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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奇毒

許多人說他是天下第一製毒匠,他總不承認。他每聽到這句話,就會做出一個很像笑的表情,說:「最毒婦人心。」

這句口頭禪不招人待見,所以,許多貴婦都喜歡模仿他的聲音、口吻,半拉長帶諷刺性的念這句話。但是,這一切不妨礙他的毒名動天下。即便是嘲弄他的貴婦人也都承認:他制的毒,天下無雙。

他住在都城南的一棟木結構房屋裡,那個房屋沒什麼承重牆,四面都是長窗,他承認自己需要多透氣。許多人初來,會覺得「這裡不像是毒藥工匠家呀?」然後他們會疑問:

「毒藥匠人家不該佈滿蛇、符咒、瓶罐嗎?」

他的家,就像個醫生的宅子。四壁有櫃子,有木格,貯藏許多死去的植物,一些已經面目全非的動物提煉物。他身穿灰衣,坐在席上,接受訂購。他只賣一種毒藥,用無字的青色瓷瓶裝,裡面的液體能倒滿三酒杯。以前,他愛用一種白瓷酒瓶裝毒藥。他愛吃花生,所以總是去飲酒吃花生時,從酒肆順手帶回一撥白瓷瓶。他之所以改換城外無名窯場燒的青瓷瓶,是因為酒店主跑來找他說:

「你再用白瓷瓶盛毒藥,我們都沒生意啦!」

他出售的僅有的那種毒藥,是種透明的液體,無色無味,最初也沒有名字。這毒藥是他獨門秘方煉製的,秘方沒有留字跡於世,只存在於他的記憶裡。也許他的大腦都已不記得流程了,因為配製時他幾乎已經做到不假思索,全靠身體的肌肉記憶操作。這毒藥見血封喉,口服也很有效,最妙的是死者全無痛苦,仵作完全查驗不出來。

有許多回頭客建議他給起個名字。有些人愛誇張,說最好叫「一步倒」,有人深受女人之累,說叫「蛇蠍美人」。他覺得這些名字太花哨,後來他說,叫「阿毒」吧。他不愛這毒藥,因為毒藥終究是殺人的;但也不恨它,因為這毒藥殺的人他都不認識,而且這毒藥養活了他。他不養貓、狗和女人,阿毒就是他唯一的伴侶了。

許多人建議他多開發幾種毒藥,可以推廣銷路,「阿毒一種是不夠的。」他表示沒興趣。他認為阿毒已經是他能製出的最完美毒藥了——不易發覺、無色無味、見效奇快,死者無痕跡,毒藥的要求不就是這些嗎?每當有人吹噓七毒婆婆的碧磷粉、淳於秀的鳳凰散、白巖翁的靈犀酒,他總是不予置評。他知道碧磷粉的綠色很好看、鳳凰散可以大範圍撒播、靈犀酒甚至很好聞,這些都為它們的主人博取了好聲名,但他覺得,那些都不是毒藥必需的品質。

在亂世,毒藥的需求量很大。家僕帶丫鬟私奔,想毒害主人;主人想對付妾的外遇,又不想通過衙門;黑幫好漢學江湖豪傑火並,想在兵器上淬點毒;當鋪想把競爭對手的老闆給謀殺了;妓女想和恩情深重的情郎一起服毒……到處都用得著。這無形間保護了他。他的製毒是半公開的,眾人皆知,但是沒人說破。有人去衙門告過,說他賣毒害人,但衙門睜一眼閉一眼。因為有更上層的手在保護著他。當然,這一切他未必知道。哪怕知道,他也表現出不知道的樣子。

他不刻意傳揚出身,但他也不刻意隱瞞,所以他的平淡身世,許多人都曉得,衙門還把這段寫進了卷宗裡。他是個製毒世家出身,少年時性格溫和,就隨了祖業。他暗戀過他的三表姐,結果被三表姐用毒藥戲耍了一次。細節無人知曉,許多人猜測,他是被公開嘲弄了——對他溫和謹慎的秉性來說,這實在是毀滅性的。有許多玩笑的傳言說他心理變態,毒殺了三表姐和所有親戚,但更確鑿的信息表示,他沒毒殺過任何人。他的父母是自然病死的——這並不奇怪,製毒的人和毒藥耳濡目染,身體健康總是比較容易出問題。

