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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輯 戈壁酸梅湯和低調幸福

所謂幸福,就是活著,就是在盛暑苦熱的日子喝一杯甘洌心脾的酸梅湯。

我想走進那則笑話裡去

圍坐喝茶的深夜,聽到這樣的笑話:

有個茶癡,極講究喝茶,乾脆去住在山高泉冽的地方,他常常浩歎世人不懂品茶。如此,二十年過去了。

有一天,大雪,他瀹水泡茶,茶香滿室,門外有個樵夫叩門,說:

「先生啊!可不可以給我一杯茶喝?」

茶癡大喜,沒想到飲茶半世,此日竟碰上聞香而來的知音,立刻奉上素甌香茗,來人連盡三杯,大呼,好極好極,幾乎到了感激涕零的程度。

茶癡問來人:

「你說好極,請說說看,這茶好在哪裡?」

樵夫一面喝第四杯,一面手舞足蹈:

「太好了,太好了,我剛才快要凍僵了,這茶真好,滾燙滾燙的,一喝下去,人就暖和了。」

因為說的人表演得活靈活現,一桌子的人全笑了,促狹的人立刻現炒現賣,說:

「我們也快喝吧,這茶好吔!滾燙哩!」

我也笑,不過旋即悲傷。

人方少年時,總有些沉溺於美。喝茶,算是生活美學裡的一部分。凡有條件可以在喝茶上講究的人總捨不得不講究。及至中年,才不免憫然發現,世上還有美以外的東西。

大凡人世中的美,如音樂,如書法,如室內設計,如舞蹈,總要求先天的敏銳加上後天的訓練。前者是天分,當然足以傲人,後者是學養,也是可以自豪的。因此,凡具有審美眼光之人,多少都不免驕傲孤慢吧?《紅樓夢》裡的妙玉已是出家人,獨於「美字頭上」勘不破,光看她用隔年雨水招待賈母劉姥姥喝茶,喝完了,她竟連「官窯脫胎白蓋碗」也不要了——因為嫌那些俗人髒。

黛玉平日雖也是個小心自斂的寄居孤女,但一談到美,立刻揚眉瞬目,眼中無人,不料一旦碰上妙玉,也只好敗下陣來,當時妙玉另備好茶在內室相款,黛玉不該問了一句:

「這也是舊年的雨水?」

妙玉冷笑一聲:

「你這麼個人,竟是個大俗人,連水也嘗不出來!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著收的梅花上的雪,統共得了那一鬼臉青的花甕一甕,總捨不得吃,埋在地下,今年夏天才開了,我只吃過一回,這是第二回了。你怎麼嘗不出來?隔年蠲的雨水,哪有這樣清涼?如何吃得?」

風雅絕人的黛玉竟也有遭人看作俗物的時候,可見俗與不俗有時也有點像才與不才,是個比較上的問題。

笑話裡的俗人樵夫也許可笑,——但焉知那「茶癡」碰到「超級茶癡」的時候,會不會也遭人貶為俗物?

為了不遭人看為俗氣,一定有人累得半死吧!美學其實嚴酷冷峻,間不容髮。其無情處真不下於苛官厲鬼。

日本十六世紀有位出身寒微的木下籐吉郎,一度改名羽柴秀吉,後來因為軍功成為霸主,賜姓豐臣,便是後世熟知的豐臣秀吉。他位極人臣之餘很想立刻風雅起來,於是拜了禪僧千利休學茶道。一切作業演練都分毫不差,可是千利休卻認為他全然不上道。一日,豐臣秀吉穿過千利休的茶庵小門,見牆上插花一枝,趕緊跑到師父面前,巴巴地說了一句看似開悟的話:

「我懂了!」

千利休笑而不答——唉!我懷疑這千利休根本是故佈陷阱。見到花而大叫一聲「我懂了」的徒弟,自以為因而可以去領「風雅證書」了,卻是全然不解風情的。我猜千利休當時的微笑極陰險也極殘酷。不久之後,豐臣就藉故把千利休殺了,我敢說千利休臨刑之際也在偷笑,笑自己有先見之明,早就看出豐臣秀吉不能身列風雅之輩。

豐臣秀吉大概太累了,「風雅」兩字令他疲於奔命,原來世上還有些東西比打仗還辛苦。不如把千利休殺了,從此一了百了。

相較之下,還是劉姥姥豁達,喝了妙玉的茶,她竟敢大大方方地說:

「好雖好,就是淡了些。」

眾人要笑,由他去笑,人只要自己承認自己蠢俗,神經不知可以少繃斷多少根。

那一夜,在眾人的哄笑聲中,我真想走到那則笑話裡去,我想站在那茶癡面前,他正為樵夫的一句話氣得跺腳,我大聲勸他說:「別氣了,茶有茶香,茶也有茶溫,這人只要你的茶溫不要你的茶香,這也沒什麼呀!深山大雪,有人因你的一盞茶而免於僵凍,你也該滿足了。是這人來——雖然是俗人——你才有機會得到佈施的福氣,你也大可以望天謝恩了。」

懷不世之絕技,目高於頂,不肯在凡夫俗子身上浪費一絲一毫美,當然也沒什麼不對。但肯起身為風雪中行來的人奉一杯熱茶,看著對方由僵冷而舒活起來,豈不更為感人——只是,前者的境界是絕美的藝術,後者大約便是近乎宗教的悲憫淑世之情了。

生活賦

——生活是一篇賦,蕭索的由絢麗而下跌的令人憫然的長門賦——

巷底

巷底住著一個還沒有上學的小女孩,因為臉特別紅,讓人還來不及辨識她的五官之前就先喜歡她了——當然,其實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麗,但讓人記得住的,卻只有那一張紅撲撲的小臉。

不知道她有沒有父母,只知道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驚的是那祖母出奇的醜,而且顯然可以看出來,並不是由於老才醜的。她幾乎沒有鼻子,嘴是歪的,兩隻眼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罷了,她的還偏透著邪氣的凶光。

她人矮,顯得叉著腳走路的兩條腿分外礙眼,我也不知道她怎麼受的,她已經走了快一輩子路了,卻是永遠分明是一隻腳向東,一隻腳朝西。

她當日做些什麼,我不知道,印象裡好像她總在生火,用一隻老式的爐子,擺在門口當風處,劈里啪啦地扇著,嘴裡不乾不淨地咒著。她的一張丑皺的臉模糊地隔在煙幕之後,一雙火眼金睛卻暴露得可以直破煙霧的迷陣,在冷濕的落雨的黃昏,行人會在猛然間以為自己已走入邪惡的黃霧——在某個毒瘴四騰的沼澤旁。

她們就那樣日復一日地住在巷底的違章建築裡,小女孩的紅頰日復一日地盛開,老太婆的臉像經冬的風雞日復一日地干縮,爐子日復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著張牙舞爪的濃煙。

——這不就是生活嗎?一些稚拙的美,一些驚人的醜,以一種牢不可分的天長地久的姿態棲居在某個深深的巷底。

麻糬車

不知在什麼時候,由什麼人,補造了「米麻」「糬」兩個字。(武則天也不過造了十九個字啊!)

曾有一個古代的詩人,吃了重陽節登高必吃的「糕」,卻不敢把「糕」字放進詩篇。「《詩經》裡沒用過『糕』字啊,」他分辯道,「我怎麼能貿然把『糕』字放在詩裡去呢?」

正統的文人有一種可笑而又可敬的執著。

但老百姓全然不管這一回事,他們高興的時候就造字,而且顯然也很懂得「形聲」跟「會意」的造字原則。

我喜歡「麻糬」這兩個字,看來有一種原始的毛毿毿的感覺。

我喜歡「麻糬」,雖然它的可口是一種沒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歡麻糬車,我形容不來那種載滿了柔軟、甜蜜、香膩的小車怎樣在孩子群中販賣歡樂。麻糬似乎只賣給小孩,當然有時也賣給老人——只是最後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上。

我真正最喜歡的還是麻糬車的節奏,不知為什麼,所有的麻糬車都用它們這一行自己的音樂,正像修傘的敲鐵片,賣餛飩的敲碗,賣蕃薯的搖竹筒,都各有一種單調而粗糙的美感。

麻糬車用的「樂器」是一個轉輪,輪子轉動處帶起一上一下的兩根鐵桿,碰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響,不知是不是用來象徵一種古老的舂米的音樂。講究的小販在兩根鐵桿上頂著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隨著轉輪而輪迴起來了。

鐵桿輪流下撞的速度不太相同,但大致是一秒鐘響二次,或者四次。這根起來,那根就下去;那根起來,這根就下去。並且也說不上大起大落,永遠在巴掌大的天地裡沉浮。沉下去的不過沉一個巴掌,升上去的亦然。

