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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刑

她又在報紙標題看到了死去丈夫的名字。和以往一樣,丈夫被冠名為大師;和以往不一樣,這次的報導,不再是捕風捉影的傳奇。考據學家宣稱,他們發現了大師的遺物:半截雪茄。

她沒法否認,照片上,這支雪茄的形象如此確鑿熟悉。十四年前,他臨終的那個黃昏,大師的確在無燈的房間,點燃過這支雪茄。那時,經過長期病痛折磨,他的呼吸和聲音,都像扁平的鈍刀,讓人寒冷痛苦。等叼上了那支雪茄,他的呼吸才溫暖起來。他知道,自己的漫長掙扎要結束了。他不必再為了求生、尊嚴、健康而苟延殘喘。剩下的只有對愛侶的歉疚:他和她都知道,她之後得孤零零的,活在這個反覆無常的世上。

「我們都生於火。」大師在一明一滅,像燈一般的光影中說,「我們最後,會歸於火,會在火中相見的。」

他死去,帶走了他們二十六年的婚姻和三十二年的愛情。她做的第一件事,是盡量處理、掩埋、焚燒掉他的遺物:畢竟,那時他還不是大師,他正遭遇囚禁、追捕、抨擊。他被掩埋在無名公墓裡,淒風冷雨。那時,她完全想不到,他的命運會發生天翻地覆的轉折:

死後第七年,他成了大師。

大人物發出了號令:某某人是古往今來最偉大的大師,他對於火的描述,正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暗示;他一生致力於解讀人類命運、剖析歷史真相而鬥爭;大師的思想高瞻遠矚,大師的文筆華麗絕倫……既然大人物都已號召了,大師的傳記便自然而然,鋪天蓋地的湧現。她也翻過那些傳記,還讀到了許多她不知道的事,許多她不知道的緋聞。她清楚記得,許多下午,他和她並肩在公園長椅上喂鴿子;可是傳記裡說:那個下午,大師正披星戴月嘔心瀝血,為人類前途操勞。

她出面聲明過一次,說這些傳記都是胡扯。毫無效果。第二次聲明後,一位著名評論家在報紙上回應了她。評論家說:「注意,大師並不屬於您一個人。怎麼解讀他,是大眾的權利——而非您一個人!」

第三次聲明後,有人上門來。他們彬彬有禮,褲腿瘦長,指甲修得很乾淨,手插在口袋裡。他們說:「大師其實也可以沒有遺孀的。我們不希望把話說得太粗魯。」

她失去了對自己丈夫的解釋權,也失去了丈夫的辯護權。她看著一本又一本丈夫的傳記出版,丈夫的語錄被電視台的評點節目反覆引用。「火,代表著一種積極、乾脆、熱烈的精神;大師說萬物生於火而滅於火,這就是說,我們是在劇烈的毀滅中嬗變誕生的,最終又將為下一個生命而毀滅殆盡……大師悟透了宇宙的終極真理,用東方古典文化的話說,他飛昇了……」

現在,這半截雪茄出土了。關於大師的解讀熱上升到了新層次。雪茄上蘸的唾液,可以分析大師的飲食結構;剪雪茄的方式,可以研究出大師用的是什麼雪茄剪;雪茄的燃燒程度,可以確認大師吸雪茄的頻率和習慣,是左手還是右手,用的是什麼握式;這支雪茄是由誰卷制,經過了哪位匠人的手、哪艘販運的船、哪位友人的饋贈木盒,最後來到大師手裡的,這些都是傳奇。

她只好呆呆看著世界,圍繞著她丈夫的遺物,張牙舞爪。

最後,大人物發出了號令。大人物說,在一個偉大的紀念日,他要手持這半截雪茄進行演講,以示對大師精神的傳誦和發揚。她將被一群彬彬有禮的人請到台下,作為嘉賓。她必須點頭微笑,以確認大人物所說的話,是符合大師精神的。

故事發生的前夜,她一度犯噁心。她想像另一個男人的手觸摸丈夫嘴唇沾過的部分,她想像另一個人在鞭撻丈夫的屍體,給他的屍體做整容手術。她甚至夢見自己撲上台去,咬斷大人物的手指,搶過雪茄來。當然,最後,這一切都沒有發生。該來到的總會到來,就像死亡和稅收。

第二天,陽光晴朗的午後,大人物故意身著大師身前愛穿的長風衣登台,手握雪茄,以示自己對大師的尊崇。但之後,事情發生得太快:他剛來得及念兩句大師的語錄,指間的半截雪茄便開始發燙。於是所有人都看見:那支雪茄開始自己燃燒了。

她一直在嘉賓席上看著,看著所有人救護手指燙傷、氣急敗壞的大人物,看著半截雪茄落在台上,獨自飛速燃燒,好像有一張看不見的嘴在吸它。是火焰在吸它,她想。專家們面面相覷,警衛們呼喚消防隊,觀眾們你推我擠。她在前排,隱約聽到丈夫的聲音說:

「我們都生於火。我們最後,會歸於火,會在火中相見的。」

她從這聲音聽出了十四年前的歉疚。因為,他這次執行完火刑後,是完完全全的死去了,逃走了,化成煙霧乘著陽光去到了天空。而她之後還得孤零零的,活在這個反覆無常的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