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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荒原

如果你生長在海邊,你會不由自主地愛上海;如果你生長在山區,你也會不知不覺地愛上山。我生長在遠離山與海的大平原上,卻對高山大海無限地嚮往。後來,遊歷了名山大川,又漂洋過海之後,卻發現自己其實愛的是原野,愛那天地交界處的地平線。生活在南加州時間長了,漸漸愛上了周圍的沙漠和那褐色的荒山。沙漠的那種雄渾壯闊,那種沒有鳥叫,沒有蟲鳴,沒有任何打擾的寧靜,那種波濤洶湧如海又沉默是金的胸懷。「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只有在沙漠,才能感覺到那意境。「蒸沙爍石燃虜雲,沸浪炎波煎漢月」,這種油煎火烤的感覺,只有親歷夏日的沙漠,才能體會到。

從洛杉磯開車往東去,不出一小時,就會遇上沙漠。週末心情輕鬆,開上車便停不下來,沿著15號高速往東,綠色蔥蘢的城市漸漸斷續成一片片、一點點,一個小時後,沙漠就撲進眼簾了。說是沙漠,其實並不確切,因為沒有起伏的沙丘,也不是亂石遍佈的戈壁,只是乾燥的荒原,零星散佈著一尺多高的小灌木。這些灌木好像幾百年前就生長在那裡了,不見大,也不見小,一簇一簇的,每一棵之間的距離很遠,個個都灰頭土臉的,灰不灰,綠不綠,不屈不撓而又聽天由命的樣子,很不美觀,真像禿子頭上長滿了膿包瘡。但是,如果你心情好的時候,細心觀察,這些植物又非常可愛,它的形狀是圓圓的,葉子細小,又圓又厚的,飽含水分,表面有蠟樣光澤,像是用絲絨繡出來的,顏色綠中有藍,藍中有黃,黃中有紫,再看底部金黃的土壤上長著細小的野草,這些小草一年四季都是枯黃的,趴在地上,發出金色的光澤,在明淨的藍天下,在遠處紫色的山光映襯裡,像是一匹色彩雅致的織錦緞——法國時裝最喜歡用的那種色調。車輪開過,就像壓在這無邊無際的綢緞上,開著靚車在荒原上奔馳,覺得自己像一個視察疆土的帝王。

越往東,灌木越少,越小,最後到了完全的不毛之地,不毛之地的中心,就是著名的拉斯維加斯,千里荒野中的這流金溢彩的遊樂場總給人不真實的感覺,像是海市蜃樓。我不喜歡這種感覺,和它擦身而過,繼續往東。

天色漸晚,彤雲密佈,遠山、曠野、沙漠、長雲,在即將沉沒的紅日的映襯下,蒼涼壯美。你會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些頭戴寬邊帽,腳蹬馬靴,斜挎手槍和匕首的西部牛仔。他們矯健的身姿,在牛群蹚起的滾滾煙塵中,策馬揚鞭,縱橫馳騁,如果沒有這荒原的背景,他們的形象會大打折扣。他們風餐露宿,時刻都充滿著危險,隨時會遇到野獸和盜賊的襲擊。荒原、沙漠是他們的床,峽谷、巨川是他們的家。晚上點燃篝火,想起心愛的姑娘,唱著憂傷的歌。西部電影的確給這片土地一種蒼美、一份浪漫。的確,我愛上荒原大半是受這西部文學的誘惑。

在這樣的環境中時間長了,心胸開闊。曠野、落日、大河、巨川,讓你產生氣吞山河、君臨天下的豪情。我下了車,抓了一把焦乾的土壤,一股熱風盤旋而過,立刻捲走我手上的土壤,站在曠野就像站在火爐。我立刻佩服那些拓荒者,他們不僅要忍受這酷熱乾旱、辛苦的勞動,還要忍受蚊蟲的叮咬、毒蛇猛獸的襲擊,缺醫少藥、食物短缺,還有印第安人和小偷強盜的圍追堵截。是這荒原的巨大誘惑讓他們義無反顧,出生入死,不停地西進、西進。

進入亞利桑那州不久,灌木變得越來越大,有了齊膝的高度,草漸漸地有了綠意,心也漸漸滋潤起來,各種奇怪的想法也冒了出來。看著這千里原野,荒無人煙,無人過問,就產生了擁有的念頭。這裡氣候溫暖,土地肥沃,可惜沒有水。不知誰唱過一首歌:「看到沙漠就想到水,想到愛情就想到你。」真是的,我這一路想的全是水,如果這裡有水,就可以有萬頃糧田、美麗的城市。如果我找到了水,我就可以富可敵國。但是,哪裡有水呢?打井,這裡年降水量極少,地下水位不足;從別處調水,沒有就近的河流;淡化海水,沒有能源;利用太陽能、風力、核電站,可是那需要很多錢安裝設備;甚至連把山加高,接天上的雪水這一瘋狂的念頭都有了。同伴老美看我想水想瘋了,笑著說:「你應該早生一百多年,那時候,在這裡花10美元就能開墾160英畝地,種上5年就成自己的了。」

「哇,太便宜了,160英畝,10 美元!」我驚訝地說。

「沒那麼便宜,你要勞動得很辛苦,還要忍受孤獨、疾病、生活材料的極度缺乏,而且,那些壞人會隨時殺死你的家人,搶走你的牛羊,燒掉你的房子。」

「哪些壞人吶?」我好奇地問。

「印第安人,還有墨西哥人,你看過西部電影嗎,那些印第安人神出鬼沒的。」老美的眼睛裡滿是憤怒。

「啊,是印第安人呀。」我突然感覺不對,我說:「明明是那些貪婪的美國人殺害印第安人,燒燬他們的家園,搶走他們的土地,誰才是壞人?」

「美國人並沒有殺掉很多印第安人,是他們自己部落之間互相殺擄,是瘟疫讓他們死了很多人,再說,印第安人有自己的土地,他們也有自製權。」老美申辯道。

「天哪,睜開眼睛看一看那些屬於印第安人的領地,內華達、亞利桑那、新墨西哥,全是不毛之地,那些靠自然生存的印第安人可怎麼活呀?請問,還有哪些屬於印第安人的領地?」

我追問。

「還有,比這裡更荒涼。」老美無話可說,狡黠地一笑。

我轉念一想,我這一路上一直為印第安人消失而惋惜,一心想著把沙漠變成良田,為什麼要這麼做,沙漠應該有沙漠的生存價值,沙漠變成了良田,沙漠就失去了生命,在這個地球上,誰應該生存,印第安人是最尊重自然的民族,卻遭到滅頂之災。人是什麼,在人類沒有產生以前,地球已經存在多少億年了,這個世界誰主沉浮?

荒原,我愛上你難道是一種錯誤?這個世界是需要荒涼,還是需要花團錦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