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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出版史上沉重的一頁

治療書報檢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辦法,就是廢除書報檢查制度,因為這種制度本身是毫無用處的......一馬克思

人類走出蒙昧,在很大程度上得助於一種創造物,那就是書籍。書籍不但記載史事,人物,各類知識,重要的還有不安分的思想。因此,歷代的權力者,只要意在維護酋長式統治,就必然因對思想的嫉恨而禁毀書籍。書報所以需要檢查,而且進一步制度化,就是建基於這樣一種意圖之上,而淪為反對人類成熟的最現實的工具的。

近些年來,坊間出現過少數幾部介紹禁書的書,也有少數幾部關於文字獄的書,其中牽涉到禁書的命運;但是,把禁書納入檢查制度,並且同政治文化制度聯繫起來加以闡述的書,至今不多見。沈國朝先生的著作《歐洲書報檢查制度的興衰》,雖然略感單薄,畢竟填補了出版界的一塊空白。

書報檢查的淵源,可以上溯至公元前古希臘時期,雅典當局頒布禁止諷刺他人的法令,從文字到諷刺喜劇,都包括在內。其實這是一個管理問題,而非控制。書籍控制及檢查,源自思想統治的需要;但是,在某種意義上,也未嘗不可以說是權力一信仰危機的產物。哪怕權傾一時,神經過敏的統治者仍然意識到潛在的危機,及至面臨崩潰的末日,則從一般的控制發展到瘋狂的鎮壓,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權力者從本質上說是虛弱的。他們稱文字為「黑死病」,比子彈還厲害的「紙彈」。意大利那不勒斯當局針對一位被捕教授的起訴書說:「人類最可惡的三大敵人是:筆、墨水和紙。」教皇成了「懼書者」 (BIBLIOPHOBES)。當基督教成為「國教」,取得世俗社會的控制權以後,就開始打擊異端;在漫長的中世紀,教權炙手可熱,對書籍的禁毀已經擴大到了相當的規模。 1309年,巴黎禁毀了三大軍猶太教典籍;西班牙於1490年焚燬了一座藏有六千卷書的藏書樓;至1596年,意大利僅克雷莫納就焚燬了一萬二千冊書。焚書在中世紀十分常見,異端分子也動輒被燒死,如布魯諾。在此期間,教皇多次下詔禁書,然而畢竟沒有形成嚴密的組織。比較制度化以後的劫難,所有這些,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歐洲書報檢查制度的興衰》一書認定,在十六世紀以前,歐洲並沒有近代意義上的書報檢查制度。查禁作為一種制度,是隨著書籍數目的劇增和思想的廣泛傳播而產生的。這時,大學建立起來了,知識和思想的需求量增大,印刷術的發明代替了手工抄書。擴大的圖書市場對權力構成了嚴重的威脅。印刷商居然可以說:「只要有二十六個鉛字兵,我就可以征服世界!」為此,統治者必須建立專業性的書報檢查機構,並使之同所有有效的工具和手段相協調,連結成嚴密的大網,從而把具有危害性的思想文字悉數消滅於有形與無形之中。

在中世紀,書報檢查由各地主教會的宗教裁判官組成的機構進行。在王權取代教權之後,這樣的檢查機構則由酷吏,一般官員,以及個別專業人士組成。尼古拉一世時,檢查機構竟多達十二個類型。這種機構的成員,絕大多數是權欲熏心,不學無術者,餘下便是昕命惟謹的奴才,因此,所謂檢查也就注定是無知、愚蠢、橫蠻透頂的行為。他們奉命制定或公佈禁書目錄。這類目錄,有的是教皇親自製訂的;1571年庇護五世還曾下令設立「禁書目錄部」,專司有關書目的編寨和禁例的制定。先是禁內容,後是禁作者,只要作者被確定為異端分子,他的所有著作都得被列入禁書之列。因人廢言,比比皆是,隨意性很大。對於各類禁書目錄,《歐洲書報檢查制度的興衰》一書所列甚詳。每公佈一次禁書目錄,都意味著對圖書館的一次劫洗。書中援引作家拉蒂努斯1559年寫給他的朋友的信說:「在許多書離我們而去的年代裡,為什麼還要再考慮寫新書呢?在我看來,至少在未來的幾年裡除了寫信,沒有人再膽敢動筆了。剛剛出版了一部目錄,列出不允許我們收藏的書,否則會遭來絕罰,它們的數量是如此之多,尤其是德國出版的,幾乎沒有什麼可以留下來的了。」納塔利·科姆斯寫道:「到處都是燒書的大火,這情景使人想起了特洛伊之焚,無論私人圖書館還是公共圖書館無一倖免,有的館幾乎空了......。」大約因為出版業的發達,焚不勝焚,統治者十分重視出版前檢查;像托爾斯泰著名的小說《復活》,經過五百多次修改才得以出版。對印刷的控制特別嚴厲。 1542年,教廷恢復異端裁判所,翌年即規定所有圖書的書名頁須印有主教授予的「准印許可」,任何書籍不得印刷。英國查理二世於1662年頒布「信仰一致法」,同時頒行「制止出版誹謗、叛國和未經許可之圖書和小冊子」法案,簡稱「許可證法」。其中,對於執行辦怯,也有著嚴密的規定。直至1695年「許可證法」廢除以前,都以出版前檢查為主,其他國家亦大抵如此。1695年以後,則改以出版後檢查為主,追懲制代替了預懲制。