後來,七毒婆婆和白巖翁死了——有傳說這兩人死於一次毒藥的比拚,但是衙門的白布一鋪,你永遠無法知道真相了。他和淳於秀成了都城最有名的製毒者。那段時間,淳於秀一度有獨佔鰲頭之勢:首先,淳於秀是個神秘的製毒者,有人說他是白衣秀士,有人說她是秀麗的美女蛇,這給他(她)製造了許多擁躉;傳說他(她)自己配製成功了白巖翁的靈犀酒和七毒婆婆的碧磷粉;傳說他(她)還會易容術、變聲術、驅妖、請鬼等各類邪法。

他安心的調配著阿毒,對這些都不甚在意。

專門有好事的客人對他說,淳於秀近來又出了新花樣:他(她)引進了西洋的試管,按照科學配比製作毒藥,引得許多人想問他(她)買化學課本;淳於秀近來把鳳凰散分成了彩虹七色,每色代表一種口味,比如,給喜歡吃辣椒口味的人,就下紅色的鳳凰散;給喜歡吃蔬菜口味的人呢?就下綠色。過年,淳於秀就搞大酬賓,老熟客人統統六折,專門用來毒那些上門討債的、過年催房的人。

他還是安心的調配著阿毒,對這些不在意。

他只有阿毒,只有阿毒……阿毒是最純粹的毒藥。沒有感情,沒有色彩,沒有口味,至真至純,手工打造。他只相信這個。

後來,出了點事。天子駕崩,改朝換代了。據說天子的死因是被王妃往耳朵裡灌了毒,所以新天子決意整飭都城的風氣。所有的毒藥匠人都被捉了起來。天子還發出了號召,「清潔都城,還我正氣」。

他就被押在「還我正氣」的橫幅下。

監刑官說,天子有個主意。「不是說他和淳於秀誰是天下第一毒決定不出來嗎?那就讓他們比個高低。」天子的創意是:

「毒藥毒藥,比的不就是讓人視死如歸、甘之如飴嗎?就這樣,讓他們各配一份毒藥,讓彼此吃。誰死的時候表情欣慰,他的對手就贏了。」

聽完這些,他覺得問題不大。他知道淳於秀的鳳凰散很厲害,但他對阿毒有十足把握。阿毒無色無味而且絕無痛苦,是天下第一奇毒,他對這點是有把握的。

他死那天,城裡下了微雨。他穿白麻衣上法場,觀者如潮。場外的賭桌上,他和淳於秀的名字各堆起了如山白銀。他坐在一張桌的此側,像倒酒一樣,把阿毒從青瓷瓶裡倒進白瓷杯,然後抬頭看桌子彼側:淳於秀身披一身彩虹色的袍子,戴一張彩虹色的面幕,只留一雙明亮的眼睛。他(她)的裝束博得了大家的掌聲:到死還保持自己華麗冶艷的風格,難得。

他看著淳於秀將鳳凰散倒進一個彩色瓷杯,看著淳於秀將杯子推給他,他自己也把白瓷杯推了過去。「請。」

他端起杯子,將鳳凰散飲下口中。他覺得味道像花生醬。然後他就看見淳於秀把面幕摘了下來,慢慢把他的阿毒喝了下去。令他驚惶萬端的是,他看見了一張熟悉之極的臉。他的三表姐。然後他聽見三表姐的聲音說:

「我記得,你是一直喜歡吃花生味的。」

在他死去前的瞬間,他充滿了痛苦和憤怒。因為,他知道,就是那一瞬間,被那一句話、那一張臉和那口味道最誘惑的,溫煦甜美的愛情記憶,讓他嘴角流露出了微笑,這抹微笑永遠凝固在他的嘴角,成為了這場比賽判定的依據。他輸了,因為他比淳於秀的表情更快樂。而讓他憤怒的是,他無法分辨淳於秀是否真的是他記憶中的愛人,還是用了易容術和變聲術來欺騙他——如果那是他的意中人,他便親手毒殺了她;如果那不是他的意中人,那他就是被欺騙了,被投機取巧的失去了天下第一奇毒的聲名,而且再一次被「最毒婦人心」愚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