就是2012年之後,所有事業單位終於可以開始全面地公開招聘了。據說這是很有意義、很有進步價值的一件事,是為善政之一端。

其實,2006年即有據說是「規範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出台,據說也是取得了不錯的效果。按照發佈此消息的人保部之說法,全國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達到1100多萬人,實際聘用154萬多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部分省區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近兩年的不完全統計顯示,地方通過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超過70%,部門新進人員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超過80%——順便說一句,這個不完全統計之中透露出兩點信息:進入事業單位的競爭也是夠激烈的;不完全統計加上這只是公開招聘的部分就有這麼多人,我們的「事業」還真是人多勢眾呢。

關於這項善政我有兩個問題。首先,為什麼還要等兩年才能全面進行公開招聘?公開招聘難道是「兩彈一星」的工程,具有極高的技術含量以及保密度不成?不過就是招聘人員嘛,公務員都可以公開招聘,為啥這個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就如此難產?從2006年就開始完善程序,據說也算是效果顯著,而要是十月懷胎生個孩子,現在都會打醬油了。

這事兒讓我不由得很低俗並陰暗地想到了陰謀論。最近兩年「二代」比較熱,有富二代、窮二代,還有一個就是「官二代」。前兩天有媒體爆料某縣級政府當中,大約有90%的人員是各位領導的後代。再往前就是連續出過好幾次的年輕幹部破格提拔事件,然後基本都沒有了下文,包括論文抄襲以及家庭背景,全都不了了之。權力階層對於大眾的封閉,已經並不是學者以及社會觀察者所擔心的問題,而是確確實實在發生的事兒了。那麼,我這個針對這麼長時間才能全面鋪開的、很低俗的陰謀論之所指,相信也就不用多說了。

還有一點挺讓人覺得不解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曉初在會上說,今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要確保公開招聘制度作為事業單位進人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禁止以各種名義規避公開招聘要求。這話比較繞,實際上說的是公開招聘並不是事情的全部,而是還要有「其他方法」。但奇怪的是,一邊說著其他方法,一邊強調禁止以各種名義規避公開招聘的要求——您不覺得矛盾麼?

實際上這就是給這種貌似全覆蓋的公開招聘留了一絲退路,以便於在某些情況之下,通過這個「其他方法」來規避表面上嚴格的招聘程序。大致來說,我們這裡的各種規定以及法律在這方面都是不能免俗的,都會有這種規定,不是用來擴張權力的範疇,就是用來當做「筐罪」。很多情況下,所謂的「其他方法」與「其他規定」都是同等的東西。

程序員設計程序的時候都會留有一個叫做「後門」的東西,這是防止傻子用戶把自己鎖在系統之外的時候,誰都不能挽救其數據。什麼程序都應該有這樣的後門,但政府的政策不能有後門,以便於隨時可以曲解良好的用意。實話說,在我們這裡沒有後門的時候都能有人做破冰的工作,更何況還設了這種後門呢?強搶豪奪與隨風潛入夜的盜取,其實並無本質的不同。

在我看來,任何吃財政飯的以及佔用政府機構名頭的單位都應該立刻、全面地公開招聘,這個應該說是一個文明社會最起碼的要求。而且程序以及所謂的技術方面根本不是什麼問題,別說國外早有成功的經驗,就是這幾年摸著石頭過河,那石頭都快被摸得光可鑒人了,不能說總是在前面放上一根胡蘿蔔以表達進步的決心吧?

所以,對於善政這件事其實還是要警惕的。說的比唱的好聽也算是一道風景,雖然我們對於每一次哪怕是微小的、紙面上的進步也應該鼓勵。聽其言、觀其行嘛。

因狗之名,行權之實

黑龍江省黑河市發佈通告,禁止在公共場所遛狗,一經發現全都捕殺,這一規定一旦執行,黑河市城區及周邊4個村子所有的狗面臨被捕殺的危機。當然,目前這些狗的風險降低了很多,因為此事曝光之後,打狗隊暫時停止活動,「掃蕩」的行動推後。

關於此事的原委有個版本是這樣的:當地某領導曾經被狗咬過,後來散步的時候又看見某沒有上戶口的狗在主人帶領下閒逛。上去問話的時候,由於狗主人並未認出其父母官的身份,所以產生了爭執,結果這就不是「一朝被狗咬」,而是「官員報仇、馬上不晚」了,一紙令下,當地市區以及周邊4個村鎮不許養狗。

或許有人會說,這不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現代版麼?這是不對的,因為下達命令的官員本人並不養狗,而是被狗咬。這大概應該算是通過自身慘痛教訓而引發的為民服務之幽思了。

狗這東西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而且確實養這種寵物是有危險的,所以在這方面國家與各個地方都有不同的措施進行管制。但很多時候這種管制並非十分有效,最有效的大概就是領導被狗咬了之後,有了狗齒切膚之痛才能痛下毒手。

中國古代有句話叫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很多人對這句話未必理解,但總把這句話引申出去,變成「己所欲、施於人」,就是自己想如何,就把自己的態度強加到別人的頭上。比如說父母勸說孩子未來應該走某條道路的時候,馬上就會把自己的生活經驗或者未曾實現的夢想搬出來,指望著孩子能夠聽從自己的話。

中國的官員一向被稱為是「父母官」,當被咬之後體會到應該為民謀幸福的時候,與真正的父母不同之處就顯現出來了。父母總是有愛心的,孩子真要走自己的路,父母很多情況下未必能如何。但父母官們則可以通過各種權力,把自己的意志貫穿下去,以至於出現了這個荒唐的「禁狗令」。

有法律界的朋友從法理的角度來闡明,說是關於養狗的政策國家是有規定的,黑河市的上級機構也有相關的規定,黑河市的規定不能在力度上強於國家以及地方的規定。這些論述在法律上是有意義的,但在實際生活中並沒有意義。

您看,在我們這裡所謂執行法律規定的時候有兩個現象。一個是盡量往寬裡解釋,以求得自己這一畝三分地最大的利益;一種是往窄裡解釋,也是為了自己這一畝三分地的利益。法理與規定在某些地方就是個猴皮筋,還不是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

所以,我個人覺得用「父母官」的方式解讀這種事還是有道理的,與法理什麼的並無關係,說到底就是權力的問題。有權有勢而被狗咬是一種莫名的傷痛,治癒這種傷痛的良藥肯定不是創可貼與狂犬病疫苗,而是在我這一畝三分地為所欲為的豪情壯志。前段時間有個說法叫做「心因性」疾病,這大概也是同類的表現吧。

我們社會的基本常理應該是什麼

一個社會應該有基本的常理與共識,大概也算是一種「基本的常理」了,正常的社會即使有各種分歧,但有些價值觀是類似的,甚至說幾乎所有人類社會的價值觀都很類似,最多的是表達的行為不同,哪怕是食人族也有諸如善待家人等價值觀,食人是一種行為而不是基本價值。當然,在社會學的研究裡曾有極端現象,是某個部落全民相互陷害,但那多少算是特例。

當一個政府部門祭起「基本常理」的時候,我們期待它所說的是一個能讓大家公認的基本價值取向,但在這事兒上我們經常會失望。

報載,安徽一老人稱騎摩托免費捎帶陌生人被罰3萬元,當地運管處對此有言,順路免費帶人「違反基本常理」。老人上告此事,當地法院支持運管處的決定,提出上訴後檢察院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拉鋸扯淡當中,四年過去了。

這裡令人有所思考的當然是這個「基本常理」。想必對此大家都覺得很詫異,就像當年南京彭宇案的判決一樣令人詫異。無論彭宇案最終是個什麼結果,那個「通過常理判斷」的判詞就足夠把這份文件釘在法律的恥辱柱上。這樣的一種常理,經常是把官府所認定的常理強加在老百姓頭上,讓人誤以為他們是用自己的齷齪代替了一個社會應該具有的常理。

在這個事件當中,我倒是想說說自己所能理解的社會與法律方面的「基本常理」。

首先一個基本常理是「無罪推定」。一個公民在沒有證明有罪前是無罪的,這個已經是現代社會的常識,而我們這裡雖然對於權利的保護反應緩慢,至少也用「犯罪嫌疑人」取代了尚未判罪就被稱為「犯人」的公民。當一件事發生之後,如果您太早動手而沒有捉姦在床的話,哪怕是知道這裡有貓膩兒,您也只能等下次再翻找垃圾桶裡的避孕套去驗DNA,而不能說看上去兩人像姦夫淫婦就把他們沉塘。

