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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只代表我自己

印第安納大學,1980年3月

博爾赫斯代表著我所嫌惡的一切……我只代表我自己……

在這次詩歌朗誦會上,博爾赫斯的詩與散文作品的英譯由斯科特·桑德斯(Scott Sanders)和威利斯·巴恩斯通朗誦,西班牙原文由路易斯·貝爾特蘭(Luis Beltran)、米格爾·恩吉達諾斯(Miguel Enguidanos)和豪爾赫·奧克朗代爾(Jorge Oclander)朗誦。每朗誦完一篇(英語與西班牙語),就由博爾赫斯自己來談自己的作品。

我的一生

這裡,又一次,記憶壓著我的嘴唇,

我無與倫比,卻又與你相似。

我就是那緊張的敏感:一個靈魂。

我固執地接近歡樂,

也固執地偏愛痛苦。

我已渡過重洋。

我踏上過許多塊土地;見過一個女人

和兩三個男人。

我愛過一位高傲的白人姑娘,

她有著西班牙的寧靜。

我看到過一望無際的郊野,那裡

落日未完成的永恆已經完成。

我看到過一些田野,那裡,吉他

粗糙的肉體充滿苦痛。

我調用過數不清的詞彙。

我深信那就是一切,而我也將

再看不到再做不出任何新鮮的事情。

我相信我貧困和富足中的日夜

與上帝和所有人的日夜相等。

我是以一種沮喪的心情來寫這首詩的。我不知道未來會留給我什麼。我覺得我每一天的生活不過是重複和鏡現而已。但是我不知道有什麼樣的禮物在等待著我,比如在英格蘭、蘇格蘭、冰島、瑞典,在1961年我通過得克薩斯州發現的美利堅。在得克薩斯我遇到了我的朋友恩吉達諾斯,並在那裡教授英國文學。當然英國文學是廣闊無限的,沒法教,但至少我教會了我的學生們去喜愛它,或者姑且說,去喜愛撒克遜人,喜愛德·昆西、彌爾頓,等等。

那時還有很多事情在等待著我——友誼、愛情、我們對於獨裁專制的忍耐、我母親的入獄、我妹妹的入獄,以及其他當時尚未發生的事——那一切都指向一件我從來不曾期望過的事:它們都指向這個我們相聚在一起的夜晚。它們都指向這印第安納州的布魯明頓,指向今晚我們個人之間的神秘的交流。

懊悔

我已具備人所能夠具備的

最深的罪孽。我一直沒有歡樂。

讓忘卻的冰河把我帶走,

不必憐憫,讓我投身其中。

我的雙親生我養我,是為了一個

高於人類日夜嬉逐的信念,

為大地,為空氣,為水,為火。

我傷了他們的心,我沒有歡樂。

我的生活辜負了他們青春的期望。

我把心用在了藝術對稱的執拗

以及它所有織就的瑣事上。

我的雙親給我勇氣,但我怯懦。

這勇氣陪伴著我,自從我開始生活:

一個沉思者無法將這陰影擺脫。

此刻我想起華茲華斯說過的話:詩歌來自詩人心情平靜時對於往昔情感的追思。這就是說,在我們品嚐喜悅、忍受痛苦時,我們僅僅是忍耐。不過在我們後來回憶這一切時,我們就不再是當事人,而是觀察者、旁觀者了。按照華茲華斯的觀點,這是引發詩歌的最佳心理狀態。那麼,既然這首十四行詩是我在母親去世四五天之後,我的心情依然為悲傷所籠罩之時寫成的,所以不會太好。但是另一方面,許多人記得它,許多布宜諾斯艾利斯人將它銘記在心討論這首詩,反覆誦讀這首詩。我個人認為這首詩在技巧方面不值一提。但是也許它具有某些神秘的動人之處。現在我聽到了這首詩,我喜歡它,這或許是因為恩吉達諾斯的出色朗誦,或許是因為威利斯·巴恩斯通的英譯質量大大超過了原詩。

海洋

在我們人類的夢想(或恐怖)開始

編織神話、起源傳說和愛情之前,

在時間鑄造出堅實的歲月之前,

海洋,那永在的海洋,一向存在。

海洋是誰?誰是那狂放的生命,

狂放而古老,嚙啃著地球的

基礎?它既是惟一的又是重重大海;

