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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奧斯汀的魅力何在

說起簡·奧斯汀一生的經歷,三兩句話也就夠了。她出身於古老世家,和英國很多世家望族相同,她的家族也是憑借羊毛業致富的。在一段時期內,羊毛是英國的主要工業。和其他家族一樣,發跡後的奧斯汀家也大量買進土地,最終成為鄉紳階級的一員。

1775年,簡出生於漢普郡斯蒂汶頓村,她的父親喬治·奧斯汀是當地的教區長。七個孩子中,簡是最小的一個。簡16歲時,父親退休,帶著她的母親、姐姐和她一起搬往巴斯,這時候她的哥哥們已經長大成人。1805年,簡的父親去世,姐妹幾個和母親一同搬到南安普頓居住。不久後,哥哥愛德華繼承了位於肯特和漢普郡的地產,主動提出要為母親購買一座莊園。母親想搬去漢普郡喬頓居住——那是1809年——那之後,簡便一直住在漢普郡喬頓,偶爾出去探親訪友,直到疾病迫使她搬去溫徹斯特,因為那裡有更好的醫生。1817年,簡在溫徹斯特去世,葬於當地的大教堂。

據說,簡長得挺討人喜歡:“她身材苗條,亭亭玉立,步履輕快而穩重,讓人感到一種蓬勃的朝氣。她有著略顯淺黑的膚色,圓而豐滿的臉頰,小而勻稱的鼻子和嘴,明亮的淡褐色眼睛,加上一頭天然的棕色卷髮。”然而,在我見過的她唯一的一幅肖像畫中,簡是一個略微發胖的年輕女子,眼睛又大又圓,胸部高聳,卻說不上美貌。當然,這也許是畫家畫技不精的緣故。簡天生具有一種罕見的、辛辣的幽默感。聽她自己說,她平日的言談和她在信中所寫沒有什麼不同,而我們都知道,簡的書信寫得詼諧有趣、情趣滿滿,稱得上妙語連珠。據此推測,她的談吐一定也是很有才華的。

簡留存下來的信件中,大多數是寫給姐姐卡桑德拉的。簡極其喜愛姐姐,在她生前,只要有機會和姐姐見面,兩人便在一間臥室裡同行同住。卡桑德拉去上學,簡也跟著她去。雖然簡年紀太小,在學校也受不到什麼教益,但她離不開姐姐,否則就會傷心沮喪。簡的母親曾說:“就算卡桑德拉要被砍頭,簡也會跟隨她同去的。”卡桑德拉的相貌比簡更美,性格也較為文靜、鋒芒不顯,但她“有一個優點,總是可以控制好自己的脾氣,而簡呢,很幸運,她生來就具備一種好脾氣,不須加以更多的控制”。

對於簡·奧斯汀的書信,她的許多狂熱崇拜者大感失望,他們認為這些書信沒有體現出什麼高尚情操,簡的興趣似乎集中在日常瑣事上。對這種看法,我深感驚訝。簡的書信毫無矯揉造作的成分,況且她做夢也想不到,這些書信會被除了卡桑德拉之外的人看到。在書信中,她當然只講述那些卡桑德拉會感興趣的內容:人們社交時流行的穿戴,購買印花薄紗用了多少錢,她結識了哪些新的朋友,又遇到了哪些老朋友,以及她聽到的流言蜚語,諸如此類。

近些年,不少知名作家的書信集相繼出版,在讀到他們的書信時,我總是懷有一絲疑惑,當初他們在寫這些信時,是否已抱著將它們批量印刷出版的想法?在我的印象中,這些書信完全可以直接發表在文學雜誌的專欄裡,一個字都不用改。為了不讓那些新近去世的知名作家的崇拜者們難堪,在此我不提他們的名字,但對狄更斯這個故世多年的作家說幾句閒話,大概不會得罪什麼人。每次外出旅行時,狄更斯總要寫給朋友一些長信,描繪他一路所見的風景。就像狄更斯的傳記作者所言,這些書信可以一字也不改地直接付印。我想,也許在那個年代,人們都比較有耐心。如今,倘若朋友的來信中一味地描繪他旅途所見的山川和紀念碑,你一定會深感失望。你想從信中讀到的是:他是否遇到了有趣的人,參加了什麼聚會,是否買到你托他買的書籍、領帶或者手帕,等等。