第二個基本常理是從第一個常理出發,叫做「善意推定」。雖說咱們這裡經常有各種腐敗官員與黑心商家,包括很多黑車摩的,但我們必須承認的是,這個世界上還有好人存在,不然咱們這個社會早就變成相互扔屎橛子的地方了。最近咱們這裡號召學雷鋒,但要是按照安徽這個運管部門的邏輯,雷鋒那點兒津貼估計罰款都不夠,必須要借高利貸才能做好事了。對一個人的行為善意推定,是一個社會是否保留有正常價值觀的標誌。當我們都對陌生人進行了惡意推定的話,肯定是哪裡出了毛病。而如果只有政府部門對公民做了惡意推定,肯定是他們的心理極度扭曲,尤其在從上到下都號召學雷鋒的時候。

第三個基本常理是在善意推定之下的「善意執法」。不可否認的是,老人即使是完全無償的搭載某人,如果一旦出現事故,雙方的責任很難認定,尤其是摩托車這種不算特別安全的交通工具。如果對此作出糾正,完全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來進行,而不必處以高額罰款。這與城管之類的執法有類似之處,小販們肯定是對城市的公共空間造成了一些影響,但善意的執法是在公共空間的治理與小販的生存之間找到一個平衡。我們的公共管理往往忘了「善意」這個先決條件。

您看,我所說的這三個基本常理都圍繞著一個「善意」,無罪推定本身也是善意在法律方面的表達。但實際上在我們的生活當中,發現我們在小圈子裡可能得到善意,而在整個社會環境當中感受不到善意,更多的是提放與戒備,這也包括我在內。為什麼如此?我的答案是:在一個政府主導著惡意推定的社會環境下,民間的普遍善意無法正常發展。如果您不相信的話,請去一些堅定執行上述基本常理的國家看看他們幫助陌生人時候的笑容吧。

有些孫子為什麼能喝國產奶

奶製品出問題也不是一天兩天、一次兩次了,作為乳協理事長的宋昆岡自然是要出來說上兩句的,這一說就遭致很多質疑,因為他說的是乳製品質量目前「歷史最好」。對此,他解釋道,乳製品質量抽檢結果是99%以上合格,從時間縱向看的確是歷史最好。乳製品企業三年整改成就顯著,希望大家不要過度質疑。為此他還舉自己家人為例,「其實我自己的孫子,喝的就是國產奶。」

別人家的孫子喝什麼地方的奶,想必是個人選擇,咱們誰也不好干涉,但很多有條件的人讓自己的兒子、孫子喝國外的奶也是一個事實,另外一個事實則是很多沒有條件的人,只要給他這個條件的話,大概也是會選擇崇洋媚外的。真心實意拿著獨生子女冒險支持國貨的人想必還是有的,只是不知道佔多大的比例。

要說現在咱們的奶製品是不是就像洪水猛獸一樣可怕,我看這事兒確實不見得,而且質量比之以前那些年有所提高,想來也是事實。這話要看怎麼說,當年別說電腦了,就是電視都算奢侈品,現在生活是不是好多了?答案當然是肯定的。而這個就是宋先生聲稱縱向比較的妙處:自己跟自己比,原來生活就很差,從餐餐的水煮土豆到用酸辣土豆絲下白米飯,誰說這不是進步?只是這個不好橫向比較的,一旦走出去看看鄰居餐桌上的紅燒肉,那點兒沾沾自喜也就成了過眼煙雲。中國很多事情可作如是觀。

而前段時間引發的關於乳業新標準的大討論至今尚未有結果,不知道這位理事長是否知道,在新的標準之下,乳製品的合格率當然不是問題,一般來說,行業標準都是越定越高,咱們這兒居然出現了標準降低的奇跡,標準降低自然合格率就高企,這個道理怕是不難懂的。

其實整段話裡,最令人腹誹的倒不是上述這些矛盾之處,而是那句「我自己的孫子,喝的就是國產奶」。用自己的孩子聲明自己的觀點,這也算無可厚非,但您家小少爺喝的是隨便從超市買回來的牛奶麼?按照我們在這裡的生活經驗來看,您作為這個行業的領軍人物,要是喝奶都自己去超市買的話,未免可以入選「感動中國」了。

而且即使全部是國產奶也並不能說明問題。我本人經營著一家安全農產品配送公司,在尋求供貨渠道的時候幾乎跑遍了大半個中國,在這個過程當中算是有某些心得。在山東某對日韓蔬菜出口基地,一家日本人投資的企業專門生產對日出口的大蒜,原本我們以為會很貴,但問下來價格比國內市場上也沒高多少,而且包裝精美,連蒜皮都不破一點兒。這樣的東西人家只針對日本出口,國內基本不做銷售。

原因很簡單,在國內銷售往往得不償失,回款就是個大問題,還有其他麻煩事兒等著。這話不是想挑動中日的貿易戰與口水戰,而是想要說明一個道理:中國不是沒有好東西,也不是不能生產好東西,而是這些好東西往往是供出口或者到了有能力者的特供渠道,普通人是吃不上的。

如果我們瞭解這個現實,就會發現這種用自己孫子喝國產奶來證明自己觀點的做法未免過於無恥了,大概可以與「何不食肉糜」相提並論。在有些人看來,中國的食品安全是沒有問題的,中國本身也沒有什麼問題,因為他們的生活與普通人沒有交集,然後用這種沒有交集的生活論證世界的美好。

有網友說過,解決中國食品問題的辦法就是讓領導們都去菜市場買菜,但這個邏輯不通的地方在於,如果能做到讓領導們都去市場買菜,怕是根本不會出現這種問題了。

怎麼保護「公安鑒黃師」的身心健康

要是媒體不說,可能很多人真的不知道公安系統內部還有「鑒黃師」這個崗位。該崗位主要的工作就是看各種視頻,然後鑒定其是不是屬於淫穢、黃色的範圍。大概在很多人看來,這實在不算是一個需要很高專業知識的工作,公安內部也沒要求必須有電影、文學之類的專業學位,只需已婚、身體健康之類的通行標準即可。

但似乎公安的「鑒黃師」們自己對這種工作都感受頗深,實話說吧,您只要想像一下每天面對那麼多海量的信息,其中肯定有不少是相當露骨的,平常大家看看這些玩意兒多少是放鬆,人家這可是帶著任務,生理反應與崗位職責之間的天人鬥爭,就像看到過於性感的新娘之婚禮主持人,一方面要完成任務,一方面要按捺慾望。論說這對於從事此崗位的人之身心健康、家庭幸福,那是相當不利。

另外,這倒是讓人想起當年狠抓思想道德的西方所經歷過的趣事。那時候西方也沒那麼開放,大家對於各種淫穢信息都比較深惡痛絕,他們的做法是在法庭上當眾朗讀一段某作品的片段,然後問陪審團:你想讓自己的孩子看到這樣的作品麼?然後就完勝了。影像資料是某些人組成委員會,然後挨個審查影片,一旦有他們認為不適合的鏡頭或者台詞,導演什麼的就該倒霉了,至少也要發回重新剪輯。

後來,大概覺得有些事兒這麼做對於個人與社會都沒啥好處,畢竟一個社會當中有成人也有孩子,不能把標準都降低到小孩子與大人都能看的水平,讓一個社會成為強迫的「童稚化社會」,這不但不現實,而且對於嚴肅作品的創作也不利,於是就弄出了一個分級制度,在保護孩子的同時,也讓成人享受自己希望並且能夠自主觀賞的東西。

就此而言,他們那邊兒的警察機構倒是輕鬆多了,這個活兒交給了比較專業的委員會去做,他們的職責是不讓不符合觀看年齡的人走到影院或者得到不該得到的東西。其實這事兒倒是比較靠譜,至少不用警察來判斷什麼是淫穢了,而且多少也算是有個標準,比如說多少程度的裸露是可以接受的。

