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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編 如何在中國體面地生活

被劫持的私生活

全國人大代表、復旦大學腦科學研究院院長馬蘭在「兩會」上發表言論云:「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都涉及第三者的問題。顯然,第三者和有過錯的配偶一方共同侵犯了另一方的權利。」因此,這位研究腦科學的學者提交了關於修改《婚姻法》的議案,其中最具有新意的是這個:支持婚姻中無過錯方向第三者索賠。

婚姻這件事算是庶政中的重點,1949年建國之時,首先頒布的就是《婚姻法》,可算是對這種社會構成的基本成分的重視。從某種意義上說,婚姻雖然一直是大家的私事,但所有國家都曾經走過一條很有共性的路,基本上都是從國家的允許到自願結合的報備制度。不知道是否還有人記得,當年有段時間交個男女朋友都要向組織匯報,結婚也要開介紹信之類的東西,以便取得國家機構的許可。後來才變得簡單了許多,兩人拿上身份證戶口本基本上就可以了。

之所以如此,最簡單的理解就是為了簡化手續,而且自從改革開放後,一直以來的單位制度已經壽終正寢,想去找個單位開介紹信都未必能找到地方,而新型的公司也與當年那些從食堂到宿舍一應俱全的單位不同,並沒有義務關心員工的私人婚姻生活是否值得證明一下。

但更深的含義並非如此簡單。我們知道,婚姻這件事基本算是私人領域當中最重要的關係,由於其需要社會規定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調節,所以才有國家承認婚姻合法性這個手續,否則的話,我們可以想想看,你想與某個人共同生活的話,關國家啥事體?簡化手續,把婚姻從國家的允許變成到國家機構那裡報備,是對於私人領域的一種尊重。在這個意義上說,國家權力的退出是具有進步意義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所謂的找「小三」要賠償的說法,就是為國家權力再次進入私人領域而張目了。婚姻這件事所牽涉到的權利義務,與財產等東西並不相同,由於牽扯到個人的自由意志,把這種因為感情而結合與承諾的相互擁有等同於擁有一間房子、一輛車子,也就等於把人的意志降低到了物品的程度。個人感覺,這實在算是一種侮辱。

一直以來,我們這裡是沒有多少私生活的,包括現在看來天經地義應該歸屬於私生活領域的事,其實也不過真正成為自己生活沒有幾天。而就是這麼點兒難得的個人生活,也還是有那麼多人惦記著,稍微一不注意,就有人用正義無比的強調把我們個人的情感問題歸結到了器物的層面上,弄得我們這些據說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都跟某些罈罈罐罐似的。這種自我放棄尊嚴與權利的行動,你都不好說是腦子進水,還是被公共生活這個大帽子壓得太久以至於變態如斯。

更可怕的是,在這條議案後面的討論中,絕大部分發言的網友都強烈贊成國家應該把這個寫進法律,並且強力進行執行。我有時候總是在想,先賢說的話真是有道理,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會有什麼樣的政府。有期待著國家權力強勢進入私人生活、把道德問題上升到法律問題的人民,就別怪掌握權柄者把手伸到你生活的其他領域,甚至包括你的錢包與其他的合法權利。

什麼叫做自找倒霉?除了拿腦袋撞牆之外,就屬這種完全不能分清什麼是道德領域、什麼是法律領域的行為最為可憐而可恨了。我們這裡始終不能建立起合理的私域與公域之間的界限,從這小小的一點上就能找到原因。

肘子與生活

小時候家裡不富裕,對於肉食有著崇高的渴望。那是一個有錢也不一定能夠買來東西的年代,倒是有不少小人書,裡面總是有所謂好壞人的區別。好人當然是心嚮往之,但惡人的圖片當中,卻總有大吃大喝的景象。做好人是很難的,但做惡人總是可以手持一個大肘子啃來啃去,這讓我等情何以堪嘛。長大以後我懷疑,那時候的「胃虧肉」症狀其實也潛移默化到了繪畫者的筆下,但因為政治不正確的緣故,只好把肉放在了惡人的手中。

年歲稍長之後,對於肉食的生理慾望總算是能夠得到滿足了。在越吃越是精細的今天,對於那種大肉的渴望變成了一種潛意識當中的想法,很多時候我們都還能看到桌子上有一盤大肉,這道菜往往是肘子。

肘子之好,根據考證是可以美容的。但某位著名的科普人士則說,其實被視為美容聖品的膠原蛋白其實無論是吃下去還是抹上去,基本都不會直接作用在人體的皮膚上。但這並不妨礙總能見到某位花枝招展的女士,用優雅的方式弄下肘子上的皮放在嘴裡,更有甚者,捧著一隻豬蹄吃得喜笑顏開。

肘子的做法在國內以「東坡肘子」最為著名。東坡先生詩文俱佳,據說烹飪也是有一手的,而且作為一個文人,他並不避諱自己最俗的那一面:喜歡吃肉。當然,與此同時他還比較喜歡美色。在前後輩的詩人以及文豪們都標榜「梅妻鶴子」之時,他就在說自己是雅俗兼備:無竹令人俗,無肉令人瘦。

而「東坡肘子」大致是「東坡肉」的一種變體,其標準為肥而不膩、瘦而不柴,鑒定其是否已經到了火候的標準之一,是用筷子一挑骨肉即可分離。但實際上所謂肥而不膩其實已經是一種說出來的口號而已。當年那是沒有肉吃,燉得稀爛的肘子還能算是肥而不膩,現在要說這個,恐怕多少都有一點名不副實了。而原本用柴鍋燉煮的東西,用了高壓鍋之後,自然也是風味減少了很多。大部分餐館對於這種做法都是放上一堆醬油,看上去既不鮮亮,又讓人少了胃口。

「東坡肘子」的至高境界應該是那種在盤中完整而鮮亮,表面上紅艷放光、襯著皮下面的那一層白色的肥肉以及暗紅色的瘦肉,整體形態不失。當你伸出筷子輕佻慢捻的時候,整個結構隨著筷子的運動而崩解,絕對沒有把筷子當做錐子用的時候。這就是以「東坡」為名的肉食最可珍貴處:火候與功夫,讓肉質成為一種嫩如豆腐的物質。

而水晶肘子則是另外一路功夫。如果做得夠好、膠質析出足夠多的話,其晶瑩剔透之處還是頗有可觀的。但現在很多地方已經不下這樣的功夫了,以化學制劑或者芡粉充數而達到半透明的效果。水晶肘子是不能單吃的,而是要配上料汁才能體現其香氣。最好的料汁其中必然有蒜。

至於國外做肘子的功夫與我天朝上國的做法有異,最有名的自然是德式烤豬膝。其實對於國人來說,德式烤豬膝雖然有外焦裡嫩的特點,尤其是那層脆皮最易下酒,但實際上肉質發死、油膩,那層皮如果烤得不好,幾乎堪比橡皮。德國的啤酒當然是好的,但德國的菜式當中,烤豬膝名聲很大而不覺得如何,倒是香腸以及酸菜確實是不錯。

北京有一家以德式美食著稱的餐廳,在凱賓斯基飯店中,叫普拉納啤酒屋。啤酒可稱為全國第一,主要是自釀的黑啤實在是太有滋味了。世界盃期間經常沒有位子,而逢到德國隊比賽之時,足能把人擠成照片。如果是德國隊勝了,一般比較嚴謹的德國人之熱情,能夠把人從照片狀態直接烤成德式烤豬膝的那層外皮。

當然,現在德國隊算是沒有爭奪冠軍的可能了。其實我還是挺喜歡德國隊的,並且認為他們這個民族著實可怕,具有極強的戰鬥力與意志。但其食物實在是乏善可陳。這個地方之所以讓人懷念,是因為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賺錢之後,帶著太太、藉著她過生日的由頭浪費一把的地方。與當年胃虧肉而愛上肘子的情節相似,這也算是始終對它有好感的原因之一吧。

貧窮是一種罪

貧困的孩子因為沒有喪葬費用,把猝死於出租房中的母親裝到麻袋裡拋入河中。這件事本身所能告訴我們的已經很多了,沒想到的是,這件事還能告訴我們更多的東西:公安機關以涉嫌「侮辱屍體」而刑拘了這個所謂的「不孝子」。

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心頭真是鬱悶難言。一個不能支付起碼喪葬費用的人,竟然還有這麼一條罪過在等著他,是任何思維正常的人所不能想到的。您說,在一個國家裡,如果一個公民因為貧困的原因不能生養死葬,以至於在無奈之下只能拋屍於河中之時,到底是誰侮辱了屍體?是貧困不堪的孩子,還是在貧困時無可依靠的社會機構?