是閃光的深淵,是偶然,是風。

那眺望大海的人驚歎於心,

第一次眺望如此,每一次眺望如此,

像他驚歎一切自然之物,驚歎

美麗的夜晚、月亮和營火的跳蕩。

海洋是誰?我又是誰?那追隨

我最後一次掙扎的日子會做出答覆。

我覺得這應當是一首好詩,既然它的主題是大海。從荷馬開始大海就與詩歌結緣了,而在英國詩歌中,從很早的時候起就已經有了大海的存在。當我們聽到有關賽爾德海船和丹麥王的故事時,我們就可以在《貝奧武夫》那最初的詩行中發現這一點。人們把國王送下海船,作者說,人們送他去遠航於大海的驚濤駭浪。大海始終喧響在我們身旁,大海要比陸地神秘得多。我想當你談論大海時你不會不想到《白鯨》的第一章。在那一章裡以實瑪利感受到了大海的神秘。我做了些什麼呢?我一直僅僅是在重寫古代那些有關大海的詩篇。我當然要想到卡蒙斯——Por mares nunca de antes navegades(啊,過去從未有人航行過的大海)——想到《奧德賽》,想到千重大海。大海始終喧響在我們的腦海裡。它對我們來說依然神秘莫測。我們不知道它是什麼,或如我詩中所說,「他」是誰,因為我們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這是另一個不解之謎。我寫過許多關於海洋的詩。這首詩或許值得你們去注意。我想我沒有更多的東西好說,因為它並不是理智的產物。這非常好。這首詩發自情感,所以它不會壞到哪兒去。

G. L. 畢爾格

我永遠不能完全明白

為什麼發生在畢爾格身上的事情

總是把我攪擾

(百科全書中寫著他的生卒年月),

在那裡,在平原上的眾多城市之一,

在河流的惟一的岸上,

沒有松樹,卻生長著棕櫚。

如同所有其他人一樣,

他說謊也聽別人說謊,

他背叛別人也被別人所背叛

常常為愛情而痛苦,

當他送走了不眠之夜

他看到冬日黎明灰色的窗欞;

但他配得上莎士比亞的偉大的嗓音

(其中也夾雜著別人的聲音),

也算得上安傑勒斯的回聲。

他假裝漫不經心地潤飾詩行,

就像他同時代的人們一樣。

他知道現在沒什麼特別,

只是從前飛逝的一個粒子。

而組成我們的是忘卻是無用的智慧,

如同斯賓諾莎的種種推論,

或恐怖生成的種種驚異。

在那平靜的河畔,在城市裡,

在一位神祇死後大約兩千年

(我提到的故事很古老),

畢爾格孤獨一人,現在

就是現在,他修改著幾行詩。

有一天下午,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寓所中我獲得了寫這首詩的靈感。當時我感到很悲傷,很鬱悶,一副愁眉苦臉的樣子。於是我言自語道:我到底為什麼非得為博爾赫斯操心呢?博爾赫斯畢竟只是一個虛構的人物,他什麼也不是。於是我想到應該把這個想法寫下來。我用詞源學的方法來思考自己——我時常琢磨詞源學——我想:我的姓,一個普普通通的葡萄牙語姓氏,在葡語中,博爾赫斯(Borges)就是「有聲音」(burger)的意思。這樣我就想到一位德國詩人,一位大名鼎鼎的德國詩人,我大概讀過他的作品。他與我同姓,姓畢爾格(Burger)。然後我構想出一個文學圈套。我要寫一首關於畢爾格的詩。讀者讀下去就會發現,畢爾格並非畢爾格而是博爾赫斯。我們畢竟姓氏相同。於是我下筆寫起來。我寫的是一座平原上的城市。那平原與其說是德國,還不如說是蘇格蘭低地,更不如說是布宜諾斯艾利斯省。於是我埋下一個暗示。我想到一棵棕櫚樹,而不是松樹,我提到一條河,可它只有一道岸。這時我想起馬列亞寫的一本書,書名很美麗,名叫《河上城》(La ciudad junto al rio),我把它化入了我的詩行。讀者最後會發現這首詩寫的並不是畢爾格,而是我自己。我就這樣合情合理地用他做下圈套。但願我沒有徒勞。

博爾赫斯與我

事情都發生在那另一個叫做博爾赫斯的人身上。我漫步在布宜諾斯艾利斯街頭,不時停步觀望,或許現在正機械地打量著門道的拱門和大門上的鐵花格。我通過郵件獲知博爾赫斯的消息,我在教授的名單上或在一本人名詞典中見過他的名字。我喜愛沙漏、地圖、十八世紀的印刷格式、咖啡的味道和斯蒂文森的散文。他與我愛好相同,但是他虛榮地把這些愛好變成了一個演員的特徵。要說我們倆是一對冤家,那未免有些誇張,我活著,讓我自己活下去,這樣博爾赫斯就能夠搞他的文學。而他的文學則證實了我的存在。他寫過幾頁好文章,救不了我,也許是因為那些好東西並不屬於任何人,甚至也不屬於他,而是屬於西班牙語和傳統。此外,我命中注定要死去,必死無疑,只有我生命的少數瞬間能夠在他身上免於消亡。我一點一點地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給了他,儘管我清楚地知道他有弄虛作假和言過其實的惡習。斯賓諾莎知道,萬物均渴望保持其自身的性質;石頭永遠希望是石頭,老虎永遠希望是老虎。我將在博爾赫斯而不是我自己身上活下去(如果我真是一個人的話),不過我很少在他的書裡認出我自己,反倒是在許多其他人的書裡,或在一把吉他吃力的彈奏中能夠對自己有更多的發現。幾年前,我曾想將他擺脫,於是我放棄了城外的神話,而轉向時間和永恆的遊戲,但是那些遊戲如今也歸了博爾赫斯,我只好再去構思些別的東西。就這樣,我的生命在流逝,我失去了一切,而一切都屬於忘卻,或者屬於那另一個博爾赫斯。