跟著麻糬車走,最後會感到自己走入一種寒慄的悸怖。陳舊的生銹的鐵桿上懸著某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將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種絕情的速度彼此消長,在廣漠的人海中重複著一代與一代之間毫無分別的乍起乍落的命運。難道這不就是生活嗎?以最簡單的節奏疊映著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嘀嗒之間,躍起落下,許多生死禍福便已告完成。

無論什麼時候,看到麻糬車,我總忍不住地尾隨而悵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太陽以漠然的神氣遙遙地籠罩著大地,像某些曾經蔓燒過一夏的眼睛,現在卻渾然遺忘了。

有一個老人背著人行道而坐,彷彿已跳出了雜沓的腳步的輪迴,他淡淡地坐在一片淡淡的陽光裡。

那老人低著頭,很專心地用一隻小刀在割橘子皮。那是「椪柑」種的橘子,皮很鬆,可以輕易地用手剝開,他卻不知為什麼拿著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劃著,像個石匠。

每個橘子他照例要劃四刀,然後依著刀痕撕開,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細地摘掉筋絡,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徐地拿出另一個來,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續再重複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樣認真地吃著一瓣一瓣的橘子,參禪似的凝止在一種不可思議的安靜裡。

難道這不就是生活嗎?太陽割切著四季,四季割切著老人,老人無言地割切著一隻隻渾圓柔潤的橘子。

想像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遠過不完,似乎他一直還坐在那灰撲撲的街角,一絲不苟地,以一種玄學家執迷的格物精神,細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漲的橘子。

一隻醜陋的狗

久雨乍晴,春天的山徑上鳥騰花喧,無一聲不是悅耳之聲,無一色不是悅目之色。

忽然,跑來一隻狗,很難看的狗,雜毛不黑不黃脫落殆半,眼光游移戒懼,一看就知道是野狗。經過謹慎的研判,它斷定我是個無害的生物,便忽然在花前軟趴趴地躺下,然後扭來扭去地打起滾來。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厭惡,因為這麼好的陽光,這麼華燦的春花,偏偏加上這麼一隻難看的狗,又做著那麼難看的動作!

但為了那花,我一時不忍離去。奇怪的是,事情進行到第二秒,我忽然覺得不對了,那丑狗的醜動作忽然令我瞠目結舌,因為我清楚地感知,它正在享受生命,它在享受春天,我除了致敬,竟不能置一詞。它的身體先天上不及老虎花豹俊碩華麗,後天的動作又不像受過舞蹈訓練的人可以有其章法,它只是猥猥瑣瑣地在打滾——可是,那關我什麼事,它是一隻老野狗,它在大化前享受這一刻的春光,這個五百萬人的城市裡,此刻是否有一個人用打滾的動作對上帝說話:

「你看!我在這裡,我不是塊什麼料,我活得很艱辛,但我只要有一口氣在,我就要在這陽光裡打滾,撒歡,我要說,我愛、我感謝。我不優美,但我的歡喜是真的。」

沒有,城市族類是慣於忘恩負義的,從不說一句感謝,即使在春天。

那一天,群花在我眼前漸漸淡化,只剩那隻老醜的狗,在翻滾謳歌,我第一次看懂了那麼醜陋的美麗。

找個更高大的對手

兩個小孩滾在地上打架,一個五年級,一個三年級,小的那個顯然打不過大的,頭上被打裂了一個口子,血流出來。

二十六年以後,孩子頭上的血口早已縮為一個不顯眼的疤。

「你那時候為什麼要跟五年級的打?」

「忘了,好像是為了爭躲避球吧?」

「你不知道他個子比你大嗎?」

「曉得,但沒辦法,」他說,「我不喜歡比我小的對手,我喜歡跟高手較量——我這輩子就喜歡和高手較量。」

當年那個孩子,後來成了一個導演,叫黃以功。

「小學四年級,老師姓李。」他記得很清楚,「師範剛畢業,長得小巧玲瓏、乾淨清爽,我真喜歡她,我第一次瞭解什麼叫愛的教育,她叫我做級長,我後來一直做級長,做到中學畢業——包括中學留級的第七年。」

「功課像你這樣『不怎麼樣』的人,還能做級長嗎?」

「也許我表達能力好,也許我美術特別好,也許我掃地比別人主動……不曉得——說來好玩,我太喜歡那李老師了,所以以後我喜歡的女孩子也是那一型的,小巧、清爽……」

「嗒嘀嗒——嘀嗒——嘀嗒……」

淒厲的喇叭聲,又有人死了。

在極樂殯儀館旁邊,那小男孩漠然地聽著送葬的音樂。又過了一會兒,他用同樣漠然的眼睛掃了一眼天上的黑煙,那是從火葬場升起的。

而他的家,剛好搭在殯儀館和火葬場之間。

「生死,我看多了,沒什麼!」許多年以後,他仍然如此淡淡地一揮手。

那個家,只有兩個榻榻米大,卻住著他的父母和他。

家徒四壁,裡面卻塞滿許多看不見的東西,一些飄飄忽忽的回憶,赴台時未能帶出來的三個姐姐,死在路上的弟弟,故鄉……塞得人心頭滿滿的。

有一天,父母意外地給了他一個特別豐富的便當,裡面有蛋有肉,另外還給他五塊錢,那一天,他們也對他特別慈愛,他高高興興地上學去了,那年頭的五元比現在的兩百元還多吧?

而那一天,那對貧窮夫妻走到華山火車站,準備自殺,因為日子實在是窮得一籌莫展了。所能留給兒子的遺產只是一個便當和五塊錢。

一個外國傳教士發現了,把他們說服了。他們回家,父親去給人家打工,母親去給人家洗衣,心裡卻有個磨盤式的念頭:

「黃家就這一個孩子了,黃家要有人唸書。」

他在家門口挖洞,挖好了打了些井水灌了進去,上面還加個破玻璃罩。然後,他把捉來的泥鰍小魚放進去,水要干了,他就再加。「我不管在哪裡都喜歡搞點這種事情。」

他做的那種事用今天的眼光來看應該叫「庭園設計」,不過,等他長大以後,倒沒有挖過池子,他挖了不少美,不少概念,而且,不管周圍環境有多倒霉,他總能負責地弄好一個漂亮的小局面。

村子那一帶原來叫三板橋,後來,住進了許多山東人和江蘇人,就叫山東村,裡面只有一口井,大家橫七錯八地搭些破房子勉強住著。

那種可口可樂的鋁罐子,兩個可以賣一毛錢,村子裡的孩子一有空就去撿。當然,那時候台灣還沒有人喝那玩意兒,他們是去美僑村撿的。

比撿罐子更賺錢的是去拉車,一次可以賺個兩三塊錢。

「車子是村子裡的叔叔伯伯的,他們休息的時候我們拉了就跑,有的看見我們是小孩,不讓我們拉。也有些要到近處去的,就讓我們拉了。有時候把車胎拉破了,就偷偷去補好——奇怪,那村子裡的小孩不做壞事,也不打架,要是弄到錢呢,就存起來。那時候,大家想瘋了的是一把口琴。」

村子口上又拉起棚來,小孩全都興奮得不知如何是好,晚上要演歌仔戲了!

「《路遙知馬力》。」

他一輩子都記得那些吸引人的戲目,閃紅亮綠的衣服,舞台上逼人的燈光,以及沸沸騰騰的觀眾……

「歌仔戲談不上體系,如果十八個人在台上,就有十八套表演辦法,而且你到後台一看,嚼檳榔的嚼檳榔,吐痰的吐痰,撒尿的撒尿,打架的打架,還有打小孩的、奶娃娃的。然後,鑼一響,往前台一衝,戲就又演下去了,真看得人目瞪口呆,那些年,在三板橋真不知看了多少戲。」

那些當年在三板橋作場的歌仔戲演員大概沒想到那個扒開門簾往後台張望的小孩後來會在電視台導播歌仔戲。

「黃以功昨天在賣獎券,我看見了!」

他平時是在同慶樓附近賣獎券的,不知怎麼給這傢伙看見了,還回到班上來宣傳。

「還好,那時候還不懂得『自卑感』——也許是因為一九五六年我剛好當選模範兒童吧!」

他清楚地記得那隻母親養得肥肥大大的「洛島紅」雞,生淺棕色的蛋。

母親叫他到市場去賣,那時他六年級。來了一個富態的太太,她買下了,吩咐他要代送回家去。

他敲了門,應門的是一個伶俐的女孩,她剛好是他在班上最喜歡的一個女生啊,怎麼有這麼倒霉,兩個人一下子都愣住了。

晚上,父親回來,巴巴地在袋子裡摸索了半天,說:

「我給你買了一個熱麵包。」

他接過來一看,麵包已擠成扁的,分明像一張烙餅。但他總算帶回一個麵包來了,「麵包」就這老實人而言是一種很時髦很營養的好東西,他滿足地看著兒子獨個兒把它吃下去。

「老老實實做人——不要做壞事。」父親說,他是一個單純的人,想不出更複雜的庭訓。

他聽著,把父親的話跟麵包一起吃了。

「我從來不在乎錢,」他反芻著那些年來所承受的關愛,說,「反正錢那種東西我本來就沒有,我只認為親情是最重要的。」

母親在繡一隻老虎頭鞋,輝麗的金黃色絲線,一針一針地聚攏來,黑黑的有神的眼睛,小小巧巧的耳朵,好一隻漂亮和氣的小老虎。

她還替人畫繡花枕頭的樣子,有時候,她替人畫八仙,倒也畫得氣韻生動。

他每次看到那些女紅,都深覺驚訝,母親從來沒有受過正式的教育,她怎麼會畫的?