記得在前段時間,有個母親為了給孩子增加一點營養而到超市偷肉;再近一些有一個孕婦到超市偷肉。這一切的一切,都在證明著一個道理:即使我們的社會已經比前些年繁榮了很多,但依然還有很多人並沒有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而這些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往往也不知道如何去尋求一餐之飽、一夜之暖,無他,主管此事的民政部門大門是朝哪邊開的沒幾個人知道,進了大門如何尋求救濟,也沒有幾個人知道。在這種情況下,偶然陷入困境或者長期處於貧困邊緣的人,無法也不知道能夠如何去尋求本來應有的社會救濟。

一般來說,在一個社會裡救助行為分為官方與民間兩種。官方的社會救濟應該佔到主要層面。這是由於官方掌握著最大的社會資源,這是他們必須盡到的責任。但不論什麼樣的官方機構,其運作當中總是有各種官樣文章,其效率是有問題的。有鑒於此,很多國家都成立一些由官方主導的、可以馬上提供一些生活資源的應急機構。自從孫志剛案件以來,收容遣送制度已經改變了用途,也算是建立了這樣一部分的應急救濟機制。

但事實證明這肯定是不夠的。一個是官方機構運轉起來成本過高,一個是因為其覆蓋面雖然龐大,但由於其規章制度的原因,不能及時進行救濟項目的調整,有很多處於突發性貧困的人群無法得到及時的救濟。所以,在很多國家裡,民間慈善組織起到了更大的作用。

前段時間,溫州出現了施粥攤。這是民間組織的一次很好的嘗試。民間組織雖然掌控的資源有限,但由於船小好調頭,能夠及時彌補由於官方組織不能覆蓋到邊邊角角的缺憾。此新聞一出,得到廣泛的讚譽。其實在這次四川大地震中,也可以看到民間組織的那種力量,在某些方面甚至超過了官方的救助機構。

由於很多原因的限制,我們現在的民間救助機構始終沒能成大氣候。比如相關法律就規定,民間的這種組織不能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進行活動。這就限制了民間組織的活動範圍以及自身品牌的建立,也就相當於限制其成長髮育。而一個健康的社會,更多的是依賴這種公民自我組織的成熟,並不是依賴官方對於這些活動的包辦。

回到這件事來說,這位貧困人士本來可能還可以勉強度日,一旦出現這種突發的狀況,他的沒有任何可以伸縮應對的經濟狀況就會把他整個生活摧垮。在這種狀態下,除了原本官方機構的力量不足外,對於這種千奇百怪的貧困原因也是無法即時進行反應的。如果我們民間的救助組織足夠發達而且足夠為大眾所知,倒是有可能作出比較合理的安排。

但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當地的公安機關竟然還能把法制社會的精髓發揮到淋漓盡致的程度,居然能夠以「侮辱屍體」的嫌疑對此人進行刑拘,那只能說明法制精神本身所賴以存在的人文精神已經蕩然無存了。因貧窮而產生的罪過有其可以原諒之處,更何況此事並無太大的社會傷害,如果心中沒有湧起悲憫之情,而只是猛然在此刻回想其法條如何規定的話,這個法律行為所懲罰的就是貧窮本身。而貧窮本身是無罪的啊。

錢成了我們最大的病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錢是我們社會能夠運轉的潤滑劑。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錢的流向以及是否健康,總是應該關心的。

說起最大頭兒的錢,莫過於政府的錢。每年一次的審計總是能出各種怪事。曾公佈的審計結果當中,有中央部門近億投資按1元錢入賬,有靠企業出資買車建房數千萬,有舉辦論壇收取贊助費3千多萬,有列支千餘萬用作裝修和買禮品。想必不是各個單位裡的會計業務不過關,而是就打算這麼掙錢、花錢而已。比之居然還查出數千張假發票、金額1.4億元來說,巧立名目這件事都顯得多少還有些人性化了。說起來北歐還有個地方練紅燈區的從業者都知道中國的「發票」,在發票聲名遠揚之餘,這些民脂民膏的走向總會讓人有觀看人間奇跡的感覺。

而其他方面的錢怎麼流走的,很多時候我們也能知道不正常。山西蒲縣曾經的煤炭局長被查,其一直是轄下一家煤礦的實際控制人,擁有北京三環內房產33套,被開出了3.2億元罰單,而2009年蒲縣財政收入為9.7億元。古人云「富可敵國」,現代國家疆域廣闊是敵不得的,但一個小小的科級幹部就能利用手裡的權限做到本縣無敵,也不能不說是我們這裡的勝景之一。

除了政府花錢花得不夠明白、利用手裡的權力使得自己先富起來的事情之外,老百姓手裡的錢也沒那麼安全。北京街頭出現假ATM機令市民恐慌無比,只有插卡口,沒有出鈔口,信息盜取後錢也被盜走,混亂的監管令人擔憂。

一個社會的病灶,有時候會通過金錢的流動而體現出來。海南海口數千套海濱景區的限價房專供幹部,平均面積每套123平方米,定價遠遠低於周邊的普通商品房價格,算是另外一種金錢的流向。這種流向雖然並非是把大把的票子揣進腰包,但結果也相差不遠。明目張膽地拿走現金與這種轉換的形式,已經構成了我們這裡最大的病。

與之同時,貴州某地對100多名涉嫌販毒的人員舉辦了盛大的公開逮捕和宣佈勞動教養,「遊街」之事再現江湖。有意思的是,我們對於社會財富的流向始終不能一窺全豹而只能看到冰山一角,倒是這種荒唐的鬧劇一再地發生。在該透明而不透明的社會裡,透明地侵犯人權就成為了某種圖騰。

誰都希望榮耀體面的生活

有件事兒廣大蟻族聽了肯定不會高興。近日住建部、國家發改委、人社部聯合出台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其中,對中介的賺取差價、分割出租等違法違規行為,可以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以至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這個要翻譯一下:所謂分割出租就是那種把一套房子由中介整租之後,然後打上隔斷、分成小部分出租,賺取其中的差價之行為。住在其中的人被稱為「蟻族」,這種方式叫做「群租」。

這種群租當然挺不好的,這個不好有三個方面。首先是對蟻族來說,雖然住房的成本是降下來了,但生活環境還是挺差的,似乎隱私、尊嚴什麼的是不太談得到;其次是對鄰里關係不好,畢竟一套房子住好多人,對於其他正常生活的鄰居是個打攪;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對於政府不好,因為這個現象導致管理難度增加、治安問題顯現,而且從政府形象上來說不好看。蟻族的組成以新畢業的大學生為主,擴招這麼多年了,學歷上去了,可這尊重知識的口號倒是催生了蟻族,而且城市的房價高到不好意思的程度,導致這些原本應該是社會精英的人士都變成螞蟻了,情何以堪嘛。

但這事兒又是那種無可奈何的情況,因為工資就在那裡,不多不少,當個蟻族或許還能在城市裡生活下去,而且將來說不定還能看到某些希望,要是把大部分的收入都弄成租房的費用,估計也就沒法兒活了。可這個事兒政府解決不了,雖然廉租房、經適房什麼的也不能說沒有,一個是一般只針對本地戶口,一個是那東西根本就供不應求,什麼時候也輪不到蟻族們享受這種待遇。

於是,某些解決方式就這麼悍然出爐了。有個笑話是這麼說的:什麼叫做讓一部分先富起來,最終達到共同富裕?很簡單,就是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後消滅那些窮人,最終就共同富裕了。要是沒房住只能群租當個蟻族怎麼辦呢?那就懲罰中介機構,消滅群租的中間環節,使得蟻族花更多的錢去租房或者回家,然後達到「居者有其屋」的目的。

這招兒確實挺損的。記得在前段時間,北京還有個政策是地下室不能出租了,住在地下室而在城市當中打拼的人,從此也就失去了很多生活的空間。北京有政協委員說要設置門檻禁止低素質、低收入的人進入北京生活,這種言論總是被人駁斥,而且基本大家都會覺得這幫人說的不對。但最狠的不是發表這些言論的人,而是那種直接用這種「共同富裕」的方式讓有些人無路可走的政策。

作為一個人來說,誰都希望有個有尊嚴且體面的生活,看著某些國家裡那些有花園、有車庫、在我們這裡被稱為豪宅的平民住宅,誰都想這輩子住進去爽一下。但很遺憾的是,這個願望需要時間與機遇,而城市當中才有這樣的機遇。這也是蟻族們堅持在那種條件下生活在什麼都貴的城市當中的原因。他們也需要幸福的生活,但也知道這要靠自己打拼、現在吃苦才能換來。這樣的政策就等於是斷了他們的希望,在表面上為他們著想的幌子之下,讓他們永遠不能擁有自己的夢想。

而如果他們真的走了,這個城市還能維持運轉麼?很不幸,答案是不能。這些城市的底層居民才是一個城市當中的肌肉,如果說光鮮亮麗的白領、金領以及那些政府官員以及老闆們是一個城市的骨骼,這些人就是一個城市的肌肉,沒有了肌肉的牽引,骨骼本身就會散架。他們承受著一個城市所有正常運轉所必需的最底層的工作,沒有了他們或者說讓他們的生活成本提高的話,城市就會癱瘓。我們只要想像一下沒有清潔工的城市就足夠說明問題了。而與此同時,哪怕有原本的城市居民接手這樣的工作,人力成本的提高也會調高其他城市居住者的生活成本。

所以,被強迫的體面從來不是真正的體面,而只能是官方的體面。這種管理的思路之貽害無窮,並不會隨著蟻族消失而取得其正面意義,往後的一段時間當中,我們將會看到這種管理所帶來的後果。其實也無非兩個,一個是社會埋單的生活成本提高,一個是將會引發劇烈的社會階層衝突與分化。哪個都不是國家之福。