我不知道我們兩人之間是誰寫下了這段文字。

方纔我們聽到了那偉大的名字,或許是已然被遺忘了的名字:羅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你們當然都還記得他所寫的《化身博士》,這篇文字便是由《化身博士》而來。不過在斯蒂文森的寓言裡,傑基爾與海德的不同之處在於:傑基爾像我們大家一樣,融善惡於一體,而海德則純粹是惡的化身,至於惡,斯蒂文森指的並不是慾望,因為他覺得慾望並不邪惡。他所指的是殘酷無情。他認為殘酷無情是一種犯禁的罪孽,這罪孽連聖靈也不會饒恕。當然奧斯卡·王爾德在其《道連·格雷的畫像》中也採用過同樣的主題,只是寫得不如斯蒂文森深刻有力。但是在我這裡,博爾赫斯與我的區別卻是另一回事。博爾赫斯代表著我所嫌惡的一切。他意味著聲譽,意味著被拍照,被採訪,意味著政治、觀點——我要說,所有的觀點都是卑鄙的。他還意味著失敗與成功這兩個無足輕重的東西,這兩個騙人的東西,或如他對它們的看法:失敗又蘊含著勝利,成功又蘊含著災難,而這勝利與災難同樣也是騙人的。博爾赫斯苦心經營的就是這些東西。而「我」,姑且這麼說,既然本文的題目是《博爾赫斯與我》,「我」意味著非公開的個人,意味著真實,因為我們前面提到的那些東西對我來說都是虛假的。真實的東西是感受、夢、寫作——至於出版,我想那是博爾赫斯的事,而不是「我」的事,那類事情應當避開。我當然知道很多哲學家對自我(ego)都持否定態度,比如大衛·休謨、叔本華、摩爾、馬塞多尼奧·費爾南德斯、弗朗西斯·赫伯特·布拉德雷。不過我還是以為我們不應當為此輕視自我。現在我忽然想到有一個人幫了我的忙,他與威廉·莎士比亞不相上下。記住軍士佩洛列斯這個人。軍士佩洛列斯是一個miles gloriosus,一個膽小鬼。他被降了級。人們發現他不是一個真的勇士。於是莎士比亞成了他的同謀,軍士佩洛列斯說道:「我再也不是隊長,我就是我自己,我因此而存活。」這句話當然令我們想起上帝偉大的聲音:「Ego sum qui sum.」(我即是我。)嗯,你們就當我只代表我自己,這個可親的、神秘的傢伙。也許有一天我會知道他是「誰」,而不是他是「什麼」。

恩底彌翁在拉特莫斯山上

那時我沉睡在峰頂,我俊美的

身軀如今已被時光所消損。

在那古希臘的深深夜空,人馬星座

放慢了它風馳電掣的飛奔,

探入我的夢境。我喜愛睡眠,

為了做夢;有一個璀璨的夢

避開記憶,使我們這些世上的人

擺脫與生俱來的重負。

黛安娜,狩獵女神又是皎皎明月,

看到我沉睡在山頂,

便緩緩飄入我的懷中,

那燃燒的夜晚啊,有黃金和愛情。

我手撫她暖玉般的眼簾,

我欲看清她可愛的面孔,

那面孔被我用塵土的嘴唇所烙印。

我品味了月亮的芳馨。

而她用不朽的聲音喚著我的名字。

啊,純潔的面孔相互凝視,

啊,愛情的河流,黑夜的河流,

啊,人間的親吻,繃緊的長弓。

我彷徨了多少年、多少月?

有一些事情長存天地,不像葡萄,

不像鮮花,不像微薄的雪。

人們從我身邊跑開,害怕

我這為月亮所鍾愛的人。

很多年過去了。有一種憂懼

在我守夜時襲來。我懷疑

那山中黃金的震吼是否真實

或僅僅是在我的夢中如此。

我何必要愚弄我自己,認為

昨天的記憶相同於一個夢?