從實際運作方面看來,預懲制與迫懲制其實很難分開,更多時候是彼此交相使用的。在取消出版前檢查後,一些國家便把這筆中世紀的遺產融入普通法中,大可以用「濫用出版自由」為借口,對需要禁毀的圖書及需要打擊的作者予以有效的懲罰,且使懲罰變得更為「合法」。在十九世紀,出版後檢查最嚴厲的歐洲國家有俄國、奧地利、匈牙利和德國。這些國家明文規定,「未審」報紙在印刷的同時須將副本送交當局,一旦發現問題,即及時沒收銷毀出版物,關閉出版社。此外,還有銷售前檢查。有違禁令的印刷商,遭到檢查機關從酷刑, 到革除教籍,罰款,乃至停業等各種不同的懲罰。檢查官和出版總監常常帶人搜查住宅、店舖、印刷所、倉庫等。作為警告制度,尼古拉時代還發明了「約談」。延綿數百年的檢查制度成績偉大。從1559年至1948年,教廷共出版禁書目錄五十四種,教廷禁書部記錄在案的宗教裁判所書籍禁令共九百多道,禁書總量為四千多種,遭到全禁的作者多達數十人。而這些作家,無一不是世界一流人物;現在撰寫的世界文學史和文化史,正是因為有了他們的存在而閃耀光輝。僅瑞士蘇黎世地區,從1500年至1700年因著書觸犯當局而被處死的作家就有七十四名,至於肉刑、監刑和罰金者更不計其數。據介紹,十八世紀中期,幾乎沒有哪一個作者沒有在監獄中蹲過二十四小時以上的。

統治者以無所不在的檢查制度極力製造恐怖,從而促使書商和作者進行自我檢查。有一位叫薩伏林的俄國記者說:「自我檢查比政府檢查更苛刻,也更殘酷。」奧地利作家弗蘭克在日記中寫道:「那些本來自信的作者,情緒如此低落,他們不得不用自我審查來毀掉每一點天生的思考力。」詩人安東尼烏·費雷拉寫道:「我生活在恐懼之中,當我寫作和說話時,我害怕,甚至在我竊竊自語,在沉默或思考時,也感到恐懼。」迫害的風氣搜索每個人的靈魂,剝奪思想,蹂躪心靈,肆意破壞生命的尊嚴,固有的意志力和創造力,使人類世界歸於死寂。書報檢查制度破壞之巨,不能僅僅以被禁毀的書目多少,或以此相關的懲罰的繁苛程度為依據,還應當對精神的虐殺有足夠的估計。然而,精神的損傷難以量化,我們只能從一代人和數代人的普遍的生活風氣、精神狀態和整體的文化性格中,窺見統治者的手段的博大、細密,及其影響的深遠。

控制與反控制的鬥爭一直在進行。實際上,任何禁錮和壓迫都無法遏制人們對自由的渴望。這時,作家以寓言、反諷、影射等手法豐富了語言藝術;畫家創作漫畫,政治漫畫是頗令當局感到頭疼的。他們以退為進,在逃避迫害的途中頑強地表達思想。在嚴厲的檢查、刪改、禁毀之下,一個時代的文化藝術只能走向凋零,或以扭曲的風格出現。出版商發展了地下印刷業,書商則使地下書業貿易變得活躍起來。禁錮愈厲害,地下活動愈頻繁;或者可以倒過來說,哪裡地下活動最頻繁,那裡的禁錮便愈見厲害。

