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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讀遇羅克

感謝徐君,從北京寄來她和朋友們編的遇羅克文集,使我得以重讀《出身論》,以及與此相連的攪拌著整整一代青年的熱血的文字,在嚴寒的今夜。

最早知道《出身論》這名目,還是在三十年前,讀了輾轉傳來的一份皺巴巴的紅衛兵小報;當時,記得是起了深深的共鳴的。在六十年代的舞台上,我曾經做過「牛鬼蛇神」,有過被圍斗和關押的經歷,「不准革命」。在洶湧而至的湍流面前,作為邊緣人物,怎麼能不感奮於為所有被壓抑的心靈呼喊的聲音呢?其實,直到一九八○年,我才從官方的一份權威性報紙第一次讀到《出身論》全文。此時,作者已經同張志新等一起被追封為「英雄」了。一個人一旦英雄化以後,原來閃光的物質,往往會被掩蓋許多;只有當他恢復為悲劇人物,人們才能從黑暗的深隱處看見生命的異質的光華。事實上,不出幾年,記憶中的烈士的鮮血就被沖淡了。正如魯迅說的,是「淡淡的血痕」。再過一些時日,恐怕連這淡淡的痕跡,也將快要消失為一片空無的罷?

單是為此,遺文的出版,就是一件值得稱幸的事。

然而,書的銷售並不見佳。這結局,本來早當料到的;徐君偏不甘心,不惜掛了長途電話,希望我也來寫點文字代為鼓吹。無論對於死者還是生者,我能說些什麼?記起魯迅在介紹德國女版畫家珂勒惠支時寫下的一段話,不禁頓增了無語的悲哀。他說:「野地上有一堆燒過的紙灰,舊牆上有幾個劃出的圖畫,經過的人是大抵未必注意的,然而這些裡面,各各藏著一些意義,是愛,是悲哀,是憤怒,……而且往往比叫了出來的更猛烈。也有幾個人懂得這意義。」我懷疑,最後一句是硬加進去的,恰如他給小說《藥》的末尾平添的花環一般。

他是絕望的。

我曾經這樣問過一位大學歷史系的青年教師:「你可否解釋一下,什麼叫作『可以教育好的子女』?」

想不到他像小學生碰到了微積分問題一樣,瞠然不知所答。

二十餘年畢竟已成過去。許多流行的名詞、口號、徽章、儀式,已經不復存在於公共空間和日常生活之中。只要怯於言說,歷史就只能剩下一排空車廂。我讀過一些外國書,像《受害的一代》、《生而有罪》等紀實性作品,或者像《我兒子的故事》一樣的虛構類作品,知道沙俄時代的貴族和軍官的子女、富農和「反革命」的子女、猶太人的子女、黑人奴隸的子女、甚至納粹的子女,他們帶著父母的不容置換的血統,如何屈辱地掙扎生活在蘇聯,在德國,在殖民國家,在充滿歧視、凌侮、殘暴、專制和黑暗的土地上。我所以知道,是因為在他們中間,畢竟有人敢於說出罪惡的秘密;在世界上,畢竟有一些上帝的子女,懷著悲憫的心情關注著他們,探尋著他們,記錄著他們。他們如此珍惜自己的經歷、別人的經歷——廣大人類的苦難記憶。在中國,有哪一個用筆工作的人,曾經給予「黑七類」的子女——因為一道「最高指示」,便衍生出一個更漂亮其實更帶侮辱性的名詞,叫「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以同情的一瞥?誰還記得起他們?整個國家,在以每年十餘萬種的繁殖速度累積的出版物中,至今沒有一種是以他們的命運為主題的社會學專著,哪怕文學專著!

然而,「出身」這東西,就像一塊長長的烙鐵燙在這些人的心上,劇痛和流血永無止期。從1949年到1979年,僅此計算便橫跨了三個十年,這是一個何等深重的傷口!這批先天的罪人,從識字開始,就害怕填寫各種與出身有關的表格。在一生中,他們遭遇了太多的障礙:參軍、招工、「提干」、求偶、進大學……一代又一代,像一群吃草的動物,天性馴良、柔弱,離群索居。在眾人面前,他們總是保守沉默,不願談說自己的親人,甚至迴避自己。生活,由來這樣教會他們認識自己的身份:異類,卑賤者,准專政對象。等到文化大革命起來,就又多出了一個稱謂:「狗崽子」。他們期待我們什麼呢?為什麼要期待?難道真的存在著「人類之愛」?什麼正義和良知,它們在哪裡?有誰能說出它們在哪裡?

一個叫遇羅克的說了!

這個孱弱的青年,內傾的青年,二十出頭就開始變得駝背的青年,如果不是屬於他們當中的一分子,不是過早地失去那麼多,不是有著數倍於同代人的折磨一般的思考,他有勇氣說出他意識到的一切嗎?