用財富衡量讓人心裡踏實

「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先生回到母校參加其119週年校慶,並捐贈10萬元獎勵學子,同時亦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在採訪中袁先生談到自己身價千億的傳言時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除了證明此傳聞不實之外,還說了一個觀點:「用財富衡量科學家價值太低級、太庸俗。」

對於袁老先生,相信任何還吃飯的人都應該心存感激,要是沒有他這些年的努力,今天我們的糧食安全就完全不可能有這樣的保證,當然也就不能養活這麼多的人口。我們都知道,在歷史上饑饉是造成社會動亂的主因之一,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用什麼方式回報袁老先生都是不過分的,更何況人家不但沒有傳說中的千億身價,而只是每年收入三十多萬的、近似高級白領的老人。

在尊敬袁老先生的同時,也不妨對於他的這句話發表一點小小的不同看法。在傳統意義上說,中國的知識分子始終有某種「不言利」的傾向,固然其中有某些人是偽君子、躲在被窩裡悄悄數錢,但很多真正的知識分子確實是恥於言利的。雖然我們這裡原來並不生產科學家,但有了這個行當之後,也就自然把他們定位為知識分子,包括科學家自己也對自己有了類似於傳統士人的要求。

這種自我以及社會潛意識的要求是否合理?用財富來衡量科學家的價值是否過於低級庸俗?這就要看怎麼看待科學以及社會的進步了。

無可否認的是,我們的社會之所以能夠進步,很大的原因就是追求這種低級與庸俗的財富所帶來的副產品。幾乎每個人在尋求財富的同時,也增加了社會的財富總量,而財富的積累會改變社會的面貌。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上世紀60年代,全球的生產終於超過了消耗,自從有人類以來,我們終於開始進入一個正循環的時代。而如果我們觀察當時全球的社會思潮就會發現,從那時候起,多元化、和解共存開始真正發軔,最終成為世界思潮中的主流。這兩者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不敢妄言,但要是說這只是巧合,則未免小看了經濟對於社會的影響。

從知識的積累來看,也正是在科學家們能夠以自己的發明創造換來更多財富之後,才出現了知識的大爆發。這裡固然有知識本身積累到了一定程度的緣故,但追求知識所創造的價值也未必不是一個主要的原因。

記得在改革開放初期有個說法,叫做「造導彈的不如賣茶葉蛋的」。如果我們的國家裡永遠是賣茶葉蛋的佔了上風,知識與創造本身的價值不能得到體現的話,袁老先生作為境界遠超常人自然可以這麼要求自己,但我們不能指望所有人都有袁老先生的境界吧。而且這個世界總是要有一個衡量標準,最簡單也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財富的數值。

袁老先生這樣受到廣泛尊敬的公眾人物還依然抱有這樣的思想,可見我們對於財富的態度還頗有曖昧之處,這個曖昧之處從袁老先生嘴裡說出來,往往更加劇了社會上對於財富本身意義認知的偏頗。就在下看來,我們還是不要把財富妖魔化吧,即使面對著人類最偉大的智力與情操,財富本身也並不遜色,不僅因為那是我們自己的創造物,而且是保證我們前進的動力之一——即使不是最重要條件的話。

當然,我們這裡的財富故事往往背後暗影重重,這也直接導致了公眾對於財富本身的道德偏見,但那畢竟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不生孩子源於沒錢

說起來人也算是動物的一種,傳宗接代雖然被弄得像個道德責任,但實際上怎麼看也算是某種動物性的昇華。但人類之所以是人類,是因為能夠超越某種低層的動物性,從而在高一些的層面上作出自己的選擇。《濟南日報》就報道說,某位女士決定不要孩子,原因是自己與丈夫的收入都比較低,不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有了孩子將來也是「窮三代」,於己於人都沒什麼好處。這個說法當然遭到很多人的質疑,根據調查顯示有七成的人不贊成這種做法,理由當然各異。

一位社會學教授說的很有代表性:「幸福是什麼?難道就是有足夠的錢,有名車豪宅?當然了,幸福與物質關係很大,但物質不是幸福的全部內容。不管窮富,養育孩子都會給我們帶來難以替代的幸福。」——這話當然是看上去挺正確的,甚至可以說代表了所有能夠想到的正確表述之大成。學者嘛,應該有這個本事才行。

國外有個經濟學家寫過一本叫做《魔鬼經濟學》的書,道德層面沒有這位專家那麼高,他分析美國原本高漲的犯罪率到了上世紀80年代後忽然下降的原因時,認為60年代墮胎合法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很多不具備教育、養育孩子的女士與家庭可以自由地墮胎,使得好多不穩定因素被消滅在了萌芽狀態之下。說這個沒有別的意思,而是想要說明,道德判斷的高度——比如物質生活不是全部、難以替代的幸福——並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貧窮以及貧窮所帶來的後果。

現在對於什麼「富二代」、「窮二代」、「官二代」的討論不少,其實所謂的「二代」基本都已經開始處於製造「三代」的時期。富與官的二代就不說了,這個「窮二代」倒是可以通過蟻族之類的生存狀態瞭解一二。

瞭解了這種生存狀態之後,也就不會責怪為什麼有些極端一些的「窮二代」不想要孩子了。在他們看來,生活是件可以過下去、但活得相當痛苦的事兒。物價一直在漲,工資收入則一直怎麼也跑不贏飛漲的物價;他們與父母兩代人都被房地產綁架了,不但付出了全部的積蓄,而且還要背上多年的債務才能有個屬於自己的棲身之所;未來並不確定,每個月的收入要精打細算才能支付,一旦沒有了這份工作,連緩衝的積蓄都可能沒有。在這種狀態下,何忍用所謂高尚的、非物質的生活境界去要求之?站著說話真是不腰疼。

但問題的重點並不在這裡。一般來說,我們這個物種現在所發展出的社會其實是挺變態的,正當育齡的時候,往往也是人的一生中最需要奮鬥、也是經濟基礎最不穩固的時候,而到了一切都穩定的時候,往往就成了大齡某某,生育的風險加大。在現代社會裡,這種狀態也不是我們這裡所獨有的,甚至在經濟發達的國家裡,這多少也算個問題。

很多時候,這是一個是否具有希望的問題。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本身是窮二代,然後生下孩子就會是窮三代,在自己努力工作的一生裡不能擺脫匱乏,甚至在自己孩子那一輩也不能擺脫這種命運,這固然是有點悲觀主義了,但誰又能說這不是一部分的社會現實呢?有些地方的人,因為社會保障、未來的期許、社會的進步,他們並不擔心自己的前途,而有些地方的人則什麼都沒有,至少現在看上去希望一片渺茫,所以最終這些地方的某些人做出了這種選擇,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人對此進行批評。在我看來,這才是超越了某些動物性的表現,是一個負責任的人做出的事。只是這種進步背後的背景,讓人甚感悲涼罷了。

所謂中國婚姻的男女平權

最高法出台了一個對於《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釋,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產權,原則上說歸登記方所有。也就是說,如果閣下結婚之前您父母幫您貸款買了房子,您的配偶是沒有資格擁有這份財產的。

論說這也算是遵循了婚前財產歸屬於個人的原則,但這事兒聽著就讓人覺得不舒服。不過,還真有人從正面理解此事。某晚報就發佈一個記者調查,最後得出的結論是該解釋或許可以改變擇偶觀,使得嫁富二代不如找一個潛力股。

這個結論不知道是怎麼得出來的。要知道,房子當然是中國式結婚的要件之一,有與沒有差別還是挺大的,寧可坐在寶馬裡面哭、也不坐在自行車後座上笑,這話從我們一直宣揚的道德上來說是很低俗,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是很多人的想法。有沒有這個司法解釋,嫁給富二代也會少了很多年的辛苦拚搏,而找到潛力股則是很難撞到的大運,因為這裡是中國股市,套牢的機會比較多。

這個司法解釋貌似平衡了財產權、男女平權等方面的因素,實際上是破壞了最終的公平。道理很簡單,畢竟買房的一方在國內來說大多數是男方,而目前的房價遠不是初出茅廬的小青年能夠承受的,基本都需要男方父母加以支持。此司法解釋出台之後,等於是宣佈了大多數婚姻當中的女方無資格在離婚的時候取得不動產的部分產權。從這個角度來說,還真不如嫁個富二代合算,畢竟還能有大筆的賠償金,要是嫁個所謂的潛力股,而這個股票還沒漲上來的時候就離婚,女方拿到的東西就更少了。

那麼,是不是婚姻雙方在這方面的權利不能平等呢?很遺憾,這事兒確實不能平等。人這個物種挺奇怪的,進化使得我們擁有超乎尋常的大腦,而這樣的大腦不能在懷孕的時候就發育完全,不然就全是難產而母嬰雙亡了。於是,我們在遠沒有發育完成的時候就降生,需要長時間的撫育才能獨立生活,這可不像小羊、小馬似的,生下來幾個鐘頭就能隨著大部隊活動,人類的孩子練習走路都要差不多一歲才行。