他覺得有一種種子似的東西,在他心中發芽,他也渴望要畫。

「你不要看我考試。」考初中的時候他自覺是個大男孩了,「你要看我,我就不考。而且,你也不要再拿粽子來叫我吃了!」

母親沒說什麼。

他考完,走出了考場,才發現母親原來還是來了。她一直躲在圍牆外面,看見他,高興地一把抓住,說:

「吃個粽子。」

他苦著臉吃了,這是她的絕不可破的老規矩,考試那天一定要吃包著棗的粽子,因為可以「早中」。

那一年,他考取了「成淵國中」。

一連三次,他得到作文比賽第一名。

美術比賽他得過第一、第二和第三。

高中的有幾個人看他這個初中生還不錯,把他算作一夥的,一起搞起《成淵青年》和一本叫《清流》的雜誌來。而《清流》兩字是由於右任先生寫的。寫《成淵青年》社論的是高三一個老成持重的學長,叫宋楚瑜,他自己則寫點小說新詩。

那一年,他初三,就要畢業了,印刷廠裡卻積欠了六百多塊錢的雜誌印刷費。老闆氣沖沖地來找校長,校長一面答應扣發畢業證書一面約談家長。

一下子欠了六百元,父母都嚇呆了,哪有這麼多錢還?

父親不停地去摸他的一枚金戒指。

「那個不能賣!」母親厲聲說。

父親不說話。倉皇逃難,他只剩下兩樣最寶貴的東西,兒子和戒指,上面還刻著他自己的名字,眼看著,兒子拿不到畢業證書了,要不要他讀高中呢?

他終於把戒指賣了,為了那個糊里糊塗愛辦雜誌的兒子。

「喂,你要是真有本事,」同學起哄,「就追這一個。」

他好好把那女孩看了一下,果真又漂亮又有氣質,可是這傢伙家裡不知多有錢,她是坐自用三輪車來上學的。

「好,瞧我的!」

高中同學都夠義氣,忽然之間,他像發了橫財似的,從頭到腳全不一樣了,有人借夾克,有人借皮鞋,有人借襯衫,在整個「攻擊行動」裡,除了情書是他親自寫的,其他全是群策群力完成的裝備,連約會當天他捏在手裡的電影票也是同學逃學排隊去買來的。要買那張票可不容易,因為女孩有個習慣,只看萬國戲院樓上第六排第一號的位子,所以那個「夠義氣的朋友」只好一早去排隊,指定買第六排第一、三號兩個位子。

「我喜歡朋友。」他說,「大概因為我從小家裡只有一個人的關係。」

想起來,他的半輩子也無非是這樣一場閒情,一場起哄,朋友一吆喝,一湊手,再難的事情他也敢去動一動。

「可是,奇怪,在內心深處,我其實是孤獨的。」

真有點讓人驚訝!不過,也許他說的是對的。

在高中,他又傻勁大發,辦了一個雜誌叫《鹿苑》。雜誌後來又垮了,好在沒賠錢,父親再沒有第二個戒指了。

跟女孩子在一起,他總是十分有自信地告訴人家:

「你不會後悔的,我將來總會有出息的!」

倒也不是騙人,他一直就這樣相信。他相信自己衝得過去,他也相信,這社會是一個公平廣闊的跑場。

他第一次自己存錢去買一本書,花了三十幾塊,書名叫《飄》,他把它連看三遍。

「我得到兩個東西,到今天還受用,第一,是愛土地的那份真情;第二,我也相信『明天還是有希望的』。」

「對書裡的人物塑造呢?」

「也喜歡,我喜歡人物有強烈性格,人到底還是宇宙的中心。——我也喜歡沃特·迪斯尼,」他補充,「他把世界美化了,不是我不寫實,但是你如果對『實』看得更深,你就知道,它並不是那麼醜陋的。」

「我從小就窮,可是,奇怪,我就是不恨這個社會,」他說,「幫助我的人太多了,譬如明明沒有錢交學費,就是有人替我出了。

「整個來講,我佩服老一輩,譬如在傳播界,有人罵老一輩黑,可是,我看年輕一輩更黑,因為生活更糜爛,物質慾望更高,想拿的錢就更多,老一輩還給我們些機會,我們捨得給下一代機會嗎?我小時候跟一個姓邱的朋友很要好,成天窩在他家,不時在他家吃,在他家睡,他母親不但不嫌我,還帶我跟她兒子一起睡在一張大床上。我現在想想,如果我兒子成天帶個同學來吃來睡,我煩不煩?這樣一想,我對老一輩的厚道、不現實,還是佩服的。還有些年輕人專搞些代溝題材,我自己討厭這種題材,我只知道我的父母給我的是完整的愛,我只知道我的師長對我是全心的期望。

「我記得我讀到大學了,還在『立法院』的『康園』吃人家的剩飯,許多委員都知道這件事。但不管父親多窮,不管他混到退休也只是『立法院』的工友,我都尊敬他,我愛他那種自始至終一成不變的作風。有一次吳延環委員對我說:

「『你就是老黃的兒子嗎?你有今天,完全是因為你爸爸人好,修來的。』

「我完全相信他那句話,無論如何,你笑我淺薄幼稚也好,你笑我是一個單純的基督徒也好,我相信人間是溫暖的,我相信堅持原則是可以做出成果來的,我相信兩代之間——在家裡或者社會裡——是可以有和諧有瞭解的。」

「你們戲劇的同學後來都怎麼樣了?」

「後來,大部分從商了,小部分教書了,班上真搞戲劇的只我一個——孫國旭也是我同班的,他在華視,不算搞戲,不過總算在傳播界。這也沒辦法,聯考進來的,念戲劇系文武兩樣全來不了,武的,我指的是做演員,去演;文的是編劇、導演……兩樣如果都不行,怎麼辦呢?

「念大學要靠上課聽教授講而得到些什麼,太難了,有的教授一個勁地抄英文筆記,有的破口大罵我們不配學戲劇,下了課,同學只有一個感覺,我們算全是婊子養的,不是人,我們什麼都沒得混的……

「可是,也有好的老師,像李曼瑰,她耐心地就著我們的程度來教我們,我這一輩子遵行著她的一句話:『不要投機取巧,扎扎實實的,一步一步慢慢來。』她死的前一年,我導她寫的戲,我的膽子大,跟她說,老師這裡要改成這樣,那裡要改成那樣,她都縱容地答應了。我導演,要用什麼手法,她都贊成,我很幸運總是會遇見好老師。

「自己看書,收穫反而很多,不過我這個人從小脾氣拗,我老是愛問:『為什麼一定要這樣?』學校裡說,舞台分六區,中間的位置是帝王的位置,兩邊呢,是陰謀的區域,難道非這樣不可嗎?為什麼?不這樣不行嗎?舞台不是可以成為無數個區嗎?不是也可能只有一個區域嗎?我這樣想著,探索著,也就搞出一套自己的想法……」

二十五歲,有一天,他騎著破腳踏車,穿件短褲,就上准岳母家去求婚了。

岳母知道他什麼也沒有,倒是看中了他的鼻子,他從小的綽號叫「大鼻子」,據說大鼻子是主富貴的,他萬分感激發明這種說法的相士。岳父是銀行家,他也無可無不可的,只說:「你們反正還不是都講好了。」

結婚好幾年,他們一直叫他「傻女婿」。

除了結婚,他一輩子沒再穿過西裝。忽有一天接到通知,要他「服裝整齊」去領「『教育部』的文藝獎章」,他慌忙去找大舅子借了領帶,又找小舅子借了西裝,穿好,上台領獎了,然後又急忙脫了,讓物歸原主。

「我一畢業先教了一年書,教美術,我還是個不錯的老師呢!後來要結婚,就到台北來了。先在信義宗的傳播機構做事,後來又在光啟社學了剪接和沖洗,然後就到了台視,名分是演員管理,做的是企劃,也做了半年場務,到《玉釵盟》才做了個『現場指導』(類似副導),到《伐紂》,算是真的做導播了。