簡·奧斯汀所寫的信,每一封都很風趣,讓人忍俊不禁。在這兒我想摘錄幾段最具她個人風格的文字,來與讀者分享這種樂趣。但限於篇幅,我不能多加摘錄。

“對於經受貧窮,單身女子有一種可怕的嗜好,這是她反對婚姻生活的一個強有力的理由。”

“想想看,霍爾特夫人死去了!這個可憐的女人,在這個世界上,死亡是她能做的唯一一件不受人攻擊的事情。”

“謝勃恩的霍爾夫人昨天生下一個死嬰。也許是受了驚嚇,生產比她預料的早了幾個星期。我估計,這大概是因為她在無意中瞧了她丈夫一眼。”

“我們出席了W.K.夫人的葬禮。我不知道有什麼人喜歡她,對那些生者也就漠不關心了,但我現在對她的丈夫深感同情,認為他最好娶夏普小姐為妻。”

“我挺佩服恰普林夫人的,她的髮型做得很好,除這之外沒有什麼新感覺了。萊莉小姐像其他矮個子的女孩一樣,大嘴巴,大鼻子,穿戴時髦,袒露胸口。斯坦波爾將軍倒像是一個紳士,就是腿短了些,燕尾服太長了。”

簡·奧斯汀喜歡跳舞,下面是她對參加舞會的一些有趣的評價:

“只有十二圈舞,我跳了九圈,因為沒有了舞伴,剩下的幾圈沒跳成。”

“有人告訴我,有個柴郡的軍官,是一個很漂亮的年輕人,想經人介紹來認識我;不過他的願望沒有強烈到迫使他採取行動,我們便沒機會相識了。”

“漂亮的人不多,僅有的幾個也都不好看。伊勒蒙格小姐臉色不大好,大家唯一奉承的是布倫特夫人,她和9月份時一模一樣,寬臉蛋、鑽石頭帶、白鞋,加上一個同樣打扮入時、頭肥頸粗的丈夫。”

“星期四,查爾斯·勃勒特舉辦了一場舞會,這惹得左鄰右舍極為不安,要知道他們對他的經濟狀況有種很強烈的興趣,盼著他早點破產。他的妻子既愚蠢又奢侈,脾氣也不好,這倒是鄰居們想看到的。”

“理查德·哈維夫人馬上要結婚,這真是一個了不起的秘密,只有半數的鄰居知道,你可不要說出去!”

“霍爾博士穿戴一身重孝,一定是他的母親、妻子或是他本人故世了。”

簡·奧斯汀同母親住在南安普頓時,拜訪過一戶人家,她給卡桑德拉的信中這樣寫道:

“我們去的時候,只有蘭斯夫人在家,家裡除了一架大鋼琴,不清楚她是否還有值得誇耀一番的子女……他們的生活很奢華,看起來她嚮往富有;我們讓她知道了我們一點也不富有,用不了多久,她就會覺得不值得和我們交往了。”

簡家族中的一位親戚和某位曼特博士有了私情,使博士的妻子回了娘家,一時惹得流言四起。關於這件事,簡在信中寫道:“也許因為他是一個牧師,不管這份私情多麼不道德,總有那麼一點正經的意味。”

簡言語伶俐,幽默感也不同尋常。她很愛笑,也喜歡逗別人開心。讓一個幽默的人把一句有趣的玩笑憋在心裡,實在是難為他。開人玩笑,卻又不給人留下刻薄的印象,更是十分不易!天性善良的人常常缺少一點幽默感。簡·奧斯汀目光敏銳,她發覺了人們身上的蠢笨荒唐、自高自大、裝腔作勢和假意虛情,卻並不氣憤或苦惱,相反,她感覺那些東西很有意思,這不得不使人欽佩。作為一個有著良好教養的人,公開取笑他人總讓她於心不忍,不過,在私人信件中開一兩句周圍人的玩笑在她看來是無傷大雅的。事實上,就算是在她最有諷刺性的話語中,也沒有什麼惡意。她具有一種真正的幽默感,它的基礎是細緻的觀察和一種坦率的心態。

在簡的一生中,她經歷了許多大的歷史事件,法國革命、恐怖時期、拿破侖的興起和潰敗,等等,然而她的小說沒有寫到這些內容。有人指責她太過於超然物外。不過,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婦女參與政事在簡所在的時代是有傷風化的。政治是男人的事業,那個年代的女人甚至連報紙也不讀。如果因為簡的書中沒有提到那些歷史事件,就斷言她並未受其影響,有些不講道理。簡對自己的家庭充滿了熱愛,作為海軍的兩個哥哥身處危險境地,簡常常寫信,傾訴對他們的日夜惦念。不在小說中提起那些歷史事件,正好表現出簡的非凡見識。她生性謙虛,從沒想過名垂青史。如果她有這樣的想法,就不會如此明智了。以文學的觀點來看,那些事情不過是短暫一現的曇花,這便是簡在小說中拒不提及那些事件的原因。過去幾年,有關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小說出版了那麼多,已經沒有讀者讀了,它們就像每日例發的報紙,很快便被遺忘了。