他終於說了!當他伸手在《中學文革報》上點燃第一支火焰,那逆風千里的氣勢,頃刻間便驚動朝野。人們排著長隊購買它,閱讀它,讀者來信從全國各地像雪片一樣飛來,以致郵遞員不堪負載,要他的夥伴蹬著三輪車到郵局領取郵袋;袋裡的來信,每天都有幾千封。《出身論》!多少怯弱的心靈因它而猛烈地跳動!多少陰鬱而乾涸的眼睛,因它而淚水滂沱!多少繃緊的嘴唇因它而撕裂般地號啕不止……

在那個瘋狂的年代,遇羅克不免要使用一種近乎狂熱的語言,表達屬於自己的思想。但是,他抨擊的目標是明確的,那就是老紅衛兵鼓吹的「血統論」,中國式的「新的種姓制度」。這是抗議的聲音。他為他廣大的同類向社會吁求,從「形『左』實右反動路線」那裡要回來應有的權利:平等的權利,「革命」的權利,用當時規範的語言說,就是背叛自己的家庭、保衛黨中央、保衛毛主席、參加紅衛兵的權利。

後來,我讀到了美國的《獨立宣言》,法國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讀到了盧梭、洛克、潘恩,我才知道什麼叫作「人」,什麼叫作「人權」。不曾擁有人權的人算什麼人呢?法國人勒魯在為百科全書撰寫的關於平等的詞條中說到,公民平等和人的平等是兩個彼此不同的、互不依賴的觀念,前者只是後者的一個殊相罷了。也就是說,僅僅要求公民平等是不夠的。他的結論是,要確立政治權利的基礎,必須達到人類平等;在此之前,根本沒有權利可言。人人生而平等,這個現代人權觀念,大約已經寫進各個民族國家的憲法裡去了。然而,我們——連這個詞也是虛構的,因為實際上只有遇羅克一個人——到了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還得為出身問題辯護。《出身論》說:我們是一批齒輪和螺絲釘,一模一樣的齒輪和螺絲釘,並不生銹,讓我們回到革命大機器那裡去吧!

可憐的遇羅克!

他說的僅僅是這些。僅僅為了這些,當局便如此結束了一個人的生命;而一個人,僅僅為了說出這些,便如此獻出了青春的生命,唯一的生命。

在紅衛兵運動進入高潮的時候,我的一位「右派」老師見到我,這樣向我講說達爾文的進化論:「人第一要能生存。要生存,就必須適應環境,不然就要被淘汰掉。至於改造,那是退一步的;因為沒有適應,也就沒有了改造。」可是,已經適應了的人還會想到改造麼?後來挨了批鬥,才知道老師的話,原來是經驗之談。關於國民性,我們說過許多,要而言之,其實無非「適應」兩個字。原先在哪裡,現在當然一樣在那裡,——這就是傳統。

我們極力設法適應社會,從不要求社會適應我們;我們的所有個人為社會盡義務,從不要求社會為個人盡義務。所謂人權,本來是包含了社會的義務在內的。可是,在什麼時候,我們曾經強迫過社會就範呢?

遇羅克,我們這一代的佼佼者,只要比較一下文集中的日記和文章,就會知道,這中間有著多大程度的區別。只要他跨出個人的房間,就會立刻變得拘謹起來。在日記裡,他是一個懷疑論者,十足的思想者和革命者;而在公開發表的文字中,總不免要蒙上一具庸人的面具。他那麼認真地劃分「階級論」和「唯成分論」的界限,指斥工作隊抹殺了「階級路線」,認為所有的青年都不能放棄「思想改造」;他以極其時髦的語言,鼓動自己的同類握緊「戰無不勝的思想武器」,起而捍衛「革命路線」,緊跟一個人干革命。這就是「重在表現」的全部。什麼叫革命?它首先是千千萬萬個人的內在風暴,是合目的性的出路要求,是源自底層的巨大的歷史變動。「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從國家政要到草野小民,誰能確切地知道道路最終通往哪裡?所謂「革命」,不過清掃一下塔樓而已。我們亂哄哄地幫忙清掃,然後有秩序地下來,回到原來的所在,一個依然滿佈污泥濁水的地方。革命,或者變換了溫和的口氣叫改革,無疑是一種主體行動,然而始終外在於我們。革命成了主體。我們匍匐在它下面,以奴隸的語言乞討被接納的資格,然後從這資格出發,去替恩許給我們以資格的人或神,謀取他們所需要的一切。我們是誰?我們是狗崽子或者不是狗崽子有什麼區別呢?臨到最後,我們仍然遭到了拒絕。