「我其實是一個很含忍的人,我的理想達不到,別人不照我的辦法做,沒關係,我還是做,我服從既有的制度,我遵循命令,但我『偷偷的』把事情用我自己的辦法做得更好了一點,讓人看見,然後說:『你看這樣不是好一點嗎?』對方讓了一點步,我下回再多走一點,我不像那種年輕氣盛的小伙子,一言不合,拍了桌子就走,那種人,一件事也做不成,最後只剩下一肚子理想。

「我的身體並不好,小時候得過肺病,雖然結了疤,但如果太累,疤就會又張開來,我曾經三次吐血住院,我以為我完了。但我總算又爬起來,而且一旦病好,一定又重新堅持『交給我的事,我會全力去辦』。別人說『黃以功的品質,有一定的水準』,別人說,『他的東西可以信賴』,我覺得就是無上的報償了。《秋水長天》那次,公司忽然想起來,給了我三萬獎金,我很感動,覺得那是三百萬。

「我在公司裡對老一輩的演員像曹健、張冰玉、傅碧輝這些人從來不叫他們的名字,我總是叫他們叔叔、阿姨,而他們,只要在工作時,他們也一定叫我導播,大家相處得很好。我尊敬他們沒別的,是因為他們那麼多年以來一直在為戲劇盡力。他們呢,也自自然然地把我當晚輩來愛護。」

「你跟演員一向都處得那麼好嗎?」

「不,剛去台視的時候還大罵過兩個,一個是白嘉莉,一個是王孫,沒想到罵完不久,倒又成為好朋友了。

「演員跟著我也很苦,我喜歡出外景,一會兒鹿港,一會兒淡水,演員跑到中部南部,累得要死,公司只多發一百八十元一天,誰愛出外景?可是因為是我請他們去的,他們也就不說話,出來了。像蕭芳芳、胡茵夢這種演員,也規規矩矩拿一樣多的錢而沒有暗盤。光看蕭芳芳帶二十幾種藥瓶跟著我跑,就已經夠令人感動的。跟胡茵夢合作也很愉快,有人說她拍戲是『遲到大王』,一遲居然五六小時,跟我拍《碧海情濤》,她差不多不遲到了,萬一遲了,也頂多只遲半小時,演起戲來也認真。我一向看不起砸杯子的導演,作威作福有什麼用?權威是建立在作品上的,不是建立在拍桌子罵人上的。我其實有時也生氣,但是我頂多生自己的悶氣,最重要的是想辦法解決問題,光是生氣誰都會,用不著做導演的來生!

「『新聞局』辦什麼『演藝人員研習會』,其實我倒覺得該去接受講習的是導演和其他電視電影的製片以及工作人員,『什麼人玩什麼鳥』,導演這麼爛,他還能造就出什麼樣的演員,不是一清二楚的事嗎!」

「你對電視的這套看法、這套體系是從哪裡來的?」

「有兩個來源,第一是舞台工作給我的刺激,我是正式戲劇系畢業的,當然不能忘情舞台,我一直在導著張曉風的、李曼瑰的、姚一葦的和王禎和的戲(有機會,我很希望再導一個希臘悲劇)。許多年前,我導張曉風的《武陵人》,忽然,我開始想:『什麼是現代?』古典的東西是需要現代註釋的,而電視應該是最現代的東西了。在電視裡,現在人想要看現代東西。光做一個處理悲歡離合的情節的導演對我來說已經沒有意義,這個對手太小,太沒有挑戰性,所以我要在我的戲裡放進一點意念。我不要跟現代人脫節,不管古裝時裝,經過我的處理,我總要留下一點現代人的再思,譬如說我做《伐紂》,就把紂王處理成一個神經質的人;譬如說,《秋水長天》,我要讓演員『以不演戲為演戲』。我要讓人覺得那些人是現代的人,是現代的、在我們周圍生活著的人。

「第二個原因是個老外跟我聊出來的。那是五年半以前,我去香港,指導一個團體演曉風的《和氏璧》,有個老外跟我說:『你們這邊也搞京劇,他們那邊也搞京劇。京劇是你們的好東西沒錯,但是究竟在兩個不同的體下,所產生出來的戲劇和藝術是什麼——我們想知道。』奇怪我去年夏天跟藝術團訪美演出的時候,在亞特蘭大碰到一位對中國、對莎士比亞都深有研究的布朗博士,他也跟我說同樣的話。

「有人認為我的戲劇味很淡,是泥土的,是親切有人情味的,像茶,可以慢慢品嚐,看得出來是我的東西。一般來說,我不從情節入手,我有時想到烏坵,我要把烏坵的生活帶到觀眾的生活裡,故事和情節反而是次要的了,那裡面有報道、有參與、有分享,它不僅僅是『電視劇』!」

「如果,現在有一個戲劇系的畢業生,也跟你當年一樣,不靠關係,不拍馬屁,埋著頭一直幹,你認為他仍然有希望出頭嗎?」

「我相信他一定出得了頭——但,也可能,他比我還要努力一倍,畢竟,我很幸運,愛護我的人太多了。不過,要在台灣這種地方出名,也真的很容易。」

「聽說你在台視官拜副組長?」

「嘿,一個小官嘛,我其實不適合做行政,我哪裡會做官,但我接受了,我想站在這個職位上,也許,可以提拔比我更年輕的人。」

去年夏天,六月酷暑,他在菲律賓替一些華僑導一個清唱劇《中華魂》。華僑社會中的保守很令他吃驚,他一方面說服主事人採用一些抽像藝術的表達方法,一方面又把台北藝術團手制的戲服搬借過去,免得他們去租用亮片閃閃的古裝。他甚至還跟年輕一輩大蓋了一頓:

「怎麼搞的,你們這裡的年輕人怎麼這麼萎縮呢?為什麼只聽說:『他的爸爸是某某人。』我告訴你們,在台灣,我們出頭的都是年輕人,我們說:『他的兒子是某某人!』」

跟藝術團的表演隊伍從法國坐船渡海到英國,他好奇地想從一面大玻璃裡望風景,但玻璃髒了!他擦乾淨一小塊,夠自己看了,想想又覺不妥,乾脆把整片大玻璃都擦了,讓大家都看得到,同船的老外拍起手來喝彩,他表演式地鞠了一躬說:「我是台灣來的!」

他其實想擦亮更大的一片玻璃,在螢光幕上,或在舞台上,好把更大的更清晰的風景給大家看——他覺得導演就是一個擦亮玻璃的人。

「你最近計劃要幹什麼?」

「最近想為台視策劃一個比較高水準的單元劇系列。」

「比較遠的將來想幹什麼?」

「想幹電影,我漸漸對表演有更多的心得了,電影不是投機事業,不容易沽名釣譽。而且它跟年齡也沒有關係,所以,我不怕太晚投身,反正到時候我會做出點東西來。」

(聽他那話令人有點擔心,他這人一向的缺點是「摸」,「慢」,「你急他不急」,雖然到時候東西並沒有延誤,但不免令性急的合作者心臟衰弱,不知道他所謂的未來計劃會令人等多久?)

「最近會搞電影嗎?」

「會弄一個小的,是義務的,幫教會做的,題材很現成,是拍溫梅桂,她是一個很特別的山胞傳教士。」

「不過,不管我幹什麼事,跟什麼人合作,我一定會找個難纏的對手,」他興沖沖地說,「平凡的對手,你贏了心裡也不快樂。厲害的對手就不然,你就算輸了都划得來,因為你已經獲得了經驗。我以前導曉風的戲,人家說難導,我不怕,因為這就譬如下象棋,對方很凶,一步棋下來好像要將了你的軍,可是,你的好棋在這時候也就逼出來了,對不對?反正,從小到大,我這一點一直沒改變,我將來不管幹什麼,都會這樣做——找個比我更高大的對手,然後,打贏它!」

望著他頭上那個不明顯的小疤,你不由得要相信,他的確會找一個強大的對手,並且打它一場漂亮的硬仗。

行道樹

每天,每天,我都看見它們,它們是已經生了根的——在一片不適於生根的土地上。

有一天,一個炎熱而憂鬱的下午,我沿著人行道走著,在穿梭的人群中,聽自己寂寞的足音,我又看到它們,忽然,我發現,在樹的世界裡,也有那樣完整的語言。

我安靜地站住,試著去理解它們所說的一則故事:

我們是一列樹,立在城市的飛塵裡。

許多朋友都說我們是不該站在這裡的,其實這一點,我們知道得比誰都清楚。我們的家在山上,在不見天日的原始森林裡。而我們居然站在這兒,站在這雙線道的馬路邊,這無疑是一種墮落。我們的同伴都在吸露,都在玩涼涼的雲。而我們呢?我們唯一的裝飾,正如你所見的,是一身抖不落的煤煙。