要說保證從事此工作的公安幹警身心健康,從他們肩頭把這個責任卸下來是正經。

有事先找記者

我們這裡記者難當是一個事實,抹殺良心固然勝任愉快,稍微還有點責任感都不會很快樂。最近聽說不少事,都是關於記者的。比如說雲南那地方有警察說了,記者與媒體就是該整治一下,不然會給他們造成很大的困擾。說這話的同時,那地方不但辦了什麼「媒體教育日」,還弄了個「義務媒體監督員」的職位出來。聯繫到當地的「躲貓貓」與至今說不清、道不明的「小學生賣淫案」,倒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也有的地方看上去沒有這麼惡行惡相,而是真的把記者當做某種溝通的工具與渠道。比如說目前正在提交審議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草案)》中有這樣的相應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聘請新聞媒體基層記者擔任突發事件基層信息員,拓寬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渠道,及時收集掌握突發事件信息及相關社會動態。《草案》還規定,珠三角各市在接到涉及或者有可能影響區域內其他市的突發事件信息後,應當在一小時內向區域內相關市人民政府通報。

這事兒看上去似乎還是件好事兒,記者受到了合理的重視,溝通渠道看上去更加暢通。記者嘛,每天就是跑新聞,按說消息自然是最靈通的。

但仔細一琢磨,這透露出來的恐怕並非是什麼好消息。您看,如果您有任何可以稱為突發事件的事情發生時,您是直接撥打110、120、119呢,還是趕緊看看身邊是不是有報攤,然後買上一張報紙撥打報社的爆料熱線?做後一種選擇的基本是神經病嘛。如果政府相關機構都不能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的消息,乾脆把社會應急機制的火警啥的都交給新聞單位管轄好了,反正他們也未必能超過記者獲知消息的速度。

如果事實並非如此,此事背後的內容就頗為耐人尋味了。突發事件其實是不用勞煩記者的,實際上很多醞釀很長時間的事情,記者確實會比政府更早地知道。廣州番禺曾因為建垃圾焚燒發電廠的事,很多當地的居民走上街頭散步,一直散到了市政府的大門口,表達了自己的想法後,把散步留下的垃圾撿走回家。廣州各家媒體看來是早就知道此事,所以早早地帶上採訪用的傢伙等在那裡了。而且廣州市對此事件處理得不錯,並未因為散步而干涉記者的報道。

這不免讓人懷疑,所謂的「突發事件基層信息員」其實是為這種事件而準備的,可以讓當地政府盡早掌握「將要」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動態,以便早做預防與打算,至少比這次措手不及要準備充分一些。

說起來這也不算是壞事,如果真的能夠消弭這種看上去是突發事件、實際上是早就醞釀的憤怒的話,大家都能省一點時間與成本。但這就要看是用什麼手段來消弭了。是認真聽取市民的意見,還是利用強制手段來控制局勢,其後果恐怕大有差別。後者很可能導致更為嚴重的後果。

不過話說回來,不知道會有多少基層的記者會全心全意做這個信息員。就我個人對廣州或者是全國媒體的瞭解來看,除了少數媒體之外,願意幹這個的不會太多。

表明社會責任的記者證

2012年記者節前,有兩位「記者」浮現於大眾的視野當中,一位是茅台的董事長大人袁仁國,一位是新鮮出爐、炙手可熱的諾貝爾獎得主莫言老師。看到這兩位的大名心中一驚,原來身價最高與最具知名度的記者隱藏如此之深啊。在下作為一個記者節出生的前記者,再次感到這行裡實在是藏龍臥虎、酒香不怕巷子深。

話說記者證當年是個很神聖的東西,比如說您到火車站就會發現有這個證件可以到一個特殊窗口買票,到景點經常可以拿著記者證免費參觀,以及有時候亮出來還能有個紅包什麼的。當年我還做一線記者的時候,中央媒體與地方媒體記者證的顏色都有所不同,這些年不知是否還有這種差異。

記者證也不是誰都能有的,很多幹著記者活兒的同行並沒有這個理論上應該是新聞出版署發出的證件,這是因為名額不足,有些人就只能幹活而沒有證件了,還有人在新媒體——比如網站——工作,實際做的也是記者的工作,但就是沒有證明自己的證件。不過,這些年跑新聞的朋友都知道,越來越多的新聞發佈會上有了門戶網站的影子,至於是不是記者反而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家那個就是傳播機構,有沒有證件也是個媒體。

說這麼多不是顯示記者以及記者證的珍貴,而是想說明記者這個行業在中國的特殊待遇。可能很多人知道記者那個「無冕之王」的稱號,也知道有見官大一級的威風,卻不知道記者這個行業在管理方面還是挺有難度的,有鑒於此,才有各種管理措施的出台。

但作為一個前記者,確實不知道在如此的管理之下,居然我們的隊伍裡有這麼兩位人中龍鳳混跡其中,看來那個每年的記者證審核制度也算是形同虛設了,或者我們應該這麼說,對於新聞民工而言,那些審核是相當嚴格,對於某些情系媒體行業的名人大腕、才財雙全者來說,這大約就是各種掛著軍牌的豪車,真牌假兵、真證假記者了。

到底為什麼這兩位甘願側身這個行業,我等不想妄加揣測,畢竟記者這個行業裡走出過無數豪傑,在國外當總統的都有,有個把企業家或者諾貝爾獎得主也算不得什麼。但我不太明白的是,既然這是一個特種行業,為什麼居然就能讓這些人堂而皇之地逃過層層審核?必須承認的是,這裡有心中不太平衡的情結,想當年每年考試什麼的折騰我們這些新聞民工,讓我們看到這種景象很難釋懷。

如果您就是有理想有抱負也就罷了,要是只是拿著這個證件滿足自己多年的夢想,未免有公器私用的嫌疑。我們知道,媒體是為大眾對於信息平等的需求而設立,是一個健康社會的「第四種權力」,並非是為了某些人準備與三五好友痛飲之時拿出來博取一笑,也並非為了午夜懷想自己青蔥歲月夢想,然後從保險箱裡拿出來暗自神傷。

記者證貴不貴?在很多這樣的人眼中,可能這就是一個可以褻玩的東西,但在一個正常社會當中,每一份這樣的證件都表明一份社會的責任,哪怕您的崗位是狗仔隊,也完全可以自豪地說,我為信息傳播做了貢獻。從這個角度來說,記者證還是挺珍貴的,這個社會沒有茅台還會有五糧液,沒有文學獎還能有其他什麼獎,但我們不能沒有記者,尤其是那些頂著壓力做新聞的記者。他們的珍貴程度,比起名人大腕的面子來說,怕是更為稀缺的資源。

公民致書建言的意義

2010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的關鍵點上,北京、湖南兩地的兩份民間建言書可能先後送達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分別代表著數千名民眾的意見。很不幸的是,這兩份建言書依然被冠以「上書」之名,而不是更能體現出公民參與意識的「致書」二字。這大概也算是一種文字的習慣吧。

但即使用了「上書」二字,寫這兩份萬言書的執筆者在接受採訪時也清晰地表示,自己執筆、發起的這份建言書是基於自己公民的意識與身份,在維護自己切身利益的基礎上進行表達。尤其是在我們這裡,這份意識尤為可貴。

在建言書當中,並不算專業的執筆者通過對於自身權益的思考以及實例,提出了諸如公共利益應該如何界定、房產評估、財產補償、強制拆遷有哪些是不能做的等建議,雖然未必比專家學者考慮周詳,但任何對此有瞭解的人都知道,這幾個方面的建議也正是改變目前「血拆」的關鍵點。民間並非不會思考,而是在實際發生的事例當中,有可能直接接近真相。

更為重要的是,這種建言書在目前的階段來說,是公民參政的一種可行手段。我們知道,在很多情況下,從理論上說是代表人民參政的人大與政協,其組成的人員架構說不上讓人有多樂觀,不但現任、前任的官員過多,而且還有各種領域當中的「成功人士」。從近兩年幾乎成了「兩會」主流的各種雷人提案新聞上就可以看出,很多人並非真的在乎這個位置的職責,而更在意這個位置所能帶來的光環。加之我們的代表與委員們都並非專職,很多時候不能真的深入民間,使得自己代表民眾的意見,從而更好地參與到政策制定當中。

民間的這種直接建言,或許並不專業與符合目前的辦事、立法流程,但從中所體現出來的民意,如果能夠讓秉政者有所吸納的話,會形成一種體制外與體制內的良性互動,在給有良知的專家學者拾遺補缺之餘,形成一條民意與廟堂之間的通道。

