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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
我來到樹林邊緣,
畫眉的音樂——聽!
此刻林外若是黃昏,
林中就是暗影。
樹林對於鳥兒過於黑暗,
它靈巧地拍打翅膀,
尋找過夜的更好棲木,
但它這時仍能歌唱。
最後的那一縷陽光
已消失在西方,
但仍駐足再聽一曲
在那畫眉的胸腔。
從遠處立柱支起的黑暗中
傳來畫眉的音樂——
幾乎是在召喚人們
步入黑暗和悲哀。
可是不,我是來看星星的:
我並不願意步入。
即使有人邀請我也不去,
何況也無人請我。
COME IN[4]
As I came to the edge of the woods,
Thrush music — hark!
Now if it was dusk outside,
Inside it was dark.
Too dark in the woods for a bird
By sleight of wing
To better its perch for the night,
Though it still could sing.
The last of the light of the sun
That had died in the west
Still lived for one song more
In a thrush's breast.
Far in the pillared dark
Thrush music went —
Almost like a call to come in
To the dark and lament.
But no, I was out for stars;
I would not come in.
I meant not even if asked;
And I hadn't been.

 

讓我們來看一看這首《步入》(Coming In)。這是一首短音步的短詩。實際上,它是三音步和雙音步、抑抑揚格與抑揚格的混成體。一般而言,謠曲的主題多半是流血和復仇。這首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這樣的。格律給出許多暗示。我們在這裡談論的是什麼呢?樹林中的步行?在大自然中的漫步?是詩人們常做的那種事嗎?(如果是的,順便問一句,為什麼?)《步入》一詩是弗羅斯特描寫這類漫步的許多首詩中的一首。請大家想一想他的《雪夜駐馬林畔》、《熟悉黑夜》、《沙漠地區》、《離開!》等詩。請大家再想一想托馬斯·哈代的《可愛的畫眉》一詩,這首詩與哈代的那首詩有著明顯的相似。哈代也非常喜歡一個人到郊外散步,但他大多在一座墓地周圍散步,我想,這可能是因為英國的歷史很悠久,因此要更厚重一些。

在弗羅斯特《步入》一詩的開頭,我們又看見那只畫眉。你們知道,鳥兒(bird)經常被視為歌手(bard),因為從技術上講,兩者都會歌唱。所以,當我們繼續下去的時候,我們就應該記住,我們這位詩人可能將他心靈中的某些部分托付給了這隻鳥。實際上,我堅信這兩隻鳥是有關聯的。它們的不同之處僅僅在於,哈代用了一首詩中的十六行詩來引入這隻鳥,而弗羅斯特則在第二行就切入正題。總的說來,這體現著美國人和英國人之間的不同,我指的是詩歌上的不同。由於更為豐碩的文化遺產,更為豐富的文化選擇,一位英國人在開始寫作一首詩時所要耗費的時間通常就會長得多。他的耳朵對回聲的感覺更敏銳一些,因此,他在開始點到主題之前會先練練肌肉,展現一下他的技巧。通常,這種創作方式會導致這樣的結果,即這首詩的闡釋部分會和實際訊息一樣龐大,使人覺得冗長。當然,這一點也並非一定會成為缺點,關鍵要看寫詩的人是誰。

現在,讓我們逐行看一下這首詩。「我來到樹林邊緣」(As I came to the edge of the woods)一句非常簡單,它提供了信息,表明了對象,確定了格律。從表面上看,這一行很單純,你們怎麼看呢?是的,是這樣的,除了「樹林」(the woods)二字。「樹林」會使人產生懷疑,而這個「邊緣」(the edge)字也同樣使人疑惑。詩歌就像一位出身名門望族的夫人,其中的每個字眼實際上都帶著諸多典故和聯想。自十四世紀以來,樹林就一直散發著濃重的「幽暗的森林」[5]的味道,你們一定記得,這片「密林」曾把《神曲》的作者引向何方。無論如何,當一名二十世紀詩人以發現自己站在樹林邊作為一首詩的開頭時,這裡面就有一定的危險成分,或至少有一種危險的暗示。「邊緣」就其本身的含義而言,是相當鋒利的。

也可能並非如此,可能我們的懷疑毫無根據,也可能我們太偏執了,對這一行詩太過深究了。我們來看看下一行,我們會讀到:

 

我來到樹林邊緣,
畫眉的音樂——聽!