突出的是盜版問題。《歐洲書報檢查制度的興衰》中以大量史實表明,盜版來源於出版特權,是對業已形成的商業壟斷的一種反動。如英國從亨利七世開始指定御用出版商到亨利八世授予一批所謂「負責的出版商」,讓它們具有專有權利,把所有法令法規、議會決議、文告和聖經的印刷權授予他們;還劃出部分領域授予專利,如出版語法書、法律書、歌本和讚美詩等的印刷權,指定授予對象,而使多數印刷商無從染指。這樣,沒有特權的商人只好盜印。最具諷刺意味的是,歷代的禁書最受歡迎,於是「禁書目錄」成了全歐洲最大的圖書免費廣告。圖書一旦被禁,即被全社會「推銷」,而盜版這類圖書則往往贏得巨大利潤。在專制時代,盜版書對於思想的傳播是起了積極作用的,可謂功不可沒。姑不論動機如何,它打擊了特許制,使各種檢查法規在這匹隱藏的「木馬」面前統統失效。不妨說,這是出版界的另一場「特洛伊戰爭」。

要廢除出版特權,廢除書報檢查制度以及與此相應的罪惡的懲罰措施,除非實行革命。期待一個專制政權自行完善是徒勞的。書中列舉的幾個歐洲國家,其中英國和法國廢除檢查制度一一從終止許可證法到廢除印花稅一一都較為徹底,原因是它們先後進行過血與火的革命。整個廢除過程,英國用了二百多年,法國只用九十年。法國的革命方式是更為激進的。歐洲各國君主都十分害怕法國大革命,為此,書報檢查也特別嚴格;一些國家規定,報紙只要提及法國的事情就要查封。奧地利曾一度下令關閉圖書館,其檢查目標後來甚至擴大到扇子、鼻煙盒和玩具上的箴言和題詞:從法國運來的器物,只要繪有「自由」字樣都要清除掉。在1793年雅各賓專政時期,俄國焚燬了一萬九千種有關書籍,卡特琳娜還禁止了一切來自法國的物品。這些專制政體的頭面人物,對革命的恐懼已經到了神經質的地步。然而可笑的是,一些自命為客觀、中立的學者,或是以「民間立場」相標榜的知識分子,居然也抱持當年這些君主的態度:否定革命、嘲笑革命、畏懼革命、詛咒革命!他們應當知道,沒有近代革命的發生,人類在中世紀的巨大的陰影下不知還要匍匐多少個世紀!從書中可以看到,在歐洲,書報檢查特別野蠻和持久的國度,就是德國和俄國;它們未曾有過大規模的資產階級革命的清洗,因此更多地保留了封建王國的封閉與專橫。自然,革命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而且革命本身也可能不只一次地背叛自己。法國在「舊制度的死亡證書」——《人權宣言》中宣稱「思想和意見的自由傳播是人類最可寶貴的權利之一」。兩年後,這一原則,即廢除出版檢查制度和維護出版自由被寫人第一部憲法,成為法國政府必須恪守的基本原則。然而,拿破侖登台之後,隨即背棄憲法有關的承諾,於1810年成立出版管理署,設立新聞檢查官,正式恢復書報檢查制度,大力砍殺對立的報紙,積極扶植發行官報。他認為「四家有敵意的報紙比一千把刺刀更可怕」。他對警察總監富歇說,「大革命時代已經結束,在法國只能存在惟一的黨派,我決不容忍報紙說出或做出有損於國家利益的事情。」在法國,為爭取出版自由的鬥爭,前前後後有過多次反覆,其激烈程度是世界罕見的。但是,應當看到,這種復辟倒退的現象,並非由革命引起,恰恰相反,乃是舊制度的遺產。從漫長的中世紀到民族國家的建立,專制主義根深蒂固。書報檢查作為一種制度即使被廢除以後,在歐洲各國,對思想文字的控制,仍然得以以各種變異的、零散的方式表現出來。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後,仍然進行書報檢查。這項工作開始時是由國家政治保安總局進行的,黨通常不加干預;1923年以後,鼓動宣傳部的官員就已開始密切注意文學團體的活動,通過行政手段,進行作家登記,審讀文學報刊,嚴格控制出版社。1925年中央委員會還曾介入文學界的爭論,發佈過有關的決議。即使在比較寬鬆的時期,倘要禁止某個作家出版作品,一樣是十分堅決的。在斯大林當政時期,書報檢查猶如一道巨大的閘門,把「反對派」的著作統統封死了。這些書籍可以在一個早上悄然消失,而這一天,往往是在接到上面最新指示的一夭。消滅異己的行動特別迅速。與此同時,新的歷史書、教科書、回憶錄乃至「百科全書」,也都以篡改過的、不誠實的內容出現,代替砍伐所留下的出版真空。著名作家札米亞京在一封給斯大林的信中寫道,1920年以前,他已幾乎無法在國內出版任何著作了;後來,通過高爾基的關係終於遷居國外。其他一些作家就沒有這樣的幸運了。左琴科、阿赫瑪托娃等被公開革出「作協」,茨維培耶娃在找不到工作的窘迫中自縊身亡,古米廖夫、曼德爾施塔姆等遭到鎮壓,再後來則有索爾仁尼琴、布羅茨基等的流亡。工業現代化與政治民主化未必是同步的,或者說是必然一致的。現代化的道路不是只為新生事物敞開,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它仍保有合適的空間,供專制主義的幽靈舞蹈。《歐洲書報檢查制度的興衰》一書總結說,專制主義是「書報檢查制度生存的土壤」,是命中要害的。要徹底廢除檢查制度,除非徹底剷除專制主義。