我的孤獨沿著平凡的道路

在大地上蔓延,但是在努門的

古代夜晚,我始終在追尋

那冷漠的月亮,宙斯的女兒。

《恩底彌翁在拉特莫斯山上》是一首神話詩,它或許是我所寫過的惟一一首個人的詩,因為恩底彌翁像所有神話人物一樣,並非是完全虛構的或者純粹出自理智。恩底彌翁代表了所有的人。因此,當你說到一個人為人所愛時,他即是為神性所愛,他即是為一位女神所愛,即是為月亮所愛。所以我覺得我有權利創作這首詩,因為我也像所有的人一樣,一生中至少有一次,或兩次,或三次,成為恩底彌翁。我被一位女神愛上了,後來我又覺得我不配她的愛,與此同時,我又心懷感激。為什麼說好事長存?正如濟慈所說:「一個美麗的事物就是一種永久的歡樂。」恩底彌翁與月亮的故事或許可以闡述出愛與被愛的真情,而我也盡了最大的努力來賦予這首詩以生命,以便使你們感到它是依據我個人的命運,以及全世界古往今來所有人的個人命運寫成,而不是以倫普裡爾的《古典學辭典》為依據寫成的。

斷章

一柄劍。

一柄鍛造於寒冷黎明的鐵劍。

一柄劍,鐫刻其上的神秘字母

誰都無法忽視,誰也不能

將它們的含義徹底解悟

一柄劍,出自波羅的海

又將在諾森布裡亞贏得喝彩,

一柄劍,詩人們會將它

等同於堅冰和火焰。

一柄劍,由君王傳給君王

再由君王傳給夢想。

一柄劍,將會忠實於

命運女神的一個鐘點。

一柄劍,將會照亮戰鬥的一柄劍。

一柄劍,它匹配的手

將操縱美麗的戰鬥,

操縱那鋪天蓋地的男人們。

一柄劍,它匹配的手

會將鮮血塗上狼牙,

塗上渡鴉殘忍的尖喙。

一柄劍,它匹配的手

將揮霍掉赤紅的金子。

一柄劍,它匹配的手

會將死亡帶進毒蛇金色的巢中。

一柄劍,它匹配的手

會奪取一個王國又失去一個王國。

一柄劍。它匹配的手

將砍倒那戈矛之林。

一柄劍,它匹配的是貝奧武夫之手。

這應該是我最好的詩,因為可以說是魯德亞德·吉卜林寫了這首詩,並名之曰《東西》(「The Thing」)。不過他是在另一個場合寫下的。我曾在得克薩斯州的奧斯汀市小住數月。我很愛那座城市。在那裡我讀了,或者說重讀了麥克斯·恩裡克斯·烏雷尼亞(Max Henriquez Urena)所著的《現代主義史》。我在書中讀到一首美麗的十四行詩,作者是位玻利維亞詩人。我不想翻譯這首詩,因為它無法翻譯。但我想我能夠背出詩的第一節。詩是這樣寫的——你們仔細聽西班牙文的輕快節奏:

Peregrina paloma imaginaria

que enardeces los ultimos amores,

alma de luz, de musica y de flor,

peregrina paloma imaginaria.

幻想之中的朝聖之鴿

把火焰帶給最後的愛情,

光的靈魂、音樂與花朵的靈魂,

朝聖的靈魂在幻想之中。

於是我對自己說:這首詩沒什麼含義但卻很美。會有這樣的事,比如,回想一下莎士比亞,我們讀到過:「在這兒聽到的音樂,何其悲哀的音樂/又如甜蜜在甜蜜中消融,快樂在快樂中沉浸。」這幾行詩讓我們想到魏爾倫,先知魏爾倫,我們卻並不注意它們的含義。我們想到的是聲音和象徵,僅此而已。於是我思忖也做一次同樣的嘗試。我要寫一首美麗的詩——我不知我能否寫好——而為了寫好,詩應該沒有什麼含義。我回溯我的激情之一,我的古代英國人、古代北歐人的激情之一,我回憶起撒克遜人和斯堪的納維亞人曾經見過的場面。於是我寫下這首詩,用了「這間房子傑克造」這種兒歌式的語調開頭,然後說到其他東西。開頭我只說到劍,然後說到揮舞它的手,然後說到北歐人等等。在詩的末尾我做一了結。這一了結並不比詩本身重要,也不比聲音、象徵以及展現其中的古代北歐的物象重要。在末尾,我寫道:「Una espada para la mano de Beowulf.」(一柄劍,它匹配的是貝奧武夫之手。)這是一個嘗試。通過這個嘗試我努力想寫出一首既美麗又沒有什麼含義的詩。我希望我做到了。