人是一種烏托邦。人應當有無限發展的餘地,但起點是有限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或反抗壓迫。惟其是有限的、基本的,因而是最高的、神聖不可侵犯的。所謂人權,稱指的是個人權利,而不是集體的權利、社會的權利。現代人權觀念意味著個人權利永遠處於優先的地位,無論什麼時候,都不容許借用「集體」、「人民」、「社會」、「國家」的名義,將它犧牲在某一個人或集團手裡。的確,權利觀念承認對權利的一定的限制,但限制必須受限制,而不能隨意地,也即無限地擴大到足以吞噬權利的地步,尤其是生命權。

然而,社會是強大的。權力無所不至。作為受難的一代的代表——遇羅克,隨著思想自由的喪失,竟是極其輕易地把生命權給失掉了!

遇羅克要做「革命者」,結果成了「反革命」。這是一個嘲諷。社會以不可違抗的意志翻雲覆雨。我們的尊貴的學者總是詛咒革命,對於這樣一個滅絕理性的社會,居心叵測的社會,草菅人命的社會,除了革命,在你們所有寬容優雅的療治方案中,有哪一個方案可以使我們免於恐怖?

革命總是無法預期發生。在沙漠中醞釀一場雷暴雨也許容易,要在缺乏一定濕度的人文空氣中爆發一場革命,則實在太難。世界革命是近代的事情。在中世紀以前,為史書所記載的所有的暴力行動都只能是造反、暴亂、政變,並非革命,如果沒有但丁和薄伽丘,沒有藐視教會的路德,沒有多疑的笛卡爾,沒有處心積慮引導人們把自己看作唯一合法的主人的盧梭,就沒有法國大革命。什麼叫「近代」或者「現代」?因為在那裡有人的產生。首先,這不是一個時間概念問題。如果沒有人,沒有人的生存空間,現代也可以退為野蠻的往古的。真正意義上的革命,都是帶有現代性的,為人立法的,是人的革命。革命只能給我們帶來自由和平等,帶來合乎人性的新秩序,而不是相反。

遇羅克反駁「血統論」時,曾經辯護說社會影響超過家庭影響,這是正確的。正因為如此,人要成其為人,就必先改造社會。但是,他接著說,「我們的社會影響是好的。」好在哪裡呢?「血統論」在一個共和的國度裡居然成了問題。從四十年代開始,我們批判「人性論」;直至八十年代,人道主義仍然大倒其霉,不是異端的理論,就是「偉大的空話」。在一個普遍缺乏人權觀念和個人道德的社會裡,革命將從哪裡獲取它的資源?遇羅克,一個富於革命熱忱的年輕的思想者,結果為一場號稱「史無前例」的「大革命」所扼死。應當說,這是合乎邏輯的。

可以肯定,一個連生命權也得不到保證的時代,無辜的死者絕對不只一人。正當遇羅克飲彈死去的同時,大批的黑七類及其子女,在光天化日之下迅速陷入死亡,有如一場鼠疫。我的熟人圈子本來十分有限,其中,便有不少人死於這場無妄之災:有槍殺的,有用棍棒打死的,有捆綁了推到河裡淹死的,有活埋的,死後往往不見屍首。「革命」之前有法制,「革命」之際有權威,為什麼都無法制止如此慘無人道的行為?長期以來,我們接受的惟有獸的教育,沒有人的教育。仇恨和殺戮是受到鼓勵的。我們只知道「階級敵人」,不知道他們是「人類夥伴」,不懂得愛他們,甚至根本不懂得愛。生命是同愛連在一起的。在這個世界上,既不被愛,也不能愛,遇羅克居然還會想到要一張叫作「革命權」——其實是政治參與權——的入門券,現在回頭看起來,未免太奢侈一點了!

此時臨近除夕,在這個最深最黑的夜晚,讀著遇羅克當年寫下的灼烈的文字,想著他存在或不存在的意義,心裡是無邊的荒寒……

據說,當今社會已經消滅了階級,那麼《出身論》將繼續以檄文的形式,還是以文獻的形式出現?其中的原則是永存的,抑或只配封存於歷史的記憶?那許多具有時代特徵的話語,當變換了新的語境之後,是否仍然可以找到相對應的說法?在人類解放的道路上,我們到底走了多遠呢?

「夜正長,路也正長。」我的腦際不斷纏繞著魯迅《為了忘卻的記念》的結尾,眼前像有一個影子,漸漸向我走來。我看清了那是遇羅克。他那麼孤獨。他走在同時代人的前面,卻又始終被西方世界拋在後頭。他越來越近地走向我,彷彿是一種提醒或催促,蒼茫間猛然記起他的詩句來:

千里雪原泛夜光,

詩情人意兩茫茫。

前村無路憑君踏,

路也迢迢夜也長!……

1999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