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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作家等待著他的作品

印第安納大學,1976年3月

請允許我似是而非地說——既然我們都是朋友,我為什麼不能這樣說——作家等待著他的作品。我想一個作家始終被他寫出的東西改變著。所以他開頭寫下的東西也許並不合他的心願。而倘若他繼續寫下去,他將發現那些東西總是在把一隻鈴鐺敲響。

巴恩斯通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你在日內瓦學習法文和拉丁文,在家說英文和西班牙文,你通過德譯文碰上了另一位美國詩人的詩句:「Als ich in Alabama meinen Morgengang machte.」(當我在阿拉巴馬的清晨漫步。)

博爾赫斯沃爾特·惠特曼。

巴恩斯通你發現的那另一位美國人對你自己的詩歌在現代語言的運用上有什麼啟發?

博爾赫斯當我讀到沃爾特·惠特曼時,我就不把自己當成詩人了。我作為一名讀者讀他的詩,我自己的音步被一掃而光。那時我覺得沃爾特·惠特曼也許是惟一的詩人,而所有其他詩人,從荷馬等人直到惠特曼之前,僅僅是他的先驅。這就是我當時意識到的東西。在我第一次發現雨果、約翰·鄧恩時,我也有過同樣的感覺。為什麼要忘掉塞內加,他也是一位詩人,還有莎士比亞,還有克維多。

我以為當一位青年詩人第一次發現一位詩人時,他視這位詩人為詩歌而不是詩人,視這詩歌為一門需要至少經過數世紀的摸索才會被某人發現的藝術。這就是惠特曼給我的印象。我是說所有的人都曾一度是笨伯。如今我當然知道我錯了,因為每一位詩人都各有其道理。我想一個人不應當只把某個人當成卓爾不群的詩人。實際上,我猜想詩歌並不是什麼高不可攀的東西。依我看甚至最拙劣的詩人,比如我自己,偶爾也能寫出一節好詩。在阿根廷三流作家的每一本書裡,或許都能找到一節好詩。而也許上帝,但願他存在——當然他也許並不存在——肯定會認為每時每刻都是精彩的,否則人們何必還要不斷寫詩?

斯科特·桑德斯你說過你是一個作家,而不是思想家,不是文學家。然而我們這些讀過你作品的人,成千上萬讀過你作品的人,卻從你作品的理性深度與智性深度中獲得了巨大的快樂與興奮。我們是否誤解了你?

博爾赫斯不,我想是你們在豐富我。因為閱讀畢竟是一件煞費苦心的事,正如經驗也是一件煞費苦心的事。我每讀到什麼,什麼就有所改變。我每寫出什麼,什麼就一直被每一位讀者改變著。每一種新經驗都豐富了書本。你們能看到——我想到的是《聖經》——你們能看到它是怎樣被一代代人所豐富起來的。我料想經過柯勒律治的闡發,哈姆雷特遠較莎士比亞筆下原來的人物要豐富得多。而就我自己來說,我知道我不是思想家,除了指我為事物深深地困擾這一點。我努力破解謎團,我通過讓作者為我思考漸漸找到答案。這就是說,我在閱讀休謨、貝克萊、叔本華、布拉德雷、威廉·詹姆斯,還有希臘人的著作時進行思考。但我想我思考是為了文學的目的。我認為我首先是位作家。經過長期的努力,我已經掌握了一些運用西班牙語寫作的技巧,不很多,但我多多少少能夠表達我要說的東西,我能夠用頗為動聽的語言說出它來。人們在讀我的小說時,讀進去許多我不曾想到的東西,這意味著我是一個小說家。一個只能寫他想寫的東西的作家不是好作家。作家要以某種天真來寫作。他不應當考慮他在做什麼,否則,他寫出的根本就不是他自己的詩歌。

羅伯特·鄧恩你是否認為作家在其個性與其作品之間存在著一種恰當的聯繫?也就是說,在前者與後者之間須保持怎樣的距離?