按照一種進化理論,正是這種特性,使我們成為了現今的人類,也就是說,是這種長期撫育嬰兒的行為,使得我們必須組織成社會,來繁衍後代、繼續發展。在整個過程當中,女人所付出的撫養成本要高於男性,無論是十月懷胎還是初期教育,主要以母親為主。這種狀態到現代也並未改變,除了懷孕等生理因素無法改變之外,現代社會的架構也傾向於女性在這方面付出更多,而社會所給予她們的回報是保證其各種權利不受到傷害。就像當年原始社會一樣,女性一般不出去打獵,懷孕、哺乳期受到特殊照顧。

其實還有一點應該強調的是,在婚姻這個准市場上,女性的年紀隨著增長而使得價值下降,男性這方面不明顯,甚至隨著其經濟地位的提高而上升。我們都知道,現在怪叔叔找小蘿莉似乎並非是難事兒,而離婚再嫁的女士尋找合適的人則困難許多。這也是要在婚姻中更多維護女性權利的原因。

所謂平權,是在承認特殊性的基礎上進行權利的平衡。女性在這方面付出的多,應該得到的保障就要更多一些,這不但是人之常情,也是司法所應該關注的東西。所以,這個司法解釋看上去是一種公平,但實際上不但使得婚姻觀更加惡化、夫妻關係成為某種交易,還在權利的解讀上出現了誤區。而同時所頒布的另外兩條司法解釋當中,妻子可以索要丈夫贈與小三的財產,則已經超出了《婚姻法》所能夠規範的範圍,進入到了一個道德領域。

由此可以看出,無怪當年建國之時,什麼法律都沒有頒布的時候,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了。在很多立法者與司法者看來,這東西並非只是調整婚姻狀態,而且肩負著社會的道德責任。按說這麼想也不能算錯,只是在強調過分平權的同時,又強調自己的道德傾向,實在是令人不能理解。

民眾的安全感與信心何來

2010年8月,李克強副總理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強調,當前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特別是要做好問題乳粉的清查和銷毀工作,剷除隱患,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感和消費信心。

在國外品嚐過牛奶的人,可能會覺得有點兒詫異,「洋牛奶」似乎與國內的牛奶並不相同。但這個疑問可能只在腦子裡停留一秒就消失無蹤了。而在很多人看來,這可能是因為其中的各種添加輔料不同,奶粉則都是一樣的。這個印象因為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而改變,很多人這才知道,原來我們以及我們的孩子所喝的奶粉,竟然有很多是這麼生產出來的。

如果只是一次奶粉事件也就罷了,隨著媒體的深挖才發現,此事並非偶然,而是在某些人的授意下延遲了半年之久才被媒體曝光。這種利益的鏈條之可怕,已經超出了單純一個毒奶,在這種狀態下,原本應該作為檢驗者與監督者的機構,竟然不但形同虛設,甚至還包庇縱容。

轉過年來,毒奶粉再戰江湖,幾乎所有的流程又走了一遍,還是半年之前就已經發現,依然是沒有任何預警。這個沒有預警的原因很簡單,說出來的話是沒有造成擴散與傷害,實際上是怕已經遭受重創的中國奶業從此一蹶不振。但也就是在這種狀態下,聖元奶粉事件再次發生了。這次雖然一改當初捂蓋子的手法,相關部門非常迅速地介入並作出了結論,聖元奶粉到底如何還是遭到了很大質疑。

在我看來,只有在職能部門的監管與輿論永遠警惕的眼睛下,民眾才有足夠的安全感與信心。以「三鹿事件」為例,當地政府的職能部門在經濟利益鏈條的驅使下,已經完全失去了糾錯的能力,而在一開始的時候,很多媒體按照一種心照不宣的「規矩」,即使得到了消息也並不打算點出具體的名字。這是因為我們的媒體有一種多年養成的「自覺」,凡是沒有權威部門的說法之時,不能點出具體的名字。兩個制動的剎車都失去了真正的作用。而且就媒體來說,隨便爆出廠商最後有可能會吃官司,這種例子並不少見,甚至最近還有記者被通緝的事情發生。

我們知道,在利益鏈條繃緊的時候,唯一能靠得住的只有媒體。但媒體所受的壓力也並不小,不但有誤報的危險,更有來自各種機構或明或暗的命令、指示、說情,最終能一追到底的事情其實是很少的。也正是輿論監督只能發揮部分作用,導致民眾的信心與安全感不足。試想一下,如果民眾只看到一個迅速從所有媒體上消失的話題,他們難道就不會有疑問?這個世界誰能比誰傻多少?畢竟我們都生活在這個社會當中,會發生一些什麼事大家都知道。

或許有人會說,要是你們媒體誤報了怎麼辦?傷害了某個企業、某個行業怎麼辦?很不幸的是,這種事是很可能發生的,甚至早就已經發生過。但我們如果想建設一個具有足夠幸福感、安全感的社會,這是我們必須付出的代價。輿論監督不能預先設定無錯才去監督,而是在盡量保證無錯的情況下,盡快地開始調查事情的真相,並且直接點出產品名字,作為一種預警的模式。而且在不能證明有主觀惡意的情況下,不能進行追責。

這確實是媒體的一種類似於特權的權利,這個權利背後是事關公眾事務的公眾知情權。如果沒有這種權利的展現,有位網友的疑問就會成真,他說:難道我們的孩子是用來試驗奶粉的麼?很不幸,這句話甚至可以用無數相同的句式來說,比如說:難道我們是用來試驗地溝油的麼?

大義滅親的義務

「大義滅親」一直是個挺正面形象的詞彙,您想啊,一般人認為親情最大,您為了大義都把自己的親戚給滅了,那還不算是正面形象?一直以來,我們這裡也是這麼宣傳的,以至於大家看見這個詞都有一種大義凜然的崇高感。

但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時,在該草案當中加了一項: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證,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這條的意思是說,從此咱們就算是在法律層面免除了大義滅親的義務。

原本的規定是沒有正當理由,法院讓你到庭作證你就必須到,無論被告席上站的是不是你的直系親屬。如果這條草案最後得以實施,最正當的理由就是「這人是我直系親屬,我可以不作證,從而使他有被定罪的風險。」當然,如果對他有利,您還是可以去作證的。

這個當然算是一種司法觀念的進步,雖然這個觀念實在是來得晚了一些。我們知道,一個家庭的關係維繫對於個人而言當然是最重要的,如果你在法庭上證明自己的親人有罪,這個關係將來很可能就受到了極大傷害。從司法的角度而言,證明某人是否做過什麼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但這個義務實現的前提,是不造成延伸的傷害。

其實大義滅親這件事在古代就被人詬病。孔子就曾被問到,如果舜的父親被控殺人,舜應該怎麼對待這個問題。孔子的回答是他應該放棄帝位,背著父親逃到天涯海角躲起來。但這個思想在古代尊孔的時候也沒有成為真正的主流,大義滅親倒是成為了主流的意識,而且一直就流傳了下來,以至於到現在我們才想明白這事兒實在是一種很沒人性的做法。

為什麼大義滅親的意識能夠如此頑固存存在於我們的司法以及道德層面當中?這是因為雖然中國的宗族觀念嚴格,但家庭觀念並不能成為主流,而國家至上的意識形態一直佔據主導地位。

在這種狀態下,凌駕於這種親親相隱的親情人性之上的,不是小集體的宗族觀念,就是大集體的國家觀念。這相當於宗族與國家成為每個人父親的角色,家庭觀念無法對抗這種由強權組成的「國家父權」,而這種「國家父權」就會要求所有人在家庭親情與國家權力發生衝突的時候,無條件地服從國家權力的需要。這也就是為什麼大義滅親一直被傳誦的原因,也是國家權力有意識引導的結果。

到了今天,這個數千年的光環被打破了。這是因為社會發展之後,使得小家庭成為社會的主體,人們不再需要宗族勢力保障生存,也不需要國家權力成為一種父權,現代社會對於國家權力的要求,是讓它們成為服務者而不是主導者。在這種情況下,基本的人性要求自然就會勝過國家權力的越俎代庖,個人的價值與家庭的價值開始凌駕於國家權力之上,大義滅親越來越不會成為主流的意識,也不會得到如同過去那樣的讚揚與崇拜。

說白了,大義滅親其實就是一個社會對於公權力的匍匐與低頭,是一種認可人性可以被權力替代的偽善。這個偽善能夠被刪除與制止,可以看出一個社會的進步方向,而這個方向,是絕大多數人樂於看到的。

我們的幸福生活是怎麼調查出來的

最近有兩個數字比較奪人心魄,一個是中國城市家庭資產平均247萬元;另一個是自有住房擁有率為89.68%。這兩個數字是西南財經大學發佈的《中國家庭金融調查報告》中說到的,還有其他數字,比如說城市家庭中,金融資產11.2萬元、其他非金融資產145.7萬元、住房資產93萬元,負債10.1萬元、淨資產237.5萬元。相應的農村家庭數據為3.1萬元、12.3萬元、22.3萬元、3.7萬元、34萬元。

當然,這種數據與我們實際生活的感受之間還是有相當差距的,這也無怪數字一出來就是一片罵聲,很多網友都說給國家抹黑、拖後腿了。有鑒於此,挨罵的主角、也就是這份報告的編撰者出來說,這份報告用時三年,能夠基本反應目前中國的狀況,然後舉出自己是如何取樣、如何做統計的。其中專業名詞甚多,反正至少看上去很專業。