 

我們看上去像是犯傻了。還有什麼能比這個過時的、維多利亞式的、仙女神話般的「聽」(hark)一詞更平淡無味的嗎?一隻鳥在歌唱,快聽!「聽」字確實應當屬於哈代的某首詩,或是一首謠曲中;或是出現在一首疊韻詩中,那就更妙了。這個詞暗示了一種不會表達任何不幸的遣詞造句水準。這首詩將以一種舒服的、悅耳的方式繼續下去。至少,在聽到「聽」這個詞之後,你們會想到:等待著你們的將是某種對鵑科鳥類之音樂的描述,你們會進入一片熟悉的領地。

但這只是個圈套,就像以下兩行所表明的那樣。這只是弗羅斯特硬塞進兩行詩中的一個闡釋。突然,詩鋒一轉,詞彙和音區以一種不適當的、平淡無味的、不悅耳的、非維多利亞式的風格發生了變化:

 

此刻林外若是黃昏,
林中就是暗影。

 

「此刻」(now)一詞為想像留下的空間很小。此外,你們會發現,「聽」(hark)和「暗影」(dark)是押韻的。「暗影」就是「林中」(inside)的狀態,它並不僅僅暗指樹林,因為逗號使「林中」與第三行的「林外」(outside)構成了尖銳的對峙,而且這一對峙是在第四行中出現的,這就使得語氣更為強烈了。更不用說,這一對峙僅僅表現為兩個字母的替換,即在d和k之間用ar替換了us。元音實際上還是同一個。我們在這裡所看到的不同僅在於一個輔音字母。

第四行隱隱有一種令人窒息的感覺。這與重音的分佈有關——它與前兩行的重音分佈有所不同。本詩節在這一行中可以說是突然收尾,「林中」之後的停頓愈發強調了「林中」的孤立。此刻,當我向你們道出這種帶著明顯傾向的閱讀理解時,我是想要你們特別留意詩中的每一個字母和每一個停頓,哪怕僅僅因為這首詩寫的是一隻鳥,鳥語就是靠停頓傳達的——或者你也可以說,是靠一個個字符傳達的。由於擁有大量的單音節詞,英語很適宜於這種鸚鵡學舌的工作,音步越短,加在每個字母、每個停頓和每個逗號上的壓力就越大。無論如何,「暗影」在字面上將「樹林」處理成了「幽暗的森林」。

帶著對黑暗樹林的記憶,讓我們進入下一詩節:

 

樹林對於鳥兒過於黑暗,
它靈巧地拍打翅膀,
尋找過夜的更好棲木,
但它這時仍能歌唱。

 

你們認為在此會發生什麼呢?一個心地純樸的讀者——不論他來自英國還是來自歐洲大陸,甚或他是一個地道的美國人——會這樣回答:這裡寫的是一隻在傍晚歌唱的鳥,它的歌聲優美動聽。有意思的是,他可能是正確的,而正是諸如此類的正確才使得弗羅斯特的聲譽常年不衰。雖說實際上,恰恰這一節尤為陰鬱。甚至可以說,這首詩寫的是一些非常不愉快的事,很有可能就是自殺。或者說,即便不是自殺,那也是死亡。如果不能肯定是死亡,那麼至少,這一節中也包含著死後的主題。

在「樹林對於鳥兒過於黑暗」(Too dark in the woods for a bird)一行中,鳥兒,也就是歌手,在仔細地探究「樹林」,並發現它過於黑暗。這裡的「過於」(too)呼應著——不!是重溫著——但丁《神曲》的開頭幾行:我們的鳥兒/詩人對「密林」的看法與那位意大利偉人的評價有所不同。更確切地說,死後的靈魂對弗羅斯特來說比對但丁更加黑暗。有人會問為什麼,答案就是,要麼因為他不相信這套說法,要麼因為他有意把自己也歸入了受懲罰者的行列。他無力改善他的最終地位,我要大膽說一句,「它靈巧地拍打翅膀」(sleight of wing)可能是指臨終聖禮。總之,這首詩講的是一個人上了年紀,正盤算著接下來該怎麼辦。「尋找過夜的更好棲木」(To better its perch for the night)一句則是指他可能會被發配到另外一個地方去,不僅僅是指地獄,「夜」(the night)在這裡指的是永恆。鳥兒/詩人唯一能做的展示自我之舉,就是它/他「仍能歌唱」(still could sing)。

「樹林」對鳥兒來說「過於黑暗」,因為它作為鳥兒的一生已經快到盡頭。沒有任何靈魂的悸動——也就是「靈巧地拍打翅膀」——能夠改變它在這片「樹林」裡的最終命運。我認為,我們知道這片樹林屬於誰:林中的一根樹枝終將是一隻鳥兒生命的終點,而「棲木」(perch)則使人感覺到這片樹林建造得非常合理:這是一個封閉的空間,就像一個雞籠,如果你們同意的話。因此,我們的這隻鳥兒注定要死亡,最後一分鐘的皈依(「靈巧地拍打」〈sleight〉是一個魔術般的詞)是行不通的,即便僅僅因為這位詩人太老了,他的手已無法快速地運動。但儘管老了,他卻仍能歌唱。