根據奧斯汀·李在《簡·奧斯汀傳》裡講述的部分內容,再稍加一點想像,簡·奧斯汀在那段漫長而寧靜的歲月裡的生活便略見雛形了。“通常說來,沒有什麼事是交給僕人去做的,女主人完成了大部分工作。女主人需要親手調配釀酒、製作家庭用藥、烹煮菜餚……與此同時,她們還要紡紗織布,在吃過早餐或茶點後清洗碗碟。”對衣帽和圍巾,簡有著濃厚的興趣,她還擅長刺繡。偶爾,她會與那些英俊、漂亮的年輕男人調調情、跳跳舞。她還喜歡看戲、打牌和輕鬆一點的娛樂。“那些依靠手指靈活的遊戲,她都玩得很厲害。很少有人能在撒遊戲棒上贏過她,她不僅撒得圓,而且可以依次取走每一根,十拿九穩。她的杯球也玩得很厲害,聽說在喬頓玩杯球時,她輕鬆接滿了一百個。因此,她深受孩子喜愛的事實就沒什麼可奇怪的了。孩子們愛跟她一起玩耍,更何況,她還有怎麼也講不完的故事。”

儘管沒有人會稱簡·奧斯汀為女才子(她本人想必也不屑於這個稱呼),但她確實是一個很有教養的女人。作為研究簡·奧斯汀的權威,傑波明曾經在一張書單中列舉了一些她閱讀過的書籍。這其中有芬納·伯納、瑪麗亞·艾奇沃斯和瑞克裡弗夫人[4] 的小說;還有一些法國和德國小說的英文譯本(包括歌德的《少年維特的煩惱》)。事實上,凡是從巴斯和南安普頓的圖書館中能夠借到的書,她都會閱讀。她對莎士比亞的作品很熟悉;她讀拜倫和司各特的作品,他們是與她同時代的;她最喜歡的詩人似乎是柯帕[5] 。無疑,柯帕的作品中那種絢麗、冷峻、睿智的風格很吸引她。她還讀過約翰遜博士和包斯韋爾的作品,還有大量的歷史書籍和宗教文獻。

作為一個作者,最重要的當然是自己的創作,接下來我便談談這個。簡開始寫作的時候,還是一個小女孩。在她快要死去時,曾托人給一個同樣喜歡寫作的侄女帶話,她說要是她想聽聽她的忠告,16歲之後再開始創作是個更好的選擇,在12到16歲這段時間最好多讀少寫。在簡的時代,女人寫書是有悖體統的。路易斯修士[6] 曾說:“我討厭一切女作家,蔑視她們,甚至可憐她們。她們應該拿針捏線,而不是舞文弄墨,針線才是她們的工具。”

那時候,小說是一種被輕視的文學體裁,身為詩人的司各特爵士竟然喜愛寫小說,就連簡·奧斯汀自己都十分壓抑。寫小說的時候,簡總是“避免被僕人、客人和其他人發現。她把小說寫在小紙片上,便於收藏,還能蓋在一張吸墨紙下面。她的房間和僕人的下房之間有一扇嘎吱作響的門,響動的聲音對她有警示作用,她便一直沒有讓人把門修好:一旦有人推門進來,躲在屋裡寫小說的她便能聽到,然後迅速把稿子藏起來”。大哥詹姆斯有一個兒子在上小學,他從來不知道父親正讀得津津有味的小說的作者是他的姨媽。簡的另一個哥哥亨利在回憶錄中說:“如果簡還活著,絕不會在作品上署名,不管這能帶來多大的聲名。”因此,《理智與情感》(這是簡發表的第一部作品)的扉頁上的署名僅僅是“一位女士”。

