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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文化的「群架二原則」

某日,菜包與拉麵大打出手,菜包被打得落花流水,就去約了天津狗不理、杭州小籠包等同族兄弟,準備去找拉麵理論,結果狹路相逢遇到了泡麵,二話沒說圍住了泡麵就是一頓暴打,菜包邊打邊說:「拉麵,別以為燙了頭髮,我就不認得你啦。」

這個笑話給我們的啟示是,在大眾文化時代打群架必須遵循的第一個原則是:不管對方燙沒燙頭髮,穿沒穿馬甲,反正都是一丘之貉,所以棒下無冤魂,一上來就應該沒頭沒腦先給他一通暴打。

因此當新浪在名人博客的轟動效應開始逐漸衰微之時,忽然開始為草根博客搖旗吶喊,我們切不可被「名人」與「草根」的二分表象所迷惑,而應該立刻意識到所謂的草根博客很可能就是「燙了頭髮」的名人博客。

不過如果各位認為,我的意思是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暴打新浪的草根博客,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這個笑話還沒完呢。

話說泡麵被打之後,越想越窩囊,扭頭就跑去通知弟兄們,眾面兄弟操起傢伙追出去,拐角處遇到了灌湯包,泡麵作勢欲上,卻被眾兄弟一把揪住說放過他吧,泡麵問為什麼啊,兄弟們異口同聲地道:「還沒打他,他就已經一褲子小便臊了你一身啦。」

所以在陰謀論無處不在的大眾傳媒時代,打群架的第二條原則是:如果暴打對方的結果是幫助對方實現了他的人生理想——比如灌湯包,此生的理想就是把憋了一肚子的小便臊人一身——那麼最佳的策略就是干晾著他。

關於這一原則,魯迅有一個說法最貼切也最毒辣:讓他叫喊於生人之間,卻無人響應。

上述「群架二原則」存在一個字典式的排序,也就是在我們遵守第一條原則之前必須充分滿足第二條原則。我相信,唯當我們徹底地遵守「群架二原則」的精神和排序,才不至於掉進大眾文化操盤手的圈套,在不知不覺中成了哄抬物價的合謀者。

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圍繞著Acosta所發生的媒體亂戰充分顯示出人們並不瞭解「群架第二原則」的重要性及優先性。當各路媒體都在興致勃勃地去探討「Acosta是誰」的時候,他們就已經幫助新浪這個灌湯包實現了他的人生理想——一個原本可能是虛構的千萬點擊率就這樣活生生做成了事實。

Acosta是何許人也?這個問題在我看來根本就不值得追問。草根的一個本質特徵就是無名,網絡那一端是狗還是人對於網絡這一端究竟有什麼關係呢?更重要的是,鑒於新浪的炒作能力已經到了「要你紅你就紅,不紅也紅」的境界,所以對於Acosta這樣的案例我們就更應該抱持狐疑的心態。在我還在讀大學的時候,主管思想工作的領導就一直在用血和淚凝結成的經驗告誡我們:圍觀即參與——這個論斷在眼球經濟時代愈發凸顯出它的真理性。

我承認,「亂戰第二原則」存在著極大的修訂空間:如果暴打對方的結果是,不僅幫助對方實現了人生理想同時也滿足了自己的私人慾望,那麼我們就應該毫不猶豫地加入戰團。事實上,大眾文化的席捲能力是如此之強,除非你能夠真正做到閉目塞聽,否則不管是參與者、圍觀者還是評論者,我們都是這場媒體狂歡的合謀者。

(200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