在這首詩的第三節,你們可以聽見鳥兒在歌唱:你們聽見的是歌本身,是最後的歌。這是一個巨大的手勢。請看一看,在這裡,每一個詞是如何延遲緊隨其後的另一個詞的:「最後的」(The last)——停頓——「那一縷」(of the light)——停頓——「陽光」(of the sun)——移行,這是一個大的停頓——「已消失」(That had died)——停頓——「在西方」(in the west)。我們的鳥兒/詩人追蹤著最後一縷陽光,直至其消失之處。在這一行中,你們幾乎可以聽到那首動聽的《謝南多厄》[6],一首描寫夕陽西下的古老歌曲。這裡能感覺出明顯的暫緩與延遲。「最後的」不是限定語,「那一縷」不是限定語,「陽光」更不是限定語。而且,「已消失」本身也不是限定語,儘管它應該是。甚至連「在西方」也不是。我們在這裡得到的是一首表現流連的歌:光的流連,生命的流連。你們幾乎可以看見那根手指指向那源頭,然後,在最後兩行做了一個巨大的圓周運動,返回至講述者:「但仍駐足」(Still lived)——停頓——「再聽一曲」(for one song more)——移行——「在那畫眉的胸腔」(In a thrush's breast)。在「最後的」(The last)和「胸腔」(breast)之間,我們這位詩人跨越了一個很長的距離:相當於一片大陸的寬度,如果你們同意的話。畢竟,他描述的是那縷仍然留在他身上的陽光,而這與樹林的黑暗構成了對比。畢竟,胸腔是所有歌兒的源頭,在這裡,你們與其把這隻鳥兒看作一隻畫眉(thrush),還不如把它看作一隻知更鳥(robin);無論如何,是一隻在日落時分歌唱的鳥:落日在鳥兒胸腔中的流連。

在第四節的開頭幾行,鳥兒和詩人分開了。「從遠處立柱支起的黑暗中/傳來畫眉的音樂。」(Far it the pillared dark/Thrush music went.)這裡的關鍵詞當然就是「立柱支起的」(pillared):它代表著教堂的內部,無論如何,也代表教堂。換句話說,我們的畫眉鳥飛進樹林,你們聽見從林中傳出它的音樂,「幾乎是在召喚人們/步入黑暗和悲哀」(Almost like a call to come in/To the dark and lament)。如果你們願意,可以用「悔悟」(repent)替代「悲哀」(lament):其效果實際上是一樣的。這裡描述的是那天晚上我們這位老詩人面前的兩種抉擇之一,即他沒有做出的那一選擇。畫眉畢竟選擇了「靈巧地拍打翅膀」。它在尋找過夜的更好棲木,它在接受命運,因為悲哀就是接受。在這裡,你們可能會一頭扎進分辨各種基督教教派教義的迷宮中——比方說,弗羅斯特的新教教義。我勸你們遠離這些東西,因為,堅忍的姿態對於信教者和不可知論者都同樣適用,在這一行中,它更是必不可少的。總的說來,背景資料(尤其是宗教方面的背景資料)是無助於得出結論的。

「可是不,我是來看星星的」(But not, I was out for stars)一句,是弗羅斯特常用的一種欺騙技巧,目的是展示他積極的感受力:正是諸如此類的詩句為他贏得了聲譽。如果他真的「是來看星星的」,那他之前為什麼沒有提及呢?為什麼他在全詩裡都沒有寫到其他任何東西呢?但這一行出現在這裡,並不僅僅是為了欺騙你們。在這裡他也要欺騙他自己,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要安慰他自己。整個這一節都是這樣的。我們不要將這一行詩當作詩人對自己存在於世上的概括論斷,以浪漫主義的基調而言,這一行詩寫的是他某種形而上的籠統渴望,這種渴望無法被這一個夜晚的短暫痛苦所平息。

 

我並不願意步入。
即使有人邀請我也不去,
何況也無人請我。

 

這幾行中調侃意味過於強烈,我們不應僅憑其表意照單全收。這個人正在保護自己免受自身洞察力之傷害,他在語法和音節上都堅決起來,慣用語的氣息則弱化了,尤其在第二行上,「我並不願意步入」(I would not come in),這一句可以簡單地寫成「我不進入」(I won't come in)。「即使有人邀請我也不去」(I meant not even if asked)流露出一種威脅性的果敢,其效果抵得上沒有太多修飾的最後一行所表達出的他的不可知論:「何況也無人請我。」(And l hadn't been.)這的確是個靈巧的手法。

你們或許也可以將這一節和全詩都看成是弗羅斯特對但丁《神曲》的謙遜註腳或附筆,因為《神曲》也是以「星星」結尾的[7],看成是他在承認自己之於後者或是信仰不足,或是天賦不夠。詩人在這裡拒絕接受進入黑暗的邀請;而且,他還對那召喚提出了疑問:「幾乎是在召喚人們……」(Almost like a call to come in ...)我們不應過分看重弗羅斯特與但丁之間的相似,但偶爾這種相似仍顯而易見,尤其在那些涉及靈魂之黑夜的詩作中,如《熟悉黑夜》。與他的一些傑出的同時代人不同,弗羅斯特從不炫耀他的學問,這主要因為他的學問是流淌在他的血脈中的。所以,「即使有人邀請我也不去」一句既可看作他的一種拒絕——拒絕對他那沉重的預感小題大做,也可視為他風格選擇上的一個證明:他傾向於有意迴避主流形式。無論如何,有一點是清楚的:如果沒有但丁的《神曲》,這首詩或許就不可能存在。

當然,你們還完全可以將《步入》當作一首描寫自然的詩來讀。但是我建議,你們應該花更多的時間來仔細研讀標題。該詩二十行的構成,就是對標題的翻譯。我以為,在這樣的翻譯中,「步入」一詞的含義或許就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