事實上,簡最早的作品並不是《理智與情感》,《第一次印象》才是她的第一部小說。簡的哥哥喬治·奧斯汀曾給一個出版商寫信,想自費出版“一部與伯納小姐的《伊沃林娜》篇幅相近的一共三卷的小說”,但是,出版商拒絕了這個提議。1791年的冬天,簡開始創作《第一次印象》,1797年8月小說完成,它便是16年之後才得以出版的《傲慢與偏見》。後來,她接連寫出了《理智與情感》和《諾桑覺寺》兩部作品,運氣卻都不太好。五年後,《諾桑覺寺》(當時書名為《蘇珊》)被一個名叫理查德·克勞斯貝的人花十英鎊買走,但它並未出版,而是被轉手賣掉了。由於作品沒有署真名,理查德並不知道自己賣掉的手稿便是日後大賣的《傲慢與偏見》的作者所著的《諾桑覺寺》。

《諾桑覺寺》完成於1798年,這之後直至1809年,簡似乎不再創作,她僅僅完成了《沃森一家》中的部分章節。人們不禁猜測,為什麼一位很有才華的作家會如此長時間輟筆。有人說是因為她墜入了愛河,但這不過是個猜測。1798年,23歲的簡正值妙齡,可能會多次墜入愛河。簡的奇特之處在於,雖然一次次的戀愛結果大都並不愉快,在她的精神上卻沒有留下陰影。因此,關於她長期輟筆的解釋,最可信的是,由於出版商拒絕出版她的小說,她有些意氣消沉了。有時,親朋好友會聽簡朗誦她的小說。聽眾心醉神迷,但她很有自知之明,她認定:只有那些熟悉她的人才會覺得她的小說有意思,因為他們很快便能發現書中的人物原型是生活中的哪一個。

1809年,簡和母親、姐姐一道搬去喬頓小鎮居住後,她開始著手修改手稿。《理智與情感》於1811年正式出版。在那時,女人創作小說已是平常的事情。在皇家文學協會舉辦的一次關於簡·奧斯汀的演講中,斯貝瓊教授引用艾麗莎·費在《印度來信》中的序言來說明那時的情況。1782年,艾麗莎·費曾拒絕發表書信的邀約,因為女人的作品當時受到社會輿論的嚴重抗拒。然而,1816年,她在書中寫道:“如今,社會輿論已經大不一樣:許多位女作家已為女性爭得光榮,她們質樸謙遜,無懼批評,駕小船駛入浩瀚大海,帶給讀者們教育和娛樂。”

《傲慢與偏見》於1813年出版,它的版權以110英鎊的價格出售。

在上面提到的三部小說之外,簡·奧斯汀還創作了《愛瑪》《勸導》和《曼斯菲爾德莊園》三部小說。通過這幾部作品,她的聲譽越發穩固。雖然尋找一個出版商還是要花費她很長的時間,但小說一經出版後,公眾便立刻認可了她的才華。漸漸地,她開始得到一些極有聲望者的讚揚。我想引用對她甚為推崇的司各特爵士的一段話:“在描寫內心情感、日常生活和許多瑣碎複雜的事務上,這位小姐高超的才能確實罕見。要我寫一些規矩的文章倒是可以,但用這樣細膩的筆觸如此傳神地描寫這些平凡無奇的人和事,我做不到。”出乎我意料的是,司各特沒有提到簡的幽默感,這是她最寶貴的才能。在敏銳、深邃的觀察力和豐富的情感的基礎上,幽默感才是加強她的觀察和情感的關鍵所在。囿於有限的生活經驗,她寫出的故事都有些類似,人物的變化也並不明顯,大多是從同一人物的不同角度加以觀察。然而,她深知自己的短處,她並不妄圖處理生活之外的題材,就只寫外省社會裡的一個生活圈子。她只在自己熟悉的事上著筆,比如她好像從未寫過獨處的男人們的談話,這是她不曾經歷過的事。

她的觀念與同時代的人沒有什麼不同,這也體現在她的小說和書信中。對那時的社會狀況,她感到十分滿意。在她看來,社會自然有貧富之分,劃分等級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當一名牧師是一個紳士的兒子不錯的選擇,此外,他的生活可以靠繼承的遺產維持;憑借親戚關係,為國王服務的年輕人可以得到提拔;婚姻是女人的本分;結婚當然是為了愛情,但也不能忽視經濟狀況。這都是自然的事,沒什麼值得不滿的地方。與她的家族打交道的只有牧師和鄉紳,其他階層的生活自然無法出現在她的小說內。

