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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剪影

從洛杉磯到厄瓜多爾沒有直達的飛機,要先花上五個小時到佛羅里達州的邁阿密,再從邁阿密飛三個小時才到厄瓜多爾的首都基多。沒想到在機場通關竟然通了三個半小時,這樣一折騰,到酒店就凌晨三點了。一口氣睡到十二點,起來後慢悠悠地吃了午飯,已是下午兩點了。突然想起今天是星期六,是印第安人趕大集的日子,慌忙雇了一輛出租車直奔集市。

集市距離郊外兩個小時的車程,但路況很差,一路上堵車,顛簸,下雨,後來竟然昏昏沉沉地睡去了。直到司機喊了一聲「到了」,我突然驚醒,第一眼看到的是一隻潔白的袖子,這是雪白的有著蕾絲荷葉邊的喇叭口袖子,荷葉的邊緣是一圈的五彩手繡的花朵,那花朵在我朦朧的睡眼裡鮮艷地晃動著。我一下子驚醒了,順著棕色渾圓的胳膊往下看,小臂繞著幾圈叮噹的手鐲,往上看,圓潤的脖子上,繡花的低胸的領口上,堆砌了好幾層金色的串珠,腰間是兩寸寬的五彩繡花腰帶,下面一條過膝的深藍色的開衩的裹裙,背上白色的布兜裡是一個熟睡的嬰兒。再看集市上的人,只要是印第安人,無論男女老少,個個戴一頂寬簷的巴拿馬帽,男的帽子下是一律的蹦裘,就是兩塊布縫在一起,中間開口,露出一個V形的洞,頭從洞裡進去。質地多是粗厚的羊駝毛,既可以當衣服穿,晚上又可以當毯子蓋,如果騎在馬背上,看起來相當瀟灑。這裡女的無論老少,一律白色的無領低胸繡花上衣,外罩鮮艷的各色披肩,一枚大大的胸針在胸前一別,也很優美。這披肩可以御寒、包東西,又可以背小孩,功能齊全,下面永遠是裙子,即使在田里幹活,女的也永遠是披肩、裙子。

以前在電影裡、畫報裡看到的印第安人,總是頭插鳥羽,身穿獸皮,臉上塗著紅紅綠綠的顏色,凶悍原始,野獸一般。

其實生活中的印第安人及其種族與別的民族沒有區別。我很願意相信他們是從亞洲大陸通過白令海峽過來的古中國人。根本不需要複雜的考證,因為他們明顯的有一張亞洲人扁平的臉,平坦的五官,黑頭髮,身上沒有多餘的毛髮,喜歡艷麗的色彩,衣服的條紋、圖案,以及髮辮的編結方法都與我國的藏族人、蒙古族人很相像。不同的是,膚色深,鼻子略扁,眼睛大,每個年輕女子都有一雙秋水般的大眼睛。他們看起來性情溫和,和他們討價還價時,無論你怎樣壓低價格,他們都不會生氣,只是羞澀地說「no」。當年,哥倫布的報告裡也稱讚他們善良,勇敢,熱情好客,性格溫厚,道德高尚。他們英勇善戰,剛毅不屈,印加帝國的消失是西班牙人滅絕人性地殺戮的結果,但也是印加人絕不屈服拚死抵抗的結果。當時,西班牙軍隊騎著戰馬,身穿金屬的盔甲,而印第安人只有弓箭和半裸的身體,馬這種高大威猛的動物,他們從來沒見過。

在厄瓜多爾,純種的印第安人只佔百分之三十多,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印第安西班牙混血人。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同是印歐混血,厄瓜多爾人不同於墨西哥人,也不同於秘魯人,即使厄國本土印第安人,不同的部落也有明顯的差別。同是披肩、裙子,不同地區的人也不一樣。首都附近的人的色彩較素靜,內地人的色彩艷麗。海邊我沒去,應該也略有不同吧。