有時候我們應該看到,這種通道的建立是完全必要的。從各地拆遷的力度,以及有官員說出「強拆出一個新中國」、「沒有我們這些縣委書記拆遷,你們知識分子吃什麼」的話語來看,官民兩種意識與道路,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漸行漸遠,到了建構了兩個不同話語體系的程度。按照不同的話語體系,自然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與結果,這種結果目前看來,已經成為全社會的焦點關注。而這種狀態如果不打破,後患無窮這個詞恐怕就不是一種形容了。

全民「打拐」的幾個小憂慮

著名學者於建嶸先生,曾參與發起「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行動。這是一個在新浪微博發起的網友自願參加的活動,主要是因為有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了微博這種傳播形式的便利與有效,紛紛把失蹤孩子的資料發到上面,然後媒體報道了一條新聞,說是有6個孩子已經被解救成功。

很不幸的是,在這條語焉不詳的新聞當中,只有一個孩子是有真名實姓、被解救成功的。遺憾的是,那確實是個被拐賣的兒童,但並非是被拐賣了去乞討,而是被某個沒有孩子的人家收養,據說養母對他很好。另外一個案例就有些尷尬了,確實是孩子的父親因為家境窘迫帶孩子出來乞討的,被警察強制驗了DNA不說,也沒人對其有所歉疚。其他幾個案例基本上只有數字而沒有給出實際的事跡。

當然,這並非是說學者專家、社會活動家以及所有的好善人士發起的活動不好,而是在這種狀態下,有些問題有可能因為目標的正義而被忽視,最終侵害到一些不該受到傷害的人。

我國的《刑法》並未認定乞討是犯罪行為,甚至並未認定少年兒童乞討是犯罪行為,只是認定組織未成年人乞討是犯罪行為。這個規定雖然與其他保護婦女兒童的法律有衝突與脫節的地方,但在司法領域當中還算是有爭議的事情。

而此事實際上卻是有可商榷處。

說起來乞討的權利應該是每個人都具有的,哪怕是以此為業。但兒童乞討確實在很多現代化國家中被視為不可接受的行為。這是因為在一個現代化國家中,兒童並非是父母的產品,而是國家以後的納稅人。在這個意義上,國家的權力在某種程度上要代替父母的職責,如果父母不能盡到撫養責任或者沒有撫養能力的話。

但在很多發展中國家,社會保障並未如此完善,貿然剝奪少年兒童乞討的權利是不是妥當就確實值得商榷了。督促政府在社會福利上加大投入當然是治本之道,要求政府把更多的資源向弱勢人群傾斜更是斬草除根的做法,但那些都不是一日之功。在解救被拐賣而被迫乞討的兒童時,是否傷及了確實困難而不得不出外乞討的少年兒童,並且在弄錯之後也並無解決之道,這個確實是要考慮的問題。

這並非是求全責備之舉,而是在進行一個社會力量動員的時候必須思考的問題。社會的正義感通過網絡這種途徑形成合力,毫無疑問是一種具有標誌性意義的進步,這證明我們的社會已經借助技術工具開始了某種程度的自組織與管理。各地公安機構從當初的報警沒人理,到現在主動聯繫出警,已經讓人覺得一種良好的互動環境正在形成。但也正是如此,在每次行動時多進行考慮,使得負面效應降低到最低點就更為重要。

注重公民權利的社會不是一朝一夕能夠成型的,而是要在大目標為善、小細節著眼的思考下才能成長。

關於男人化妝這檔事

說起古代的時尚,直接就從唐朝以胖為美之類的事情說起未免低俗,為了緊跟潮流,不妨從男人化妝這件事說起。其實起因也很簡單,某天一個小妹妹從MSN上冒出來大喊:「老娘實在受不了了!約了倆帥哥出去吃飯,結果看見他們描著眼線,暈死。」網絡語言嘛,請原諒其質樸之處。同時,我也原諒這個小妹妹對於歷史的無知。畢竟這些年裡,男人化妝這件事最多還算是時尚的回潮,遠稱不上是一種司空見慣的事情。順便說一句,這小妹妹平日裡對於時尚資訊觀察不夠細緻,可能她不知道郭敬明的生活。

男人化妝根本不是件怪事,早在上古時代,巫師本人就是必須化妝才能出來的,法老時代的埃及,法老本人也是盛裝——不對,是盛妝——出現,以示其高高在上的地位。但那時候的化妝未必是追求美麗,而是更多的帶有神權的色彩。

真要說起完全為了美,或者至少通過這個行動表達自己的社會地位以及從這個社會地位出發而具有的追求美的權力,那至少還要從法老之後下推千年。法國人在這方面就具有強烈的自我意識,很多當年的貴族不化妝是根本不出門的,不但白粉輕敷,連現在一般只有女人才會用的唇彩與腮紅也是絲毫不亂地抹在臉上。

當然,我天朝也是泱泱大國,在這方面絲毫不落人後。有個典故叫做「何晏傅粉」,典出晉朝裴啟的《語林》:「何晏字平叔,以主婿拜駙馬都尉,美姿儀,面絕白,魏明帝疑其著粉。後正夏月,喚來,與熱湯餅,既啖,大汗出,隨以朱衣自拭,色轉皎潔,帝始信之。」

何晏這廝大概確實是唇紅齒白加上異常自戀,以至於魏明帝他老人家實在是懷疑那並非是天然而為之的,於是請他在夏天吃熱湯餅,本來這老兄估計是能看見何晏臉上溝壑縱橫,就如同現在某些中年美少女一樣露出馬腳,但他幸災樂禍的心終於落空。不知道後來何晏被幹掉是不是有這個原因在其中——領導是需要丑角與開心一刻的,你不給他這個機會,他就不會給你機會。

但這事兒也說明當時的一個社會現象,那就是男人化妝大概也算是半常態了,以至於正好處於一個能問與不能問之間的地帶,連皇帝他老人家都不好意思直接問「愛卿是不是用的防水粉底」。最前沿的時尚正好也基本上都是處於這個狀態,都在可說與不可直接言說之間。要是那小妹妹總這麼大驚小怪的,這時尚還讓人幹不幹了?

專家與民眾為什麼感覺不同

為期一個多月的個稅修正案徵集意見於2011年5月31日結束。根據中國人大網公佈的數據,截至目前已收到23萬條意見,創單項立法徵求意見數之最。在這23萬條意見中,要求提高個稅免征額的呼聲尤為強烈。這個尤為強烈的重點在於,前段時間有消息說,在某次專家意見組討論個稅起征點的時候,有大部分專家認為現在醞釀當中的3000元起征點都有些高了,在這方面沒有與國際接軌。

眼看著這個在普通人眼中並不算高的起征點都未必能保住,要求提高起征點的呼聲自然也是越來越多。但明顯看來,專家與民眾對於個稅起征點的觀點不夠一致,只說專家們不深入生活,或者說民眾只關注自身利益,想必都是不夠完善的。

這種不一致首先是一種生活的感覺。咱們要承認現在畢竟知識是值錢了,專家們的收入早就不是「造導彈的不如賣茶葉蛋」那時候的水平了,應該說早就跨入了對價格不太敏感的階層,至少是對於基本生活物資價格不敏感的階層。這麼說吧,這就像是出租車司機肯定對於油價很敏感,他們需要便宜的油來開車討生活,而開著寶馬、奔馳的人對於油價不會有什麼敏感之處,每個月多個百八十元的油費對他們不造成影響。

再有一個原因就是著眼點不同。專家們的視角更為宏大,往往會從一個社會整體的架構來考慮問題,而且其眼光經常會投射到國外如何。比如就有專家論證過發達國家免稅額一般在平均收入的30%左右,而我們的免稅額如果按照3000元的標準,在全國平均收入的尺度上,基本已經算是全額免稅了。但老百姓的關注點只是自己的生活,因為這個起征點很有意思,如果達不到不會去想,而達到的時候,往往對於自己的生活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眼光隨時跟著國際標準轉的可能性不多。

更為重要的是,我們社會的生活成本因為地域的關係相差很遠,有些地方不用這個水平的收入就能生活,但在大城市當中,遠遠高於這個標準依然生活不易。而經濟發展的不均衡與人口的流動,使得更多的人進入到大城市中尋找機會,對於他們來說,起征點直接影響其目前的生活以及未來的發展。