我無法斷言簡·奧斯汀最好的作品是哪一部,她所有的作品都是上乘的,每一部都吸引著一批忠實而狂熱的崇拜者。在麥考萊眼中,《曼斯菲爾德莊園》是簡最好的作品;另一批名氣相若的批評家卻認為,《愛瑪》才是她的巔峰之作;據迪斯累利自己說,他讀了十七遍《傲慢與偏見》;到如今,《勸導》卻被很多人認為是她所有作品中最成熟的一部。在我看來,《傲慢與偏見》被多數普通讀者當作簡的代表作是很有道理的。一部作品獲得了多少批評家的交口讚譽與課堂裡的耐心研究,或者多少學者的講解分析,並不能使它成為經典,只有讀者獲得的樂趣和教益,才是一部作品成為經典的關鍵。

我認為,總體上來說,《傲慢與偏見》是她所有作品中最令人滿意的一部。我不喜歡《愛瑪》的女主人公的勢利性格,面對社會地位比她低下的人,她總顯得屈尊俯就,至於簡·凡凡可斯和弗蘭克·丘吉爾之間的風流韻事,也並不是多麼有趣。在她的所有作品中,《愛瑪》是唯一使我感到冗長的作品。埃德蒙和范妮,《曼斯菲爾德莊園》中的男女主人公,都是惹人厭惡的道學家,而生氣勃勃、不拘小節的亨利和瑪麗·克勞福德,卻贏得了我十分的同情。《勸導》這部小說擁有一種罕見的魅力,如果沒有柯伯在蘭姆雷吉斯的那件事,我認為它堪稱完美。在虛構不尋常的事件方面,簡·奧斯汀並沒有什麼天分。下面這件事在我看來就有些弄巧成拙的嫌疑:露易莎跑上幾級陡峭的樓梯,“向下一躍”,撲向愛慕她的溫迪華斯上尉,上尉沒能接住她,她便一頭撞到地上昏了過去。事實上,只要上尉肯伸出手接她,就如他平時幫她“跳下”籬笆旁的階梯那樣,她絕不至於一頭撞到地上,要知道她跳下來的地方離地面還不足六英尺[7] 。她也許會撞在高大健壯的上尉身上,也許會受到驚嚇,但並不會受傷。然而,她昏過去了,接著便是一片忙亂。關於忙亂的描寫也並不可信,眾人手忙腳亂,就連身經百戰、屢獲表彰的溫迪華斯上尉也嚇得手足無措。之後的敘述中,所有人的行為舉止都顯得荒謬,我簡直難以相信,對於親朋好友的疾病和死亡都能安然處之的奧斯汀小姐,竟然在小說中寫出這樣一段笑料百出的鬧劇。

以知識淵博、風格詼諧著稱的批評家加洛特教授曾經說過,簡·奧斯汀在寫故事方面並沒有什麼才能,他解釋說,他所謂的“故事”是指一連串不同尋常的、富有浪漫色彩的事件。的確,簡·奧斯汀缺乏這種能力,她似乎也不打算在這方面努力。她身上敏銳的觀察力和生動的幽默感允許她能夠不耽溺於幻想,不尋常的事件並非她的興趣所在,她要寫普通的日常生活。憑借自己足夠出色的觀察力、生動的幽默感和巧妙的措辭,她便足以將最普通的生活寫得並不普通。至於故事,多數人指的是那種清晰而連貫的陳述,包含開始、發展和結局。以《傲慢與偏見》為例,小說以兩個年輕人的到來作為故事的開始,以他們和伊麗莎白姐妹的愛情作為主題並加以發展,最後以有情人終成眷屬作為結局。那些老於世故的人也許並不認可這種傳統的大團圓結局。的確,多數婚姻,或許是絕大多數的婚姻,都是不幸福的。況且,結婚只是進入另一個生活階段,而並非生活的終結。許多作家選擇結婚作為小說的開端,並一直敘述到它的結尾。這是作者的權利。我反倒認為,一般讀者喜歡看到小說以男女主人公終成眷屬作為結局是有一定道理的。他們抱持這種觀點,是因為心中有一種本能的、深切的感覺,認為男人和女人通過婚姻完成了一項生物學上的職責。很自然地,他們會感到,聽作者講述一對男女如何產生愛情,經過曲折變化、相互誤解,最終約定終身、生兒育女,這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對於大自然來說,任何一對夫妻只是漫長生命鎖鏈中的一環,這一環的意義就在於它能夠衍生出另一個環來。這就是小說家熱衷於以男女主人公終成眷屬作為小說結局的理由。在簡·奧斯汀的這部小說中,新郎最終獲得一大筆地產收入,帶新娘搬進了一所漂亮的住宅,家中有花園,還有許多華貴精美的傢俱,這樣的結局讓普通讀者大為滿意。