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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的緣故,是繆斯所謂的女性身份(甚至當詩人為一女性時也是如此)。不過,真正的原因還是藝術比生命更長久,這一令人不快的認知導致了欲使前者服從後者的愚蠢願望。有限總是將永恆誤認為無限,並孕育出相應的設計。這當然是永恆自身的錯,因為它總是時不時地表現得像無限那樣。甚至連一個最厭惡女人、最憎恨世人的詩人也能寫出一堆愛情詩,哪怕僅僅作為對行會效忠的象徵,或是作為一種練習。這足以引起研究,進行文本註釋、精神分析法闡釋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總的圖式似乎是這樣的:繆斯的女性身份意味著詩人的男性身份。詩人的男性身份又意味著情人的女性身份。其結果:情人就是繆斯,或可被稱為繆斯。另一個結果是:一首詩就是作者性愛驅策力的昇華,或可以被當做諸如此類的東西來對待。僅此而已。

荷馬在寫作《奧德賽》時絕對應該是易受誘惑的,歌德在寫到《浮士德》第二部時無疑也如此,但這都無足輕重。總的來說,我們該如何看待史詩詩人呢?人怎麼能既那般的昇華又有浪子之名呢?既然我們看來和這個詞是脫不了干係了,那我們不妨文明地假設:藝術活動和性愛活動都是人們創造力的顯現,兩者均為昇華。對於繆斯這位語言的天使、這位「上了年紀的女人」而言,傳記作家們和公眾最好不要去打擾她,如果他們做不到這一點,那至少也要記住,她比所有的情人或母親還要年長,她的聲音比母語還要恆久。她去授意一位詩人,並不考慮這位詩人生活的地點、方式或年代,如果不是這一位詩人,那麼她便去授意下一位詩人,這部分地是因為,生活和寫作是兩種不同的職業(兩個不同的動詞也由此而來),去等同它們要比去分離它們更加愚蠢,因為文學的歷史比任何出身的個體都更為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