專家們還有一個想法是與老百姓完全不同的,他們認為個稅最大的作用是「均貧富」——也就是調節社會的貧富差距。這個理由最容易得到支持,也最具有欺騙性。

個稅調節貧富差距其實是個神話,收入最高的階層根本不可能被調節,他們擁有完善的避稅能力,而收入最低的階層是否能夠得到個稅收取之後的轉移支付,恐怕也要看稅款到底用在了什麼地方。咱這裡財政使用的透明度如何,相信也就不用說了。真正能用個稅調節社會階層收入,必然是發生在一個中產階級已經極度發達的社會,使得同處於中產階層的社會上大多數人不至於差得太遠。

實際上很多時候老百姓不關心調節收入的結果,如果一個社會能夠讓盡量多的人過得去,有錢人過什麼樣的生活沒人關心,更多的人關心的是相對富裕——也就是自己能夠過上一種不失尊嚴與體面的生活。均貧富的說法,基本算是某種忽悠。而個稅最大的作用,其實是彙集社會資源提供公共產品,這件事從理論上說,至少在我們這裡已經被高額的間接稅與壟斷企業收過一遍了。

所以,專家與百姓之間的觀點鴻溝,並非是專業與業餘的問題,有時候更多的是一個社會分裂的問題。

當整個社會智障的時候

四川達州渠縣組織販賣、新疆某地工廠使用智障人士為「包身工」的事件,想必現在已經天下聞名,事情的原委也不用說太多。其實這件事並非一個孤例,而是在山西的黑磚窯之後發生的另外一起嚴重侵犯殘障人士的事件。由於在下供職於媒體,於此更有另外一層感觸:在黑磚窯之前就已經有過相應的報道,只是沒有得到重視而湮沒無聞。這些事件不過是因緣際會的冰山一角,並不是現在才出現的新奇景象。

在關於這種事件的評論當中,很多人都說到了政府的責任以及監管的失職。這些並未說錯。老實說,給予殘障人士一個基本的生存環境當然是政府的責任,我們這裡有錢蓋高樓大廈,有錢辦各類盛會而萬國來朝,就是沒怎麼見過在這方面多投入一些,讓這些殘障人士有所保障。而民間要是成立個什麼NGO組織的話,又要經過諸多難關,使得原本可以拾遺補缺的民間力量也不能盡力。原本救助力量不足也就罷了,反而我們倒是經常聽說把上訪者、無辜者關到精神病院的消息。現在出現這種事兒,難道還是什麼奇觀不成?要是不出現才是怪事呢。

但除了指責有關部門之外,是不是我們自己也應該反省?每到春節這個闔家歡樂的日子,我們這裡總有一台晚會上演,名之為「春節晚會」。其中相聲、小品大概最受歡迎,某些人每年是否能答應出現在這裡,往往也是娛樂新聞的話題。

雖然不是每次都有,但很多時候,就連這種全國老少都要看的節目當中,也經常會因為湊笑料而編排上一些有關殘障人士的段子,讓全國的人都開心的要死。很不幸的是,如果回想一下這些段子就會發現,在最起碼的尊重上,我們就已經出了問題。而且這種問題還不能算「三俗」,是那種可以拿到這樣的節目裡去向全國播放的。我們的社會在看著這些大笑之餘,是否有人去批判過他們?

在這樣一種文化狀態下,殘障人士的權利保障能否得到實現是可想而知的。應該說我們的社會並不缺乏同情心,也並不缺乏善良,只是在很多時候,這種善良與同情因為從小就沒有真正受到過權利教育與公民教育,只能是針對特定的事件而發作,並不能深入到潛意識當中。遠距離的關注當然是安全的,也是容易實現的,如果有這樣一個人在你的小區中,你的善良是否還能燭照對方,那就是很難說了。從小受到這樣教育的人,哪怕是以後學會了基本的同情,往往也不能貫徹始終。這是基本價值觀出了問題,而這個問題的根源在何處,甚至至今我們都無法明說。

誰是智障?在沒有基本權利教育之下的社會當中,我們每個人都是智障,因為沒有這種教育,我們就全是理智不健全的人。所以,這並非是一幫沒有良心的人傷害一些智障人士,而是在整個社會智障的狀態下某種極端事件罷了。你以為與小品中那些諷刺不同麼?他們本質上是相同的。

苛刻之下的真慈善

中國最大的玻璃製造商福耀公司老總曹德旺與其子以個人名義捐款兩億元給西南遭受旱災的災民,被當地的老百姓稱為「救命錢」。但這筆捐款發放得實在不容易,捐款者提出了近乎苛刻的條件:要在半年內將2億元善款發放到近10萬農戶手中,且差錯率不超過1%,管理費不超過善款的3%,遠低於「行規」的10%。

這麼艱難的任務,居然也就這麼完成了,不但善款到位,而且達到了捐款人士的心願。這說明很多時候,這些看上去苛刻的條件也並非不能達到,更有可能的是,很多時候我們把那些原本不需要的管理費之類的東西,當做了某種必須的條件在使用,以至於原本能夠做到的、並且很正常的狀態倒成為了一種「苛刻」。

說起來這種苛刻確實在我們的慈善行動中被視為另類並非無因。由於工作的關係,對於公益慈善組織的運作算是稍有瞭解,中國的慈善組織在資金運用以及資源配置上的不合理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以私人名義主持的各種基金還算好一點兒,有官方背景的公益機構在管理費以及資金使用上,不規範、過於奢華的情況很常見。某次我本人作為義工參與的扶貧項目,整體運行的時候曾經創造過高達善款金額40%的管理費記錄。而這些錢並不是我等這樣的義工所花費的,到底去了哪裡誰也不知道。

其實在管理費上多花一些,往往也是讓慈善基金更為充裕的手段。要知道,很多情況下,真正大筆錢財都是有錢人進行的捐贈,而他們生活的環境與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並不相同,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人的生活與交際是與普通人隔絕的,他們參加的活動、出沒的場所,往往不是我們靠工資可以消費得起的地方。如果想與這些人結交,自然也是要破費一些的。國外有人把做慈善基金會的人稱為「穿著三件套西裝的乞丐」,這並非沒有道理。

但這些都要有度才行,尤其是不能藉著這種活動讓管理費用成為無底洞。話說這個「行規」也挺有意思的,似乎慈善活動的目的不是為了更好地利用善款,而是要遵從這樣的一種行規。何所謂「行規」?就是不管事實到底如何,這個錢都要如此使用。行規的意思往往就是陋規的代名詞。而另外一個行規可能更為讓人痛恨:公益或者慈善機構的賬目監管力度不足,公開程度不夠,實際上很多時候處於無監管的狀態。

此事另外一個意義在於,善款的捐贈者應該具有某些權利,比如說要求如何使用的權利。很多時候我們捐贈完畢之後,這些錢到底是不是花在了應該用的地方、花了多大的比例在實際的工作中,都是我們所不知道的。實際上在國外運作成熟的體系裡,有那種指定用途與運營基本條件的大宗捐款,也有小額捐助者指定的受益者,無論是哪種情況,都保證了捐贈人的權利。

有時候我們的慈善組織在這方面做得不足,缺乏最起碼的服務意識。慈善並不只是對被幫助者的救助與服務,也是對於捐贈者的服務,以善之名強制要求捐贈者不干涉具體事務的話,就像公交車以公共交通為理由在街上橫衝直撞一樣,或許確實應該保證公交先行,但基本規則還是要遵守的。

更為重要的是,雖然慈善機構或者其他NGO組織屬於非盈利性的,但這樣的機構也一樣要遵從經營管理的規則。從某種意義上看,其實也可以把這樣的機構視作一種公司,只不過他們的產品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商品,而是一種民間自我組織的社會服務。在一家公司經營的時候,降低成本、提高效能是最基本的要求。有意思的是,曹先生這次所使用的正是商業公司所應用的經營觀念,效果就如同他所經營的企業一樣良好。

但這種行為與公司不太一樣的地方在於,公司可以這麼要求員工,而從事這個工作的人往往都是不拿錢的義工以及地方政府,能夠如此高度配合實屬難能可貴。雖然這是在曹先生父子全程監督下進行的,也還是說明只要是想做好,原本會出現的那些濫用愛心的狀態是可以被糾正的。

所以,這次苛刻的慈善所體現的,並非是苛刻而善,而是苛刻的要求才能到達「善」的效用最大化。

必須轉換的思想

有些稱謂或者稱呼因為時間的關係,不是改頭換面就是從此消失。魯智深當年能夠自稱「洒家」,現在您要是到街上這麼稱呼自己,會被認為從事的是城市清潔工作。但一般來說,這種變化並不迅速,往往要經過很長一段時間才能有所改變。