我們有過太多的被幸福、被增長、被有錢的經歷,以至於真的看到這樣的一組數據,確實是很難接受,因為與這個數據相等的資產所帶來的幸福,我們並沒有享受到。在很多為了下個月工資、業績而苦熬的打工族眼中,自己的生活真是到不了百萬富翁的級別,不是月光族或者啃老族就算是燒了高香。

但這次是不是大家又被幸福了一次還真難說,不妨我們別著急罵人,分析一下這件事是不是有可能。

實際上城市當中的住房確實有很大一部分是自有住房,農村當然更不用說,宅基地總是保證的。國人習慣性地把擁有自己的房產作為成家立業的標準,「丈母娘剛需」還真不是一個玩笑話。城市出生長大的人當中,有很多通過各種手段購買了自己的住房,包括拿著父母的積蓄、家裡拆遷的費用、當年福利分房的餘蔭什麼的。我生活在北京,我身邊的朋友只要是上一輩在北京生活的,基本都有自己的住房,而那些飄在北京的朋友,在老家也是有住房的。

在目前房地產高企的狀態下,真要是在北京擁有一套四環以內的百平米住房,想必那個家庭平均資產的247萬元不難達到,其他城市類似,只要是有自己的住房,都是一筆不小的家庭資產。這個調查未必是胡說八道,而是很有可能不算太離譜。並且您也看到了,城鄉之間的家庭資產差距之巨大,完全符合我們的直觀印象。

問題並不是數字是否準確、取樣是否有足夠的覆蓋面,而是在做了這一切之後,為什麼得出的數字讓大家覺得這麼不可思議。也就是上面我說過的,為什麼我們始終感覺不到與資產增值而對應的幸福感?

報告的起草人說,中國的貧富差距明顯增大。這可能是其中一個原因,但有錢人過什麼日子關我們啥事?只要我們越過越好也就是了。所以,這並非是主要的原因,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們這些資產基本上所謂的「paper money」——紙面上的錢。這些錢是不能在我們生活當中派上用場的,只能是一種具備觀賞價值的東西。

當然,任何國家的普通人對於這方面的資產也都是享有觀賞價值,只要是自己住著,這部分資產也就沒有了流通的意義。但很多地方並無我們這種不安全感,無論在社會保障還是財產的不可侵犯性上,都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咱有什麼?就這份一家人最大的資產,說白了也是長租70年嘛,還可能會被徵收房產稅呢。

您看,您仔細回想一下,您對於這些數字的憤怒,是不是這麼來的?

搖號真的公平麼

老婆大人想再買個車很久了,北京買車要搖號,排隊也至少排了一年,但每次她的名字都沒出現在搖號成功的名單裡。關於這個也沒太多想,畢竟我們屬於買彩票從來不中、刮發票總是「謝謝您」的那種普通人,從概率來說也算正常。哪怕是爆出北京連續8個月都有名為「劉雪梅」的人中號、而正好車輛管理部門有這麼一位同名同姓的警官這種事,也只是認為純屬巧合。當然,在沒有得到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這事兒看上去怎麼都算是巧合,這名字太家常了。

正當我們認命的時候,新聞中得來這麼個消息: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宋建國因涉嫌違紀,正在接受紀檢部門的調查。據知情人士介紹,宋建國被調查的原因是,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在購車搖號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為。然後我們相信那個搖號程序的心就直接凌亂了,按說這事兒不應該啊,那不是誰都改不了的、極度公平的程序麼?

後來我想明白了這到底是這麼回事,這與程序是否公正沒有任何關係,對於普通人而言,搖號就是得到一個你無法掌控的序列號,對於能掌握數據庫的人來說,那就是一串隨時可改的字符。任何程序只要到一定基礎層面上其實都是可以修改的,程序員的後門且不談,就這樣的程序來說,能夠有權限進入數據庫就足夠了,而技術永遠無法防止有權給程序員下命令的人。

這倒是讓我想起上海那塊「世界上最貴的鐵皮」。上海實行車牌競拍已經有年頭了,雖說被很多人詬病,但其中畢竟有公平的含量。簡單來說,就是在某種公共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大家按照自己的急迫程度設定價格,要是您覺得自己的需求超出了拍賣的價格,直接掏錢拍下就是,要是覺得捨不得這筆錢,那就證明您的需求並沒有到位。在一個公共交通多少算是發達、私車未必是必需的地方,除了拍賣出來的錢到底做了什麼之外,整體架構還算是公平的。

北京的搖號政策剛一出來,就有學者從這個角度做了悲觀的預言,現在可以說一一應驗。比如說腐敗、尋租的問題就有不少人說過,而抱著有棗沒棗先排個號的人會越來越多也日益明顯,即使沒有這位涉嫌徇私舞弊的局長大人,能搖上號的比例也日益降低。這裡我們需要問的是:這樣的公共政策出台,為什麼沒有經過詳細的論證,只能讓社會被動地承受其惡果?

伴隨我們一生的「霸王條款」

《新京報》在2011年3月15日這天做了一個綜合報道,列舉了絕大部分消費者這些年裡能夠碰到的幾種商家的「霸王條款」,從我們作為一個消費者踏上社會,這些條款基本上一直陪伴著我們,正所謂「霸王條款」伴隨我們一生。

最能體現其「霸氣」的自然是「本活動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這種話,要知道,得到解釋權就等於得到了一切,這個世界上大概沒有一種文字或者語言沒有歧義,只要握有頒布權與解釋權,自然也就天下無敵了。記得某洋快餐在優惠活動中出現漏洞被抓住,然後人家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把優惠取消,相信這種「解釋權」是主要原因。

「霸王條款」為什麼可以暢行無阻、陪伴我等一生?很簡單,消費者不是商家的對手。從市場經濟的角度來說,消費者是商家的上帝並非是一句空話,一旦消費者覺得你的商品不夠好,或者能有其他更好選擇的話,用手裡的鈔票投票選擇別家就是,鈔票在市場上就相當於選票。但這個選票會在兩種情況下失靈,一種是產品無可替代或者市場被壟斷,比如說房子或者我們要用的汽油;一種是消費者個人力量有限時,沒有機構能夠替他們維權。

前一種情況也就不多說了,我們隨時隨地都能看到,哪怕是指望我們去存款的銀行,也因為自己的地位而收取很多並不合理的費用,以至於最近國家三部委聯合下文終止其中34項不合理收費。哪怕是如此,銀行更多的不合理收費並未被觸及。至於其他壟斷性行業就更不要提,一個個都跟大爺似的。

後一種情況有兩種表現,一種是我們消費者確實有點兒懦弱。我的朋友郝勁松是著名的維權律師,他最著名的官司是那個火車上吃飯沒有發票的事件,他把鐵道部告上法庭,從此在火車上吃飯就有了發票。作為一個較真的律師,這可能是他的本行,但我們這些消費者有時實在是沒有辦法有這個時間與精力奉陪此事,而且就是有時間與精力奉陪,最終所得到的賠償估計也是得不償失。人都是經濟動物,在衡量了忍氣吞聲與拍案而起的成本之後,大多數選擇了前者。這也就是說從整體而言消費者確實是上帝,但單獨的消費者不但不是上帝,最多算是個受氣包。

要是真的嚥不下這口氣打算找相應的機構維權,就會發現很多時候這條路走不通。有人可能會說,咱這裡不是有個消協麼?但消協從理論上說算是個協調組織,沒有任何的執法權,直接打官司吧,不但面對的是一家大公司,而且就是打贏了也不會有好處不說,按照現行的處罰方式,那些公司也不能像在國外一樣被處罰到肉疼,結果還是一切照舊。三令五申的「包間最低消費」等,到現在還掛在很多地方的大堂上,也沒見「3·15晚會」去曝光一下,更沒見有關部門去處理一下。

說起來這種狀況讓我想起一個笑話。據說一個人是否幸福與性生活頻率有關,某教授做講座時問「誰一天一次?」有人站出來,看上去挺快樂,「誰一週一次?」站出來的差一點,一月一次的更差一點。問到誰「一年一次」的時候,站起來的人卻看上去最快樂,問之,他說:「今天,就是今天。」這個老笑話,可以用在官辦的「3·15」上。按說有這個節日也沒啥不好的,但很多時候我們這裡一年就這麼一天表達一些對於消費者權益以及產品質量的關注,其他時間都去闢謠毒奶粉了。「霸王條款」之所以能夠如影隨形,這種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方式,應該也算是原因之一吧。

留住中國最美鄉村

不知道有多少人去過婺源。這地方地處江西,但祖上則隸屬安徽,是中國目前保存最完好的鄉村群落之一,也是典型的徽派建築聚集地。李坑、汪口都是著名景點,江灣的門口還有「偉人故里」的大牌子聳立著。如果去的時間合適,婺源的鄉村早上與晚上都是最美,早上晨霧籠罩在村口的大樟樹上,晚間則炊煙與暮色漸漸融合,淡淡地飄灑在整個村莊上。

但最近要是去這裡的話,可能就看不到這樣的景色了。報載,中國「最美鄉村」江西婺源多個景點緊急關閉,讓買了通票的遊客表示懊惱。而記者調查發現,景區關閉由當地村民和婺源旅遊公司關於「分成費」的矛盾引發。此前曾有村民因分紅不公在村口「攔堵遊客」,婺源旅遊公司不得不宣佈景區緊急關閉。