從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開始,書報檢查制度便不斷遭到來自思想知識界的理性批判。馬克思指出,把思想方式置於法律追究的範圍之內,是專制主義檢查制度的特徵。言論出版自由是人類最基本的自由權利,只要出版受到控制,一切關於思想解放和社會正義一類宣言都將成為偉大的空話。所以,爭取出版自由,自然成了被壓迫階級的鬥爭的首要目標。人類的理性和智慧,將因此而集中起來,以謀求共同的福祉。正因為如此,夏多布里昂說:「出版自由是當今的全部憲法。」對於出版自由的趨勢,書中用了一位演說家在1840年的一段話進行描述,說:「現在,印刷機的有力的滾筒每日每夜印出的成千上萬張紙,正渡過河流、穿過森林、穿過海關的封鎖,越過高山峻嶺,用它那智慧的炮彈,在未來的戰場上奮勇直前,靠思想的宣傳機器和出版自由,你們將無往不勝!」出於人性的基本要求和生存的實際需要,事情確如全書最後部分的題目所宣示的,「廢除檢查制度是歷史的必然」。但是,通往自由的道路是漫長的,曲折的;許多時候充滿風險,出現反覆,這也是無疑的。

沈先生的著作把書報檢查從出版史上特意抽離出來加以放大闡述,具有特別的意義,超出歷史學一般的實證主義的學術範圍。其實,出版史的主要線索,不是科學技術的發現和發明,而是環繞出版物展開的更為廣泛而深入的文化鬥爭。《歐洲書報檢查制度的興衰》把書報檢查同政治文化制度,同權力和權力者聯繫起來,的確捉住了問題的要害。但是,對於不同國家和民族的文化傳統,不同文化形態之間的影響等,書中缺乏適當的照顧。其中,把歐洲廢除檢查制度定在十九世紀中期,這個界限也不是不可以商榷的。至少,延至二十世紀,希特勒的德國和斯大林的蘇聯,對於書報的審查是嚴厲的。用魯迅的話說是「代代跨灶」,許多地方超越了前人,甚至史無前例。我們是看重文牘的考究,譬如廣告稅、印花稅的廢除等等,還是重在實質的考察?這是一個問題。在歷史研究方面,我們如何消化和運用類似「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的概念,如何避免因此而造成的時間的間離,則是另外的一個牽涉更廣的問題。最近有一本新書,是一個叫J·D·亨特的人寫的,名為《文化戰爭 :定義美國的一場奮鬥》,其中有一節就是「審查制度」。歷史的前後比照是饒有意味的。同為審查,今日的歐美社會,無論內容或形式,都畢竟大不同於往背了。

至於東方社會的書報檢查制度的變遷,也當有人進行書面系統的清理了。與西方相比較而言,對於東方,從亞里士多德到黑格爾到馬克思,都是視之為「野蠻」、「停滯」,更帶專制主義性質的。所謂「東方沒有歷史」,所指大約就是這層意思罷。

2000年6月,時值酷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