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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上的記號(1)

耳朵上的記號

在中國,眾所周知,*現象層出不窮。大家可能會好奇,美國有沒有*呢?

當然也有。這兩年鬧得最沸沸揚揚的兩個*案例,一個涉及前國會議員RandyCunningham,作為前國會國防撥款委員會成員,他曾經接受一個國防產品承包商240萬美元的賄賂,並利用他在國會的權力,以"特殊專款"的方式間接給該承包商撥款。另一個案例涉及一個政治遊說集團成員JackAbramoff,他曾經用免費餐免費票免費旅行等方式大量給國會議員行賄,換取他們給自己的客戶多開一些"特殊專款"。

當然,最後RandyCunningham和JackAbramoff都落入了法網。06年3月,RandyCunningham被判入獄8年4個月,JackAbramoff也被判5年10個月。共和黨06年底輸掉中期選舉,不能說沒有這兩位共和黨員的"功勞"。

然而,客觀地說,類似的公然*在美國並不常見。拿Cunningham的事件來說,涉案資金兩百多萬美元,就已經成了"現代國會史上最聳人聽聞的受賄案"(《華盛頓郵報》語)。挖掘報道該案的《聖地亞哥聯合報》也因此得了2006年的普利策獎。至於免費餐免費旅遊等等罪行也天天上新聞頭條,只能說美國人在*方面比較孤陋寡聞而已了。

不過我在這裡想討論的,並不是這種公然的*案--因為這在美國並不多見,至少沒有成為一個制度性問題。我想討論的是另一種更模稜兩可的"政治*"。

細心的讀者也許會發現,我上面說的兩個案例,都涉及到一個詞彙,"特殊專款",這個詞近兩年在美國媒體上頻頻出現,在英文裡,叫earmark,如果直譯,就是"耳朵上的記號"。

什麼叫earmark?它一般是指國會議員各自根據其選區或者集團需要,插入預算報告中的"相關項目專款",比如自己選區需要修一條公路了,就加入交通預算草案中;或者需要某學校需要某種計算機軟件了,就加入教育預算草案中等等。一般來說,在審核程序中,它是在預算草案出來後,由議員各自緊急加入的,所以它的透明性、合理性很可疑。比如,在一個非常驚心動魄的案例裡,2004年11月17日,國會的撥款委員會審核批准了一項"外交行動預算草案",但是,在接下來的72小時裡,也就是草案提交整個國會批准之前,各路議員紛紛出馬,加入了11,772個earmarks,總額達160億美元。顯然國會議員不可能在三天之內閱讀分析這些"記號",該議案還是順利通過。

Earmark算不算*呢?一方面,大多數議員在加earmark的時候,並沒有接受任何賄賂或禮物,所以他的行為並不違法。甚至,從其選區的角度來說,我們選你幹什麼去了?不就是希望你給我們拉修路費、教育資金嗎?所以你給我們爭取"特殊專款",這才是合格的"民意代表"。正是因此,許多議員不但不以加earmark為恥,反而以此為榮。比如北卡州的一個議員,專門把自己爭取到的"特殊專款"做成一張地圖,這裡是他為當地一個宇航中心爭取的兩百萬,那裡是他為了一個地方學校爭取到的三百萬,顯得他"為民請命"不辭辛苦。

但是另一方面,earmark又成為議員籠絡人心、爭取選票的手段。議員可以對真正的公共利益漠不關心,只追逐自己的局部利益或者集團利益,從而使有限的公共資金流到了無足輕重的地方。說白了,用公共資金為自己"搞政績",從而拉選民爭捐款。比如,最著名的一個案例,阿拉斯加州兩個議員極力推動一個兩億兩千多萬美元的"特殊專款",要給一個只有50個人的孤島造一座橋,這事後來成了笑談,被稱為"哪兒也不到的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