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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何步入旅行或寫作什麼的(4)

終於,往寫作一點點地靠近了

我在最不優美年代(一九七○年代)的最不佳良地方(台灣)濡染成長,致我之選取人生方式不自禁會有些奇詭,以是我也會逃避,終於我像是要去寫作了。七十年代,我所謂的最醜陋的年代,幾乎我可以看到的世相,皆令我感到嫌惡,人只好借由創作去將之在內心中得到一襲美化。

欲滿獲想要創作的某種感覺,連白天也想弄成黑夜。太光亮,不知怎麼,硬是教人比較無法將感覺沉淪至深處、沉淪至呼之欲出。

便此增加了極多的熬夜。

另一種把白天弄成黑夜的方法,是下午便走進電影院。

中年以後,要教自己白天便鑽進電影院,奇怪,做不到了。

及於寫作,於我不惟是逃避,並且也是我原所閱讀過的小說、散文等並不能打動我。他們所寫的,皆非我亟想進入之世界;他們所寫的,亦非我這台灣生長的孩子自五十年代看至七十年代所累蘊心中的悲與苦、樂與趣等等堪可相與映照終至醒人魂魄動人肺腑者。終於我只能自己去創想另一片世界。這如同人們盛言的風景,你發現根本不合你要,你只好繼續飄蕩,去找取可以入你眼的景色。我一生在這種情況下流浪。

一直到幾年前,我都始終還沒有把自己當成是一個「作家」。看官這一刻突然聽我如此說,或覺詫異,然真是如此。幾年前我們開高中同學會,多半同學還不知道我是個寫東西的,我自己也不認為是。

主要我年輕時並沒以作家為職志。雖我也偶寫點東西。再就是,寫得太少,稱作家原就丟人,何必呢?最主要的,其實是自己心底深處隱隱覺得:倘人夠屌,是作家不是作家壓根不重要。

便這最後一項,直到今天我仍這麼認為。尤其是活得好、活得有風格,做什麼人都好。是作家亦好,不是作家也一樣好。

乃在人不該找一個依仗;不管是依仗名銜(如作家,如教授,如部長,如總經理,如某人的小孩),抑是依仗資產(如八千萬、一億,如幾萬畝地,如身上的珠光佩飾),皆是無謂事,並且益發透露其自信之不夠。

又睡覺的韻律,亦孤立了我的作息。怎麼說呢?譬如今日睡得極飽,至中午醒來,至夜闌人靜時,所有的地方皆已打烊,全市已無處可去,我也趕最後一班公車回到了家裡,這時候呢,良夜才始,人猶不感困,又有一腔的意念想發,於是東摸摸西摸摸終弄到索性在紙上寫一點什麼,寫著寫著便終於成為寫東西了。

這說的是三十年前。

另就是,七十年代是最好的聊天的年代;並且,那時候台灣可能也是全世界聊天最好的地方;須知美國便不是。因有聊不完的話題,有聊不完的電影與創作觀念,還有多之又多、毫不感膩的各方朋友,便此造成台北竟是一塊幾乎算是最能激勵創作的小小天堂了。至少我的創作與聊天甚有關係。我愈是在最後一班公車前聊天聊至熱烈,愈是會在回家後特別有提筆寫些什麼之衝動。譬似那是適才洶湧狂論之延續。

人和人能講上話,並且講得很富變化、很充滿題材,這是多美的事。有的人一輩子不聊天,他的情思如何宣吐?有的人只愛聽,不發表自己言論。亦有人搶著講,不聽別人說;這是較怪的,或許稱得上是過度幽閉下的精神官能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