可能有人不知道,現在中國這些僅存不多的鄉村景色,都不是當地村民的了,基本都被各種旅遊公司承包下來用作經營,江南水鄉的烏鎮、西堤之類的地方也是如此。這次婺源的村民是因為婺源旅遊開發公司和李坑村委會從未公開過賬務才出此下策的,其中還有沒有拿到門票的「分成費」、疑似旅遊公司僱人傷害村民等情節,拍個連續劇都有足夠的素材。

但只是指責旅遊公司是沒有意義的,這事兒遠沒有譴責南霸天那麼簡單,其中包含了很多問題,如果探討稍微深一些的話,就會發現這些問題早就不是錢能夠解決的了。

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這些旅遊景點的開發與成名,並非是當地村民與到處旅遊的驢友之功勞,而是各種旅遊公司承包之後維護、整理、開發、宣傳之後的結果。實際上整修與維護這樣一個景點所費不菲,再加上上繳的承包費用,往往一個景點要投入上億的資金才能有效益。

而村民也並非沒有得益。這樣的景點承包協議裡,經常會有一些保障村民工作的條款,比如說安排多少人就業什麼的。景點開發的好,村民可以通過做遊客生意來賺錢,有些特色的古民居還被安排為重點的參觀點,另外有一筆收入。經過旅遊公司的開發,村落的生活設施也有很大程度的改善。

可是,這種村民與旅遊公司的糾紛發生過很多,除了像這種涉及賬目的問題之外,很多時候確實是村民覺得自己的利益無端被旅遊公司拿走了,於是決定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這裡有一個問題:如果沒有旅遊公司的投入,村落就還是村落,至少不會有現在的發展。這大約算是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罵娘了。

村民這麼做也有自己的苦衷。在這種旅遊開發當中,往往都是政府主導或者村委會主導,村民本身並無參與意見的權利,也就會對利潤的分配產生先天合理的懷疑。要怪信息與決策不透明,不能完全歸因於村民的見利忘義、沒有契約精神。

但這種村民無法無法參與的狀態,又不是當地政府所能改變的。農村的土地與宅基地等財產,說起來是村民在使用,但所有權不是他們的,如何最終開發利用,決策權並不在村民的手裡。這也就造成了村民只能被動地參與到其中,無法從根本上維護自己的權利。更為要命的是,如果土地所有權屬於村民,他們是可以用這個折價參股的,從而形成一種良性的股份制機制,使得一切走上正軌。沒有這種折價參股,他們也就只能從門票等費用裡分成,最多也就是間接享受旅遊所帶來的利益了。

所以,看上去很簡單的經濟糾紛,背後所藏的問題遠不是旅遊公司與村民的矛盾,而是這個矛盾的因果早就已種下,只是有時候會發作、有時候會暫緩而已。想要在這種事情上達到某種共識,僅僅是多分給村民一點兒門票款是不夠的。可惜的是,在現有的土地政策之下,連這個都未必做得到。

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這句話相信很多人都耳熟能詳,記得是某個房地產項目最先提出的,主要是這個項目周圍有好的小學與初中,在現在的學區制之下,這算是房子的一個賣點。後來這話被借用在很多場合。倒是也不奇怪,誰都不想孩子從一開始就不如別人,對於家長來說這是真理,以至於地產上有「學區房」之說,能夠處於好學校招生範圍的房子比其他房子就是要貴一些。

但最近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副司長王定華表示,因「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而選擇所謂好的小學初中,並不符合科學邏輯,不值得宣傳和推廣。他說這句話某種程度上是一種「忽悠」。

邏輯這件事兒還是挺神奇的,比如說王副司長的這個邏輯就很神奇。學校總是有好有差,這是多少年教育投入以及學生生源導致的差異。我們舉個極端的例子就能知道王副司長的邏輯有多麼神奇了:那些在山溝裡的希望小學上學的孩子,能夠與成長在北海幼兒園,上師範附小、北京四中的孩子比平均知識水平與素質麼?我們可以承認希望小學的有些孩子將來會很有出息,但要是平均起來的話,要說這不是輸在了起跑線上,估計是鬼都不信的。

實際上成功這件事早就有過研究,依次排列的成功條件第一個就是出身,然後是各種外在條件,個人後天努力與奮鬥排在第五位,這是通過廣泛調查而產生的結果。在相同的外部條件下,從小受到良好教育的人,成功的可能性更大。這個良好教育的定義很簡單,就是那種具備足夠的硬件與教學質量的學校。而我們也都知道,這麼多年以來,雖說咱這裡逐漸開始取消什麼重點小學、重點中學的區別,但實際的辦學差距早就已經形成,而且在原有的差距之下,各個學校獲得的政府補助與撥款也不相同,越好的得到的就越多早就不是秘密了。在這種現實下說「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是忽悠,看上去更像是另外一種忽悠。

這種另類的、完全與生活邏輯相違背的忽悠,更可能是一種給這些年教育領域的失敗政策塗脂抹粉的說法。我國實行的是九年義務教育制,也就是說如果按照這種做法,在小學與初中階段,政府對於學校的投入是應該公平的。但在實際當中,不但這種投入並不公平,而且在教育產業化的幌子之下,學校的「擇校費」等額外創收早就是一種默許的狀態。而這種忽悠的實際意義在於,告訴你一個艱苦奮鬥的道理,然後掩蓋背後教育資源分配不公的事實。

不但在孩子起步階段這種口頭上的公平沒有做到,在孩子以後的發展當中,這種教育資源上的公平也屬於稀缺。久被詬病的北京、上海戶籍的考生在大學錄取分數線的優惠根本沒有打算取消的計劃,貧困地區的學生在獎學金申請等方面還不能有普遍的發放。而九年義務教育只涵蓋了小學與初中,幼兒園、高中是不在其中的,也就是說,無論在學生的哪個階段,哪怕真的是小學與初中公平了,在很多階段也輸在了起跑線上,只是看這個起跑線是劃在哪裡了。

所以說倒是應該問問這位官員,您覺得讓孩子輸在哪裡比較合適?是從幼兒園就開始輸呢,還是從小學開始?或者咱從高考算起?正如這位官員所說,人生是一場長跑,但這場長跑的起點確實是不公平,政府的責任是提供盡可能公平的起點,而不是否認這種現象後說一個勵志故事就算是盡到了責任,這又不是青春偶像劇。

沒有什麼東西是我們自己的

有個小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到底什麼東西是完全屬於我自己的。好吧,現在我打字用的電腦應該是我的,但什麼時候被查閱一下裡面是否有黃片我不知道;我現在住的房子應該是我的,但七十年以後很難說,如果有人說要可持續發展、現在需要把你的房子拆掉,我也不知道這東西到底是不是我的。

可能很多人都會有這種感覺,原本篤定是自己的東西,在某種情況下變得根本沒有那麼肯定。前些日子,有個農民從自家承包地中發現罕見烏木,價值數百萬元,之後政府將烏木奪走,引發熱議。7月3日,彭州市國資辦正式答覆稱,烏木歸國家,獎勵發現者7萬元。結果在網上調查的時候,逾六成網友認為烏木應歸個人。

但我必須在這裡說明的是,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給你幾萬塊錢的獎勵已經是相當人道了。《物權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根據專家所說,「孳」是繁殖的意思。該烏木既不屬於化石、礦產,也不屬於文物,法院判決時可類推為天然孳息。另外,村民在河道中發現烏木,河道屬於國家所有,烏木就應由河道所有權人、也就是國家取得。

很多人不明白的是,在現行法律的框架之下,其實沒有什麼是你自己的東西。比如說吧,您買了自己的房子,但所有您所佔有的土地都是國家的,土地裡曾經有過的東西也是國家的。一旦您很不幸地把自己的地買在了某個礦脈上,那些礦也是國家的,您的土地使用最簡單扼要地說,就是土地上附著的一個建築,其他什麼都不是你的。

而且這還不是全部,任何情況下,您的建築都只是佔有著一塊不屬於你的土地,上面的天空不是你的,下面的礦產不是你的,甚至說這棟建築也不是你的——因為只有70年的使用權,萬一您把自己的房子建的過於結實,或者是這塊土地可能成為土地財政的一部分,那也跟您就沒啥關係了。沒有土地真正的產權,空中樓閣是什麼意思馬上就能讓您知道。實際上說我們所有引以為自豪的產業都只不過是空中樓閣,下面沒有土地所有權、完全的所有權那種不可動搖的根基。

如果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能夠理解為什麼這個烏木只能讓這位農民得到如此少的收益,簡直就像是一種施捨。實際上中國的矛盾之一,就是落後的產權制度與迅速發展的市場經濟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的緣故。我們看到那麼多強拆、強搶所造成的社會矛盾,基本都是肇因於此。如果一個國家有著完善的私有產權保護制度,您老人家敢強拆我的房子,基本等於自尋死路,如何還能有這麼多群體性事件發生?