月亮

給瑪麗亞·兒玉

那片黃金中有如許的孤獨。

在眾多的夜晚,那月亮不是先人亞當

望見的月亮。在漫長的歲月裡

守夜人已用古老的悲哀

把她填滿。看她,她是你的明鏡。

也許我們可以言簡意賅地寫作。我覺得詩歌、記憶、忘卻都豐富了詞彙。我不知moon(月亮)這個徘徊在英語中的詞,是否與拉丁文或西班牙文中的Luna(月亮,鏡面)的意思完全相同。我以為它們之間稍有不同。而這稍許的不同,也許正如我們所知,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這裡,我想到的是一代又一代人久久仰望明月,思索它,並將它譜寫成神話,例如那有關恩底彌翁在拉特莫斯山上的神話。我繼而自忖:當我仰望月亮,我所望見的並不僅僅是天空中一個發光體,它也是維吉爾、莎士比亞、魏爾倫、貢戈拉的月亮。所以我寫下這首詩。我想應該記住第一行——Hay tanta soledad en ese oro(那片黃金中有如許的孤獨)——因為沒有這一行,整首詩就要四分五裂——也許它已經是四分五裂的了。寫作畢竟是一件十分神秘的事。詩人不應當干預他寫出的東西。他不應當讓自己介入作品,而應當放手讓作品自己把握自己。應當給聖靈、繆斯,或潛意識——用一個醜陋的當代名詞——留下用武之地,然後我們或許便可以寫成詩歌。甚至連我也能寫一首詩。

一朵黃玫瑰

榮名的無數張嘴——用一個對吉昂巴蒂斯塔·馬裡諾來講貼切的意象——同聲盛讚傑出的馬裡諾是新的荷馬、新的但丁。他並未在那天下午或次日下午死去。不過當時發生的那不容更改、不言自明的事,卻實際上是他一生中發生的最後一件事。因不堪歲月與榮名的重負,他終於倒在一張飾有雕花床柱的西班牙大床上奄奄一息。我們不難想像一個陽台,氣派非凡,朝向西邊,而數步之遙的下面,是大理石、月桂樹和一座花園。矩形水池的水面倒映出園中石階。一位婦人將一朵黃玫瑰插入花瓶。馬裡諾喃喃低誦起他所熟稔的詩句;說真的,這詩句已開始令他感到些許睏倦:

花園的血液,小徑上的錦繡,

春日的珠寶,四月的明眸……

忽然啟示升起。馬裡諾看到的這朵玫瑰或許曾為亞當在伊甸園中看到過。他意識到那玫瑰存在於其自身的永恆之內,而不是在他的詩句之中;我們或許能夠提及、暗指某物,但我們永遠根本無法表述它;而在客廳一角,那些投下金色半影的高傲的巨大的書冊——正如他虛榮地夢想到的那樣——並非世界之鏡,而僅僅是添加給宇宙的又一贅物。

這道亮光投向馬裡諾,在他即將謝世的傍晚,也許,它亦曾投向荷馬和但丁。

另一隻老虎

創造一個相似物的技巧——莫裡斯《伏爾松希固德》(1876)

我想到一隻老虎。昏暗的光線

強化那廣大而繁忙的圖書館

彷彿將書架向後推去。

強大、天真又血跡斑斑的老虎

精神飽滿,穿越林莽和清晨,

將足跡留在一條河流的泥岸,

它不知道這河流的名字,

(在它的世界裡既無名字也無過去

或將來,只有肯定的現在)