博爾赫斯請允許我似是而非地說——既然我們都是朋友,我為什麼不能這樣說——作家等待著他的作品。我想一個作家始終被他寫出的東西改變著。所以他開頭寫下的東西也許並不合他的心願。但倘若他繼續寫下去,他將發現他總是想起那些東西。我不應該寫那麼多書。很抱歉我寫了五六十本書,然而我發現那所有的書都包含在我的第一本書中。那是一本黯淡的書,寫了很久了,名為《布宜諾斯艾利斯激情》,出版於1923年。那是一本詩集,而我發現我的大部分小說都包含在其中,只不過它們是潛伏在那裡。要找到它們需要訣竅,只有我能夠從其中搜索出它們。而我不斷重訪那本書,重塑我已在那本書中寫過的東西。我現在只能做這些。某部西部片中的人物說過:「你不吱一聲,你模糊不清。」可當我回頭看那本書時,我便在其中找到我自己,找到我未來的書。

巴恩斯通在你不同的談話中,在你的作品中,你頻頻提到彌爾頓。你提到他的時候比提到但丁的時候要多得多。但我有一個感覺,也許你欣賞但丁甚於欣賞彌爾頓。你能否談談你為什麼喜歡但丁?但丁使你傾心的是什麼?

博爾赫斯若要我挑出一切文學的峰巔之作,我想我會選中但丁的《神曲》。不過我不是天主教徒,我無法相信神學。我無法相信有關懲罰與恩賞的說法。那些東西與我格格不入。但是但丁的詩本身是完美的。這不是指詩的最後部分。他始終身在地獄,所以無人能想像他已經死了。在但丁這裡,你能聽出他的每一行詩都極好。而彌爾頓儘管崇高,卻頗為沉悶。此外,我個人對彌爾頓喜歡不起來。至於但丁,我不知我是否喜歡他,但我視之為一個真正的人。我很難同樣看待彌爾頓。比如,我很清楚,當但丁做他的地獄之夢、煉獄之夢時,他在想像事物,而彌爾頓則是在詞句而不是在意象上下功夫。你也許會說,對一個詩人來講,這種思維是允許的。是允許,但這就不像但丁那樣能打動我。彌爾頓給我留下了印象,但僅僅是印象而已。而說到但丁,我便感到他的每一個詞都卓爾不凡。我覺得他的每一個意象都本該如此。你不必去證明他詩行的合理性。你不必用中世紀的眼光去看待他。每個詞都是完美的,每個詞都得其所哉。你覺得但丁的詩句不需要任何人加工。而彌爾頓的很多詩句,至少在我看來,頗為拙劣。如果你非得抱住彌爾頓——為什麼不能呢?——我會覺得《力士參孫》和他那些十四行詩比《失樂園》或《復樂園》要好。《復樂園》很差勁。而即使是《失樂園》,我也不能接受它的神學。我不能接受詩中的故事,比如上帝造人,後來又造了基督,那一切對我來講皆虛無縹緲。它們的確如此。但那些十四行詩卻是另一回事,他當然寫過一些十分有力的十四行詩。事實上,依我看除了他們都寫到上帝、地獄與天堂,在彌爾頓與但丁之間沒有任何聯繫。他們彼此實在差異很大,我不知我們為什麼要把他們兩人拉到一起。我所談的都是顯而易見之處,而顯而易見的東西是微不足道的。

羅傑·坎寧安(以下簡稱坎寧安)在小說《長生鳥教派》一開始,你讓某人引用了諾斯替教派中一支不起眼兒的派別的信條——諾斯替教派中不起眼兒的派別總是很有趣。

博爾赫斯啊,是的,那還用說!它們用起來很方便,不是嗎?它們總是唾手可得。

坎寧安有人說鏡子與交媾都可厭,因為它們增加人數。

博爾赫斯我就是那不起眼兒的諾斯替教徒。

坎寧安問一個蠢問題,你讀過哪些有關諾斯替教派的第一手著作,像Poimandres或其他什麼好東西?