開始不覺得這種衣服有什麼特別的美感,甚至覺得太原始、太粗糙。經過印第安社區,經常看到披著鮮艷的披肩,穿著條紋複雜的裙子的女子,巴拿馬帽下線條柔和的臉上神情單純,披肩與裙子晃動的腰際,有一種質樸健壯的動態美感,線條簡潔的帽子、三角形的披肩、梯形的裙子,只幾筆就能傳神地勾畫出來剪影畫。鮮艷的色彩在蒼翠的山野背景下極有裝飾美。當我看到一紅披肩,綠裙子,左手牽一隻毛驢,右手牽一同樣披肩裙子的孩子,孩子後面跟著幾頭毛茸茸的羊駝,在遠遠的雪山和遼闊的玉米地的背景下,簡直是一幅絕美的風俗畫。

我興奮地喊了起來,這畫裡的女人、小孩、羊駝,一起朝我看,一律的憨憨的神態,有一種超凡脫俗的美。

後來,我真在畫裡和他們手織的掛毯上看到了這樣的場景。

背景要麼是火山,要麼是玉米地,要麼是碧綠的牧場,身穿蹦裘或披肩的人,大多是採取背影,或站或坐或歌或舞或在田間勞動,洋溢著質樸的生活氣息,幾塊顏色、幾個幾何圖形就很傳神地表現出來了,機場的壁畫僅用幾塊彩色,雕塑就是幾塊鐵板,就能塑造出動人的印第安風情。

我一邊欣賞一邊想,我把他們簡單的生活作為美來欣賞是不是有點兒殘酷。就像過去,有很多西方人看了張藝謀導演的電影,認為中國就是電影中那種貧困落後的樣子,質樸原始。

我看到過一幅畫,一個頭戴褐色寬簷帽,身披淺黃披肩,拖著齊腰的辮子的女子,背景是黑灰色的茅草屋,身邊是一條毛茸茸的大黃狗,這畫面美得讓人想入非非,質樸、簡單、和諧、寧靜,滌蕩了心中所有的物慾雜念。看來美和物質生活有時是衝突的。過去的印第安人喜歡用粗製的陶罐、石頭的鍋碗、粗大的木勺。再看他們用原生木棍圍城一個數平方米的圓形,上面搭上芭蕉葉的房子,簡單的幾根麻繩結成的吊床,屋子中間用麻布袋吊起的一袋玉米,那就是全部的家當了。難道在這種寧靜質樸的背後,看不出生活的艱辛嗎?

事實上,印第安人早就被邊緣化了,傳統的生活一天天在縮小。想到印第安人,這個熱情善良道德高尚的民族,幾個世紀以來的被殺戮,被欺騙,被奴役的血淚史,我真不能對他們的生活報以欣賞的態度了。在美國,印第安人早已被同化了,在拉斯維加斯看到的印第安人,要麼西裝革履,要麼一身休閒,只在印第安人保留區,才看到傳統服飾的印第安人在販賣手工藝品。南美洲許多國家純種的印第安人也正在逐年減少。事實上,在西班牙入侵的時候,他們的社會形態還處在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的過渡階段,他們的私有財產不多,男人最大的財富是能力最強的獵手。黃金的大量開採是用於裝飾的,他們最敬拜的是太陽神,黃金是太陽神的象徵,貝殼才是他們偶爾使用的貨幣。我們對黃金的那種狂熱,在他們眼裡一定荒唐可笑,也就是對黃金的藐視,才讓他們遭到滅頂之災,也就是他們的堅強不屈,導致了侵略者對他們滅絕種族的殺戮,然後到非洲搶掠較為溫順的黑人做他們的奴隸。

現在,偏遠地區的印第安人仍在固守他們簡單的生活方式,堅持他們緩慢的生活節奏。記得幾年前,我在墨西哥買的一件印第安樣式的毛線衫,和現在市場裡賣的一模一樣,現在的服裝市場瞬息萬變,這裡卻保持著千年不變的姿態。看著鮮艷滿目的印第安市場,看著青山綠水的印第安社區,感情複雜。

落後就要挨打,印第安人要傳統還是要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