只是在現今的社會裡,除了快餐文化、文化快餐之外,其他很多東西發生變化的幾率也是大得多了。北京公交集團最近就做了一個近乎文化的事兒,他們近日印發了試行的「規範文明用語」,規定在公交車上司乘人員對女性乘客可用「女士」之類的敬稱,男性有現成的「先生」之類的稱呼,或者統用「乘客」亦可。而被沿用了多年的「同志」一詞則排在所有敬稱之後,為年長乘客所專用,如果可能的話,前面還有「老師傅」、「老先生」佔位,看來這意思是實在不行了,「同志」才會上場。

關於這個新聞有兩個版本,一個是說留存下來的敬稱裡有「小姐」這個曾經的年輕女性專屬稱呼,一個版本裡則沒有。沒有「小姐」這個稱謂的版本很詳細,而且頗為符合當今稱謂的主流,姑且相信這個版本的新聞更為符合實際。

「小姐」這個稱謂之所以現在很少有人拿出來稱呼豆蔻年華的女孩子,是因為其語義的內涵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這個變化大概與前段時間北京高調掃黃、查處了多家高檔夜總會的意思差不多。在這個稱謂成為一個特殊行業的代名詞時,更多的人就相當注意其使用的範圍了。但這也帶來一個很大的麻煩,因為目前還沒有一個特別合適的詞兒來稱呼明顯很年輕的女性,女士未免老氣、叫大姐會挨白眼,結果從廣東等地傳來的風潮是稱呼為「美女」。大概這算是文化與社會發展、轉型脫節的一個例證,但有時候這個稱呼未免有肉麻之嫌。

但「同志」的這次失勢與「小姐」有相似處,也有不同處。相似之處很簡單,就是語義也有了某種轉換,或者說這個轉換過的語義成為了主要的內涵、能指。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同志」被用作了男性同性戀的代稱,可能是都有個「同」字,而「同志」這個詞本身具有某種陽性的味道。同性戀的是非可以不做討論,但既然社會文化認可了這個稱呼,並且經常可以在大眾傳播媒介上不斷強化這種印象,在短短的不到十年的時間裡,這個最初被疑為原本在港台傳播、轉換語義的詞彙,就已經把原意給顛覆了。

這個不是「同志」故事的全部。自從新中國成立以來,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同志」成為了最正確、最尊敬的稱呼,甚至都不是「之一」。同志是所謂志同道合的意思,早在建國初年,為了表達整體意識形態對於建設一個美好家園的嚮往,也為了與資本主義、舊社會有所區別,當時還在大量使用的先生、小姐以及其他稱謂,幾乎全部被掃蕩一空。

這本身也是一種社會快速轉型所發生的故事。在那個時代中,自覺還是不自覺地靠攏、轉換自己的用詞與思想,不但是時代的需要,也是一種甄別的需要。正如「同志」這個詞當時所表現的原意一樣,不是同志就是異類。全民同志的時代,應該說是一個挺特殊的時代,現在回想起來,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幼,大家都去掉性別、年齡等維繫社會關係的外在指標而互稱同志的景象,多少有些滑稽之感。

改革開放以來,先生、小姐的稱謂回潮。但在初期,關於這個在報紙上竟然有過一次正經八百的討論。當時已經有港台人士來往兩岸三地,有評論拿他們滿嘴的「先生」、「小姐」說事兒,那種諷刺的語調本身就是一種黑色幽默,他們覺得這是一種很可笑的稱呼,甚至電視上還以此為笑料,輔料是扭曲的港台腔。當然,像所有做出這種姿態的行為一樣——批判喇叭褲、杯葛蛤蟆鏡、封殺鄧麗君——最終證明那是一種無知與白癡的行為。

經過了那個時代之後,應該說北京公交集團這次規範的下發甚至都有了一點行為藝術的感覺,也算是對這個時代變化的一種敏感性的體現。最終有些東西是會退出歷史舞台的,尤其是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裡,可能共同的志向已經並不存在,作為一種對於老年人的備選稱呼,最多算是對已經過去的那個時代所作的最後一點妥協吧。

拼爹的時代

有個網帖被稱為「最牛炫父貼」,題目叫做《我的父親是一個收棒子的》。可能很多人城裡長大的人都不知道什麼是棒子,說不定以為是物資循環利用專業,實際上這是北方人的說法,棒子就是老玉米棒子的簡稱,也就是您有時候當做零食來吃的玉米。

這個帖子具體說什麼您就自己去搜索吧,總之不是炫富,而是寫出了一個踏踏實實賺錢養家育兒的父親。中國人自古勤勞勇敢善良,這些褒獎的詞彙放在廟堂之上就是笑話,放在這樣的父親身上才算是名副其實。

這樣的文字在這個炫富與拼爹的時代如同大熊貓一樣珍惜。我們這個社會拿出來炫耀的東西已經經過了幾次變化,每次變化都體現了不同的社會風貌。

早在幾十年前,貧農是值得炫耀的,越窮越光榮嘛。根紅苗正、滿腦袋革命思想的父親是兒子不遭橫禍的根源。後來則是父親有錢值得炫耀,富二代是個好詞兒,現在是父親有錢、有權都行,反正可以使得某些人獲得一種優越感。但這些都是表面的現象,好的價值觀始終沒有消失,只是它們平時沒有被人看到。這次被人寫出來並且被人看到,我們才能欣慰地說一句:這個社會並沒有像表面看上去那麼墮落。或許有人還是挺羨慕那些富二代、官二代,但他們心裡知道什麼才是對的。

有時候想起我父親。他老人家是「文革」前的大學生,一生謹小慎微地過日子,主要還是「文革」把他這個國民黨軍官的兒子折騰慘了。以至於到現在他也很少讀專業之外的書,免得有時候會胡思亂想。

我其實不喜歡他給我指點的道路,可以這麼說,我這半輩子基本是按照他給設計的人生道路反向飛奔,至今過得也算是不錯。前幾年他有一次跟我說:你做對了,我錯了。我想這是對我最大的褒獎。他一輩子就是個工程師與技術型的廠長,沒做過什麼驚天動地的事情。

但正如大多數中國人一樣,他有點兒小氣、有點兒自私,但不會去坑別人,在自己能做到的時候盡量去幫別人,說出話要做到。後來我做生意的時候,始終不能做出拖欠貨款之類的事情,想必得益於他老人家的言傳身教,這也讓我初期的生意比較艱難,扛過去也就越來越順。以誠待人不是壞事,別人對你的底線其實也是你對別人的底線。我想我也有個值得炫耀的父親。

追星族的進化

追星這件事大概從古到今從未消失過,中國古代最牛的一次追星大概要算「看煞衛玠」了,傳說這位美男子被人圍觀而死,一幫女士手拉手把他圍在當中。好像還有某人出行時滿車都被水果給覆蓋了,這些水果都是他的粉絲送的。幸好那時候沒有西瓜,那東西扔上去就比較容易悲劇了。話說也幸好是在沒有西瓜的時代,人們似乎還沒有後來那麼拘謹。這個習慣到了宋朝還有,蘇東坡、柳詠等文學大腕也能享受這種待遇。與後世類似的是,那個時代能夠被追星的基本上都是文化藝術方面的人士,但不如後世的是,企業家不在其列。現在嘛,馬雲與喬布斯等人的粉絲不會比演藝人士少。

但真正的追星要說還是晚清與民國時期,那時候追星追的都是所謂的「角兒」,也就是唱戲的明星們。梅蘭芳老師以及「四大須生」之類的相信大家也算是耳熟能詳,但實際上京劇發展成型並不算早,從「四大徽班」進京到成為全民愛好之間並沒有多少年。

而京劇能夠有這種成就,必然要提的是一幫八旗子弟,其中又以宗室為多。宗室就是指清朝皇帝的親屬,都是姓愛新覺羅的。清朝的八旗子弟本身就是鐵桿莊稼,不用生產就能有俸祿,宗室更是了得。要是祖上做了官或者本身就有個閒職,就算是有錢有閒的一分子了。北京這地方最牛的就屬這幫人,把所有能夠玩兒的東西都玩兒到了極致的程度,養點兒鴿子都不僅僅拼品種,連鴿哨都製作得異常精美。