博爾赫斯我讀過一本漢斯·萊澤岡(Hans Leisegang)寫的書,叫做《諾斯》。後來又讀過英國人米德(Mead)著作的德文譯本,名為《研究片段》。此後我又讀過《皮斯蒂斯·索菲婭的信仰》一書的某些譯文。那麼我提到了萊澤岡,我提到了米德,我還應說到多伊森(Deussen)寫的《哲學史》。還有一本德國神學家寫的書,我在1918年讀過,後來書弄丟了。對於諾斯替教派的瞭解我真的僅限於這些。而這對於我自己的南美文學的目標既已足夠了。

讀者你是否願意談一下你在短篇小說中對於暴力的使用?

博爾赫斯我想我描寫暴力可以歸因於我的祖父倒在了戰場上,而我的曾祖父在秘魯1856年的騎兵衝鋒戰役中曾贏得一場戰鬥。他們那些人總是懷著某種追求,追求我們可以稱之為史詩般的歷史的東西。當然我與此無緣,因為我覺得我不會成為一名好兵,特別是因為我可憐的視力。所以我偏向於以那種方式去思想。不知為什麼,我的朋友們都是些玩刀子的惡棍,還有加烏喬。所有那些事情讓我用不著自己去拚殺。說到底,我想你不必為此而擔心,因為每個作家都有選擇自己的象徵媒介的自由。如果我選擇了諸如磨坊主、石匠和刀子之類的東西,那有什麼不行呢?為什麼我就不能做這些選擇?

讀者你能否談談你的小說《南方》,你是如何構思,如何寫出它來的?

博爾赫斯在寫這篇小說之前我一直在讀亨利·詹姆斯的作品。和大家一樣,《螺絲在旋緊》這篇小說使我大受震動。小說可以有好幾種解釋。你可以把那些幻象當做幽靈般化了裝的魔鬼,你可以把那些孩子當做傻瓜,或當做犧牲品,也許當做幫兇。亨利·詹姆斯把幾個故事糅成了一個。於是我想我自己也要如法炮製一回。我也要試試一次寫三個故事。因此我就寫下了《南方》。在《南方》中你會發現三個故事。你讀到的首先是一個拙劣的模仿。一個人被他熱愛的事物所戕害。這是奧斯卡·王爾德所說的「每個人都戕害了他所熱愛的事物」的顛倒。這可以是一種讀法。另一種是,把它當做一個真實的故事來讀。還有一種最為有趣的解讀方法,並不排除其他兩種:你可以把小說的後半部分當成那個人在醫生手術下死去時所做的夢。因為實際上那個人幻想著一種壯烈的死。他願意手持匕首,死在寒光閃閃的刀鋒上。而他實際上是死在外科醫生的手術刀下。所以那一切都是他做的夢。我感覺這才是對小說的真正的讀解。我確實覺得這篇小說在技巧上不錯,因為我一次講了三個故事,它們同時進行,而之間並不相互侵擾。它之所以有趣就在於此。初次讀它你會覺得這是一個寓言。一個人渴念南方,而在他回到南方時,南方卻殺了他。這就是寓言。若將它當成現實主義小說,你便讀到一個故事,一個人發起瘋來,被激將著去與一個喝醉了酒的兇手搏鬥。我想,第三種讀法最好:整個故事是一個夢,因此小說寫的不是一個人真正的死亡,而是他在臨死前夢見的死亡。

讀者詩歌是「對生活的甜蜜的報復」嗎?

博爾赫斯我很難同意這種觀點。我把詩歌看做生活最本質的部分。它怎麼能與生活相對立?詩歌或許是生活最本質的部分。我並不覺得生活,或現實,在我之上或在我之外。我即是生活,我就在生活之中。而生活的許多事實之一,即是語言、詞彙和詩歌。我為什麼要讓它們相互對立?