是的,我們的命運被安排定了,在這個充滿車輛與煙囪的工業城裡,我們的存在只是一種悲涼的點綴。但你們盡可以節省下你們的同情心,因為,這種命運事實上也是我們自己選擇的——否則我們不會在春天勤生綠葉,不必在夏日獻出濃蔭。神聖的事業總是痛苦的,但是,也唯有這種痛苦能把深度給予我們。

當夜來的時候,整個城市都是繁弦急管,都是紅燈綠酒。而我們在寂靜裡,在黑暗裡,我們在不被瞭解的孤獨裡。但我們苦熬著把牙齦咬得酸疼,直等到朝霞的旗冉冉升起,我們就站成一列致敬——無論如何,我們這城市總得有一些人迎接太陽!如果別人都不迎接,我們就負責把光明迎來。

這時,或許有一個早起的孩子走了過來,貪婪地呼吸著鮮潔的空氣,這就是我們最自豪的時刻了。是的,或許所有的人都早已習慣於污濁了,但我們仍然固執地製造著不被珍視的清新。

落雨的時分也許是我們最快樂的,雨水為我們帶來故人的消息,在想像中又將我們帶回那無憂的故林。我們就在雨裡哭泣著,我們一直深愛著那裡的生活——雖然我們放棄了它。

立在城市的飛塵裡,我們是一列憂愁而又快樂的樹。

故事說完了,四下寂然,一則既沒有情節也沒有穿插的故事,可是,我聽到了它們深深的歎息。我知道,那故事至少感動了它們自己。然後,我又聽到另一聲更深的歎息——我知道,那是我自己的。

戈壁酸梅湯和低調幸福

前年盛夏,我人在內蒙古的戈壁灘,太陽直射,唉!其實已經不是太陽直射不直射的問題了,根本上你就像站在太陽裡面呢!我覺得自己口乾舌燥,這時,若有人在身邊劃火柴,我一定會趕快走避,因為這麼一個乾渴欲燃的我,絕對有引爆之虞。

「知道我現在最想最想的東西是什麼嗎?」我問眾遊伴。

很慚愧,在那個一倒地即可就地成為「速成脫水人干」的時刻,我心裡想的不是什麼道統的傳承,不是民族的休戚,也不是丈夫兒女……

我說:「是酸梅湯啦!想想如果現在有一杯酸梅湯……」

此語一出,立刻引來大夥一片回應。其實那時車上尚有涼水。只是,有些渴,是水也解決不了的。

於是大家相約,等飛去北京,一定要去找一杯冰鎮酸梅湯來解渴。這也叫「望梅止渴」吧!是以「三天後的梅」來止「此刻的渴」。

北京好像是酸梅湯的故鄉,這印象我是從梁實秋先生的文章裡讀到的。那酸梅湯不止是酸梅湯,它的販賣處設在琉璃廠。琉璃廠賣的是舊書、舊文物,本來就是清涼之地。客人逛走完了,低頭飲啜一杯酸梅湯,梁老筆下的酸梅湯竟成了「雙料之飲」——是和著書香喝下去的古典冷泉。

及至由內蒙回到北京,那長安大街上哪裡找得到什麼酸梅湯的影子,到處都在賣可口可樂。

而梁老也早已大去,就算他仍活著,就算他陪我們一起來逛這北京城,就算我們找到了道道地地的酸梅湯,梁老也已經連喝一口的福氣也沒有了——他晚年頗為糖尿病所苦。在長安大街上走著走著,就想落淚,雖一代巨匠,一旦攪入輪迴大限,也只能如此草草敗下陣去。

好像,忽然之間,「幸福」的定義就躍躍然要迸出來了,所謂幸福,就是活著,就是在盛暑苦熱的日子喝一杯甘洌沁脾的酸梅湯,雖然這種屬於幸福的定義未免定得太低調。

回到台北,我立刻到中藥鋪去抓幾服酸梅湯料(買中藥要說「抓」,「抓」字用得真好,是人跟草藥間的動作),酸梅湯料其實很簡單,基本上是烏梅加山楂,甘草可以略放幾片。但在台灣,卻流行在每服配料裡另加六七朵洛神花。酸梅湯的顏色本來只是像濃茶,有了洛神花便添幾分艷俏。如果真把當年北京的酸梅湯盛一盞來和今日台灣的並列,前者如俠士,後者便是俠女了。

酸梅湯當然要放糖,但一定要放未漂白的深黃色粗砂糖,黃糖較甜,而且有一股焦香,糖須趁熱攪入(台糖另有很可愛的小粒黃色冰糖,但因是塑膠盒,我便拒買了)。湯汁半涼時,還可以加幾匙蜂蜜,蜂蜜忌熱,只能用溫水調開。

如果有桂花醬,那就更得無上妙諦了。

剩下來的,就是時間,給它一天半天的時間,讓它慢慢從鼎沸火燙修煉成冰崖下滴的寒泉。

女兒當時雖已是大學生,但每次騎車從滾滾紅塵中回到家裡,猛啜一口酸梅湯之際,仍然忍不住又成了雀躍三尺的小孩。古代貴族每有世世相傳的家徽,我們市井小民弄不起這種高貴的符號,但一家能有幾樣「家飲」「家食」「家點」來傳之子孫也算不錯,而且實惠受用。古人又喜以寶鼎傳世,我想傳鼎不如傳食譜食方,後者才是「軟體」呢!

因為有酸梅湯,溽暑之苦算來也不見得就不能忍受了。

有時,兀自對著熱氣氤氳上騰的一鍋待涼的酸梅湯,覺得自己好像也是燒丹煉汞的術士,法力無邊,我可以把來自海峽彼岸的一片梅林,一樹山楂和幾叢金桂,加上幾朵來自東台灣山鄉的霞紅的洛神花,還有南部平原上的甘蔗田,忽地一抓,全攝入我杯中,成為瓊漿玉液。這種好事,令人有神功既成,應來設壇謝天的衝動。

好,我再來重複一次這妙飲的配方:烏梅、山楂、甘草、洛神花、糖、蜜、桂花,加上反覆滾沸的慢火和緩緩降溫的時間。此外,如果你真的希望讓你手中的那杯酸梅湯和我的這杯一樣好喝的話,那麼你還須再加上一顆對生活「有所待卻無所求」的易於感謝的心。

垃圾桶裡的鳳梨酥盒子

那一次旅行,為的是去看東方白筆下的露意湖。飛機飛到加拿大的蓋爾格瑞城,餘下的路便須自己開車了。於是先去訂旅館、租車。

在蓋城,剛好碰上牛仔節,十幾萬人的嘉年華會,這場熱鬧不趕白不趕,我們也巴巴地買了票,打算去看牛仔怎麼騎劣馬,怎麼丟繩子套小牛……

場子極大,加拿大反正什麼都大,每個人都穿紅著綠,有人頭戴闊邊牛仔帽,有人腰繫極誇張的牛仔皮帶,有人足登牛仔鞋……全城一片喜氣,人人不但打扮得像牛仔,而且,像剛在競技場上贏到大額獎品的牛仔。

我覺得光在場外走走,就已經很精彩了,雖然,也不過就是節慶氣氛罷了。但看見小孩子人手一個氣球,大人都抱著冰淇淋和爆米花,倒也是一種簡單的幸福……你要問我自己呢?我大概只能置身事外,當然,如果我家今年有匹小馬來參選,我一定整個心弦都繃緊了。但此刻,我只是無可無不可地到處逛逛,一面點頭說:不錯,不錯……

路旁每隔二十公尺就有個大汽油桶,供人丟垃圾。這種場子如果沒有垃圾桶是不堪想像的。我跑過去要看它一眼,丈夫覺得我的行為很詭異,我卻振振有詞,說:

「看垃圾桶也是門學問呢!垃圾桶裡是大有文章的呀!」

於是我跑到桶前進行我自己所謂的「偉大觀察」,不料才一看,便忽然愣住了,接著大叫一聲——非常的「無學問狀」。

「什麼事?」女兒問。

「啊!怪!你們看,你們看,這裡丟著一盒鳳梨酥的盒子,這盒子,照我看,是我們台灣來的人丟的!」

「場子裡十幾二十萬人,有個從台灣來的人在裡面並不稀罕啊!」丈夫說。

但不知為什麼,我就是覺得稀罕,就是覺得快樂,遊園的感覺也不同了,而且,一直很沒出息地念著:

「這個愛吃鳳梨酥的人是誰呀?他們是旅行路過此地呢,還是長年住在北美?他們的鳳梨酥是直接帶來的,還是在唐人街買的?他們是幾個人?是不是也帶著孩子——孩子才是最愛吃鳳梨酥的呀!」

我又想起自己少年時代曾多麼喜愛這樣酸酸甜甜的酥餅,如果有同學從台中來而敢於不帶鳳梨酥分享大家,我們一定把她怨個半死的。後來因為怕胖,總有二十年不去碰它了,但此刻,在加拿大的草原城裡,我卻切切地想起鳳梨酥的好滋味來。