尤其是文化藝術等層面的東西群眾參與性比較強,跟現在的卡拉OK似的,看別人唱自己就會唱上兩段。這種人在戲劇界叫做「票友」,有時候覺得這個「票」是通假字,但通哪個字就不好說出來了。而宗室要是成為「票友」的話,被行內很專業的稱為「龍票」,不是大龍郵票的意思,而是說這幫人是龍子龍孫們來票戲。

「票友」因為有錢有閒有文化,很多時候要是先天條件不那麼糟糕的話,都還算票的有點兒樣子。更為重要的是,凡是票戲就都是打算露一臉兒的,但「龍票」們總不能在台上當個匪兵乙或者小妖什麼的,必然是主角才行。而最牛的就是要用真正的職業演員當配角而「票」,才算是沒白辛苦一場。主角「龍票」們是權貴,配角演員們算是藝術,權貴加上藝術,一個社會風氣形成就不是問題了,而追星追到自己上台演、星星們當做陪襯,也算是追星的最高境界了吧。

自晚清、民國之後,這樣的追星盛況是見不到了,主要是文化程度不足以及根基不深,沒有貴族就不能這麼追星,最多也就是在台下每次都到捧場、鼓掌以及包養而已。

這樣的臨時工我也想做

曾幾何時,在中國的語言當中「臨時工」不算是個好稱謂,大致相當於不靠譜的代名詞。蓋因在一個一潭死水的社會裡,做臨時工就證明你沒有本事找到一個很穩定的工作。後來情況多少有點好轉,畢竟社會多元了嘛,找份臨時的工作賺點小錢後再去追求自己的生活,已經成為某種時尚。但目前看來,「臨時工」這個詞的命運有可能像「小姐」之類的詞句一樣被轉義,成為某種不堪的代名詞。

前段時間有報紙爆料說,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初審合格家庭公示期正式結束,在公示的過程中有細心者發現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扎推出現,至少有299戶初審通過者在政府部門工作,而齊齊哈爾市駐深辦主任也通過了申請——該人啥資產都沒有,就是有個在法國讀私立學校的兒子——同時,不少申請者甚至還擁有每平方米售價超過5萬元的豪宅。

這件事出來之後,別說友邦驚詫了,我們這些已經生活在這個神奇國度很多年的人都驚詫莫名:咦,居然這樣也行啊。鑒於輿論的心神不寧,這兩天深圳的有關部門出來回應說,這些人都是臨時工——「他們都是屬於面向深圳戶籍招聘的臨時人員,扣完稅後只有1616元,並不是大家想像中的公務員」。

這就造成了一個挺有意思的悖論:如果工資真的這麼低而這些人又擁有豪宅的話,這個臨時公務員所要求的就不單單只是業務能力,還有那種無私奉獻的精神,這種精神類似於身為千萬富豪而競選成功的紐約市長、年薪只有一美元的那種。美國才有一個這樣的市長,我們就一個小小的深圳至少就有了這麼多人,深圳的精神文明建設可見一斑。

但如果工資只有這麼一點而本身又不是具有獻身精神的富豪,這些錢是怎麼來的估計就值得探究了。當然,我們知道探究也不會探究出太多東西,畢竟喊了這麼多年的官員財產公示制沒有任何效果,這些被宣佈的「臨時工」甚至都不算在正式編製當中,恐怕就更是沒有財產陽光制什麼事了。只是這未免讓人浮想聯翩:要是政府的臨時工都能這麼有錢,那正式工會是什麼樣?

說實在的,關於「臨時工」這件事我個人覺得實在算是沒啥技術含量的辯護詞了。自從不知道那次公共事件開始,「該人是臨時工」的說法就成為了標準的辯護詞之一,這次深圳只是創造了人數上的記錄,比之其他地方「城管打死人是臨時工干的、警察打死人是臨時工干的」來說,除了一下子發現了這麼多臨時工之外,並無什麼新意在其中。而這件事也沒什麼新意,只不過是借用權力為自己謀福利,沒想到大家都心同此念,從而玩兒得過頭兒而已,找其他借口也是掩飾不住這層真相的。北京最近被暴出機關單位的所謂集資房比周邊的房產便宜太多,應該可以為這件事做一個備註吧。

順便說一句,這些年總是聽說精簡公務員隊伍,如果深圳關於「公務員臨時工」的說法為真,這個精簡到底是怎麼回事?難不成當地的機構不但不需要精簡,甚至還有人員不足的態勢?如果不是這樣,對於那些正式工的工作效率,恐怕要打上另外一個問號了。

您看,說謊就是這麼麻煩,因為每次說謊都會讓真相暴露得更多一些。

認可選擇就是最大的尊重

近日,陝西省清澗縣高傑村鎮高傑村村委會主任的職位,被一個十九歲的小丫頭「拿下」。這當然是引發了爭論。支持者說,別看人家年紀小,說不定就能真的稱職,年輕有活力總是好事。這個辯論的路子大致相當於「甘羅十二為丞相」,十八歲統帥千軍萬馬之類的話頭兒。而反對者自然也是從能力上入手,英明地指出年紀太小、承諾太多,將來做不到會如何如何。

關於這個小姑娘的能力問題,如果加入進去討論就基本上變成舉例大賽了。人類這麼多年的歷史告訴我們,什麼事情如果想舉例的話,基本上都能舉出各種正反的例子,到最後就成了一鍋例子糨糊湯,除了重溫一遍歷史故事以外,對於事情到底應該如何是完全沒有幫助的。信息含量雖然未必為零,但《故事會》要是能解決《商業評論》的問題,這個世界倒是簡單了。

如果世界上的事情沒有這麼簡單的話,這個事件就能告訴我們一些其他的東西,而這個東西與能力以及年齡並不相關,唯一相關的是我們是否有權利進行選擇。

不知道支持與反對的兩者注意到沒有,這個小姑娘是通過村民選舉而得到這個職位的。第一次選舉中,原來的候選人都沒有得到足夠的票數,小姑娘加入選舉,一共461票,她得到450票。在選舉的過程中,她不但闡述了自己關於未來的想法,還做了現在很流行的才藝表演,能夠得到這麼多的票,恐怕並非偶然。

我們也是有選舉的,不過,請回憶一下閣下曾經的投票經歷,是否有候選人為您表演過任何才藝?是否有候選人曾經對你說過,如果他或者她當選,會給你的生活帶來變化?是否有候選人告訴過你,如果你的生活有了問題,他們會為你做什麼樣的工作?如果這一切都沒有的話,選擇一個能夠這麼做的人,難道有什麼錯麼?

基層選舉這件事往往被人所詬病,往往有人用「例子糨糊湯」的形式列舉出各種各樣的例子來說明這種選舉會出現的問題。但我們要明白的是,這絕對不是選舉本身有問題,而是選舉這件事沒有完全地、真正地交給老百姓去做。如果這個權利是完整的,這次選上去,下次就能把他們選下來。只要真正的選舉權利在手,所謂選舉的弊端就是個偽問題。

總是有些人不相信老百姓對自己切身利益所做的選擇,認為這些人目光短淺,蠅頭小利或者一點威逼就能使之放棄有益的東西。這個概念是錯誤的,沒人比自己更能瞭解自己本身的需求,所有這些不如意的地方,不是選舉的公平沒有到位,就是其中另外有隱情,這哪裡是選擇本身的錯?錯的是選擇的權利不足罷了。

正是因為如此,當地民政部門認可這次選舉的結果,最大的意義是體現了對於民意真正的尊重,因為他們並沒有視百姓的選擇為無物,而是尊重這種選擇。這種尊敬的背後,是一個社會的權力部門對於公民權利的尊重,是難能可貴的開始。

這個小姑娘與前段時間二十五歲的地級市團組織副書記相比,官位是小了很多、年齡也小了很多,只是其中的意義倒是頗不相同。兩者最大的差別只有一個:這個更小的村委會主任是當地村民一人一票選出來的,而那位團支書是任命的。其他都可以不論,就這麼一點差距,兩者的意義一個是停留在了任命程序上,一個就上升到了社會整體的構架上。天壤之別啊。