讀者但是「生活」這個詞並不是生活。

博爾赫斯但是依我看生活也許是萬事萬物的總和,如果這樣的總和有其可能性的話,那麼為什麼要將語言排斥在外呢?我無法想像生活外在於我,或與我毫不相干。既然我活著,我還能幹什麼呢?當我做夢、睡覺、寫作、閱讀時,我就是在生活。我無時無刻不在生活。倘若我沉思我以往的經驗,那麼我想斯溫伯恩在我經驗中所佔的份量恰如1917年我在日內瓦的生活所佔的份量。它們全是我經驗的一部分。我無需區分它們,或把生活看做與我不相干的事。說到阿隆索·吉哈諾,我看他生活中最大的事就是閱讀騎士阿馬迪斯·德·高拉的傳奇故事,而他變成了真真正正的堂吉訶德。我以為不應把生活與文學對立起來。我相信藝術是生活的一部分。

讀者你對當今哪些作家感興趣?

博爾赫斯當今使我感興趣的作家大多已經故去。我是個老人,就我所知我也許已經死了。

讀者我想重新表述剛才有人問過的有關作家個性與作品關係的問題。我讀到福樓拜的一個觀點:「作家無足輕重,作品才是一切。」我想到小說《猶大三解》,以及這樣一種可能性:隨便捧讀哪一部偉大的著作,那著作都有可能與作者相對立。

博爾赫斯我有些糊塗了,因為我記不清那篇小說了。那是我寫的,但我已經差不多把它忘了。我寫出三種詮解,意味著同一主題的三種不同樣板。我幾乎想不起它來了。但依我看一個作家與其作品不能沒有聯繫,否則作品便成了詞彙的集成,純粹的遊戲。

讀者你能否比較一下布宜諾斯艾利斯的今與昔?

博爾赫斯今天的布宜諾斯艾利斯幾乎不存在。這樣說我很抱歉。我的國家正在垮掉。我對世事感到悲哀。當我想起我的童年時我感到很高興。我覺得人們在那時要比在今天幸福。如今我對布宜諾斯艾利斯一無所知。我不理解它。在我的國家,那些正在發生或進行著的事只能使我感到困惑與悲哀。但我愛她,因為無論如何那畢竟是我的國家。我知道我對那種混亂有一種懷舊之感,因為那種混亂象徵著我生活中的許多內容。另外,我並不用政治或經濟的眼光來看待我的國家,我想到的是少數摯友和風俗習慣。對我來說,珍視友誼的習慣格外重要。

米格爾·恩吉達諾斯(以下簡稱恩吉達諾斯)博爾赫斯,你該記得幾年前在一次談話中,你告訴我說:「我要放棄文學。」這使我迷惑不解。

博爾赫斯我說過這話嗎?

恩吉達諾斯對,你說過。

博爾赫斯現在這話也使我迷惑不解。

恩吉達諾斯你聽我解釋當時的情形。我們在俄克拉荷馬。大概當時你正想著勘探石油或什麼別的事。

博爾赫斯對了,那是我的習慣!我經常這麼幹。

恩吉達諾斯然後你告訴我你將把餘生用在研究斯賓諾莎和古老的北歐薩迦史詩上。而自那以來的實際情況卻是,你不僅一如既往地多產,而且寫出了一些你最為卓越的詩歌和短篇小說。我主要是想問:你能否好心告訴我們博爾赫斯現在在做些什麼?

博爾赫斯抱歉我正在寫著詩歌和故事。我還想寫一本有關斯溫伯恩而不是斯賓諾莎的書。儘管他們兩人的名字都以「斯」打頭。

恩吉達諾斯好吧。但你能否解釋一下你對布宜諾斯艾利斯的那把鑰匙,或那扇門的懷舊感意味著什麼?

博爾赫斯這就是說我畢竟是一個阿根廷人,一個純粹的阿根廷人。我懷念故鄉,儘管在美國我感到很高興。

恩吉達諾斯不,不,原諒我,你把問題岔開了。我並不是有心在對你耍花招。如果你願意,可否陳述一下你目前的美學或詩學觀點?

博爾赫斯沒有,對不起我沒有美學觀點。我只會寫詩,寫故事。我沒有理論。真的,我覺得理論沒什麼用處。

巴恩斯通你可以用你最後這句話剷平半所大學。

讀者你現在口授詩歌和小說,這對你的創作有什麼影響?

