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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功夫

北宋初年,張齊賢任江南轉運使。有一天開家宴,某僕人趁人不注意,把一堆銀餐具藏在了懷裡。以為沒人知道呢,可全被張齊賢在簾子後面瞧見了。張齊賢還真沉得住氣,不吭不哈的,就跟沒這事兒一樣。這一忍就是三十年。

這些年裡,張齊賢升了大官,三次入閣為相。跟隨自己多年的手下大多被他推薦出去當官了。只有那個僕人,依舊是僕人。

僕人終於扛不住了,有天突然跪下,對張齊賢說:「我跟著相公最久了,那些比我來得晚的,都出去當官去了。相公,您幹嗎單單把我落下啊?」說著說著,還哭了。

張齊賢一聽,情緒也低落起來:「我要不跟你說原因,你就怨恨我。算了,還是告訴你吧。你還記得當年在江南開宴會,你偷我銀器的事兒嗎?三十年了,我都沒告訴第二個人,恐怕你也早忘了吧?我是宰相啊,選拔官員,是為了激濁揚清,怎麼敢推薦一個賊當官呢?算了,你的確跟我很久了,現在給你三萬錢安置費,你走吧,自己找出路吧。我已經把你的事兒說出來了,以後你見到我心裡該彆扭了,不能再留了。」

僕人都傻了,心裡丁零噹啷的,沒轍,只好拜泣而去。

這個故事寫在《東軒筆錄》裡。這賊屬於定位不准。已經是賊了,還假裝自己不是。時間長了,就真覺得自己不是賊了。但別人不這麼想啊,就算寬容得沒邊,也忘不掉。

有的賊,卻完全不是這樣。知道自己是賊,自己也承認。而且,還特有職業自豪感,頗有越是艱險越向前的意思。

明朝的黃鐵腳就是這麼一位。文人楊循吉在《蓬軒吳記》裡,稱他為穿窬之雄。有一天,這位仁兄在鄰家酒館賒酒喝,老闆有點摳門,不願意多給。黃鐵腳開玩笑說:「你信嗎?我一定把你的酒壺給偷走。」

酒館主人心說你偷得走嗎?真是偷東西還帶預告的啊?得,今天晚上,把酒壺帶臥室去,擱枕頭邊上,看你怎麼偷。

一覺醒來,酒壺沒了。

黃鐵腳是怎麼幹的呢?先找一根長長的細竹竿,把中間打通,一頭綁著個沒氣兒的豬尿泡。然後從房頂上伸竹竿下來,慢慢地插到壺嘴兒裡去。剩下的事情就簡單了,吹氣兒,豬尿泡膨脹起來,充滿那個酒壺,一提竹竿,酒壺到手,跟釣魚似的。

黃鐵腳這叫顯擺,未必是真偷,就是想告訴老闆,賒酒別太摳了。

賊也分好多種。現在要說誰是碰瓷兒的,大家都明白是幹什麼的。類似的稱呼在宋朝就有。周密《武林舊事》中就講過,有一種專門玩調包的,拿假的換真的,明明是衣服,能給換成一沓紙;明明是藥,能給換成一包土;明明是金銀,給換成一堆廢銅爛鐵……變換如神,宋朝人管這個叫「白日賊」。還有一種,在街道集市上,一打照面一錯身,對面這位身上掛的錢袋啊、香囊啊、玉墜兒啊、配飾啊……不見了,被一剪子剪掉了。這種被稱作「覓貼兒」。反正都是街頭混混,手法奇快。當時這類人中,比較出名的,有攔街虎、九條龍等,「尤為市井之害」。

捉到了賊,自然是要懲罰的。古代採用的辦法是在身上刺字。契丹的做法,第一次作案被抓,在手腕上文個「賊」字,再犯則文在胳膊上,第三次被捉到,文在上臂,第四次文在肩膀……別說沒給重新做人的機會哈,給了四次機會要是還改不了,那這人沒救了。第五次被抓,不廢話,殺頭。

還有一種方法,是在臉上刺個「劫」字。這是南北朝時南方梁朝的規矩,不過沒有實行多長時間,到了梁武帝天監年間基本就廢止了。儘管短命,但有人考證,這可是古代在罪犯臉上刺字的開端。儘管更早的秦漢時期就有「黥面」的記載,但沒說是不是刺字。

當賊的,有偷窮也有偷富的。不過要打算史上留名,那還是得偷皇宮。故宮大盜,轟動全國——宋朝也有一位,這位叫單和。

蔡絛《鐵圍山叢談》寫了這麼件事。宋徽宗崇寧年間,汴梁皇宮失竊。這賊由寢殿之北,過後殿折向西南,又逛了一圈諸位嬪妃的住處,再向南,穿過崇恩太后的宮殿,然後出宮。天亮以後發覺,勘察完蹤跡,大家就一籌莫展了。蔡絛說,還是他爹蔡京有辦法,蔡京懷疑是負責宮廷後勤的儀鸞司的人幹的——別人,路不會那麼熟啊。於是就讓儀鸞司自查,結果還真查到了——儀鸞司的單和失蹤了。

接下來的事就是全力追捕單和。三天後,在百餘里外的雍丘捉到了他。這單和也怪,不知道把贓物先藏起來,被捕的時候,從肩頭到腳後跟,掛滿了金器。這跑得得多慢啊。

經過審問,鬧明白了。單和是儀鸞司飛梯第一人。啥叫飛梯啊?就是現在說的軟梯。用繩子繫上橫木,做成梯子。單和又經常進入皇宮送東西,道兒早踩熟了,終於做出了大案。不知道最後宋徽宗是不是送給蔡京一面「撼大宋平安」的錦旗。

俗話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賊也不例外,偷得多了,有經驗了,也有著書立說的。清代俞正燮的《癸巳存稿》就提到,明朝有記載,有個「賊魁」叫邱老四,就寫過本《篋秘籍》。「胠」的意思,就是從邊上打開,書名譯成白話,就是《撬箱子方法談》。賊還挺有文化。

這本書沒有流傳下來,不過小偷的功夫可一直在長。到現在,小偷開年會、搞比賽的都有了,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