一個政治兒童能夠走多遠

原本以為網上暴得大名的人士基本都是邪神一類,以凜然正氣而出名的基本都是垂垂老矣或者在學術界浸淫有年的德藝雙馨之輩,現在有件事證明,這還是對社會的複雜性估計不足。這件事是這樣的:一位叫做黃藝博的13歲小朋友兩三歲開始看《新聞聯播》,7歲開始堅持每天讀《人民日報》、《參考消息》,如今,黃藝博已在全國重要報刊上發表過100多篇文章,並將其近3000元稿費和變賣廢品賺來的零花錢都用在資助與看望孤寡老人,就讀於華師一寄宿學校,小小年紀,身上就籠罩了「全國百名優秀好少年」、「武漢市首屆『十大孝星』」等太多光環。

而更為有意思的是,這位天才兒童肩頭掛著「五條槓」——上過學的都知道,三條槓就是少先隊大隊長了,這位可是武漢市少先隊的「總大隊長」,所以能有五條槓的待遇,像是五星上將似的。

這大概也算是正面宣傳的形象之一種,從小就又紅又專的,看上去將來是個前途無量的苗子。不過這事兒也難說,就個人經驗來看有啥啊,當年我看《中國可以說不》還能熱血沸騰呢,現在看見什麼《中國站起來》都當某人夢話。別當回事兒,等這孩子背上房貸就消停了。這裡的房貸是個泛指,未必說人家將來真的需要去貸款買房,而是發現自己沒有活在《新聞聯播》當中,自然也會產生人生如夢的感覺。

更有可能的是,發現世界不是這樣的,然後頹了、隨波逐流;按照《人民日報》去要求自己與別人,沒進官場就直接在心靈上上了梁山。另外再說一句:你見過從小拿紅藍鉛筆琢磨世界革命形勢,最後能爬上去的麼?反正我是沒見過。

其實對於這個孩子說不上有什麼評價,這個世界上的人千種百樣,有從小喜歡鋼琴的,也就有從小喜歡政治的,要是沒有這麼千姿百態,社會也是挺無聊的。有人對這種現象進行批評,但似乎沒人批評那些從小就讓孩子學鋼琴的人,誰把朗朗的父母弄出來批鬥?丁俊暉大家也都覺得不錯,姚明呢?

政治兒童其實並非是壞事,在國外的很多政治家族當中,都是從小就培養孩子的政治意識,所以才有肯尼迪家族、布什家族什麼的政治世家出現。關注民生與時事並不是壞事,而是一件大好事。很多學校從小就培養孩子參與公共事務的能力,更為重要的是培養他們作為一個公民的意識,以後寄望他們承擔起延續公民社會的責任。

但對於這個孩子的負面評價之所以出現得如此迅猛,大致應該是兩種原因。一個是政治這東西離我們普通人實在是太遠了,尤其是在咱們這裡。這些年來,雖然百姓的參政議政熱情不斷提高,但實際上參政議政這件事與當年庶民朝政的關係差不多,並未得到一條真正參政議政的通道。當看到一個孩子如此積極參與政治,未免讓人覺得有所訕笑。政治這東西不但離得遠,而且在我們印象裡既離不開,又不是個好東西,與鋼琴、體育運動不同,政治是高高在上的統治者,又是最為齷齪的低下者。簡而言之,我們對於政治與政治參與,並未形成一個良好的概念與心態。

另外一個原因就是覺得雖然說這是孩子自己的興趣與功勞,但這孩子的父母似乎並未善盡自己父母的責任,並未從一個更為寬廣的空間與角度引導孩子。從新聞上看,這孩子讀書看報看電視的領域還是比較窄,除了《新聞聯播》就是《人民日報》,然後就是一些古書的政治言論,用這些東西觀照現實的政治與時事,恐怕得出的結論最終會出現偏差,要是真有心投身於此,不妨多看點兒現代政治學書籍,那東西不會比《白話資治通鑒》難懂。當然,這也不怪他的父母,在我們這裡這方面的知識儲備不多,有時候也不太敢儲備這東西。

只要不是家長的政治投機,我看這樣的政治兒童也沒什麼可怕的,也說不上有什麼扭曲的地方。所有的扭曲都是現實環境投射在他身上的光影,愛好政治本身並不可怕。但要是用這個來投機、尤其是在咱這裡投機的話,後果則未必很好,想必這些事情也是早有前車之鑒,也就不用多說了。一個政治兒童能夠走多遠?那就要取決於我們這裡政治有多健康了。

鬥狗比吃狗還讓人彆扭

有兩句詩我是一直很喜歡的:鬥雞走犬過一世,天地興亡兩不知。這是說要是能天天耍點兒鬥雞什麼的活動,生活在太平盛世當中,世界末日啥的咱也就不關心了。這是表明一種生活態度,實際上我看過一次鬥雞之後,覺得這事兒相當不靠譜,這不是一種我喜歡的活動,我寧可去喝雞湯,也不願意去看雞打架。

話說咱們這裡現在也是太平盛世,鬥雞我只看過一次,鬥狗則通過《新京報》的一條新聞體會了一把。報載,北京現在有一些地下的鬥狗場,就是把兩條狗放進去相互撕咬,最後按照某些規則定輸贏,比如說夾著尾巴逃跑什麼的。而且這似乎有變成一種產業的可能,不但有專業的犬種,還有專業的飼養技術,連作弊手段都已然開始完備。《新京報》記者調查得知,鬥狗賭博圈在北京悄然興起。鬥狗者們以每年超過萬元的投入飼養、訓練,跑步機、輪胎成為訓練比特犬的工具。鬥狗賭局上亦有千術,部分狗主人在賽前給狗注射興奮劑,或在狗身上塗抹麻醉藥。

關於這件事有兩個層面的問題:法律、文明。咱們先說法律。賭博肯定是現行法律所不允許的,這點任何人都應該很清楚。但這種事兒往往屬於那種民不舉、官不究的事項,畢竟這是個小圈子的活動,不到某種程度不會招惹警方的干涉。人類這個物種大概是賭性最重的,平時我們其實都在賭博,你做任何決定時,都有不確定的成分,這也是賭博總是消滅不了的緣故。

而有些時候法律很難管得那麼緊。比如說您要是去成都的麻將館,桌面上放著現金也沒人管。這就是某種約定俗成,只要是不涉及大規模的、以盈利為目的的賭博活動,連警方也睜一眼閉一眼,看守所畢竟空間有限。不過,新聞裡報道說這已經形成某種產業了,想必警方這次該用心一些了。

我個人倒是對鬥狗表現出來的文明程度更為感興趣。

如您所知,我們人類不是吃素的,至少除了極少數人之外,人類不是吃純素的。這就是說我們心中都有肉食動物的嗜血衝動。這種衝動根據文明進展的程度不同而有變化,當年那是角鬥士在鬥獸場裡相互砍,後來是鬥牛什麼的,現在的拳擊也算是某種衝動殘留的痕跡。而美國的職業摔跤更為有趣,大家明明都知道是假的,但還是挺投入的。

但我總覺得這種事有個限度,那就是只要不是成心打死對方,人類自己有選擇去格鬥的權利,這事兒在我們人類自己之間幹幹也就算了,別讓動物摻和進來,包括鬥雞、鬥狗、鬥牛什麼的。無論是人與動物還是動物與動物,咱們最好都別幹這種事兒。

這是因為人是有理性的,他可以選擇不去擂台,但動物並沒有這種選擇的能力與權利,讓人撥弄著去傷害自己的同類,大概算是人性之惡的一種了。

網絡上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我們進化了千萬年才爬到食物鏈的頂端,不是為了吃菜葉子的。這話雖然比較極端,但也說明了一個事實:我們對於其他物種有著生殺予奪的權力。原本是愛怎麼殺怎麼殺、愛怎麼用怎麼用,隨著我們自己的文明開化,動物權利也被提上了議事日程。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個人無論是自己點菜還是在我的飯館裡,都是不吃狗肉的,但卻不干涉其他人吃這種動物。這是因為飲食環境各有成因,這方面說不上好壞。不但不吃狗肉,任何虐殺的動物基本都不吃,這是因為我可以因為生存或者口味而吃掉其他生物,但這並不是虐殺的理由。

根據這樣的邏輯,我個人覺得哪怕是未來有一天在咱們這裡賭博合法化了,也最好沒有這樣的賭博項目。你可以吃掉動物、用它來幹活,甚至閒的沒事讓它們弄個賽跑、跳舞啥的,為了人類的健康拿它們做實驗,這些都沒有問題,讓它們專門去打架而滿足自己賭博或者嗜血的觀賞慾望,這就有點兒不符合現代文明的基本走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