博爾赫斯我想這對我幫助很大。我不必再用手寫。現在我只管口授下去,我用不著匆忙,據我所知,口授詩行也許困難,但至少對此我已經感到習慣了。此外,我的朋友們都很好,很有耐心。我能夠按照我的想法創作。我感到失明因此只能口授未必是件壞事。

巴恩斯通你可否談談友誼?你曾多次談到它。

博爾赫斯我想友誼或許是生活最基本的事實。正如阿道弗·博埃·卡薩雷斯對我說過的那樣,友誼有優於愛情之處,因為它不需要任何證明。在愛情問題上,你老是為是否被愛而憂心忡忡。你總是處於悲哀、焦慮的狀態,而在友誼中則不必如此。你和一個朋友可以一年多不見面。他也許怠慢過你,他也許有過躲開你的企圖,但如果你是他的朋友,你知道他也就是你的朋友,你不必為友誼而操心。友誼一旦建立起來,它便一無所求,它就會發展下去。友誼有著某種魔力,某種符咒般的魔力。我要說,在我那最不幸的國家,有一種美德依然存在,那就是友誼的美德。我想在座的巴恩斯通對此一定略知一二。我想他知道友誼對我來說意味深長。實際上,當詩人愛德華多·馬列亞寫出一本名為《一段阿根廷熱情史》的好書時,我自忖,那本書寫的一定是友誼,因為這是我們真正擁有的惟一的熱情。然後我就把書讀下去,發現那不過是一個愛情故事,這讓我頗感失望。

讀者博爾赫斯先生,你相信詩歌只存在於書本當中嗎?

博爾赫斯不。我過去就說過,我認為詩歌無時不在,只是我們對它不敏感。詩歌當然在記憶中生長。我的記憶裡充滿了詩篇,也充滿了富有詩意的情境。它何必要只存在於書本當中呢?書本畢竟只有當人們閱讀或想起它們來時它們才存在,書本難道不是物中之物嗎?為什麼我們對它們就不敢掉以輕心?為什麼我們對裝訂成冊的書本要心懷敬畏?什麼原因也沒有。依我看詩歌高於詞語,因為詞語不過是偶然的象徵。詩歌存在於詞語的音樂之中。

讀者你以前提到過堂吉訶德,我不知你是否介意談一談《堂吉訶德》?

博爾赫斯《堂吉訶德》大概是古往今來最優秀的著作之一。這不是由於書中的情節——其情節單薄,事件無發展——而是由於書中人阿隆索·吉哈諾也許是我們最好的朋友之一。他夢見自己成了堂吉訶德。至少他是我最好的朋友。為將來一代代人塑造一位朋友的渴望很難實現,而塞萬提斯實現了。

[1]約翰·鄧恩(John Donne,1572—1631),英國玄學派詩人。

[2]塞內加(Seneca,約公元前4—65),古羅馬哲學家、戲劇家。

[3]喬治·貝克萊(George Berkeley,1685—1753),生於愛爾蘭的英國近代經驗主義哲學家。

[4]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美國哲學家和心理學家。

[5]這是博爾赫斯說的,見本書第十一篇。

[6]Poimandres是《赫爾墨斯總集》的第一章。《赫爾墨斯總集》是一套收藏了二十四部用希臘語撰寫的聖文的總集,又名《秘文集》或《煉金術大全》。 Poimandres最早以希臘語撰寫,這個題目經常被理解成「人類的牧人」。

[7]「諾斯」(gnosis)為諾斯替教派的核心詞彙,意為「真知」。

[8]原文:a sweet vengeance against life,弗羅斯特有類似語。

[9]堂吉訶德本名阿隆索·吉哈諾。

[10]指《阿馬迪斯·德·高拉》(Amadis de gaula),十六世紀歐洲廣泛流傳的一部騎士小說,作品中主要人物阿馬迪斯被認為是歐洲中世紀騎士的理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