至此我們就明白為什麼總覺得這個社會不太對勁,就像《黑客帝國》裡那些敏感的人一樣,知道有什麼東西不對勁,但無法進行改變。

婚姻、時間與社會成本

網上流傳這麼一段海外奇談:愛爾蘭結婚不許離婚,但可選擇年限1到100年,過期不續相當於自動離,但時間越短費用越高,1年的登記費折合人民幣2萬多,100年只要6元錢。結婚一年,說明你不懂婚姻,會給一本很厚的婚姻書看,而選擇100年則只有一張紙,上書:祝你們白頭到老。

這事兒由於遠隔遼海、語言有異,未必能夠證明其為真實的,而且這個確實與我們能夠理解的婚姻有很大不同,大概更像是搭幫結伙過日子,簽了合作書之後大家也就按照合同執行了,即使不愉快也要等到時限到了之後再結算。不過,這對於婚姻是否有效難說,確實也算是節約了社會成本,至少打離婚官司的少了。但這裡有個邏輯的問題:既然不許離婚而這個又是個類似合同的東西,合同到期不續之後,事實上還是離婚啊。大概算是自己騙自己的方式吧,應該是出於宗教原因才會這麼做。宗教這東西大家都需要,但完全按照它的指示去生活的話就會很痛苦,於是就有了諸般的權宜之計。

其實這裡還有一個社會的倫理問題。結婚是個很嚴肅的事兒,這並非說是宗教上的那種嚴肅,而是從經濟上說的。婚姻按照現在的說法是為了愛情,按照原來的說法就是延續子孫後代,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嘛。而為什麼要延續自己的基因?除了生物本能之外,還有一種是為了財產的傳承。

如您所知,在上古時代並無婚姻這種制度,是後來為了種族延續與財產繼承才發明的東西,最重要的目的不是確認母親所生下的孩子是不是這個母親的——這事兒沒啥難度——而是為了確認父親是誰而形成的。這是父權社會的產物。當然,即使在現在,非洲草原上的某些部落也不太看重這個,往往只要是自己老婆生下的孩子,無論血緣如何都視為自己的孩子。不過,這也是把孩子當做財產之一才有的觀念,並無本質的不同。

如果婚姻被這種形態的合同所消解了神聖性,就等於是否定了很多社會賴以存在的基礎:婚姻變成可用時間來約束的合同了,血緣與社會關係就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而且這份合同還挺不專業的,剛結婚的時候都海誓山盟、荷爾蒙遍佈大腦呢,直接就簽兩年的可能性不大,真的簽了100年之後又後悔的不少,反正這個年頭真的要離婚誰也不能真的管,先多簽幾年把費用省下來再說。不過,這個倒也符合理性人的特點。

另外一個面臨的倫理困境在於,這個行為是合同式的,相當於當事人花錢購買政府的結婚登記認可,而且根據時間不同而價格上有所差異。那麼,這段婚姻到底算是什麼?政府許可的、有時間限制的雙方賣淫活動?這個未免太不靠譜了,比糟蹋宗教傳統還不靠譜。

其實這種不靠譜正好是這個社會急速發展的標誌,因為原本的觀念在與現在的生活接軌的同時,一時之間想不出更好的辦法,只有靠這種看上去不靠譜、實際意義是消解原本價值觀的形式,來減低社會所必須承擔的成本。

在現代的社會裡,離婚所引發的官司成本之高、造成的傷害之大是很多人不知道的。話說在法律比較發達的美國,最賺錢的律師品種之一,就是打離婚官司的律師。這個主意好就好在如果結婚當時沒有那麼衝動而簽了100年的合同話,大不了忍著這個名義婚姻幾年,然後自動分開算了。只是這種婚姻合同還要附帶一些財產與孩子所有權的文件,以便於將來做好分割。當然,現在也有所謂的「婚前協議」,但如不加上這個合同制婚姻的話,看上去就沒那麼有意思了。

說不定將來的婚姻模式還真是這種類似於合同制的婚姻,各種法律文本齊全、時限與權利義務完備,以便在一個日益流動化、信息化的社會當中找到一種最合適的減低社會成本的方法。

工資高增長就是幸福?

國際勞工組織2008年首次發表了《全球工資報告》,前段時間又發佈了第二次報告,該報告據說是通過廣泛調研來關注工薪階層的收入問題。報告在收錄177個國家和地區的數據庫中找到了115個國家和地區的工資數據,占所有收錄國家和地區總數的65%。收集到的工資數據能覆蓋全世界94%的工薪勞動者,相當於全球工資總額的98.5%左右。然後,這份報告得出的結論是,金融危機後全球工資增速幾近折半,而中國增速「引漲」全球工資,中國工資「增速」超歐美國家達5倍之多。

應該說國際勞工組織的數據肯定有其合理之處,比之國家統計局的數字而言,相信他們還是會多一些。但實話實說地講,有多少人覺得自己工資有了這麼高的增長?相信憑工資吃飯的一般人都不會覺得自己原來有了這麼高的增長。連專家們都說,中國私有經濟整體工資水平非常低,相當於官方公佈數據的一半,中國官方的工資數據被高估。

這個確實是原因之一。中國依靠工薪生活的人當中是有貴族在的,比如說壟斷企業的員工,無論是福利待遇還是貨幣收入,都是工薪階層當中的貴族階層,至少也算是富裕階層。要是把他們統計進來的話,這數字當然是小不了。這就好有一比:成片的貧民窟當中聳立著一片基本社區條件完備的小區,哪怕這個小區不算高檔,也足夠拉高當地的檔次了。但您能說因為這片小區,周圍的貧民窟的生活水平就上升了?生活成本上升了倒是真的。

還有一個原因恐怕就是一種誤解,認為工資既然漲幅這麼高,我們應該更加幸福才是,為什麼我們沒有感到幸福?確實,如果要是收入增長的話,人們應該感到幸福增強。但咱也要明白的是,隨著工資收入的增長,我們的生活成本也在大幅度增長,而增長的事項當中,涉及民生最基本層面的東西漲幅最高,比如說房子。要是一個人總是處於無殼蝸牛的狀態,而那個殼是工資怎麼增長都買不起的,幸福感估計就會大打折扣。

另一個沒覺得多幸福的原因可能很多人都沒有提及,那就是幸福感有時候是自己跟自己比,有時候是自己跟別人比。應該說要是我們自己跟自己比,至少有工資可拿的社會階層當中,從一窮二白走過來之後,現在多少都擁有了一些自己的東西,比之當年一文不名的狀態確實好了很多。但在我們這個急速發展的社會裡,各種傳播媒介所宣傳的生活狀態,是普通工薪階層永遠接觸不到的,而在我們的教育當中,又少了點兒精神追求,對比之下的不滿足與對某些人財富獲取方式的質疑,使得這種幸福感也是大打折扣。

這些綜合起來看,國際勞工組織還真是高估了中國工薪階層的工資,或者我們可以這麼說,這個「外人」可能更為高估的是中國工薪階層的幸福感。大致來說,外人對我們的評估總是有這個毛病,即在他們擅長的數字領域分析的話,往往會納悶中國的情況為何如此特殊,發展是急速的、進步是顯著的,但要是真的進入社會當中觀察,又會發現這種進步所帶來的焦慮與痛苦,往往也是成倍增長,甚至早就高過了工資的漲幅。

所以,整體的發展或許可以帶來這樣的數字增長,哪怕被高估也是增長驚人,但伴隨著增長而來的東西要不是幸福感的話,這種增長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而要是因為這樣的增長沾沾自喜於自己的優越性,估計就是一種自欺欺人了。

當城鎮戶口成為一種獎勵的時候

有些新聞看上去一片喜氣洋洋、恩德浩蕩,實際一咂摸起來味道就變了。某報的這條新聞就有這個效果。這條新聞稱,記者從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一名來韶務工近10年的優秀農民工秦政被正式批准入戶韶關市城鎮戶籍,這在該市外來農民工群體中還是頭一回。該名農民工曾先後獲韶關市勞動模範、廣東省優秀農民工和省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

這話的意思是說,因為該農民工工作出色,並且獲得了這些甚為夠級別的榮譽,他就有資格獲得了正式生活在該地的資格,下次就不用再隨身帶著務工證、暫住證,可以堂堂正正地生活在祖國之一隅了。這事兒說起來語氣還是很鏗鏘的,一派歡天喜地的景象。

這些年,原被視作天經地義的戶籍政策已經成為眾所詬病的劣政之一,任何可以打破這種壁壘的嘗試都曾經被歌頌過,但到目前為止依然還只是嘗試,從來沒有取得實質性的突破。我們的社會依然還是用戶口把社會分成兩大群體,一部分叫做城裡人,一部分叫做農民。農民進城就叫做農民工,城市還是沒有接納他們,雖然他們比很多城裡人對城市的貢獻更大。

也就是在這種狀態下,一個農民工獲得了城鎮戶口都成為了新聞,而且還是以一種讚歎的語氣登了出來。但您要是注意一下就會發現,他為此做了10年的苦工不說,要是沒有那些榮譽的話,這個幸運都到不了他的頭上。要知道,省一級的五一勞動獎章名額並不多,其中還有很多城市的工人、幹部分潤,到得農民工頭上可謂是鳳毛麟角的機會。其實要是對比一下前清的科考名額的話,說不定還沒有上京考進士的名額多呢。

既然如此稀缺,這種事情就肯定不會是一個常態,而是一種用城鎮戶口作為獎勵的行動。我們知道,獎勵這個東西必然是有價值的才能拿出手,從這個道理推論的話,城鎮戶口就是比農村戶口具有含金量。這件事當然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是,我們生下來就分成了農村與城鎮兩個體系,也就是說生而不平等。

生而不平等也就罷了,結果還要用這種不合理的不平等作為獎勵,來「鼓勵」其他人為城市的建設添磚加瓦,這就有點侮辱別人的智商了。首先,這就相當於承認了這種政策的合理性,並且把這種合理性運用成穩定另外一群人心理的方式。您看,要是始終不能有個上升通道的話,對於穩定那些出生就低人一等的階層是不利的,而有個上升的通道、哪怕這個上升通道是用省級五一勞動獎章作為開門的鑰匙,畢竟也算留下了一個出口。

其次,獎勵是件隨時可以控制的事兒,今天說給你就是天恩浩蕩,明天說今年沒這個名額,大家就要等待下次開恩科的機會。這種隨時可控的恩典,才算是抓住了事情的命脈,而且還可以一直以改革戶籍制度之名「實驗」這種方法,一直到地老天荒。

所以,看到這樣的新聞我是不會有什麼高興的,主要是覺得這個世道真是太奇怪了,明明是這麼有辱智商之舉,怎麼就能說得興高采烈呢?