它踱過野蠻的地段,

從一縷飄動的鹿騷氣中

嗅出草葉編結的迷宮的氣味。

在萬桿竹叢裡

我辨認老虎的道道花紋,感受

它華美顫動的毛皮裹蓋的骨架。

這星球上起伏的海洋與沙漠

無益地橫加阻撓,我卻仍然

從南美洲遙遠的港口,從這房屋裡

追蹤你,夢見你

哦,恆河之濱的老虎

當夜晚充滿我的靈魂,我想

我在詩中呼喚的老虎

是象徵和陰影的老虎,

是一連串的文學轉喻,

是百科全書的記憶,

而不是那宿命之虎、那致命的珍寶

在太陽或變幻的月亮下

在蘇門答臘或孟加拉,走完它

愛情、懶散與死亡的生命之環。

為了象徵的老虎,我反抗

那真實的熱血的老虎,

一群水牛的十分之一被它屠戮,

而今日,1959年8月3日,

一片蓄意的陰影廣佈草地,

在命名它的過程中

在猜測它的世界時

它變成虛構,變成藝術,不再是

漫遊在大地上的野獸中的一隻。

我們將找到第三隻老虎。像

其他老虎,它將由我的夢幻

賦形,成為言詞一組

而不會由脊骨支撐

超越於一切神話之外,

漫步世界。我知曉這一切,

但某物把我推向這模糊、

瘋狂與古老的冒險,我在

午後的時光中繼續搜尋

另一隻老虎,不在這詩中。

《一朵黃玫瑰》與《另一隻老虎》,這兩首詩的主題當然是一樣的,只是象徵體不同。我先寫了《黃玫瑰》,數年以後我覺得黃玫瑰還沒有說清楚,就運用了另一個象徵體,不是玫瑰而是老虎,做了第二次嘗試。於是我寫下《另一隻老虎》。當然在第二首詩裡大家會不只去想那三隻老虎。我們不得不思索一條無限的老虎之鏈。它們相互聯結,它們力量強大。真抱歉,這就是說,本詩擁有一個寓意。其含義在於,藝術無法將事物據為己有。與此同時,儘管事物不能被佔有,儘管我們永遠找不到那朵黃玫瑰或者那另一隻老虎,我們卻把詞彙、象徵體、隱喻、形容詞、意象構築起來,而這些東西是存在的;這個構築而成的世界並非玫瑰和老虎的世界,而是藝術的世界,它或許同樣值得稱讚,同樣真實。據我所知,一些詩出自絕望,出自對藝術感到無望的情感,以為藝術無法表述事物,只能暗示事物——這些詩或許也就是希望和幸福的符號,因為如果說我們不能模仿自然,那麼我們依然能夠創造藝術。而這對於人,對於任何人,對於他的一生來講,也許就足夠了。

原因

無數次落日與無數代人。

沒有開始的日子。

亞當喉嚨裡水的清涼。

秩序井然的樂園。

破解黑暗的眼睛。

黎明時分的愛情之狼。

詞彙。六韻步詩。鏡子。

巴比倫塔和驕傲。

迦勒底人凝望的皓月。

恆河中數不清的沙礫。

莊周和夢見他的蝴蝶。

島嶼上的金蘋果。

遊蕩迷宮的腳步。

珀涅羅珀無限的織錦。

斯多葛派循環的時間。

死人口中的一枚硬幣。

魚鱗上遺存的寶劍的重量。

更漏中的每一滴水。

雄鷹。值得紀念的時日。古羅馬軍團。

法薩盧斯清晨的愷撒。

大地上十字架的陰影。

波斯的象棋和代數。

長途遷徙留下的足跡。

王朝征服者的寶劍。

無情的羅盤。浩瀚的大海。

記憶中鐘錶的滴答回聲。

斷頭台上的國王。

軍隊:不可勝數的塵埃。

丹麥夜鶯的歌喉。

書法家精緻的線條。

鏡中自殺者的面龐。

賭徒的紙牌。貪心的黃金。

沙漠上浮雲的形態。

萬花筒中的阿拉伯圖案。

每一次懺悔,每一滴眼淚。

所有這一切均被塑造得完美,清晰。

使我們的手得以相握。

我們的手終於握在了一起,我知道,為了這幸福的相會,過去的一切都不可或缺。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是由意味深長的、難以測度的過去催化而成,都是由因果之鏈推演而成。當然,並沒有什麼最初的因,每一個因都是另一個因的果。每一個事物都指向無限。這或許是一個抽像的想法。與此同時我又覺得它千真萬確。從這一角度講,我覺得這是一首真實的詩,儘管它包含了許多轉喻和隱喻。這首詩的力量不在於它的每一行或者隱喻或者形容詞或者修辭圈套,而在於其內容的真實性,即整個過去,整個難以測度的過去之所以發生,就是為了指向一個特殊的時刻。這樣,過去就不是沒有道理的了。如果我們有了一個幸福的時刻,人類幸福的時刻,那麼在此之前必有許多可怕的事情發生,但也會發生不少美好的事情。過去塑造著我們,過去始終在塑造著我們。我以為過去並不是什麼討厭的東西,而是像某種源泉。一切都來自這源泉。這就是我的所感、所知,我盡量處理好過去。而說到過去,我不僅指歷史上發生的事——因為歷史是瑣碎的,而且頭緒繁亂——我主要是指神話。神話遠為重要。所以我以神話開頭。我說到哈姆雷特,我說到希臘神話,說到歷史上不曾發生但曾出現在人們夢中的事情。所以我想這首詩或許有其正當之處。

臆想的詩篇

弗蘭西斯科·拉普裡達博士1829年9月22日

為阿爾多地方武裝所殺害,臨終之際他想到:

在這最後的下午子彈哀鳴。

風刮起,揚起灰塵。

使白晝被湮沒,使混亂的戰爭

結束;而勝利屬於他們,

屬於野蠻人:加烏喬們贏了。

我,弗蘭西斯科·拉普裡達

研究過教規與民法的人,

宣佈過這些落後省份

獨立的人,被推翻。

我身上塗滿血污,汗水涔涔,

心中沒有恐懼或希望,

我敗走南方,穿過最遙遠的僻壤。

我像《煉獄篇》中的那位首領

徒步奔逃在平原上,留下血跡,

在死亡中失明,被死亡擊倒,

面前一條黑暗的河流失去了名號:

我也將這樣倒下,今天即是末日。

黑夜降落在平原的四周

伏擊我。我聽見我自己的

迫近的死亡的蹄聲,追尋著我,

我渴望變作他物,一個

有情感、愛讀書、主持公道的人,

現在將躺在廣闊天宇下的一片沼澤中。

然而,一種秘密的快意莫名其妙地

鼓蕩著我。我最終與我的命運,

與我南美人的命運相逢。

那自打我幼時既已開始

穿越的複雜的迷宮,將我

帶向這毀滅性的下午。

此刻,在這最後地點,我找到

深奧的密碼和暗號破解我的一生

破解弗蘭西斯科·拉普裡達的命數

以及隱匿的字母,還有上帝

從最初既已知曉的完美的形式。

在今夜的鏡中,我發現了

我出乎意料的永恆的神采。

包圍圈在縮小,會是這樣。

長矛指向我,我腳跺著它們的

陰影。死亡的嘲弄、

騎手、馬匹和它們的鬃毛

旋轉著向我圍攏,冷酷的鐵器

第一次撕扯我的胸膛,

親密的刀子橫在了我的咽喉……

是羅伯特·勃朗寧策劃了這首詩的寫作。在勃朗寧的作品中,我們讀到浪漫的獨白,我們得以摸清一個人感情的脈絡。於是我就想:我要按斯蒂文森的習慣,盡最大努力小心翼翼地模仿勃朗寧來寫一首詩。儘管是小心翼翼的模仿,但如果把處於生命最後時刻的英雄人物的所思所想寫出來,那麼這首詩或許也會強烈地打動人心。於是我把自己想像成1816年第一屆革命議會的主席弗蘭西斯科·納希索·德·拉普裡達,我家的一個親戚。他被加烏喬們殺害。然後我自言自語道:我無需盡量重現他被野蠻人打敗的情景,而是要想像他當時的思想。他是一個希望我們國家變成文明國家的人。他打了敗仗,被野蠻人窮追不放,他自刎而死。然後我想到但丁《煉獄篇》中的一行詩:「Fuggendo a piede e sanguinado il piano.」(雙腳沒命地飛奔,鮮血染紅了土地。)我的意大利文不好,但我想這行詩是不會錯的。我把這行詩糅進了我的詩:「〔que,〕 huyendo a pie y ensangrentando el llano」(〔他〕徒步奔逃在平原上,留下血跡)。我發表了這首詩——很遺憾,它曾被一份報紙拒絕過,這份報紙的名字我就沒必要提起了——但後來這首詩發表在《南方》(Sur)雜誌上。這首詩並不僅僅是一首歷史題材的詩,我寫的是我們大家的共同感受,因為專制到來了。巴黎人、馬德里人和羅馬人可以抗議。但我們卻是地地道道的南美人,頭上就是獨裁者。所以詩人說:「Al fin me encuentro con mi destino sudamericano.」(我最終與我南美人的命運相逢。)所以我寫下這首詩。詩寫到後來,騎手們發現了他們緊追不捨的人,詩以詩中人物的死而結束。我寫到最後一節詩,而最後一節詩恰好就是他自刎之前生命的最後一刻。因此我寫道:「el intimo cuchillo en la garganta」(親密的刀子橫在了我的咽喉)。這是我可以寫出的最後一行詩,因為這以後他也許就死了,也許已投生到另一個世界上去了,我們不知道,但是詩,我想具有某種悲劇的力量,因為它以人物的死亡而告終。人死了,詩結束,它們同步。