我以為自己看老外和看老華是一樣的,我以為我早已養成眾生平等觀,及至身陷在碧眼金髮的漩渦裡,猛然看到一個遭人拋棄的紙盒,才老實承認自己對自己族人的依戀有多麼深。

一隻公雞和一張蓆子

先說一個故事,發生在希臘的:

哲人蘇格拉底,在誨人不倦之餘,被一場奇怪的官司纏上身,翻來覆去,居然硬是辯解不明。唉!一個終生靠口才吃飯的教師居然不能使人明白他簡單的意念,眾人既打定主意斷定他是個妖言惑眾的異議分子,便輕率地判他個死刑,要他飲毒而亡。

這判決雖荒謬,但程序一切合法,蘇格拉底也就不抵抗,準備就義。

有人來請示他有何遺言要交代,他說:

「我欠耶斯科利皮亞斯一隻公雞,記得替我還這筆債。」

中國也有一位聖人,叫曾子,他倒是壽終正寢的。他臨終的時候無獨有偶的,也因為一個小童的提醒而想起一樁事來,於是十萬火急地叫來家人,說:

「快,幫我把我睡的這張簀席換一換。」

他病體支離,還堅持要換蓆子,不免弄得自己十分辛苦,蓆子一換好,他便立刻斷氣了。

這兩位東西聖哲之死說來都有常人不及之處。

蘇格拉底堅持「欠雞還雞」,是因為不肯把自己身後弄成「欠債人」。人生一世,「說」了些什麼其實並不十分重要,此身「是」什麼才比較重要。其實蘇格拉底生前並未向誰「借雞」,他之欠雞是因為他自覺處得非常自然(希臘當年有其高明的安樂死的藥),是醫神所賜,這隻雞是酬謝神明的。身為蘇格拉底豈可不知恩謝恩,務期歷歷分明,能做到一雞不欠,才是清潔,才是徹底。而曾子呢?他也一樣,當時他睡的蓆子是季孫送的,那蓆子華美明艷,本來適合官拜「大夫」的人來用,曾子不具備這身份,嚴格地說,是不該躺的,平時躺躺倒也罷了,如果死在這張蓆子上就太不合禮儀了。

曾子臨終前急著把這件事做個了斷,不該躺的蓆子,就該離開,一秒鐘也不能耽擱,他完成了生平最後一件該做的事。

這兩位時代差不多的東西雙聖立身務期清高,絕不給自己的為人留下可議之處。他們竭力不欠人或欠神一分,不僭越一分,他們的生命裡沒有遮光的黑子,他們的人格光華通透。

寫故事的人都知道,最後一段極為重要,人生最後一段該想些什麼,說些什麼,做些什麼,應該值得我們及早靜下心來深思一番吧!

一雙小鞋

說起來,我的收藏品多半是路邊撿來的,少半是以極便宜的價錢買的。只有偶然一兩件是貴東西,其中一件是雙舊鞋子。掛在牆上,非常不起眼,卻花了我大約五千元台幣。

我之所以買那雙鞋是因為那是雙舊式的小腳女人的鞋子。小鞋子我倒也看過許多,博物館裡有那小鞋繡得五彩斑斕,耀目生輝,大小差不多只夠塞一隻男人的大拇指,真是不可思議。其實那種鞋不是人穿的,是女信徒做來供奉給神明穿的——當然是供給女性神明。至於中國女人為什麼認為女神也是裹小腳的,倒也費人思索,值得寫出一本大書來。

而我買的這雙鞋長度十六七厘米,是女人穿的,而且穿得有些舊了。我把它掛在一塊木板上,木板上還有另外收藏的六雙鞋,多半是些小孩的虎頭鞋鳳頭鞋,色澤活潑鮮麗。只有這雙鞋,灰撲撲的,彷彿平劇裡的苦旦穿著它走了千里萬里了。每一根經線都是忍耐,每一根緯線都是苦熬。

我買這樣一雙鞋,掛在那裡,是提醒我自己,女人,曾經是個受苦的族類。我今天能大踏著一雙天足跑來跑去是某些先賢力爭的結果——這—切,其實得來不易。

對先輩的女人我也充滿敬意,她們終生拖著一雙扭曲骨折的腳。但碰到逃荒的歲月,卻也一樣跑遍大江南北,她們甚至也下田也擔水,也做許許多多粗活。她們是怎麼熬過來的?她們令我驚奇,令歷史驚奇。

望著那雙不知哪一位女人穿過的小鞋,我的思緒不覺被牽往幽渺的年代。那女人可能只是個普通人家的婦女——如果是有錢人家,腳就會裹得更小,因為不太需要勞動——鞋子是黑布做的,不是華美典麗的那種,而且那黑色已穿得泛了灰,看來是走了不少路了。鞋上的繡花也適可而止,不那麼花團錦簇。總之,那鞋怎麼看都是貧苦婦女的鞋子,而貧苦婦女其實也就是受難婦女的同義詞吧?我之所以買下這雙灰頭土臉的鞋子,其實也是對逝去年月中的受苦者的一點思憶之情吧?

諷刺的是,今天這個時代雖沒有人會為小女孩裹腳了,可是女子的生命果真已是自由的不受摧折的生命嗎?

當魔魘似的緊箍咒從腳趾移開的時候,它會不會變了相又鑽到頭腦和心靈裡去了?不「裹腳」的女子能保證自己是不「裹腦」、不「裹心」的女子嗎?

我常常呆望著那雙小鞋而迷惑起來。

發了芽的蕃薯

買完了米,看見米箱旁邊另有一箱蕃薯,我便問老闆娘:

「你們有沒有發了芽的蕃薯?」

她看著我,微微愣了一下,打量我的話裡究竟有多少來者不善的意味。

「我們賣的蕃薯都是剛挖的啦!你放心!」

「不是啦,是我特別要買發了芽的來『排看』的啦!」

「啊,有,有,有,你咋不早說,就是學校老師叫小孩帶去的那一種。」

「對,對,」我附和她,「就是老師要的那種!」

其實我的孩子早已不用帶著蕃薯去小學了,他在努力對付他的博士學位。

一轉身,老闆娘已從屋裡拿出三個長著芽葉的蕃薯。

「免錢,這些本來打算自己吃的,吃不完,發了芽不能吃,丟了又可惜,你要拿去,最好了——免錢!」

我還是給了錢——面對這麼美麗的新綠怎能不付費?

蕃薯拿回來,逶逶迤迤長滿一窗台,我彷彿也因而擁有了一塊仿冒的旱田。

記得是小學時候,老師說的,洋芋或蕃薯,發了芽就該丟掉,以免吃了中毒——但那吃下去可能中毒的小小莖塊,只要換個方式發落,居然是人間的至美的「多寶格」,可以吐出一片接一片的綠碧璽來呢!

很少有生命會一無是處吧?民間俗諺說「船破有底,底破有三千釘」,對一條生命而言,放棄,永遠是一個荒謬邪惡的字眼。

半盤豆腐

和馬悅然先生同席,主人叫了些菜,第一盤上來的是「蝦子豆腐」。

後面幾道菜陸續端來的時候,女侍輕聲提醒我們要不要把前菜撤下。

席間幾個人彼此交換了一下眼色,大家都客氣,等著別人下決定。時間過程也許是一秒鐘吧,女侍彷彿認為那是默許,便打算動手撤盤子了。

「哦——這——」馬教授警覺到再不說話,那半盤豆腐大概就要從此消失了,但他又是溫文的,不堅持的,所以他欲言又止起來。

女侍畢竟訓練有素,看到主客的反應,立刻把盤子放回。

「啊——我——」馬教授大約經歷了一番天人交戰,此刻不禁笑了,「我還老是記得自己是個窮學生的時候。」

窮學生?他現在已是退休的資深教授,是歐洲漢學的泰斗,是諾貝爾文學獎評審委員中唯一通達中文的委員。所謂窮學生,那分明已是四十多年前的舊事了。

是啊,四十多年前,因為想著要看比翻譯本的老子更多一點的東西,他從瑞典遠赴四川。穿一領藍布大褂,讓路人指指點點。那一年,那紅頰的中國少女多麼善睞其明眸啊!他終於娶了少女,把自己徹底給了中國。

沒有人不敬其學問淵深,沒有人不感其風骨崚嶒。

但這一霎,我卻深愛他介乎頑皮和無辜之間的眼神。終其一生,我想他都是那個簡單的窮學生,吃簡單的飯,喝簡單的酒,用直來直往的簡單方法為人處世,並且珍惜每一口美味,愛惜每一分物力。