悲催的「被催族」

每年快到春節回家的時候,很多人就覺得回家這事兒哪裡都好,就是一樣不好:面對各位長輩親朋的催促。沒結婚的會問到啥時候結婚,結了婚的會問到啥時候要孩子,兩者都有的會被問到什麼時候買房,萬一您混得有車有房、有妻有子,大概具備前瞻性的老家人士會問問您什麼時候打算移民了。

作為一個七零後的大叔,無限同情與幸災樂禍地看著八零後的小兄弟們落入這個境地,關於這事兒當年我們也都經歷過,比你們輕鬆的地方在於,我們那時候被催的名目基本就是老婆孩子,有車有房那種事老輩人根本還想都不敢想呢。

不過呢,您大可以這麼看待此事:盡孝。父母的天職之一,就是對自己的孩子百般呵護之餘,對各個階段該做的事兒百般催促。您一年在外打拼,父母沒有機會耳提面命地教導與督促,對於他們來說也是一件相當不爽、相當覺得自己沒有盡責的狀態,好容易您回到身邊,這份關心總是要加倍地補上,讓他們叨嘮幾句這種事、您面露尷尬神色表達一下對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重視,絕對算是有孝心的一種表現,回到打工的城市裡您接著該幹嘛幹嘛,兩不耽誤。

其他長輩與朋友們,想必被催族們實在是沒有盡孝的必要與耐心了,這裡我這個前輩給諸位出個主意。碰上長輩的話要主動出擊,直接問候他家的孩子,跟你父母問的那些話一樣,如果他們的孩子也比較悲催,想必這些長輩也就不會問你了,要是他們的孩子已然成家立業,他們就只顧炫耀了。朋友好辦得多,直接問他們是不是陞官發財,保證把這幫人堵回去。制敵機先是千古不變的要訣。

其實我倒是想跟這些過分關心晚輩的人說幾句。您看,這個時代已經越發地忙碌了,您家公子或者小姐在城市裡打工拚搏,有時候真的顧不上個人問題,非不為也,是不能也。這個社會已經改變了很多人傳統的人生軌跡,這點您在您生活的城市或者鄉村不太能夠理解,或者即使是理解,也不會理解到自己孩子的頭上。但您還是要試著理解,別讓他們在社會壓力很大的情況下,活得更像個悲劇。

職場上平等不重要

微博上爆出一個小故事:有個90後的大學生到電視台實習,開會的時候腦筋靈活,出了不少點子,大家聊得高興,到了吃午飯的時候,主任說了,麻煩你開完會給大家訂盒飯,按人頭,我請客。結果該實習生認真地說,對不起,我是來實習導演的,這種事我不會做的。

大概是我老了吧,可能已經不太明白這個時代年輕人的想法。確實,現在已經不是那個學徒的時代了。遙想當年,如果您是個師父或者老闆級別的話,生活未必富裕,但有時候還是挺愜意的,因為手下的徒弟從打飯一直到倒尿壺,都是必須替您做的,而您本人一般來說也是從這個階段過來的。

後來事情就發生了變化。比如當年我上學之後到工廠實習,也就是給師傅們打點兒開水啥的,那時候我們也不太願意,總覺得你們牛什麼啊,大家都是工人,我能比你低多少?事實證明還是低很多的。有一次我檢修一台天車,怎麼都查不出毛病在哪裡,老師傅去了之後拿著長桿子把天車電源導軌捅了兩下就沒事了,其實就是車間環境比較糟糕,電路暴露之後接觸不良。

其實我要是這麼說您可能能夠理解為什麼當年有師徒傳授的制度。手藝這東西不是免費的,現代社會的學校教育,只不過是把當年的師徒傳授改換了一種社會化的模式,其基本內涵並未改變。從這個意義上看,當年的學徒生涯變成了學校生活,其實都是要付出某種程度的代價,而這個代價有時候是國家出錢,那就是義務教育,而自己出錢,往往就是高中、大學階段。

而要是您上完學就覺得自己能獨當一面的話,大概這個學校的教育挺失敗的。出來工作的人都知道,或許您初生牛犢,閃現無數思想火花,但在實際操作當中,有無數的經驗等著您學習,這些學習其實是一種再教育,而別人付出了心血與自己的經驗,這些東西也不是平白得來,人家並沒有義務教給您,這個時候您付出點兒訂午飯的辛勞,大概不能算很過分的事情。

重要的是,在職場的規則當中,平等並不是重要的。有些人沒有明白的是,平等這個概念是在人格上平等,訂飯、送餐、做導演,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這位同學最大的問題其實在於錯誤地理解了平等的觀念,認為大家都是來做導演就是一種平等,而如果去訂飯的話就等於降低了自己的身份。這種平等的意識恰恰是一種深入骨子裡的歧視,是過於珍惜導演這個貌似高貴的職業,是對於訂飯這種雜事的歧視。

我要是老闆的話,這樣的員工是不會要的。這至少說明兩點:其一,他不明白人際交往的基本準則,今天你訂飯、明天他打水,大家都可以合作做好,沒有這種意識的人,至少是沒有明白團隊精神是怎麼回事;其二,他在骨子裡有一種高人一等的職業錯覺,或許他是一個有著極度天才思想的人,只是很可能在這種天才沒有發揮之前,別人就已經不能容他有任何發揮了。

或許這個世界上確實有那種不用任何人幫助的天才,也有這樣的生長環境,但我保證那些都是特例,更多有同樣能力的人鬱鬱而終。人生往往不是輸在智商上,而是經常輸在情商上,這年頭兒誰能比誰傻多少?重要的在於,你是不是能夠讓人願意幫你在最初的時候給你一些他們的經驗,那些東西絕對不是只擁有智商的人能夠生而知之的。

手機割不斷親情

這兩天有個消息說的是某老漢在家庭聚會上摔了盤子,主要是因為三個孩子在餐桌上都在玩手機而不太說話。看到這種消息,一般人用腳趾頭都能想出來後面的評論是什麼樣的:人心不古、科技冷漠了人情、社會為什麼這樣了等等,要是押韻的話,基本可以譜個曲子給我們那些日暮黃昏的家庭溫情當作輓歌來唱了。

不能否認的是,現在有兩個趨勢越來越明顯,一個是家庭越變越小,一般都是自己單門獨立地過日子,逢年過節才去父母那裡請安;另一個是信息社會到來,各色人等越來越不習慣進行某些沒有營養的對話,雖說三個孩子都玩手機是極端了一些,但作為現代社會裡的人,多少都有些信息焦慮症。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隨著大家的教育程度提高,仰望天空而無所事事的狀態已經不受青睞了。

或者我倒是想問問很多感覺到受冷漠的老人們一個小問題:在沒有手機的時代,您如何能向現在一樣,想起來就給自己的子女打個電話,即使看不見他們的人,也能知道他們是無恙地存活在這個世界上?這個世道有利有弊的地方就在於此,社會發展與科技進步固然剝奪了很多人天天面對面的樂趣,但也讓物理距離縮短了不少,您不能一邊享受著現代科技所帶來的便利,一邊期待著四世同堂晨昏定省。

我也想問另外一個問題,在指責這些不肖子孫的時候,老人們是不是也該反省一下自己?就我所知,很多子女確實跟老人之間是沒啥好說的。您想想看,這個世界進步到如此地步,很多時候我們並不用老人的知識與見識武裝自己了,這與原來那種言傳身教的社會完全不同。這個時代並非是老人們隨時可以教導年輕人,而是老人們需要努力跟上時代,然後與孩子們找到共同語言。

所以說這並非是手機的錯,手機從來做不到分割親情,而是整個社會早就已經改變了,我們沒有辦法按照農業社會或者二十年前的標準來要求現在的年輕人——實際上我這輩子活了四十年,到現在所走的人生道路,完全是按照我父親指導的方向反向飛奔,在幾年前我父親終於承認他當年讓我堅守電工的工作崗位是一種錯誤了。您看,別全想著教育孩子,您先活到老學到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