一本書

物中之物,難得有一件

可以用作武器。這本書1604年

誕生在英格蘭,

人們賦予它夢的重載。它內裝

喧嘩與騷動、夜色與猩紅。

我的手掌感到它的沉重。誰能說

它也裝著地獄:大鬍子的

巫師代表天命,代表匕首,

閃射出陰影的律法,

古堡中氤氳的空氣

將目睹你的死,優雅的手

能夠左右大海的血潮

戰鬥中的刀劍和呼號。

靜寂的書架上,那靜默的怒吼

沉睡在群書中的一冊之內

它沉睡著,有所期待。

我們把所有的書,不僅聖書,還有其他書,都當做聖典。這是對的,因為我們的工具,人類製造的工具,只是人手的延長——一把劍、一副犁。而望遠鏡或顯微鏡乃是人的視力的拓展。但是說到書,其意義要大得多。一本書是想像和記憶的擴大。書籍也許是我們藉以瞭解過去,也瞭解我們個人過去的惟一的依憑。然而何謂一本書?一本書擺在書架上的時候——我記得愛默生好像這樣說過(愛默生使我受益匪淺,他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之一)——一本書是物中之物。而說到底,它為何要展現在我們而前?一本書是一個物件,它擺在那兒,它自己無所謂存在與否。一本書並不自知,直到一位讀者捧起它來。於是我想到我要寫一首關於這簡單的事實的詩:一本書乃是物質世界中的一分子。既然我非得選擇一本書,我便想到了《麥克白》。如果只允許我挑選一出莎士比亞的悲劇,我想我會挑中《麥克白》。這個寒氣森森的故事開始於一個女巫的問話:「何時姊妹再相逢,/雷電轟轟雨濛濛?」然後是麥克白的感歎:「人生如癡人說夢,充滿著喧嘩與騷動,卻毫無意義。」另一個人物又說道:「這死去的屠夫和他殘忍的貪婪。」當然麥克白遠不只是一個「死去的屠夫」。於是我想,哦,這就是一卷書。我們發現在這卷書中麥克白的悲劇包含了所有的喧囂、怒吼和命運女巫(Weird sisters)。Weird(命運)在這裡不是形容詞,而是名詞,因為它在撒克遜語中為Wurd(命運),三女巫也就是命運女神。而這本書是死的,這本書並沒有生命,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本書潛伏著,等待著我們。所以我寫下最後一行。我記得這一行是:「它沉睡著,有所期待。」

[1]博爾赫斯這裡所引用的觀點,見於華茲華斯為他與柯勒律治合作出版的《抒情歌謠集》第二版所寫的序言。

[2]賽爾德(Scyld),《貝奧武夫》中一位年老的國王,以其勇武和無所畏懼的領導著稱。

[3]盎格魯-撒克遜民族史詩,七八世紀之交開始在民間流傳,十世紀出現手抄本。

[4]《白鯨》故事中的敘述者。

[5]路易斯·瓦斯·德·卡蒙斯(Luis Vaz de Camoes,約1524—1580),葡萄牙文學巨匠,其史詩《盧濟塔尼亞人之歌》描述了達·伽馬遠航印度的事跡。

[6]本詩借用了畢爾格的某些背景素材。畢爾格(Gottfried August Burger,1747—1794)為德國詩人,復興了德語的十四行詩,歌謠集《麗諾爾》在英法等國亦流傳甚廣,對歐洲早期浪漫主義作家都有影響。

[7]愛德華多·馬列亞(Eduardo Mallea,1903—1982),阿根廷散文作家、文化批評家。

[8]喬治·愛德華·摩爾(G. E. Moore,1873—1958),英國哲學家,分析哲學學派創始人之一。

[9]指古羅馬喜劇大師普勞圖斯(Titus Maccius Plautus,前254—前184)。下面說到的miles gloriosus,拉丁文直譯為「虛榮的士兵」,借用了普勞圖斯的喜劇《吹牛軍人》的題目。《吹牛軍人》的主人公為自我陶醉的典型,深深影響了後世作家。

[10]軍士佩洛列斯是莎士比亞喜劇 《皆大歡喜》中的角色,這裡引用的台詞來自劇末,但與原文有出入。原文為:「Captain I』ll be no more; / But I will eat and drink, and sleep as soft/ As captain shall: simply the thing I am/ Shall make me live.」

[11]指博爾赫斯自己。

[12]恩底彌翁(Endymion),希臘神話中為月神黛安娜所鍾愛的青年牧人。

[13]努門(Numen),古羅馬神話中的神聖精靈,不同於擁有姓名與性格的神。在古羅馬的君主崇拜中,也用來指皇帝的神能。

[14]約翰·倫普裡爾(John Lempriere,約1765—1824),英國古典學者、辭典編撰者,以其《古典學辭典》著稱於世。

[15]指美國童謠「This is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16]吉昂巴蒂斯塔·馬裡諾(Giambattista Marino,1569—1625),意大利詩人,「馬裡諾派」的創始人。他曾用二十年時間創作出一部長達四萬五千行的長詩,名為《阿多尼斯》。其作品在全歐各地均有譯本。

[17]公元前48年,愷撒率軍攻入希臘,並在法薩盧斯徹底擊敗龐培,龐培逃往埃及後被殺。

[18]弗蘭西斯科·拉普裡達(Francisco Laprida,1786—1829),阿根廷律師和政治家, 1816年阿根廷宣佈獨立時為聖胡安省的革命議會代表。

[19]加烏喬(gaucho)為南美草原的牧人,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的混血種族。

[20]但丁《煉獄篇》第五歌第99行。——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