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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的邊界

最近看了不少以暴力場面著稱的電影,其中一部是去年上映,今年香港國際電影節又重新展映的《狗咬狗》。還記得當時有許多影評人稱之為「Cult片」,意思是它劍走偏鋒,不合主流心態,卻又別具另類的趣味。怎麼個偏鋒法呢?且看片中第一個驚心動魄的殺人場面:陳冠希飾演的柬埔寨殺手就是在扮演警員的李燦森面前,劫持了他的同胞,再不急不徐地用一根鐵刺橫貫了人質的咽喉。這一幕已完全違反了一般警匪片觀眾的期待,一個被追捕的惡徒怎能害手中的人質呢?難道他不要命了嗎?更何況他是用這種示威式的殘暴手法殺人呢,雙眼直直盯住持槍的李燦森,右手卻毫不猶疑地把鐵刺緩緩插進人質的咽喉,直到它從另一側洞穿而出。觀眾的反應想必就和片中的李燦森一樣,在死者陣陣的叫聲中目瞪口呆,腦中一片空白。

曉得有這一幕,我也就不用再花筆墨去說陳冠希後來殘殺整隊警員,他與李燦森的最終對決有多慘烈了吧?作者鄭保瑞是香港近年最值得關注的導演之一,他本來就有走「Cult片」路線的傾向,到了《狗咬狗》就更是義無反顧。為了拍柬埔寨郊野與香港垃圾場的荒涼,他乾脆把色彩打得一黃到底;為了突顯兩位主角野狗般的本性,他不惜反覆使用狗吠的聲音效果。這種做法很能震撼閱歷不豐的觀眾,奉之為誇耀暴力的「Cult片」新典範。但是對見多識廣的影評人來說,就像吾友湯禎兆所說,「不少人以為把電影的色調統一,又或者貫穿同類型的配樂,就可以建立導演的風格」,實則過度的重複只會令人生厭,「變成為負累的想像力貧乏及缺乏變化的證據」。

但是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人被《狗咬狗》那連篇累牘的暴力吸引,那是為什麼呢?我想起前些年伊拉克恐怖分子割掉被俘美軍首級的那條著名短片,其實它的可怖程度與不少《狗咬狗》這類以過度暴力著稱的電影不相伯仲。但為什麼很多人就是不敢按下鼠標,讓電腦屏幕播出那駭人的終極片段,卻又可以接受電影裡的虐殺場面,甚至甘之如飴呢?它們的不同到底在哪裡呢?

我們首先想到的答案自然是真假之別,《狗咬狗》是虛構的劇情片,恐怖分子拍的卻是真實的殺人記錄。可是我覺得這裡頭還有一個更重要的關鍵,那就是使得暴力可被接受的機制之有無了。

除了真實的斬首短片之外,影像史中並不乏同樣令人目不忍睹的虛構作品;比起它們,《狗咬狗》的血腥簡直就像熱狗裡擠出來的多餘番茄醬,雖然叫人不快,但還不至於難以下嚥。它們之間的不同就在於有沒有一個邏輯,一套脈絡與一組機制,去合理化呈現暴力的片段,讓它比較說得通,讓它比較合乎常識,讓它從突然的噴血變成溢出的茄汁。

換句話說,我們真正不能忍受的是沒來由的暴力,而非任何暴力。我們知道恐怖分子殺人也有他們的理由,可是我們的文化常識告訴我們那不算理由。當我們在影像上看到一些沒有前文後理,如從天降的恐怖畫面時,我們往往會忍不住說一聲「變態!」這句「變態」與其說是那些場面的背後原因,倒不如說是我們緩解自己壓力的解釋。因為「變態」是可以解說所有不可思議之事物的萬能鑰匙;只要是「變態」的,再變態的東西也都有了位置,有了說法。這就有點像發生了意外之後,人們暗自咒命不好。

在這個意義底下,《狗咬狗》還不算是一部變態的「Cult片」,因為導演自己在電影裡就已給出了暴力的理由。他以劇情和無所不用其極的音像設計告訴觀眾,陳冠希的冷血是有原因的,李燦森的蛻變也是有源頭的。他們都是環境的造物,是環境令他們成了野獸,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使得他們人性漸退,獸性漸顯。

如此一來,《狗咬狗》的暴力就說得通了,因為人性底下的本能是獸性,文明的背後是野蠻這種道理是主流文化裡的常識,任誰都一聽就懂。接下來我們就能回味那些用刀剖腹、以石樁爆頭的片段了;它們在感官上帶來了逾越界限的快感,同時又不超出理性的範圍。所以《狗咬狗》雖是一部挑戰觀眾的電影,但它的挑戰就和「笨豬跳」(蹦極)一樣,後頭繫了一條安全索,有玩命的刺激沒有玩命的危險。

其實《狗咬狗》只不過是個樣本,我用它說明的是文化裡無處不在的暴力元素。電影、音樂、電子遊戲和電視都有越來越張狂的暴力,但它們多半都被約束在一個安全範圍之內,都在主流大眾可以理解的世界之內。而某些哲學家所說的「純粹暴力」和「純粹邪惡」,可不是我們隨便能看到的。就算真有人敢去觸摸邊界,也很難找到人投資出版。極致的暴力總在世界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