多麼好的人生滋味啊,都藏在那不忍拿走的半盤豆腐裡。

買橘子的兩種方法

巷口有人在賣桶柑,我看了十分歡喜,一口氣買了三斤,提回家來。如果不是因為書重,我還想買更多。那時,我剛結婚不久。

桶柑個頭小,貌不驚人,但仔細看,其皮質光燦,吃起來則芳醇香甘,是柑橘類裡我最喜歡的一種。何況今天我碰上的這批貨似乎剛採擷不久,葉子碧綠堅挺,皮色的「金」和葉色的「碧」互相映襯,也算是一種「金碧輝煌」。我提著這一袋「金碧輝煌」回家,心中喜不自勝。

回到家,才愕然發現,公公也買了一袋同樣的桶柑。他似乎沒有發現我手上的水果,只高高興興地對我說:

「我今天看到有人在賣這種蜜柑,還不錯,我就買了——你知道嗎?買這種橘子,要注意,要揀沒有梗沒有葉的這種來買。你想,梗是多麼重啊!如果每個橘子都帶梗帶葉,買個兩三斤,就等於少買了一個橘子了,那才划不來。」

我愣了一下,笑笑,沒說什麼。原因是,我買的每一個橘子都帶梗帶葉。而且,我又專愛挑葉子極多的那種來買。對我而言,買這橘子一半是為嘴巴,一半是為眼睛。我愛那些綠葉,我覺得賣柑者把一部分的橘子園也藉著那些葉片搬下山來了。買桶柑而附帶買葉子,使我這個「台北市人」能稍稍碰觸一下那種令人渴想得發狂的田園夢。

而公公那一代卻是從貧窮邊緣掙扎出來的,對他來說,如果避開枝葉就可以為家人爭取到多一個的橘子,實在是開心至極的事。他把這「買橘秘笈」傳授給我,其實是好意地示我以持家之道。公公平日待人其實很寬厚,他在小處摳省,也無非是守著傳統的節儉美德。

我知道公公是對的,但我知道自己也沒有錯。

公公只要買橘子,我要的卻更多。我如果把我買的那種橘子盛在家中一隻精美的竹籮筐裡,並放在廊下,就可以變成室內設計的一部分。而這種美的喜悅令人進進出出之際恍然誤以為自己在柑橘園收成。對我而言那幾片小葉子比花還美,而花極貴,豈容論斤稱買?我把我買的葉子當插花看待,便自覺是極佔便宜的一種交易。

而這個世界上,我們總是不斷碰到「我對他也對」的局面。那一天,我悄悄把自己買的帶葉桶柑拎進自己的臥房。對長輩,辯論對錯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許多年過去了,公公依然用他的方法買無葉橘子。而我,也用我的方法買有葉橘子。他的橘子,我嫌它光禿禿的不好看,但我知道那無損於公公忠懇儉樸的善良本性。他的買橘方法和我的一樣值得尊崇敬重。

路邊的餐盤

我有事經過青島東路,行色匆匆中看到路旁樹腳下有一份餐盤,隱約看到有飯,有青菜,還有一碗湯和一塊大大的豆腐乾。

這人為什麼要蹲在路邊吃飯呢?他究竟吃完了沒有?他把餐盤就這樣潦草地放著,也不怕風沙貓狗嗎?

我一邊想著,一邊也就走遠了。

兩天以後,我又經過同一地點,不料那盤飯還在。我仔細看了看,原來那飯並沒有人吃過。我才忽然想起來,這不是給活人吃的,這是祭拜死者的飯。這街上有一間學校,前兩天有個女學生跳樓自殺,這飯顯然就是祭她的了。

那女孩和我素昧平生,但她的臉我可以揣想,她的臉屬於一個共同的名字,那名字叫:青春。

生命裡有什麼比青春更大注的資本?擁有這筆資本的人應該是沒權利宣佈破產的。青春的數值太大,大到無論貶損了什麼都不算蝕本——然而青春又是如此決絕輕脆,一觸即成齏粉。一時想不開的生命疑難,一句偶然的氣話,一番口角,一點不諒解,都可以形成執意不肯回頭的告別。

我站在路邊呆看那一盤飯,從這盤供飯看來,那女孩和家庭之間總算還有些恩情牽連吧?然而,幽明異途,而今而後,這家人和這女孩之間也就只剩這一碗涼飯的緣分了!

而原來,原來是可以多麼疼疼熱熱的一家人啊!原來是可以上有慈下有孝,兄弟姊妹之間有友愛的一家人!世上有什麼大不了的事令女孩絕裾而去?世上又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全家人眼睜睜看她往死路上走而不企圖挽回?為什麼?為什麼鬧到恩斷義絕,只剩路邊一盤飯,一盤飯又能說明什麼?

自殺也是一種謀殺,其間也須圖謀,為什麼在詭計進行期間老師同學竟無一人留意到?我們的人際關係未免冷淡得荒謬了吧?我不是責備誰,事實上,如果我的同事去自殺,我恐怕也渾然不察,只剩事後訝歎而已。

看著那盤食物,每一粒飯都干縮發黃了,菜上也蒙了一層灰塵,那位個性剛決的女孩會回頭來吃這一盤飯嗎?抑或,她不食而去,永抱著她的悲傷憤怒和飢餓?

口香糖、梨、便當

有人問我吃不吃口香糖?我回答說:

「不吃,那東西太像人生,我把它劃為『悲慘食物』。」

對方被我嚇了一跳,不過小小一塊糖,哪用得上那麼沉重的形容詞?但我是認真的,人人都有怪癖,不肯吃口香糖大概還不算嚴重的。我對口香糖的味道並沒有意見,我甚至也可以容得下美國孩子邊嚼口香糖邊打棒球的吊兒郎當相。我不能忍受的是:它始於清甜芳香,卻竟而愈嚼愈像白蠟,終而必須吐之棄之,成為廢物。

還有什麼比嚼口香糖更像人生呢?

人的一生也是如此,一切最好的全在童年時期過完了,花瓣似的肌膚,星月般的眼眸,記憶力則如烙鐵之印,清晰永誌。至於一個小孩晨起推門跑出去的腳步聲,是那麼細碎輕揚,彷彿可以直奔月球然後折返回來。

然而當歲月走過,剩下的是菡萏香銷之餘的殘梗,是玉柱傾圮之後的廢墟。啊!雞皮鶴髮耳聾齒落之際,難道不像嚼余的糖膠嗎?連成為垃圾都屬於不受歡迎的垃圾。

口香糖是眾糖之中最悲哀的糖。它的情節總是急轉直下,陡降深淵。

水果中也有種水果特別引我傷感,那是梨。

梨如果削了皮,順著吃水果的自然方式去吃,則第一口咬下去的外圍的肉脆嫩沁甜,令人怡悅。只是越吃到靠中心的部分越酸澀粗糙,不堪入口。吃梨於我永遠是一則難題,太早放棄,則浪費食物,對不起世上饑民。勉強下嚥則對不起自己的味覺。

不過,還好,梨子是上帝造的,不像口香糖是美國人造的。梨子心再難吃也有個限度,不像口香糖殘膠,嚥下去是會出事的。

我終於想好了一種吃梨的好方法:我把梨皮削好,從外圍轉圈切下梨塊,及至切下三分之二的梨肉,我便開始吃梨心,梨心吃完之後才回過頭去吃梨子外圍的肉。這種「倒吃」的方法其實也不奇特,民間本來就有「倒吃甘蔗」的諺語。我每次用此法吃梨都享受一番「漸入佳境」的喜悅。

想起當年小學和中學時代,同學之間無形中有一種「吃便當文化」,那時代物質供應不甚豐裕,便當裡的菜也就很有限(而由於我和我的同學全是女孩子,女孩子在某些家庭中,其便當內容又比男孩為差)。但怎麼吃這種便當?說來也有一些大家不約而同的守則:那便是先努力吃白飯,把便當中的精華(例如說,半粒鹵蛋,或一塊油豆腐)留待最後,每當大家功德圓滿,吃完了米飯,要享受那豐富的「味覺巔峰」,心裡是多麼快樂呀!那「最後美味」的一小口,是整個午餐時間的大高潮。

儘管只是一個填飽的便當,儘管菜式不豐美不精緻,那最後一口的情節安排竟然很像中國古典戲劇「苦盡甘來」的結局。我們吃那一口的時候多半帶著歡呼勝利的心情,那是整個上半天最快樂的一霎。

人生能否避免「口香糖模式」「梨子模式」,而成為我小時候的那種漸入佳境的「便當模式」?我深感困惑。

圈圈叉圈法

專家,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人呢?我有時不免驚愕好奇。

偶然,在電視上看到一位專家,專教觀眾和小孩說話,(似乎,觀眾原來都不知該如何跟自己的小孩說話)專家說:

「如果時間已經是晚上,譬如說,是晚上十點了,你的孩子卻不專心做功課,只把一隻排球往牆上扔得砰砰響,樓下的鄰居也許立刻就要來抗議了。你怎麼辦呢?你不能直接制止他,你應該用『圈圈叉圈』法來溝通……」

什麼叫「圈圈叉圈」法呢?專家繼續解釋。

「那就是說,你要指責人的時候,不要直接先說指責語,要先說兩句好聽的,然後說那句重點,最後再加上一句甜點。譬如說對那個扔球的孩子,你應該先說:『哇,不得了,我還不知你的球藝如此高超呢!』然後你更進一步讚美他,『現在十點了,你已經累了一整天了,此刻還能打得這麼好,也真是難得了!』『不過,』你可以很小心地加一句,『現在晚了,你能不打球不吵到三樓的話會比較好些。』最後你還要安撫他一下,說,『早點睡吧!你是個聰明的好孩子,媽媽時刻以你的表現為榮!』這就叫圈圈叉圈法。」

我聽了不禁咋舌,原來專家都是這樣教人的!我幾乎懷疑他們拿了「青少年聯盟會」的錢,才如此處處為青少年說話!想起來不免捏一把冷汗暗叫一聲:

「哇,好險哪!」

如果當年我家的犬子犬女也知道這番「圈圈叉圈溝通法」,那我的「直言法」一定要挨批挨斗了。

孔門弟子子路有「聞過則喜」之德,大禹更有「聞過則拜」的度量。人而一旦貴為「總統」「副總統」或「行政院長」、縣市長或「立法委員」或「議員」之類的大小官兒,終至養成了「聞過則怒」的反應,唉,那也罷了,反正這種人早給寵壞了,一時也難改其霸權作風。但,如果小小孩子,心靈尚在純潔階段,是非還未昏昧之際,父母也必須用討好小人的方法來討好他,這豈不是明明白白擺著要陷他於不義嗎?

如果設想我自己是專家口中的那個孩子,如果我的父母用這種「圈圈叉圈法」來跟我說話,我一定會立刻提高警覺,對自己說:

「天哪,要來的終於來了,我的父母大概『有話要放』了,否則他們今天幹嗎灌起迷湯來?而且,真是離奇呀!難不成我是凶神惡煞嗎?何必用這種口吻來跟我講話!難道我在人格上就那麼弱不禁風嗎?瞧他們那副屁滾尿流的噁心相,真是標準小人!」

世人之間,本來也並不是人人皆能直話直說的,但如今專家告訴我們連父子夫妻之間也要專揀「甜話」來說,不免令人心寒!對孩子猛灌溢美之詞這件事簡直等於要小孩子從小喝糖水(比例是糖三份水一份),而不給他喝簡單明瞭的白水,久而久之,不一口蛀牙才怪。

將來的世代,除了有「蛀牙族」,恐怕在專家的縱容下也會冒出一批「蛀耳族」來吧?

「你錯了,請不要再做下去!」

能這樣簡簡單單對家人說話是多麼幸福啊!

如果你想賣我一把茶壺

我猶疑不決,對著那把茶壺。買?或不買?那是我第一次去大陸,茶壺也並不貴,買個紀念品也不算什麼。我考慮的是家已有好幾把壺,東西太多,堆得到處礙眼,也挺煩——當然,換個角度想,債多不愁,反正東西那麼多,再多加一件也不算什麼,何況這小壺造型也不壞,唉!買還是不買……

店員看我有五分買意,便來加一句勸詞,他說:

「這壺好!夏天泡茶,隔夜都不餿。」

他沒料到,我被那句話嚇到了,立刻放下壺,走出門去。他也許始終不知道在那一秒鐘之間,我內心發生多少事?

對我而言,茶,一向是浪漫的。晚餐既罷,桌子收拾好了,沏一壺茶,與家人分享,是生活裡小小的留白。喝茶的時候什麼都不做,什麼都不想,只單純地領略山茶的滋味。

南朝曾有位人稱「山中相」的陶弘景,(因為他堅持不做宰相,皇帝有難題便只好移樽就教,到山裡去找他商量,「山中相」的外號就是這樣來的)他善醫善詩,有首回答皇帝的詩寫得極好:

山中何所有,

嶺上多白雲。

只可自怡悅,

不堪持贈君。

唉!其實人生一切可以自豪自得的事,大概都不容易宣之於口。一個隱士,倚窗看白雲穿戶如蝴蝶穿花,其中靜趣哪裡是慣打高爾夫球的政要所能聽懂的呢?

啊,說到白雲,它和喝茶有什麼關係呢?有的,對我而言,茶葉是唯一可以留住山雲谷霧的「記憶收藏體」,每一片茶葉都是月光清風或朝雲夕露的總集,我喝茶的時候喝的其實是煙嵐是逸雲,陶弘景所不能形容的,茶葉卻能一一代為演繹。

我深愛茶,茶是高高的丘地和低低天空之間最美的凝聚。茶是天地之交泰。

——而這人,這賣壺人,他說什麼?

他說,這壺好,夏天泡茶,隔夜都不餿。

茶字怎麼可以和「餿」字聯想在一起?而且,在台灣,大家講究沖泡,一壺茶,大概過十分鐘就算淬汁完畢,就可以丟掉了,誰會把茶泡到第二天呢?說「茶」這個字之際應該潔齒清心,怎可把「餿」字貿然出口?

那店員自以為極具說服力的推銷詞,竟會把我嚇得噁心起來,甚至奪門飛逃。

如果你想賺一把茶壺的錢,你至少要懂我一點。做生意,也可以是一種友誼。說到友誼,唉,我想我們應該要彼此多瞭解一點才好吧!

皮,多少錢一片

皮,多少錢一片?啊,那要看你問的是什麼皮。

譬如說:豬皮,那不值什麼,你只要買一百元以上的豬肉,便可要求店家免費送你些豬皮。如果你是老主顧,老闆會隨便送你一尺見方大小的豬皮。

如果是澳洲袋鼠皮(連毛),價錢就不同了,一張完整的袋鼠皮,總要台幣千元。換成新西蘭的羊皮呢?那價錢就不一定了,大約自千餘元到三四千都能買,當然一分錢一分貨,絕好的羊皮,其毛既綿長又柔軟、既潔白又緻密,是世間絕美的裝飾和臥具。

動物皮毛之中,羊皮算是便宜的,其他如狐皮,如虎皮,如貂皮動輒價值數百萬。不但貴,且列入保護,將來,這類物品恐怕只能在古董市場上求售了。

假如我再問下去:

「請問人的皮,怎麼買法?」

恐怕就很難回答了,因為並無人皮市場,不像蛇皮鱷魚皮或鰻魚皮,都有差不多的國際價格。

在我們這種凡物皆商品化的時代,人肉可賣、人的腎臟可賣、人的眼角膜也可賣。跟其他事物一樣——總是富人花錢買了窮人的東西,唯一不同的是,古代窮人可以鬻妻賣子,現代窮人竟可能賣器官……

不過,卻有一個女子,她的故事跟上述情節無關,她,切割自己的皮膚,去供人之用,而操刀者竟是她的丈夫。

這是半世紀前的故事了,地點在彰化,主角夫婦來自英國,姓蘭,他們德行的芳香也真如幽谷芳蘭。他們選擇在醫院中行醫濟世,別的牧師以口宣道,他們卻以手術刀宣教。

當年鄉間有個台灣小孩,皮膚潰爛,不知如何收口,蘭氏夫妻讀了一篇醫學報告,發覺有人提出以他人之皮代病人之皮的構想,便打算像輸血一般地「輸皮」給這小孩,當時一來對手術成功並無把握,二來也不知找誰來捐皮。如果所捐之皮必然成功,則或者可找人救助,但如不成功豈不遭人怨死?蘭醫生本人其實也願意捐助,但他必須負責移植手術,總不能抱痛冒險,蘭太太便一口應承,甘願切膚,這身為護士的蘭太太也真是一位奇女子了。

啊!這塊皮,如果要付錢,傾王永慶之財也不足償,罄吳火獅之金亦不夠數,而蘭太太是自願的,小病人並不需付一毛錢。

這故事的結尾很意外,他人的皮膚其實並無法轉移在小病人身上,小病人卻不知怎麼蒙天保佑,竟一天天好起來,後來長大,變成一位牧師。

以上情節經畫家描摹,成了一幅名畫,叫作「切膚之愛」,如今掛在高雄醫學院,作為「鎮院之寶」。

蘭大夫的醫院仍屹立,他的兒子繼承了大業,這間彰化基督教醫院很想把這幅名畫要回來,但一者太貴(時價一千萬),二者高雄醫學院也不肯割愛。

依我想,也罷,彰化基督教醫院其實已擁有整個故事的精神,而且也沒閒錢來買這幅畫,高雄醫學院其實比較需要這幅畫。不知到什麼時候國人才能培養出蘭先生蘭太太這樣具有「高愛心因子」的生物。

在台灣有巨富坐在虎皮上拍照,自以為一世雄豪,有人把五萬元的鮑魚塞進兩層嘴皮之間。但肯為一個小孩割捨皮膚的高貴人物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